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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学历无用被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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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8 16: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

2008-10-08 05:36:36 来源: 南方网(广州) 

核心提示: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将“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删去。对此,中央党校称“语句删除不等于明确否定”。

南方日报10月8日报道 昨日,国内著名媒体《财经》杂志报道说“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引起广泛关注。文章称,“多年来关于‘党校文凭’的效力争议有了结论”———“日前,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将此前“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删去。据了解,全国目前拥有各级党校学历的人多达320万。

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央党校和广东省委党校的相关人士,他们均表示,原《暂行条例》中语句删去不等于否定党校学历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过“不再享受待遇”的明确通知和执行方法。

《条例》变化结束学历效力争议?

报道将今年9月3日颁布的《条例》与之前的《暂行条例》进行对比,指出“最引人瞩目的当属有关‘党校学历’相关规定的变化。”

《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党校学历是干部在党校学绩的一种标志。党校主体班次的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党校学历,并作为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任职资格。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而在刚刚颁布的《条例》中,这一规定仅被表述为“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党校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

《财经》杂志的文章认为,“这一显著变化,结束了党校和教育部门间持续20多年的有关‘党校学历是否等同国民教育学历’的拉锯战。”

党校学历效力早有“拉锯战”

中央党校及部分省级党校所设的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及博士学位点,其所提供的学位教育与正规教育无异;而党校学历教育,虽包括大专、大本及研究生在职教育,但由于未与国民教育体系接轨,其文凭至今未获正式认可。

在现实中,党校学历在全国范围的相当一些系统内获得承认,但也有一部分系统,党校文凭依然不被认可,其中包括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教育部门和党委在党校学历的效力问题上也有不同的解释。

1995年7月,原国家教委在《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中指出,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依据。2000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0号,下称“10号文件”)。“10号文件”再次强调,党校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长期以来,赞成党校学历与国民教育学历对等的人认为,党校学习的专业内容并不逊于国民教育。“非国民教育”之说更是莫名其妙:难道获得党校学历的人就不是“国民”吗?这岂不是把党员干部排除在“国民”之外吗?

反对的人则觉得,读党校与需高考选拔的国民高等教育相比,就读门槛要低。党校学历教育的本质是为不具备相应水平的人获得文凭开方便之门,其本质是让部分人享受了学历特权。

党校文凭不获承认湖北法官状告中央党校

据《财经》杂志报道,35岁的湖北建始县法院法官黄志佳在2006年7月报名参加中国统一司法考试,却获知他拥有的中央党校法律本科文凭不属于司法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因此不能报考。但黄志佳认为,中央党校透过湖北党校招考时,招生简章明确承诺学员毕业后“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黄志佳在去年5月将中央党校、湖北省委党校告至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指对方涉嫌欺诈,要求党校公开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2万元。江汉区法院至今尚未明确开庭时间。

中央党校相关人士:

“语句删除不等于明确否定”

记者昨日向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求证,该院负责学历工作的负责人刘老师告诉记者,报道中提到的这部分语句变化,他们刚刚留意到,目前已经将此转告学院的领导。

但多年来负责中央党校学历教育工作的刘老师认为,就中央党校的函授学历来说,不可能取消与国民教育同等待遇的规定。“报道对《条例》的理解可能有偏差。我们根据中共中央2000年10号文件《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里面强调,党校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这个待遇的标准自从中央党校开办函授学历教育以来一直是这样实施的,中央也多次肯定中央党校的办学成绩,办学20多年来,上至高层领导,下至普通百姓,多少学员在我们这里一批又一批的毕业,很多已经享受了这个待遇很长时间,没可能突然取消。”

“语句删除不等于明确否认”,刘老师说,鉴于去年中央党校按照中央要求开始停止函授学历教育,目前处理的函授学历主要是去年之前的。“现在公务员招考对学历普遍有要求,党政干部的文化水平随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有了提高和保证,因此中央规定中央党校不再举办函授学历教育了,新的《条例》中就把党校学历待遇的语句删除,可能就是为了淡化,但不等于否定原来的10号文件规定。”

广东省委党校:

没收到调整通知,不好评论

随后,记者又致电广东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廖东明副院长,他表示,《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他们还在学习中,没有收到过调整党校学历待遇的通知,更没有收到执行细则,因此对党校学历待遇有否改变不好发表评论。

他和中央党校的刘老师都强调,党校的学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除了国民学历教育中的理论和专业教育外,还有党性锻炼,党性修养等内容,在各级党委系统承认一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至于报道中提到‘持党校文凭司法考试被拒’的例子,这是因为司法系统要求国民教育学历的人才能报考,但党校学历和国民教育学历不同,虽然可以享受同等待遇,但两者是不同系统的教育。”
发表于 2008-10-8 16: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党校原本就不属于国民教育机构.

这样一来害了不少当官的!
发表于 2008-10-9 11: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虎子 于 2008-10-8 16:06 发表
党校原本就不属于国民教育机构.

这样一来害了不少当官的!



放心!他们会出笼新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的!譬如说:“没有党校学历就不得担任局级以上职务,因为没有受过‘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方面的系统教育”云云。

[ 本帖最后由 余少平 于 2008-10-9 11:26 编辑 ]
发表于 2008-10-10 14: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大快人心事,党校废学历!
发表于 2008-10-10 14: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的帖子

四海云水歌
九洲群山舞
党校废学历
大快人心事
发表于 2008-10-21 09: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日前,“党校学历”与“国民教育待遇”等字眼最近成为教育界人士热议话题。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将此前“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删去 ,“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不少网民拍手称快。

    “党校文凭”常被笑称为“五不文凭”,指的是“不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不用上课”、“不用做作业”、“不用写论文”(以上都可由人代劳)、“不用私人交学费(可报销)”的文凭,这种说法固然有些偏颇,但并非没有道理。全国目前拥有各级党校学历的人多达320万人之多,依这样低的门槛和这样的学风,它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会有多高? 如果其充满水分,势必损坏执政党的形象。

[url=]五不文凭” 中国党校学历二十年身份尴尬 [/url]
 
[table]
  [url=]核心提示: 党校学历虽不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但它是历史的产物,并不等于党校学历不具备应有的法律地位,“党校文凭”的效力之争不断,尽管有着“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但是,“党校文凭”在社会上还是遭冷遇。[/url]

·《条例》变化结束学历效力争议?
 
  今年9月3日颁布的《条例》与之前的《暂行条例》进行对比,“最引人瞩目的当属有关‘党校学历’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党校学历是干部在党校学绩的一种标志。党校主体班次的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党校学历,并作为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任职资格。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而在刚刚颁布的《条例》中,这一规定仅被表述为“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党校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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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学历是否等同国民教育学历’20多年拉锯战结束
中央党校及部分省级党校所设的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及博士学位点,其所提供的学位教育与正规教育无异;而党校学历教育,虽包括大专、大本及研究生在职教育,但由于未与国民教育体系接轨,其文凭至今未获正式认可。

  在现实中,党校学历在全国范围的相当一些系统内获得承认,但也有一部分系统,党校文凭依然不被认可,其中包括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教育部门和党委在党校学历的效力问题上也有不同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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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尴尬的“五不文凭”
 
党校学历在民间被一度被看作是“五不文凭”。“五不文凭”,指的是党校中的“不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不用上课”、“不用做作业”、“不用写论文(以上都可由人代劳)”、“不用私人交学费(可报销)”的文凭。“党校文凭”问题严重这张窗户纸,曾经在2004年7月被海南省党校自己捅破,露出党校假文凭的冰山一角。

  在全国30多家省级党校中,没有正规研究生学位点,不具备单独招收研究生和颁发研究生文凭资格的学校大约占了1/3,而海南省委党校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在研究生培训市场巨额利润的诱惑之下,海南党校的一些人却无视国家政策的规定,办起了研究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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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党校学历二十年身份尴尬
  上世纪80年代,在高等教育资源奇缺的情况下,为解决干部教育问题,充分利用党校的教育资源,加速实现干部的“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党校工作座谈会纪要》和《关于中央党校培训对象问题的请示报告》。此通知中明确规定:“中央党校开办的函授学院和省级党校开展的函授教育,对于加快干部的培训是有利的,一定要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1999年6月12日,胡锦涛在听取中央党校“三讲”教育情况汇报时指出:“函授学院一定要办好。办好了,有助于引导干部学习,提高素质。”因此,各级党校都应把办好党校函授教育,作为党校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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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句删除不等于明确否定”
  多年来负责中央党校学历教育工作的刘老师认为,就中央党校的函授学历来说,不可能取消与国民教育同等待遇的规定。“报道对《条例》的理解可能有偏差。我们根据中共中央2000年10号文件《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里面强调,党校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这个待遇的标准自从中央党校开办函授学历教育以来一直是这样实施的,中央也多次肯定中央党校的办学成绩,办学20多年来,上至高层领导,下至普通百姓,多少学员在我们这里一批又一批的毕业,很多已经享受了这个待遇很长时间,没可能突然取消。”

  “语句删除不等于明确否认”,刘老师说,鉴于去年中央党校按照中央要求开始停止函授学历教育,目前处理的函授学历主要是去年之前的。“现在公务员招考对学历普遍有要求,党政干部的文化水平随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有了提高和保证,因此中央规定中央党校不再举办函授学历教育了,新的《条例》中就把党校学历待遇的语句删除,可能就是为了淡化,但不等于否定原来的10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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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党校学历”认不认可,各省市标准不一[/url]
 
[table=98%]
  [url=]核心提示: 党校学历和党校函授教育学历是两个概念。党校学历是指党政干部培训学习的一种经历,作为干部考核的一种标准,并不是党校函授教育学历。党校函授教育是提高广大干部文化水平的一种与国民教育相应的学历教育。[/url]

·重庆党校人士称干部人事系统仍承认党校文凭
   日前,有媒体报道“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引起广泛关注,不少人担心党校文凭会成一张白纸。党校学历在重庆市干部人事系统仍得以承认,可参加多项人事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不影响原有干部学历考核方法。

  据了解,《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在颁布实施中,将此前“党校学历可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删去,有媒体将此解读为“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据悉,全国拿各级党校文凭者超过320万。【详细
·广东省委党校:没收到调整通知 不好评论
  广东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廖东明副院长表示,《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他们还在学习中,没有收到过调整党校学历待遇的通知,更没有收到执行细则,因此对党校学历待遇有否改变不好发表评论。

  他和中央党校的刘老师都强调,党校的学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除了国民学历教育中的理论和专业教育外,还有党性锻炼,党性修养等内容,在各级党委系统承认一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至于报道中提到‘持党校文凭司法考试被拒’的例子,这是因为司法系统要求国民教育学历的人才能报考,但党校学历和国民教育学历不同,虽然可以享受同等待遇,但两者是不同系统的教育。”【详细
 
·海南教育厅:一直不认可党校学历
   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有关负责人说,国家教育部门的观点一直是,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早在1995年,原国家教委已在《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中指出,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依据。比如海南省委党校虽然挂了“海南省行政学院”、“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的牌子,但一直不属教育部门管理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教育法,我国国民教育序列的高等教育形式只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而党校学历不在此列。“我省一直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严把报名关,从未把党校学历纳入国民教育序列。” 【详细
 
·温州市委党校人士:党校函授学历待遇未变
  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温州学区副主任林冬晓说,党校学历和党校函授教育学历是两个概念。党校学历是指党政干部培训学习的一种经历,作为干部考核的一种标准,并不是党校函授教育学历。党校函授教育是提高广大干部文化水平的一种与国民教育相应的学历教育。

  他认为,新《党校工作条例》删除有关函授教育的字句,主要是考虑到中央党校从2008年起停止招收函授大专和本科,因此没必要在条例中继续列入。党校函授文凭效力不会因新条例少了一句话而发生变化。【详细
 
 
[url=] 公众为何不太看好党校文凭 谁来终结身份[/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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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rl=]  核心提示:其一,就读门槛偏低。全国目前拥有各级党校学历的人多达320万,其中领导干部估计为数不少。其二,投入少得可怜。领导干部获得党校文凭的途径有两条:一种是带薪脱产学习;另一种是接受涵授教育,学费由公家买单。其三,隐含某种特权。到党校就读的大都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url]
·党校学历是历史产物
  据了解,日前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将此前“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删去。1995年9月6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被同时终止。有媒体据此认为,党校学历的效力从此失去。对此,黄道清表示不能认同。

  广东省委党校教务科科长黄道清认为,和任何制度的出台都有一定的历史背景一样,党校学历是一个特定的历史产物。[详细]

·使命完成理当淡出
  “历史发展到今天,党校学历已经完成其历史任务。”黄道清告诉记者,现在在职的领导干部几乎都拥有国民教育学历,大专、本科学历已经很普遍,硕士及其以上的学历也不少见,因此中央规定中央党校不再举办函授学历教育,新的《条例》中就把党校学历待遇的语句删除,“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详细]
·公众为何不太看好党校文凭
  其一,就读门槛偏低。全国目前拥有各级党校学历的人多达320万,(见上述报道)其中领导干部估计为数不少。当年,一些人是怎样到党校读本或读研的,他们应该比谁都清楚。事实上,部分地方党校的入学考试,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即使出题、考纪都不存在问题,但和国民教育的高考相比,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其二,投入少得可怜。领导干部获得党校文凭的途径有两条:一种是带薪脱产学习;另一种是接受涵授教育,学费由公家买单。除了买点教辅书外,基本上无需个人掏腰包。而接受国民高等教育的投入,却高得骇人。

  其三,隐含某种特权。到党校就读的大都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尤其是十几年之前,以学历偏低的为官之人居多。这种免费“学历教育”,不可能惠及工人、农民。所以,难免被群众看成是一种官场特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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