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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李白生卒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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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8 17: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 Restudy of the Year of Li Bai's Birth and Death
作者:舒大刚 撰(四川大学古籍研究所研究员)《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5,101~108页
来源:http://artvine.org/forum/index.php?topic=380.0


【内容提要】  李白卒年,历来诸说纷纭,致其享年亦无定说。李士训《记异》中明白记载了李白“大历初”仍在人世的资料,却始终未被研究者重视。李文结合唐代诸家碑传、序文,考察李白系年诗文,证明李白应生于神龙初年(约705)卒于大历初年(约766),享年62岁。

There have been various controversies about the year of Li Bai's death, and none of them is accepted as fixed answer. The author probes into the new unearthed historical datum that Li Bai was still alive at the beginning of Dali Period, tombstones and articles of the Tang Dynasty and the years of the poems and articles written by Li Bai, then draws a conclusion that he was born in the 2nd year of Shenlong period (705) in Jiangyou, Sichuan province and died in the 2nd year of Dali Period (766) when he was 62 years old.

  孟子曰:“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吾人于“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之伟大诗人李白亦当如此。然而恰恰在李白生卒年和出生地等关键事实上,偏偏出了问题。自北宋以及清代,李白生卒年一直流行生于长安元年(701)、卒于宝应元年(762)、享年62岁说①,生于圣历二年(699)、卒于宝应元年、享年64岁说②。这些说法因与李白集中存在宝应元年以后诗文的事实不符,故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人对李白生卒年又进行了新的探索。不少研究否定了“宝应元年说”,认为李白应卒于宝应以后:李从军《李白卒年辨》提出李白应生于长安元年、卒于广德二年(764)、终年64岁[1];阎琦《李白卒年刍议》则认为生于长安元年、卒于广德元年、享年63岁[2]。但这些说法仅解决了李白不卒于宝应元年的问题,对其生年却一仍其旧,这不仅与李华所撰《李君(白)墓志铭并序》(下称李华《铭》)说李白“年六十有二”不符,而且也无补于有关李白出生地问题的讨论。鉴于此,林贞爱《李白身世及生卒年代新考》又提出生于神龙二年(706)、卒于大历二年(767)、享年62岁说[3],却又缺乏坚实的证据。

  上列诸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占有史料不充分、擅疑古书、误解古人的毛病。如“卒于宝应元年说”的共同不足,都是曲解李阳冰《草堂集序》(下称李阳冰《序》)原意,将“疾亟(病危)授简”的“疾亟”理解成“死亡”(或临死),将李白病中嘱托李阳冰编《草堂集》的时间说成是李白死亡之年。从文字本义上考察,“疾亟”只是病危的意思,本身并无“死亡”之义,据此而说李白“卒于宝应元年”是不可靠的。由于“宝应元年说”将李白生卒年提前了,就与李阳冰《序》所说李白父亲“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指李白—引者)”的记载相矛盾,于是又擅自把“神龙”改为“神功”,甘冒“擅改古书”之大不韪!

  “宝应以后”诸说,虽不再误解李阳冰《序》“疾亟”之意,并对李白宝应后诗文进行了重新论定,但是在李白生年上仍沿袭了长安元年说(《林文》除外),于是将李白的享年增加了数岁。殊不知这个“生年”正是在他们已经否定了的“宝应元年卒说”的基础上逆推出来的。基础既然已经被自己否定,怎么还能相信据此而推得的“生年”呢?况且诸说在论证时,凡遇与自己立说相矛盾的,就毫不犹豫地指为“伪作”,如指李华《铭》为“伪作”[1],或者指《铭》为“残文”[2],或肯定《铭》不伪,也否定了“宝应元年说”,但又怀疑李白《自荐表》为“假托”,却又提不出任何可靠的证据[3]。凡此种种,都不能令人信服。此外,李、 阎二文虽持“宝应以后说”,却又受清人王琦“生于长安元年说”[4] 误导,不顾李华《铭》“年六十有二”的明文,擅增李白享年。他们虽然志在求真,但却存在擅疑古书、妄改古志的做法,实不可取!

  与此相联系的是,由于误定李白生年,有的学人遂以为李白父亲“神龙初”潜回四川时,李白已经五岁,故李白出生不在蜀中。于是李白生于何处也成了问题,遂有生于“西域说”[5][6]、“中亚碎叶说”[7]。更有甚者, 连李白的族属是否为汉人也有问题,于是有李白为“胡人说”③。此等皆由曲解李白的生卒史料所致。这种靠窜改史料、怀疑传世文献建立起来的种种“新说”,自然是靠不住的,其方法也是不可取的[8]。

一、李白纪年史料分析

  关于李白生活下限的资料,目前所知至少有六种:

  一是收入《宗玄集‧别录》中传为“唐元和戊戌(十三年)吴筠”所作的《南统大君内丹九章经原序》:“元和中,(吴筠)游淮西,遇王师讨蔡贼吴元济,避辞,东之于岳,遇李谪仙,以斯术授予曰云云。”[9] 似乎李白至元和时期(806—820)仍在世。但是据权德舆有关吴筠的传文和集序,吴筠已于大历十三年(778)去世,何得至元和十三年作序?且此说与李白诗文无一印证,显见该《序》非吴筠所作。

  二是伪托柳宗元所作的《龙城录》:“退之(韩愈)尝言李太白得仙去。元和初,有人自北海来,见太白与一道士在高山上笑语久之。”[10] 《龙城录》为宋人伪托之作,其说“元和初”仍见李白,与伪吴筠《序》同一伎俩。

  三是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一九:“白龟年,乐天子也。一日于嵩山东岩下遇李白,曰:‘吾与汝父皆仙矣。’出素书一轴授之,曰:‘读此可辨九天禽语。’”[11] 此语实出《广列仙传》,文字微异。龟年是白居易(772—864)之子,生活于晚唐,后李白“将百年”。龟年学仙得道,这里宣扬的也是学道成仙之事,诞妄不足信。

  四是宋赵令畤《侯鲭录》卷二:“东坡先生在岭南,言元佑中有见李白酒肆中,诵其近诗云云。”[12] 赵令畤与苏轼皆北宋人,说元佑中(1086—1094 )还见过李白,其荒诞一望而知。

  五是李阳冰《草堂诗集序》:“阳冰试弦歌于当涂,心非所好,公遐不弃我,乘扁舟而相顾。临当挂冠,公又疾亟。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予为序。”末简署曰:“时宝应元年十一月乙酉也。”[13] 如前所述,“疾亟”仅表示病重,并不能据此而定其死卒。

  六是李士训《记异》:“大历初,予带经鉏瓜于灞水之上,得石函,中有绢素《古文孝经》一部,二十二章,壹仟捌佰桼拾贰言。初传与李太白,白授当涂令李阳冰,阳冰尽通其法,上皇太子焉。”[14] 这则记录首见于五代郭忠恕《汗简》卷七《目录略叙》所引,宋朱长文《墨池编》、清倪涛《六艺之一录》等书亦有转录。它表明李白至迟至大历初仍在人世。在以上六则中,这是有关李白生活下限最为真实的记录,但却长期被研究者忽略。考察李白生平行事,本当以唐人所撰碑传为主,但是由于这些碑传被后人怀疑篡改,因此,这些本来是第一手的可信资料,反倒有待于其他资料来印证了,李士训《记异》给我们提供了这一可能。

  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六,李白集自北宋以来就载有唐人所撰“两序”、“四碑”:李阳冰《草堂集序》、魏颢《李翰林集序》(下称魏颢《序》),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并序》、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下称刘全白《碣》)、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下称范传正《碑》)、裴敬《翰林学士李公墓碑》(下称裴敬《碑》)。这些作者不仅都是唐人④,而且都与李白同时或有旧,所言自然有据。在他们的文字中,对李白生平事迹已经有了很完整的介绍,而且也与李士训《记异》彼此吻合。只要我们稍加清理,就不难发现李白生卒的真实时间。

  李阳冰《序》说:“李白字太白,……中叶非罪,谪居条支,易姓与名。然自穷蝉至舜,五世为庶,累世不大曜,亦可叹焉。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范传正《碑》也说:“隋末多难,一房被窜于碎叶,流离散落,隐易姓名。故自国朝以来,漏于属籍。神龙初,潜还广汉,因侨为郡人。……公之生也,先府君指天枝以复姓,先夫人梦长庚而告祥,名之与字,咸所取象。”[15] 都明白地告诉我们, 李白系其父“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后所生。正因为如此,魏颢《序》也才肯定地说:“白本陇西,乃放形因家于绵,身既生蜀,则江山英秀。”[16] 已经明白地将其出生地定在蜀中了。

  至于李白生活下限,魏颢《序》说:“经乱离,白章句荡尽。上元末,颢于绛偶然得之。沉吟累年,一字不下。今日怀旧,援笔成序。……白未绝笔,吾其再刊。”上元末在宝应前一年,这个年号只一年。魏颢说他“沉吟累年”才作序,至少应在两年以上,也就是说其作序时已经进入宝应二年以后甚或广德年间了。此时魏颢还说“白未绝笔”,则李白当时尚在人世。李白之不卒于宝应元年由此可知。明胡震亨《唐音癸籖》记有“《李太白集》,其(李白)存日,魏颢有编”云云,胡氏也知道魏颢编《集》制《序》时,李白仍然活在人世⑤[17]。以上《序》、《碑》、《碣》既互相印证,亦与李士训《记异》所载李白大历初尚在人世若合符节。根据李华《铭》所说:“有唐高士李白……年六十有二不偶,赋《临终歌》而卒。”[18] 李白的卒年最早也应在大历初年(766左右),上溯62年,其生年则为神龙初年(705左右)。

  李阳冰《序》、范传正《碑》都说李客“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后才生李白,故刘全白《碣》直称“(李)白,广汉人”,魏《序》亦说“(李白)身既生蜀”,乐史等《太平寰宇记》卷七二列“唐李白字太白,蜀郡人”,又记“绵州彰明县”有“李白碑”。欧阳忞《舆地广记》卷二九亦于“彰明县”载:“有唐李白碑。白之先世,尝流巂州,其后内移,白生于此县。”其后杨慎、李调元、《四库》馆臣⑥ 等历代学人,亦皆以李白为蜀人。

二、李白纪年诗文考察

  如果说唐人诸家碑序及《记异》等都还是他人记录,尚难成定论的话,我们还可从李白部分纪年诗文中,寻找其若干内证。

  李白一生行踪无定,其诗汪洋肆恣,很少有明显的时间、地点概念。明胡震亨《唐音癸籖》即叹:“太白诗闲适游览居多,罕及时事,安能如杜诗一一得其岁月次第之?”[17] 胡应麟也说:“古今诗人出处,未有如太白之难定者。”[21] 因此一生研究李白的清人王琦,在《李太白年谱》后记中感慨道:“太白事迹,多无实在年月可考!李阳冰、魏颢编《草堂集》(或《李翰林集》)时,李白尚在人世,其诗文的排列也许还有先后次序可言。及至北宋曾巩改编李集,乃使李、魏篇次,尽失旧貌⑦。今天要在扰乱后的李白诗文集中考定系年先后,特别是要在因曾巩误解而蓄意篡乱的次序下来做这件工作,就更难乎其难了。

  李白集中有一部分自记年岁的诗文,如《上安州裴长史书》“少长江汉,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矣。常横经籍书,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矣”;《与韩荆州书》“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赠张相镐》“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感兴之五》“十五学游仙,仙游未曾歇”。这里的5、10、15、30岁,由于缺乏足够的历史背景作坐标,很难遽然定出确年。

  对其《与韩荆州书》和《赠张相镐》所言“十五岁”,王琦的《年谱》及安旗、阎琦《李白全集编年注释》、《李白简谱》,均定于开元三年(715)。 而将“遍干诸侯”的“诸侯”,定为谒见苏颋,时间在开元八年,然而根据诸人系年,这时李白已经20岁,又非“十五”矣。其中必有一误。苏颋来蜀有准确的时间:《旧唐书‧苏颋传》:“开元八年,颋除礼部尚书,罢政事,俄知益州大都督府长史事。”李白于此时谒见苏颋本来没错,但说他已经20岁却是错的。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自记其事说:路中投刺,颋待以布衣之礼,因谓群僚曰:“此子天才英丽,下笔不休,虽风力未成,且见专车之骨。若广之以学,可以相如比肩。”这是其“遍干诸侯”中的一次。另据阎琦等考证,开元七年,“宋理应奏请除李邕为渝州刺史”,李白亦尝“游渝州,谒李邕,作《上李邕》诗”[22]。这是其“遍干诸侯”的又一次。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又云:“广汉太守闻而异之,诣庐亲睹,因举二人(白及赵蕤)以有道。”其“遍干诸侯”也许还包括“广汉太守”在内。问题是此时李白到底多大年纪?如果依长安元年生说,此时李白已20岁,不合“十五遍干诸侯”之自道;而依神龙元年生说,则此时年方十五六岁,与其自道基本吻合。再则,如果李白此时已经20,年已弱冠,礼为“成人”,而苏颋还以“此子”、“未成”称之,岂不轻慢小看了他?正是得苏颋的勉励和期望,李白才发奋“观奇书”、“学神仙”,最后实现了“作赋凌相如”的志向!因此,我们倾向后一说。

  关于李白所作何赋可以“凌相如”的问题,或说是《明堂赋》,或说是《拟恨赋》,或说是《大猎赋》,迄今未有定论。王琦《年谱》“开元元年”条:“旧谱(按即《薛谱》):开元元年十月甲辰,帝猎渭川,有《大猎赋》。按,《赋序》但云‘以孟冬十月大猎于秦’,而不书年分。考《通鉴》,先天元年十月癸卯,上幸新丰,猎于山之下。开元元年十月甲辰,猎于渭川。八年十月壬午,畋于下邽。十月而猎于秦地,凡三见。旧谱竟属之癸丑岁者,大约以太白生于圣历二年,至是合十有五岁,因‘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一诗,而附会其说。若以太白生自长安元年数之,至是始十三岁耳,恐未是。”在开元三年又注:“岂所谓‘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者,即是《明堂》一赋欤?”《薛谱》说李白“作赋凌相如”之赋即《大猎赋》,而系于开元元年,固然不妥;王琦《年谱》说是《明堂赋》,并系之于开元三年,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了!安旗等于《拟恨赋》按:“白《赠相镐》诗尝云:‘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白三拟《文选》或即在此时。姑系于开元三年。”[23](1783页) 将其定为《拟恨赋》,也未见得正确。我们姑且放开李白的生年不说,单就李白自负的“凌相如”的赋而言,《明堂》、《恨赋》二说显然不通。因为相如赋只有《子虚赋》给李白留下的印象最深,他所要“凌”而上之的,当然也就非此莫属了。李白《秋于敬亭送从侄端游庐山序》:“余小时,大人令诵《子虚赋》,私心慕之。”《子虚赋》所赋即为大猎之事,《薛谱》定为《大猎赋》是有见地的,可惜他囿于“生于圣历二年说”,系此赋于开元元年却是有问题的。詹锳《李太白诗系年》驳云:“按赋中自称‘臣’,则当为上于君王者。且赋中所铺叙者亦每有实事可据,非尽出于想象。开元初年,太白尚在蜀中,安得而出此?”[24] 所驳有理。只惜詹氏也没有推出作赋的正确年代,他根据李白《答杜秀才五松山见赠》“昔献长杨赋,天开雨云欢”、《秋夜独坐怀故山》“夸胡新赋作,谏猎短书成”,认为李白向玄宗“所献者即此赋(《大猎赋》)”,将其定在天宝初,但却缺乏玄宗是年大猎的必要证据。综考各种史料,我们认为李白“作赋凌相如”的赋应是《大猎赋》,时间应在开元八九年。据李阳冰《序》、李华《志》、李士训《记》,开元八年李白恰好15岁。他在干谒苏颋时受到“以相如比肩”的激励,于是泛观奇书,一改“风力未至”的旧观,越一年而有凌跨相如《子虚赋》的《大猎》之作,这在时间上是合理的。再从作赋动机和赋的内容上看,《大猎赋序》明说:“而相如、子云竞夸辞赋,历代以为文雄,莫敢诋讦。臣谓语其略,窃或褊其用心。《子虚》所言,楚国不过千里,梦泽居其大半,齐徒吞其八九,三农及禽兽无息肩之地,非诸侯禁淫述职之义也。”又说:“迨今观之,何龌龊之甚也!”明白无隐地表达了他对扬雄、相如狩猎赋的不满,也表现出了他欲凌相如、跨扬雄的豪气。与此种志气相配的,只有《大猎赋》可以方之。区区《明堂赋》之言祀典,《拟恨赋》之抒私情,何可以凌相如?据《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八年冬十月辛巳,上行幸长春宫。壬午,畋于下邦。”是年,玄宗正好有下邽之猎,下邽乃秦旧地,与《大猎赋序》所言“孟冬十月大猎于秦”的物事正合。

  所谓“十五读奇书”,或许与他师从赵蕤习道家方书有关。李白自叙:“昔与逸人东严子隐于岷山之阳,白巢居数年,不踪城市。”(《上安州裴长史书》)《唐诗纪事》卷一八引《彰明遗事》:“太白……依潼江赵征君蕤。蕤亦节士,任侠有气,善为纵横学,着《长短经》。太白从学岁余,去游成都。”李白《感兴》说:“十五学神仙,仙游未曾歇。”与此正好彼此印证。如果说《上安州裴长史书》“十岁观百家”、《新唐书》本传“十岁通诗书”,所读乃是儒家“诗书”及诸子“百家”之书的话,那么他师从赵蕤后,即超越诗书而泛观博览,对“神仙”类的“奇书”爱好有加了。从上述的时间(开元八年,年15)、事件(苏颋勉以“广学”,师从赵蕤“学神仙”“读奇书”,玄宗畋于下邽)、文章(《大猎赋序》小相如、藐扬雄,大猎于秦)上,三证齐全,其为开元八九年所作之《大猎赋》亦可定矣。既然开元八年李白才15岁,其不生于长安元年亦可知矣。

  至于“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之“三十”又在何时呢?王琦《年谱》将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系在开元十八年,而将《与韩荆州书》定在“庚午以后甲戌以前四年中之作”。同是称“三十”,前后系年竟相差四年之久!这反映出王氏的生卒说之严重不足。如果按王氏所定生年,开元十八年李白正好30岁,尚可称“迄于今三十春”。然而,李白《与韩荆州书》却不可能作于本年。《新唐书‧韩朝宗传》载:“累迁荆州长史,开元二十二年,初置十道采访使。朝宗以襄州刺史兼山南东道。”据《旧唐书‧玄宗纪》开元十八年六月韩朝宗尚与范安在洛阳治理瀍、洛二水;《通鉴考异》卷一三开元十八年闰六月引《唐实录》:“以太子少保陆象先兼荆州长史”,该年荆州长史还是陆象先,韩朝宗不可能有“荆州”之称,李白上书必在其后。故詹锳先生认为:“朝宗之为荆州长史必在开元十八年以后。”据张九龄《曲江集》卷七《贬韩朝宗洪州刺史制》:“朝请大夫、荆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判襄州刺史、山南道采访处置等使、上柱国、长山县开国伯韩朝宗,亟登清要,爰委条察。”李白《忆襄阳旧游赠济阴马少府巨》:“昔为大堤客,曾上山公楼。……为冠佩雄剑,长揖韩荆州。”知韩朝宗之为襄州刺史后,仍兼荆州长史,李白见朝宗也在襄州即襄阳。《唐大诏令集》卷一○○有张九龄所拟《置十道采访使勅》,末署“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十九日”,这是唐置十道采访使的具体时间,那么韩朝宗之以荆州长史兼襄州刺史、采访使等职,就只能在这以后,李白上书最早也只能在该年。据王琦所定,此时李白已经34岁,与“三十”之说又异。如果以神龙元年为李白生年,该年正好30岁;神龙二年为生年,则此时29岁,其称“三十成文章”也好,说“迄于今三十春”也好,都是可以的。李白《上书裴长史》自云,从蜀中出游“已经十年”,到安陆入赘于许丞相家也“至移三霜”,则其“杖剑去国”在20岁(学人每谓李白25岁出蜀,盖以长安元年为“生年”算起),而娶妻许氏时二十六七岁。如依王说,李白20在蜀中才见过苏颋,苏方勉其“广之以学”,期以“比肩相如”,李白却不管不顾置诸脑后,毅然“杖剑去国、辞亲远游”,岂非大不近人情矣乎?15岁是其在蜀中“遍干诸侯”的时期,而30则是其在安陆“历抵卿相”的时期,这两年在李白人生旅途上都具有转折作用。15岁“遍干”地方长官,给人的印象是“风力未就”、“学之不广”,于是他从所习的儒家诗书、百家诸子,转而广习神仙、道术;志趣则从先前的爱儒冠改而爱神仙了。30岁“历抵”朝中卿相的结果,是“一经品题,便为佳士”,即刻出安陆而游北方,转山东而入长安,终为翰林供奉;志趣也从先前“酒隐”改而关注庙堂。故这两年常常见于李白的诗文。李白还有《安陆白兆山桃花岩寄刘侍御绾诗》“云卧三十年,好闲复爱仙”;《门有车马客诗》“叹我万里游,飘飘三十春”;《答湖州迦叶司马诗》“青莲居士谪仙人,酒肆藏名三十春”诸诗,恐怕都是这前后所作。

  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因为该表明确说他作文时“年五十有七”,明确了该文的撰作年代,对弄清李白的生卒问题具有重要帮助。可惜,从前在李白疑年考辨时,围绕该文却形成了循环论证的怪圈:一方面将撰文时间直接定在至德二年(757),从而推出李白“生于长安元年、卒于宝应元年,享年62岁”之说。另一方面,又说李白既然生于长安元年,《自荐表》中自称“年五十有七”,那就理所当然应该作于至德二年了。王琦《年谱》:“以《代宋中丞自荐表》核之,表作于至德二载丁酉,时‘年五十有七’,合之长安元年为是。”安旗等《李白简谱》同之。如此循环论证,互为前提,其逻辑混乱是非常明显的。近年来,有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该文的系年问题,或改系在宝应元年[25];或系在干元三年[26]。惜均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论证尚待深入。为了便于对该文系年作出详细分析,有必要将该文重要部分引录如下:“臣伏见前翰林供奉李白,年五十有七。天宝初,五府交辟,不求闻达。亦由子真谷口,名动京师。上皇闻而悦之,召入禁掖,既润色于鸿业,或间草于王言。雍容揄扬,特见褒赏。为贱臣诈诡,遂放归山。闲居制作,言盈数万。属逆胡暴乱,避地庐山,遇永王东巡胁行,中道奔走,却至彭泽,具已陈首。前后经宣慰大使崔涣及臣推覆清雪,寻经奏闻。……臣所管李白,实审无辜。怀经济之才,抗巢由之节,文可以变风俗,学可以究天人。一命不沾,四海称屈。伏惟陛下大明广运,至道无偏,收其希世之英,以为清朝之宝。昔四皓遭高皇而不起,翼惠帝而方来。君臣离合,亦各有数。岂使此人名扬宇宙而枯槁当年?传曰:举逸人而天下归心。伏惟陛下回太阳之高辉,流覆盆之下照。特请拜一京官,献可替否,以光朝列。”

  要明确该文的作年,首先必须弄清楚李白下狱次数的问题。曾巩《李太白集后序》称只有一次:“天宝十四载,安禄山反。明年,明皇在蜀,永王璘节度东南,白时卧庐山,璘迫致之。璘军败丹阳,白奔亡至宿松,坐系寻阳狱。宣抚大使崔涣与御史中丞宋若思验治白,以为罪薄宜贳。”并批评《新唐书》“又称白流夜郎还浔阳,坐事下狱,宋若思释之者,皆不合白之自叙,盖史误也”。王琦亦从之,其《年谱》将李白下狱记为一次,但此说却与诸多史事不符。李白因从永王璘下狱,自言“前后经宣慰大使崔涣及臣(宋若思)推覆清雪,寻经奏闻”,“前后”二字表明曾两次下狱;魏颢《序》说:“四海大盗,宗室有潭者,白陷焉。谪居夜郎,罪不至此,屡经昭洗。”既是“屡经昭洗”,就不止一次。因此《新唐书》本传分两次叙述之:“安禄山反,转侧宿松、匡庐间,永王璘辟为府僚佐。璘起兵,逃还彭泽;璘败,当诛。初,白游并州,见郭子仪,奇之。子仪尝犯法,白为救免。至是子仪请解官以赎,有诏长流夜郎。会赦,还寻阳,坐事下狱。时宋若思将吴兵三千赴河南,道寻阳,释囚辟为参谋,未几辞职。李阳冰为当涂令,白依之。”可见李白之系狱有前后两次。

  第一次在彭泽。永王兵败,李白被逮,当诛,得郭子仪⑧ 崔涣解之,遂减死罪为流罪。时在至德二年。李白有《狱中上崔相涣》可证:“胡马渡洛水,血流征战场。……贤相燮元气,再欣海县康。……羽翼三元圣,发辉两太阳。应念覆盆下,雪泣拜天光。”杨齐贤注:“三元圣,玄宗、肃宗、广平王是代宗。两太阳,玄宗、肃宗”。故知此诗乃初陷狱时所作。第二次陷狱则在浔阳。干元元年(758 )李白流放夜郎,有明确时间记载。流放三年,会赦还浔阳,又因事系狱。此次得宋若思解救。李白《中丞宋公以吴兵三千赴河南军次寻阳脱余之囚参谋幕府因赠之》:“独坐清天下,专征出海隅。……戎虏行当剪,鲸鲵立可诛。自怜非剧孟,何以佐良图!”此诗作于上元二年(761),诗中所谓“赴河南”,即上元二年调兵积集,参加次年的洛阳会战,此役直接决定了史朝义的失败,当时天下形势已然分晓,故诗曰“行当剪”、“立可诛”。次年即宝应元年,四月,玄宗、肃宗相继崩殂,代宗即位。代宗与永王没有直接矛盾,李白“从逆”之事得以淡化从轻发落,宋中丞也才敢于疏荐李白。如果换在至德二年,肃宗即位伊始,永王璘反叛,政局未稳,其时宋中丞若对“从逆”的李白不诛反荐,岂不犯了大忌!因此将《自荐表》系于至德二年,于时、于理都是不合适的。正因为上元末年以来李白罪名得到清雪,其诗文也才在民间公开传播,也才有人编集流行。魏颢《序》称“上元末偶然得之”,其实并非“偶然”,而是事有必致,理有固然。宝应元年李白付予李阳冰的“草稿万卷”,据李阳冰《序》亦“得之他人”,都表明李白诗文在当时民间已广为传诵。所有这些,都是李白罪名得到洗雪的反映。魏《序》用“否极则泰”、“用之有时”来形容之,岂徒然哉!由此看来,李白系狱有前、后两次,在时间上一在至德二年、一在宝应元年,地点上一在彭泽、一在浔阳,人物上一为崔涣所解、一为宋若思所释,显然各系一次,不是一回事。《新唐书》分述于两次,《自荐表》称“前后推覆清雪”,魏《序》说“屡经洗雪”,都说明了这一点。

  其次,《自荐表》有“昔四皓遭高皇而不起,翼惠帝而方来。君臣离合,亦各有数”之语。李白曾在玄宗朝作过官,不可能用“商山四皓”来比喻他与玄宗的关系,否则岂不自相矛盾!只有肃宗朝李白一直未仕,才堪称“不起”;及至代宗即位,才可以用惠帝召四皓的故事来比拟之,从而起到激励代宗效法汉惠招贤的作用。

  其三,《自荐表》希望“特请拜一京官,献可替否,以光朝列”,刘全白《碣》有“代宗登极,广拔淹瘁,时君亦拜拾遗。闻命之后,君亦逝矣”;范传正《碑》也说:“代宗之初,搜罗俊逸,拜公左拾遗。制下彤庭,礼降于玄壤,生不及禄,没而称官。”两者事迹相连,应有前后的因果关系。如果李白无人推荐,忙于收拾内争的小皇帝恐怕早已将李白忘却了,怎有无缘之授?更不能理解是,李白如果早在四年前已卒,代宗初政尚授其官职,固无是理!

  李白与宋若思相关的诗文,尚有《为宋中丞祭九江文》、《陪宋中丞武昌夜饮怀古》、《为宋中丞请都金陵表》等篇。《祭九江文》有“今万乘蒙尘”语,尚可说是玄宗、肃宗尚在流离中的至德时期。其《请都金陵表》有“皇朝百五十年”之语,唐自武德元年至上元二年为144年,至宝应元年则为145年,都可称150年⑨。若是至德二年仅140年,断不可称150年的。足证宝应元年前后李白和宋若思确实在一起。李、宋关系非同一般,李代之上表建议迁都,宋则上表推荐其人,互相帮助,完全合情合理。

  立足李白《自荐表》内容,参稽史传有关李白两次下狱的记载,参核李白与宋若思唱酬诗文的相关时事,可证《自荐表》不作于至德二年,而应作于宝应元年,李白时年57。李白“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十五好学剑,遍干诸侯”、“道谒苏颋”等,在开元八年左右;其“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制作不倦,迄今三十春”,则在开元二十二年;其《为宋中丞自荐表》作于宝应元年,都证明李白不生于长安元年,更何况圣历二年呢!

三、李白宝应后诗文考述

  我们说李白不卒于宝应元年,还可以从李白作品中找到仍然保留的宝应以后诗文作为佐证。

  据文献所载,在两宋和元初,李白集中本存有宝应以后诗文。惜自从北宋形成李白“卒于宝应元年”的观念后,凡遇宝应以后诗文皆被指为“伪作”,或径从删汰,不见踪迹;或加以曲解,重定系年,致使今日考辨起来非常困难。

  据现今材料,怀疑李白现存诗文不可尽信是从苏轼开始的。应当承认,历史上的作家一旦成名,后世转相妄托者不乏其人,李白如此,就是杜甫、东坡也不例外。正是由于有此情况存在,人们在辨别伪作、剔除赝品时,常常又怀疑过勇,出现错杀错判,这在疑古考辨方法尚处于“观念至上”⑩ 而缺乏科学鉴定方法的时候,更是在所难免。人们有意无意间将真正李白的作品误作赝品删汰了!元代萧士赟的态度就是明证,其《补李太白集序例》:“一日,得巴陵李粹甫家藏、左绵所刊、舂陵杨君齐贤子见注本,读之,惜其博而不能约,至取唐广德以后事及宋儒记录诗词为祖,甚而并杜注内伪作苏坡笺事已经益守郭知达删去者,亦引用焉。因取其本类此者为之节文,择其善者而存之。注所未尽者,以予所知附其后,混为一注。”[27] 序中提到的杨齐贤(字子见)是宋舂陵(今湖北枣阳)人,首注李诗,作有《李太白集注》,原书已经萧士赟删改,部分内容保存于《分类补注李太白诗》中。杨齐贤与周敦颐同乡,曾为周作《年谱》,被誉为“记览极详博”;又曾官夔州路运司帐干,到过成都,他所增李白事迹、诗文,必得自蜀中乡人,他所作的李白诗注内容丰富。萧士赟继齐贤后对李诗作注,主要以杨注为基础,删节补充,特别是将杨所引“广德以后事”尽行汰除,并将他认为可疑的“移附卷末”。反之,杨氏既然要引“广德以后事”来注李白诗,说明他还看到过李白诗中尚存在含有广德以后史事的诗篇。萧氏却将它们尽行删去了!这样一来,李白广德以后诗就少之又少了。王琦《跋》称:“南丰曾氏(巩)序,谓太白诗存者千有一篇、杂着六十五篇。今萧本诗只九百八十八篇,……咸不及曾氏所云之数。”萧氏固守李白卒于宝应元年说,不相信李白可能有宝应以后的诗文,因此不仅对杨注所引“广德以后事”大加删削,而且径直删去集中作“宝应以后语”的诗文,竟多达13篇。这样一来,不仅明确含有广德以后事实的诗文被“节文”了,而且注家用广德以后事来印证李白诗文背景(甚至本事)的内容也概从“驳正”了。正是带着这种错误的成见,经此改编,就使现今可见的《李白集》基本上吻合于“宝应元年说”了。

  不过,如果仔细考察,李白宝应以后的作品也还会时时显露出来的。李从军突破前人旧说,从现存李白诗文中已经考订出了广德时期的诗作。他说:“李集中原存有关‘唐广德以后事’。”如《献从叔当涂宰阳冰》末段云“小子来金陵,来时白下亭。群凤怜客鸟,差池相哀鸣。……弹剑歌苦寒,严风起前程”,这是李白自金陵赴当涂的诗,时令在宝应元年秋冬之交。“既然李白至当涂李阳冰处在宝应元年秋冬之交,李白就不可能卒于宝应元年”,原因很简单,李白集还有一首在当涂作的“九日诗”——《九日龙山饮》:“九日龙山饮,黄花笑逐臣。醉看风落帽,舞爱月留人。”龙山在当涂南十里,此诗作于当涂无疑。诗又自称“逐臣”,亦李白晚年光景。前人多以为此诗是李白从夜郎赦还当涂后作,既然李白宝应元年秋冬之交才至当涂,就不可能又在当年作“九日诗”,是必在宝应元年以后无疑[1]。

  李白《游谢氏山亭》:“沦老卧江海,再欢天地清。病闲久寂寞,岁物徒芬荣。……谢公池塘上,春草飒已生。花枝拂人来,山鸟向我鸣。”谢氏山亭在当涂青山之阳,《太平寰宇记》卷一○五:“谢公山(青山)在(宝应)县东三十五里。齐宣城太守谢脁筑室及池于山南,其宅阶址见存,路南砖井二口。天宝十二年改名谢公山。”陆游《入蜀记》卷三:“青山南有谢玄晖故宅基。……庵前有小池,曰谢公池。”其“春草飒已生”,“花枝拂人来”,皆初春景物。李白既以宝应元年冬间病中投奔当涂令李阳冰,则其在当涂所作“春诗”至少就应是来年的春天才有可能。其头年“疾亟”并未即死,于此可知。诗说“再欢天地清”,指最终平定安史之乱,《通鉴》卷二二二:广德元年正月,“朝义穷蹙,缢于林中,怀仙取其首以献,仆固怀恩与诸军皆还”。史朝义自缢正在广德元年春天。时(春天)、地(当涂)、事(平安史之乱)都相吻合,可见其作于广德元年无疑。

  此外,李白尚有《草书歌行》一篇,注家多以为伪作,而今看来则未必。诗曰:“少年上人号怀素,草书天下称独步。……湖南七郡凡几家,家家屏障书题遍。”怀素是当时知名书僧,李白与之有过从并赠诗。诗中“湖南七郡凡几家”一语,曾被用以判其非李白所作之铁证。詹锳《李白诗论丛》:“按《新唐书》方镇表,广德二年置湖南节度使。……太白卒于宝应元年,而此诗中已有湖南七郡之称,亦至可疑。”[28](55页) 上面已证明李白在宝应元年并没有死去, 那么他看到广德二年湖南置郡就不是什么稀罕之事了。诗说“八月九月天气凉,酒徒词客满高堂”,当是广德二年秋,怀素来当涂作客时李白所作。

  阎琦也对李诗中宝应以后作品进行了考述,认为“宝应元年秋末,李白告别金陵往当涂,作《闻李太尉大举秦兵百万出征东南》诗,本年初冬至当涂,作《献从叔当涂宰阳冰》;本年十一月乙酉(初十),李阳冰作《草堂集序》。这是符合当时史实,又符合两诗一序的实际的。”既然李白到当涂的时间较旧说“推后一年,李白卒年便不在宝应元年。因为李白有两首写于当涂的重阳赏菊诗”[2],一首为《九日龙山饮》,已见上述,另一首即《九月十日即事》,诗云:“昨日登高罢,今朝更举觞。菊花何太苦,遭此两重阳。”龙山宴集是晋以来的习俗,《元和郡县志》卷二九:“龙山在(当涂)县东南十二里,桓温尝与僚佐九月九日登此山宴集。”不仅九月九日登山宴集,而且当地还有九日后一日重举九日宴事之习。《岁时广记》卷三五:“都城士庶,多于重九后一日再集宴赏,号小重阳。”[29] 则后诗在前诗次日所作可知,地点皆在当涂。其系年时间,阎文则与李文同系广德元年。

  安旗主编《李白全集编年注释》专门编有“广德元年(即宝应二年)卷”,有诗12首:《游谢氏山亭》、《田园言怀》、《览镜书怀》、《见野草中有名白头翁者》、《宣城见杜鹃花》、《哭宣城善酿纪叟》、《宣城哭蒋征君》、《九日龙山饮》、《九月十日即事》、《笑歌行》、《悲歌行》、《临路歌》。以为都作于广德元年的春、秋两季。除“九日诗”二首、《游谢氏山亭》已如上述外,安氏还系有“宣城诗”三首。据裴敬《翰林学士李公墓碑》载:“(白)既免,遂放浪江南,死宣城,葬当涂青山下。”说明李白后来实卒于宣城,而归葬于当涂。三首“宣城诗”当亦白晚年卒前之作。《宣城见杜鹃花》曰:“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从格调看当作于晚年思乡之时;从时令看当作于春天。李白既在广德元年病愈初起有诗作于当涂,久病初愈之人是否能奔走数百里的两地之间,还频繁作诗,却是成问题的。故其“宣城诗”有可能分作于广德元年以后各年,安书同系在一年似不精确。

  综上可知,在宝应元年后,李白至少有一个春天、一个秋天尚在当涂作诗,有一个春天在宣城作诗,虽然它们是否都作于广德元年或二年(或永泰元、二年),一时尚难确定,但是至少为我们提供了李白宝应元年并未即卒的直接证据,足破李白“宝应元年卒说”之谬。特别是《怀素草书歌行》明确提到广德二年才有的行政区划,更是李白至广德二年以后仍然存世的铁证。以上是我们在萧士赟删除之余尚可看到的宝应以后诗文,至于其他杨齐贤所引“广德以后事”来注解李诗和李诗本来带有“广德以后事”的篇章,应该还有一些,可惜都被萧氏尽行删弃了,否则我们会有更多证据来解答李白的生死之谜。

  欲求李白之生卒年,当以其同时代人之记载为准,李阳冰《序》所言李白之生年,李华《铭》所言李白之享寿,李士训《记异》所言李白活动之下限,皆当时人记当时事,为我们清楚地记录了李白生活的时段。根据以上信史,参证其他记载,特别是与李白诗文中的纪年资料、宝应以后的诸篇诗作,证明李白生年应在神龙初年,享年62岁,其卒最早也应在大历初年。从前学人惑于“卒于宝应元年说”,不重视上述史料,或视而无睹,或无端怀疑,都是不可取的。我们把李白卒年定在大历初年,不仅李阳冰《序》、李华《铭》、李士训《记异》等三条信史可以互相印证,而且通过对李白其他生平事迹之考索、诗文之系年,使许多困惑于“宝应元年说”而造成的矛盾现象,于此得到合理回答。同时,对李白“卒于大历初”的重新考订,使李白集中一度被疑伪的宝应以后诗文也得到了重新肯定。大有生卒一定,诸事皆顺之效。然而此案积冤既久,倏尔翻案,难免不周。其有错谬之处,尚请识者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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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 兹说以清人王琦为代表,详王着《李太白年谱》(下称《王谱》。《李太白集注》卷三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唐长安元年”自注(第2页)。 此说影响最大,旧时学人率多从之。迄至当今,各类文学史,如游国恩主编《中国文学史》、陆侃如、冯沅君之《中国诗史》第三篇第五章(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傅璇琮等《唐五代文学编年史》(辽海出版社,1998)“初盛唐卷”、又“中唐卷”;专著,如郭沫若之《李白与杜甫》(《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四册,第300页,人民出版社,1982)、詹锳主编《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百花文艺出版社,1997);辞书,如《辞海》木部“李白”条(合订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辞源》木部“李白”条(第二册,商务印书馆,1980年)、郁贤浩主编《李白大辞典》(广西教育出版社,1995)第14页,等等,皆采此说。

② 兹说肇自北宋曾巩,而成于南宋薛仲邕,见于曾巩《李白集后序》(萧士赟《分类补注李太白诗》卷首,四部丛刊本)、薛仲邕《翰林李太白年谱》(《翰林李太白集》二六卷本附,见《钦定天禄琳琅书目》卷六著录)。

③ 参见马成钧:“唐代华北蕃胡考”,《东方杂志》1930,9;陈寅恪:“李太白氏族之疑问”,《清华学报》,10—1;詹锳:“李白家世考异”,载《李白诗丛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日本松浦久友:“李白的出生地及家世——以异族说的再研究为中心”,《中国李白研究》,1990年版。

④ 范传正字西老,李华字遐叔,二人之传见《旧唐书》、《新唐书》。裴敬,传见《全唐文》。魏颢,又名万,《全唐诗》有传。李阳冰,《宣和书谱》、《全唐文》有传。李阳冰乃李白族人,又是李白晚年所托编定文集之人,其序作于宝应元年李白“疾亟”之时,资料得自李白“枕上授简”,可信度最高,实际相当于李白“自传”。李华系唐代著名散文家、碑版文字能手,代宗时期亦息职隐居楚州,“惟吴楚之士君子,撰家传,修墓版,及都邑公布贤守宰功德者,靡不赉货币,越江湖,求文于公”。华卒于大历九年,与李白同为当代闻人,其于天宝二年应博学宏词科在京,与时供奉翰林的李白有交往,白卒,华作《墓志》当受托于李白子伯禽,所言李白享年,岂能虚假?范传正虽然与李白“甲子相悬”,但传正之“先大夫”既“与公(李白)有浔阳夜宴诗”,范、李本有“通家之旧”,所撰《新墓碑》,亦系李白孙女“搜于箧中得公(李白)之亡子伯禽手疏十数行”,改撰而成,故所言无异伯禽之语。《旧唐书》本传称:“范传正……父伦,户部员外郎,与郡人李华敦交友之契。”可见范传正与李华亦系世交,李华所述范传正岂有不知?上三文具有相当的原始性,可信度最高。王琦《李太白年谱》:“阳冰序,乃太白在时所作,所述家世,必出于太白自言。传正《碑》,据太白之子所手疏,二文序述,无有异词,此其可信而无疑者也。”刘全白年辈稍晚,自云:“幼则以诗为君(李白)所知。”对李白生平当亦得之亲闻。裴敬乃“裴将军”(裴旻)之族曾孙,李白尝从裴将军学剑,裴、李两家亦是世交。唐文宗时,诏以太白诗歌、裴将军剑、张旭字为“三绝”。敬“尝过当涂,访翰林旧宅”,“四过青山,两发涂口”,于浮屠、郡斋、山寺得李白诗文多篇,裕闻李白故实。魏颢与李白同时,年辈稍稚,李白游历江南时,颢曾“不远命驾江东访白,游天台,还广陵见之”,与“白相见泯合,有赠之作”,李白“尽出其文,命颢为集”,可见魏氏所记亦得自李白亲授。

⑤ 胡氏未详魏颢制《序》的具体年代,其下文说:“临终时,又手授李阳冰编次为《序》。”将李阳冰编集与作《序》放在李白卒时。殊属不当!

⑥ 分别见杨慎:《丹铅余录续录》,四库全书本;李调元:《李太白年谱》,《李太白集附》,乾隆本、民国二十年刊本;纪昀:《四库全书总目》,四库全书本。

⑦ 胡震亨《唐音癸籖》卷三二:“《李太白集》,其存日,魏颢有编;临终时,又手授李阳冰编次为序。至宋朝,乐史、宋敏求复为之增益。白罹永王祸后,旧稿散落。(阳冰序云:‘避地八年,著述十丧其九。’)乐与宋从异代搜辑,真有功于李者。敏求本所增者,沿旧目相从,是犹存阳冰所次,未紊也。其后曾南丰校书,始取而考其作之先后,重为之次,阳冰之旧遂不复存。”

⑧ 有人怀疑李白认识郭子仪、郭子仪救李白事。王琦《新唐书李白传笺识》:“《新史》叙笔稍晦,后人乃谓子仪犯法将刑,以太白言于主帅,得免诛戮。……误矣!”詹锳《李白诗文系年》:“太白解救汾阳之说,纯属伪托。”今按,李白之识郭子仪,记载甚早,难以动摇。裴政《翰林学士李公墓碑》:“又尝有识鉴,客并州,识郭汾阳(子仪)于行伍间,为免脱其刑责而奖重之。后汾阳以功成官爵,请赎翰林。”政即李白曾从学剑的裴旻曾孙。乐史《李翰林别集序》:“白尝有知鉴,客并州,识汾阳王郭子仪于行伍间,为脱其刑责而奖重之。及翰林坐永王之事,汾阳功成,请以官爵赎翰林。”后世学人多信其有。只不过或叙于彭泽系狱时(《新唐书》本传、《蜀中广记》卷四二),或叙于浔阳系狱时(朱骏声《唐李白小传》,《传经室文集》卷八)。

⑨ 《资治通鉴》卷二一七“天宝十四载”记玄宗曰:“朕在位垂五十载,倦于忧勤。”按,玄宗以先天元年(712)即位,至天宝十四年,方44年,即自称“垂五十载”,是则144、145年均可得称“百五十年”。

⑩ 如苏轼之疑《草书歌》、《笑矣乎》、 《悲来乎》就只从“不类”李白作品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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