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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日中同形多義詞‘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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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1 10: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王敏東* 許巍鐘** 来源:华语桥

1. 前言

  ‘職業病’顧名思義,乃“因從事於某種職業而生的疾病”之意 [1] 。我國古籍中或有留意到避免職業病發生之勞動保護方面的記述,但在《四庫全書》中卻無‘職業病’ [2]  (occupational disease) [3]  一詞。而西方醫學則很早就注意到職業與疾病相關的問題,其中又以 Ramazzini, Bernardino 的 De morbis artificum diatribe (1703) 最為著名 [4] 。目前醫學上對職業病有一定的認定基準,牽涉到法律上判賠等等的問題 [5] 。‘職業病’一詞另外還有意指“泛指由于职业关系而引起的习惯性动作或行为”的用法 [6] 。這兩種意思用法的‘職業病’一樣存在於使用漢字的日文裏 [7] 。

  以下分別就日文及華語兩個部分來討論。

2. 日語中的‘職業病’

  1921年私立倉敷勞動科學研究所的設立開啟了日本對職業病正規的調查與研究 [8] 。而‘職業病’一詞在如1918年服部嘉香・植原路郎的《新らしい言葉の字引》(筆者譯:新語字典) 中收有“職業病 職業によって起る特有の疾病”(筆者譯:職業病 因職業而引起的特有疾病) 的例子,顯示當時的日本人將‘職業病’歸列在新語內。在醫學專業領域方面,早在1899年佐藤敏夫‧佐藤信郎的“鼻石ニ就テ附其二例”(《大日本耳鼻咽喉科會會報》Vol.5 No.4-5) 醫學論文中,便論及於水泥 (cement) 工廠及棉被製造廠工作,分別因塵埃及散亂的棉被纖維等進入鼻腔而產生的鼻石 [9] ,也可算作是職業病 (“…右ノ如キ例ヲ以テ見レバ鼻石モ亦職業病ノ一ニ算入スベキモノナラン?”[筆者譯:…以右方所舉之例而言,鼻石不也可算是職業病的一種嗎?] ) ,顯示‘職業病’一詞在19世紀末的日本醫學界已算是不需特別解釋的名詞 [10] 。

  另外如 1891年7月23日 《讀賣新聞》“福助の病気稍や回復を”(筆者譯:福助的病稍事恢復) 中,雖然未直接使用‘職業病’一詞,但內容上已討論到鉛中毒接受治療之實質上的職業病; 1899年6月3日 及6日同報也報導了“工場病症者に関する訓令”(筆者譯:有關工廠病症者之訓令) 的新聞,用的是‘工場病症者’。同報在對職業病相關訊息的報導上,如1926年8月11日“出来上った職業病調べ”(筆者譯:職業病調查完成) 中才使用了‘職業病’一詞。雜誌方面,則有1925年《太陽》使用‘職業病’的兩例 [11] 。

  日本統治臺灣期間 (1895~1945年) 如《臺灣日日新報》在 1914年3月7日 刊載了次年將於海牙舉辦“萬國職業病會議”的訊息。由此可知,職業病的相關訊息在日人統治臺灣期間已帶進臺灣。

  然而當時日人在臺對職業病的研究似乎並不積極,因為在日人在臺創刊,同時也是臺灣最早持續發行的醫學學術期刊《臺灣醫學會雜誌》(1902~) 中,並沒有專門論述職業病的論文,其他在臺相關文獻僅包括1930年代如《台湾歯科月報》「歯科医の職業病」(J. Lowy 作‧久綱抄譯、1934)、《台湾鐵道》「所謂職業病」(細見仁、1937) 的幾篇文章,及目前臺灣大學 (日本臺北帝國大學前身) 圖書館藏書名含‘職業病’的《女子の職業病》(澤井淳著、1943)、《職業病對策》(久保田重孝著、1944) 等,為數不多。或許是因為日人自身直到相當近期才認識及重視職業病。

  戰後如 1958年12月11日 《讀賣新聞》“「…こうして俳優というものは、真の自分を発見しえない宿命にある。年をとることも、進歩することも許されない。彼らはプロデューサーないしファンが描いたイメージの通りであらねばならない」俳優の精神異常はある意味で“職業病”だというわけだが、さらにこれは金の面からも影響される。”(筆者譯:如此說來,演員有難以發現真正自我的宿命。不允許年華老去,也不允許進步。他們必須要維持製作人乃至影迷描繪的形象。演員的精神異常在某種意思上來講是一種“職業病”,而這也受金錢影響。)、重兼芳子1979年發表於《文學界》中的《やまあいの煙》 [12] ,描述在火葬場工作的男主角“正子に会ったとき、たてよこ大きな体型を見て、ゆったりと棺に寝た姿を、知らぬまに思い浮べていた〈略〉一種の職業病といえるものかもしれない”(筆者譯:見到正子的時候,看到她高大的體型,腦中不由地浮現其悠悠地躺在棺材裏的樣子。(中略)或許稱得上是一種職業病。) 等例子都顯示‘職業病’一詞已被用在更廣泛的意義上。

3. 華語中的‘職業病’

  ‘職業病’一詞未見於《四庫全書》中。而中國的古書如《諸病源候總論》(卷三十六) 中的“凡古井塚及深坑穽中多有毒氣不可輒入五月六月間最甚以其鬱氣盛故也若事輒必須入者先下雞鴨毛試之若毛旋轉不下即是有毒便不可入。”,及明代《農政全書》(卷二十水利) 中的“避震氣 地中之脈條理相通有氣伏行焉強而密理中人者九竅俱塞迷悶而死…凡鑿井遇此覺有氣颯颯侵人急起避之俟泄盡更下鑿之欲候和氣盡者縋燈火下視之火不滅是氣盡也” [13]  等之敘述,或可視為注意避免職業病的發生之勞動保護方面的記載 [14] 。

  辭典方面,初版《辭源》(1915) 中並未收錄‘職業病’之詞條。初版《辭海》(1936) 則為‘職業病’立了項,但僅有“因從事於某一職業所生之疾病”之醫學上真正疾病的意思。

  而在實際的用例方面則包括如 1934年10月18日 《中央日報》的“工廠檢查處 辦理江浙第一期工作 調查工人各種職業病”等。

  至於引伸意方面,較早的例子如中國大陸《人民日報》於 1957年8月19日 刊載錢學森的「知識分子需要不斷的改造」一文中“所以說在舊社會裏,知識分子的自高自大、自私自利是“職業病”。他們從來也沒有把人民放在眼裏。”的例子。而韩明安主编(1991)《新语词大词典》中舉的是更早的《解放日报》 1952年6月9日 “事情是很明白的,贪污行为,不是“职业病”,而是“思想病”。”的例子,兩者均是將一些負面的性質比為‘職業病’,並放在引號“ ”內。

  臺灣方面的早期例子有如 1964年9月26日 《聯合報》卜少夫「新加坡的痙攣」中的“他的職業病 (律師出身) 在絮絮不休愛講話,講話又喜質詢,反話,這是他的致命傷。真正的政治家不能完全靠嘴的。”、 1965年7月18日 同報“電影明星的桃色事件特別多,一般人有此看法。這看法是否正確,不妨暫時擱在一邊,我們所要說的是,即令這種看法是接近事實的,又姑且假定這是一種病態,也可以把它解釋為職業病。”及1966年12月《聯合周刊》“顧影自憐是時下作家羣中一種職業病,我還不致於到這種程度。”等。

4. 小結

  西方醫學很早就注意到職業與疾病相關的問題,1700年 Ramazzini, Bernardino 的 De morbis artificum diatribe 為職業病學樹立了基礎,在工業革命剛起步的18世紀中,該書傳遍全歐洲。

  我國古時雖有留意到避免職業病發生之勞動保護方面的記載,但在《四庫全書》中並無“因從事於某一職業所發生之疾病”之意的‘職業病’一詞,初版《辭源》亦未為‘職業病’一詞立項。以筆者所見,直至1930年代方有‘職業病’的用例。

  日本方面,則在19世紀末即已在醫學專業論著中使用‘職業病’一詞,但在20世紀初期醫學上才有了職業病較正規的定位,但對一般人而言‘職業病’一詞當時還是個新名詞。

  而日中同形詞‘職業病’都還具有“泛指由于职业关系而引起的习惯性动作或行为”的意思用法,華語中這樣的用例於1950年代已使用於中國大陸。

參考文獻(年代序)

Ramazzini, Bernardino (1705)《De morbis artificum diatriba》London : printed for Andrew Bell, Ralph Smith, Daniel Midwinter, Will. Hawes, Will. Davis [and 4 others in London ]

Ramazzini, Bernardino (1777)《De morbis artificum diatriba》Paris : Chez Moutard

Ramazzini, Bernardino (1821)《De morbis artificum diatriba》Milano : Per Giovanni Silvestre

文淵閣《四庫全書》(原版清;2005年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電子版)

劉俊文總纂《中國基本古籍庫》(先秦時代~民國一萬餘種歷代典籍;2007年北京愛如生數字化技術研究中心研製 黃山書社出版)

(日本) 讀賣新聞社 (1874~)《讀賣新聞》

(原版1895~1928;(日本) 国立国語研究所編データベース)《太陽》

佐藤敏夫‧佐藤信郎 (1899)「鼻石ニ就テ附其二例」《大日本耳鼻咽喉科會會報》Vol.5 No.4-5

臺灣醫學會 (原本1902~1945;漢珍数位圖書電子版)《臺灣醫學會雜誌》

佐伯矩 (1904)「野外ニ於ケル水ノ改良殊ニ飲用水ノ消毒ニ就テ」《細菌學雜誌》Vol. No.105

臺灣日日新報社 (原版1905~1911;漢珍數位圖書公司電子版)《漢文臺灣日日新報》

石津利作演說;中村楙樹‧田淵清筆記 (1914)「「ラヂウム」ノ話」《岡山醫學會雜誌》Vol.26 No.291

服部嘉香・植原路郎 (1918)《新らしい言葉の字引》實業之日本社

J. Lowy 作‧久綱抄譯 (1934)「歯科医の職業病」《台湾歯科月報》

細見仁 (1937)「所謂職業病」《台湾鐵道》

澤井淳 (1943)《女子の職業病》東洋書館

久保田重孝 (1944)《職業病對策》東洋書館

(1946~)《人民日報》(http://oriprobe.com/peoplesdaily_tc.html)

卜少夫 (1964.9.26)「新加坡的痙攣」《聯合報》

(1965.7.18)「銀漢緋聞」《聯合報》

(1966.12)「書未出而名聞天下」《聯合周刊》

本局 (臺灣中華書局) 編輯部 (1974大字修訂本臺十二版)《辭海》臺灣中華書局

本社 (文光出版社) 編輯部 (1975)《大林國語詞典》文光出版社

重兼芳子 (1979)《やまあいの煙》(石川達三等 (1982~1989)《芥川賞全集》第十二卷、文藝春秋社)

吳正吉 (1980)《職業病管窺》國防醫學院

周何總主編 (1987)《國語活用辭典》五南圖書

本局 (三民書局) 新辭典編纂委員會 (1989)《新辭典》三民書局

韩明安主编 (1991)《新语词大词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鄒世渠 (2001)「職業病」《中國大百科全書智慧藏》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智慧藏學習科技公司電子版 http://140.112.113.3:8055/cpedia/)

日本國語大辭典編輯委員會 (2001二版)《日本國語大辭典》小學館

郭育良等 (2002二版)《職業病概論》華杏出版

梶田昭 (2003)《医学の歴史》講談社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http://dict.revised.moe.edu.tw/)

國立編譯館學術名詞資訊網 http://terms.nict.gov.tw/

吳昆泰「獸醫中醫預防學概念」(http://74.6.146.127/search/cache ... %AB%2B%E9%87%91%E5% 8C %B1%E8%A6%81%E7%95%A5&y=%E6%90% 9C %E5%B0%8B&rd=r1&fr=yfp&u=alpo.myweb.hinet.net/index-home/doc/baby17.doc&w=%E8%81%B7%E6%A5%AD%E7%97%85+%E4%B8%AD%E9%86%AB+%E9%87%91%E5% 8C %B1+%E8%A6%81+%E7%95%A5&d=EAAnsKm4UMrB&icp=1&.intl=tw&sig=jMgrTUGovkLlXCNzYKDE 0A --)

《大辭泉》(http://dic.yahoo.co.jp/guide/jj/)

日本《Yahoo!百科事典》(《日本大百科全書》小學館) (http://100.yahoo.co.jp/promotion/)

北里大学医療衛生学部 衛生管理学・産業保健学 (http://www.ahs.kitasato-u.ac.jp/~ei/sub10.htm)

(日本) 文藝春秋 http://www.bunshun.co.jp/award/akutagawa/list1.htm

  
致謝:感謝臺北大學法律學院畢業之 郭宛儀 小姐提供本文 註5 提示法令部分之專業諮詢。                                                 □


【編後按】據王、許二位考證,在臺灣,“職業病”一詞在1914年已經見諸報端。但在內地可能還要晚些,因為已經到了1929年吳念慈等人還在把它當做新詞收入他們的《新術語辭典》中:

[職業病] (Professional disease):“職業病”是某一職業之特殊的勞動狀態所生的疾病。(見吳念慈、柯柏年、王慎名合編《新術語辭典》,上海:南強書局,第406頁。1929年)

一年後,葛祖蘭編譯的《日本現代語辭典》(上海人文印書館),也收了“職業病”這詞。又過了一年,王雲五主編的《英漢對照百科名匯》中,在“Occupational, or employment diseases”、“Empolyment diseases”等條目中,我們都見到了“職業病”這一譯名 (上海商務印書館)。

從以上這些例子來看,在20世紀20-30年代,“職業病”這詞可能剛剛進入內地不久,當時還是一個新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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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敏東 女士,台灣 台北市 銘傳大學 應用日語學系。

**  許巍鐘先生,台灣 台北市 台大醫院 耳鼻喉部。

[1] . 《大林國語辭典》(1971)。另如《辭海》(1936、1947、1974)“因從事於某一職業所生之疾病”、《大林國語詞典》(1975)“謂因特殊職業而生之病症”、《現代漢語詞典》(1978、1990、2002)“由于某种劳动的性质或特殊的劳动环境而引起的慢性疾病”、《國語活用辭典》(1987)“ (醫) 勞工因長期暴露於不良工作環境中,受到化學、物理或生物等因素影響而引起的疾病”、《新辭典》(1989)“指勞工由於長時間暴露於不良工作環境中,受到化學的、物理的、生物的或其他因素影響而引起的疾病”、《新语词大词典》(1991)“由于某种劳动的性质或特殊的劳动环境而引起的慢性疾病”、《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因長期從事某種職業,或在不良環境中工作,受到化學的、物理的、生物的或其他因素影響而引起的疾病”等中亦有大略相同之解釋。

[2] . 如《四庫全書》中即無‘職業病’一詞。本稿以‘職業病’提示語詞,在指疾病等時則不作任何標記。

[3] . 臺灣國立編譯館審定各專業領域對‘職業病’所對應的英文如下表。

        專業領域      英文                                 中文

    1.  食品科技       Occupational disease                                                     職業病

    2.  科學教育       Occupational diseases                                                   職業病

    3.  病理學名詞          Occupation-disease; Professional disease                     職業病

    4.  病理學名詞          Professional surgery disease                                         外科職業病

    5.  礦冶工程名詞   mining diseases                                                  採礦職業病

    6.  礦物學名詞          mining disease                                                              採礦職業病

    7.  工業工程名詞   Occupational illness                                           職業病

    8.  工業工程名詞   Occupational disease (OD)                                 職業病

         ……

[4] . 日本《Yahoo!百科事典》(http://100.yahoo.co.jp/detail/%E8%81%B7%E6%A5%AD%E7%97%85/)。該文獻並提示 Ramazzini, Bernardino 的《労働者の病気》詳細記載了五十幾種當時的職業病 (含病因、療法、預防等),在工業革命剛起步的18世紀中,該書傳遍全歐洲,更促使1802年英國首先制定勞動衛生的法規。就筆者所知,18世紀初該書起碼有義大利文、法文、英文等版本的問世,日本則有1980年松藤元 (東大醫學系畢業,曾服務於倉敷勞動科學研究所、日本中央勞動災害防止協會勞動衛生檢査中心) 的譯本。久保田重孝 (1944:62) 將其譯做“工芸家の疾病”,並介紹該書“廣泛精細地記載值得畏敬”。梶田昭 (2003:195) 則說 Ramazzini, Bernardino 的《働く人々の病気》(1700) 堪稱‘職業病學’誕生之年。北里大学医療衛生学部衛生管理学・産業保健学 (Depertment of Environmental, Occupational Healthand Toxicology) 中所列“労働衛生学小史と教育”(http://www.ahs.kitasato-u.ac.jp/~ei/sub10.htm) 也說該書 (「De morbis artificum diatriba (働く人々の病気)」) 的出版為職業病學奠立了礎石。經查詢比對包含上述的各種資料,“工芸家の疾病”、《労働者の病気》應即《働く人々の病気》,目前日譯似以《働く人々の病気》為多。鄒世渠 (2001) 也指出拉馬齊尼﹐B. 所著的《論工匠的疾病》,詳細分析和記載了多種生產有害因素與職業病的關係。臺灣的吳正吉 (1980:6~7) 則將此書譯作「人為惡病」。

[5] . 以臺灣而言,關於職業疾病的認定及鑑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3章有相關規定,依照該法的規定:某勞工若懷疑自己的疾病是因職務造成的,如欲主張自己在法律上的權利,大致的流程是:請醫師診斷、開立診斷證明書→檢附相關診斷資料,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職業病認定→由主管機關組成職業病認定委員會進行審查等;若欲進一步了解認定作業詳細相關規定,則有「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另外,行政院勞委會編有「職業疾病認定參考指引」,詳列各種疾病認定的參考資料,以便主管機關有判斷的依據。若經認定為職業病,勞工一方面可以向勞保局請求勞工保險給付,另一方面也可以向雇主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但看個案中,雇主是否有故意、過失等)。而醫生 (職業病認定在臺灣必須有職業病專科醫師開立診斷書) 在做鑑定時則往往會依循“罹病的證據”“暴露的證據”“時序性”“一致性”“合理排除其他致病因”等原則作實證客觀的判定。

[6] . 韩明安主编 (1991)《新语词大词典》。

[7] . 如日文辭典的《大辭泉》中‘職業病’作“1. 職業の労働条件・環境などによって起こる障害。騒音による難聴、手を使うことによる頸肩腕(けいけんわん)障害、化学物質を扱うことによる中毒など。2. 俗に、ふだんから出てしまう職業上のくせや習慣。”。

[8] . 北里大学医療衛生学部 衛生管理学・産業保健学 (http://www.ahs.kitasato-u.ac.jp/~ei/sub10.htm) 、日本《Yahoo!百科事典》(http://100.yahoo.co.jp/detail/%E8%81%B7%E6%A5%AD%E7%97%85/) 等。另外,有關日本職業病的歷史,可參看久保田重孝 (1944)。

[9] . 所謂鼻石 (naso-lith / naso-lithiasis) 乃因異物進入鼻腔,鼻腔內之分泌物以該異物為核心形成如石頭般之硬物,以至影響鼻子正常的功能運作。

[10] . 而之後如1904年佐伯矩的「野外ニ於ケル水ノ改良殊ニ飲用水ノ消毒ニ就テ」(《細菌學雜誌》Vol. No. 105)、1914年石津利作演說;中村楙樹‧田淵清筆記的「「ラヂウム」ノ話」(《岡山醫學會雜誌》Vol.26 No.291) 等中‘職業病’一詞被使用地相當頻繁。

[11] . 均出現於鈴木文治的「国際労働会議より帰りて」(筆者譯:由國際勞動會議返國) 一文。

[12] . 後為日本第81回芥川賞得獎作品。

[13] . 以上二例均取自劉俊文總纂《中國基本古籍庫》。

[14] . 如吳昆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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