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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3: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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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梦的轻波 于 2013-7-12 14: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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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 M7 V* k1 ]. c. t第六股:注释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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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个注释排着长长的队伍争先恐后地挤进一篇篇作品的时候,我唯一能够想到的是,夹在每页下面的叫做“脚注”,摆在文章后面的叫做“尾注”。除此之外,实在难以让我把注释的多少与作品的质量联系起来。携带注释闪亮登场的作品,未必属于经典,即便注释的风头盖过了作品本身,我也不敢给此类作品轻而易举地打出高分。反之,携带少量注释低调出动的文章,也未必属于次品,即便作品根本没有注释陪伴,我也同样不会把随意低估或贬损作品水平的胆量发泄出来。因为,注释的多少正如文章的长短,根本就不是作品质量高低的决定性因素,甚至连一项裁判标准都谈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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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 t" p3 I$ |. g然而,在学界以及与学界有关的这界那界,却总有人将注释的多少作为文章质量的砝码,大摇大摆地投放于称量作品轻重的天平上。这种学问评价的逻辑似乎是:注释越多,作品越好;注释越少,则反之。如此滑稽的学问评价“歪风”在客观上助长了部分学人的研究风格,使盲目追求注释数量的内需转化为一种为文、为学的行为惯性,完全不顾注释的必要性、规范性及其对作品的实质性影响力。更有甚者,注释的篇幅还可能会超过正文篇幅,有着注释喜好的人看到这类作品时,就情不自禁地发出“牛”的赞叹。诚然,在必要之时,注释长度超越正文长度也没什么大惊小怪,我所好奇的是,赞叹者的“牛式评价”是出自对作品质量的欣赏,还是对注释数量的盲从?如果是后者,不管作品质量本身如何,至少可以暴露出注释之数量在学问评价者心中的突出地位。这种风气一旦蔓延开来,极易侵蚀那些学术投机分子,促使其拿注释作包装,格式化地炮制出一篇又一篇的“学术力作”,翘首盼望换来读者或评价团体的“经典”评价,廉价地完成一种得志后的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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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承认,在讲究规范化的学术研究环境里,注释是必要的,注释的功能也必须充分地发挥出来。但应该瞄准注释自身的质量,而不应以牺牲注释质量为代价,紧紧盯住注释的数量。在规范严谨的学术论文创作中,国内外文献检索与直接或间接的调查研究,是整个论文创作过程的必经阶段。对他人已有思想观点或调研资料的适当引用,对需要在作品正文之外附加说明和解释的内容,都应该本着学术研究的规范性原则,实事求是地加注添释。否则,学术成果的严谨性即会打折扣,弄不巧还会酿成学术不端行为,不幸陷入学术丑闻带给自己的无限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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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5 P+ g. |! w/ f& J5 W该注释的不去注释,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不该注释的乱加注释,同样也不是一种做学问、搞研究的端正态度。盲目追求注释的数量,就是以注释数量吸引编辑和读者的眼球,企图以此为文化战斗武器,夺取作品质量之役的胜仗,欢呼雀跃于只有虚荣心没有羞耻心的自我满足。可是,当注释数量的增长幅度超过了注释在特定作品中的必要性时,人们只能推定作者凭借的是注释的胡乱拼凑或者随意堆积,再仔细对照其每一个注释,发现上述推定并非出于无理猜疑。根据我近几年来的粗略观察,刻意追求注释数量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 1 j# |8 a6 n) M+ E2 L% s6 @
* G! y+ N1 R" E3 | [从注释的外在形式上来看,有的作品几乎是逐句逐注(释)或逐段逐注(释),通篇读下来,看不出作者究竟有多少创造性劳动凝结于其发表出来的作品。劣质一些的,根本就是对他人作品的语句摘录和格式化排列。虽然学术研究有介绍或描述这一类型,即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加以总结和引入展示,但这种类型的学术研究也有其自身的行为规范,至少在标题上可以示意作品的性质。假如文章标题欺骗性地示意作品是作者原创思想,但文章内容却是对他人研究成果的粘贴,这无论如何也不能算作高水平、高质量的好文章,不管注释的队伍有多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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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 J/ L6 x9 V* _! W从注释的内在必要性上来看,凡是刻意追求注释数量的作品,几乎都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完全没必要添加注释之处也冒出了注释,并且还有头有脸、有鼻子有眼,很像那副模样。对于一些众所周知的公理、定理、常理,添加注释的必要性并不大,或者至少要视表述形式不同来定夺是否加注。此时,对于无需格外注释的,直接在行文中表述出来即可,至多在其前面添加一些过渡性或引导性词句,以更加明晰地亮明权威来源或者强调其公识性。这里我不妨举例说明。记得十年前“98抗洪”时,前总书记和国家主席说过一句话,“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这个说法尽管可以从无数角度解读其各种丰富的内涵和深远的意义,但其本身并无特别之处,就是一句大实话,既是公理,又是定理,还是常理,但由于其出自最高领导人之口,于是,那些“好引”的学者们在撰写论文涉及人的生命时,不约而同地在这话后面添加注释,以表彰其引用之权威性。像这种情况,在我的内心深处,是相当不以为然的。这是再典型不过的盲从追求引用数量的表现,非常可恶。事实上,对于这句大实话,即使不去格外添加注释,也不构成抄袭,对文章质量也没有丝毫的消极影响。然而,在学界恰恰就有这么一帮人,在骨髓深处早已染上了“好引”之癖,遇见名人和元首就要傍,争分夺秒、见缝插针,惟恐有半点闪失。怪不得在人文社会科学索引率排行榜中,国家领导人能够名列前茅,这才发现其背后竟然有那么一支庞大的抬轿队伍,在马不停蹄地添加注释! & d g3 D) B; o8 a5 e6 u'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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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从注释自身的规范性要求上来看,也能挖掘出蹩脚的注释增加处理伎俩。为数不少的引注并非作者的真实引用,但作者可以通过简单化的处理技术,使他人的引用轻而易举地变成自己的引用,从而增加了自己作品的注释数量。这种处理技术主要包括连环引用和偷懒引用两种基本形式。一方面,在引用他人篇幅较长的段落或语句组合时,由于被引用的他人该部分作品中本来就含有引注,因此在作者引用过来之后,连环套式地照搬了他人作品中的引注。之所以称为“连环套式”,是因为作者既要在引用他人作品时加注,同时又将他人作品的已有引注原样植入自己作品。这种处理技术并不难发现,尤其当被引用作品与引用作品时间间隔较大、其间已有更新文献时,或者当被引用作品也存在连环套式引用乃至错误引用时,这种拙劣的处理技术就更加昭然若揭。 $ U& m& f. o$ F+ ^4 l6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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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对于他人的真实引用,不去查证校对,完全偷懒照搬,且不作转引处理,直接拿来冒充自己的真实引用,也是一种注释数量增加处理技术,说的更具体一些,是建立在他人劳动成果之上的偷懒处理。尤其是对外文文献的引用,据说有些人连外文文献根本就没看过,硬是将他人的引用拿来作为自己的真实引用,直接插入到作品中来,显得自己的研究已经有“国际视野”了。当然,与此相反的处理技术则是,对他人引用的文献不作检索,或者能够检索不去检索,直接采用“转引”技术偷懒地照搬过来,将引用真实性之责任推卸到了最初引用者身上。我注意到有期刊编辑部倡导谨慎对待转引问题,能够自己真实检索确认的,尽量直接引用。这也从一个层面暴露出了转引的草率问题,从对注释数量的追求角度观察,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偷懒术与数量堆积术。如果说单纯的引注还尚存一定的隐蔽性,不细查难以戳穿,但对“释”的冒充就分外明显了。这种行为不仅表现出作者对注释数量的盲目追求,而且更暴露了作者学问行为的极其不端正和不严肃的投机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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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刻意追求注释数量的手段还有一些花样。例如,不正确对待“释”的地位和作用,本来可以在正文即可直接阐述的话语,硬要通过添加注释的手段,变成作品的“脚释”或“尾释”;例如,在作品创作完成后,为了增加注释数量,再在作品内容的相关部分插入名家名言,添加注释,尤其是该学科或专业领域被频繁引用的国内外名家之语,或紧跟时代步伐,着力加重对国家元首或领导团体文献的引用,这不仅可以在注释数量上有贡献,而且还想当然地以为可以借此提高作品的品位和档次;又如,对外文文献的过度引用,使全文看上去似乎是一半中文、一半外文,究竟是同步翻译还是外文研究资料的翻译堆积呢?如果同一选题或类似选题国人尚未研究,完全是作者开创性的研究、介绍或引进,那也倒无可厚非,但假如国人也有与该选题有关的优秀研究成果,此时作者要是依然视而不见,堆砌一片密密麻麻的外文文献引注,那么只能说明作者文献检索遗漏了国内已有文献,属于不完整、不严谨的检索行为。如果故意回避可查可评的国内文献,或者在内心深处将之视为不值提及之物,那又是一个学问态度问题,同样不可原谅。因此,对外文文献过度引用的作品,也并非全是严谨的考证与研究,其中不乏有卖弄和忽悠者;再如,通过伪造注释、篡改注释甚至炮制虚假事件、虚假文献的方式,恶意欺骗读者,妄图赢得一时的好评。这种行为,从表面上看是在追求注释数量,但在本质上是性质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更应受到谴责和唾弃。 8 b4 a2 _& G* f4 V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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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作品不仅要看其正文,也要观其注释与参考文献。因此,作者在注释上多下功夫,最大程度地为作品正文提供最优质的支持性服务,这是为文为学的必修一课。然而,将注释的功能和魅力狭隘地局限于其数量的多寡,并以此作为作品质量的评价标准,则无异于掩耳盗铃、坐井观天,最终也无法达到预期目的,只能落得南辕北辙、买椟还珠。同样,学问评价也不应过分地看重注释数量,将注释数量先入为主地充当作品质量的裁判依据。不能正确对待注释,盲目追求注释数量,一旦走上了极端,就很有可能招致无法挽救之纰缪,数量庞大的注释不仅没有锦上添花,反而功亏一篑、得不偿失。 7 F2 Z1 v7 |+ O- E r2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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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事实上,对于注释数量的盲目追求或者过于突出注释在作品中的地位,在我看来,主要是基于对注释之性质、地位与功能的片面认识。作为作品学术规范要求的注释,是对作品之引用部分的标注和需要解释说明部分的注解以及两者的结合。在整个作品中,正文是永恒的主体,注释只是为正文提供辅助性支持的配角。只有正文没有注释,仍然不失为一部完整的作品;但只有注释的堆积,没有正文或者正文被淹没在茫茫注释之中,难以称其为一部作品,充其量只能算作一种书目展示行为或者作者阅读数量的炫耀行为。规范性的学术研究,尤其是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的创作行为,之所以强调注释的必要性,主要是出于版权法与学术规范的要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之规定,在“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无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须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以及邻接权人的权利。可见,一国之版权法律规则要求作品中在适当引用他人作品时必须有合法的引用或注释,遵守版权法规则。同时,学术团体或者学术出版及编辑规范也会对注释提出各种规则要求,严格按照学术规范添加注释,是为学之规范性要求,自无疑问。然而,对注释的起因和功能不能无限放大,更不应颠倒注释与正文之次主关系。过高地看重注释数量对作品质量的影响,甚至将注释数量作为作品质量高低的判断标准,都是有违注释性质、地位与功能的。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就是,注释越多,并不代表作品质量就一定过硬。当然,在追求注释数量者那里,密密麻麻的注释也丝毫不能说明作者阅读范围之大与阅读视野之广。有些时候,一旦萌生了投机念头与功利意识,过多的注释很可能就是一种肤浅与炫耀,而不是一种功夫与能力的象征了。 / m& t( k1 x' h4 L3 D$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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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韦应物•《寄全椒山中道士》)。此一诗句看似清凉,却洋溢着诗人追求平淡和真挚的思想感情。学问态度亦如此,离奇之才并非单纯依赖刻意追求即可造就,在多数时候,多数人的学问大厦还须从平淡、真挚与踏实筑起。投机取巧可能会一时蒙混过关,但在明眼人那里,却无法成就终生梦想。韦应物笔下的落叶堆满了空山,行迹则难以寻觅。这正如作品注释与作品思想的关系,数量庞大的注释盲目挤满了作品空间,还真的难以读出作者究竟有没有释放思想、释放了什么思想。此时,我认为不能全怪读者能力有限,作者应反思一下自己到底从中做了一些什么。 " ?* ?3 R7 g& ^5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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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股:专著不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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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较真因素,要是有谁问“月亮大还是太阳大?”,正确答案会是唯一的;要是有谁问“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是真的还是假的?”,经过权威鉴定,还原真象,也会有唯一的正确答案。然而,要是有谁问“专著厉害还是论文厉害?”,这个问题则无法直接给出“二选一”式的答案。道理极为简单,这年月,有些人出于功利目的,而又囿于自身功力,无论是鼓捣专著还是制造论文,都无法产出高质量的学术作品。于是,科研成果良莠不齐的现象便成为一种客观存在。专著堆里,有拼凑之书,也有经典之作;论文集里,有格式化文字,也有高水平论说。因而,难以一概下个结论,盲目认定专著厉害还是论文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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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0 a$ I: U* n0 }话虽这么说,但在学问评价中,愣是有人不认这个理,还装腔作势地吹出“专著不敌论文”之风。在这些人眼里,不到老时别写书,年轻时就得写论文。要是再有了嫉妒心,他们恨不得别人一辈子一个字也不写。逻辑极为简单:别人写随笔杂文了,他们会讽刺“随笔算个啥”,好言相劝写论文;别人写论文了,他们会讽刺制造文字垃圾,有本事去写书;别人写书了,他们会讽刺“专著不敌论文”,再搬出国外谁谁谁就是只写论文不写书,或者国外学术环境重论文不重专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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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本好的专著并不容易。专著也不是老人的“专利”,年轻人也能够写专著;论文也并非只能由年轻人来写,老年人也可以写论文。无论是专著还是论文,没有姓“老”姓“少”的问题。以年龄大小或资历多少来论作品文体形式,是很有问题的。除非半路出家或少年天才,一个人走上学术之路,大多是从青年开始的。不同时期的不同作品,往往代表着一个学人某特定时期的研究志趣、范围、风格和水平。年轻时出书,是对其已有思考的书面表达,也是一种学术锻炼,在总体学术人生上观察,这还是一种阶段性学术积累的体现。年轻人出书,之所以遭遇非议或者谴责,其实并无什么大惊小怪的过错,只不过是其借助出版行为将原本锁在抽屉里的稿件对外公开罢了。如果其一直锁在抽屉里,反复思考,几经修改,到了头发花白胡子长了之后再出版,或许能够换来“十年磨一剑”甚至更好听的赞叹,但如果其在思考之初即出版发行,评价者也不能一棍子打死,直接以资历、职称甚至年龄来论短长。 * W- H5 Z* x2 @/ z,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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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评价者被“误区”或“歪风”深深打动,或者评价者本身就是“误区”的开发者和“歪风”的鼓吹者,那么,无论学问人何时出书,都有可能避免不了挨骂。假如学问者年轻时出书,他们就会斥为“幼稚”、“急于求成”、“制造垃圾”;假如学问者年老时出书,他们也未必舍得说出一个“好”字。此时,评价结果根本就不是学问者的作品所能决定,而是严重牵制于评价者的心态与行为作风。因为,在这些人的眼里,学术论文才真正体现学问人的学术水准,专著只不过是“抄来抄去”的拼凑之物,甚至还会被污蔑为“体力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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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确实有专著的炮制者,对学问毫不负责,急功近利心重,严谨治学心轻,于是,一旦确定选题之后,搬运出一大堆书,摆在电脑旁,像模像样地搞起“科研”来了。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他们能写书、能出书了。这还算好的,更差劲的,自己懒得干活,找几个研究生,今儿翻译翻译,明儿拼凑拼凑,厚颜地署上自己的大名,充当自己的个人独著,一点都不觉得无耻。不仅如此,还要骄傲地拿着这本书,这里报奖评比、那里签名赠送。要是出版的时间巧合了,还能够以此评审更高一级技术职称呢。这种事情干得多了、爽了,就收不住缰绳,贪得无厌,每招一届研究生,就按照惯例这样操作下去,混个著作等身、学富五车的虚假印象。自己觉得聪明过人,别人却看得一清二楚三明四白。 ' L6 k5 [4 \0 l0 `
$ |' X0 K- G" o$ |, n这种人以高级职称者居多。一来他们已经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资格,每年都有一批无偿使用的廉价劳动力分在自己手下,叫这些徒弟干活是理所当然的;二来他们有一定的职称地位,申报的课题较为容易立项,弄出来的专著也更容易出版;三来他们掌握一些学术资源,尤其是外文资料的占有,并非每个人都能共享,源源不断的洋文字就是他们的掌中宝,而渊源不断的研究生又是他们的手下奴。在这种优厚的学术环境里,出一本书,那绝对是易如反掌、小菜一碟。他们根本就无需亲自参与,只要在必要的时候稍微遥控一下,就可以把一切搞定。虽然是研究生付出的劳动,但最终的“专著”却是自己署名,最多在“后记”中列出一个劳动力名单,将这些苦役们的智力创作篡改为“资料收集”、“文字录入”、“书稿校对”等协助工作,说句不轻不重的感谢话即可轻松对付。怪不得听说有教授在其弟子面前得意洋洋:干脆不写论文了,每年出几本书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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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属于高档次的,毕竟他们有各种头衔可以利用,也有心甘情愿的研究生送上门来抢着干活,再加之他们毕竟还是有一些基本的学术感觉,弄出一本书来起码可以保证不至于在形式上惨不忍睹。但也有一些低档次的,炮制专著的急切之心与拙劣形式简直无法想象。聚集一批人,不管什么方向什么专业,每人弄篇文章,一篇文章交上多少钱,凑起来就是一本书,自己挂个主编,再取个诸如“中国法治问题研究”、“某某法若干热点问题研究”之类的名不副实的书名,也大言不惭地炫耀自己出了“专著”。还有人将自己多年来的花样文章拼在一起,也想凑出一本专著来,不料没有出版社出版,就找个印刷厂印出一大堆,竟然也堂而皇之地摆在书店里。翻开一看,不仅没有任何体系可言,而且与书名也无法进行对号,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文章也拿来作为当前某某法热点问题的支持作品。简直泛滥极了!更有甚者,还要向学生大力推销,以考试范围作为要挟,变相要求他们购买。我不禁要问:那也叫专著? 6 r6 C* r, x2 v4 A: N5 @
+ i8 l2 ~% w9 `4 x$ i) q2 r" R社会上总有人批评学界“抄来抄去”,其实主要就是这帮人给搅的。对于这些专著的制造态度和作风,对于这些态度和作风制造出来的“专著”,无论如何也不应摆上台面加以炫耀。在这种专著市场环境下,有人讨厌专著、不把专著当回事甚至誓死也不写专著,也就没什么不可理解的了。因为,一个讲究学术尊严和人格尊重的人,只要稍微清高一点,恐怕不大愿意将自己心爱的著作拿出来与那些下品货摆在一起。然而,在我看来,这种乌七八糟的存在,同样也不应成为“专著不敌论文”的佐证资料。一方面是因为在学术论文中,也会存在纯粹格式化炮制的文字,相当多数的学术论文只是“看起来像”罢了,语言搞得玄乎晦涩一点,注释加得多多益善一点,拼凑整理的艺术再巧妙隐蔽一点,俨然就是一篇成功的“好论文”,作者只要不是智商过于低劣,通过这种投机手段搞出一篇有鼻子有眼的论文来,其实并无多大难度,运气好了还可能会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并且还会获得各种奖项。当然,比较那些纯粹不着边际、语句不通、观点牵强的“学术论文”,这种靠格式化炮制出来的学术论文还属于高档次的,那些毫无学术价值的胡乱拼凑之作,就更是不计其数了。尤其是,当作者不仅认识不到其作品有如此拙劣、反而还以为自己“十年磨了一剑”并到处炫耀之时,就显得更加滑稽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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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能拿专著只与好的学术论文比较,也要看到学术论文中也有所谓的“垃圾”之货,何况从单位数量上来看,在整个学术成果市场上,论文数量毕竟远远大于专著数量,这就增加了整体意义上论文不敌专著的概率,而不是相反的结论。另一方面,就同质比较来说,对于一本优秀专著的创作,同一篇优秀论文的创作相比较,至少就同一个作者或者相仿学术敏锐性与学术能力的不同作者而言,所付出的智力投入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以一篇论文一万字一本专著二十万字计算,在专著中每一部分的论述皆以学术论文之严谨要求为假设的前提下,单在精力投入上,后者也是前者的二十倍。因此,从智力与精力的投入上,专著有敌得过论文之情形存在。至于学术影响力,一篇学术论文确实可以产生不凡影响力,但并非每一篇论文都有如此运气和魅力。反过来说,传世经典之作名单中,大量专著也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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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0 v3 Y. h5 w! D0 T& f& Q# |2 s可见,单纯地说“论文不敌专著”或“专著不敌论文”,都不是一种正统的学问评价之风。动辄就拿历史上某某或者国外某某只写论文不写专著,来论证“专著不敌论文”,这并非严谨的学问评价态度。就具体作品来说,或许可以争论出一个比较结果来,要么论文不敌专著,要么专著不敌论文。但不应该由此个别结论就否定所有,确实不应该。“专著不敌论文”的学问评价“歪风”一旦盛行起来,对于那些爱专著胜于爱论文的学问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对于那些年轻时就出书的学问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当他们写出来的专著属于认真、严谨、有力之作时,就更不公平了,至少是一种舆论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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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退若干步来说,即便有人写出来的专著在学术水平上确实不能叫人广泛好评,只要作者认真对待了,也不应苛刻地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以及不完全不公正的评价。因为就作者之学术水平来说,每一个人的实际情况不一,研究阶段也有别,千篇一律地用一个尺码来统一评价,不利于保护作者之创作积极性。有时候,好的态度或许可以弥盖能力之欠缺。对于评价者来说,认识到这一点,可以使自己对他人的学问评价变得更加符合人性;反之,俨然扮演一副学术警察的模样,目空一切,“先否了再说”,那么,人们关注的目光投向就不再是被评价者的学问了,而会情不自禁地转移到评价者的评价心态和做人品格上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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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A% n7 C% X7 r: T7 \; E/ C3 d“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张九龄•《感遇二首》)。一般说来,专著之体重,要大于论文之体重,有些大部头的专著还会被戏称为“砖头”或“砖著”。但“树大招风”,与几页纸张即可容纳的常规论文相比,专著一出就是几百页,往往还有摆上书架、走进展厅的待遇,于是,专著出的多了,作者也就必须承担来自评价者的各种说辞。不过,无论吹来什么风,无论飘来什么雨,只要专著的作者用心地构思了一本书,并愿意自觉承担学术责任,即便专著不敌论文,又何妨?正如张九龄笔下的草木,只要其有“本心”,为什么非要美人来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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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股:姜是老的辣? / u) p3 B$ M' j0 w: t P! H3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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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阳春三月的一个雨夜,我喝了点酒,醉意浓浓,才情大发。于是,很解气地喷出了一个憋了许久的疑惑:“还有多少教授不如我父亲?”当时,借着旺如泉涌的文思,我以此好奇之问用作标题,写出了一篇极为性情化的文字。时过境迁一年有半载,我的观点是否有所动摇呢?回答是否定的,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了解我的人大概都知道,我抛出来的任何一个观点,极少会在两年之内就去修正或自我推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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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很明白,尽管让党放心、让国家满意、让人民敬佩的教授大有人在,但不可否认,在当代中国,从人品道德、学术敏锐性或者勤奋程度等方面来看,仍然有一些教授比不上我的农民父亲。说白了就是,徒有教授之名的滥竽之流并非少见,缺乏涵养者不计其数。有的学问涵养不达标,纯粹是一个绣花枕头;有的道德修养不过关,完全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有的则更为糟糕,学问涵养和道德修养都有难以弥补的漏洞。这样的教授群体混迹于学界、充斥于社会,不仅殃及了优秀的高水平教授群体的良好形象,也直接导致社会对整个教授群体乃至学者群体的消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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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9 k* O7 y5 Y- O之所以产出这么多不叫人信服、佩服的教授,缘由种种。其一,门槛矮、标准低,是技术瓶颈。不同地域、不同单位评审职称的要求不同,形成了准入条件参差不齐的不良格局。在此地此高校能评上教授,在彼地彼高校可能连个讲师都够不上;在此地此高校只能评上讲师,在彼地彼高校可能早就是教授了。症结就在于不同的评审区间,存在着评审标准上的显著差异,高低不平,难以划一。在这种评审机制下,处于较低准入条件评审区间的人,无疑更容易摘下教授的桂冠。相应的,处于较高准入条件评审区间的人,可能要苦熬过无数个漫漫长夜才能如愿以偿,有的则可能要做一辈子的老讲师,无缘戴上教授花环。 ( i; u [8 r+ d' d# [! g1 N
3 R4 p* [. w; n; h& c6 X d就此说开去,各个评审区间存在不同的评审标准,也并非没有道理。毕竟教育资源配置与发展不可能整齐划一,不平衡状况实属客观存在,因而形成了宽严不等的现行评审标准。然而,这种准入条件差异现状具备存在及推广之正当性的前提则是:教授职称的效力范围必须严格加以控制。在空间效力上,条件较低的评审区间所评定出来的教授,只能在该评审区间有效;条件较高的评审区间所评定出来的教授,则可以根据情况扩大空间效力范围。在时间效力上,也必须打破普遍的终身制,实行任期制,“一日成教授而终生携带”的永久性时间效力必须彻底改变。如果追求规范严谨的效力贯彻,则应当在所评定出来的教授头衔之前,附加空间和时间效力限定,以此区分不同评审区间的各类教授。如果嫌弃此种操作麻烦或者耻笑此类做法滑稽,则至少应该建立统一的教授数据库,并使民众能够随时便利检索查询。或者,干脆恢复或推行教授级别制度,将教授划分为若干等级,以便让民众睁大眼睛看教授。如此一来,教授与教授之间的效力差别就会被制度化的区别开来,让人们普遍认同“同样是教授,差别就是这么大”的实在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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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n- S" Y4 U- ^, N; I然而,目前的评审机制除了在准入条件方面存在差异之外,在评定之后的效力安排上并无区别,不管在什么评审区间,只要达标,都是教授,也都叫教授。于是,鱼龙混杂的局面也就自然形成,不滥才怪。不过,按照前文指出的教授区分建议,在不改变现有评审条件参差不齐状况的前提下,设置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限制,或者实行级别制,也会存在大量麻烦,实际操作起来未必符合设计初衷。因此,统一教授评审的准入条件,并加以严格控制,实行高门槛、严标准,认真而又严谨地遴选教授,切实提高“教授”这一正高职称的含金量,让社会真正的重新认识到教授就是教授,不是副教授,不是讲师,也不是助教;让善良的人们真正认识到教授就是教授,不是叫兽,不是野兽,也不是禽兽。否则,五花八门的现行评审规则,宽严不一,只能会越来越产出更多的名不副实的教授。 . N9 x/ I: R! w q( b8 Q- [1 p- R'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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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终身制和“轻教重研”观念,是制度与理念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目前的教授评定很少没有终身制的,基本上是一锤定音、一路到底。从时间效力上分析,终身制的教授评定制度,实际上就等于承认了教授职称的永久时效。其实,这种做法是极端没有道理的,危害很大。首先,它助长了学问研究的不正之风,不利于产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既然评上教授有名有利,又可以终身旱涝保收,那么,就会有人以十分功利的态度去搞科研,打着“学术创新”的旗帜,突飞猛进奔向教授。这种状态下的科研成果,并非基于认真而纯粹的创造性思维而来,质量自然难以确保。其次,它滋长了教授的怠惰之心与浮躁之心。一旦评上之后,万事大吉,再也不去“研究”了,也不再去“创新”了,或者至少不认真那样做了。因此,有人常常感叹某教授多少年来不写一篇论文,或者不弄一篇像样的“东西”,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至于对付单位的量化考核,只要不是特别严格,那简直是“张飞吃豆芽”,随便一凑就够了。同时,评上教授之后,这里跑跑那里跳跳,谁给的钱多、谁给的位子高,就往哪里窜,唯利是图。再次,它很容易诱导教授滥用其高级职称身份,违背教授社会责任。物以稀为贵,当教授评审条件参差不齐、宽严不一且又可以终身受用之时,“教授”即不再稀罕,明白事理的人甚至根本不以为然,从不拿教授当回事。这种泛滥发展的职称环境,反过来也会影响职称持有者本人。只要稍微留意一下,就会发现不少教授经常在滥用其身份,一点都不自重,说着一些毫不负责任、极端不中立的怪话,阴不阴,阳不阳,气得人牙根也来不及疼。最后,它还浪费了职称指标,拖延了后进者的上进之路。据说职称评定中流行“指标”,只要指标已经饱和或者超量超载,后面的人只能干等待、苦守候,无形中又制造了不公平的评聘秩序。因此,只要缺乏动态评聘制度,不打破普遍终身制,后果就会难以想象,至少会产出一些真不如我父亲的泡沫教授。 ; D1 h5 r& b2 D0 c/ A0 x
/ C% J" I ~! ]1 e另一方面,“轻教重研”的观念实质性地贯穿于评定程序之中。之所以说“实质性”地贯穿,是因为在当下教师类职称评定程序中,也会要求教学过关,但这种“重教”的程序只是一种形式,只要科研指标达到了,很少听说有多少人因为教学不过关而被阻挡于更高一级职称之外。所以,从实质上来说,单纯就教学和科研这两项作出比较的话,目前的教授评定其实就是轻教重研的。只要科研成果达到了所在评审区间的准入要求,即便教学环节一塌糊涂、两踏更糊涂,照样不影响教授头衔的顺利获取。事实上,我以为,教授之所以称之为教授,教学能力与水平应该是处于第一位的。当然,高质量的教学水平必须以过硬的科研作为支撑,但只会埋头于写写划划,而在讲台上却站不稳脚跟,或者极端不负责任,以最有失教师职业道德的懈怠态度应付学生,这样的教师,要是能够评上教授,是极为荒唐的。说得再真实大胆一些,从做人做事态度的统一性上看,如果忽略受众学生素质条件不计,上课不认真或者不能有效驾驭课堂的人,科研也好不到哪里去。为数不少的教师,其教学与科研的工作模式基本上可以描绘为:课前划划书、课上念念书、课下抄抄书。前者叫做“备课”,中者叫做“上课”,后者叫做“科研”。如果职称评审无视这些因素,不将教学能力放置于突出位置,或者不将此放置于与科研能力同等的位置,则难以产出教学与科研均能达标的“双料教授”。可以说,只要轻教重研的观念不改变,教授群体中就很容易混入一些“只会屋里想、不会台上讲”的“单料教授”。显然,人们之所以对教授不去发自肺腑地普遍敬仰,甚至还会发出形形色色的感叹,与职称评定中的这一片面观念也不无关系。可以想象,一个顶着正高职称的教授,如果开会发言语无伦次、学术演讲不知所云,即便其著作等身、成果满山,多少也会影响其综合评价的。 ; E/ F' p3 Y; Y J5 t7 X0 x8 X( ~
8 q2 k5 s6 \' G3 O" i说到这里,我想补充插一句。时下,有不少教授不给本科生上课。于是,有的高校就明确规定教授必须给本科生上课。对此,也有人不无嘲讽地说,现在的教授质量参差不齐,不少上了教授职称的人,都纷纷走行政之路当长官去了,真正叫他们走上本科生课堂,也未必一定比非教授级的教师上得精彩、有效。但我以为,就是因为教授水平凹凸不平,才必须要求他们都要给本科生上课。要让更多的人真正认识到这种凹凸不平,而不是捂着盖着,把那些劣质水平的教授隐藏起来。所以,我是坚决主张教授要给本科生上课的。不是因为迷信教授的高水平而担心本科生失去了一位良师,而是因为想通过这种形式让更多的人能够对教授水平来一次最基层的实际检测,看看这些老姜是不是都辣,是不是真辣。 5 i4 o2 O8 x4 W6 l a3 m. j
+ @9 e( v6 J6 w+ w0 n0 U H其三,职称评定中不公正现象的存在及传播,是影响教授形象的作风因素。单是存在门槛低或者门槛有差异性、终身制以及“轻教重研”等制度缺陷,至多可能会造成教授在人们心中的水平信赖危机,但评审中一旦沾染了种种不正之风甚至腐败现象,尤其是当这种“家丑”被外扬出去时,那么,社会对教授的信赖危机就不止体现在水平方面,在人格方面也会出现信赖危机,并且后者对教授形象的贬损远严重于前者。当然,我们宁可相信评审程序中,公正占据主流,不公正只是支流。尽管如此,有谁能保证那不公正的一撮就不会影响主流的干净呢?显然,即便不正之风没有普遍刮起,也不能小觑评审歪风的恶劣后果。一般来说,负面的东西较正面的更容易传播。如果评审程序全是公正的,毫无暗箱和黑箱,这种好事的传播主体或许只会局限于主办官方,但一锅粥里只要发现一粒鼠屎,那就会成为奔走相告的小道消息,传播途径多样、传播速度也飞快,且容易放大。因此,没有必要去争论或者论证公正在职称评审中究竟是主流还是非主流,也没有必要去具体列举究竟存在哪些不正之风。评审公正是职称评审中应当贯彻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违背了这一原则,就会很容易坏事,多心的人们就会先入为主地投来怀疑的目光。没办法,社会就是这么运行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话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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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6 b# Y' u5 l: C上述三个方面只是在教授的产出环节存在的不足之处,如果每一位教授能够珍惜来之不易或者来之很易的头衔,尊重自己的职称、身份和地位,真正对得起“教授”这一本应受人敬仰的职称,那么,人们对教授的信任度自然不会无故打折。可是,总会存在一些教授,在拿到想要的职称之后,就离教授这一高级称谓和体面身份越走越远。要么学问荒芜,要么人性缺失,要么二者皆抛,叫人很是瞧不起。此时,对来自社会的指责和舆论的谴责,当事教授不应首先去抱怨批评者,而应认真地反省一下自身所作所为。知错就认,认错就改,要是改好了,还是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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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千道一万,也阻挡不住学问评价中的又一股“歪风”:姜是老的辣。相比学问评价中的其他“歪风”,这一股不仅吹在民间评价中,官方评价中也普遍存在。试举三例说明。一如,在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方面,具有高级职称的作者享受的命中机会普遍高于低级职称者。这一结论其实不证自明,早已成为普遍认同的公开事实了。本着对职称评定和学术资历的公信效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基本信任,从整体上来说,教授之学术水平应该高于非教授。如果有谁否认这一结论,那就等于彻底否认了职称评定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教授作者的文章或著作先入为主地在编辑心中产生信赖优势,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过,从教授的产出机制存在的诸问题以及教授群体的良莠不齐之实际出发,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应该是被认可的,那就是:职称不应成为评价作品质量优劣的标准。说得罗嗦一些,就具体的作品来说,教授作者未必一定胜于非教授作者。但是,在学术论文发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大多数学术刊物并不缺乏稿源,排除作品确有突出发表价值及人为关系因素,在同等条件下,不少刊物认为,教授作者的文章处于当然的优先采用地位。这并非空穴来风,从情理上来说,一个学术刊物文章作者的身份,影响着刊物身份。从实际上来说,大凡与学术期刊有过交道的人,可能总会有不够一定级别或者没有一定符号的作者之作品被拒绝甚至抛弃的遭遇。从一些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来看,稍微统计一下,也基本上能够总结出这一结论。此外,以“挂靠作品”现象的存在,也可以得到反向证明。有时候,也或许大多数时候,一个非教授级作者单独投稿,可能命中率十分微小甚至几乎为零,但只要挂上一个教授级作者,或者与教授级作者合作,那就容易多了。当然,在理解又不理解着这些“教授情结”存活于作品发表媒介之现象时,也必须赞赏那些不以职称论作品高低的刊物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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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l2 s- n8 Q) R7 a2 }又如,在课题申报与评审方面,尽管有一些诸如青年课题等无须教授主持的课题类别,但仍然有相当多的课题明确要求申请人或者主持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正高级职称。这同样是典型的“教授情结”,追根溯源,还是发端于学问评价中将教授的学问理所当然地视为高人一等。当社会尤其是圈子内普遍存在安全的教授信赖机制之时,将课题申报的领衔资格授予教授,这无可厚非,对此不服气的人肯定是少数。但当社会尤其是圈子内并未存在安全的教授信赖机制或者当这种机制被逐步打破时,有关方面如果再“拘于一格”地迷信教授,这无疑是在制造一种学问评价“歪风”:职称越高,学问越高。其实,单就课题申请、主持或领衔来看,是不是教授,无关紧要。非教授级的科研人员也有可能完成主持任务,甚至还可能会更加出色。后退若干步说,即便在当下强调教授作为申请人或主持人的环境下,又有多少教授真正在亲自申请或者主持呢?挂名者居多,做实事者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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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在人才引进、使用和待遇方面,教授的机会远远大于非教授,教授的待遇也远远高于非教授,尤其是更低层次职称者。由于前文提到的职称评定中的准入规则差异、终身制、轻教重研观念以及评定过程中一些不正之风的客观存在,加之高校评价中对高级职称教师指标的过度强调,导致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时非常重视教授级应聘者,有的高校甚至直接亮出招牌,只招教授或博导。个别高校还将此招聘信息直接搬进了人才交流会,让那些刚毕业的硕士博士们望而却步。试问:有多少博导会风尘仆仆地奔向水泄不通的人才招聘会挤来挤去投递简历?这种招聘,究竟是真心招聘还是只在人才市场上做个广告宣传?不管怎么说,这种引进人才的理念和模式已经暴露出了学问评价中对教授的轻易迷信。只要构成“迷信”或其嫌疑,那么,教授之形式远比教授之实质更奏效。因此,不管水平如何、人品怎样、影响力多大,只要有教授头衔,就毫不犹豫地拿来使用,先凑够数字再说。 8 L/ g! \9 P7 o! G*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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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地方,一旦成为教授,几乎就等于获得了在使用方面的实质性考察豁免权。例如,随着研究生的严重扩招,在相当多数高校,副教授被当然聘为硕士生导师、正教授被当然聘为博士生导师,已经是司空见惯了。但真正担负起指导义务的导师,又占多少比例呢?被指导研究生的满意率又有多大呢?不欺负研究生的导师已经算很不错了,谈何什么指导?说的不客气一点,不少研究生导师不是在“指导”研究生,而是在“指使”研究生。还是我那句话,不管是招聘教授还是优先使用教授,都必须建立在一个普遍认可的前提之上,即:教授的产出机制与动态评聘机制必须确保高质量、信得过。否则,想当然地假设教授就是学问高的、人品好的,然后在此假设之上迷信着“教授”招牌,鼓捣出来的事情则难以件件叫人信服。此外,以职称论待遇,也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由于制定规则的人基本上是这些利益的分享者,因此打破待遇给定方面的职称决定论和职务决定论,是极为困难的。拿着高工资好待遇的教授,应该时时处处想一想,什么是你的绩效?如何才真正对得起你的这份收入?必须承认,真正让教授受益的是外部体制,而不是内在付出。如果社会哪一天突然疯了,按照付出大小来决定待遇多少,那么,可能会有相当数量的教授吓得撒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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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地地道道的大实话。以姜为例,都说姜是老的辣,我看未必。有些老姜确实辣,有咬头,也非常开胃,人们不得不服辣。但也有些老姜,要么生虫要么腐烂,不必说辣味,连起码的姜味也失踪了。对于那些不怕开水烫的老姜,一旦煮在一锅沸水里,也会逐渐失去辣味。这正如职称与学问的关系,职称越高、学问越大,这话无论如何也经不起检验。知识在不断更新,学问的研究方法不断翻新,学问新人也源源不断,大量的年轻人,正在茁壮成长,成为后起之秀,这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一些刚毕业的优秀博士,不是教授,甚至连讲师都不是,但这块嫩姜,却也内透着一股浓浓的辣味,有的已不是老姜所能比。当然,在承认职称越高学问未必越高的同时,也必须承认并非职称越低、学问越高。在低级职称者那里,也有相当数量的不学无术者和投机取巧者,特别是一些高学历者,本应尊重其高学历高文凭,但也常常令人失望。因此,职称和学历都不应成为学问评价的衡量指标。 % R8 Y1 w( }) j/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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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怜新雨后,山爱夕阳时”(钱起:《谷口书斋寄杨补阙》)。当论资排辈依然盛行时,谁的胡子长谁的威望就高,谁的资历深谁的水平就强,于是很容易出现职称迷信、学历迷信与资辈迷信。当这种迷信广泛地滋长于学问评价中并成为诸多决策、制度的影响性因素时,即是安全的信赖机制因过度迷信而丧失之时。如果被迷信者辜负了迷信者的期望,那么,先前犹存的信赖机制则很难短时重建。这么说来,面对“山爱夕阳”的习惯,对于山,应反思自己何以独爱夕阳;对于阳,则不应忘记在即将落山之时多少留下一点红。 * @3 E ^2 Q1 g(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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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股:教材惹谁了? 0 M4 c- U' M# u
( E5 o; {9 T0 T n9 w" Q对“论文厉害还是随笔厉害”的疑问,我在《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一文中作出了非“二选一”式的回答;对“专著厉害还是论文厉害”的疑问,我在《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一文中也作出了非“二选一”式的回答。其实,在学问评价中,还有比随笔、专著和论文更倒霉的,那就是教材。可以说,在诸多作品形式中,教材招致的嘲讽和责骂,要远远多于其他任何体裁的作品。我斗胆粗略估计一下,学界不骂教材的人可能不多了。但今天,我却试图要为教材作强有力的辩护。 ' T* c$ u' m& f! K: s9 e4 H(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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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看不起教材的,多数聚焦于教材的粗制滥造。其中,绝对的格式化和内容的高度重复,是教材无法获得好印象的主要原因。通俗一点说,绝对的格式化就是千篇一律,内容的高度重复就是“抄来抄去”。在骂者眼里,既然是教材,就不同于专著,后者代表的是作者独到的学术思想和理论观点,而前者是课堂教学的样本,不可能特立独行,而必须四平八稳、一板一眼,让“通说”大行其道。于是乎,教材难逃抄袭之嫌疑,甚至闹出了“不抄何以成教材?”之滑稽说笑。 5 R' K7 @8 Q9 r+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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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有这么回事。不少人就是死认这个理:教材都是抄来的。在过去的手抄时代,编写教材主要依靠剪切、拼凑、誊写;在现代电脑时代,搜索、复制、粘贴,则成为教材编写的新技术、快工艺。这些简单的重复性劳动,无需付出太多的脑力与智慧,只要投入适当的体力,或者无偿指使手下的门徒,即可名正言顺地获得教材知识产权。于是,人们经常看到,在学界有不少男女纷纷当起了主编、总编,在一些有头有脸的专家学者简介里,也以主编过多少教材为荣、以再版过多少次为耀。在那些惟恐天下不知的广告式简介里,有人甚至连参编多少教材、总编写多少字数,也作为学问宣传的征服资本,风光得很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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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 T# E! u' i7 L2 ]! }$ J" C什么叫“不嫌丢人”?这个定义无需规范严谨地抽象表达,学界有不少“打肿了脸充胖子”的事例已经很恰当地解释了这一概念。除非在教材编写过程中,确实认真凝结了作者的创作智慧,负责任地尊重教材这一独立体裁,负责任地尊重教材的读者,负责任地尊重与教材内容相关作者的版权,负责任地尊重作为主编或者参编人员的身份,否则,如果是单纯借助搜索、复制、粘贴或者无偿使用廉价或无价劳动力,粗枝大叶、马马虎虎拼凑出一本或一堆教材出来,还一本正经地作为了不起的学术成就,冠冕堂皇地对外炫耀,以字数、册数、版次、印次作为广播内容,企图讨取读者、听众或观众的认可,那只能说这种行为是地地道道的“不嫌丢人”了。 + B, y) ?; c' X1 D p
: t) F8 N, _( b$ X6 T5 k“不嫌丢人”还算好的,充其量算其脸皮厚。还有一些更糟糕的,连什么是“丢人”都不知为何物,已经麻木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这些人有的已经上年纪了,头顶上也戴着这样那样的花环,什么会长、副会长的,竟然也以主编了多少教材或者编写了多少字数作为标榜自己的“学问宝贝”,这就真有点叫人连喷饭都来不及了。说到这里,我不免牙痒,也想硬着头皮、厚着脸皮、壮着胆皮,与这些“学问大亨”较量一翻:这些不知丢人现眼为何物的所谓老牌、大家,不必说和那些真正有学术贡献的同行相比,单是和我这根乳臭未干的小葱小毛相比,也未必能赢我几个回合。我这些年来,原创的网文也有接近两百万字了,都是在电脑旁边借助“全拼”输入法,一个字母连着一个字母敲打出来的,即便算有一半是垃圾,除去这些我还有一百万字;即便算全是垃圾,我还有余生好几十年,试问那些比我大二三十岁、三四十岁的老资格、老顽固、老学霸:除去那些复制、粘贴的重复性教材文字,诸位先生究竟原创了多少属于自己的思想成果?什么是你的贡献和绩效?——所以,我常常想,在尊重老人、向长者学习的同时,老人或长者也应当敢于放下臭架子,多向年轻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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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N0 \9 y: T; M" t1 X0 D8 Y" z. Y一生气就扯远了,抓紧时间收回来。在教材市场上,确实活跃着这么一批专门炮制教材的人。如果这些人能够睁眼看教材、整眼看教材、正眼看教材,认真对待教材撰写,尊重教材这一作品体裁形式,以对读者负责的心态钻研教材写法和内容,创作出高质量的精品教材或一流教材,叫读者信得过,让同行认得过,也就不会有一批批粗制滥造的教材涌向书市了。问题是,许多编写教材的同志,包括一些主编或者负责人,自己都看不起教材,内心深处,将教材视为夺取名利的捷径,不管自己从事什么专业、研究什么方向,遇见教材项目就要申报,就要组织或者报名参加浩浩荡荡的编写队伍,只求出版之后的成果收藏与推销,不求教材自身的质量与效果。这样的教材编写理念和浮躁行为,怎能确保教材在学问评价者那里的好名声?我不禁要横眉冷对这些炮制者:你们把教材当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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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6 I) R1 p/ c) ~ e4 D! K顺便指出,喜于教材编写的专家学者们,不仅存在上述态度不认真、实力不过关之糟糕弊端,而且更为要命的是,相当一部分带有“学霸”性质的教材主编还患有另外一种毛病,那就是:不顾同行的友情建议,滥用自身的行政职务或者学术职称,强行使自己主编的教材持久性地占领教学阵地,成为长年累月的首选指定教材。如果这些教材属于受人信赖与认可的高质量教材倒也无可厚非,问题是教材本来就破烂不堪、错误百出,加之使用时间太久以至于无法做到与时俱进,从而导致任课教师与学生读者怨声载道之时,这些载满陈辞滥调的教材依然被横行霸道的主编视为“宝贝”,丝毫不顾他人意见而我行我素,长期占据教材指定的首选位置,这不仅是一种令人发指的厚颜行为,更是一种赤裸裸的强盗行为。如果在“一山有二虎”的单位,场面就更有看点了,二虎分别领衔作为主编,鼓捣出两套教材出来,二虎为了抢夺教材指定权而激烈争斗,好不热闹! + ]- X& d& w4 A)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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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教材之所以挨骂,说到底,不是因为教材这种作品体裁,而是因为教材的作者和评价者自身的偏见在作祟。一方面,从教材作者来看,前文已经指出,有多少教材编写者没有将教材看扁?在学术或学问浮躁的年代,投机分子就会有滋生的适宜土壤,学问投机分子一旦多起来,无论是论文、随笔,还是专著、教材,都会有千篇一律的应付方法,那就是我反复提起过的“格式化”。借助格式化方法,不管写什么文体,都不是难题。但即便在这种气候下,在许多人看来,教材的格式化相比其他文体的格式化来说,也是相对更为容易操作的。于是,同样一个“学人”,可能不擅长写学术论文、随笔,也不擅长创作学术专著,但在教材编写方面,却总能笔划上几下子。所以,总会有一批人对教材编写情有独钟。他们往往一有空就到处打听哪里有教材编写项目,哪个好友或相识又承担了教材主编任务,不管自己有无学术特长,也不顾自己有什么学术特长,就马不停蹄地报名参加,生怕遗漏自己。 ) N. u4 G- f( U( V+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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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量化”的科研考核环境下,这种对待教材编写的态度显得更为明显。当下,有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将科研“任务化”,将考核“度量化”,严重背离科学研究规律,抹杀科研人员的创作自由和科研计划,一定要求被考核人员在短时期(往往是一个考核年度或学年度)内发表多少科研成果,这种考核规则也助长了被考核人员时不我待地寻找教材编写项目,争分夺秒地挤进教材编写队伍。至于教材的质量保证,则完全不予顾及。好一点的,有符合版权规则的规范化的注释和参考文献;差一点的,则连注释和参考文献等起码的学术规范也不顾,纯粹复制粘贴,至多作适当的词句或段落调整。滑稽的事情是,由于教材编写中相互抄袭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大家都是在调整来调整去,一旦“调整”不巧,则会又恢复了原状,变为了最初版本的本来面目。更为严重滑稽的事情则是,在教材作品领域,很少听说有闹出版权纠纷的,因为所谓的“被侵权者”说不定本身也是“侵权者”,一旦叫板起来,很有可能就同时暴露了自己的版权侵权行为!这种掩耳盗铃式的游戏确实有意思。 ( G5 Y! T/ j- O
8 c0 Z' r6 N6 U4 q9 m* p另一方面,从评价者角度来说,因为教材编写的大气候客观地摆在人们面前,评价者即难以扭转对教材的惯常看法,仍然会不可避免地对教材以及教材的编写者投去异样的眼光。因此,当听说某人在编写教材或者出版了什么教材时,很少有人会打心里产生崇敬之情,相反,在好多时候反而会报以冷眼甚至鄙视。一些情绪化的评价者,甚至会打出“有本事去写本专著”的驳斥。 $ d6 N# F: M"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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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二方面,教材评价中的连锁反应已经逐步走向恶性循环。由于“教材含金量低”已经成为习以为常的评价惯例,同时教材又容易多出成果、快出成果,还有助于推销使用,于是,有些教育单位和出版单位就趁机瞄准教材市场,连手策划教材项目,制造教材工程,不是“多快好省”而是“多快差费”地出台系列教材。尤其是一些不具备教材编写能力的教育单位和教育者,也在积极参与这些活动,炮制着质量糟糕的教材,强行推销给所在单位受教育者购买使用,丝毫不顾及教材质量。如此一来,编写单位和出版单位倒是实现了“互利”、“双赢”,可是,教材读者和教材自身的尊严却遭遇了“互害”、“双输”。衡量一下这些利益相关者,编写单位和出版单位所获之利主要是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本质上属于私益,但教材读者和教材自身所受之害却是受教育权益和学问尊严之害,本质上属于公害。以制造公害为代价去贪婪赚取私益的行为,显然不算善举,相反,这种行为属于地地道道的祸国殃民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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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u" s6 ~% R7 X V1 I t/ {% o$ ^在“教材背黑锅”的时代,有人从不看教材,有人也从不编教材、写教材,甚至将编写教材视为一种羞辱,是降低学术品位的行动标志。因此,不仅教材被人看不起,编写教材的人也同时被贬低了。盘点一下某学科或某专业的学人,确实可以总结出这样的结论。有些人的整个学问人生历程中,就不见其撰写或者主编、参编过一本教材。对于年少的学人来说,有的可能还没有取得编写教材的机会,履历上没有教材编写的记载也不难理解,但对于已经取得不少学术成就的年长学人来说,如果在其学术履历中不见教材成果,那很有可能是其对教材编写毫无兴趣,甚至不屑一顾。这归根结底,还是与教材的编写状况不容乐观有很大关系的。假如教材编写是一项高贵的工作,是一项崇高的科学研究事业,可能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对其漠不关心或者置之不理。但现实的问题还是出在了教材编写的整个环境上,总体来说是很糟糕的。无论是教材编写的组织与领导,还是教材的使用与推广,以及教材编写的规范化运作,都没有形成一个经得起检验的成熟机制。于是,五花八门的教材编写组织充斥于目前教育界,形形色色的教材种类铺天盖地,质量参差不齐的教材堆积于图书市场和高校课堂。 - i! h2 x1 M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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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管人们对教材持有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对教材编写行为及编写人员抱有什么样的成见,有一个基本的理念问题必须要廓清:教材是教育教学的支持性材料,尤其是供受教育者使用的主导性教科书,是初学者入门的必要书面学习工具。教材的这一性质和地位必须坚持,而不能轻易动摇。这应当成为教材的教育学意义的立场表达。同时,从学问研究的角度观察,教材是作品的一种体裁形式,它是与学术论文、随笔以及学术专著(包括译著)等体裁并列的独立作品形式,是科学研究的对象以及成果表现形式。这应当成为教材的科学意义的立场表达。在此认识基础上,教材的编写行为是一项严肃的科学研究活动,编写组织和编写人员必须认真对待,而不能将之弱化甚至贬低。目前,在学问评价中所普遍流行的不利于教材性质和地位的说法,都应列为学问评价中的“歪风”。让我感到不安的是,这股“歪风”越吹越大,教材在不少学问评价者那里已经不堪一击,教材的编写行为也逐渐丧失了其科研意义,教材的编写人员也同样在承受着各式各样的指责和贬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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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极其不正常的现象。不仅在民间学问评价中已经广为流行,在官方学问评价中,也已经逐步受到连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的职称评定规则中,教材的编写行为已经不再是一种受重视的科研行为,教材形式的科研成果已经远不及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的地位,有的甚至在学术成果中丝毫不提教材形式。即便在那些依然承认教材成果的评审规则里,也只有主编行为才可以计算微薄的分数,副主编或者参加编写人员的身份及成果均忽略不计。严格说来,这也是一种学问评价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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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 l6 Q) A4 c$ I当然,之所以有类似评价风气,还是离不开当下教材编写的风气。由于前文提到的教材编写方面的种种气象,导致越来越多的人不再信赖教材的学问价值,不再信赖教材编写者的学问含量,也就难免招致诸多不利于教材及教材编写行为的评价。但是,如果让这样的评价长期泛滥下去,教材的性质和地位只能越来越尴尬,编写教材的人只能越来越走马观花、敷衍了事。甚至早有人提出了取消教材的论调,这种看扁教材的极端观点之所以产生,仍然与长期以来形成的教材编写不正之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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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3 K# Q1 c m前文已经指出,教材是教育教学的支持性材料,尤其是供受教育者使用的主导性教科书,是初学者入门的必要书面学习工具。教育者的引导性入门只是帮助受教育者学习新知识、认识新学问的一种形式,教材所起的作用和功能是不容轻易忽视的。缺乏教材作为支持性材料,受教育者难以系统地掌握相应学科、专业或者课程的通用知识和已有成果,也就无法独立思考以及更高的训练创造性思维。在中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及环境下,当看到不计其数的受教育者抱着教材爱不释手的时候,我们的教材编写者应该唤起最底线的学术良心,应当反思一下在当初编写教材时,有无认真对待,有无用一颗负责的真心去编写一本质量合格的教材。面对当下的教材市场状况,我们的教材编写组织者、领导者以及有关教育当局和教育单位也应该认真反思一下,现行的教材编写体制和机制是否有待改进和完善,应该怎样改进和完善才能真正对得起无数读者和受教育者。 3 c1 j6 {) s4 D. |; t
/ j$ r L' Q, r- l0 p" Y由是观之,教育当局应该认真地清理一下教材市场了。不容置疑,在教材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精品教材,颇受消费者信赖。对于这样的教材,应该尊重之、广播之;对于这样的教材编写者,也应该尊重之、广播之。但对于充斥于教材市场上的那些形形色色的拼凑炮制之作,当局不能任其泛滥,放任自流。以高等教育教材为例,在教材建设决策之时,应该首先反思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高等教育、我们要什么样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如果要大一统思想,则教材会以权威统编为主,禁止多头编写的混杂局面;如果讲究个性化教育,则教材不便以权威统编为主,而应尊重教育者自主决定权和受教育者的自主选择权。我倒认为,在发展个性化教育已经较为成熟的教育单位,可以放行教材编写的自治空间;否则,还是要尽量控制教材编写中的巧立名目现象和好大喜功观念。因为道理很简单:并非什么人都可以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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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教材编写人员,除了要自觉而真实地掂量一点自己的实力之外,还应当充分认识到教材的性质和地位,以科学研究的严肃思维认真待教材的编写,而不能以看扁教材的心态去随意编写教材,拼拼凑凑,坑骗读者、毒害学生。教材的主管单位和出版单位应该对教材的编写立项或出版立项严格把关,鼓励监督和举报,倡导对教材的评价,对那些读者和同行普遍反应强烈的教材,应该及时终止发行和使用。总之,肃清教材市场,还原教材本应有的高贵地位,像严肃的学问家对待专著一样,创作出经典的教材,对得起读者,对得起学生,对得起教材地位,对得起编者身份,对得起学问尊严,才是教材编写的真谛。除此而外,都是瞎编乱造。 # \. M+ p* F+ j5 ?" y& d: x.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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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学问评价中蓄意制造“歪风”的评价者,也应该收敛自身欠缺厚道形态的随性评价德性,以宽广的胸怀尊重教材,以端正的眼光看待教材,同时也应该尊重教材的编写人员,切勿眼馋他人的辛勤劳动成果,更要自觉杜绝嫉妒心过火、挖苦心过重的臭毛病。否则,如果延续自己过去对教材的偏激评价,只会导致恶性循环,并不利于教材地位的还原与教材尊严的维护。因此,重新树立教材的高尚地位,不单依靠有关部门以及教材编写人员的根本努力,也要依靠教材评价者在舆论制造与传播方面的正确心态与善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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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李白:《夜泊牛渚怀古》)。教材,与学术论文、随笔、专著等其他作品体裁相比,完全有可能有机会给读者带来美声与美味。但当下的教材编写,表面上看仿佛一片繁荣景象,但因沾上了诸多不良风气,却在实际上使原本清纯高尚的教材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污染,这又反过来激起学问评价者对教材有了更多的误解。因此,教材何时能够很有底气的“高咏”,并让更多的人“可闻”,恐怕不仅是作为教育者应当认真对待的教育问题,也是作为学问者应当深刻反思的科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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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股:埋头书斋还是昂首上路? & Q& v. I v$ I) Q7 `
4 j4 F! ]$ f4 w X, {虽然还是一根稚嫩小葱,但我毕竟正有脸没脸地混迹于中国学界。[注11]按理说,身为年轻人,初来乍到,应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扎实做好自己的学问,根本没有资格去多管闲事,这里捅一棍子、那里戳一杆子。[注12]这种事情干多了,风头过火了,净惹一些麻烦,反而对自己无益。[注13]可是,我生性土气,活性耿直,[注14]有话就直说,有屁就鸣放,不然注定是憋死的命。 ) ?" g" J! K" b w* ]0 |8 r8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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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鼓足豹子胆,左手持宪法,右手握党章,肩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无知者无畏”重要思想,时刻准备站起来、豁出去,这些年来没有少骂学界的一些乌七八糟:对好色导师,我拍案而起,逐一进行“面面观”;[注15]对外行导师,我暴跳如雷,愤然提出“尿壶论”;[注16]对学霸学棍,我怒发冲冠,酒后醉喷“三口痰”……[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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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觉得自己好变态。可是,相比更为龌龊的学界丑闻,我所看到或听到的只不过是冰山半角。但限于阅历和观察能力,我也只能力所能及,能盘点出来的,尽量防止遗漏。从更高的为人境界和生活品位上看,骂是一种团结。我曾经撰文指出,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给个面子”,[注18]和谐不是指人人都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合拢嘴巴。将和谐混同于“稳定”、“万无一失”、“共唱同一首歌”,是对“和谐”的重大误解或恶意曲解。所以,当有学者缺了自尊、少了自重,不给他人面子时,也无需再去违心尊重,否则就破坏了和谐秩序。因而,骂不仅是一种团结,也是一种和谐。这应该成为和谐社会的当然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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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骂并非我生活的全部,也不是我天生就有的生活情趣。说实话,性格一直内向的我,最讨厌骂人,也最不会骂人。在来去匆匆的日子里,我感情丰富且脆弱,更多的是在欣赏、赞叹和“见贤思齐”。自我统计数据表明,在我所有网络作品中,以“骂人”为题材的作品所占比例不足三成。完全可以这样说,我在挑刺的同时,更在践行着为好人好事送鲜花、递掌声、唱赞歌。一句话,“没事我不找事”。因此,面对专家学者群体,如有什么沙子不能容入我的眼球,我会扯开喉咙,近乎没有修养地高声叫骂;如有值得称颂之事,我也照样会唱出悦耳动听的赞歌。尤其是当有人对专家学者作出不公正评价时,我更会看准眼、站好队,表明个人立场。[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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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一种独立、自由的思想形成行为及表达行为。在指责学者瑕疵的同时,应当特别留意批评者的这样一种声音:嫌弃学者不安分。学者到处做学术演讲,有人就看不惯了,骂人家“不学无术”;学者频频上广播电视,有人也看不惯,骂人家“大炒大作”;学者外出提供有偿服务,如培训、代理、咨询、创业等,有人更看不惯,骂人家“不务正业”。反正一句话:学者就应该老老实实地呆在屋子里,埋头读书,潜心学问,扎实做“基础研究”,这才是安分,这才是严谨的真正的纯粹的学者。否则,今天这里跑跑,明天那里转转,这就是泡沫教授、虚假学者,并没什么真才实学,甚至被讥讽挖苦为地地道道的“江湖骗子”。 * s2 p* Z( q- p0 v# M$ R" S" k, I( B7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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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批评声音,我向来不去一概随声附和的。道理很简单,对于专家学者的学术自治与社会责任,我有自己独立的看法。什么是专家学者?整天埋头书斋的才是真正的学者吗?在学问取得了一定成就或者学问研究的同时,如果将其研究成果或思想观点借助公共媒介传播出去,难道就有违学者身份吗?我以为不应这么极端看问题。通俗地说,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学者,或者是不是真正的学者,不能以其埋头书斋还是昂首上路为标准。埋头书斋的未必是真学者;昂首上路的也未必不是真学者。相反,以我的现实认识,真正的学者必须首先是满怀社会责任意识的。学者的社会责任不仅表现于学问研究之目的、来源以及客体要着眼于社会实践、真正关注社会实践中已经发生、正在发生以及可能发生的问题,而且也表现于学问研究成果的充分公开以及积极传播方面。一些学者只是躲在屋子里整天看书,张口一个“经典”、闭口一个“经典”,而不去作出属于自己的贡献,甚至连一篇文章都不能发表,美其名曰什么“十年磨一剑”,可是十年、二十年、几十年过去了,一辈子也没鼓捣出一篇像样的东西来,严格说来,这样的学者不能算作真正的学者,只能定位于单纯的读书爱好者,至多再加上一个“思维爱好者”。可见,单纯埋头于书斋者,未必是真正的学者。另一方面,一些学者没有学问研究基础,却整天对社会随意指手画脚,或者以明星姿态大搞什么“巡回表演”,那也不能算作真正的学者,只能定位于游手好闲、混吃混喝的一些卖假老鼠药的小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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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t& F% m- M1 ~- _1 w7 S7 q) |因此,一个学者在其有学问研究的基础上,满怀信心地“昂首上路”,通过接受采访、学术报告、会议交流、顾问咨询、技术贸易、专家诊断、开业创业、提供中介服务、开设专栏、建立博客等多种形式,将其科研成果积极传播,供社会实践借鉴、检验,这也不影响其学者身份,相反这才是真正具有开放意识与社会责任意识的学者。这样的学者,可能会因其学问成果的影响力和个人魅力而成为众人追捧的公众人物,变成了“明星”,吸引了众多“粉丝”;可能会因其提供的有偿服务而获得了巨额物质利益,变成了“大款”,购买了多套“豪宅”;也可能会因其学术思想为社会治理献出了妙计而受到党和政府的重用,变成了“高官”,掌握了政治“大权”。这都是学者实力和影响力的见证,也是知识的魅力和人才的价值。这样的学者,并非有人批评的那样“不学无术”、“不务正业”,而是在有学问、有研究的前提下为社会作出的成果转移服务,也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一种表现形式。说得俗一点,要是自己没有两把刷子,想出去“忽悠”也未必有人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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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或许提出这样的质问:这些学者如果将“造星”、“赚钱”的精力用来继续学问研究,会取得更大、更高的成就。诚然,从精力投入与成果产出的关系角度观察,这些学者如果放弃成果转移的选择,将更多的时间花费在学问的继续专门研究上来,以其已有基础和资质,通常会取得进一步研究成果的。可是,在治学领域也要讲究意思自治原则,即所谓“科研自由”原则。学者作为学问研究的主体,在考量其学问研究的风格、规划以及成果对待态度时,也不得不忽视其个性化因素。有些学者本着意思自治原则,低调处理其研究成果,更多的时间埋头于书斋,不想去“昂首上路”,我们当然要尊重这种基于自治的选择;有些学者本着意思自治原则,在埋头书斋之后想去“昂首上路”,我们同样也应给予充分的尊重,而不是去“眼红”、“多事”、“没事找事”,甚至以这种心态去大肆贬低、讥讽。 ; y* z7 G3 z3 n6 X2 f
5 s, Y# Z9 d0 ^& {但是至少有两点必须明确,首先,学者在从事社会活动时,不能以牺牲本职工作为代价。任何社会活动的自由开展,都要首先满足自身职业要求的法定职责。换句话说,学者“昂首上路”是其自由选择的结果,但维护好本职工作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权益,则并无法容忍其任意选择,而是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时下,确实有一些学者完全颠倒主次,不顾本职工作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权益,一天到晚在外“昂首上路”,难以见其身影。以高校里的专家学者为例,有的教授对学校安排的课程压根就不放在心上,如果外面有活动,那肯定远远重要于校内课程任务。里面和外面相比,外面具有无条件的优先满足权。好不容易回学校讲一堂课,也是大吹特吹在哪里参加了什么层次的会议、见了什么要人、进了什么酒店、吃了什么名菜、赚了多少钞票,仿佛天下只有他/她最忙、最红、最厉害。读过大学的人可能对有些教授的这种廉价吹牛和低档炫耀并不陌生。——其实,有不少学生对这样的有意标榜行为并无多大兴趣,可能还会非常反感。因为,但凡有一点点生活品位和做人品位的人,都会对这种自吹自擂行为持有本能的排斥态度。其中,一些研究生导师,几年下来,其所指导的研究生苦于见不到导师,学业无人引路,论文无人指导,以至怨声载道,给研究生导师形象及研究生教育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这样的学者,就离谱太远了,说得俗一点,就是“有些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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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学者从事社会活动时,不能将社会责任和良知抛在脑门之后。有一类学者,在外面也“风光”得很,但所作所为实在不能叫人恭维。这类学者要么媚俗,要么装蒜。一方面,对政府的任何决策与做法,不分是非曲直,一律表态支持并搬出一堆理论加以粉饰,甚至污蔑真理、脱离实践、强奸民意。[注20]作为应该讲真话的学者,面对强大政府,面对亿万百姓,“防火防盗防政府”都来不及,有专家竟然不对政府决策进行独立的理性分析,反而马不停蹄地弄些材料来为政府决策进行豪华装修,这是一种很不得人心的社会活动。我向来不反对学者与政府合作,也积极主张学者应该不能脱离政府,但学者应正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学者作为知识分子,应该多为政府出谋划策,提供有利于人民有利于社会、有利于国家建设与发展、有利于百姓生活幸福的良好建议;当政府不听取良好建议或出台瑕疵政策时,应该多去批评政府、指责政府,帮助政府改良不妥当的做法。这样不仅会赢得民众的支持与信赖,还会在政府面前树立自尊形象。否则,广大人民群众会唾弃这类学者,政府也打心里不把这类学者当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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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在社会活动时“装蒜”,也是一种缺乏自知之明的表现。尽管有的学者头衔不少,有教授级高级职称,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又有这会长那主任、这院长那主席的各种职务,但在公开场合一发言、一露脸,才发现原来那是一只绣花枕头,狗屁不懂。我是土包子一个,闲的无聊时愿意去想这样一个问题:建国这么多年了,各种有专家学者在场的活动也举办了无数次了,究竟有多少教授、专家、学者在外面社会活动时,丢尽了知识分子的颜面?我以为肯定不少,因为草包专家在学界并不稀罕。不张口还觉得他们肚子里有一包,但一张口就露馅儿了,马脚、底细、破绽等全暴露给了阳光和大千世界。因此,专家学者尽管可以在科研基础上出席这样那样的社会活动,但千万记住一点:不懂别装蒜。 * J" D0 K8 Z! z% h) [
7 I/ _9 R7 I% C4 }& |# }不过,话虽这样说,我还是发自内心地赞成学者在理论研究基础之上,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广播交流其学问成果,多为社会实践奉献自己的力量。只要有真才实学,有社会责任,哪怕成为众人嫉妒的“明星”、“大款”、“高官”,我也不去说三道四。问题是,在学问评价中,有一股“歪风”一直在祖国大地上吹个不停,风力越来越大。这股“歪风”就是不加区别的反对专家学者飞来飞去、进进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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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动辄就说某某喜欢炒作、喜欢面对媒体、学者明星化的人,他们内心要证明的信息是:某某不是一个纯学者,但自己是一个严谨的、有涵养、有深度的纯学者。但以我小人之心来看,这种酸气十足的怪话,恰恰暴露了扬言者自身的妒恨与清高。正如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阎崇年先生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所言,学者的责任有多种,一种是学术责任,即通过严谨、认真的学术研究得到学界同行认可,在同行之间进行学术交流;还有一个责任就是用自己的研究成果来回报社会,其中,借助媒体把自己的思想传播给广大观众与读者,就是这种社会责任的体现。同是央视“百家讲坛”名流的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先生,也在不少场合表达过类似的观点。所以,学者面对媒体、走进央视并无过错,恰恰相反,这是学者“学术慷慨性”的体现,对于那些有思想、有观点的货真价实的学者,借助媒体平台把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研究成果发布出去,我是持赞成意见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明星化”,又何妨呢?自己没有这些机会或者自己对这些公开露面、露脸、露相不感兴趣,并不必然成为诋毁他人的正当理由。谁这样诋毁、贬低了,谁就不厚道。这应该不仅成为成年人所理解的常识,也应该成为未成年人所理解的常识。 ' {$ \! p! S+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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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嫉妒与“相轻”的歪风,例如,动辄就说“我从来没听说过某某”,他们内心要证明给听者或者读者的信息是:某某没名气、没影响,但以我小人之心来看,这种酸气的怪话恰恰暴露了扬言者自身的浅薄与无知。以法学界为例,凡是有些公开发表成果并具有连带影响力的人,连我这个“涉学界未深”的小毛毛都能知道,而那些口出狂言的所谓“业内人士”却扬言“没听说过”,只能说明这些人要么不学无术、不去关注学界研究动向,是浅薄与无知的暴露;要么说明这些人嫉妒心极其严重,生怕帮别人做了免费广告。其实,确实有这样一种可能:放肆地发布狂言者内心可能知道某某,但嘴上绝对不会说出来,如果这一推断成立,那么只能说明这些人不仅浅薄与无知,而且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嫉妒症患者。这与看不惯他人从事社会活动就开始“痛批”的“歪风”如出一辙,都是不希望他人制造影响力,不愿意看到同行名声在外。 ( _9 K) P+ w4 w: j( Z: g4 \
8 x0 W& X1 P5 Y; `5 L4 Y面对这些“歪风”,作为被嫉妒、被讥讽的学者,必须要有相当的底气。有学者自己本来也是“经常外出”的人,但由于很在乎外界的上述评说,于是也到处标榜学者不应该到处走穴,还是多呆在家里搞搞研究。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没有底气的表现。在我看来,面对这些“歪风”,更应理直气壮。树大招风,这是自然常识;人出了名,有了钱,有了地位,也会惹来一些非议,传出一些流言,这是社会常识。 $ d5 M2 k0 y9 J7 T: }, P# g
5 J/ Y4 P$ Q/ v. j“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岑参•《寄左省杜拾遗》)。我最反对无味的嫉妒,最反对“学者相轻”。嫉妒心过重的学者,不是真正的学者;动辄就贬低同行、看不惯他人进步的学者,也不是真正的学者。真正的学者,除了拥有真才实学与社会责任之外,更要拥有一个宽广的胸腔,以及一间能容得下整个宇宙的心房。否则,假如一辈子与嫉妒和蔑视相伴,只能眼睁睁地看到别人在天空自由飞翔,而等到自己苍苍白发之时,却又空叹叶枯花落,岂不悲哉! 2 X4 H/ _- T2 z7 z
# Z& t! O5 w) k; V' }* h. b说一千道一万叫一亿,这学界,不混也罢,早滚为好。 % V0 Z9 H/ h! y1 [, i5 |' R+ i7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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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m4 ~( G3 O1 x5 J
【1】只要浏览一些著作、教材以及可能会推销宣传自己的场合,就会发现学问人在自我介绍时,往往列举核心期刊为论文类首要期刊。不仅如此,哪怕只有在一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但只要能充门面,即会在该期刊名称之后用“在***等核心期刊发表***篇”。在几家核心期刊都已发表过文章时,则喜欢按照业内惯例作出先后排列。 u# U# G2 @- I( A; x6 K
【2】张进德:《核心期刊:谁之“核心”?》,载《社会科学报》,2006年8月10日。
( L$ K2 R% S* ~! b: X【3】笔者在撰写此文前,专门搜索查询了相关省市职称评定的规定,对申报高级职称者通常都会有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的要求。在高校及有关科研单位科研统计年报中,也有核心期刊统计项目,而这又是对高校排行时科研项目的一个重要参考资料,且所获分值要比非核心期刊多。 & l1 [. q5 |9 W4 M3 Q* U
【4】参见李绍章:《投稿风险与一稿多投》,载《法律博客》,http://tsageng.fyfz.cn 需要指出,一稿多投在投稿风险较高且作者影响力较小的环境下,我是持赞成态度的。有人或许要问,一稿多投的物质成本很高,要打印、复印、装封、邮寄等,但我以为,只要有一篇文章能够发表,所得稿费即可绰绰有余地弥补投稿支出。其实,我始终以为,作品的传播意义要大于作品的稿费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提倡办刊收费、纵容交费发文,相反我对此种现象向来是深恶痛绝的。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刘长秋先生曾多次撰文专门研究办刊收费问题,甚至将收取版面费这种行为认定为“单位受贿罪”。
! {* J4 k: e, q$ B! s8 c+ F1 t【5】参见李绍章:《无可奈何泼墨恨》,载《法律博客》,http://tsageng.fyfz.cn
4 C8 B2 u! \- Z2 u【6】追求知名度未必是浮澡、浅薄之体现,知名度并非贬义词,恰恰相反,在我个人看来,追求名利是人身权和财产权意识浓厚的反映,只要目的纯净、手段正当、效果良好,即属于端庄的追求。而目的不洁、手段劣质、效果糟糕的名利意识,并非端庄的追求行为,而是功利性极强的追逐行为,理应反对。更何况在很多情况下,知名度是个体诚实辛劳与正当付出的结果,而不是诚实辛劳和正当付出的目的。详细阐述参见李绍章:《名利叮当响》,载法律博客,http://tsageng.fyfz.cn
c, j; p7 Z! f4 y6 d【7】参见李绍章:《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学问评价“歪风”之三:网上无学问?》,载法律博客,http://tsageng.fyfz.cn 0 D- W$ ^0 Z- j! K* l, W$ B; r
【8】参见李绍章:《别以为我不想当官》、《别以为我不想发财》、《别以为我不想好色》等“2007贺岁系列网文”,载《法律博客》,http://tsageng.fyfz.cn - S" J% i; o7 m! K2 @
【9】参见李绍章:《我是真正的共产党员》,载《法律博客》,http://tsageng.fyfz.cn + j: [! f$ ?8 K e; Q, ]4 b
【10】父亲还养猪,尽管现在的肉价很贵,但假如能在合适的核心期刊编辑部打工,帮助他们填写和邮寄用稿收费通知,或者帮忙向作者打打收费电话,肯定也远远超过在家卖猪肉的收入。可以粗略算一下,假如一篇文章收费1000元,一篇文章的打印稿以一两计算,十篇为一斤,这样算下来,一斤文章可以收入1万元,但一斤猪肉也顶多卖10几块,是一斤文章的千分之一。即使父亲拿1%的提成,一斤文章还可以赚到100元,抵得上在家里卖10斤猪肉。 , D& z! n, y8 [. t# Y% j
【11】本文所标榜自己混迹于中国学界的判断标准是自定标准,即以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有正式教学、科研岗位为判断标准,因目前我正供职于国内高等院校,从事专职教学科研工作,于是将自己定位于“混迹于中国学界”,特此说明。 , D' }0 E; O; O# d2 q( ]
【12】其实,这是绝大多数年轻人或者涉足学界不久的人所秉持的“为人为学观”,即低调做人,在沉默中等待爆发,先管好自己,“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对于学界和周围所发生之事,只坐而观之,不多管闲事、评头论足。但我却反其道而行之,死活不理这一套,非要逆水行舟、一路高调。
$ F# B+ w. F; {. N. U【13】大量事实已经反复证明,在我撰写并传播了有关批判学界种种现象的文章之后,不断收到一些质疑甚至带有辱骂、贬损性质的来信,有的甚至扬言或者诅咒我的不祥未来。 6 |* z( S5 o3 j* m4 d2 L$ f8 M
【14】我的一位教授级同事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当有人在其面前提及我时,对我作出了“土生不土、阿耿真耿”的评价,该同事回来之后向我传达了这一信息,我感到很欣慰,但同时也作了修正性自我评价,“其实,土生真土,阿耿不耿”。这绝非谦虚,事实上,我远远没有越过“土人”的境界,更远远没有达到真正“又耿又直”的境界。 ' x" b8 m8 z9 |4 O" k. l
【15】参见李绍章:《好色导师面面观》,载“法律博客”,博客链接地址:http://tsageng.fyfz.cn 1 o& {5 l6 K9 m3 L$ z) z- E
【16】参见李绍章:《研究生何时不再喝尿?》,载“法律博客”,博客链接地址:http://tsageng.fyfz.cn
# i, @0 b3 K5 x# c! o( R【17】参见李绍章:《向学者的唯我独尊喷三口唾沫》,载“法律博客”,博客链接地址:http://tsageng.fyfz.cn 4 ~" v& E) d: C1 w6 |
【18】参见李绍章:《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给个面子”》,载“法律博客”,博客链接地址:http://tsageng.fyfz.cn ) B1 Y! ?2 j6 n: x6 e* ~. V0 M3 f
【19】例如,记得在一段时间,法学专家屡遭非议,网络媒体纷纷出现文章,不加区分地批判法学专家,我立即撰写文章表达了我的个人立场。参见李绍章:《以“半糖主义”态度看待法学专家》,载“法律博客”,博客链接地址:http://tsageng.fyfz.cn j1 h+ r7 ~1 g: `: c
【20】这种污蔑真理、脱离实践、强奸民意的专家学者以及他们所抛出来的种种古怪论调,在现实社会中并不少见。例如,当民众抱怨房价太高、建议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时,有学者就专门站出来,扬言什么“房价并不高”、“房子是专门为富人造的”、“穷人买不起房是活该”;当民众抱怨高等教育收费太高时,有学者就及时跳出来,叫嚣什么“穷人之所以上不起学,是因为教育收费太低了”、“应该继续提高教育收费”;当每次党的代表大会闭幕后又要修改宪法、宪法被指责欠缺必要稳定性时,有学者就突然冒出来,呐喊什么“宪法的稳定性就是体现在每次党代会之后要修改一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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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7 M) ]! ]$ y: V' y) Y 2007年夏秋几气于上海青浦 0 g4 ^ T: P( e e+ h
2010年元宵呵成于山东沂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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