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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非典”—S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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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6 22: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育部语用司   于 虹
      2002年底,一场突如其来的疾患开始在人间肆虐。最初由于不能明确找出致病原因,医务人员给它起了个临时名字“不明原因肺炎”。随着瘟疫的蔓延,国内外医务工作者对该病的流行病学以及病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又为其确定了非典型肺炎(Atypical Pneumonia)的名称,汉语中由此产生了“非典”这一缩略形式。今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将这种病命名为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译为中文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或征候群)”,取该英语名称的每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形成缩写形式SARS。最近新加坡华文媒介统一译名委员会决定用汉字“沙斯”作为SARS的华文音译写法。也有人呼吁中国以SARS的汉字音译形式“萨斯”取代“非典”。目前除“萨斯”“沙斯”在大陆书面语中少见用例外,其他三种形式同时在使用。

    “非典型肺炎”和“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这两条词语字面上的差异主要源于它们对同样对象的特点把握、强调的角度不同——前者从这种病临床上看确实肺部有病变,有发烧、咳嗽等肺炎共性的症状,但与由肺炎球菌作病原体的常见典型肺炎相比,它的病原体是冠状病毒,而且有传染性强、肺部体征不明显、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无效、病情演变从起病到14天左右发展到高峰等等与典型肺炎有区别的特征来把握这一概念,在“典型肺炎”这一肯定词前加表示否定意义的词缀“非”构成“典型肺炎”的反义词,明确了外延和内涵。其构词方式符合汉语构词法,汉语普通话词汇系统中有类似的词语,例如:非军事区,非正义战争等。其构成成分“非典型”比较自由,可生成新的搭配形式,如现在已出现“非典型时期”“非典型好人”等组合。后者从描述外部特征入手,将发病的器官“呼吸系统”及这种病的一般性质“严重—急性—综合症”进行了客观界定。这与艾滋病的命名方式“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是一致的。从构词法角度无法定出这两条词语的优劣高下。只是“非典型肺炎”已经有了一个抽取该词中最具区别性特征的关键语素“非”和“典”字构成的简称缩略形式,而“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词形过长,找不出恰当的简称字形成缩略形式,使用的自由度不如“非典型肺炎”,人们只好在汉语中使用它的英语缩写形式SARS。

    笔者关注了近期媒体的使用情况,随机抽样做了一些统计,发现“非典”使用频率远远高出原词语“非典型肺炎”和英语缩写形式SARS。作为一种突如其来、传染性很强、涉及区域广泛、引起全社会强烈震动和空前关注的疾病,大家不是按照科学概念而是依据其区别性特征来理解和应用其名称,这一名称超出医学术语范畴,成为专门性程度低的术语,甚至是当前的社会流行词语。社会对“非典型性肺炎”所表达内容的认知程度和熟悉程度超过了“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而“非典”又符合汉语的结构规律,经济、明白,在社会交际中具有广泛的人为约定性和强大的习惯性,中国人自然对“非典”这一缩略语情有独衷。

    媒体运用“非典”和SARS的情况还有如下特点:(一)“非典”的使用人群分布呈不确定性,具有普遍性;SARS主要在医务工作者、一些媒体从业人员、社会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如高校师生)等中使用,而这些人群也使用“非典”。(二)“非典”可以出现在任何形式的文体及话语中——政府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科技文献、新闻报道、日常口语等;SARS在政府文件中、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中却基本没有用例。(三)二者在运用中词汇意义得到扩展,与其他词语的结合能力也在扩大。如:非典时期,发非典财,非典投机者,非典之战,我在非典的日子,“非典”已不仅是一种疾病,而涵盖了另外的指代内容;进入本院的第一例SARS,SARS指代的是病人。但“非典”出现的语境更加宽松,运用更加自由,已出现“抗非”“抗典”这种搭配,“非典”这一缩略语有了自己的简称形式;SARS一般用来表示病毒、疾病、瘟疫名称,也渐渐增加了“SARS时期”等新的组合,使用频率在渐渐增高。(四)二者有时在上下文中可自由替换或并用。如:只需两小时,就可以从“非典”病人或未发病“非典”病毒携带者口水里检测出SARS病毒;万众一心,抗击“非典”;万众一心,抗击SARS。从这些用例可看出“非典”和SARS的并用可以使语言表达更加多样化,作为同义词它们之间的作用不能完全被对方替代,因此都有存在的道理,目前不宜硬性规定必须用哪一个而不用另外一个。

    有人强调确定术语要注意与国际接轨,这确实是一条重要原则,但这种接轨不应片面地理解为语音和书写形式的相同或近似,而主要应指同样的概念在不同的语文中应有对应的术语表述,例如:我国气象名词中曾有“热带气旋”“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四个词,而国际上无“强台风”而有“强热带风暴”,考虑与国际接轨,我们也取消了“强台风”一词,增加“强热带风暴”一词,而并非改用英文的severe tropical storm。从当前的使用情况看,SARS作为专业术语使用的特色比较明显,今后可强化“非典”和SARS的分工——SARS作为科学工作中的通用名称,而在社会公众交际中“非典”作为俗名继续使用。正如过去对于一些药名的处理方法——“贝那地秦”(benactyzine)为通用名称,同时也使用“胃复康”作俗名;“司可巴比妥”(secobarbital)为通用名称,“速可眠”为俗名。

    还有人担心,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由衣原体、支原体等微生物引起的肺炎也称“非典型肺炎”,目前流行的冠状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也用这一名称容易引起混淆。笔者认为这种担心大可不必。第一,无论新旧“非典型肺炎”都有与“典型肺炎”相对的干咳、白细胞不升高或升高不明显、普通痰培养不能发现致病菌、抗生素治疗效果差等共性“非典型”特征,只是病原体不同。第二,原来的“非典型肺炎”只作为专门医学术语使用,而今天进入大众语言生活的这一词语有新的外延和内涵,对一般人来说是个新词,准确把握其确切含义不成问题。语言应用和发展中这种“旧瓶装新酒”的情况也不乏先例,如“可怜”一词在古汉语里有“可爱”的意思,在现代汉语里是“怜悯”的意思,我们并不因为古汉语有另外的意思而改用别的词形替代“可怜”。目前从“非典型肺炎”的实际应用状况看也没有意义混淆、指称不明的情况出现。

    最后还要讨论“非典”一词在书面语中是否应该加引号的问题。从目前的使用状况看加不加引号随意性很大,有的加,有的不加,在一个版面或一篇文章中两种情况同时存在,随意变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规范》(GB/T15834—1995)规定引号有标示“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和“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的作用。在“非典”一词使用初期,由于它是一个缩略形式,加引号是由于需要标明它有“特殊含义”。随着这一词语使用的普及、频率的增高,在目前已经成为一个结合紧密、被社会广泛认知的一个常用词汇,不加引号标示,也不会引起歧义,影响交际,为了书写形式简便,不加引号也不算错误。当然,如果在文中仍作为“着重论述的对象”,如:“‘非典’一词”,就有着重论述的意味,就需要加引号。在正式文件及对党和政府重大政策、举措、会议的报道中,应该加上引号,以示这是一个特殊疾病、特殊事件,从而引起关注和重视。

    作为一场波及范围甚广、影响空前的疾病和灾害,“非典”—SARS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殊词汇,也许随着疫情的消失它们将来会从日常语汇中消失,如果疫情还在,它们在词汇系统中的地位会提升,但愿结局是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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