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说“曾经的男友”?
作者:文非等来源:http://asp.7i24.com/maqli/ywjz/detail.asp?n_id=130
200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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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的男友”,“米卢曾经的弟子”,“我曾经的作品”……这些说法能成立吗?
践踏语法规则
“曾经的男友”之类的 说法,违背了起码的语法规则,不合现代汉语的表达习惯,因此是说不通的。
从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到张斌主编的《现代汉语虚词词典》都认为“曾经”是个副词,“表示行为、状态在以前发生后早已存在”用于修饰动词或动词短语。稍有现代汉语常识的人都知道,副词一般不修饰名词。
当前语言混乱不仅表现在错别字,还表现在语法规则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曾经的男友”之类,便是扬言要“扼断语法的脖子”的人的杰作。如果听任这类句子泛滥,那么“曾经的桌子”“曾经的工厂”“曾经的天空”以至“曾经的曾经”,多会“联袂登场”,语言的糟蹋恐怕莫此为甚! 语言是发展的,名词都可以变成形容词(例如:十分贵族),还有什么不能变?
见怪不怪。 尽信书不如无书。拿老八股语法书作为立论依据尤其不妥。
“曾经”作为形容词已经很普遍。下面是本坛有关郭敬明的评论文章中找到的例子:
"看看《左手倒影》,我们这些“老人”根本就认不出那里还有我们曾经的年华。"
这里的“曾经”含有曾经经历的意思,跟“曾经的男友”里的意思一样。
补充
贴完楼上的帖子,看到本坛上王巍的文章《对“程度副词+名词”结构的再认识》。我举的例子“十分贵族”跟该文所说的名词前面直接受程度副词修饰的结构一样。该文认为:“就与程度副词结合的名词来看,它不仅是组合发生了变化,更主要的是在这种结构中的意义已经发生了变化,具有了形容词的某种内蕴和功能。”又说:“在“很中国”、“非常绅士”中,“中国”、“绅士”等名词的词义已具有借代性转移的特征,这些词语并不表示人物或事物的名称,而是表示与之相关联的某种性质或状态。比如“很中国”是指“很中国化的”、“具有很典型的中国(人)的特点”,这时的“中国”已经不是指一个国家的名称,因而我们说这些名词的意义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说,名词变成了形容可以更好地解释这种名词意义上的变化。至于这种变化的修辞作用我们同意该文的说法。 Boyfriend-edBoyfriend-ing
不就粉科學? 这种对比很恰当! 说得好
?
[ 本贴由 桂花村 于 2004-3-812:29 最后编辑 ] 桂花兄有问题可以查词典,或者请水电兄作答。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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