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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吧,电影大腕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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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9: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毛尖 傅小平 来源:http://www.eduww.com/Article/201112/30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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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小平:读《乱来》,不免感到一种窃喜。因为,这个读来朗朗上口的书名很日常也很壮观,让我这样残留反叛性情的读者一看就想入非非:一本在让你偷着乐的同时,也剖析社会乱象的书。当然,我不惮以最好的好意揣测一下作者的愿望,说“乱来”,潜台词到底是渴望不乱来的。那么,这乱来与不乱来之间,是否隐含了你对某种秩序和标准,或者说是价值观的期待?

  毛尖:书名“乱来”源自书中的一篇小文,讲的是世道乱象,当然,就像你说的,愿望是大家都不要乱来。可是,你也知道,我们这种文学出身的,真要完全生活在一个循规蹈矩的社会里,肯定也憋死。十来年前,我们去瑞典挪威开会,看人家生活平静甜美,也觉得不错,但是要让我们在那永远生活,没一个人愿意。记得当时是和朱维铮老师一起去的,朱老师说:“我十年前来瑞典,那街头拐角有个厕所,十年过去,居然还在,样子也没怎么变。”这样的世界,我是不要的。所以,我喜欢上海,这个城市在法则和乱之间有一种迷人的平衡,就譬如你走过夜晚的淮海路,会感觉这个地方和白天是那么不同,兜售水货的,兜售假货的,兜售禁品的,卖狗的有,卖狗肉的有,卖人肉的也有,卖羊肉串的火苗窜那么高,但一个晚上,都不会点着一条风中的围巾,乱有乱秩序,乱有乱人生。这样一个有白天有夜晚的社会结构,我觉得更有意义和意思。

  傅小平:看你的书,看看标题就挺逗趣的。谁都知道,好的标题是一篇文章成功的一半,这就难免“标题党”们,要在这上面大做文章了。所以,拿到《乱来》我先看了目录。最让我感到兴趣的是,好些题目都有“了”这个字。比如“我不做大哥好久了”、“又丢脸了”、“美死了”、“乐坏了”……要是把里面的“了”串在一起,大可再现一首“好了歌”的。有意思的是,在“好了歌”里念“liao”,在你的书里念“le”,如此便大异其趣的。不妨把这看成一个隐喻,《红楼梦》里的重,到我们生活的现时代就成了“轻”。“轻”固然让人少了精神负担,也带来了集体的假装不正经。体现在这样一本有批评倾向且有所指的书里,因为不“重”读来很是轻快,因为失“重”,感觉有些轻飘。在这两可之间,倒不如你早先可归为“轻阅读”一类的随笔来得酣畅淋漓。

  毛尖:谢谢你的批评,也有朋友警示我要警惕油滑的倾向,尤其我在专栏中很喜欢使用段子。这些批评,我都接受。如果可以解释几句的话,我的理由是,我之所以用比较轻的“le”(你的观察真是犀利!),是因为,我觉得自己还没有资格用“liao”。我自己是这个时代的一部分,是好人好事的一部分,也是坏人坏事的一部分,常常,我也会想,如果我在那个坏人的位置上,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这样,落笔批评的时候,就下不了狠,因为自己也没道德优势,如此就常常有调侃倾向。所以,我也喜欢使用段子,觉得段子即便在讽刺的时候,也比较温情。《乱来》中收的,基本是三四年前的文章,这些年过去,反过来,倒是常有朋友批评我说,文章越写越严肃,所以,回过来,我又想,文章的“轻”和“重”,也是一种积淀吧,或者说,是时代的压迫感,当然,这是给自己找理由。但更早以前那种率意而为的“轻阅读”写作,我承认,现在是没有特别兴趣去写了,那好像是年轻时候才会去写的东西。
  傅小平:有人称你是小资教母,我以为当然是夸张了。不过,在你以前的字里行间,的确能读出小资情调的。有了《乱来》,或许可以撕去这个标签。不管怎样,这本书里,的确多了人文关怀,而且是关注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一般来讲,说到弱势群体,不端着点姿态,总感觉有些不搭调的。但在你这里,依然能以轻松的口吻道出,于是有人惊呼这种写法实在高明,于是也就有了梁文道的“千年一叹”:关注弱势群体,又不放弃自己饭桌上酒酣耳热之后的那种开玩笑的态度,这两者之间是怎么协调的呢?他的疑问,也正是我想从你这里得到解答的。

  毛尖:啊,握手,谢谢你帮我撕去“小资教母”这样的称呼,我真是无论如何配不上这样的称呼,不管小资的意思是好的,还是坏的,我都不配。可是,话说回来,“人文关怀”和“小资”倒也不矛盾,追根溯源的话,“小资”是很有人文情怀的,可惜在当下的语境里,小资和“资生堂”“哈根达斯”还有贵宾犬搞一起,同时还连累了一批作家,包括昆德拉和村上春树。我承认,我也很小资过,现在也会被小资情调迷住,但“教母”,哪里配。当然,这些年,我关注“弱势群体”(其实我不喜欢用弱势群体这个称呼),也是真实的。这和我的学术环境有关,也和我的个人生活有关。我的导师是王晓明,这些年,他在上海做文化研究,我们被他带动着关注以前不太关注的方方面面,其中就包括对网络对游戏对教育对底层等等的关注。另外一方面呢,因为我自己有了孩子,对世界就多了责任和要求,因此也就更为贴身地感到,希望这个世界更美好些,美好到我孩子的孩子,孩子的孩子,都能幸福生活的地步。我想,多少也和这个有关吧,我自己觉得,现在的我,和“乱来”时候的自己,还是有些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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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小平:早先读你的随笔就想,毛尖总有一回要细数上海这个码头的那些事儿。果然在《乱来》中读到了。宝爷、沈爷、孙甘露、陈子善、陆灏……这帮上海文化圈里的风流人物,在你的书里一个个粉墨登场。按说,这年头,文人们尤其在纸面上是说不得不好,开不得玩笑的,要不就闹不出“范曾事件”等笔墨官司来,要不也就见不到那么多廉价的吹捧。你的文章调侃自如,却能在圈里圈外“大行其道”,不能不让同行们羡慕。不过细想,这大概首先得归功于你对文章尺寸的把握。你的笔调有点尖酸刻薄,但说到底又是很讨喜的。我不确定这是因为你笔下留了情,还是因为你对人性的观感大体如此。

  毛尖:呵呵,那是因为,我说的还多是些风流事,虽然子善老师作为“张爱玲最后一个男朋友”,是枉担了虚名。男人要怕这点风流,还能在上海滩混?所以,我就是再刻薄,他们也不会真生气。再说了,原来也不过是调戏逗趣,怎么也不是真尖酸,他们是有情出演,我是有情漫画,宝爷有一句概括很恰当,他说他自己是唯一活着的虚构人物。当然了,也遭到过宝爷沈爷的报复,把我写得更悲催,更不留情,我也只是哈哈笑过。对人生,我们这圈朋友,虽然立场有不同,有很不同,但是,我们都还认同一个原理吧,那就是,笑比哭好。

  傅小平:我总感觉,你能这么鞭辟入里地数说这些文坛轶事,多少沾了你是女性的光。因为,在我国的文化传统里,向来强调“好男不跟女斗”,无伤大雅的玩笑,在异性之间是开得起的;二来,就像你在《上海流水》中写到孙甘露时所调侃的,要书出来,整整两百页找不到自己的名字,以后还能在上海滩混?如此看来,只要不关乎尊严,被朋友写进书里,甚至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情;再一个简单的标准,你的文章写到人物时,清一色都是男性朋友,难觅女性的踪影。这是出于异性相吸,或者有关某种女性意识?换言之,当你写人时,是否有什么特定的癖好或倾向?照你的笔力,即使是无趣的人和事,你也照样能写得逸趣横生。

  毛尖:你说得没错,我只写男性,闺蜜不写。闺蜜,太知己知彼,下手就拘束,因为我在此类文章上的写作伦理是,真事不写。
   
    傅小平:你笔下的这个圈子,从纵向上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民国时代的文化圈。当我们感慨,现在的上海没有了文化范儿,我们总会遥想当年,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那个上海,文化曾经历了怎样的辉煌。如果以中外来做个横向比较,则会让人想到老牌英国的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不过相比没有你文字呈现出来的干净,也没这么活色生香。以这样一坐标来衡量你置身其中的这个圈子,你做何评价?

  毛尖:无论是民国圈儿还是布鲁姆斯伯里,我觉得我们这圈人都不会去攀附或混同,我们更愿意以酒肉朋友相处,一是我们最经常的是在饭桌上相遇;二个呢,我们觉得酒肉朋友比较真实,不装B,加上还有沈爷这样的美食大亨,不好好利用也傻B。然后呢,因为是酒肉朋友,咱们也不吟风弄月,所以,我们没范儿,也不装高雅。当然,真要装高雅,除了我,咱这一圈人,个个有资本。子善老师不用说了,他和张爱玲的关系在他个人文化史上,根本不是大事;就说陆公子,他在文化界的号召力且不去说它,光是他提笔作画那姿势,就能唬住前朝太监。反正,真要往风雅颂上整,也不会怯场。但那没意思,我个人觉得更有意思的是,宝爷是做毛泽东研究出身,沈爷做的第一例“痴男怨女”心理咨询对象是,张玉凤。至于甘露老师,跨度更大,从童年到现在,他在很多种身份中藏身。民国范儿也好,英国范儿也好,对我们来说,都太短命,温度太低,我想我们都宁愿要热闹的草根范儿,当然,草根用不着范儿。

  傅小平:某种意义上说,你的文字对一些专栏、随笔的写作者,带来了影响的焦虑。尤其是看那些评论你的文章,似乎不挤出点好玩的意思来,就对不起你那份幽默似的——这么说,是因为有些文章往严肃里写,反而可能就写好了。而且,其实你也有做严肃之语的时候,比如,收入《这些年》集子中的《地下室里的张中行》和《踏了这些铁蒺藜向前进》。这两篇读了让我心有所感。我想,即使是在一切都可以被消解的今天,还有些人和事是让人心存敬畏的。可否说说,是否这种敬畏心,一定程度上是由年龄差距带来的?在你接触老一辈文化人的过程中,对比同时代的文人、学者,有什么不同的感受?

  毛尖:哦,我以为你会说,我现在已经蛮严肃了,听上去还是不够。你说得没错,在老先生面前,我不敢乱说话。这个,说得极端点,就是见佛祖吧。宝爷这样在学术会议上也能说荤话的人,在王元化先生面前,跟小学生一样。这个,一方面当然是年龄引起的敬畏,一方面主要还是体现在老一代学人身上的精神令人肃然。蔡翔老师有一篇悼念李子云老师的文章,题目叫《到死未消兰气息》,那篇文章特别令人难忘,那一代学人的气息,他们身上的激情,他们的品格和信仰,真正是“到死未消兰气息”。相比之下,我们这一代能给下一代留下什么呢,我自己觉得真是挺寒酸的。

  傅小平:我想到一个问题。一般来讲,好的随笔或杂文,该是亦庄亦谐的。当下,好玩、有趣被过度强调之后,文体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盛行比如杂糅的段子体、比如戏谑的痞子腔等,给人感觉有趣,但缺少庄重。其实,我们说到幽默,至少该包含了有趣和庄重的两个面向,另外从文如其人的角度看,这也体现出一个人的修养。以你对当下随笔写作的了解,你有怎样的观感?

  毛尖:我同意你的判断,亦庄亦谐就很好。不过,就我个人来说,我更喜欢张承志的文章,也许是自己做不到那种“重”吧,内心更景仰。至于体现个人修养的,我觉得阿城的随笔是到顶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阿老不懂的,世界形势问阿老,试管婴儿也问阿老,文学问阿老,电脑问阿老,所以,阿老写随笔,光是那种信手拈来的气度,就让你觉得,他说得是对是错根本无所谓。这个,真不是靠知识可以达成,因此,所谓修养,重要的还不在知识,在那股子气。而我看随笔,也就看气场,张承志的气场真是非常强大,当年发明“红卫兵”称呼的人,真不是一般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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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小平:我想,说文学与电影是你写作的重心,大体是确切的。你从写充满文学性笔调的电影随笔起步,电影则赋予了你的写作一种触目可及的画面感。在你的理解里,两者间处于一种怎样的关系?

  毛尖:我在华东师大上当代文学课,常常就会讲到电影,在我自己的世界里,电影和文学不分家。当然,因为是两种介质的表达,对它们的理解,肯定有方法论等等的不同。不过,最近十年来电影的表现,让我感觉作为一个影评人,已经没有一点专业自豪感了。我去电影院看《三枪》,就被朋友笑话。反正呢,在我心里,电影快死了。相比之下,文学会死得久一点。

  傅小平:在一篇随笔文章里,你提到了希区柯克的一个理论:最坏的小说常常可以拍出最好的电影。这句话放在国外的环境下是基本成立的,根据通俗小说改编的电影往往取得很大的成功,经典名著的改编即使获得好评,也会引来很大争议。但这个理论似乎并不适用于中国,至少为我们熟悉的第五代张艺谋、陈凯歌、冯小刚等口碑上佳的很多电影,都从优秀小说改编而来。近年,参加一些文学与影视的谈论会,也常常能听到这样的议论,当下拍不出好的电影,是因为没有好的剧本,没有好剧本,是因为没有可供改编的好小说。以此推论,好小说才是拍好电影的基础。怎么理解国内外导演在这个问题上的反差态度?

  毛尖:希区柯克的理论,也不是说最坏的小说,而是说,二三流小说能拍出好电影。这个理论,对中国电影来说,也大体成立。最近《失恋33天》那么火,它原来的文本就是豆瓣的一个热门贴。相比之下,王安忆的《长恨歌》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都是好小说了,但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就比例不对,感情不对。影像需要一个“物质基础”,小说读者可以靠想象补全,影视观众则要现货,所以,《红楼梦》被网络称为“红雷梦”,首先就因为演员姿色跟不上。所以,越是好的小说,那部分被想象补足的东西越难物质化,也就越难影视化。陈凯歌冯小刚改编成功的那些作品,也大都属于希区柯克说的二、三流小说,或者说,是优秀作家笔下的二三等作品。至于影视圈抱怨没有好剧本,那跟抱怨好小说还是有区别,这些年最热的那些影视剧,从《潜伏》到《蜗居》,有几个是茅盾文学奖改编的?剧本跟小说,那是两种写法。为什么作家看不起编剧(当然,这样很不应该,是作家自身腐朽的表达),也多少是因为作家觉得自己的写作才是写作。

  傅小平:相比其他艺术门类,文学与电影可谓“冤家路窄”。电影常表现出对文学的轻慢,屡屡见诸报端的编剧署名争执就是一个突出表现。文学当然对此很不买账,往往特别强调自己的首要地位。有人还把当下电影过度商业化、缺少人文关怀,也归结为文学性的缺失。

  毛尖:这种轻慢是彼此的,彼此不了解,彼此看不起。不过编剧署名争执却也不能完全在“文学和电影”的关系中来说,必须加入第三者,“商业利益”。八十年代,作家“下海”编剧,连笔名都不用,生怕被人看出来。现在不一样了,影视的巨大利润改变了文学和电影的尊严结构和道德结构,尤其要是被张艺谋看中,那作品简直成印钞机了。当然,张艺谋的神话马上也会破灭,但是,文学和电影在一个系统内的结构性换位,的确是商业化等等的一个后果。我不认为这种换位就完全不好,但是,这种换位绝对不是电影艺术的胜利。电影的商业化归结为文学性的缺失,我觉得这是推诿的说法,粗糙的说,它们互为因果,这是一个时代症候。

  傅小平:似乎也有两全其美的方法,就是作家自己来拍电影。这个设想看上去很美,国内也有朱文等少数几个作家在做这样的尝试,但总体上看并不成功,也没有产生大的影响。相比而言,作家从写小说转行做编剧,倒有少数成功的例子。从国外的经验看,你特别偏爱的特吕弗、戈达尔等法国新浪潮电影的代表人物,或许还包括罗伯•格里耶、玛格丽特•杜拉斯等自写自导的作家,在这方面有过成功的经验,但新浪潮之后,一切就风流云散了。

  毛尖:我不认为这是两全其美的做法,像朱文这样的例子很少。罗伯•格里耶的电影谁看得懂啊?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罗伯•格里耶来访问,学校安排放映他的片子,熬到放映结束,也没什么人了。他的电影是,每个画面都美,但都抽象到没人气。电影弄到没观众,我觉得还不如烂片。至于特吕弗和戈达尔,他们本来就不算作家转行,不过从评论走到实战。

  傅小平:从我个人的理解看,你对实验性电影是情有独钟的。我想,这并不是说,你对电影实验有着无条件的激赏,很可能还出于你对艺术探索的一种肯定。以此来衡量当下的电影创作,不但在中国,还是在全球,似乎都有一种倒退的趋势。我不确定,这是不是意味着电影已进入了衰退期?记得桑塔格在好多年前的一篇文章中,就提到电影已不再辉煌。她的一个判断标准是,现在的观众没有了近乎本能崇拜的电影迷恋。事实上,网络、电视等新媒介的风行,伴随我们成长的那种如痴如醉的观影经验,还有像你这样痴迷电影的观众都渐渐消失了。

  毛尖:实验电影,我十年前就不再迷恋它了,虽然常常还会看,或者得去看,但是,我对实验电影已经没有好感,主要实验电影的世界语义场已经失去,现在做的实验电影,都孤芳自赏到没有体温没有观众。就此而言,桑塔格说得一点不错,而且,今天我们甚至可以把话说得更极端:电影完了。走进电影院的观众,走出电影院的观众,还是从前的观众吗?一百年前五十年前的观众我们不提了,就我们看电影那会,去电影院也还是有仪式感的,那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妈的,现在电影院是什么,那是世界上最贵的地方。当然,在这个时代,说电影院贵,也就是个修辞,我的意思是,每次看完电影,那电影票就显得特贵,那种浪费时间和金钱的贵!

  傅小平:有时我想,当下电影界那么强调票房,是否也是电影业面临危机的征兆。因为从电影发展史看,早期电影没有商业片、类型片或艺术片的区别,甚至可以统统归为艺术电影。但作为没多少观影经验的观众,却能欣然接受此种实在不怎么刺激的影片。电影发展到现在,票房几乎成了唯一的标准。张艺谋们的转型,该是和这个大环境紧密相关的。实际的情形就像我们看到的那样,他们转型后的电影赢了票房却输了口碑——未必是大众的,而是影评家或资深影迷的口碑——你对此也是大加挞伐的。而且自此,中国电影仿佛陷入了一个越看越骂,越骂越看的怪圈。有人为此辩护说,张艺谋的大片,至少在某种意义上对抗了好莱坞的侵越。而且,当一个以电影艺术见长的导演偏离艺术电影的轨道,转向类型片的探索,被骂是必然,某种意义上可视为一种殉道。从另一方面看,在中国这样一种缺乏引导的人文环境下,如果不是一个很有号召力的导演来做这样的商业实验,前景未必乐观。当然,也有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张艺谋的大片导致了中国更多小电影集团和小电影导演的破产。言下之意,这样的大片只是带来了扭曲的、畸形的繁荣。对此,你这么看?对于形成一个健康的电影生态,有何建议?

  毛尖:把张艺谋打扮成殉道者,这是最荒唐的,好像我们观众尤其我们这些一天到晚骂骂咧咧的影评人都是傻B,似乎过个一百年,我们才会理解张艺谋。算了,大家都不要装B,大腕们真要有这么一颗洪亮的心,他们也用不着言必好莱坞,拿个金狮就人五人六了。真要说对抗,平心静气四周看一下,印度是怎么对抗好莱坞的?韩国是怎么对抗好莱坞的?再或者,我们自己的香港电影曾经是怎么对抗好莱坞的?妈的,咱们的大腕们用得着这样吗,跟好莱坞苟且完了,然后说,这是对抗好莱坞?玩潜伏?还是人肉炸弹?真是笑话。

  一个健康的电影生态,目前看来,只有让电影大腕都退休,然后请中国电视剧导演来做电影,就像《失恋33天》那样,重新起步,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

  傅小平:当我们批评商业电影的缺失,同时呼唤能给导演以足够的宽容时,问题的另一面在于,同样是商业电影或说是类型片,好莱坞的很多大片,在赢得了票房的同时,在艺术上也达到相当水准,且不失人文关怀。但在我国,很少有导演能够兼顾。尤其是当电影与主旋律沾上边,一准就拍不好。而且,这个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不仅是张艺谋等第五代导演,即使是到了第六代的贾樟柯等,在很多人看来,其商业化的尝试也并不成功。有人把个中原因归结为中国导演过于浓厚的大片情结,也有人认为是僵化的电影体制作祟。你是怎么理解的?

  毛尖:我跟你的看法稍有偏差。我觉得好莱坞大片基本也是烂片,即便是拿了奥斯卡奖的《拆弹部队》,他们那种对战争的思考,还是庸俗人道主义,导演凯瑟琳•毕格罗竟然还号称这是一部“与政治无关”的电影,还站在柯达影院的领奖台上,向世界各地的美国士兵致敬,不仅让奥斯卡蒙羞,也让电影丢脸。当然,她在世界各地的同道也很多,《南京!南京!》也是这么一部以庸俗人道主义为核心的电影。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商业化或不商业化,首先还是一个国家认同问题,民族认同问题。这么说,好像上纲上线,但在电影圈里,重新普及一下爱国主义教育,我看是挺有必要。《金陵十三钗》马上要出场,光看预告片,谁能看得出这是一部中国电影?还是,张艺谋,本来就没打算拍一部中国电影。但让中国观众悲伤的是,南京大屠杀,又要成布景了。

  傅小平:好在中国的导演拍不好电影,总是能给自己找到理由的,因为文化环境还不是很成熟之类。现在听到最多的议论是,港台导演转战内地,参与合作拍片,很多都没能获好评,达不到他们在本土拍片的水平。有人分析原因,大多也归结于电影审查没放开,电影分级制度迟迟没能出台等等。这样,更可为大陆导演拍不好电影找到台阶下了。那么,从外部环境看,除了审查这一块很难放开之外,为何分级制度实行起来那么难?另一方面,照你的理解,电影艺术迟滞不前,导演自身是不是应该承担一些责任?

  毛尖:到现在,已经不是分级制度或者提高电影艺术可以解决问题,我的看法在前面也表述了,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电影已经被玩死了。现在需要老老实实重新来,不玩声光化电,好好讲故事。七八十年代,电影向电视剧学习,现在,应该倒转过来,电影好好向电视剧学习,电影人意识不到这点,就该死。我用最近大热的《失恋33天》来解释。滕华涛是电视剧出身,拍过《蜗居》《王贵与安娜》等,他进电影圈,被腐朽的电影圈看不起,说是“又来了个搞电视剧的”,但是,890万的制作,创下三亿的票房,又眼馋死了电影圈,搞得还有著名导演在网上说怪话,觉得这样的电视电影能创票房简直是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我的观察是,《失恋33天》这样的电视剧题材和拍法能够完胜大银幕,说明电影已经腐朽到没有一丝抵抗力。我的预测是,一个电视进军电影的时代即将到来,这会是一个比较激动人心的影像新时代。

  傅小平:尽管能读到你这样很好的电影随笔,而且很是影响了一部分读者,提高了他们看片的品味。但总体看,大众的审美趣味或许并不高。我想,从长远看,大众欣赏水平的提升,还要有赖于影视教育的发展。现在的情形是,导演去迎合观众的口味;而如果大众审美层次足够高,那反过来会影响导演拍片向高端发展。由此看来,影视教育有其特殊的重要性。在我的印象中,我们的大中学校,一般没设置相关课程。我也听到有剧作家说到,有高校决定把影视从文学教育中分离出去实行独立教学,他是持反对意见的,理由是会造成文学在影视中的进一步缺失。你怎么看着个问题。在你看来,这方面,西方的经验有何可借鉴之处?

  毛尖:这个,我和你的看法也不太相同。我的感觉是,大众的审美趣味是可以很高的,而且,感谢盗版这些年的普及工作,我们普罗的影视阅读量不逊任何一个国家的老百姓。但常常,影视界把低劣产品视为大众口味,这是对老百姓的污名。当然,这并不是说,影视教育就可以不用做,这方面,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影视教育应该做大做强,当年,列宁就非常敏锐地看到电影的伟大用途。媒体时代,影视的用途还在发酵,所以,要争论的不是要不要独立教学,当代影视已经代替了七八十年代文学的功能,只是很多人不愿这么看而已。以前,看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看文学,现在,看影视就行了,所以,就影视来说,问题的核心已经不是文学和影视的分家,而是影视怎么收纳文学。这方面,我没觉得西方有什么特别可取的经验,倒是前苏联时代有一些经验可以借鉴,比如当年苏联以举国之力拍摄《战争与和平》,中间就有很多宝贵经验可以用来解释文学和影视的最佳关系。

  傅小平:很有意思的话题,能否展开谈谈?

  毛尖:这个也说来话长了,可以当个博士论文来写。就说面上吧,为筹拍这个俄罗斯经典,光筹备就化了十多年,演员总人数595193个!美术馆博物馆出借真品供拍摄,布景就搭了三百多,等等等等。当然,这部长达403分钟的电影有苏联当时意识形态的支持,1956年美国版的《战争与和平》,虽然有绝代佳人奥黛丽出演,但改编得太差了,邦达丘克的使命也就不仅是拍出托尔斯泰的名著,还要拍出俄罗斯的史诗电影,给美国一个耳光。但是,即便不谈美苏之争,这种对文学经典的态度,这种对电影本体的经典化求索,以及具体实现过程中的追求,都饱含了对“经典电影”可能性的探索。其实,前面我们谈到《红楼梦》改编,当年87版《红楼梦》,为什么能做得好,也是有很多经验,包括作曲王立平就在摄制组呆了四年,现在哪个作曲的肯泡四年在一个戏上?

  傅小平:现在整个文艺界普遍浮躁,这是一个时代性的问题。我曾读到你说,在这个时代,文学几乎是惟一可供选择的另一种意识形态。尤其是在经典文学中,能找到我们藉以对抗盲目全球化等恶魔的一种力量,我对此略略感到有点诧异,或许有对你的影评随笔印象太深的原因。这是不是说,尽管当下很多人都在唱衰文学,但在你心里,事实上,文学相比占有更重要的地位。你何以下这样的判断?
  毛尖:我同意文学在衰落,但是,对于我们这一代从文学中获取了世界观的人来说,文学就是故乡,而这个文学,当然主要是指经典文学作品了,是《红楼梦》是《战争与和平》了。他们作为原乡一样的存在,即使今天我们说文学死了,他们还活着。我这样说可能有些绕口,但文学,的确已经分化成好几个概念了。作为故乡的文学,会是我们这一代永远的意识形态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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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小平:在你的专栏文章里,我会不时感觉到两个毛尖的声音:一个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路披荆斩棘,欢乐成长中的毛尖;一个是在当下任职于高校,阅历见识,见光怪陆离之事而发犀利之语的毛尖。当你针砭当下时,记忆中那个欢乐的年代会自然浮现。事实上,回忆八十年代,对于从那个时期成长起来的人们,似乎已然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对你个人来说,八十年代也浓缩了弥足珍贵的成长经验。所以,从个人情感上来说非常自然。但以此来映照当下,从作为一个学者的角度,会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文章的客观性?

  毛尖:这个,我不觉得矛盾,也许是因为,我从来不认为有真正的客观性存在。相反,我倒是认为,那种自觉可以不带情感投入学术的人,很可怕。

  傅小平:说到记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没有证人的记忆》这篇文章,虽然写的只是你成长中的过往,但能让人了然个体记忆的重要性。因为,如果没有写下,所有记忆都会在没有证人的背景下模糊、消解。但个体的记忆是否能得到真实的还原,在《人头马的七十年代》中,你其实已经表示了质疑。显然,个体记忆难免会烙下时代或是集体的痕迹。这就好比,当我们自以为说出一种独创的见解时,很可能千百年前已经有人说过,甚至连表达的方式都是对别人的重复。所以,即使没有证人,也并不意味着我们有理由,耽于对可能已被篡改的个体记忆的沉溺,恰恰相反,重要的是层层剥离后的还原。那么,你怎样看待个体记忆——包括自我的书写,也包括口述实录等等——这个问题?

  毛尖:常常,看到那些贵族或文化贵族的口述实录,我会惊叹当事人惊人的记忆力。因为比如我自己,小时候的事情,只能记得那么一点点,更别提父母辈的事情了,当然,也是因为我们的经历没有特别惊心动魄的吧。所以,实事求是地说,我有些怀疑这些口述实录的真实,尤其是那些第二当事人、间接当事人的所谓实录,但是,如果把实录和自我书写看作一种文体,那也无可厚非。再说了,全世界读者都喜欢“秘辛”一类,当事人的表述,自然显得更真实更令人激动,这就像,电影用第一人称展开,常常会在第一时间抓住观众。

  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又觉得现在开始来做一些草根的口述实录非常重要,比如我,就很遗憾没有在我外婆活着的时候帮她记录些个人史,这个,不是帮他们代言,而是为了不让贵族的口述史“占领文化市场”,我们要像占领华尔街一样,做口述史的草根占领。

  傅小平:有意思的是,你也提到了“全面回忆”。同样写的是你的过往经验,给人感觉是有所指的。该怎么理解?

  毛尖:我自己把它视为一种健康的怀旧,当然,对当代校园生活的批判,也是题中之义。比如,现在的校园爱情,真是令人觉得,大学风流不再,从前校花嫁诗人,现在诗人成笑话。

  傅小平:当然,你从来没有因“怀旧”,失去对当下的关照。在你这里,对当下的洞见,更多是从生活日常的角度切入,更多体现为对隐喻的剖析。这让我想到捷克作家哈维尔举的那个著名的例子:水果摊贩在店门前张贴“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标语。哈维尔的这一日常的小小的发现,其实道出了一个大问题。相比而言,你的书写较少整体的关照,更偏向于传达局部、碎片化的经验。对此,有人批评你,写了太多的吃喝拉撒、鸡零狗碎,更多是一种形而下的考虑。

  毛尖:的确是形而下的,不过,我会坚守这种形而下和这种鸡零狗碎,不是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批评,而是因为,我的写作能力和关怀能力,让我觉得,我能做好这个形而下,已经很了(liao,用你的重音)不起了。

  傅小平:以我的理解,隐喻修辞很多时候与禁忌有关。因为禁忌,很多事物需要以隐喻的方式体现出来。所以,对隐喻的剖析,在禁忌的年代是带有解放的意味的。而在当下这个网络、微博流行的时代,隐喻基本与解放无关,同样成了被消费的对象。某种意义上,隐喻是内在于文学、影像的重要表现手法。所以,当你写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些禁忌,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一些荒诞的人和事,尽管在当下已然是笑谈,当我在阅读中仍能从中感到盛典狂欢一般的快乐。那么,以此来看,对文学、影视的前景,你有怎样的判断?

  毛尖:没有禁忌,肯定会出问题。不过,现在有新的禁忌,你不觉得吗?对文学和影视的前景,我在前面也谈到过一点,当然,这个问题要我回答,还是超出了我的能力。我的感觉是,文学和影视,都到了一个重新洗盘的时代,说来话长,简单的表述是,电视剧时代到了,文学和电影,都将让位给电视剧。

  傅小平:这让我联想到,有一次和艺术界的朋友谈到你,他突然冒出一个说法,就说你的随笔其实类似于杜尚的艺术实验,或是沃霍尔的波普艺术。细一想,感觉颇有些道理。因为,你在随笔中用到的材料,甚至要传达的内容是带有公共性的。对于写作者而言,要做的是怎么组合、拼贴,怎样赋予一种生动、能生成一种意义,却未必具有很大原创性的文体形式。这或许能说明,在如今这个时代,如何表达或许比表达什么更重要。这无关表达出来的是实质,还是泡沫,只要这种表达能抢人眼球,或带给人足够的视觉震撼。

  毛尖:这个说法倒是很新鲜,虽然我自己已经对波普不感兴趣,可我们受过波普影响那是一定的。不过,专栏十年写下来,如果只能抢抢眼球,我们也早被清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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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小平:作为一个作家,你的写作大半是和专栏联系在一起。有意思的是,现在有不少人在模仿你的风格写专栏。最初你是怎么开始写的专栏,是否和现在有人模仿你一样,你也有过模仿?专栏又在何种意义上影响了你的写作?

  毛尖:奥,还有人模仿我吗?太高的赞美了。谢谢你。最初写专栏,是因为当时编《万象》的陆灏先生约的,他和《信报》创办人林先生关系好,林先生邀请他,他邀请我,就动手了,当时也没什么要求,就说只要写和上海有关的就行,因为我们专栏的栏目名是“上海通信”。我不记得模仿过谁,或者说,当时还没有能力能模仿谁吧。再说了,在我的青春期文学教育中,模仿,是很不被鼓励的。

  专栏,对我的写作影响太大了。至今,我不再觉得小说、诗歌是一种体裁的分别,对我而言,所谓体裁,就是八百字、一千两百字、两千字、五千字,这都是专栏造成的,而且,我觉得这种按字数区分体裁的方法很实用,具有实践有效性。另外,专栏养成了我职业写作的习惯,但也让我的论文写作发生困难,我很不喜欢写论文,因为我乱说惯了。

  傅小平:看了一些仿佛你写的随笔后感慨,毛尖是不可模仿的。至少,你的独门武功无法模仿。你能把一些风马牛的题目搭在一起,却有本领让人听得出神。这其中是否有什么秘诀?

  毛尖:谢谢你表扬我。不过,与其说是秘诀,不如说是缺点吧。诚实地说,作为一个专栏作家,天天要写稿,你没有东拉西扯的本领,你还活得下来?所以,这是专栏这种文体决定的。而如果说,这是一种优点的话,那是因为,在我写专栏之初,《信报》给了我们完全自由的天地,这让我们可以风牛马相及,这种空间,在当时的大陆报纸里,可能不是全部可能。

  傅小平:总体来看,专栏写作多半好读,但缺的就是深度。就我的阅读感觉而言,读很多专栏文章,我读到了“是什么”,但读不到“为什么”。比如,你谈到了伊朗导演阿巴斯影像的“单调”、“静止”,而我特想知道的是,为什么他的电影会体现出这样的特点?为何这样的电影能获得西方世界青睐,难道仅仅是出于意识形态的考量?抑或是阿巴斯靠着异国情调在故弄玄虚?我想,如果能联系伊朗社会的背景,或从人的存在层面上来理解,大概能得出更有说服力的答案。

  毛尖:接受你的批评。不过专栏有字数规约,要讲到阿巴斯的电影由来,那得5000字这种文体来做。

  傅小平:有时我感觉,看你的专栏,仿佛在读一本“明星”宝典。就是说,在文章里,你谈了大量的电影、大量的书,你很有可能是因为看了他们的作品,才对人本身产生浓厚兴趣的,但你的文章表达的重心一定落在这一个人身上。要这么看,你的写作实践,其实已经推翻了钱钟书的说法,既然看到了鸡蛋,何必还要去看生蛋的鸡。在你这里,蛋是引子,由蛋出发,不仅要看到鸡、鸡的影子,还要看到鸡的影子的影子,所以,听你讲故事,是很能满足好奇心和窥视欲的。这样的表达,是首先满足了你自己的好奇心,还是一种写作策略使然?

  毛尖:你说得没错,首先是满足我自己的好奇心。作家,就应该是侦探,像马普尔小姐那样,对一切好奇,爱流言爱蜚语。我不认为一个没有平民性格的作家会是个好作家,尤其是作为专栏作家,更要有这种旺盛的“求知欲”,当然你要说,这是“八卦欲”也可以。这就是我理解的人间,我从不介意让别人觉得我有八卦倾向,虽然我个人不奉行以八卦为写作目的。

  傅小平:当然你在评说人,人也在评说你。我最感兴趣的是“新左派作家”的称谓。我们说到知识界,一般会说谁谁谁是新左派,哪个哪个是自由主义的。不管这样的区分是否合理,有何必要。反正有这样的划定,就顿时有了阵营感,就像看电影里正反两派胜负难料的较量、搏斗,能看得人血脉贲张、灵魂出窍。习惯了知识分子的这种两分法,当看到“新左派”和“作家”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就有了奇特的联想,这是不是有点类似于革命年代里“无产阶级作家”的说法,或者是有为底层老百姓代言的意味。不过,依我看,现在的作家基本上都是中产阶级作家。我不知道你自己是否认同这个称谓?

  毛尖:我不清楚你指的称谓是“中产阶级作家”还是“新左派作家”?

  傅小平:我指的“新左派作家”。

  毛尖:一定得有个派的话,我认同新左派,因为我认同新左派的社会判断和社会实践理念,我在学术圈里的朋友也多数是新左派。我不喜欢“中产阶级作家”这个称谓,这个概念有腐朽的安逸的气息,我愿意我自己的身份是有活力的,这种活力,包括在意识形态上的想象力,你觉得“中产阶级”这个概念如果和作家放在一起,在这个时代,还能有活力吗?

  傅小平:还有一个特定的修辞,在你朋友写你的文章里是经常出现的,就是“聪明如毛尖”。我想大体上有夸你是“人精”的意味。但在我的感觉里,“聪明”这个词有点危险、也有那么一点点邪门。往前一步是智慧;退后一步是精明世故,偏离一点就是旁门左道。你是怎么理解的?我之所以有此一问,还因为这是中国人,更是上海人特别喜欢用的词汇。

  毛尖:谢谢你提醒我,下次看到唐诺老师,要好好问问他,到底是啥意思!我同意你的理解,历史上,聪明的人,都有点问题。当然,我从来不觉得自己聪明,朋友中,真正聪明的是宝爷和沈爷,但他们都不是人精,也不世故,聪明,可以是一种品德,就是让朋友开心的品德。所以,我不喜欢把聪明作世故处理,我愿意聪明是一种道德和良心。

  傅小平:你的写作,一般被归为海派一类。言下之意,上海这座城市已经深深融入了你的写作,我想,这不仅仅体现为你写作中上海方言的呈现,还有其他,也无怪乎你要翻译李欧梵的《上海摩登》。而更全面一点,你的出生地宁波、和你曾经学习的香港,也对你的写作产生了影响。进而言之,不仅是你,大体在上海、香港等地生活过的学人,在写作中都会传达出相似的气味。

  毛尖:上海虽然常常被妖魔化,但骨子里却是硬朗是实在,我非常喜欢上海。香港呢,则是住了三年,到快走的时候才喜欢上,而且,越来越喜欢,甚至觉得,香港的商业气中,有一种健康明亮的东西。而我的家乡宁波,则形构了我的感觉起点,我会对小市民生活感兴趣,对城市有热情,都和出生有关。至于你说的在上海香港生活过的人,会有相似的气味,也许是因为,这些城市都强有力地向我们的写作馈赠了人物、情节和语言,尤其是上海话那种绵里藏针的调调,简直就是为写作准备的。不知道是不是王朔说的,不会北京话不能写小说,我自己觉得,写专栏的人,会上海话,很重要。

  傅小平:谈论你,不能不谈到你的生活。一方面,因为你在学院教学,却没有沾染学院气的。另一方面,还因为你对生活有超乎寻常的热情,也许“有吵架处必有毛尖”的说法不只是一个传说。其实说到生活,我想大抵也就两种态度,旁观或是目击(见证),有些人强调旁观,对他人同时也是对自我的旁观——一种“冷漠”而清醒的旁观。相比而言,你比较多地强调了作为目击者的在场感。当然,目击投入了激情却容易迷失,你是怎么理解的?满足一下读者的好奇心,说说文字之外的毛尖是怎样生活的吧。

  毛尖:你说得没错,我就是一个好事之徒,而且,我也从来不掩饰这一点。作为一个老师,我希望自己有好事之徒的热心,作为一个专栏作家,我希望自己有好事之徒的观察力。同时呢,作为一个好事之徒,我无心经营个人生活。这方面,莎士比亚是我们永远的榜样,他太热爱生活,根本无心装B。我的生活就是教学,写作和儿子。每天我自己去接儿子放学,等他睡着,我开始写作,所以,我妈觉得我们这一代女性很辛苦,家里事要做,自己事要做,还要做外头的事。她很同情我,觉得我的生活没有质量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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