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存在不仅展现在天道领域,它还表现为天道和人道的交互作用、彼此的转化过程中,它就是天道和人道的统一,二者统一于主体化天之天为人之天的感性实践活动。化天之天为人之天包含着同一个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从对象说,主体在感性实践的基础上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从主体说,就是不断从自在走向自为,而从自在到自为意味着人的存在的依据不再是天之天,而是人之天。也就是说,在天人观上,王夫之以继天继道的天人观突破了宋明哲学传统同天法道的天人观,他强调的是通过人道来敞开天道,或者以人道来切入天道,而不是相反。这是一种通过主体自身的存在(existence)来切入真实的存在(being and existence)的工夫进路,这种进路不同于宋明哲学传统追求的“同天”、“法道”,后者是一种不充分考虑主体自身有限性而妄图把主体和存在无差别的同一的幻象,这种幻象的实质是抽象地割裂本体与主体的关系,把人道化约为天道,因此它是对人道的消解。化天之天为人之天的实践导致了同一个世界成为自在的与为我的分化,也导致了人道从天道中的自主和独立,看上去这似乎是一个远离天道、远离天之天的过程,但是,主体正是通过这种远离的方式实现在更高层次上天人的统一。天之天与人之天本来就是同一个世界,它们的分化只是意味着同一个世界在主体那里的不同的揭示方式。在主体不同的存在层次,二者的沟通也就具有不同的形式。
如何回归真实的存在,从类主体的角度来说,就是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把握、展现真实的存在。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以及能所之辨作为宽广的理论视域,把自然、历史和文化的主题带入了存在论的探讨中,这一点也是王船山能够突破宋明时代内在心性、道德之学的根本原因。王船山探讨了历史和自然的本体论区分,这种区分表明,一种真正的历史性生存就是可见与不可见的持续沟通活动,在历史中回归真实的存在,就是走向历史性的生存。通过对于“理势合一”的探讨,王船山发现,历史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天”,“天”是一种历史“大视域”,与源于个体的小视域以及源于现在的小视域相对。这种“大视域”的不同规定对应着走向历史性生存的方式。首先,“天”以在共同体中生活着的人们的同然性为其具体含义,这意味着,参与历史性的生存,就是要成为民族共同体的一员,参与共同体的发展,自觉地承担与共同体的关系。换言之,历史过程中的“天人合一”需要的是一种“我”与“我们”的视域融合,作为这种融合的结果的是:一方面,我就是我本己的存在,不同于他人、不同于我们;另一方面,“我就是我们,我们就是我”。历史过程把主体自身的成长引入社会公共领域,而后者意味着一种更为普遍的、也更具有包容性的“社会性经验视野”(social horizon of experience),它导向个体对于共同体公共事务的承担。当然,由于王船山缺乏适当的概念,个体对于共同体之间的多种多样的关系还没有被清晰地认识到。共同体可以是经济共同体、伦理共同体、法律共同体等等。个体对于共同体的关系承担因此也具有多种方式,法律的承担与经济的承担、伦理的承担虽然彼此交错,但是又有性质的不同。此外,个体对于共同体的任何一种承担都应是相互性的,一方面,是理应付出的责任与义务,另一方面则应平等地享有共同体成员经由相互承认而达成的基本的权利和劳动的成果。对于权利的承担,也是承担存在(包括自身存在)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要求需要在如下的法学性的意义上获得尊重,这就是,它是人们自身存在的不可侵犯、不可剥夺的“所有物”,本真的存在展开为对它的守护。但是,这些都不能指望在王船山那里发现。其次,天的含义是“合往古来今而成纯”,这一点意味着,通向历史性生存,就是现在视域与不可见的过去和未来的“视域融合”。具体说来,就是把共同体那种不可见的历史(往古)与前景(来今)接收到个体当下的生存之中,自觉地参与共同体的历史性精神也即民族精神的生成,这就是走向历史性生存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华夷之辨是王夫之历史观的必然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