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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诗言志”到“诗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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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0 00: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玄珠    来源:搜狐文化    

对于诗的本源,古来有两种有代表性的理论,其一是原于心,其二是原于道。在原于心这一体系中,则有“诗言志”、“诗咏情性”、“诗缘情”等几种说法。无论是志、还是情性,或是情,总起来都是属于“心”的,也就是说,文学本源于人心。

“诗言志”一语最早出于《尚书·尧典》,其文为:“帝日:‘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诗,是用来表达人的志向怀抱的,这就是中国最负盛名,影响最为深远的“诗言志”说。朱自清先生曾在《诗言志辨序》中称其为中国古代诗论“开山的纲领”。

“志”属主观方面的东西,先秦时代所说的“志”中,可能并无明确的“情”的因素,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志”中无“情”的成分。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即用“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来解释“诗言志,歌咏言”,感,就是感于物事,因有感,故能生情,也是因为有感,在情中立志,所以,以当今眼光再来看那开山的纲领,确实应有新的解释角度,志,应包括我们现在所说的思想感情在内,只是当时人对“情”的认识不足,所以当时人所说的“志”中,“情”的成份也就相当薄弱了。

“情”开始呈现出与“志”分裂,并在诗乐中以“情志结合”的形式体现的思想起于荀子,荀子在《乐论》中曾指出音乐可以“言志”,“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又认为“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不能无乐”,并指出音乐中包含着人的情感,并以情感来感化人:“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中平则民和而不乱,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这是“志”中有“情”的发端,其后,由《礼记·乐记》继续强调:“诗,言其志也:歌,永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乐象》)。

汉代毛苌传《诗经》,收集前人及时人对《诗经》的评价,其序文被称为《毛诗序》。“情志统一”,是《毛诗序》继承了先秦“诗言志”诗歌本质观并吸收了《乐记》对音乐本质的论述所提出来的一个诗论观点,它包括“志之所之”和“吟咏情性”两方面。也就是说《毛诗序》首次正式将“诗言志”的内涵扩大到了“情”。《毛诗序》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这段话揭示了诗的产生心理原因,指出诗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产物。从这里可以看出《毛诗序》是承认诗歌是抒情言志的,把情与志统一了起来,它一方面肯定:“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另一方面又强调诗歌是“吟咏情性”的。情与志是统一的。情,是感情,志,是志意怀抱。作为一种诗歌本质论,它发展了“诗言志”说,更准确全面的概括了诗歌的本质特征,情志统一的诗歌本质论也是符合中国古代诗歌的实际的,它说明诗歌可以表现人的理性精神(志),也可以表现人的情感态度。所以孔颖达注疏说:“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毛诗诗》强调诗歌“吟咏情性”,但在情志关系上,它更重在志。这基本上是继承先秦"诗言志"的观点,但它正确地阐明了诗抒情言志的特点,说明对文学本质的认识已较先秦时代进一步深化了。

从《尚书》提出“诗言志”,再到《乐论》、《乐记》直至《毛诗序》,可以感受到较为清晰的承继发扬的脉络。但《乐论》、《乐记》说的是音乐,而《毛诗序》已然是说诗的文字了,它明确指出了诗歌通过抒情来言志的特点。“情志说”对后来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后世对诗歌思想内容的评价也多集中在情和志上。

相对于“言志”说,“诗缘情”是从诗的特征上强调了诗的艺术本质。此语出于西晋陆机《文赋》。《文赋》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篇完整而系统的专门谈创作的理论作品。其中,在谈到不同文体的不同风格这一问题上,陆机认为,“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意为,诗歌因情而生,所以要求文词美丽,赋是铺写其事,所以要清楚明确。这是中国文论史上首次明确的提出,诗是主情的,主情为诗的特点。今人裴斐《诗缘情辨》解释说:“缘情,即源于情”,无论从诗的抒情功能来解释,还是从诗歌之来源看,都能解释得通。其实,早在屈原时代,与“诗言志”相比照的“抒情”之说就已产生。如《楚辞·惜颂》中说“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这是最早提及诗歌“发愤抒情”的艺术功能,是对传统的“诗言志”的一次突破。然而,处在“七雄纷争”的战国后期的楚国,处在“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中,“抒情”说难以“独尊”。汉代董仲舒提倡“独尊儒术,罢黜百家”,“抒情”之论更无立足之地。汉初文坛盛行拟骚,屈原作品稍露头角,就遭史学家班固的斥责,谓之“露才扬己”而“忿怼沉江”,“抒情”之说可谓昙花一现,即被汉儒扼杀在摇篮之中。

魏晋时期,随着人的意识的全面觉醒,随着对个性的极力张扬,“人的觉醒”带来了“文的自觉”,陆机终于大胆否定了汉儒关于诗歌观念中的理念化倾向,破天荒地提出“诗缘情”,并成为了文坛共识。这对历来以“言志”、“美刺”为规范的儒家正统文学观,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力,同时也反映了魏晋文学想要摆脱经学附庸地位的潮流。在《文赋》中,陆机不仅提出了这一具有开创意义的观点,而且还对诗应反映的“情”作了规范,既要求它必须是真情实感,他说“信情貌之不差,故每变而在颜”,也就是要求“情”是真情,外在的所有表现,都是真情外化的结果。

从“诗言志”到“诗缘情”,既是“诗言志”说发展演进的历史必然,又是人们的诗学观念不断发展成熟的必然趋势。从此,两说相互交通,成为了中国诗歌批评的两大支柱,支撑着中国古代的诗歌艺术大厦。
 楼主| 发表于 2007-9-20 00: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诗言志再辨——以郭店楚简资料为中心

作者:饶宗颐  来源:http://www.jianbo.org/Zzwk/2003/WUHANHUI/Raozongyi2.htm

  “诗言志”语,初见于今文《尚书·尧典》,为中国学术史、文学史上一大课题,多年来已 有学人仔细讨论过。郭店楚简里面,提供一些“诗”和“志”有关的崭新的文学语言,使我 们对这一问题可以重新考虑。

《语丛一》说:

    《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

《诗》所以会古含(今)之?(志)也者。

《春秋》所以会古今之事也。

“?”字从心从寺,此处应是“志”字的繁写。从心从寺与从?相同,读为“恃”或直释 为“诗”,都不甚妥当。《诗》(经)是一部会集古今人之“志”的诗篇。《春秋》是一部会 集 古今之事的著作。“志”与“事”对言,这和所谓记事、记言同例,《诗》是另一类记“志 ”的书,以表示之:

    书——记“言”

诗——记“志”

春秋——记“事”

言、事、志三者,古代似是分开的,古人对“志”非常重视。

《语丛一》又说:

(察)天道以?(化)民?(气)。

    凡又(有)血?(气)者,皆又喜,又有怒,……

其?(体)又容又?又圣(声)又臭(嗅)又未(味)又?又志。……

容?(色),目?(司)也。圣,耳?也。臭,鼻?也。未(味)口?也。?(气),容?也。志 ,心?。

  

能观察天道,便可变化民“气”,有点像后来所谓变化气质。楚人习惯“气”字写作?,见 于楚帛书皆相同。气与志骈列,气与志凡是血气之伦之所同有,与五蕴众觉的眼、耳、口、 鼻并生。气为容所司,而志为心所司。故凡民皆有气有志。志与气的相互关系于兹可见其重 要性。孟子因之有“志,气之帅也”的说法。古人极重视“志”。“志”为“心”所主宰, 故云“志,心?”。“志”可说是一种“中心思维”,思想上具有核心作用。《尚书·般庚 》三篇有两处言及“志”云:

    若射之有志。(上篇)

各设中于乃心。(中篇)

“中”是旗帜,设旗帜于心,作行为之指导。旗帜渊源甚古。《世本》云:“黄帝作旃。” 殷卜辞屡见“立中亡风”之占,“立中”可读为“位中”。“设中于心”便是“志”。立志 是儒家思想起点的要义,故曰“志于道”,语见《论语》,郭店简亦见之(3∶1)。简又云:

    ?由敬作。(21∶1)

敬生于?(俨)。

仁生于人,义生于道,或生于内,或生于外。(11∶1)

孟子因之有集义养气之论。“?”字可读为“持”。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持志必小 心翼翼,故云“持由敬作”。持即持志之持。举动词作为名词。于心中立旗帜以指挥行动。 “象物而动”一语,为能用兵的象征。(《左传》记?敖为宰事)。物是杂色旗。刘熙《释名 》:“将帅之所建也。”志所以为气之帅,正如“旗”、“物”之为兵之帅,军队之立旗, 与心之设“中”,道理没有二致的。

    ?——容之所司

志——心之所司

孟子(《公孙丑章》)所以“志至焉,气次焉”,又曰“持其志,无暴其气”。“配义与道, 无是馁也”。楚简云“其体有容有色有声有嗅有味有气有志”,证以孟子说“气,体之充也 ”,可作这段话的注解。持志必主敬,“敬生于?”,?即严,读为俨。《曲礼》云“俨若 思”,是其义。

“志”在心理上地位的重要性有如上述。《诗》之为书,为篇章的总集,正荟萃着古今人的 “志”之所托。“诗以道志”即所以见古今之志。通过这些诗,可以使民变化气质。儒家对 诗的功用,从断章零简的语言,略可捉摸到古人立言的大体。

楚简中所见的“诗”字有许多不同写法,郭店简《缁衣》篇引“诗云”,均作“寺秊”,或 “大?(雅)?”、“少(小)??”,直以“寺”字代“诗”。上海博物馆的楚简《缁衣》引 诗则作“员”;其《孔子闲居》篇作“曰”。“寺”字改从口,不从。又一从阝从寺声亦作 “?。”诸异文表列如下:

    ——?——    ?  (钟铭)借?(诗)为持 。

——诗?  《诗大序》“在心为志”。从寺与从?同音同义。

(寺)

?——与?同。?  借作持。

金文熊章钟“永?用?”,曾侯乙乐器铭“??用冬”即“作持用终”。《诗纬·含神雾》 :“诗者,持也。”诗与持同训,互相借用。楚简《唐虞之道》末引《吴?》曰“大明不出 ,完(万)勿(物)?(皆)?(揞)。圣者不在上,天下必坏”。吴?即虞诗,唐虞之虞。有股肱 之歌见于《益稷》。此数句为佚诗,向所未知,殊为珍贵。《方言》:“揞,藏也。荆楚曰 揞。”大明指日月,有天地闭、万物潜藏之意。赓歌云“股肱惰哉,万事堕哉”。万物与万 事遣词略同。

楚简《性自命出》篇云:

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喜 、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凡心有志也,无与不[可]… …

《左传》昭二十五年传,(郑)吉对赵简子引他的父亲子产的话说:“民有好、恶、喜、怒、 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生于好,怒生 于恶。……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他以六气配六志,喜怒哀乐诸气, 在本章有很详细的讨论,似乎与子产之说有密切关系,很可以注意。六志,后代称为六情( 见朱自清书引孔氏《正义》),朱认为“这种志,这种怀抱是与礼分不开的。”如从楚简本 篇看来,应是论性与情的事,“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六情原出于性,心无定志,故六情 之哀乐多有过失,不能协于天地之性。所以心如何去定志,是一要紧的事,不单单与礼有关 涉而已。

本篇言诗、书、礼乐皆源于人:

    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礼乐有为举之也。……

这段话可以令人作深长思。从人本主义的立场来说,诗书礼乐的产生,始于人性。子产的意 思,可能亦是主张“定志”的事情。

中心必须有定志,所以春秋以来,许多重要人物都有教诗明志之说,如申叔时之辈(《国语 ·楚语》);孔子亦命诸弟子“各言尔志”(《论语·公冶长》)。关于献诗陈志、赋诗言志 的事,朱书已讨论过,不用多赘。孔子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这是随便摘取《鲁颂·?之什》第四章中一句,其实尚有思无疆、思无期、思无?三 句。今见于郭店简中有“思无疆,思无期,思无怠,思无不由义者”语,其章号作墨钉,似 有意给以标志。这些“思无疆”等语,显然摘自《鲁颂》,可以寻味。《论语》原本是否只 单用“思无邪”一句,亦 很难说。但可见断章取义以说诗,从楚简引诗句的情形看来,孔 门和儒家无不如此!

“定志”要持敬。在较早的文献像《尚书·皋陶谟》引禹曰:

    安汝止,惟几惟康。其弼直,惟动丕应。?志以昭受上帝,天其申命用休。

?训待。这句《史记》译作“清意以昭待上帝令”。他认为行动可以得到好的反应,要清明 志意以等待上帝的耿命。古代人人心中有一个上帝,《诗经》里面“上帝”共十九见,“上 帝临汝”二见,“上帝不临”一见,可以为证。“惟几惟康”是思危才能致安,这是政治上 “?志”的教训。“?志”不能不先从“定志”做起。志与气可以结成复合词曰“志气”。 所谓“清明在躬,志气如神”,史公言“清意”,便是这样的境界。

诗以言志,赋亦同样要显志(冯衍有《显志赋》)。《昭明文选》特立“志”一类。班固作《 幽通赋》,“以致命遂志”,其言曰:“盖惴惴之临深兮,乃二雅之所祗。”“神先心以定 命兮,命随行以消息。”曹大家注:“祗,敬也。”“言人之行各随其命。命者,神先定之 。”楚简《性自命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始者近情,终者近义。”临深履薄的 警惕,赋家对于心中定志,亦??于怀呢!

根据《尚书》记载,“志”之观念,由来已久。其实占卜亦要言“志”。我在《贞的哲学》 ①一文中,已作具体的研究。占卜有繇词,亦是诗的性质。殷代《归藏 》的繇辞,已在湖北王家台的秦简发现。繇亦是诗的一种,是占卜的副产品。古代枚卜,要 先“蔽志”,再“昆命于元龟”。其志先定,然後通过占卜的手续,询谋佥同,天人共同认 可(见《大禹谟》)。“蔽”训决断。事先作好决定,然后问卜,打定主意,亦是“定志”的 事。

《左传》有几个故事,足以验证“志”与卜筮的关系。哀十八年传:

    子国之卜也,观瞻曰:如志。故命之。及巴师至,收卜帅。王曰: “宁如志,何卜焉?”使帅师而行。……君子曰:惠王知志。《夏书》曰:“官占,唯能蔽 志。”其是之谓乎。志曰:“圣人不烦卜筮。”惠王有焉。

此志称赞惠王能够“知志”。所引夏书,即上述《大禹谟》两句,足见其语非出虚构。

又襄二十七年传:

    赵孟七子赋诗。伯有赋《鹑之贲贲》,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 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

同传:

    子木论晋楚无信,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令尹将死矣,不 及三年,求逞志而弃信,志将逞乎?志以发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参以定之。何以及之?

畅论信以立志、志以发言、信—志—言三者的连环关系,志必以信为基,民无信不立,没有 信,则志将无所依存。志须依信以立言,信即贞(正)也。

又昭十二年传:

    南蒯筮,遇坤之比,为黄裳元吉,大吉之象。惠伯告以忠信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 ,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

必和顺而行贞正之事,始能取信于人,而得到大吉。上述诸项,可为旧作《贞的哲学》补充 说明,皆与志有关,故附带及之,以见《易》之有繇,与《诗》同一本源,都与“志”有一 定的关系。

  

  

附  表

定志诗言志道志

  

易(卜)  蔽(断)志  知志

书    ? 志   清 志

  

信立以志

  

  

  

诗字异文表

寺     (省言)      ?(志)  在心为志,从之与从寺同

    从口之,口与言同意

诗     从言

?     从口与从言同意,借为‘持’

?     改从阝

?     从阝、从土同意,借作‘持’

  
注  释:

  ①文见《华学》第3期,北京清华大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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