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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功能角度谈称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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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8 23: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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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语言学家Dell Hymes曾提议选取“一个特定的或普遍的功能,调查研究在该社会语言习惯的范围内根据这些功能组织起来的各种各样的表达手段………(而不是)依照已经确立的结
构去寻求相应的功能。”[1]这种异于传统语言学的研究方法看似逆其流而动,实际上它能
更客观、更贴切地反映语言事实,马尔丁内早就说过:“意识到语言功能超越一切的重要性,通常会更加尊重事实。”[2]他提出要从言语中通过功能分析归纳出语言系统,语言事实要经过功能筛选来确定,而不能由事先画好的语言的框框来确定,那样就会因为方法上的苛求而牺牲了研究对象的完整性。?
    根据这一指导原则,我们要研究称谓的功能,必须把它放入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去考察。称谓受到各种行为规则的制约,当然最根本的它是为了一定的行为意图的实现,就在这特定的行
为意图的实现过程中,该称谓语的特征被显示出来了。所以我们选择言语行为作为建立解释框架的依据,选择功能作为解释的标准,这样,在对称谓语进行分类的同时,也对其形成给予了
合理的解释。正如Lyons说过的,“每个语言系统的结构是由其必须完成的特定功能决定的。”?
    表述是言语行为的最基本的功能,言语主体通过对外部世界述说些什么来实现自己的意图。述说的内容通常包括被述对象及其动作的性质状态等等,这就必须要有指称与述谓。我们这里的指称(referring)用的是其狭义概念,它来自斯特劳森的“指称”概念[3],即指称是
语词的使用特征:它是说话者使用语词谈论某个特定个体所完成的一种言语行为。这样我们就把指称完全放到了言语行为中来理解,设想一次言语事件的全过程,考虑制约其言语目的得以实现的各种因素,从而发掘出用来指称的语词形式的特点。?
    “述说的必要前提是把被述对象从浑然一体的世界中分离出来以表明它为述说所涉及。”
这一目的是通过指称来实现的,例如当一棵树以绿化植物的形式出现在路边并为人们所感知时,并没有被指称。而当它出现在“路边有一棵树”这个句子中时,实际存在的树通过“树”这个词而被指称。指称使被述对象获得语词形式(如“树”),从而具有了进入表述的资格,这
个用来指称的语词形式即为指称语,主要由名词性词语来承担。指称语的种类繁多,就指称对象而言,有指人、指物的,也有指某一事件的,对人的指称语由于涉及到行为者与被述者之间
复杂而敏感的人际关系,可以单独划作一类,称作称谓语,即指人的指称语。表述的另一前提述谓的作用在于指出被指称对象具有什么特征或处于某种关系之中,主要由动词、形容词和副词承担。?
    一般认为完整的言语行为A由以下几种要素构成:?
    (a)作为言语主体和次主体的说者S听者H?
    (b)以不同方式实现的行为过程P?
    (c)行为发生的时空环境C?
    (d)作为行为结果的语句U?
    我们要研究的是在作为行为结果的语句U中,作为言语主体的说者S是如何指称次主体听者H的,以及某些情况下S如何指称自身的。依据S与H在言语行为中的存在方式,可进一步区分出面称语与背称语。实示与被述是他们在言语行为中的两种显示方法。实示是指以自身实体的被感知来表明自身的存在。这种自我显示具有此时此地的限制特征。S和H因为是行为的直接参与者,他们是在现场的,而且行为发生的“此时”他们就在“此地”,一个在说,一个在听。?
    例如,甲对乙说一句话。作为s的甲由于正在说这句话必然在现场,而乙由于正在听这句语也同时在现场。甲和乙首先都以自身实体的存在而默默显示着自己,同时被感知着,因而甲
和乙都是实示的。与此同时,说者S和听者H又可以以被述的方式显示在言语行为中。被述是指被言语主体通过语句所表述,通常以被指称(也可通过被指代)和被述谓的方式实现。例如,甲对乙说:“你会打网球吗?”句中的“你”就是乙,作为听话者的乙是通过指代的方式被述的。?
    只有在现场出现的行为主体和次主体才可能既是实示又是被述的,又由于本次行为的主体/次主体又同时为本次言语行为所指称,我们把这种行为的直接参与者即说者S、听者H被自己所言/所听的话语被述的功能称之为现场描述功能。具有现场描述功能的称谓语称之为面语。不具有这种功能,即被述者不是行为的直接参与者,不一定在行为现场的称谓语,我们称之为背称语。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就是说者S、听者H在作为行为结果的语句U中未被指称,即通常所说的零称呼现象。这种情况下或以身势语,如注视、点头、微笑或以语气词“嗨”“喂”等表明本次话语指向,这样就会引起对方注意使其明确自己即为听话者,保证一次言语交际的顺利展开。但要明确指出的是,由于这些都不是对言语次主体的指称,因而听者H只是在听,却没有获得语词形式进入表述,所以,这种手段是不属于称谓系统的。?
   至此,我们已经依据有无现场描述功能把称谓语分成了两类:面称语和背称语。后者也有人称作叙称。面称语是具有现场描述功能的、既实示又被述的称谓语。具体说来,它必须满足
以下要求:?
    一、面称语的指称对象正是说者S与听者H;?
    二、面称语的指称对象即说者S、听者H必须是在现场的。?
    例如,最常见的人称代词“你、我、他”中,“我”和“你”首先一定在行为现场,它们是伴随着开口说话和侧耳倾听而产生的,其次,“我”和“你”的指称对象正是说者S和听者H。而“他”的指称对象可以在现场,也可以不在现场,这就不能保证既实示又被述,因而不能算作面称语。?
    在实际的言语交际中,面称语的形式是很丰富的,姓名类、官职类、亲属类等等,大多都
有确定的意义,且字面变化花样繁多,因而表达的意义更细致、更传神。?
    上引一个完整的言语行为由四种要素构成,说者S和听者H是人的要素,但一个言语行为是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他们进入该次言语行为的时间往往是不一致的,很多情况下是S先发话,再以指称方式将H引入到言语行为中来,使之承担听话者的角色。当然,S一开始谈话就有
H在听的情况也不少,这个时候再用指称方式,则是为了维持说话渠道的畅通,加强角色针对性,维持对方的注意力。?
    这两种功能都是为了引起言语次主体的注意,为言语行为的即将展开作铺垫,邀约对方参与言语行为,或在言语行为中维持、强化对方注意力,其焦点都放在对方即言语次主体身上,可合并成一个导入—维持功能。面称语中具有导入—维持功能的称之为称呼语或对称语,它们
在话语中往往以插入语的形式出现,在言谈上有人把它看作独立成分,黎锦熙先生称之为“呼位”,但还有一些称呼语也可以作主语、宾语,如“同志们辛苦了!”“灭了你!”面称语中不
具有导入—维持功能的叫自称语,自称语是主动发话的人,从S发话那一刻起便开始营造一个言语行为,因此S本身就在言语行为中,无所谓导入与维持。?
    现代汉语语汇中凡为完成表述功能而具有指称作用的皆为指称语;指称语中指人的那一部分为称谓语;称谓语中具有现场描述功能的为面称语,不具备的为背称语(也叫叙称语);面称
语中具有导入—维持功能的为称呼语(也叫对称语),不具备的为自称语。可用图一的形式表示出来:



图一:现代汉语称谓系统?
(图中:“+/-”表示具有/不具有该项功能)?
    从图一可以明显地看出称呼语的概念来,即称呼语是具有现场描述功能和导入—维持功能的称谓语,简单点儿说,就是人们在言语交际中当面称呼对方的称谓语,它适合于“——,咱
们该出发了。”??
注释:?
[1]DellHymes的话转引自S.M.Ervin-Tripp.称呼的社会语言学规则.王菊泉译国外语言学.1984,(4)?
[2]A.Martinet,A Functional View Language,P3,1962.转引自冯志伟.现代语言学流派[M].131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
[3]转引自关于名称的指称功能问题.哲学研究[J].1995,(2)?
[4]刘大为.言语行为与言说动词句.汉语学习[J].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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