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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3 2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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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套”恶俗抢注侵犯了谁的隐私?(图)
来源: 人民网(北京) 2006-08-03 02:51:00
从隐私话题成为公开话题后,避孕套的商标也层出不穷。而申请注册为其商标的名称更是越来越有创意,前有“二人转”、“博客”,今有“中央一套”。中央一套被抢注避孕套商标,您的看法:不好,恶意注册应坚决取缔。很有创意,不违反法律即可。无所谓。
事件·中央一套被抢注避孕套商标
中央一套被抢注成避孕套商标
记者通过有关渠道查询到,“中央一套”商标的申请人,并不是央视的,而是福建长乐市金峰镇一名叫李振勇的自然人,“他是今年1月6日委托福州市鼓楼区新华商标代理公司申请的,目前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受理,申请号为5103953。”
据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商标事务所人士透露,李振勇注册的“中央一套”商标,涉及的商品包括子宫帽、避孕套、非化学避孕用具等10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证实,该商标还正在审查中,按理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因此,要到明年底才会有结果。业内人士分析,只要没有人提出异议,李振勇拿到“中央一套”避孕套商标,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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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转”、“博客”均曾申请作避孕套商标
2004年初,广西黄女士通过一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欲将“二人转”注册为避孕套商标。2006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官方网站上明确表态:此举可能对东北的“二人转”艺术带来不良影响,因而“不可能获准注册”,将申请驳回。此外,“博客”作为避孕套商标的申请也处于商标局的审查中。
艺术人生被抢注商标 注册未成功叫价500万开卖
继“中央一套”被争抢为商标后,昨日,河南商报接到反映,央视著名栏目艺术人生也正在被人抢注。“郑州市大学路郑大东门对面的河南新财富商标公司的交易牌上,正在卖‘艺术人生’的商标,标价500万。注册商标咋都傍上中央电视台了!”昨日下午4时,郑州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向本报反映后,记者赶到那家公司,在交易牌上果然看到了市民反映的情况。
“克林顿”咋成了“安全套”?
商标傍名人:“雷锋套餐”在忽悠谁
各方反应·涉嫌不良影响?
专家:有一定创意,但涉嫌不良影响
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市商标代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徐正国。徐正国认为,尽管该商标有一定创意,商标法也没有明确禁止使用,但该商标很可能会受到《商标法》第十条第8款的限制而被驳回。该条款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徐正国告诉记者,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只要申请人主体合格,规费付清,书式规范,根据商标局规程,就会有商标受理通知书,但并不代表已获得该商标的专用权。所以,商标局接受受理只是产生了申请日,即商标申请的在先权利,至于会不会取得商标专用权,还要对其进行实质审查。
工商总局:正在审查
记者昨天致电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该局表示,“中央一套”的商标正在审查之中。按照商标注册程序,申请人向商标局递交商标申请后,需要一两年的时间才能有审查结果。
央视:暂不表态
记者又致电中央电视台法规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已有很多媒体致电央视询问此事,但在商标局审查结果公布之前,央视暂时不会表态。
观点交锋·“中央一套”是个什么“套”?

反方
“中央一套”注册为避孕套商标有负面效应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能注册为商标。我们看到,虽然从字面意义上讲,“中央一套”并不等于“CCTV-1”,但长期以来,“中央一套”在公众心目中就是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的“代名词”,有着广泛的公众影响力,注册为避孕套商标运用于商业领域,有负面效应。因此,尽管该项申请已经进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审查程序,但其注册成功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前不久,广西某女士关于把“二人转”注册为避孕套商标的申请被驳回,就是一个明证。
“中央一套”的创意本质上是一种恶俗创意
近年来,恶意注册商标之风愈演愈烈。不管是名人名字的谐音,还是历史文化典故,或者是重大公共事件的“由头”,都会有人争抢申请注册,令人叹为观止。单以避孕套这种商品来说,就已经出现了“木子美牌”、“芙蓉姐姐牌”、“刘三姐牌”、“二人转牌”等若干个版本的申请注册事件。很显然,这又是一次恶意注册行为,企图利用央视在国内的社会辐射力作为自身牟利的载体。此类恶俗注册行为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拿着低俗当创新,自以为是一个高招,其实是一个馊主意。正如一位网友所言,所谓“中央一套”的创意本质上说就是一种恶俗创意,毫无价值可言――“中央一套”其实就是“商业浮躁之套”和“恶俗投机之套”,为人所不齿。
恶俗注册应用制度约束
商标领域内的恶俗注册风,不仅干扰着正常的商业秩序,还冲击着社会的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对此,仅仅进行道德鞭挞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用制度的强大约束力和惩罚力去遏制此风的蔓延。否则,未来势必还会出现“中央二套”甚至更为荒唐的商标注册事件。
正方
“中央一套”做安全套商标并不伤风败俗
其实,商标只是一种商品符号,“中央一套”安全套即使注册成功,它也只是安全套中的一个品种代号而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而央视作为大众传媒工具,它承担着传播人类文明的重任,做商标名并不存在道德风尚与不良影响的问题。而正确使用安全套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进步的产物,政府部门也一直在积极倡导,并不是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
从传统思维圈子里走出来
如果“中央一套”不够资格成为安全套的商标,难道保障性安全、倡导性文明的安全套一定要冠以“一夜情”之类的商品名称吗?如果抛开注册者的商业动机不谈,单从注册者的创意与对世俗观念的挑战来说,笔者倒认为,“中央一套”牌安全套能帮助公众从“安全套代表不光彩行为”的传统思维圈子里走出来,从而正确认识安全套的实际功能,从这个层面上讲,“中央一套”安全套的新商标名未尝不是一种进步。大家又何必一棍子把它打死呢?
应利用央视的主流媒体地位有力推广
我们的社会亟待对目前防艾阻艾有直接效果的安全套进行大张旗鼓地推广。不能将这样的呵护人类自身的工具看作是怪物。而央视不应在这样的商标注册面前震惊而应是震醒!相反,应利用央视的主流媒体地位,更有力地推广安全套,防止艾滋病病毒的蔓延。我想,以责任、良知、影响为己任的大众媒体,如果以宽广、智识的胸怀面对这起“注册风波”,即便会因此蒙受了短期的“不雅之冤”,但完全有可能从此换回所有的中国公民的“防艾觉醒”,这样的“忍辱”是有历史意义的!
中立
不必为“中央一套”成安全套震惊
避孕好歹也算关乎根本国策,就算不关根本国策,也就是一个商标罢了,不影响中央一套照常正襟危坐。神圣的东西多,大家忙着敬神,总在提防冒犯了什么,社会就会一潭死水。一个有幽默感的社会,必定使人富于想象,让生活展现更多的可能性。有人申请注册“中央一套”避孕品,喝彩是不必的,恼火也是多余的,就是一件商标注册事务,正常途径,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行了。
网友评说
网友“‘中央一套’被抢注成避孕套商标”不仅央视负责人震惊,且百姓都会震惊。如果真的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通过认可,那真的要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是把的什么关,莫非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我的看法,别人如何看?
网友固然觉得恶心。但冷静反思,央视一套近几年来凭借其占据国内媒体老大的强势位子,不思正面进取,反而一味追逐利益化,甚至滑向媚俗...常言道:是非审之于己,毁誉听之于人。
网友实属恶作剧!不容许胡搞!如审批通过,将成为中国历史上天大的笑话,滑稽透顶!
网友这样的注册应取消,“中央一套”是国家资源,是十三亿人民关注天下大事的窗口,这类成人特殊用品应在特定范围内宣传。这种恶意注册应该坚决取缔!
网友没必要大惊小怪,音同字同意不同。
网友太低级!!庸俗至极!!拿中央电视台做秀,匪夷所思!!有空子可钻,说明法律有漏洞,首先应该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对这样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爱国感的人,应该群起而攻之.
网友中央一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在避孕套上,违法了法律,不应核准.商标法规定:商标不能直接表示商品名称,一套直接表示为避孕套,违法了.如绵羊不能注册为羊毛衫商标是一样的道理.
网友神圣的东西庸俗化,这是一小部分人所希望的,但这不能被大部分人所接受.全国还有那么许多少年儿童,不希望他们过早的了解这些.
网友我认为,中央一套的商标注册从目前来说并未违反我国的有关法律,国家商标总局应予给予商标注册。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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