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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沖與高俅─《水滸傳》成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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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0 19: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石昌渝 (中國社科院文學研究所)《文學評論》,2003/04,57~64頁
来源:青藤书屋


【內容提要】本文以“林沖與高俅”這一對特定設計的矛盾對立人物為基點,從一個新的角度尋索《水滸傳》成書的創作動機與歷史文化背景。

  研究《水滸傳》成書,就不能不討論林沖和高俅。從題材累積和演進的方面看,林沖和高俅是宋江三十六人故事流傳史上的終端產生,如果說因為《宣和遺事》提到了劫取生辰綱、楊志賣刀殺人、宋江殺閻婆惜等事,《水滸傳》的晁蓋、楊志、宋江等形象還有發展之跡可求的話,那麼林沖和高俅就是《水滸傳》作者的前無古人的個人獨創,其中無疑鎔鑄著作家個人意識和作家生活的時代精神,透過林沖、高俅形象,也就可以探索到作家創作的背景和動機。總之,林沖和高俅應是《水滸傳》成書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一

  林沖和高俅在《水滸傳》全書中所佔的篇幅並不多,第七回至第十回,“誤入白虎堂”、“刺配滄州道”、“風雪山神廟”,主要的故事都在這裏了。儘管篇幅不大,可它在全書中卻佔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可以這樣說:沒有林沖、高俅,《水滸傳》官逼民反的主題(《水滸傳》主題具有多元性和多重性,官逼民反僅其一)就難以突顯和成立。金聖嘆曾說:“開書未寫一百八人,而先寫高俅者:蓋不寫高俅便寫一百八人,則是亂自下生也;不寫一百八人先寫高俅,則是亂自上作也。”(注:《貫華堂第五才子書水滸傳》第一回回前總批。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7月版《金聖嘆全集》第一冊第43頁。)高俅以一市井無賴,假蹴踘之技博得皇帝青睞而官至極品。得勢之後,便急不可耐地公報私仇,先是加害王進,繼而是林沖。洞悉高俅心術的王進以走為上計,避開了一場殺身之禍,也不至於落草為“寇”。比較書生氣的林沖卻躲之不及。高俅要為自己的乾兒子奪佔林沖之妻,設下天羅地網,一定要將林沖置於死地;逆來順受的林沖一忍再忍、一讓再讓,終於忍無可忍、讓無再讓,於是拔刀而起,殺了官府之人,流亡江湖,走上了梁山。林沖之反,乃高俅所逼,此所謂“亂自上作”也。

  官逼民反的故事在《水滸傳》全書中當然不止林沖一個,但比較起來,其他的人物都不及林沖典型。梁山一百八人,從上山的原因分析,可歸納為三類。第一類本是普通的百姓,因種種原因與官府矛盾,終至揭竿舉義,如林沖、晁蓋、魯智深、武松、宋江等等。第二類本是雞鳴狗盜之徒,如佔據少華山的打家劫舍的朱武、陳達、楊春,菜園子出身、把僧行殺了在孟州十字坡開黑店的張青,放賭為生、賭博時打死人而流落江湖的石勇,在潯陽江邊專販私鹽的童威、童猛,牢城管營之子、開酒店、在妓女身上生利息的土霸施恩,打死人逃亡江湖在戴宗身邊做小牢子的李逵,等等,他們都百川歸海似的最後聚集在宋江的“替天行道”的杏黃旗下。第三類本是朝廷官吏和地方富豪,他們反倒是被宋江等人設計“賺”上梁山的,如呼延灼、徐寧、盧俊義等。這三種人,第二類和第三類很難歸在官逼民反的範疇內。

  就第一類人物而言,有誰比林沖更典型呢?不錯,晁蓋劫取生辰綱之小結義是梁山聚義的源頭,劫取當朝太師的財寶具有某種對抗官府的性質,由此而發展到佔據水泊梁山,則是為梁山事業奠定了基礎。不過,要說晁蓋是為官府所逼,似乎有點牽強。晁蓋是濟州鄆城縣東溪村富戶,是地方的“保正”,並沒有任何受官府壓迫的記錄,他與吳用等七人謀畫劫取生辰綱,理論上是“不義之財,取之何礙”,而實際上是要取得這十萬貫金珠寶貝給自己享用,“圖個一世快活”。所以他們把劫來的金珠寶貝盡悉瓜分,各自藏匿。後來因為案情暴露,地方藏身不得,才逃上了梁山。魯智深的精神境界要高出晁蓋們許多,他是一個嫉惡如仇、抱打不平而不計個人利害得失的英雄,先是因拯救金翠蓮父女,失手打死土霸鎮關西,不得不削髮為僧,藏匿山林,既而又為解救冤屈的林沖,大鬧野豬林,走上與官府對抗的道路。他拳打鎮關西,是扶弱濟困、除奸鋤霸,與官逼民反的主題不在一個層面上。武松殺潘金蓮、西門慶是一種極端的報仇行為,其中固然有官府受賄包庇兇犯,逼得武松不得不動用私刑的因素在內,但這因素比起林沖之所受的“逼”,相差甚遠。宋江和林沖一樣,做夢也沒有想到會上山為“寇”,他生性孝義,精通刀筆和吏道,胸有凌雲壯志,卻沉鬱下寮,也許他的潛意識中埋藏著反叛的因子,但他的理性卻相當傳統,只想在封建正途上博個功名富貴。只因晁蓋是他的“心腹兄弟”,生辰綱一案事發,為幫助晁蓋逃脫,他冒險泄露官府機密,一步跨出,便不能回頭,從此身不由己的走上江湖,終於坐上了他極不願坐的梁山第一把交椅。他因仗義而觸犯刑律,與林沖平白無故的遭受陷害,其性質有明顯的差異。如果宏觀來看,晁蓋、魯智深、武松、宋江等人的遭遇都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了腐朽和黑暗的封建官僚政治對民眾生存的威脅和壓迫,以及在這種威脅和壓迫下民眾情緒的躁動、憤激和反抗。即如上述第二類、第三類人物的遭遇,也反映了封建時代政治窳敗、奸宄放縱、百姓走投無路而“鋌而走險”的現實。在一定的意義上說,所有這些人物的故事都是對林沖故事的補充和照應,都歸向於《水滸傳》的主題。

  官逼民反,用金聖嘆的話來說叫“亂自上作”。儘管金聖嘆不可能超越封建意識形態,他和所有士人一樣都將民眾造反看成是“犯上作亂”,但他認為林沖之反乃是高俅所逼,卻不能不說是封建時代中的清醒之論。在《水滸傳》中最有資格代表“上”的是高俅,大名府的梁中書,江州的蔡九知府,孟州的張都監、張團練等等,都只是些地方官吏,他們雖然是整個封建官僚機器的一部分,但還不足以代表朝廷。蔡京是朝廷重臣,可是他在小說中只是一個抽象的存在。唯高俅官居太尉之職,總攬國家軍務,又深得皇帝寵信,他的一舉一動可以說都是朝廷意志的體現。我們要特別注意高俅加害王進、林沖的方式,他採用“公事公辦”,有意要把自己隱藏在國家意志的背後,待林沖在開封府倖免死罪後才使用暗殺伎倆。也就是說,高俅乃是調動國家機器來迫害林沖。說高俅是“上”的代表,無庸置疑。另一方面,高俅既是朝廷的代表,則林沖的造反,以及後來梁山武裝與高俅的戰爭,也就具有了不容置辯的反朝廷的政治性質。由此可見,林沖和高俅的衝突雖然是全書情節的一部分,但他們矛盾的性質卻帶有全局性,是全書主題的基石。

    二

  然而林沖和高俅的衝突在宋江三十六人傳說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在傳說史上,林沖這個人物甚至很不重要。

  宋末元初周密(1232─1298)《癸辛雜識》記龔開(聖與)《宋江三十六人贊》的名單中沒有林沖(注:周密《癸辛雜識》續集上,中華書局1988年1月版第145─150頁。)。按宋江三十六人之說由來已久,徐直之《忠義彥通方公傳》有云:“是年(宣和三年,1121)宋江三十六人猖獗淮甸,未幾亦就擒”(注:馬蹄疾編《水滸資料匯編》,中華書局1980年11月版第450頁。),李若水(1092─1126)《忠愍集》卷二《捕盜偶成》詩云:“去年宋江起山東,白晝橫戈犯城郭。殺人紛紛翦草如,九重聞之慘不樂。大書黃紙飛敕來,三十六人同拜爵。”(注:轉引自馬泰來《從李若水的捕盜偶成詩論歷史上的宋江》,《中華文史論叢》1981年1期。)歷史上宋江部隊當然不只三十六人,三十六人指頭領而已。宋江所部有三十六頭領當是事實。《癸辛雜識》引龔開《宋江三十六人贊序》云:

  宋江事見於街談巷語,不足採著,雖有高如李嵩輩傳寫,士大夫亦不見黜。余年少壯其人,欲存之畫贊,以未見信書載事實,不敢輕為。乃異時見《東都事略》中載侍郎《侯蒙傳》有書一篇,陳制賊之計云:“宋江以三十六人橫行河、朔、京東,官軍數萬,無敢抗者,其才必有過人,不若赦過招降,使討方臘,以此自贖,或可平東南之亂。”(注:周密《癸辛雜識》續集上,中華書局1988年1月版第145頁。)

  南宋羅燁《醉翁談錄》之“舌耕敘引”著錄勾欄瓦肆“說話”名目,其“小說”一門計一百七種,可能與宋江三十六人有關的僅四種:“石頭孫立”、“青面獸”、“花和尚”、“武行者”,這四種與林沖無涉。

  元刊《宣和遺事》(注:現藏臺北中央圖書館《新編宣和遺事》二卷(黃丕烈原藏本),館方《國立中央圖書館善本書目(增訂本)》(1967)定為宋版,不確,當為元本。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十三篇“宋元之擬話本”已指出,書中有呂省元《宣和講篇》和南儒《詠史詩》,“省元”、“南儒”皆元代語,“省元”即狀元。)敘及宋江三十六人故事的則目有:《楊志等押花石綱違限配衛州》《孫立等奪楊志往太行山落草》《宋江因殺閻婆惜往尋晁蓋》《宋江得天書三十六將名》《宋江三十六將共反》《張叔夜招宋江三十六將降》。則目僅此六則,正文敘述文字極為簡略,林沖在天書三十六人名單中,曰“豹子頭林沖”。他是押運花石綱的十二指使之一。“指使”是宋代將領或州縣官屬下供差遣的低級軍官。十二指使奉命押運花石綱,林沖等十名指使運花石綱已到京城,只有楊志在穎州等候孫立不來,被雪阻滯,因賣刀而殺人。林沖等十一人在黃河岸上救了被押解的楊志,於是同往太行山落草。《宣和遺事》寫到林沖的只有這些,他在故事中不過是一個姓名符號而已。《宣和遺事》是一部倉促拼湊而成的話本,故事前後不能接榫、甚至矛盾牴牾之處多有存在,它未必記錄了當時流傳於民間的宋江三十六人故事的基本面貌。不過,林沖在這支離破碎的故事中是一個無所作為的角色卻是事實。

  元雜劇搬演的宋江三十六人故事與《宣和遺事》相比,幾乎是另一個境界。元雜劇敘述宋江等人上梁山以後的種種傳奇,最活躍的角色是黑旋風李逵。今存元雜劇“水滸戲”共六種(注:關於此六種雜劇的寫作年代,學術界存有不同意見。參見嚴敦易《元劇斟疑》(中華書局1960年)、馬泰來《元代水滸雜劇辨偽》(香港大學學生會中文學會《東方──中國小說戲曲研究專號》1968年)、羅忼烈《元人的水滸雜劇》(輯入作者《詞曲論稿》,香港中華書局1977年)。筆者採納隋樹森《元曲選》和《元曲選外編》的意見。):高文秀《黑旋風雙獻功》、康進之《梁山泊黑旋風負荊》、李文蔚《同樂院燕青博魚》、無名氏《魯智深喜賞黃花峪》、無名氏《爭報恩三虎下山》(三虎為關勝、徐寧、花榮)、李致遠《大婦小妻還牢末》(出場人物有:宋江、李逵、史進、劉唐、阮小五)六種中無一種寫到林沖。劇文已佚,僅存劇目者,據王國維《曲錄》有二十二種:紅字李二《折擔兒武松打虎》、《板踏兒黑旋風》、《窄袖兒武松》、《全火兒張弘》、《病楊雄》,高文秀《雙獻頭武松大報仇》、《黑旋風鬥雞會》、《黑旋風喬教學》、《黑旋風借屍還魂》、《黑旋風詩酒麗春園》、《黑旋風窮風月》、《黑旋風大鬧牡丹園》、《黑旋風敷衍劉耍和》,楊顯之《黑旋風喬斷案》,李文蔚《燕青射雁》、康進之《黑旋風老收心》,無名氏《小李廣大鬧元宵夜》、《張順水裏報冤》、《一丈青鬧元宵》、《征方臘》、《宋公明劫法場》、《宋公明喜賞新春會》。我們雖然讀不到以上二十二種雜劇的劇文,但從劇目卻完全可以判斷它們沒有一種是以林沖為主角。

  明初無名氏雜劇《梁山七虎鬧銅臺》有林衝出場,但只是過場人物,楔子裏僅有一句自報家門的賓白。鬧銅臺的“七虎”是吳用、徐寧、雷橫、秦明、朱仝、燕青、李逵,沒有林沖的位置。明代傳奇《寶劍記》搬演林沖和高俅的故事,此劇有嘉靖二十六年(1547)序,當時《水滸傳》已版刻行世,顯然是李開先(1501─1568)根據《水滸傳》改編,它當然不是《水滸傳》成書前已有的故事。其實直到明代成化前後,民間傳說中的林沖還不是宋江三十六人中的要角。陸容(1436─1494)《菽園雜記》卷二記民間流行的葉子戲,葉子上所繪二十人,從宋江到燕青,就沒有畫林沖。

  縱觀宋江三十六人故事的流傳史,至《水滸傳》成書前,林沖一直是一個沒有多少具體表現和作為的人物。也就是說,歷史沒有給《水滸傳》作者提供關於林沖具體形象的資料,除了“豹子頭”這個綽號和“指使”這個低級軍官身份之外,一切都必須由作者自己創造。

    三

  歷史上是否真有林沖其人,屬難考定。余嘉錫作《宋江三十六人考實》就沒有談林沖,原因就在沒有材料。高俅的情況就不同,雖然迄今我們知道的關於他的情況並不多,但他的確是北宋末年政壇上的一個顯赫人物。《宋史‧徽宗本紀》記宣和四年(1122)“以高俅為開府儀同三司”(注:《宋史》卷二十二“徽宗本紀”,中華書局1977年11月版第2冊第409頁。),《宋史‧欽宗本紀》記靖康元年(1126)五月“開府儀同三司高俅卒……追削高俅官”(注:《宋史》卷二十三“欽宗本紀”,中華書局1977年11月版第2冊第428頁。),高俅在《宋史》中無傳,列傳中“佞幸”、“奸臣”均不見其名,想必他與朱勔、蔡京等輩有所區別。《宋史》對他的評價略見於《李若水傳》:

  靖康元年,(李若水)為太常博士。開府儀同三司高俅死,故事,天子當掛服舉哀,若水言:“俅以幸臣躐躋顯位,敗壞軍政,金人長驅,其罪當與童貫等。得全首領以沒,尚當追削官秩,示與眾棄;而有司循常習故,欲加縟禮,非所以靖公議也。”章再上,乃止。(注:《宋史》卷二十三“欽宗本紀”,中華書局1977年11月版第2冊第13160頁。)

  高俅“以幸臣躐躋顯位”,朱勔以花石綱博得宋徽宗的歡心,高俅憑藉什麼飛黃騰達呢?南宋王明清(1127─?)《揮麈錄》記曰:

  高俅者,本東坡先生小史,筆札頗工。東坡自翰苑出帥中山,留以予曾文肅,文肅以史令己多辭之,東坡以屬王晉卿。元符末,晉卿為樞密都承旨時,祐陵為端王,在潛邸日己自好文,故與晉卿善。在殿廬侍班,邂逅。王云:“今日偶忘記帶篦刀子來,欲假以掠鬢,可乎?”晉卿從腰間取之,王云:“此樣甚新可愛。”晉卿言:“近創造二副,一猶未用,少刻當以馳內。”至晚,遣俅赍往。值王在園中蹴踘,俅候報之際,睥睨不已,王呼來前詢問:“汝亦解此技邪?”俅曰:“能之。”漫令對蹴,遂愜王之意,大喜,呼隸輩云:“可往傳語都尉,既謝篦刀之貺,並所送人皆輟留矣。”由是日見親信。踰月,王登寶位。上優寵之,眷渥甚厚,不次遷拜,其儕類援以祈恩,上云:“汝曹爭如彼好腳跡邪!”數年間建節,循至使相,遍歷三衙者二十年,領殿前司職事,自俅始也。父敦復,復為節度使。兄伸,自言業進士,直赴殿試,後登八坐。子侄皆為郎。潛延閣恩倖無比,極其富貴。然不忘蘇氏,每其子弟入都,則給養問卹甚勤。靖康初,祐陵南下,俅從駕至臨淮,以疾為解,辭歸京師。當時侍行如童貫、梁師成輩皆坐誅,而俅獨死於牖下。胡元功云。(注:《揮麈錄》“後錄”卷七,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138頁。)

  王明清所記得之胡元功的傳說與上引《宋史》李若水劾高俅“以幸臣躐躋顯位”頗為相合。王明清生於南宋建炎元年(1127),距他所記之人事並不遙遠,但畢竟得之傳聞,且高俅已有佞臣之名,傳說難免會有傳說者的主觀虛擬成分,事實上它的不確之處也顯而易見。如王詵(晉卿)尚英宗第二女(蜀國長公主),原為左衛將軍,任樞密都承旨是趙佶即皇帝位以後的事,並非元符末趙佶還是端五時。按王明清所記,高俅原是蘇軾身邊小史,蘇軾離京赴定州(中山)之任時推薦給王詵,一次偶然的機會接近端王趙佶,因擅長蹴踘而獲趙佶賞識,趙佶當皇帝后一再提拔高俅,“遍歷三衙者二十年”。“三衙”是宋朝掌管禁衛軍的機構,為殿前司、侍衛馬軍司、侍衛步軍司,合稱“三衙”。這段傳說基本上被《水滸傳》採納。不過,《揮麈錄》所記有幾點:一、高俅本為蘇軾小史,但出身並不卑賤,“父敦復,復為節度使。兄伸,自言業進士,直赴殿試,後登八坐”;二、高俅有後,“子侄皆為郎”;三、高俅雖為佞臣,但尚知恩圖報,蘇軾“子弟入都,則給養問卹甚勤”。這三點均被《水滸傳》揚棄,《水滸傳》將高俅寫成一個市井無賴。

  史傳將高俅定性為佞幸,話本《宣和遺事》按這個定性,安排高俅在宋徽宗與李師師的風流公案中充當一個幫閒的角色。位居宰輔平章的高俅盅惑徽宗微服逛妓院,嫖李師師。李師師“結髮之婿”賈奕不捨舊情,即遭到高俅、楊戩的迫害,終被貶至廣東瓊州,李師師則刪封為明妃。金兵南侵,徽宗內禪,太學生陳東上書指蔡京、童貫、王黼、梁師成、李彥、朱勔為六賊。六賊先後被貶被誅,唯高俅結局不明。《宣和遺事》所敘高俅如此而已。

  史傳也好,話本也好,都沒有說高俅與宋江三十六人有什麼直接的關係。在高俅死後主張對高俅追削官秩的李若水,據上引《捕盜偶成》詩,是很清楚地知道宋江三十六人的,但他彈劾高俅卻沒有與宋江三十六人之反掛鉤。《宣和遺事》既寫到宋江三十六人,也寫到高俅,可是故事中二者不曾發生過任何具體衝突。與宋江三十六人有關係的是大興花石綱之役的朱勔,以及贈送生辰綱的梁師寶和收受生辰綱的蔡京。花石綱使楊志、林沖十二指使結義為兄弟,發展到楊志賣刀殺人,十二人上太行山落草。生辰綱使晁蓋聚義攔劫,終至上太行山梁山泊,並連帶宋江亡命江湖,成就了三十六人的事業。按《宣和遺事》,有理由成為宋江三十六人的頭號敵人的應當是朱勔、蔡京和梁師寶三人。

  元雜劇“水滸戲”沒有出現高俅這個人物,戲中雖有衙內登場,但不是高俅的兒子。
  由此看來,將高俅塑造成林沖以及梁山起義軍的對立面,完全是《水滸傳》作者獨具匠心的創造。且不說這種人物配置,單就高俅人物形象而言,距離歷史、距離宋元話本和戲曲已經相當遙遠了。儘管《水滸傳》作者利用了王明清《揮麈錄》的材料,說高俅靠了蹴踘的腳頭功夫爬上高位,但對他的出身、家世卻進行了根本改造。這種改造,作者自然有他的意圖,這一點將留待後文分析。

    四

  高俅和林沖的故事,簡單概括起來,也可以說是“奪妻殺夫”。奪妻殺夫,本是一個古老的話題,小說史上這類作品屢見不鮮。最著名的當數宋初樂史(930─1007)的《綠珠傳》(注:涵芬樓本《說郛》卷三十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0月版《說郛三種》第1冊第638─639頁。)。此事見於《晉書‧石崇傳》,不純粹是小說家言。樂史敷衍成篇,如他在篇末所說:“今為此傳,非徒述美麗,窒禍源,且欲懲戒辜恩背義之類也。”小說所強調的是綠珠作為一個侍姬,竟能不惜一死以酬主人,那些享厚祿、盜高位的衣冠鬚眉又如何:亡仁義之行,懷反覆之情,暮四朝三,唯利是務,豈不悲哉!小說寓言如此。循此思路,詹詹外史《情史》把它編入“情貞類”。《情史》“情貞類”所收同類故事還有多篇。其中《申屠氏》敘靖康二年董昌之妻申屠氏美艷有才,當地富豪方六一設計誣陷董昌,將其殺害以奪其妻,申屠氏偽裝順從,伺機將方六一刺死,然後自縊。《歌者婦》敘南中大帥害死歌者以強佔其妻,其妻藏利刃欲刺大帥未果,遂自斷其頸而亡。這類話題的主旨都是讚賞女主人公的節操。

  《水滸傳》的林沖娘子也是一位烈性女子,第二十回初敘她見難逃高俅魔掌遂懸樑自盡,然而《水滸傳》作者之意並不在褒獎節烈,而在揭示一個重大社會歷史主題:官逼民反。“殺夫奪妻”是強者對弱者實施的暴行,強者當然是憑藉自己的權勢達成其卑鄙的目的。司馬倫之流所以能夠得逞,客觀條件是封建專制的官僚政治體制。這個體制的頂端是皇帝,皇權天授,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威,對臣民握有不容置疑的生殺予奪大權。皇帝以下由各級官吏疊成一個多層金字塔,上一層對下一層同樣具有絕對的權力,塔基下則是廣大的平民。這個金字塔結構的固著力是下層對上層的絕對服從,配合意識形態便是“孝”和“忠”的神聖化和絕對化。由秦始皇創立的這個體制延續上千年,在改朝換代和分裂統一的歷史過程中不斷改進而逐漸完備。人們在這個體制下生活,頭腦裏難以生長權利的觀念,即使發生權利觀念的萌芽,也必定會遭到無情的扼殺,像司馬倫的行為,人們都只是以倫理的尺度考量其善惡,一般不會從法的角度判別其是非,觸及“官”的要害問題。

  《水滸傳》的創造性和深刻性就在處理“殺夫奪妻”話題的別具機杼,超越情貞模式,作者把高俅、林沖及林娘子的糾葛配置成一個新的格局。林娘子淡出,著意展開高俅和林沖的矛盾。作者固然是把高俅作為壞人來描寫,但對他的描寫有三點值得注意:第一,高俅本來就是一個破落戶子弟、遊手好閒的無賴棍徒,這樣一個社會人渣居然由皇帝的好惡而擢升為朝廷重臣。高俅發跡,昏聵的趙佶自不能辭其咎,但是如果沒有金字塔式的封建官僚制度,趙佶縱有其意亦難以達成其事。第二,高俅奪林沖之妻,不擬司馬倫那樣赤裸裸,他使用“合法”手段,設陷阱誘使林沖帶刀進入軍事機密的白虎堂,名正言順的加其死罪;死罪未能成立,高俅雖然惱怒,卻仍不直接殺掉林沖,而是採取暗殺的方式;在林沖未死之前,高俅一直不肯公開強奪林娘子。高俅調動國家機器來對付林沖,使林沖躲無可躲,藏無可藏。第三,高俅作惡多端,禍國殃民,終其《水滸傳》情節,他並沒有像一般小說中的壞人那樣得到惡報,《水滸傳》的結局是宋江等人冤死,他仍然高居廟堂。綜合三點,作者沒有把高俅寫成一個孤立的壞人,作者主觀上不可能對封建官僚制度的本質有所認識,但至少認識到高俅的壞不是孤立和偶然的現象,是當時官僚政治腐敗和黑暗的集中表現。

  林沖這個人物,《水滸傳》作者依據“豹子頭”綽號給他設計了一個“豹頭環眼、燕頷虎鬚”的外貌,這個從《三國演義》張飛形象複製出來的外貌與他的儒雅的舉止反差太大,並不被讀者認可,清代以後的繪畫和戲劇舞臺臉譜都被修改成清雅的鬚生,以達到表裏如一的美學效果。《水滸傳》的林沖有兩個特點。一是安分守己,逆來順受。“安分”是指他安於封建等級制度所規定他的社會角色,他不想投機鑽營往上爬,更不想改變現存社會等級秩序,他只求在現存社會等級秩序中維持他的也許是令人羡慕的家庭生活。他任東京八十萬禁軍教頭,非軍中指揮官,品級不高,也沒有什麼實權。他娶妻尚未得子,岳父也是一個教頭,婚姻門當戶對,是一個小康家庭。他很滿足,為了保住這種平平常常的小家庭生活,決不招惹是非,是非招惹到他,他寧願躲避退讓,即使受欺侮也要逆來順受,委曲以求小家之全。他武藝高強,既沒有魯智深的豪俠之氣,更沒有李逵的反叛精神,他只是一個循規蹈矩的良民。假若不是高俅逼他至絕境,他一定會像他岳父一樣安安穩穩和默默無聞的過一輩子,決不會落草為寇。其實,千百年來大多數中國人都是這樣生活過來的,即使是被壓在社會金字塔的最底層,如果不是略無生機,也不會鋌而走險,去甘冒“大逆不道”的罪名。正因為如此,林沖的性格很有中國國民的代表性。其二,林沖眼睜睜看著草料場被燒,雖慶幸不曾被燒死,卻從此也逃不脫一個死罪的結局,他挺槍衝出山神廟,殺了高俅派來的爪牙。接下去,作者沒有循著傳統復仇類型作品習慣思路來寫林沖如何潛回東京,去取仇人高俅的首級,而是走上梁山,投身到綠林草寇中去與朝廷對抗,換句話說,林沖的“反”,已超越了個人反抗的範疇,他的反抗與當時社會的顛覆勢力融為一體,昇華為一個社會階級的反抗,明顯的帶有政治性質。

  林沖和高俅的矛盾已不是簡單的好人和壞人的矛盾,而已提升為民眾和官府的矛盾。高俅將林沖逼上梁山,成為了官逼民反的典型案例。《水滸傳》通過林沖被逼上梁山極有感染力的故事,充分揭示了官逼民反、民不能不反的合理性。作者的同情在林沖一邊,這種傾向在封建時代無疑是一個大膽的叛逆。

    五

  小說家在創造自己作品的藝術世界時,不論他寫的是有文獻可參的歷史題材,還是憑空虛構、馳聘想像的神魔故事,其創作的原動力,不管作家自覺還是不自覺都是來源於小說家生活時代的社會矛盾的撞擊。作品的情節和細節,以及人物性格等等,也不管作家自覺還是不自覺都是當時社會生活的投影。宋江三十六人的題材雖然有一個長期累積的歷史,但《水滸傳》絕不是民間文學範疇的集體創作,而是作家個人的作品,屬於作家文學範疇。關於《水滸傳》吸收了宋元以來傳說、話本、戲曲方面哪一些要素以及如何吸收,當寫文專論,這裏暫且不談。既然《水滸傳》是作家個人獨創的長篇小說,它就必定透射著作家生活時代的“當代精神”,是作家生活時代的現實產物。那麼,《水滸傳》是哪個時代的產物?就林沖和宋江而言,這對人物形象和矛盾衝突的現實依據又是什麼呢?

  《水滸傳》的成書年代,我曾用歷史的方法進行過考證,結論是成書在明代嘉靖初年(注:拙作《〈水滸傳〉成書於明代嘉靖初年考》,載《上海師範大學學報》2001年第3期。)。現在我要用文學的方法,對《水滸傳》成書過程作逆向的探索,以求得它的生活原型。

  有論者以《水滸傳》成書於元末明初為前提,認為《水滸傳》是根據元末農民戰爭的經驗創作而成的。中國歷史上發生過多次大大小小的農民戰爭,這些戰爭有其共性,同時又各具個性。共性方面,農民暴動的原因都是相同的,大要為一個王朝統治已經腐朽,也就是朝廷失去了調節統治機制的能力,各級官僚唯利是務,法度不存,地主肆無忌憚的對農民實行超經濟剝削的同時,政府也在加劇對農民的橫征暴斂,農民難以生存,大批背鄉離井淪為流民,有的則聚嘯山林成為“草寇”。此時社會如同一堆幹柴,只要出現晁蓋、宋江式的人物,就是乾柴遇著火星,頓時會燃成燎原大火。農民起義雖然有的也提出“等貴賤、均貧富”的口號,但由於它不是生產力發展到高度水平產生了新的生產力之後引起的社會革命,在實踐中卻並不能加以貫徹,他們多半只代表起義隊伍的集團利益。在集團內部也仍然存在嚴格的等級,頭領和嘍囉並不一樣“大塊吃肉、大秤分金”,因此在與當朝政權的鬥爭中常常表現出實用性和妥協性,故而朝廷的對策也常常變換使用鎮壓和招安兩手。不僅歷史上的宋江受招安,唐末的王仙芝在乾符三年(876)、乾符四年(877)兩次提出過招安,明代正德年間的劉六、劉七也謀畫過招安,明末的張獻忠也接受過招安。然而這些共性都是寓居於個性之中,通過個性顯現出來的。成為作家創作的生活原型的東西,是具象的、鮮活的、五光十色的和浸潤著情感的。我們判定一個時代生活是否是某部作品的生活原型時,標準應當是時代的個性。元末農民戰爭的個性是什麼?簡而言之是祕密宗教和民族矛盾。最初起義的領袖以明教、彌勒教作為信仰和精神紐帶喚起並組織民眾,同時又打出反元復宋的帶有濃厚民族主義色彩的旗幟。韓山童、劉福通就是宣傳彌勒佛已經降世,明王已經出世,鼓吹要改朝換代。至正十八年(1358)朱元璋攻佔婺州,在衙門前樹兩面黃旗,旗上大書:“山河奄有中華地,日月重開大宋天”。又立兩個木牌,牌上大書:“九天日月開黃道,宋國江山復寶圖”。祕密宗教和民族主義在晁蓋、宋江的起事過程中毫無蹤影。把《水滸傳》的故事放進元末的時代環境中,明顯的難以契合。

  《水滸傳》表現的是貪官污吏、地方豪強和廣大民眾的矛盾。它所展示的是皇帝昏庸、官吏不法、民不聊生、盜賊蜂起的社會圖景。作者敘說北宋末年宋江三十六人的故事,不過是借他人之酒來澆自己胸中塊壘而已。它不是元末社會的投影,更不是明初社會的投影。封建專制的歷朝各代,即使是聖君賢相的太平盛世,官吏貪臟枉法、欺凌百姓的事情也是要發生的,但是情況和程度卻有差異。朱元璋立足後,對官吏實行十分嚴厲的監控,他和他的兒子永樂皇帝朱棣對貪官懲辦手段之殘酷,史所罕見。明代前期的各級官僚,在總體上還是比較收斂的,不大敢肆無忌憚的恣意妄為。相對來說,社會也處在一種較為安定的狀態。高俅和林沖的故事以及桃花山、二龍山、對影山、梁山等等山頭林立的動亂局面,絕非明初現實的寫照。

  若把高俅和林沖放在明代中葉的正德年間,則會與當時的社會現實存在融為一體。在正德時代產生高俅和林沖的故事,不止是合邏輯的,而且可以說是寫真紀實。正德前期宦官劉瑾把持朝柄,結黨營私,而朝中士大夫官僚居然依附宦官,盛亂朝綱。歷史上宦官竊奪大權的事並不稀罕,但士大夫官僚與宦官結合成“閹黨”,這是第一次。《明史》專為“閹黨”立傳也是史無前例的。劉瑾“閹黨”中貪官很多,試舉張綵一人。此人進士出身,位居閣僚,貪財而且漁色,對劉瑾阿諛奉承,甚至稱劉瑾為“老者”。他強奪屬僚的妻妄,因寡廉鮮恥而著於史冊。

  張綵,安定人。弘治三年進士……性尤漁色。撫州知府劉介,其鄉人也,娶妾美。綵特擢介太常少卿,盛服往賀曰:“子何以報我?”介皇恐謝曰:“一身外,皆公物。”綵曰:“命之矣。”即使人直入內,牽其妾,輿載而去。又聞平陽知府張恕妾美,索之不肯,令御史張禴按致其罪,擬戌。恕獻妾,始得論減。(注:見《明史》卷三百六“閹黨‧張綵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6冊7840─7841頁。)

  張綵的作為與高俅有何區別?碰到不肯獻妻的張恕們,他就動用國家機器,“按致其罪”,與高俅對付林沖的辦法簡直如出一轍。張綵所以如此囂張和毫無顧忌,原因就在他們完全把持了朝政,那政治的黑暗與《水滸傳》的描寫相合著契。

  《水滸傳》作者對高俅的描寫有兩點值得我們玩味。其一是高俅的發跡。《水滸傳》利用了《揮麈錄》的記載,但並非完全照搬,而是有所取捨和有所強調的。把高俅寫成是破落戶出身和市井棍徒,是《水滸傳》作者的創造。從一個市井棍徒發跡成朝廷重臣,在社會戰亂年代有可能,像話本中津津樂道的朱溫、石敬塘、劉知遠、郭威等人,都是由一介遊民而升騰為帝王將相,所謂時勢造英雄,社會條件是絕對重要的;和平年代裏一個遊手好閒的無賴漢想憑藉一點蹴踘之類的技能一步登天,幾乎沒有可能。在社會正常情況下,官吏的選拔是有規定程序的,多半要經過科考,少量的也有恩蔭和捐納。既不肯埋頭寒窗苦讀,又沒有貴胃家庭的背景和萬貫的家產,入仕只是妄想。《水滸傳》寫的北宋徽宗時期,儘管已經是“山雨欲來風滿樓”,但畢竟沒有社會大動亂,在這樣的背景下市井棍徒高俅能夠如此發跡輝煌,不能說不是一個疑問。其二,《水滸傳》寫高俅沒有親兒,不得不過繼一個子嗣,而且這個乾兒子竟是高俅自己的叔伯兄弟。《揮麈錄》記高俅是有子嗣的,這樣寫也是作者的創造。認自己的叔伯兄弟為乾兒子,不符合封建宗法。

  兩個疑點如果放在明代中葉這個特定時空裏就都可以得到解釋了。這個時代,一個市井無賴的確可以發跡變泰,當然不是去場屋應試,不會得到恩蔭,也沒有財力去捐納,他們有一條捷徑可以走,就是淨身做個閹人入宮,一旦獲得皇帝寵信,便可權居百官之上。明朝立國的時候,朱元璋嚴禁宦官識字,以防止他們干政。永樂皇帝朱棣篡奪侄兒的帝位,宦官從中幫了他的大忙,他於是不顧朱元璋的聖訓,開始重用太監。永樂末年出身教職、官位低微的王振淨身入宮充任宮中女子的教習,可以說是打破了朱元璋的禁令(注:評見嚴從簡《殊域周咨錄》,中華書局1993年2月版第562─563頁。)。王振在宣德朝即掌司禮監,正統初年便獨攬大權,正統十四年(1449年)挾正統皇帝率兵至土木,釀成土木堡之役慘敗,導致正統皇帝被瓦刺也先俘擄。正德年間的劉瑾本是談氏子,依太監劉姓者淨身進宮,冒其姓。此人狡狠奸險,僅“粗知文事”(注:陳洪讀《繼世紀聞》卷一,中華書局1985年5月版第70頁。),然“日進鷹犬、歌舞、角觝之戲,導帝微行”(注:《明史》卷三百四“宦官一”,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6冊第7786頁。)。正德皇帝為劉瑾所盅惑,怠於朝政,大權盡落劉瑾之手。劉瑾一手遮天,作威作福,網羅黨羽,迫害忠良。為翦除異己,屢起大獄,據《明史》記載,謫尚書王佐以下者百七十三員。招納朝臣焦芳、劉宇、曹元、張綵、劉璣等數十大員結成閹黨。《明史》曰:

  明代閹臣之禍酷矣,然非諸黨人附麗之、羽翼之,張其勢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中葉以前,士大夫知重名節,雖以王振、汪直之橫,黨與末盛。至劉瑾竊權,焦芳以閣臣首與之比,於是列犯爭先獻媚,而司禮之權居內閣上。(注:《明史》卷三十六,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6冊第7833頁。)

  太監多來自社會下層,劉瑾一黨的太監張忠曾與霸州大盜張茂結為兄弟,並引張茂混入豹房“侍帝蹴踘”(注:《明史》卷三十六,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6冊第7795頁。)。陳洪謨(1474─1555)《繼世紀聞》也有此類紀載:“京師之南固安、永清、霸州、文安等處,京衛屯軍雜居,人性驕悍,好騎射,往往邀路劫財,輒奔散不可獲,人號為放響馬賊。近來內官用事,谷大用、馬永成、張忠等皆霸州、文安諸處人,大盜劉七等嘗因內官家人混入禁內豹房,觀上游幸之所。”(注:陳洪讀《繼世紀聞》卷四,中華書局1985年5月版第93頁。)谷大用、馬永成等與劉瑾合稱宦官“八虎”,他們出身貧賤,走淨身入宮的路線而飛黃騰達,權力竟在內閣之上。太監把持朝廷權柄,趨炎附勢之徒認太監為“幹父”者不為稀罕,在這個圈子裏沒有宗法輩分之說,吏部尚書綵稱劉瑾為“老者”即可證明。《水滸傳》作者寫高俅發跡以及收堂兄弟為乾兒子,不正是正德太監當道時的投影嗎!

  我並不認為《水滸傳》的高俅是影射劉瑾或某個太監,《水滸傳》絕不是影射文學,我的意思是正德間劉瑾勢焰實在太熾,流毒實在太深,以至《水滸傳》作者在塑造一個頭號貪官奸臣的時候怎樣也抹不去劉瑾的陰影,自覺或不自覺地吸納了這類人物原型的某些元素。

  劉瑾當道,使明朝自正統以來已經相當尖銳的社會矛盾更加激化,正德五年(1510)爆發了以劉六、劉七為首的農民起義,首義在霸縣,瞬即漫延到北方幾省,起義軍幾次威逼北京,使朝廷大為震動。這場農民戰爭持續了三年之久。《水滸傳》正是在這個背景下創作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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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冲与高俅─《水浒传》成书研究(简体)
« 回覆文章 #1 於: 九月 23, 2005, 03:24:0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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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昌渝 撰(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
《文学评论》,2003/04,57~64页

【内容提要】

本文以“林冲与高俅”这一对特定设计的矛盾对立人物为基点,从一个新的角度寻索《水浒传》成书的创作动机与历史文化背景。

  研究《水浒传》成书,就不能不讨论林冲和高俅。从题材累积和演进的方面看,林冲和高俅是宋江三十六人故事流传史上的终端产生,如果说因为《宣和遗事》提到了劫取生辰纲、杨志卖刀杀人、宋江杀阎婆惜等事,《水浒传》的晁盖、杨志、宋江等形象还有发展之迹可求的话,那么林冲和高俅就是《水浒传》作者的前无古人的个人独创,其中无疑镕铸著作家个人意识和作家生活的时代精神,透过林冲、高俅形象,也就可以探索到作家创作的背景和动机。总之,林冲和高俅应是《水浒传》成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

  林冲和高俅在《水浒传》全书中所占的篇幅并不多,第七回至第十回,“误入白虎堂”、“刺配沧州道”、“风雪山神庙”,主要的故事都在这里了。尽管篇幅不大,可它在全书中却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可以这样说:没有林冲、高俅,《水浒传》官逼民反的主题(《水浒传》主题具有多元性和多重性,官逼民反仅其一)就难以突显和成立。金圣叹曾说:“开书未写一百八人,而先写高俅者:盖不写高俅便写一百八人,则是乱自下生也;不写一百八人先写高俅,则是乱自上作也。”(注:《贯华堂第五才子书水浒传》第一回回前总批。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7月版《金圣叹全集》第一册第43页。)高俅以一市井无赖,假蹴踘之技博得皇帝青睐而官至极品。得势之后,便急不可耐地公报私仇,先是加害王进,继而是林冲。洞悉高俅心术的王进以走为上计,避开了一场杀身之祸,也不至于落草为“寇”。比较书生气的林冲却躲之不及。高俅要为自己的乾儿子夺占林冲之妻,设下天罗地网,一定要将林冲置于死地;逆来顺受的林冲一忍再忍、一让再让,终于忍无可忍、让无再让,于是拔刀而起,杀了官府之人,流亡江湖,走上了梁山。林冲之反,乃高俅所逼,此所谓“乱自上作”也。

  官逼民反的故事在《水浒传》全书中当然不止林冲一个,但比较起来,其他的人物都不及林冲典型。梁山一百八人,从上山的原因分析,可归纳为三类。第一类本是普通的百姓,因种种原因与官府矛盾,终至揭竿举义,如林冲、晁盖、鲁智深、武松、宋江等等。第二类本是鸡鸣狗盗之徒,如占据少华山的打家劫舍的朱武、陈达、杨春,菜园子出身、把僧行杀了在孟州十字坡开黑店的张青,放赌为生、赌博时打死人而流落江湖的石勇,在浔阳江边专贩私盐的童威、童猛,牢城管营之子、开酒店、在妓女身上生利息的土霸施恩,打死人逃亡江湖在戴宗身边做小牢子的李逵,等等,他们都百川归海似的最后聚集在宋江的“替天行道”的杏黄旗下。第三类本是朝廷官吏和地方富豪,他们反倒是被宋江等人设计“赚”上梁山的,如呼延灼、徐宁、卢俊义等。这三种人,第二类和第三类很难归在官逼民反的范畴内。

  就第一类人物而言,有谁比林冲更典型呢?不错,晁盖劫取生辰纲之小结义是梁山聚义的源头,劫取当朝太师的财宝具有某种对抗官府的性质,由此而发展到占据水泊梁山,则是为梁山事业奠定了基础。不过,要说晁盖是为官府所逼,似乎有点牵强。晁盖是济州郓城县东溪村富户,是地方的“保正”,并没有任何受官府压迫的记录,他与吴用等七人谋画劫取生辰纲,理论上是“不义之财,取之何碍”,而实际上是要取得这十万贯金珠宝贝给自己享用,“图个一世快活”。所以他们把劫来的金珠宝贝尽悉瓜分,各自藏匿。后来因为案情暴露,地方藏身不得,才逃上了梁山。鲁智深的精神境界要高出晁盖们许多,他是一个嫉恶如仇、抱打不平而不计个人利害得失的英雄,先是因拯救金翠莲父女,失手打死土霸镇关西,不得不削发为僧,藏匿山林,既而又为解救冤屈的林冲,大闹野猪林,走上与官府对抗的道路。他拳打镇关西,是扶弱济困、除奸锄霸,与官逼民反的主题不在一个层面上。武松杀潘金莲、西门庆是一种极端的报仇行为,其中固然有官府受贿包庇凶犯,逼得武松不得不动用私刑的因素在内,但这因素比起林冲之所受的“逼”,相差甚远。宋江和林冲一样,做梦也没有想到会上山为“寇”,他生性孝义,精通刀笔和吏道,胸有凌云壮志,却沉郁下寮,也许他的潜意识中埋藏着反叛的因子,但他的理性却相当传统,只想在封建正途上博个功名富贵。只因晁盖是他的“心腹兄弟”,生辰纲一案事发,为帮助晁盖逃脱,他冒险泄露官府机密,一步跨出,便不能回头,从此身不由己的走上江湖,终于坐上了他极不愿坐的梁山第一把交椅。他因仗义而触犯刑律,与林冲平白无故的遭受陷害,其性质有明显的差异。如果宏观来看,晁盖、鲁智深、武松、宋江等人的遭遇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腐朽和黑暗的封建官僚政治对民众生存的威胁和压迫,以及在这种威胁和压迫下民众情绪的躁动、愤激和反抗。即如上述第二类、第三类人物的遭遇,也反映了封建时代政治窳败、奸宄放纵、百姓走投无路而“铤而走险”的现实。在一定的意义上说,所有这些人物的故事都是对林冲故事的补充和照应,都归向于《水浒传》的主题。

  官逼民反,用金圣叹的话来说叫“乱自上作”。尽管金圣叹不可能超越封建意识形态,他和所有士人一样都将民众造反看成是“犯上作乱”,但他认为林冲之反乃是高俅所逼,却不能不说是封建时代中的清醒之论。在《水浒传》中最有资格代表“上”的是高俅,大名府的梁中书,江州的蔡九知府,孟州的张都监、张团练等等,都只是些地方官吏,他们虽然是整个封建官僚机器的一部分,但还不足以代表朝廷。蔡京是朝廷重臣,可是他在小说中只是一个抽象的存在。唯高俅官居太尉之职,总揽国家军务,又深得皇帝宠信,他的一举一动可以说都是朝廷意志的体现。我们要特别注意高俅加害王进、林冲的方式,他采用“公事公办”,有意要把自己隐藏在国家意志的背后,待林冲在开封府倖免死罪后才使用暗杀伎俩。也就是说,高俅乃是调动国家机器来迫害林冲。说高俅是“上”的代表,无庸置疑。另一方面,高俅既是朝廷的代表,则林冲的造反,以及后来梁山武装与高俅的战争,也就具有了不容置辩的反朝廷的政治性质。由此可见,林冲和高俅的冲突虽然是全书情节的一部分,但他们矛盾的性质却带有全局性,是全书主题的基石。

    二

  然而林冲和高俅的冲突在宋江三十六人传说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在传说史上,林冲这个人物甚至很不重要。

  宋末元初周密(1232─1298)《癸辛杂识》记龚开(圣与)《宋江三十六人赞》的名单中没有林冲(注: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上,中华书局1988年1月版第145─150页。)。按宋江三十六人之说由来已久,徐直之《忠义彦通方公传》有云:“是年(宣和三年,1121)宋江三十六人猖獗淮甸,未几亦就擒”(注:马蹄疾编《水浒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0年11月版第450页。),李若水(1092─1126)《忠愍集》卷二《捕盗偶成》诗云:“去年宋江起山东,白昼横戈犯城郭。杀人纷纷翦草如,九重闻之惨不乐。大书黄纸飞敕来,三十六人同拜爵。”(注:转引自马泰来《从李若水的捕盗偶成诗论历史上的宋江》,《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1期。)历史上宋江部队当然不只三十六人,三十六人指头领而已。宋江所部有三十六头领当是事实。《癸辛杂识》引龚开《宋江三十六人赞序》云:

  宋江事见于街谈巷语,不足采着,虽有高如李嵩辈传写,士大夫亦不见黜。余年少壮其人,欲存之画赞,以未见信书载事实,不敢轻为。乃异时见《东都事略》中载侍郎《侯蒙传》有书一篇,陈制贼之计云:“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京东,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有过人,不若赦过招降,使讨方腊,以此自赎,或可平东南之乱。”(注: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上,中华书局1988年1月版第145页。)

  南宋罗烨《醉翁谈录》之“舌耕叙引”着录勾栏瓦肆“说话”名目,其“小说”一门计一百七种,可能与宋江三十六人有关的仅四种:“石头孙立”、“青面兽”、“花和尚”、“武行者”,这四种与林冲无涉。

  元刊《宣和遗事》(注:现藏台北中央图书馆《新编宣和遗事》二卷(黄丕烈原藏本),馆方《国立中央图书馆善本书目(增订本)》(1967)定为宋版,不确,当为元本。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三篇“宋元之拟话本”已指出,书中有吕省元《宣和讲篇》和南儒《咏史诗》,“省元”、“南儒”皆元代语,“省元”即状元。)叙及宋江三十六人故事的则目有:《杨志等押花石纲违限配卫州》《孙立等夺杨志往太行山落草》《宋江因杀阎婆惜往寻晁盖》《宋江得天书三十六将名》《宋江三十六将共反》《张叔夜招宋江三十六将降》。则目仅此六则,正文叙述文字极为简略,林冲在天书三十六人名单中,曰“豹子头林冲”。他是押运花石纲的十二指使之一。“指使”是宋代将领或州县官属下供差遣的低级军官。十二指使奉命押运花石纲,林冲等十名指使运花石纲已到京城,只有杨志在颍州等候孙立不来,被雪阻滞,因卖刀而杀人。林冲等十一人在黄河岸上救了被押解的杨志,于是同往太行山落草。《宣和遗事》写到林冲的只有这些,他在故事中不过是一个姓名符号而已。《宣和遗事》是一部仓促拼凑而成的话本,故事前后不能接榫、甚至矛盾牴牾之处多有存在,它未必记录了当时流传于民间的宋江三十六人故事的基本面貌。不过,林冲在这支离破碎的故事中是一个无所作为的角色却是事实。

  元杂剧搬演的宋江三十六人故事与《宣和遗事》相比,几乎是另一个境界。元杂剧叙述宋江等人上梁山以后的种种传奇,最活跃的角色是黑旋风李逵。今存元杂剧“水浒戏”共六种(注:关于此六种杂剧的写作年代,学术界存有不同意见。参见严敦易《元剧斟疑》(中华书局1960年)、马泰来《元代水浒杂剧辨伪》(香港大学学生会中文学会《东方──中国小说戏曲研究专号》1968年)、罗忼烈《元人的水浒杂剧》(辑入作者《词曲论稿》,香港中华书局1977年)。笔者采纳隋树森《元曲选》和《元曲选外编》的意见。):高文秀《黑旋风双献功》、康进之《梁山泊黑旋风负荆》、李文蔚《同乐院燕青博鱼》、无名氏《鲁智深喜赏黄花峪》、无名氏《争报恩三虎下山》(三虎为关胜、徐宁、花荣)、李致远《大妇小妻还牢末》(出场人物有:宋江、李逵、史进、刘唐、阮小五)六种中无一种写到林冲。剧文已佚,仅存剧目者,据王国维《曲录》有二十二种:红字李二《折担儿武松打虎》、《板踏儿黑旋风》、《窄袖儿武松》、《全火儿张弘》、《病杨雄》,高文秀《双献头武松大报仇》、《黑旋风斗鸡会》、《黑旋风乔教学》、《黑旋风借尸还魂》、《黑旋风诗酒丽春园》、《黑旋风穷风月》、《黑旋风大闹牡丹园》、《黑旋风敷衍刘耍和》,杨显之《黑旋风乔断案》,李文蔚《燕青射雁》、康进之《黑旋风老收心》,无名氏《小李广大闹元宵夜》、《张顺水里报冤》、《一丈青闹元宵》、《征方腊》、《宋公明劫法场》、《宋公明喜赏新春会》。我们虽然读不到以上二十二种杂剧的剧文,但从剧目却完全可以判断它们没有一种是以林冲为主角。

  明初无名氏杂剧《梁山七虎闹铜台》有林冲出场,但只是过场人物,楔子里仅有一句自报家门的宾白。闹铜台的“七虎”是吴用、徐宁、雷横、秦明、朱仝、燕青、李逵,没有林冲的位置。明代传奇《宝剑记》搬演林冲和高俅的故事,此剧有嘉靖二十六年(1547)序,当时《水浒传》已版刻行世,显然是李开先(1501─1568)根据《水浒传》改编,它当然不是《水浒传》成书前已有的故事。其实直到明代成化前后,民间传说中的林冲还不是宋江三十六人中的要角。陆容(1436─1494)《菽园杂记》卷二记民间流行的叶子戏,叶子上所绘二十人,从宋江到燕青,就没有画林冲。

  纵观宋江三十六人故事的流传史,至《水浒传》成书前,林冲一直是一个没有多少具体表现和作为的人物。也就是说,历史没有给《水浒传》作者提供关于林冲具体形象的资料,除了“豹子头”这个绰号和“指使”这个低级军官身份之外,一切都必须由作者自己创造。

    三

  历史上是否真有林冲其人,属难考定。余嘉锡作《宋江三十六人考实》就没有谈林冲,原因就在没有材料。高俅的情况就不同,虽然迄今我们知道的关于他的情况并不多,但他的确是北宋末年政坛上的一个显赫人物。《宋史徽宗本纪》记宣和四年(1122)“以高俅为开府仪同三司”(注:《宋史》卷二十二“徽宗本纪”,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版第2册第409页。),《宋史钦宗本纪》记靖康元年(1126)五月“开府仪同三司高俅卒……追削高俅官”(注:《宋史》卷二十三“钦宗本纪”,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版第2册第428页。),高俅在《宋史》中无传,列传中“佞幸”、“奸臣”均不见其名,想必他与朱勔、蔡京等辈有所区别。《宋史》对他的评价略见于《李若水传》:

  靖康元年,(李若水)为太常博士。开府仪同三司高俅死,故事,天子当挂服举哀,若水言:“俅以幸臣躐跻显位,败坏军政,金人长驱,其罪当与童贯等。得全首领以没,尚当追削官秩,示与众弃;而有司循常习故,欲加缛礼,非所以靖公议也。”章再上,乃止。(注:《宋史》卷二十三“钦宗本纪”,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版第2册第13160页。)

  高俅“以幸臣躐跻显位”,朱勔以花石纲博得宋徽宗的欢心,高俅凭藉什么飞黄腾达呢?南宋王明清(1127─?)《挥麈录》记曰:

  高俅者,本东坡先生小史,笔札颇工。东坡自翰苑出帅中山,留以予曾文肃,文肃以史令己多辞之,东坡以属王晋卿。元符末,晋卿为枢密都承旨时,祐陵为端王,在潜邸日己自好文,故与晋卿善。在殿庐侍班,邂逅。王云:“今日偶忘记带篦刀子来,欲假以掠鬓,可乎?”晋卿从腰间取之,王云:“此样甚新可爱。”晋卿言:“近创造二副,一犹未用,少刻当以驰内。”至晚,遣俅赍往。值王在园中蹴踘,俅候报之际,睥睨不已,王呼来前询问:“汝亦解此技邪?”俅曰:“能之。”漫令对蹴,遂惬王之意,大喜,呼隶辈云:“可往传语都尉,既谢篦刀之贶,并所送人皆辍留矣。”由是日见亲信。踰月,王登宝位。上优宠之,眷渥甚厚,不次迁拜,其侪类援以祈恩,上云:“汝曹争如彼好脚迹邪!”数年间建节,循至使相,遍历三衙者二十年,领殿前司职事,自俅始也。父敦复,复为节度使。兄伸,自言业进士,直赴殿试,后登八坐。子侄皆为郎。潜延阁恩倖无比,极其富贵。然不忘苏氏,每其子弟入都,则给养问恤甚勤。靖康初,祐陵南下,俅从驾至临淮,以疾为解,辞归京师。当时侍行如童贯、梁师成辈皆坐诛,而俅独死于牖下。胡元功云。(注:《挥麈录》“后录”卷七,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138页。)

  王明清所记得之胡元功的传说与上引《宋史》李若水劾高俅“以幸臣躐跻显位”颇为相合。王明清生于南宋建炎元年(1127),距他所记之人事并不遥远,但毕竟得之传闻,且高俅已有佞臣之名,传说难免会有传说者的主观虚拟成分,事实上它的不确之处也显而易见。如王诜(晋卿)尚英宗第二女(蜀国长公主),原为左卫将军,任枢密都承旨是赵佶即皇帝位以后的事,并非元符末赵佶还是端五时。按王明清所记,高俅原是苏轼身边小史,苏轼离京赴定州(中山)之任时推荐给王诜,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近端王赵佶,因擅长蹴踘而获赵佶赏识,赵佶当皇帝后一再提拔高俅,“遍历三衙者二十年”。“三衙”是宋朝掌管禁卫军的机构,为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合称“三衙”。这段传说基本上被《水浒传》采纳。不过,《挥麈录》所记有几点:一、高俅本为苏轼小史,但出身并不卑贱,“父敦复,复为节度使。兄伸,自言业进士,直赴殿试,后登八坐”;二、高俅有后,“子侄皆为郎”;三、高俅虽为佞臣,但尚知恩图报,苏轼“子弟入都,则给养问恤甚勤”。这三点均被《水浒传》扬弃,《水浒传》将高俅写成一个市井无赖。

  史传将高俅定性为佞幸,话本《宣和遗事》按这个定性,安排高俅在宋徽宗与李师师的风流公案中充当一个帮闲的角色。位居宰辅平章的高俅盅惑徽宗微服逛妓院,嫖李师师。李师师“结发之婿”贾奕不舍旧情,即遭到高俅、杨戬的迫害,终被贬至广东琼州,李师师则删封为明妃。金兵南侵,徽宗内禅,太学生陈东上书指蔡京、童贯、王黼、梁师成、李彦、朱勔为六贼。六贼先后被贬被诛,唯高俅结局不明。《宣和遗事》所叙高俅如此而已。

  史传也好,话本也好,都没有说高俅与宋江三十六人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在高俅死后主张对高俅追削官秩的李若水,据上引《捕盗偶成》诗,是很清楚地知道宋江三十六人的,但他弹劾高俅却没有与宋江三十六人之反挂钩。《宣和遗事》既写到宋江三十六人,也写到高俅,可是故事中二者不曾发生过任何具体冲突。与宋江三十六人有关系的是大兴花石纲之役的朱勔,以及赠送生辰纲的梁师宝和收受生辰纲的蔡京。花石纲使杨志、林冲十二指使结义为兄弟,发展到杨志卖刀杀人,十二人上太行山落草。生辰纲使晁盖聚义拦劫,终至上太行山梁山泊,并连带宋江亡命江湖,成就了三十六人的事业。按《宣和遗事》,有理由成为宋江三十六人的头号敌人的应当是朱勔、蔡京和梁师宝三人。

  元杂剧“水浒戏”没有出现高俅这个人物,戏中虽有衙内登场,但不是高俅的儿子。
  由此看来,将高俅塑造成林冲以及梁山起义军的对立面,完全是《水浒传》作者独具匠心的创造。且不说这种人物配置,单就高俅人物形象而言,距离历史、距离宋元话本和戏曲已经相当遥远了。尽管《水浒传》作者利用了王明清《挥麈录》的材料,说高俅靠了蹴踘的脚头功夫爬上高位,但对他的出身、家世却进行了根本改造。这种改造,作者自然有他的意图,这一点将留待后文分析。

    四

  高俅和林冲的故事,简单概括起来,也可以说是“夺妻杀夫”。夺妻杀夫,本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小说史上这类作品屡见不鲜。最著名的当数宋初乐史(930─1007)的《绿珠传》(注:涵芬楼本《说郛》卷三十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0月版《说郛三种》第1册第638─639页。)。此事见于《晋书石崇传》,不纯粹是小说家言。乐史敷衍成篇,如他在篇末所说:“今为此传,非徒述美丽,窒祸源,且欲惩戒辜恩背义之类也。”小说所强调的是绿珠作为一个侍姬,竟能不惜一死以酬主人,那些享厚禄、盗高位的衣冠须眉又如何:亡仁义之行,怀反覆之情,暮四朝三,唯利是务,岂不悲哉!小说寓言如此。循此思路,詹詹外史《情史》把它编入“情贞类”。《情史》“情贞类”所收同类故事还有多篇。其中《申屠氏》叙靖康二年董昌之妻申屠氏美艳有才,当地富豪方六一设计诬陷董昌,将其杀害以夺其妻,申屠氏伪装顺从,伺机将方六一刺死,然后自缢。《歌者妇》叙南中大帅害死歌者以强占其妻,其妻藏利刃欲刺大帅未果,遂自断其颈而亡。这类话题的主旨都是赞赏女主人公的节操。

  《水浒传》的林冲娘子也是一位烈性女子,第二十回初叙她见难逃高俅魔掌遂悬梁自尽,然而《水浒传》作者之意并不在褒奖节烈,而在揭示一个重大社会历史主题:官逼民反。“杀夫夺妻”是强者对弱者实施的暴行,强者当然是凭藉自己的权势达成其卑鄙的目的。司马伦之流所以能够得逞,客观条件是封建专制的官僚政治体制。这个体制的顶端是皇帝,皇权天授,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对臣民握有不容置疑的生杀予夺大权。皇帝以下由各级官吏叠成一个多层金字塔,上一层对下一层同样具有绝对的权力,塔基下则是广大的平民。这个金字塔结构的固着力是下层对上层的绝对服从,配合意识形态便是“孝”和“忠”的神圣化和绝对化。由秦始皇创立的这个体制延续上千年,在改朝换代和分裂统一的历史过程中不断改进而逐渐完备。人们在这个体制下生活,头脑里难以生长权利的观念,即使发生权利观念的萌芽,也必定会遭到无情的扼杀,像司马伦的行为,人们都只是以伦理的尺度考量其善恶,一般不会从法的角度判别其是非,触及“官”的要害问题。

  《水浒传》的创造性和深刻性就在处理“杀夫夺妻”话题的别具机杼,超越情贞模式,作者把高俅、林冲及林娘子的纠葛配置成一个新的格局。林娘子淡出,着意展开高俅和林冲的矛盾。作者固然是把高俅作为坏人来描写,但对他的描写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高俅本来就是一个破落户子弟、游手好闲的无赖棍徒,这样一个社会人渣居然由皇帝的好恶而擢升为朝廷重臣。高俅发迹,昏聩的赵佶自不能辞其咎,但是如果没有金字塔式的封建官僚制度,赵佶纵有其意亦难以达成其事。第二,高俅夺林冲之妻,不拟司马伦那样赤裸裸,他使用“合法”手段,设陷阱诱使林冲带刀进入军事机密的白虎堂,名正言顺的加其死罪;死罪未能成立,高俅虽然恼怒,却仍不直接杀掉林冲,而是采取暗杀的方式;在林冲未死之前,高俅一直不肯公开强夺林娘子。高俅调动国家机器来对付林冲,使林冲躲无可躲,藏无可藏。第三,高俅作恶多端,祸国殃民,终其《水浒传》情节,他并没有像一般小说中的坏人那样得到恶报,《水浒传》的结局是宋江等人冤死,他仍然高居庙堂。综合三点,作者没有把高俅写成一个孤立的坏人,作者主观上不可能对封建官僚制度的本质有所认识,但至少认识到高俅的坏不是孤立和偶然的现象,是当时官僚政治腐败和黑暗的集中表现。

  林冲这个人物,《水浒传》作者依据“豹子头”绰号给他设计了一个“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外貌,这个从《三国演义》张飞形象复制出来的外貌与他的儒雅的举止反差太大,并不被读者认可,清代以后的绘画和戏剧舞台脸谱都被修改成清雅的须生,以达到表里如一的美学效果。《水浒传》的林冲有两个特点。一是安分守己,逆来顺受。“安分”是指他安于封建等级制度所规定他的社会角色,他不想投机钻营往上爬,更不想改变现存社会等级秩序,他只求在现存社会等级秩序中维持他的也许是令人羡慕的家庭生活。他任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非军中指挥官,品级不高,也没有什么实权。他娶妻尚未得子,岳父也是一个教头,婚姻门当户对,是一个小康家庭。他很满足,为了保住这种平平常常的小家庭生活,决不招惹是非,是非招惹到他,他宁愿躲避退让,即使受欺侮也要逆来顺受,委曲以求小家之全。他武艺高强,既没有鲁智深的豪侠之气,更没有李逵的反叛精神,他只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良民。假若不是高俅逼他至绝境,他一定会像他岳父一样安安稳稳和默默无闻的过一辈子,决不会落草为寇。其实,千百年来大多数中国人都是这样生活过来的,即使是被压在社会金字塔的最底层,如果不是略无生机,也不会铤而走险,去甘冒“大逆不道”的罪名。正因为如此,林冲的性格很有中国国民的代表性。其二,林冲眼睁睁看着草料场被烧,虽庆幸不曾被烧死,却从此也逃不脱一个死罪的结局,他挺枪冲出山神庙,杀了高俅派来的爪牙。接下去,作者没有循着传统复仇类型作品习惯思路来写林冲如何潜回东京,去取仇人高俅的首级,而是走上梁山,投身到绿林草寇中去与朝廷对抗,换句话说,林冲的“反”,已超越了个人反抗的范畴,他的反抗与当时社会的颠覆势力融为一体,升华为一个社会阶级的反抗,明显的带有政治性质。

  林冲和高俅的矛盾已不是简单的好人和坏人的矛盾,而已提升为民众和官府的矛盾。高俅将林冲逼上梁山,成为了官逼民反的典型案例。《水浒传》通过林冲被逼上梁山极有感染力的故事,充分揭示了官逼民反、民不能不反的合理性。作者的同情在林冲一边,这种倾向在封建时代无疑是一个大胆的叛逆。

    五

  小说家在创造自己作品的艺术世界时,不论他写的是有文献可参的历史题材,还是凭空虚构、驰聘想像的神魔故事,其创作的原动力,不管作家自觉还是不自觉都是来源于小说家生活时代的社会矛盾的撞击。作品的情节和细节,以及人物性格等等,也不管作家自觉还是不自觉都是当时社会生活的投影。宋江三十六人的题材虽然有一个长期累积的历史,但《水浒传》绝不是民间文学范畴的集体创作,而是作家个人的作品,属于作家文学范畴。关于《水浒传》吸收了宋元以来传说、话本、戏曲方面哪一些要素以及如何吸收,当写文专论,这里暂且不谈。既然《水浒传》是作家个人独创的长篇小说,它就必定透射著作家生活时代的“当代精神”,是作家生活时代的现实产物。那么,《水浒传》是哪个时代的产物?就林冲和宋江而言,这对人物形象和矛盾冲突的现实依据又是什么呢?

  《水浒传》的成书年代,我曾用历史的方法进行过考证,结论是成书在明代嘉靖初年(注:拙作《〈水浒传〉成书于明代嘉靖初年考》,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现在我要用文学的方法,对《水浒传》成书过程作逆向的探索,以求得它的生活原型。

  有论者以《水浒传》成书于元末明初为前提,认为《水浒传》是根据元末农民战争的经验创作而成的。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大大小小的农民战争,这些战争有其共性,同时又各具个性。共性方面,农民暴动的原因都是相同的,大要为一个王朝统治已经腐朽,也就是朝廷失去了调节统治机制的能力,各级官僚唯利是务,法度不存,地主肆无忌惮的对农民实行超经济剥削的同时,政府也在加剧对农民的横征暴敛,农民难以生存,大批背乡离井沦为流民,有的则聚啸山林成为“草寇”。此时社会如同一堆干柴,只要出现晁盖、宋江式的人物,就是乾柴遇着火星,顿时会燃成燎原大火。农民起义虽然有的也提出“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但由于它不是生产力发展到高度水平产生了新的生产力之后引起的社会革命,在实践中却并不能加以贯彻,他们多半只代表起义队伍的集团利益。在集团内部也仍然存在严格的等级,头领和喽囉并不一样“大块吃肉、大秤分金”,因此在与当朝政权的斗争中常常表现出实用性和妥协性,故而朝廷的对策也常常变换使用镇压和招安两手。不仅历史上的宋江受招安,唐末的王仙芝在乾符三年(876)、乾符四年(877)两次提出过招安,明代正德年间的刘六、刘七也谋画过招安,明末的张献忠也接受过招安。然而这些共性都是寓居于个性之中,通过个性显现出来的。成为作家创作的生活原型的东西,是具象的、鲜活的、五光十色的和浸润着情感的。我们判定一个时代生活是否是某部作品的生活原型时,标准应当是时代的个性。元末农民战争的个性是什么?简而言之是秘密宗教和民族矛盾。最初起义的领袖以明教、弥勒教作为信仰和精神纽带唤起并组织民众,同时又打出反元复宋的带有浓厚民族主义色彩的旗帜。韩山童、刘福通就是宣传弥勒佛已经降世,明王已经出世,鼓吹要改朝换代。至正十八年(1358)朱元璋攻占婺州,在衙门前树两面黄旗,旗上大书:“山河奄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宋天”。又立两个木牌,牌上大书:“九天日月开黄道,宋国江山复宝图”。秘密宗教和民族主义在晁盖、宋江的起事过程中毫无踪影。把《水浒传》的故事放进元末的时代环境中,明显的难以契合。

  《水浒传》表现的是贪官污吏、地方豪强和广大民众的矛盾。它所展示的是皇帝昏庸、官吏不法、民不聊生、盗贼蜂起的社会图景。作者叙说北宋末年宋江三十六人的故事,不过是借他人之酒来浇自己胸中块垒而已。它不是元末社会的投影,更不是明初社会的投影。封建专制的历朝各代,即使是圣君贤相的太平盛世,官吏贪脏枉法、欺凌百姓的事情也是要发生的,但是情况和程度却有差异。朱元璋立足后,对官吏实行十分严厉的监控,他和他的儿子永乐皇帝朱棣对贪官惩办手段之残酷,史所罕见。明代前期的各级官僚,在总体上还是比较收敛的,不大敢肆无忌惮的恣意妄为。相对来说,社会也处在一种较为安定的状态。高俅和林冲的故事以及桃花山、二龙山、对影山、梁山等等山头林立的动乱局面,绝非明初现实的写照。

  若把高俅和林冲放在明代中叶的正德年间,则会与当时的社会现实存在融为一体。在正德时代产生高俅和林冲的故事,不止是合逻辑的,而且可以说是写真纪实。正德前期宦官刘瑾把持朝柄,结党营私,而朝中士大夫官僚居然依附宦官,盛乱朝纲。历史上宦官窃夺大权的事并不稀罕,但士大夫官僚与宦官结合成“阉党”,这是第一次。《明史》专为“阉党”立传也是史无前例的。刘瑾“阉党”中贪官很多,试举张彩一人。此人进士出身,位居阁僚,贪财而且渔色,对刘瑾阿谀奉承,甚至称刘瑾为“老者”。他强夺属僚的妻妄,因寡廉鲜耻而着于史册。

  张彩,安定人。弘治三年进士……性尤渔色。抚州知府刘介,其乡人也,娶妾美。彩特擢介太常少卿,盛服往贺曰:“子何以报我?”介皇恐谢曰:“一身外,皆公物。”彩曰:“命之矣。”即使人直入内,牵其妾,舆载而去。又闻平阳知府张恕妾美,索之不肯,令御史张禴按致其罪,拟戌。恕献妾,始得论减。(注:见《明史》卷三百六“阉党张彩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6册7840─7841页。)

  张彩的作为与高俅有何区别?碰到不肯献妻的张恕们,他就动用国家机器,“按致其罪”,与高俅对付林冲的办法简直如出一辙。张彩所以如此嚣张和毫无顾忌,原因就在他们完全把持了朝政,那政治的黑暗与《水浒传》的描写相合着契。

  《水浒传》作者对高俅的描写有两点值得我们玩味。其一是高俅的发迹。《水浒传》利用了《挥麈录》的记载,但并非完全照搬,而是有所取舍和有所强调的。把高俅写成是破落户出身和市井棍徒,是《水浒传》作者的创造。从一个市井棍徒发迹成朝廷重臣,在社会战乱年代有可能,像话本中津津乐道的朱温、石敬塘、刘知远、郭威等人,都是由一介游民而升腾为帝王将相,所谓时势造英雄,社会条件是绝对重要的;和平年代里一个游手好闲的无赖汉想凭藉一点蹴踘之类的技能一步登天,几乎没有可能。在社会正常情况下,官吏的选拔是有规定程序的,多半要经过科考,少量的也有恩荫和捐纳。既不肯埋头寒窗苦读,又没有贵胃家庭的背景和万贯的家产,入仕只是妄想。《水浒传》写的北宋徽宗时期,尽管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但毕竟没有社会大动乱,在这样的背景下市井棍徒高俅能够如此发迹辉煌,不能说不是一个疑问。其二,《水浒传》写高俅没有亲儿,不得不过继一个子嗣,而且这个乾儿子竟是高俅自己的叔伯兄弟。《挥麈录》记高俅是有子嗣的,这样写也是作者的创造。认自己的叔伯兄弟为乾儿子,不符合封建宗法。

  两个疑点如果放在明代中叶这个特定时空里就都可以得到解释了。这个时代,一个市井无赖的确可以发迹变泰,当然不是去场屋应试,不会得到恩荫,也没有财力去捐纳,他们有一条捷径可以走,就是净身做个阉人入宫,一旦获得皇帝宠信,便可权居百官之上。明朝立国的时候,朱元璋严禁宦官识字,以防止他们干政。永乐皇帝朱棣篡夺侄儿的帝位,宦官从中帮了他的大忙,他于是不顾朱元璋的圣训,开始重用太监。永乐末年出身教职、官位低微的王振净身入宫充任宫中女子的教习,可以说是打破了朱元璋的禁令(注:评见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中华书局1993年2月版第562─563页。)。王振在宣德朝即掌司礼监,正统初年便独揽大权,正统十四年(1449年)挟正统皇帝率兵至土木,酿成土木堡之役惨败,导致正统皇帝被瓦刺也先俘掳。正德年间的刘瑾本是谈氏子,依太监刘姓者净身进宫,冒其姓。此人狡狠奸险,仅“粗知文事”(注:陈洪读《继世纪闻》卷一,中华书局1985年5月版第70页。),然“日进鹰犬、歌舞、角觝之戏,导帝微行”(注:《明史》卷三百四“宦官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6册第7786页。)。正德皇帝为刘瑾所盅惑,怠于朝政,大权尽落刘瑾之手。刘瑾一手遮天,作威作福,网罗党羽,迫害忠良。为翦除异己,屡起大狱,据《明史》记载,谪尚书王佐以下者百七十三员。招纳朝臣焦芳、刘宇、曹元、张彩、刘玑等数十大员结成阉党。《明史》曰:

  明代阉臣之祸酷矣,然非诸党人附丽之、羽翼之,张其势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中叶以前,士大夫知重名节,虽以王振、汪直之横,党与末盛。至刘瑾窃权,焦芳以阁臣首与之比,于是列犯争先献媚,而司礼之权居内阁上。(注:《明史》卷三十六,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6册第7833页。)

  太监多来自社会下层,刘瑾一党的太监张忠曾与霸州大盗张茂结为兄弟,并引张茂混入豹房“侍帝蹴踘”(注:《明史》卷三十六,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6册第7795页。)。陈洪谟(1474─1555)《继世纪闻》也有此类纪载:“京师之南固安、永清、霸州、文安等处,京卫屯军杂居,人性骄悍,好骑射,往往邀路劫财,辄奔散不可获,人号为放响马贼。近来内官用事,谷大用、马永成、张忠等皆霸州、文安诸处人,大盗刘七等尝因内官家人混入禁内豹房,观上游幸之所。”(注:陈洪读《继世纪闻》卷四,中华书局1985年5月版第93页。)谷大用、马永成等与刘瑾合称宦官“八虎”,他们出身贫贱,走净身入宫的路线而飞黄腾达,权力竟在内阁之上。太监把持朝廷权柄,趋炎附势之徒认太监为“干父”者不为稀罕,在这个圈子里没有宗法辈分之说,吏部尚书彩称刘瑾为“老者”即可证明。《水浒传》作者写高俅发迹以及收堂兄弟为乾儿子,不正是正德太监当道时的投影吗!

  我并不认为《水浒传》的高俅是影射刘瑾或某个太监,《水浒传》绝不是影射文学,我的意思是正德间刘瑾势焰实在太炽,流毒实在太深,以至《水浒传》作者在塑造一个头号贪官奸臣的时候怎样也抹不去刘瑾的阴影,自觉或不自觉地吸纳了这类人物原型的某些元素。

  刘瑾当道,使明朝自正统以来已经相当尖锐的社会矛盾更加激化,正德五年(1510)爆发了以刘六、刘七为首的农民起义,首义在霸县,瞬即漫延到北方几省,起义军几次威逼北京,使朝廷大为震动。这场农民战争持续了三年之久。《水浒传》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创作出来的。
发表于 2006-4-8 20: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浒传这部小说挺长,从头读到尾感觉好像过了很长时间,可是全书写的事情差不多就是两三年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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