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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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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3 18: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和往常一样,到达体育场时,天还未亮。四周黑影憧憧,寒风呼啸,也许就要下雪了,我想。听脚步声,跑道上不会超过十人。在这么一个冰冷的冬天的早上跑步,心中着实不愿意,可想起绮绮走时叮嘱我说:“我走了,你要坚持哟!” 我怎么能拒绝呢?尤其她娇美的神情、银铃一般的噪音,令我沉迷,别说是晨跑,就是裸奔我也会一往无前。

十年没有参加过晨跑,一个月前绮绮要我来陪她锻炼,我才十年里第一次开戒。第一圈才跑一半,我就发现400米的跑道,对我而言是太长了。固然,看我的打扮(阿迪达斯的运动服加锐步跑鞋)和身材,我真的比运动员还运动员,可是长跑从来就不是我的长项:我的思维是跳跃的,行为是反叛的,因此我的肌肉也不适合单调机械的长跑。除了少数几位六十岁的老人,几位超肥的少妇外,体育场中大部分人都比我跑的距离长,速度也比我快。有位绿背心的女孩子,每三圈就可超过我一回。她一般六点钟来,七点钟结束,这一个小时内,她完全是架跑步机器,动作划一,速度均匀,看来是个专业的长跑健将,我真的好想找她签个名——说不定哪时要在电视上才可以看见她。

当然最令我汗颜的是绮绮。跑步时,她把运动衣扎在腰间,甩开膀子的那劲头仿佛一个调皮的小男孩。她的跑姿也许不如那个绿背心的女孩专业:步幅太大,摆臂的动作也太夸张,但她的体力似乎永不枯竭,我跟她一起跑到第四圈时,就大汗淋漓,气喘如牛,想停下来歇口气。但她此时游刃有余,还算是热身呢!

看到我耐力差,开始几天,绮绮很关心我,到第四圈便指着场外的健身器材说,你去歇一歇,过会儿再跑吧。说完风一样刮过我的身边,令我望尘莫及。她的体力,让我彻底丧失自尊,体会到只有阳痿男人才会有的痛苦。有几回我想告诉她,她的跑姿可以纠正一下(虽然我跑步不行,理论水平还是可以的),可是一想到她干净利落地,如同法拉利超越拖拉机的惊人速度,我还能说什么呢?

十天后,绮绮对我苛刻起来,一看到我有开小差的意思,她便嘟着嘴道:“你的体力怎么这么差呢?不行,再不能偷懒了,即使跑慢一点,也要坚持。”她就像个严格的体育教练,不停地在我耳边大声呵斥,甚至强行拉着我跑。假若我来拍个《我的野蛮情人》,保证赚大钱。那以后,我每早上加到十圈,开始那几天,双腿仿佛不是自己的,走路都打飘,单位的同事都惊奇地问我:“是哪个少妇这么厉害,把个棒小伙折磨得风都吹得走?”

[ 本贴由 巴蛮 于 2003-12-23  18:51 最后编辑 ]

[ 本贴由 巴蛮 于 2003-12-23  23:03 最后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3 18: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渐渐地东方吐出鱼肚白,跑道上的人渐渐多起来。体校那些不识愁滋味的小伙子在场子中间练习散打,他们悬挂在看台上栏杆的花花绿绿的运动衣,如同万国旗在风中飘扬。近距离内,也可以勉强看得出对面来人的轮廓。一位穿红色运动衣的大个子,向我打了一个招呼。他嘴里像塞着什么一样,我一个字也没听不清,也没认出他是谁来。这是第一次有人给我打招呼,估计是同情我“双雁失群”吧。这让我胆寒:究竟有多少人知道我和绮绮的关系?

我和绮绮第一次相识是在三年前。我们都是文学爱好者,不过都是自娱自乐型的,少写,也很少参加活动。因为我们都觉得,九十年代整个文艺界都烂掉了。尤其是在我们这个小城内,稍有水平都去给领导当秘书去了,次一点的也可以当过记者什么的,剩下的从来没成功地写过一点东西,只好要处嚼舌根,当帮闲。但那一次不同,是我的一位朋友出了书,要开研讨会——假若他不是我的朋友的话,我可能负责地说,那真是本七拼八凑的烂书,白送我都不想要。但他确实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仅要硬着头皮看完,还得在会上发言,在报刊上给他写评论吹捧。

会前照例有领导讲话,领导讲完又要学什么文件。开始我还可以用大量地喝水、频繁地上厕所来对付单调枯燥的场面。两小时后,会议还没进入正题,我彻底失去了耐心,到会议室外的院坝晒太阳——院坝里鸟语花香,确实是散心的好地方。

院坝里有人,正蹑手蹑脚地在花草中捉蝴蝶呢,她身材高挑,长长头发一直披到腰间:原来还有人比我更没听废话的心情。我的到来,吓她一跳,她转身时,头发像电影中的慢镜一样甩过:美得令我停止呼吸。我们如两个逃学的顽童,相视一笑。她自报家门叫余绮。我顺口说:“澄江静如练,余霞散成绮。好有诗意啊!”她脸一红,说起她父亲——一位爱好古诗的老先生,是如何喜欢这句诗的,她还没生下来就给她取好了名。

我也是位旧体诗爱好者,于是我们越聊越投机,逃学行动很快升级,转移到一个咖啡厅。第二天,我正下定决心要追她时,一个男人一手抱着个不足一岁的小孩,一手持着菜刀,找上我家门。我这才知道,她已成婚。

三年后,我可以回忆起我和绮绮初见时的每一个细节,记得我们聊过的每一句话。但他男人在我家中的场面,我的记忆如同一团乱麻,毫无头绪。对菜刀,我并畏惧,我害怕的是这样一个事实:我爱上别人的老婆。她的男人,最后扔下手中的菜刀,抱着小孩跪下来哭着说:“我给你磕头,你不要拆散我的家啊……”,那撕心裂肺的声音,如同一着悲剧的片尾曲,为我的初恋降下帷幕。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3 18: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解道‘澄江静如练’,使人长忆谢玄辉。”我边跑边叨念着这句我曾极其喜欢的诗句,觉得我最崇拜的李太白这句诗写得实在不高明:谢玄辉有什么好忆的?假若是我写,我定会写成“解道澄江静如练,使人深深忆余绮”。我一点也不恨绮绮,——她并不是有意骗我,勾引我。这段感情深深地埋在心里,三年里,我们没有见过一次面,但从来没停止过思念。每次有人提起她,心脏就像电击一般。我不敢透露我们的过去,总是小心地转弯抹角地打听她的情况。我听人说起她的男人:他把绮绮看得比什么都严,好像是他笼中的小鸟,绮绮与单位的同事说句话,都可能受到他的威胁。但他自己却喜欢沾花惹草,甚至公然在外与情人同居。听到这些,我更同情绮绮的不幸,增加我对她的思念。

已是第四圈了,呼吸渐已沉重,汗水湿透内衣。我跑到场边,把外衣脱下来,学绮绮的样子扎在腰间,再脱下羊毛衫,压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当我脱外衣时,我下意识地拿出手机,忍不住想拨通绮绮的电话。

晨跑还带手机?这事连我自己也搞笑,让我想起七八十年代,戴着手表到处张扬的人。但我带手机,并不是摆谱,而是晨跑时方便联系。

今年国庆假期,在一个朋友的宴会我和绮绮再次再会。她比三年前更漂亮了,风姿绰约,谈吐优雅,座中男仕都眼放绿光。我们百感交集,如同两块磁铁,无论何时都紧紧地贴在一起,完全不顾别人异样的眼光。宴会散了,我送她回家,走进一个偏僻的小道时,她猛地抱住我,告诉我:经过四年多的拉锯战,她两年前离了婚。

我问:“那你怎么不来找我。”
她歪着头说:“我又不是为你离的!”
“真的么?”我半信半疑,他男人确实配不上她,他们离婚绝非像有的人那样,是在赶时髦。他们的婚姻是一场灾难,充满泪水和悲伤。
“我怎么敢来找你,”看到我失望的神情,她把头埋在我胸里;“那段时间,我天天到你们屋前等你,可我近你情更怯,不敢给你喊你。不过能看到你一眼我就满足了。”
我轻轻的扶摸着她的脸庞,她的肌肤细腻光滑,两眼在黑暗中星星一般明亮。我咬着她耳朵说:“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她摇摇头:“不行的,我是结过婚的人,还拖着一个小孩,怎么能和你在一起?”
我试着吻了一下她的脸,说:“你是我的,我爱的是你的人,你结没结过婚,有没有小孩,我都不在乎?”
她再次把头深深地埋入我胸中,道:“你不懂的,你不懂的!过几天,我就要去深圳了,今夜就算是我们的告别吧!”

我不相信绮绮的话,我要把绮绮留下。我是家中的独子,老爸40多岁才得我,把我宝贝得不得了,他一定会支持我的。可第二天我给老爸介绍绮绮的情况,说我要和绮绮相守终身,父亲的高血压一下就复发了。母亲抹着眼泪大骂我不孝,故意找一个狐狸精来气老爸。

我的世界再一次崩溃:都二十一世纪了,他们还这样封建!但老爸的血压和老妈的眼泪,显然比绮绮男人的菜刀更有威力。这一切显然都在绮绮的意料中,她只是像大姐姐一样摸着我的头说:“我们白天再不要见面了,我天天早上要跑步,你来陪我跑吧!”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3 18: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天空黑漆漆的,路上,我的自行车几次差点撞人,到体育场时仍伸手不见五指,也找不着绮绮在那里。跑了三圈,她仍无影无踪,我只好逆着人流跑,多次和迎面而来的晨跑者相撞,引起他们的不满,以为我是哪里来的疯子。

我不在乎,但那以后,我认为带着手机晨跑是最好的选择。

在跑道上,我们像初恋的情人,不可抑制,跑步时还紧紧地牵着手。锻炼结束,我们一起到场边放松,场边的健身器材是民政部门赠送的,仅适合老年人用。过去打死我也不会用那些玩意儿,但与绮绮在一起,不论玩什么都充满了乐趣。尤其有一个器械,是一个悬空的方向盘,我与绮绮常一起攀在上面,紧紧吻着,一起旋转,看着城市一点点地亮起来。

但是,对我进一步的要求,绮绮总是推诿。直到一个雨天,虽然估计绮绮不会去跑步,但我抱着侥幸心理赶到体育场:跑道积满了雨水,根本不能锻炼。我左等右等不见绮绮来,大着胆子到她家中去——她的窗户亮着灯光,我打她的手机,让她开门。

她的房间整洁素雅,她的床温暖柔和。我们难舍难分,缠缠绵绵,付出比体力比跳长跑多。她的肚脐下面有道疤——那是剖腹产留下的印记。她很羞愧地说:“这快疤太难看了。早知道要与你上床,我一定做个手术,把它做掉。”但我喜欢这道疤,反复摩娑。疤是一个人的历史,我爱的不仅是她这个人,也包括她的过去。

几天后,当我边跑边感叹说自己老了,体力不行时,绮绮回过头说:“我们用多种方式比拼过体力,只有在跑道上我才赢你一回。”我体味着她的外交词令,心中热乎乎的——男人嘛,在某些方面总有些自尊的。当天我们跑最后一圈时,我大步如飞,像阿甘一样越跑越快,连绮绮也望尘莫及。

但老爸的血压总不稳定,老妈的眼泪越抹越多。更让我恼火的是,老爸坐卧在病床上,遥控他的老部下、老朋友去给绮绮做工作,请她不要再纠缠我。原来的女友,不知从哪里得来的消息,从省城的学校赶回来,以儿媳妇的身份,侍奉老爸老妈,就是对我不假颜色。有次,我过意不去,拉她同寝,——过去我们确实也曾相爱过,在床上也曾疯狂过。但这一回,她如同圣女贞德一样,冷着脸,一副俨然不可侵犯的样子,走进客房——还没忘记反锁住门。

老爸是位老革命,善于发动群众。这一次我领教了他的厉害,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和绮绮一起锻炼了半个月后,她像她许诺的那样,到深圳去了:她的一个同学在那里立住脚跟,创办了一个公司,专门生产MP3。

绮绮走后第三天,女友与我正式订了婚。回省城的头一晚,她溜走我的寝室,摸到我的床上。那夜,她百般奉承,我却有被强奸的感觉。

[ 本贴由 巴蛮 于 2003-12-23  18:56 最后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3 18: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五)
每天早上,我孤身上路,因为这里留下了我最美好的记忆,只有在这里,才能医治我刻骨的相思,让我心疼的感觉减低一点——但事实,在这体育场里,我的痛苦其实会加剧。每次晨跑,手机都不离身,可是,她只是到深圳那天给我发了一个短信息,要我每天跑步前喝杯温热水。那以后,她再没打电话,而我每次打过去,都已关机。

我觉得,明天大可不必再带手机了,买个 MP3播放机吧:边跑边听忧伤的情歌,更适合我眼下的心境。

十一圈,十二圈……这是我的极限,今天却轻易地突了过去,身体的力量似乎用不尽,看来锻炼已收到成效。

快七点钟了,整个体育场都亮了起来。我的眼光再一次仔细地打量每一位晨跑的人,仍然没有她。我又一次逆着人流跑起来,好把每个人都看个仔细,当然,我又一次失望。

但我相信,也许明天,她就会出现在体育场,趁我不注意时,跑到我的身后,蒙住我的双眼,给我一个惊喜……
2003年冬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3 19: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写好,还没来及修改。
有几个情节还要增删。
但今天一看到论坛浓浓的圣诞气氛,
忍不住就贴上来了,欢迎拍砖。
发表于 2003-12-23 23: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瞎编几句,巴兄别当真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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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那已婚的绮绮之间所产生的感情似乎缺少一点儿基础,可能是缺少点儿缠缠绵绵吧:-P也许真实的故事确实是让人难以忘怀的,会不会是写得还不到位抑或是感情的发展压根儿就还没到位?

也就是说,人物性格还不典型,故事情节也不感人。只是一次很普通很普通的恋爱经历而已。小说中两位主角的感情纠葛还没有发展到如痴如狂的毁灭程度。

不过巴兄语言不错,有点儿幽默感。:cool:

巴兄,恕俺直言哟,全是瞎编的哈,您千万别当真那:-P


[ 本贴由 柴禾妞 于 2003-12-24  03:22 最后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3 23: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柴MM的指点,正如前帖前说,
情节不够丰满,还要作一些改动。
如若有一段雪地跑步的情节,
一直没时间动笔。
发表于 2003-12-23 23: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指什么点丫?

太谦虚了吧巴兄
想吓得让俺不敢上山打柴了啊哈?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3 23: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来好笑,年初我在某论坛发了一帖,
被臭扁。
我从中受益极多,正准备吸取有用的观点,
把那帖子扩充为一论文。
这回我依葫芦画瓢,同样希望大家多拍砖,
把我砸醒,让我有机会把拙作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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