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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之伤?制度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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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18: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汪晖《反抗绝望》抄袭之争背后的制度纠结 $ [! @1 ?8 T6 v- `7 `: f
作者:曹勉之(中国政法大学学生) 来源:学术批评网 2010年4月26日0 l7 p1 X* U  h7 u

5 k* S9 |# M& z5 f, y自南京大学教授王彬彬指证清华大学教授汪晖的博士论文《反抗绝望》涉嫌抄袭和剽窃的文章在《南方周末》 发表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近一个月。围绕汪是否抄袭的问题,学术界乃至社会各界为之激辩良久,参与其中的众人俨然已经分成了挺汪和倒汪的两派。两派不断质疑对方的动机,否定对方的评价结果,甚至其间不乏上纲上线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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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F/ P% q! U% Q- s9 M2 i" j在举报人王彬彬之外,许多享誉学界多年的前辈老人也深陷漩涡之中,先有开当代鲁迅研究之先河的钱理群先生因其对汪晖颇有回护之意的言语 而被倒汪派围攻,后有汪晖博士论文《反抗绝望》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北大中文系教授严家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你说这个部分是抄袭或变相抄袭,我觉得可以说” 。关于汪晖的各种评价更是充斥在各种报章和虚拟空间中,在一些可以匿名发帖的bbs上,各方的评价甚至都夹杂着各式各样的污言秽语。时隔半月之后,回顾起这期间的一幕幕,这情景,怎一个乱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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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背后有乱的逻辑:我们大可以说,言论自由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对于评价《反抗绝望》和其作者的汪晖的行为,只要评价人不存在主观上的实质恶意 (substantial malicious principle),便不应对评价人过度苛责,何况在以去伪存真,辨明黑白为价值追求的学术界,言者无罪应是最基本的准则,乱象背后,是一个可供挑选和甄别的“言论市场”。汪晖事件所引起的学术界的这种多元评价,正是一个繁荣的“言论市场”的表征。甚至有人感叹:因学术伦理缺失而久遭诟病的中国学术界,已经不能再容忍学者的造假,也不能再容忍“打假者”的“假打”了;隐藏在这种乱象之后的是一个背负着更沉重的精神枷锁的中国学术界,他们痛感于往事,有鉴于历史,顶着巨大的压力,试图完成自我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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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派乱象背后的动机,真的如此崇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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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6 ]% E' A$ x' y7 ]( [& a+ H事发一月之后,当我们抛开急切的救赎欲望,冷静地审视这次汪晖事件中学界的众生相时,一些因我们沉浸在“好派”或“屁派” 的情绪发泄的快感中时而被忽略的细节显得格外刺眼: " o' \- P7 c7 U: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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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王彬彬在指证汪晖抄袭的文字中那一段段颇具檄文之风、没有摆事实讲道理而是盖棺定论的语句,现摘几例 : . k& K' B9 c; y, O' G/ f* C
      这加了着重号的话,“老老实实”、一字不差地抄自李泽厚《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第57页,连马克思的那几句话也照抄了,以至于我写此文时,只需直接粘贴到李泽厚名下就可以了。李泽厚只为马克思的话做了一个简单的夹注。但汪晖却为马克思的话做了一个详细、准确的注释,让人觉得是他自己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发现并摘录的。一字不差地剽袭,没有什么好分析的
2 I3 Q# e1 M% f# }9 q      汪晖的那段话,没有冒号、没有引号。但也做了一个注释,让读者“参见”张汝伦的书。关于“参见”,前面已有辨析,不再饶舌。只想说:这样的“参见”,欺人太甚:欺原作者太甚;也欺读者太甚。 # t. D6 c; p! |8 a" m" X9 B

2 w9 V. Z2 l3 A0 o/ B0 w还有 / ~2 E1 p, J' T+ v1 ?9 \
      《反抗绝望》对林毓生的剽袭,是以搅拌、组装、拼凑等多种方式进行的。具体字句上的剽袭痕迹不是很明显,但“偷意”的迹象则是十分显眼的。 , m6 @7 \/ Y5 [!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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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有钟彪先生在《学术“私律”与“莫须有”——评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 中对王彬彬的“汪晖批评”犀利的“反批评”:
) F' a7 K' q7 h# C, s       王彬彬有意识混淆,仅仅根据这三处疏失,就无限上纲,想要全面否定《反抗绝望》一书,这是无法成立的。他其实知道,仅仅根据这三处疏失是无法炮制出一篇按“学术规范”可以刊登在《艺术研究》上的论文,所以他才不惜把自己贬为刀笔吏,玩空心思,把文章的一大半篇幅用于改“病句”,并且发明“偷意”式剽窃法,也是迫不得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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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
, @/ Z! u% @" }3 Y% M      紧接此后的两段,汪晖都对列文森的看法有批评性的对话。难道王彬彬将自己文章的读者都预设为偏听一方、从不翻书、以讹传讹之人?也许《文艺研究》的个别编辑是这类读者,但恐怕大多数读者也不是那么好忽悠的。一个口口声声讲“学风”的教授,“学风”竟然如此低下,也算是匪夷所思。 9 \3 t2 t4 N* P5 Y'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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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不想否定二位先生为维护学术界的纯洁而做出的努力,不管这个努力是针对学术创作还是针对学术批评的;面对学术规范问题,学界中人既有发言权利,某种程度上说也有表态的责任。问题就是,人情或有厚薄之分,学问只有真伪之辩;混淆了情感和理智界限的学术批评尽管是一剂或能迅速改变学术风气的猛药,但是如果学术批评成了一种“批评运动”,在这场运动间,无论是批评意见的提出者还是批评的回应者,都不是赢家,甚至以更大的范围来看,在这场言论的斗争中,学界本身才是最大的输家。 6 t  K* Q/ K8 s% Z% `4 V' r

7 }$ p! P7 A9 J6 j8 r' E. q中国人素来有搞运动的传统,由于各种原因,上个世纪的运动之风尤甚。面对种种乱象,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往往不是秩序内部的,合乎理性的解决方法,而愿意以乱治乱,不惜矫枉过正;美其名曰为了实体的公平而可以忽视程序上的正义。殊不知,在言必称法治的现代文明范畴中,程序作为为实体行动提供正当性基础的必要范式,往往有着比实体行动本身更为重要的意义。正如有公信力的司法制度的产生使得私人间的复仇行为变得野蛮而非法一样,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就是程序理性旗帜的高扬,就是程序正义理念的深入人心,在这种程序理性的驱使下,理智和情感能够各安其所,个人和集体也可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学术批评是学术界历千年而不易的历史使命,再过千年亦不应改变,但一个与时俱进的学术界理应与时俱进,在现代制度文明中汲取养分,弥补原有的不足。汪晖事件中,各派因观点冲突继而生发争执的事件,从更深的层面上看乃是学人本身对学术评价体制的不信任造成的恶果。如果经过各界的共同建设,一个具有公信力的评价体系能借此事件之机得以形成,那倒是善莫大焉了。 ) o" n( O$ Q* q$ O0 R7 Q; _6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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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一个具备公信力的评价体系,首当其冲的是要重视并建设学术的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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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p5 m- Y/ z* r% T- R; e, H德国社会学大师马克思韦伯曾经在其著名的演讲《以学术为志业》中提到过学术共同体的作用,韩启德先生更是表示,学术共同体应当承担学术评价的重任“学术共同体是什么,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学者,互相尊重、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推动学术的发展从而形成的群体” 。毫不夸张地说,学术共同体的缺位是中国学术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学术腐败频发的关键原因。经历了数十年学术荒漠时代的中国学术界,甫登世界舞台就要面临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经历着从短缺经济到繁荣市场的重大变革的中国学术人不免也会忖度,在几乎万事万物都可待价而沽的时代,知识能否换钱花,可以怎样换钱花?在如吴思先生所说“潜规则”大行其道的中国社会,权力寻租似乎就是换钱的便捷之道 。学术和权力在这样的环境下畸形联姻,学术评价权力行政化成为时代主流,缺乏了有效且合理的权力制约,行政权力在评价体系中一家独大,尽管阿克顿勋爵的提醒“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言犹在耳,大面积的学术权力寻租与学术腐败早已不可避免。最近,在有关大学“去行政化”的热议中,行政主导的学术评价体系作为大学行政化的表征之一也饱受诟病。应该说,这次“去行政化”的改革正是中国学术评价制度改革的良好契机。机不可失,学界内外都有义务抓住机遇,实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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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X4 L+ A5 ^0 [  X构建一个具备公信力的评价体系,更要强化制度规范的建设,构建一个符合法治价值的评价规范体系。孙笑侠先生在《程序的法理》一书中曾经论述现代程序的要素为“对立面、决定者、信息和证据、对话、结果” 。如果说争论的双方可以被看做是对立面,判定学术研究真伪的学术共同体是决定者,那么评价体系本身应当提供公允的信息与证据出示程序,公开的对话程序以及结果的社会公示程序。 , g* Y0 ^6 N1 l7 v- m+ [) }

* g* u! D! n; F% T* D( k在学术共同体归位、制度规范健全并得以实施的情况下,汪晖事件其实根本不足以成为事件:王彬彬先生的文章在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知后,该院的学术评价机构可以迅速启动有关机制,召开听证会,由汪晖先生本人做出理性回应,听证会的有关信息在及时公布后,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当程序本身能得到尊重并被贯彻实施时,有关人等不但能在言论漩涡中逃脱,中国学界更不必背负如此沉重的精神枷锁。 # [6 ~$ M+ @6 ~7 ~$ e: M*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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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健康成长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学术界不仅能够一个国家的自主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也能为灿烂辉煌的民族文化建设贡献力量,这一点,我们足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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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曹勉之先生惠寄。本网发布时,注释略)
发表于 2010-5-29 18: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80年代学风”请教靳大成先生——汪晖事件评论之一
5 k3 a7 w7 R' E作者:王建民(山东大学) 来源:学术批评网 2010年4月26日# q: q/ z7 I7 P8 }1 L9 J8 G)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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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钱理群、靳大成等先生拿“80年代缺少学术规范”、“80年代浮躁的学术氛围”等说辞为汪晖所作的辩护,郑也夫、肖鹰、叶开等先生不同意。已故北大著名学者季镇淮先生教导其关门弟子这样做学问:“我们那时写了文章,总要在手里放几个月,先给朋友们看看,如果谁的观点对我有启发,我就要在文章中加个注释,说明这一观点最初来自人家。著书立说的第一件事是诚实,做学问不能掠人之美,这是规矩。”谨遵师教的吴迪教授自然也不会同意钱、靳诸先生的意见。作为80年代学术氛围的见证人,我附和郑也夫等几位先生。 9 D7 Z8 w. ^8 \  H' \8 S' k

$ f* r7 g# u& I/ H; e# g但是,两种立场,各自表述,无所谓讨论。为了讨论问题,针对郑也夫先生“双方都退一步”的建议,我想退得更远——我打算赞同靳大成先生。不过,赞同之前,先请靳先生对《文风、规范与八十年代学术思想氛围》(《中华读书报》2010年4月7日)一文中的种种说法做明确澄清。 6 V! x- c3 h% N& ~

6 `1 T( x! n9 _$ @- `2 T2 ~& H靳先生,就算那个时代的学术氛围真的是“浮躁”、“游谈无根”、“饥不择食,慌不择路”,“大家往往不管自己知识准备够不够,能力行不行,都一古脑儿的要开辟新道路,提出新理论,创建新体系”,等等。我的问题是:人们是通过抄袭的方式做这些事呢,还是通过别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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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当时的人们急于“破除原有的旧观念,大胆、积极地引进西方现代学术知识,不断提出新说”。我的问题是:人们这样做,是通过比如王铭铭的《想象的异邦》那样的方式呢,还是别的方式? ; v- Z+ M3 p, K5 H* t6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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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当时七七、七八、七九届大学生和头几届研究生们……连文章都不太会写,按照今天的中学语文教师的标准来看……常常文理不通,病句满纸飞”。我的问题是:那些烂文章是我们自己写的呢,还是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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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举了八三级硕士生、现在的党史专家陈晋先生“大量用系统论、控制论术语拼装……文章”,弄的搞文学的师友们“看不懂”为例子。我不知道陈晋先生当时的文章是怎样写的,我的问题是:生搬硬套地使用自己没有消化好的术语、概念等“简单粗暴地炮制文学理论”,与抄袭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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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在某篇著名的论文中“不规范,思想混乱,理解错误,知识误用,在在皆是”;您还指出了当时其他人的“大胆妄言,无根无据地乱说,不由理路,任意生造”等。您说的这些问题在每个学人的成长过程中都可能存在。我的问题是:这与抄袭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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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G% }: ~6 j( e- p/ T# k8 c6 o我的全部问题指向一点:80年代学术氛围的“浮躁”可以有种种表现,那情形甚至可以比您描述的更严重,问题是,这些问题与抄袭剽窃是不是一回事。两者必居其一:或者您描述的现象“以今日严格的标准来衡量”可以等同于抄袭剽窃,那么,王彬彬教授对汪晖行为的认定并没有错,争论应该转向另一个问题:对于当时那样的抄袭剽窃之风,我们是否应该予以理解,予以宽容,甚至应该肯定其积极意义;或者,您描述的现象不能等同于抄袭剽窃,那么,您的文章与王彬彬教授的批评风马牛不相及——王彬彬文章的核心问题非常简单:汪晖抄了没有。 7 @) u# o+ S, S9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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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先生,我不想说您的文章试图转移问题焦点。但是,该如何理解您的让王彬彬首先要读书学习然后再“批驳汪晖的理论观点”的建议?首先,王彬彬写的是一篇批驳“理论观点”的文章吗?其次,王彬彬文章谈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认定的事——是否存在抄袭,相反,“理论”是最不易“批驳”的。例如,自英国经济学家威廉&#8226;配第在《税赋论》中提出劳动价值论以来,350年过去了,直到今天人们还在对这个理论进行“批驳”,“批驳”还将继续,再有几个世纪也未必能结案。把一个几天、几小时、甚至几分钟就可以判明的问题转向数月、数年甚至数个世纪都未必解决的“理论观点”之争,这是在澄清问题,还是把水搅浑? 8 A1 H( p; B6 a# C0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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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王建民先生惠寄)
发表于 2010-5-29 18: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汪晖抄袭与否请教舒炜先生——汪晖事件评论之二
, e4 N* I2 L4 ~1 q2 p; X5 p4 e作者:王建民(山东大学) 来源:学术批评网 2010年4月26日: l8 _. A# M: C0 T( n5 T

; u$ F; Y' y' J" }# B+ \8 g7 W鲁迅先生在《刀“式”辩》一文中议论过一桩抄袭案:一位署名杨昌溪的作者在其小说《鸭绿江畔》中抄袭了法捷耶夫《毁灭》一书的中译本。《毁灭》中的文字是:“在阶石上锵锵地响着有了损伤的日本指挥刀,莱奋生走到后院去了”;《鸭绿江畔》中的文字是,“当金蕴声走进庭园的时候,他那损伤了的日本式的指挥刀在石阶上噼啪地响着”。 鲁迅先生认为抄袭者的本领太差,“生吞活剥的模样,实在太明显了。”(《鲁迅全集》第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66页) $ U* L  @9 v4 W& l" K

- e0 {: k' c: w3 ]如果那叫“太明显”,汪晖的有些文字要露骨的多,先生又该说什么好呢?看来,鲁迅先生应该修改自己的标准。因为,钱理群先生说了,汪晖的行为“不能简单地称之为剽窃”;《反抗绝望》三联版编辑舒炜在《北京青年报》(4月3日)也说了,如果把汪晖的行为认定为抄袭剽窃,“很可能扭曲我们合理的、健康的常识”。 - Z& e7 H$ W* f1 A0 Q$ Y9 ]; Q

* K6 O# [  K) {6 k; o如果说,王彬彬教授对汪晖抄袭剽窃的指控是否全部准确恰当,还有可商量之处,那么,《南方周末》4月8日号上项义华和网友欧文的文章,应该已经把这件事情坐实了。如果读者还有兴趣,可以把《反抗绝望》三联版第65、66、68、99页的内容与徐崇温教授主编的《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一书第7-9、644、53-54页上的内容做些比对。在那里,汪晖选择性地挑出一些段落,或者不做任何注释,或有注文但与所用文字的来源毫无关系,只是略作字词加减后进行拼接。 $ b7 N2 A* m& P1 ~2 W-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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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炜先生,作为一家受人尊敬的出版社的编辑,您是有着“合理的、健康的常识”的。在对王彬彬教授的反驳中,您以《反抗绝望》三联版的策划编辑和审稿人的身份发言。如果汪晖的那些文字符合您所说的“在不扭曲原意的前提下,予以提炼和重新表述”的标准,我能否认为这是您所供职的这家出版社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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