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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汉语拼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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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4 15: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拼音方向”和“民族形式”的主张
      建国初,当汉字改革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展开时,语文界又发生了一场关于汉字拉丁化改革的论争。1950年7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由李立三翻译的斯大林新著《论马克思主义在语言学中的问题》;1950年9月14日,《人民日报》又发表了由曹葆华、毛岸青翻译的斯大林《给同志们的回答》(即关于语言学问题的三封信)。斯大林和毛泽东在这一时期关于语言文字问题的著述,反映了当时两个社会主义大国共产党的领袖人物对本国语文政策的密切关注,这在中苏两国和社会主义阵营其他国家的知识界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当时,国内语文界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汉字改革的人士,都力图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去理解和运用领袖人物的言论。1950年9月3日、4日《大公报》连载了张锐光的《斯大林论语言学对于中国语文问题的启示》。这是斯大林关于语言学问题的意见发表后,国内不赞成汉字拉丁化的一篇重要文章。9月14日,周有光即在《大公文》上发表了《斯大林语言论与拉丁化运动》一文,针对张锐光的观点进行了反驳。12月2日,《光明日报》副刊《新语文》第2期又发表《真该这样检讨的吗?》一文,继续对张锐光反对汉字拉丁化改革的观点进行反驳。1951年8月1日,《人民教育》第4卷第2期发表曹伯韩的《新语文运动中的一些思想》,对有关文字改革的6个问题发表了意见,反驳了有人教条地引用毛泽东“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要尊重自己的历史”的指示来反对文字改革。认为所谓的文字民族形式并不在于文字的笔画或字母,而在于文字所表达的语言。
      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毛泽东对拼音文字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马叙伦于1952年2月5日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传达了毛泽东的意见: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形式应该是民族的,字母和方案要根据现有汉字来制定。毛泽东提出的文字必须改革,要向拼音方向发展的看法与当时语文界一些重要人士的观点是一致的,与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也是一脉相承的。但是,毛泽东关于应根据汉字来制定具有民族形式的字母和方案的意见,却在语文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吴玉章在马叙伦传达了毛泽东的意见后,进行了自我批评,他检讨了自己以往没有估计到民族特点和习惯,认为汉字可以立即用拼音文字代替,没有认真研究怎样才能配合现实、适应历史的错误认识。根据毛泽东的意见,1952年3月17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拼音方案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就中国拼音文字字母的制定问题进行讨论。与会者大致有3种主张:其一,黎锦熙主张就注音字母略加修改;其二,丁西林、陈家康等主张新创一种字母;其三,吴玉章、韦悫、林汉达等赞成打破界限,不限于注音字母,可采用现行汉字和一部分外文字母。会议还就如何理解毛泽东提出的“民族形式”进行了讨论,大部分与会者认为,民族形式主要指文字如何确切地表现本民族的语言,新方案应以汉语为基础,并照顾少数民族的语言。关于字母形式,多数人认为应做到力求美观,容易辨认,便于从左至右书写,不受汉字束缚。上述讨论意见与毛泽东的看法显然不尽相同,但毛泽东并没有在科学问题上采取武断的态度,关于拼音字母“民族形式”的问题在语文界继续讨论着。
1952年8月26日,马叙伦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第2次全体委员会议上又传达了毛泽东的意见。他说:“毛主席肯定文字要拼音化,要力求美观,毛主席倾向双拼,但不是最后指示;……拼音文字必须横写。”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拼音方案组拟出了中国拼音文字的字母草稿,并送毛泽东审阅,毛泽东阅后认为,1952年草拟的拼音字母,在拼音方法上虽然简单了,但笔画还是太繁,有些比注音字母更难写。拼音文字不必搞成复杂的方块形式,那样体势不便于书写,尤其不便于连写。汉字就因为笔画的方向乱,所以产生了草书,草书就是打破方块体势的。拼音文字无论如何要简单,要利用原有汉字的简单笔画和草体,笔势基本上要尽量向着一个方向,不要复杂,方案必须真正做到简单容易,才能推行。毛泽东的上述意见相当具体,非常中肯,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毛泽东对拼音方案选择的认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究竟什么是汉语拼音的“民族形式”,他当时尚无确定的意见,而只有大体的设想。语文界对此的认识也未取得一致意见。在1953年4月17日召开的拼音方案组第7次会议上,委员们对于民族形式的问题仍有两种认识:一种认为凡是用一套字母能把汉语的特点拼写出来的,就是民族形式;一种认为应该根据汉字的笔画,字母形式要接近汉字。为了进一步展开讨论,《中国语文》杂志从1953年5月号起,开设“拼音文字和汉字的比较”专栏,展开了学术争鸣。
      二、从倾向注音字母到肯定拉丁字母的转变
      1953年1月1日,黎锦熙致信毛泽东,他在信中阐述了自己对拼音化问题的观点。黎锦熙认为,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首先应该着手的工作是推广注音字母,把注音字母当作拼音文字字母“民族形式”的第一式。7月29日,毛泽东给黎锦熙回信,信中说:“我同意您的推广注音字母的意见。具体解决,请向文字研究会商洽”。黎锦熙和毛泽东倾向使用的注音字母是1918年公布的第1套法定的汉语字母,它是汉字式的,是古汉字的楷书化。其读音按照双声叠韵的原理作必要的变通,形体与现代通用汉字有区别、不相混,从民族形式的要求,确有其合适的一面,但是,注音字母公布仅10年,1928年又公布了“国语罗马字”,这第2套法定的汉语字母放弃了民族形式,采用国际通用形式。后来又产生了拉丁化新文字运动。现在要重新启用注音字母,绝非轻而易举之事。毛泽东的意见是谨慎的,他说的只是自己的观点,并无强加于人之意,因此,他建议黎锦熙“向文字研究会商洽”。
      这一时期,学术界的论争相当热烈。截至1954年8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拼音方案组收到各地各界人士寄来的汉语拼音方案已超过270种。10月,拼音方案工作组又编成《本会委员草拟拼音字母对照表》。其中有吴玉章的10种,韦悫的4种,丁西林的2种,林汉达的5种,秘书处、陆志韦的2种,黎锦熙拟注音字母草体1种。经过反复比较、研究,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拼音方案委员会于1955年6月14日召开第7次会议,专门讨论字母形式问题。会议决定采用现成的国际通用字母,必要时作个别调整。
      毛泽东没有因为拼音方案委员会采用国际通用字母的决定与他最初采用“民族形式”字母的意见不一致而干预这项工作,他十分尊重和相信语文界的研究成果,并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1956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吴玉章在会上作了关于文字改革的发言。然后,毛泽东讲话,他指出:“会上吴玉章同志讲到提倡文字改革,我很赞成。在将来采用拉丁字母,你们赞成不赞成呀?我看,在广大群众里头,问题不大。在知识分子里头,有些问题。中国怎么能用外国字母呢?但是,看起来还是以采取这种外国字母比较好。吴玉章同志在这方面说得很有理由,因为这种字母很少,只有20几个,向一面写,简单明了。我们汉字这方面实在比不上,比不上就比不上,不要以为汉字那么好。有几位教授跟我说,汉字是世界万国最好的一种文字,改革不得。假使拉丁字母是中国人发明的,大概就没有问题了。问题就出在外国人发明,中国人学习。但是,外国人发明,中国人学习的事情是早已有之的。例如,阿拉伯数字,我们不是久已通用了吗?拉丁字母出在罗马那个地方,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我们用一下,是否就大有卖国嫌疑呢?我看不见得。凡是外国的好东西,对我们有用的东西,我们就是要学,就是要统统拿过来,并且加以消化,变成自己的东西。我们中国历史上汉朝就是这么做的,唐朝也是这么做的。汉朝和唐朝,都是我国历史上很有名、很强盛的朝代。他们不怕吸收外国的东西,有好的东西就欢迎。只要态度和方法正确,学习外国的好东西,对自己是大有好处的。”
应当说,毛泽东对拼音字母“民族形式”问题的认识也是不断深化的。他在1952年初提出字母和方案应根据现有汉字来制定;1953年认为“拼音文字不必搞成复杂的方块形式;1954年表示同意推广注音字母;1956年对采用拉丁字母的方案予以赞同。从这个转变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毛泽东始终关注着汉语拼音方案的制定工作,不断地听取、分析、接受学术界人士的正确意见,及时地修正自己的观点,并在这项工作的每一个关键时刻,对从事汉语拼音制定工作的专家、学者予以支持和肯定。
      毛泽东关于选择拼音字母形式的意见对当时的汉语拼音方案制定工作是有很大影响的。毛泽东提出应采用民族形式,字母和方案应根据现有汉字来制定的意见后,文字改革研究会花了几年工夫设计汉字式字母,并在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拿出4种汉字式字母初稿给到会代表和列席者参考。当时的学术界百家争鸣,气氛宽容,语文工作者十分尊重毛泽东的意见,但并没有囿于他的观点。毛泽东非常虚心地听取各种不同意见。文改会最后终于放弃汉字式字母,采用了拉丁字母。1956年1月20日毛泽东发表关于赞同使用拉丁字母的意见后,文改会即于2月份发表了第1个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1月10日,周恩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上作为题为《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其中专门对汉语拼音字母形式这一敏感问题作了如下说明:“汉语拼音方案采用拉丁字母,这是不是会跟我国人民的爱国感情相抵触呢?为什么我们不能自创一套字母或者就沿用注音字母呢?从1952年起,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曾经用了近3年的功夫从事于自创字母(包括修订注音字母)的工作,没有能够得到满意的结果,最后才决定放弃,采用拉丁字母。现在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采用拉丁字母来作为书写语言符号。……它们接受了拉丁字母之后,都对它做了必要的调整或者加工,使它适应本民族语言的需要,因此都已经成为各个民族自己的字母了。另一方面,拉丁字母也因此确实可以说不是哪一个国家专有的字母,而是国际公用的符号。我们不能说法国人用的是英文字母,正象不能说英国人用的是法文字母一样。我们只能说:法国人用的是法文字母,英国人用的是英文字母。同样,我们采用了拉丁字母,经过我们的调整使它适应了汉语的需要之后,它已经成为我们自己的汉语拼音字母,已不再是古拉丁文的字母,更不是任何一个外国的字母了。字母是拼写语音的工具,我们用它来为我们服务,正象我们采用火车、轮船、汽车、飞机(从来源来说,这些东西都是从外来的)来为我们服务一样,正如我们采用阿拉伯数字计算,采用公历来纪年,采用公里来表示距离,采用公斤来表示重量一样。因此这是不会使我们的爱国感情受到任何损害的。”
      1958年2月11日第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批准《汉语拼音方案》后,这个方案迅速地在全国推行,并在各个方面尤其是扫盲工作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例如1956年初,中共山西省委就在全省推广万荣县注音识字经验的情况向中共中央写了报告。报告中说:“全县21万人中就有14  万人卷入学习汉语拼音的运动中来,并且取得了预想不到的成效。仅仅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即到1959年12月底,全县13246个青壮年文盲(包括复盲和剩余文盲),全部脱离文盲状态,提前实现了青壮年无盲县。2400个老年文盲也自动参加  了扫盲学习。其中有240人已经脱盲,9300人掌握了汉语拼音方案。并且有107000人可以说普通话了。”1960年4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推广注音识字的指示》并向全党转发了山西省委的报告。全国推广汉语拼音方案的成果,引起了毛泽东的重视和赞赏。1960年11月11日《解放军报》报道:毛泽东在看望炮兵某部官兵时,看到新战士曹有炜拿着一本汉语拼音课本,就把书要过去,一页一页地翻着。毛泽东笑着向大家说:“这种拼音字很好,你们好好学习吧”。《文字改革》杂志1960年第15期全文转载了这篇报道,并将毛泽东的话用黑体字印刷。这篇报道在语文界引起了反响。
      《汉语拼音方案》在我国文化教育和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回顾《汉语拼音方案》产生的历史,我们不能不提到毛泽东对中国语文建设关心和支持。
发表于 2004-4-7 09: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的资料, 感谢苏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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