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理性主义对另一种理性主义的批判
----索绪尔关于语言的“价值系统”观的哲学基础
本文将讨论索绪尔关于语言“价值系统”的观念及其理性主义本质、他据此而对传统语言学“分类命名集”观念所进行的批判,意在揭示:这种批判本质上是一种理性主义对另一种理性主义的批判,因为这种批判不仅是指向经验主义的、而且尤其是指向理性主义的“分类命名集”观念。
一 “语言是一个纯粹的价值系统”[1](P.118)这一思想是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的核心观念。但迄今为止,人们对其“价值”概念仅仅是在“系统性”框架内理解的,并未达到索绪尔所达到的深度。之所以如此,一个基本原因是未能理解索绪尔理论的哲学基础。索绪尔的这一观点是与“分类命名集”观针锋相对的。“分类命名集”指传统语言学的一种观念,这种观念缺乏“价值系统”的观念,以为客观事物或概念是一种分类集合体,语言也是这样一种分类集合体,这两种集合体都只是孤立的要素的集合。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理论语言学界尚未意识到:索绪尔的价值系统观是同时与两种分类命名集观相对立的;在这三种语言观的尖锐对立的背后,是其深刻的哲学基础的对立。
索绪尔在《教程》第一编第一章“语言符号的性质”开篇讨论语言符号问题时,首先批判了将语言看作“分类命名集”的观点。按我国语言学界的通常理解,语言的分类命名集观和语言的价值系统观的本质区别仅仅在于:前者以孤立的眼光看待语言,将语言看作孤立的词与词的集合;而后者以系统的眼光看待语言,将语言看作是符号与符号互相联系、互相规定的层级系统。这种理解未能抓住要害,因为索绪尔所批判的对象包括两种对立的分类命名集观,包含着两种根本对立的哲学基础----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而索绪尔自己的符号价值观背后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哲学基础,因而索绪尔的观念同时既与经验主义分类命名集观对立,又与理性主义分类命名集观对立,并且无论与哪一方的对立都不仅仅是一个孤立观点与系统观点的对立问题。
我们知道,索绪尔的语言观是作为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对立面出现的,而历史比较语言学则是作为《普遍唯理语法》语言观的对立面出现的。出版于1660年的《普遍唯理语法》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理性主义和逻辑主义观点来系统论述普遍语法的经典著作;而历史比较语言学则以经验主义认识论为指导,主张面对语言实际,注重客观描写,方法上采用归纳法。然而索绪尔对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批判,并不意味着简单地回归《普遍唯理语法》那样的理性主义哲学基础。
当然,索绪尔对经验主义的历史比较语言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认为它还不是“一门真正的语言科学”,因为它只是在历时研究中对一些细节下工夫,没有抓住语言的本质,甚至没有意识到要“去探索清楚它的研究对象的性质”。[1](P.21)由此,索绪尔对遭受否定的理性主义的《普遍唯理语法》给予了肯定。他说,《普遍唯理语法》的“观点是绝对无可非议的”,更重要的是它在“方法上是正确的”。[1](PP.120、121)在《普遍唯理语法》被彻底否定、历史比较语言学达到鼎盛之际,索绪尔对前者的肯定和对后者的批评,实际上已经表明了自己的理性主义立场。事实正是如此,《教程》在方法上不是像历史比较语言学那样,以搜集语言材料、通过归纳等经验主义方法提出自己的观点,而是采用直觉、思辨和推演等理性主义方法提出自己一整套理论,这些都表现出理性主义色彩。
但仅仅这样理解索绪尔的理性主义特征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方法论总是与认识论密切相关的,而认识论又与存在论(ontology)密切相关,如果不能真正从哲学存在论的高度理解索绪尔,我们就不能真正理解索绪尔的语言学思想。
二 很少有人注意到,索绪尔所批判的不是一种、而是两种分类命名集观。尽管索绪尔没有直接作出这种区分,但他的批判确是从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两个方面展开的。
索绪尔说:“在有些人看来,语言,归结到它的基本原则,不外是一种分类命名集,即一份跟同样多的事物相当的名词术语表。”[1](P.100)他指出,这种观点之错误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它会使人想到名称和事物的联系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作业。”[1](P.100)这里所谓“简单的作业”指简单地将名称和事物直接联系,即将名词和事物一一对应。这种观点不单纯是一个语言问题,因为它有这样一种哲学预设:先有客观事物现成存在,并且客观事物有着现成存在的天然分界;作为语言符号的名称是第二性的,不过是为现成存在着的有着天然分界的客观事物一一贴上的标签的汇集。这就是经验主义的分类命名集观。显然,这种分类命名集观以承认命名对象的客观存在、及其现成分界为前提,根据这种哲学预设,如果没有客观事物及其现成分界,就没有名称,也就没有什么作为分类命名集的语言。索绪尔认为这种经验主义的分类命名集观“很肤浅”,取消了对语言的“真正性质作任何探讨”,[1](P.39)他认为:“语言符号连接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1](P.101)
但索绪尔所批判的不仅是经验主义的分类命名集观,他更深刻批判的是理性主义的分类命名集观。索绪尔反对这样一种分类命名集观:“它假定有现成的、先于词而存在的概念。”[1](P.100)这种分类命名集观是典型的理性主义观念:认为“现成的、先于词而存在的概念”是存在的集合体,这种理性的概念具有认识论根据、甚至存在论的意义;而语言作为词的集合体,就是为概念集合体一一对应地贴标签,就是说,理性的概念乃是符号所指的来源。
索绪尔所批判的“现成的、先于词而存在的概念”源自古希腊哲学,其源头可以追溯到雅典哲学的奠基人苏格拉底。苏格拉底认为“概念”具有普遍性、绝对性和不变性,“概念的知识揭示事物中的一般、不变和基本的因素,因而是真知识”,并且是“唯一的真知识”。[2](PP.65、64)而且,在苏格拉底那里,概念不是从事物中抽象出来的,而是事物的原因;经验不能认识到“概念”,只有理性才能对它加以认识。因此,苏格拉底的“概念”不仅是理性主义的,并且具有存在论色彩。这在他的学生柏拉图那里正式发展为理性主义存在论,具有存在论色彩的“概念”被柏拉图发展为哲学本体——“理性概念”(Idea理念)认为所有理念构成一个独立存在的“理念世界”,这种作为本体的“理念”是万事万物的原型,而万事万物只是它的“摹本”或“影子”。[2](P.67)[3](P.124、127、133-135)[1] 根据这种“概念”观,概念、物质世界和语言符号之间是这样一种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概念或理念是第一性的,物质世界、人的语言符号是概念或理念的产物,是第二性的;语言符号是对概念认识的结果,而不是对物质世界(客观事物)的反映。以这种观点看,由于物质世界只是本体(“概念”或“理念”)的摹本、影子,只是分有了“概念”或“理念”,所以具有特殊性、流变性;而正因为语言符号是对本体(“概念”或“理念”)的反映,所以它具有一般性、普遍性、永恒性。这就是索绪尔所批判的“现成的、先于词而存在的概念”。根据这种概念观,既然所有概念已经先于语言符号而存在,那么,语言就成为了给既已存在的“概念世界”中的所有“概念”贴标签的“分类命名集”。这就是理性主义的“分类命名集”观。
然而索绪尔自己的语言观也是一种理性主义。一方面,索绪尔断然否认“有现成的、先于词而存在的概念”;而另一方面,他认为“语言符号连接的”是“概念和音响形象”[1](P.101),即所指和能指。这里所肯定的仍然是“概念”而不是经验的客观对象。
但是,索绪尔所谓“概念”和传统理性主义分类命名集观的“概念”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内涵,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概念。正是这两种对立的“概念”观决定了两种不同的语言观:一种是古希腊以来的传统理性主义“概念”观,另一种是索绪尔的理性主义“概念”观;前者决定了其语言观是一种理性主义的“分类命名集”观,后者决定了其语言观为“价值系统”观。这就意味着:理性主义的哲学立场并不必然导致孤立的分类命名集观,也可以导向价值系统观。
这就涉及三种不同的“概念”观念的哲学预设:经验主义的预设(我国语言学界基本上是这样一种“概念”观念);传统理性主义的预设;索绪尔理性主义的预设。索绪尔所持有的“概念”观和索绪尔所批判的“概念”观都具有理性主义预设,而我国语言学界所理解的“概念”则有着经验主义预设。意识到这一点,这是准确理解索绪尔语言观的前提。
以上分析应该使我们有这样的清醒认识:在哲学基础上,我国语言学界的语言观基本上是经验主义(“唯物反映论”)的,认为物质世界或客观事物是第一性的,认识是第二性的,语言则是认识过程中的产物。我们往往就是以这样的哲学观念去理解索绪尔,殊不知索绪尔在这一根本问题上与我们的观念恰恰是对立的。我国目前实际的理论现状是:在反对经验主义分类命名集观问题上,我们赞成索绪尔的语言观(仅仅是在孤立与系统相对立的框架内);但在存在论和认识论预设上,我们却不赞成、甚至根本不理解索绪尔,而持经验主义立场。
先来考察一下我国语言学界的“概念”观。“概念”一词在我国清代以前文献中未见,它是外来的,不涉及我国传统文化观念问题。先来看看我国具有权威性的三部词典给“概念”所下的定义: 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们通过实践,从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撇开非本质属性,抽出本质属性概括而成。(《辞海》)[4]
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人类在认识过程中,把所感觉到的事物的共同特点抽出来,加以概括,就成为概念。(《现代汉语词典》)[5]
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是人们在理性认识阶段的产物,……是现实事物和过程的反映。(《哲学大词典·逻辑学卷》)[6]
由这些权威性定义可知,“概念”在我国是一个认识论范畴。这三部权威性词典都将“概念”作了经验主义的解释,因为无论它们的具体表述怎样不同,但都将“概念”定义为在经验中对事物认识的结果:先有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然后才有作为认识结果的概念。
上述定义实际上是我国语言学界讨论任何涉及概念的问题时的观念前提。尽管语言学教科书一般不专门讨论“概念”定义,但语言学中凡涉及概念问题者都建立在上述定义基础上。以《语言学纲要》为例:“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形成概念,必须用语言中确切的词语把它‘包装’好,否则就会‘飞走’”。[7](P.14)应该说,这段话代表着我国语言学界对语言符号、概念、客观事物三者之间关系的普遍看法:概念反映客观事物,语言符号的所指反映概念。简示如下:
客观事物 ← 概念 ← 符号所指 假如以这样的语言观念来看待索绪尔的“语言符号连接的是概念和音响形象”观点,我们就会产生误读,只能看到从经验对象中抽象出来的“概念”,并把传统的理性主义“概念”观和索绪尔的“概念”观统统理解为经验主义的“概念”观。但实际上,索绪尔所批判的传统“概念”观是理性主义的,而他自己的“概念”观也是理性主义的。索绪尔以一种独特的理性主义立场,在反对经验主义的分类命名集观的同时,也批判了传统理性主义的分类命名集观。 三 上节讨论的索绪尔的符号价值观与分类命名集观的对立,是在“共时”维度上的对立;但索绪尔一个更加重要的、涉及“历时”维度的思想却被长期忽略了:语言产生时任意创造了自己的所指和能指,乃是语言作为纯粹价值系统的根本原因。索绪尔的符号价值观的“共时”角度和“历时”角度这两个方面,前者只是果,后者才是因。
在“语言符号的性质”这一章,索绪尔在批评理性主义“分类命名集”观“假定有现成的、先于词而存在的概念”这句话后的括符中,有这样一个提示:“关于这一点,参看以下第157页。”[1](P.100)翻开《教程》第157页,就是困惑了语言学界相当长时间的“语言的价值”这一章。在其第一节“语言是组织在声音物质中的思想”中,索绪尔从语言产生的角度,对语言符号、概念、语音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富于哲理性的阐述。可惜尽管索绪尔是在此章首节的重要位置阐述这一思想的,却仍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 绪尔不仅仅只告诉了我们什么是价值系统,他还从语言产生的角度对语言这种价值系统的成因提出十分重要的观点。然而关于语言的起源问题,在洪堡特之后被人们视为太玄远;[8](P.21)[2] 尤其是在索绪尔倡导共时性研究以后,语言的起源问题基本上不在语言学关注的范围之内。但索绪尔实际上并不是这么看的,他说:“认为起源的问题和恒常条件的问题有什么不同,那是非常错误的。”[1](P.29)他在《教程》中不仅从共时角度全力探讨语言价值系统问题,而且“语言的价值”这一章的第一节还专门从语言的起源角度讨论语言价值系统问题。
索绪尔说:“要了解语言只能是一个纯粹价值的系统,我们考虑两个在语言的运行中起作用的要素就够了,那就是观念和声音。”[1](P.157)接下去,他对还没有语言之前的“观念”和“声音”的性质、以及语言的产生和它们的关系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观点。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索绪尔给出了一个重要却很少被提到的一个示意图:
示意图上有四种标记:一、A标记代表前语言的观念状态;二、B标记代表前语言的声音;三、AB之间的空白标记表示分离状态;四、竖线标记表示语言任意性划分观念和语音并使它们结合。
索绪尔这个示意图是要说明两点:一、语言产生之前的思想和声音的模糊无界限的性质;二、语言任意创造了概念(所指)和它的形式(能指),这种任意性决定语言价值的任意性。
首先看索绪尔对前语言状态的论述。索绪尔说:“在语言出现之前,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正像上图中互相分离的AB两个部分一样,“思想本身好像一团星云”,“模糊不清的”,“飘浮不定”,声音也只“是一种可塑的物质”。[1](P.157)从示意图和论述看,索绪尔认为语言产生之前也有“观念”一类精神现象,不过,它不是今天意义上的“观念”,因为这种精神现象是混沌未分化的,作为观念或思想基本单位的“概念”在这种精神现象时期是不存在的。所以,这种所谓“观念”准确说来应该叫作“前观念”。语音方面的情况也类似,因此叫作“前语音”。这就是索绪尔对语言产生之前的精神和声音的看法。
其次,索绪尔关于语言产生的看法。索绪尔说:“预先确定的观念是没有的”,声音也不是如一个个“模型”,准备好“为思想提供所需要的能指”,使“思想非配合它的形式不可”。[1](P.157)既然观念和声音都没有预先存在,那么,语言的产生就不是一个使分离的一个个观念(概念)和一个个声音(语音)结合的简单问题。那么,语言是怎样产生的?语言符号的两个方面能指和所指又是怎么来的呢?索绪尔就此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思想:
语言对思想所起的独特作用不是为表达观念而创造一种物质的声音手段,而是作为思想和声音的媒介,使它们的结合必然导致各单位间彼此划清界限。思想按本质来说是浑沌的,它在分解时不得不明确起来。[1](P.157-158)
联系到索绪尔在“语言符号的性质”一章所批判的“假定有现成的、先于词而存在的概念”的观点,可将索绪尔上述思想作三点分析:第一,是语言创造了自己的能指和所指;第二,语言的创造是一种任意性的创造;第三,正是语言的这种创造的任意性决定着语言是一个价值系统。分别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是语言创造了自己的能指和所指。语言的产生完成了两项重要任务:两个“分解”一个“结合”,而这“分解”和“结合”就是创造。所谓两个分解指:分解前观念和前语音。将如星云一般混沌的前观念切分为一个个概念,将不确定的前语音切分成一个个分节音。这就是示意图上竖线所表示的内容。所谓一个结合指:使概念和语音结合。这也就是示意图AB间的分离部分消失,竖线区分范围内的AB结合。
第二,语言的创造是一种任意性的创造。这种任意性创造又分两个方面:一、无论在创造所指方面、还是在创造能指方面都具有任意性;二、在创造所指和能指的结合上也具有任意性。关于语言创造在所指与能指的结合上的任意性已是众所周知;但对语言分别任意创造所指和能指两个方面,语言学界几乎无人提及。索绪尔认为,是语言创造了自己的所指,概念才因此产生;是语言创造了自己的能指,也才有了一个个表示概念的词符。
就所指而言,既不是像经验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由客观事物自在的清晰分界规定着所指的内容(概念);也不是像传统理性主义所认为的那样,由理念(概念)一类的客观精神实体规定着所指的内容。既然语言的所指既无经验性规定、又无精神性规定,那么,语言所指的产生就只能是任意的。“任意性原则主要还不是说施指对所指是任意的,这一原则更深的内容是说:在施指之前和之外,并没有边界明确的所指。语言不是简单地为已经现成存在的事物或现成存在的概念命名,而是创造自己的所指。”[9](P.75)
第三,正是语言的这种创造的任意性决定着语言是一个价值系统。这句话蕴涵的正面意思是:只有语言具有创造的任意性时,语言才会是一个价值系统。反面意思是:无论是在经验主义、还是在传统理性主义那里,语言都不具有创造的任意性,所以,在那里语言只能是分类命名集观。
我们先从正面来看。如前所述,对索绪尔的“价值”概念,一般仅限于语言系统的关系这一理解。但是索绪尔另有两层深意:一是语言的产生就是任意创造所指和能指,并使它们任意结合;二是不同的语言集团对语言符号有不同的任意划分,因而不同语言集团有不同的语言。
虽然索绪尔是从经济学那里借用“价值”一词的,但“价值”根本上却是一个哲学概念。[10]“价值”与“真理”或“知识”相对,“真理”问题以客体为标准;“价值”问题以主体——人为尺度。[11] 根据索绪尔的论述,主体——不同的语言集团——既不是根据事物本身、也不是根据概念本身来创造所指的。索绪尔虽然并没有正面论述语言集团究竟是根据什么对犹如星云一般模糊的思想进行分解的,但他在《教程》中反复说“语言符号是一种两面的心理实体”,[1](P.101)而“心理”当然是人的心理。无论“价值”还是“心理”都与哲学存在论上的客观“概念”和客观事物无关,它们都以人为出发点。所以,可以将索绪尔未明确表达、但实际包含在《教程》中的思想分析如下:是人根据自己的生活感悟,创造了语言的所指,由于不同的语言集团之间的生活方式的不同,他们对观念的划分就不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划分为“雪”这么一个所指(概念)、在爱斯基摩人那里被划分为无数个所指(概念)的原因。[12][3]
任意划分的结果,是使模糊不清的观念分解为一个个清晰的概念,但因为这些概念没有实质性规定,因此,其中任何一个概念都是以别的概念为界限的,因而为别的概念所规定。以颜色词为例,如果有ABCDE五个语言集团,A语言集团将颜色任意的分为黑白二色,B语言集团任意地分为黑、红、白三色,C语言集团任意地分为黑、红、黄、白四色,D语言集团任意地分为黑、红、黄、绿、白五色,E语言集团任意地分为黑、红、黄、绿、白、蓝六色。对A语言集团而言,“白”这个概念的定义就是“非黑”。就因为A集团任意将颜色作了二分,“白”只有一个对立的颜色“黑”,所以“白”的定义就是“非黑”(某原始部落对颜色的划分)。但对E语言集团而言,“白”的定义就是除去黑、红、黄、绿、蓝五色外的颜色,因为E语言集团任意将颜色作了六分。这就是说,语言创造的任意性是语言具有符号价值系统的原因,如果语言没有这种创造的任意性,语言就不会是一个价值系统。
再从反面来看。按照传统的观点,语言不可以是任意创造的,而是有其客观或理性的规定性的。经验主义和传统理性主义的认识都不以主体为标准。经验主义是根据人经验到的客观事物的自然分界为标准的,根据这种观点,客观事物现成存在,并且是天然区分开的,有自然分界,语言在这里不存在创造性问题,只存在为现成存在的事物贴标签的问题;并且,由于经验的认识必然是对客观事物逐一认识,对事物的命名也必然是逐一贴标签。这样,随着经验的扩展,词汇也就丰富起来,而这样形成的语言当然就只能是分类命名集,不可能是随语言集团的不同而不同的价值系统。传统理性主义以先于人的认识的“概念”或“理性概念”为标准,“概念”或理念作为理念世界的成员,也是个个界限分明的,不存在谁决定谁、或互相决定的问题,因此,语言在这里也不存在创造性问题,也只是为现成存在的“概念”或理念贴标签的问题,所以,语言也不可能是价值系统,也只能是分类命名集。
总之,索绪尔认为:语言之所以是纯粹的价值系统,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语言的产生。语言产生之前,没有界限分明的概念或客观事物的现成存在;语言不是反映先于它存在的“概念”或客观事物,而是任意创造了自己的所指,概念是作为语言的所指被创造出来的。由此可见,索绪尔的语言价值系统观是同时与两种分类命名集观相对立的,这种对立实际上是哲学基础的对立在语言学上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99年,北京。
[2] [美]梯利著、伍德增补、葛力译:《西方哲学史》(增补修订版),商务印书馆,2000年。
[3] 全增嘏主编:《西方哲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
[4]《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
[5]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商务印书馆,2005年。
[6] 哲学大词典编辑委员会:《哲学大词典·逻辑学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年。
[7] 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8] [德]洪堡特著、姚小平译:《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商务印书馆,2002年。
[9] 陈嘉映:《语言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10] 肖娅曼:《索绪尔“价值”理论初探》,《社会科学研究》1993年第4期。
[11] 李德顺:《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
[12] 黄玉顺:《生活儒学导论》,见《面向生活本身的儒学——黄玉顺“生活儒学”自选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注释:
[1] 参见柏拉图全集第一卷《美诺篇》、第二卷《克拉底鲁篇》。苏格拉底很象中国古代孔子,不著述,他的哲学思想大都通过与学生讨论的方式让学生自己得出,其哲学思想和思想方法大都保留在柏拉图所写的对话中。
[2] 洪堡特对语言的起源问题有着具有神秘色彩的看法:“语言不是活动的产物,而是精神不由自主的流射。”洪堡特之前,孔狄亚克(Condillac )、卢梭(Rousseau)、赫尔德(Herder)等哲学家和语言学家都对语言的起源问题进行的论述。赫尔德《论语言的起源》获普鲁士科学院1768征文奖。赫尔德认为,语言和思想是不可分离的,语言是人类思想的工具、内容和形式。
[3] 这里参考了四川大学哲学系黄玉顺教授“生活儒学”的“生活本源”观念。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7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