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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一本书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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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5 11: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徐慧老师一定是因为工作太忙,没有出席第四届汉语方言语法国际研讨会。这很可惜,因为会议上不少论文涉及到《益阳方言语法研究》,有的是引用了该书的例句(好比本人的论文),有的是有问题需要徐老师给大家讲解的。
        比如社科院语言所李蓝研究员在他讨论处置句的论文里引用了《益》里的大量带“把”的例句,但是特地说明其中一则“把一本书把他”这个句子他无法分析。
        “把一本书把他”这样的句子,在我们武汉当然也有。我想,在武汉,这个句子里的两个“把”都不是李蓝教授要考察的被处置的宾语的标记。因为第一个“把”可以更换为“送”、“借”,第二个“把”就不行。我们不能说“把一本书送他”(但可以有“把一本书送得他”,而这显然是处置句),那么,虽然都是“给”的意思,但第一个“把”是动词,支配受事(直接宾语“书”),第二个“把”是介词,引出与事(间接宾语“他”)。
        不过我不能代替徐老师解释,因为我不敢保证益阳话里的这句话的结构真跟武汉方言完全一样。
       据研究,50年以前的武汉话,表“给予”的句子有四种形式:
    (1)把本书他
    (2)把本书得他
    (3)把本书把他
    (4)把本书把得他
    我说的武汉话,跟这有所不同。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说(2)。但是武汉周边的县市依然以这样的句子为主,并且他们很明确地告诉我,“得”字很轻就造成了(1)。看来这是省会城市受官话影响较为显著的缘故,因为我的一位长沙籍同学也不说“把本书得他”。
    (1)式既然是由(2)式弱化脱落“得”而来,二者当然就有同一个来源。这个来源我认为是“把+直接宾语+与+间接宾语”(但中间还有一个阶段)。
     至于(4)式中,作为授予动词的“把得”,则是“把+直接宾语+得+间接宾语”中的直接宾语提到 “把”的前面之后,“把”和“得”融合而成,这是明代清代常见 “把与”的演变过程的再现。所以,(4)式大概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由(3)式发展来的,一个来源则是处置句。
     因此,(3)式需要加以特别的考察。
    我认为(3)式来自民族语——无论是底层还是接触。原因如下:

[ 本帖最后由 余少平 于 2008-12-5 11:44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8 22: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
3)把本书把他
这里的第一个”把“应该是“将”的意思,我们老家南京也会说“把这个东西给他”,与这个句子应该是同样的用法
 楼主| 发表于 2008-12-9 13: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郭比得 于 2008-12-8 22:59 发表
我的理解是:
3)把本书把他
这里的第一个”把“应该是“将”的意思,我们老家南京也会说“把这个东西给他”,与这个句子应该是同样的用法


问题就麻烦在这里啊!
假如把这个句子理解成处置句,也许符合南京话。可是武汉方言中,可以有“把本书把他”,还可以有“借本书把他”、“送本书把他”……等等,却不能说“把本书送他”。可见第一个“把”,在武汉,确实是授予动词,第二个“把”是介词,引出与事。

从民族语的情况看,壮侗语族以及属于苗瑶语族的畲语(但苗语、瑶语不是这样)跟武汉的“把+什么+把+谁”这种结构是完全一致的,也是在间接宾语和直接宾语前连用两个“给”,尤其是:在直接宾语前的“给”可以换成“送”,但是间接宾语前的“给”就不能换成“送”。


但是。“把本书把得他”就不同了。用这样的结构可以将第二个“把”换成“还”“送”等词:“把这本书还得他”“把那本书送得他”,等等,这第一个“把”显然是处置句的标志,相当于“将”。

[ 本帖最后由 余少平 于 2008-12-9 15:22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9 21: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的帖子

我觉得,语言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逐渐趋于简洁的,

“把本书把得他”实际上可以看成是一种口语中的偷懒,也就是省略,或者是音变,说的人多了就成为一种方言、或是土话,
“把本书把得他”中的“把得”,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0 10: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郭比得 于 2008-12-9 21:17 发表
我觉得,语言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逐渐趋于简洁的,

“把本书把得他”实际上可以看成是一种口语中的偷懒,也就是省略,或者是音变,说的人多了就成为一种方言、或是土话,
“把本书把得他”中的“把得”,是否可以 ...


请您详细指教一下:为什么说“把本书把得他”是省略,没有省略时的句子应该是怎么一个样子?
谢谢!
发表于 2008-12-10 19: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的帖子

怎么可以说“指教”?我是根据我们的方言发表一下看法而已。

说“把本书把得他”是省略,是这句话可以这样说,“把(这)本书(送)把得他”,只是,武汉人这个“得”我确实不知道怎么理解,这个句子中,如果不省略,两个字都不是动词,而省略后,第二个“把”是动词,这是我的看法。
因为在南京地区,“把”百分之百是一个动词,是“送给他人”的意思,但却比较少说“送”这个字,说这句话的人,明显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送给别人”,所以连续用了两个“把”,
说到底,两个“把”的原意都是动词,但是,我们从语法上分析的时候,就比较麻烦,因为老百姓比较随意...

我是从南京话来理解的,而且我也不懂武汉话,不妥之处,还望版主指正!

[ 本帖最后由 郭比得 于 2008-12-10 19:43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1 10: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郭比得 于 2008-12-10 19:25 发表
怎么可以说“指教”?我是根据我们的方言发表一下看法而已。

说“把本书把得他”是省略,是这句话可以这样说,“把(这)本书(送)把得他”,只是,武汉人这个“得”我确实不知道怎么理解,这个句子中,如果不省略, ...


谢谢指教!指教就是指教啊,请不要谦虚哦!
讨论问题总是越深入越好,越全面越好。我关注的并不只是武汉方言,而是长江流域诸方言里的新结构是如何演变出来的。以您的语感拿南京话作为例子来进行讨论,我感到尤其可贵。
您说南京话里“把什么给谁”中“把”是动词,我认为完全正确。但是南京话的“把(动词)+什么+给(介词)+谁”是比较晚的结构。因为明代以前普遍采用“把+什么+与+谁”。这个“把”是处置句的标志,“与”是动词。
但是明末,经过重新分析,“把”转变成授予动词,而“与”成了介词,引出与事。
此间还有一个阶段,再后来就有了“把+什么+得+谁”。这就是湖北湖南现在普遍具有的形式。(这个结构跟南京话 “把什么 给谁”是一致的。)
再把直接宾语提到前面成为受事主语,就有了“什么把得谁”,于是“把得”就结合起来了。
嘉庆间江淮官话还未必有“把什么给谁”,因为《清风闸》里还没有这样的结构,《飞砣子》(又名《扬州话》,跟另外一个扬州平话《扬州话》同名)里面更是没有“给”字。可见“把+什么+给+谁”是“把(动词)+什么+与(介词)+谁”在清代晚期的发展,是采用了北方新兴的“给”替换了原来的“与”。这个替换在北方是新授予动词“给”(也写为“己”)替换了旧的授予动词“与”,在江淮官话则是新介词“给”替换了旧介词“与”。

[ 本帖最后由 余少平 于 2008-12-11 11:11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11 21: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的帖子

还是余教授研究的深入,对江淮官话的历史了解这么透彻!

我也学到了,湖北话“把什么得谁”的“得”是相当于“与”的意思。

[ 本帖最后由 郭比得 于 2008-12-15 20: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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