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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方言的时间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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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7 15: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复旦大学 陶寰
来源:http://ling.ccnu.edu.cn/message/yyxlwx/Taohuan_ShaoxingTi.doc


0  引言

    0.1 绍兴方言属吴语太湖片的临绍小片。绍兴县原属会稽县的地区习惯上称为“东头埭”;原属山阴县的地区称为“西头埭”。两地的方言有一些差别。绍兴市区方言属“东头埭”的土语。本文描写的是“东头埭”的陶堰话,也是本人的母语,与市区老派方言除个别词语外,没有差别。故下文径称之为绍兴话。
  0.2  绍兴话一些已虚化的时间标记不能单说,在语流中的连调行为也比较特殊,很难确定其单字调和本字。本文所用的字一般只是同声韵的字,注音时也不标单字调。
  除时间标记外,本文常用的方言词有:
    偌no12(你)                  渠i113(他)
    伢a113(我们)                奈na113(你们)
    野ia113(他们)               革ke45(这)本字为“个”
    亨ha33(那)                  是个ze11ge35(这么)
    个ge12(个)、go12(的)       弗ve12(不)
    扎ts45(这下)               上外za24a53(昨天)
    革毛ke33m55(现在)          头毛d24m53(刚才)
  除本集刊前言中所注明的符号外,在不引起误解的情况下,本文还采用了这样的符号:()表示该成分可有可无,/表示前一成分和后一成分之间可互相替换。

1  时间范畴
    1.1  定义。 在说明绍兴话的时间标记的意义之前,我们先简要地说明一下本文使用的术语和基本的理论框架。我们把时间范畴看成语义范畴或认知范畴的一种。它的基本定义是事件在时间中的表现。也就是说,一个范畴只有同时与事件和时间两方面都有关时,才能称为时间范畴。事件的时间义可以通过时间轴加上点或片段的方式来表示。
  事件是一个语义学的概念,它在句法上的对应形式是句子。凡肯定句陈述的都是事件,其他句类也都蕴含了事件。
   1.2  次范畴。 时间范畴可分为以下五个次范畴:
  A.  相。 我们把事件在时点上的一个表现称为事件的一个相。在语言中,最重要的三个相是事件的起始相、持续相和终结相。起始相和终结相也可合称变化相,因为它们都表示事件发生变化。
  根据相的多少,我们可以把事件划分为:
  状态事件:没有变化相,只有持续相,是单相事件。相应的句子形式称状态句。
  瞬间事件:事件的持续段时间为零,起始相与终结相合一,也是单相事件。相应的句子形式称瞬间句。
  状态-变化事件:有起始相和持续相,没有终结相,是双相事件。相应的句子形式称状态-变化句。
  动态事件:有起始、持续、终结三个相,是三相事件。相应的句子形式称动态句。
  时相是事件的时间义的一个方面,它主要体现在句子的动词短语上,但动词所带的时间标记和动词前的时间状语不表示时相。时相是事件潜在的表达能力,它在逻辑上、认知上具有普遍性。由于在句法中,谓语动词是句子的中心,事件的时间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动词的时间意义。所以我们也可以对动词进行相应的分类。具体请看陈平1988、郭锐1993。
  B. 体。 体是对事件的相的表述,也就是说,在一个具体的句子里,事件的哪一个相得到了表述。体在汉语中通常由句子中附着于动词的虚语素来表达。例如,普通话中“着”表述的一般是事件的持续相,它是持续体的标记。
  我们把体系统的构成归纳如下图:

           体

      变化体      非变化体

    起始体  终结体  惯常体  持续体

                 进行体  延续体

变化体是对事件变化相的表述。起始体表述事件的起始相,终结体表述事件的终结相。值得指出的一点是,有终结相的事件都有起始相和持续相。如果标记不表述事件的变化相,那么它所表示的体就是非变化体。惯常体是把一系列同质事件视为一个事件,把它们的发生过程作为持续相来表述的结果;持续体则只表述一个事件的持续相。表述动态事件的持续相的是进行体,表述静态事件的持续相的是延续体。
  C. 量。量指的是事件经历时间的长短或次数的多少。前者叫做时量,后者叫做动量(参见朱德熙1982)。汉语的时量范畴一般用时量宾语来表述。
  以上三个范畴都是对一个事件本身的观察,不涉及时间轴上的其他时间点。下面两个范畴则是把事件与时轴上其他的时间联系起来,是对事件的时间定位。本文采用Reichenbach(1947)和Hornstein(1990)的意见,认为事件表达时,时间轴上有S(说话时间)、R(参照时间)和E(事件发生时间)三个时间。
  D. 时。Hornstein(1990)认为,英语的“时”是由S-R、R-E两组时间关系分别构成的。我们同意他对这两组关系的区分,但对“时”的定义要稍作修正。首先,我们认为英语的“时”不是由这两组关系共同确定的,“时”只确定前一组关系(参见Johnson1981)。其次,在汉语中这一组关系并没有得到表达。汉语中真正得以表达的是说话时间和事件发生时间、一个事件的发生时间和另一个事件的发生时间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把说话本身也看成一个事件(记作Es)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汉语的“时”事实上是两个事件之间的相对时间关系。
  在这里,我们实际上把S-R把S-E这两组关系都看作“时”,前一种适用于英语的“时”的分析,后一种适用于汉语。这两种关系在逻辑上并不同一,但从目前我们所掌握的语言事实来看,它们在语言里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E. 位。“位”指的是R和E之间的相对关系。在许多语言中,表示事件发生在参照时间之前这一种“位”时都采用一种特殊的句法形式,例如英语使用动词的完成式。对于英语动词的完成式,以往的语法学家有“时”和“体”两种不同的看法。持后一种观点的人认为,它强调了事件在参照时间时所处的状态,前一种意见的学者则更看重事件发生在参照时间之前这一点,不过他们把这种关系也看作“时”。
  1.3  本文旨在讨论绍兴方言中一些标记的时间意义。这些标记的一个共同的特性是,它们可以添加在句子里对事件的相进行表述,但本身的意义不能作为事件的一部分被进一步表述。
  在分析它们的意义时,本文采用了以下三种方法:(1)同现法:标记能同哪一些成分共现,而与哪一些成分不能出现在同一句子当中。其中最重要的是与动词、时间名词、时间副词和时间短语的同现关系。(2)变换法:句子带上了某一时间标记之后,可以有什么样的变换句式,变换式的语义有些什么差别。(3)语用法:时间标记的意是附着在整个事件之上的,因此要确切把握句子的意义,还必须在比句子更大的语言环境中,考察句子在带或不带某个时间标记时的用法差异。

2   变化
     2.1  得。绍兴话的时间标记中最重要,使用最广的是“得”le12,老派及部分中派音te45、de12。本字为“著”。
  2.1.1  “得”的基本义有二:一、表示事件的变化相,二、表示事件在时间顺序上在前。下面分别论述。
  我们用语义特征[+变化]来表示“得”的变化义。变化义首先体现为它不能出现在状态句中,因为它不能表述只有持续相的单相事件。例如,在“渠是一个学生子、二加二等于四、我象伢爹”等句子中,动词后不能出现“得”。在其他的句子类型中,它通常表示事件从一个状态转变为另一个状态,试比较下列两组句子:
  A.(1)我写得一封信
      (2)偌先坐得再话(你先坐了再说)
   (3)伢今朝<抓>牢得两个贼骨头(我们今天抓到了两个贼)
    B.(4)我来埭写一封信(我在写一封信)
      (5)渠坐亨(他坐着)
      (6)贼骨头<抓>牢埭(大致相当于:贼你先看着)
A组句子都表示事情有所变化,如从写信到结束写信(例(1)),由不坐到坐(例(2)),从未抓住到抓住(例(3)),等等。B组表示事件正在进行的过程当中,不涉及任何变化。
    不过,“得”表示的意义在不同的句子中有所不同,有一些句子在意义上虽然也可以理解,但句法上却不合格。这就是说,“得”的使用还有许多句法语义限制。归结起来有以下三点。
    <1>“得”只能位于句中,在它之后除了语气词之外,还必须有其他的实义成分。所以当但动词句的动词不带宾语时,动词后不能用“得”,而必须用另一标记“哉”。例如:
    (7) 花红哉
    (8) 渠去哉
    (9) 茶杯搡破哉(杯子打破了)
    (10) 饭吃过哉
以上四个句子中的“哉”都不能用“得”来替换。
    <2>“得”可出现的单句有四种句式:
    A.动词+得+宾语。如:
    (11) 我搡破得一只碗
    (12) 渠拨得我本书
    (13) 渠去讴得两个人
    (14) 旧年伢屋起得三间
    B.动词+得+时量宾语。如:
    (15) 花红得三日
    (16) 渠拨伢<抓>牢得两毛过哉(他被人抓住好几次了)
    (17) 我等得半日,渠仍旧弗来(我等了他半天,他还是不来)
    (18) 今年我[只有]归去得一埭(今年我只回去了一次)
    C.动词+得+宾语+时量宾语。如:
    (19) 拨老师批评得好两毛
    (20) 讴得渠两声,渠弗应(喊了他几声,他没答应)
    D.动词+得+时量宾语+宾语
    (21) 上外夜头落得一场雨
    (22) 住得三日旅馆,生毛病哉
    这四种句式可以按带不带时量宾语分为两组。比较这两组句式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所带的宾语有很大的差别。前一组句式,也即句式A,它要求宾语是数量(名)短语。宾语的名词可以省略,但数量短语却不能省去。(数词“一”的省略不属于句法范畴,不论。)而后一组句式,也即句式B、C、D则不然,句中可以出现宾语,也可以不出现。宾语一般不受数量短语修饰。
    从语义上讲,这种限制是由于“得”要求它所表述的事件必须是限定的事件,也就是说,在时间上必须有一个界限,不能无限制地持续。动词带上时量宾语以后表示的事件都有时间上的限制,与数量名宾语结合后表示的事件一般也有时间上的限制。“得”在这种句式里表达的意义是事件的终结。如(14)表示“起三间屋”这一件事已经终结,(15)表示“花红三日”这件事已终结。但是,终结并不意味事件整体的结束。比如,(17)表示的意思是“等半天”的终结,但并不表示“等”的结束。(22)也不表示说话人已不住旅馆,而是“住三日旅馆”这件事有可一个结束点。“得”的这种结束义可以用图表示如下:
    (23)  -----────------t
               住三日 得
    “得”的“终结”义还可以通过另外一些事实得到证明。我们发现,在绍兴话中下列句子都不能说,或者说不完整。
    (24) ??渠推得一部车
    (25) *我想得一个人
    (26) *小李骑得一匹马
从句法上说,这些句子都符合句式A的条件,但在本地人的语感中,这些句子都没有完,后面还须有其他的后续句,比如“渠推得一部车走还哉、小李骑得一匹马来亨跑”等。究其原因,这些句子的动词带上数量名宾语后,所表达的事件仍然是非限定事件,也就是说,在时间上没有终结点,所以句子不能成立。例(24)比其他两个句子的可接受性稍高,是因为在特定的语境之下,“推”可以理解为“推倒”,而“推倒一部车”属于瞬间句,有时间上的界限。
    <3>在连动句或复句中,“得”如果在最后一个动词之后,它所受的限制与单句里相同。如果不处在这个位置上,它所受的限制要小得多。先请看例句:
  (27) 伊吃得一碗饭就归去哉(他吃了一碗饭就回去了)
  (28) 吃得饭再归去(吃了饭再回去)
  (29) 饭吃得再归去(饭吃了再回去)
例(27)中“得”后是一个数量名宾语,(28)中的宾语“饭”是一个光杆名词,(29)中“得”后没有宾语。(28)和(29)这种形式的结构在单谓语句中都是不合语法的。
    复句和连动句中的这种现象并没有违反“得”的语义限制。首先,后一动词表示的事件已对前一事件作了时间上的限定。其次,在这三个句子中,“吃饭”这个短语所表达的事件是一个定指事件,指具体的某一顿饭。“得”在这里所表示的意义同样是事件的终结。在下面的句子中,动词短语表示的虽不是定指事件,但时间上的界限同样存在。如:
    (30) 味道好弗好,偌吃得就有数哉
    (31) 骂得弗够还要打
    2.1.2  “得”在有些句子中,通常认为表示状态的延续。我们认为,句子有延续义并不意味“得”也表示延续义。它所表示的意思只是变化的实现,延续义是通过事件本身的相的意义表现出来的。请看下面一组例句:
    (32) 车里坐得一个人(车里坐了/着一个人)
  (33) 墙壁高头挂得一张图画(墙上挂了/着一幅画)
    (34) 旧年伢屋里养得十只鸡
    (35) 渠今朝穿得一件新衣裳
  (36) 坐得吃,勿可呆得吃(坐着吃,不要站着吃)
  (37) 奈儿子伢里坐得来亨看书(你儿子坐在我们家里看书)
  (38) 革呆子,骑得马还要寻马来(这傻瓜,骑着马还要找         马) 
(32)、(33)是一般所说的存在句,(34)、(35)是延续句,(36)-(38)是连动句。这些句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表示的事件都是变化-状态事件。只要变化实现,状态就接着产生。因为“得”表示变化的产生,所以句子都带有状态延续的意思。但是这些句子与真正的状态句有一些区别。在绍兴话里,(36)和(38)的两个动词之间都可以加上“再”,表示事件一先一后发生。如:
    (39) 坐得再吃
    (40) 骑得马再去寻马
我们很难说这两个句子中的“得”与上两个句子中的“得”有什么不同,但句子意思的差别却是显而易见的。(37)的两个动词之间不能加“再”,是因为后一个动词之前有表进行的“来亨”。
    “得”表示变化义还可以通过下面的事实得到证明。在绍兴话中,瞬间事件同样可以和延续体标记合用表示结果的延续。如:
    (41) 外头有一只狗死还亨(直译为:外头有一只狗死掉在那里)
    (42) 肉先<切>好埭(肉先切好在这里)
    这些事件如果用“得”来表述的话,都只表示事情起变化,不表示结果的延续。因为事件本身不含状态义。如:
    (43) 外头死还得一只狗
    (44) 一上昼<切>好得三块肉
比较这两个句子和例(32)-(35),我们不难发现,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句子的事件类型。我们把“得”的这种用法图示如下:
            坐
    (45) ---────────t
            得     坐
            死
    (46) ------------------t
            得      
    “得”一般只用与动趋短语之后,但在绍兴话里,它有时也可以用在两者之间。如:
    (47) 样东西偌驮得去(这样东西你拿走)
  (48) 支笔去<拣>得来(那支笔去拣来)
  (49) 斗桶拎得进来(把水桶拎进来)
  (50) 饭吃过我去驮得来(吃完饭我去拿来)
“得”的这种用法是“得”表起始用法的扩展。把它与上文的连动句相比较,就可以看出它们的发展轨迹了。
    2.1.3  “得”除了表述事件的变化相外,还有“时”的意义。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单动词句中,如果句子没有任何时间显示或时间显示不明确,带“得”的句子陈述的总是过去发生的事情。如:
    (51) 三个人输得十来万
    (52) 一早起戽得一脚桶衣裳(一个早上洗了一桶衣服)
    如果句子出现时间名词或短语,都必须是表示过去时间的时间名词或短语,否则句子不合语法。例如:
    (53) 上外去看得一个老同学
    (54) 两个月前头渠来得一封信
    (55) *明朝伢杭州嬉得一日
    二.在某些动词构成的封闭语境中,动词后不能出现“得”,如下列句子都不合语法:
    (56) *我打算去得一埭北京
    (57) *渠想吃得一碗饭
    (58) *上两日渠准备休息得一个礼拜
究其原因,是因为象“想、打算、准备”这样的词都只能表示将来要做的事情,与“得”表示的意思相矛盾。例(58)虽带有表示过去的时间名词,但它是修饰“准备”的,与“休息一个礼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故句子仍不合语法。
    三.在连动句和复句中,情况有所不同。连动句的最后一个动词或复句的最后一个分句能不能带“得”,其限制条件与单句情况相同。在其他位置上的动词或分句,一般都可以带“得”。例如:
    (59) A.渠看得电影就归去哉
         B.电影看得再归去
    (60) A.上外药吃得就困觉哉
         B.呆歇药吃得再困(呆会儿尺了药再睡)
上述两个例句的A例陈述的是过去发生的事,B例陈述的是将来发生的事,但它们不影响第一个动词后“得”的出现。不过,第二个动词后能不能出现“得”或“哉”,则与句子是否陈述过去发生的事有关。这就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连动句和复句陈述的是过去发生的事还是将来发生的事,由最后一个动词或分句决定。如最后一个动词或分句带“得”或“哉”,则事件发生在过去,否则事件发生在将来。第二,“得”所表示的“过去”并不是绝对的过去,而是两个事件的相对顺序。如果把说话也看作一个事件的话,这一点更为明显。这种情况很象一根链条,除了处在链条最末端的那个事件外,其他事件都可用“得”来陈述,其中“说话”这个事件是隐含的。“得”的时意义可图示如下:

    (61) ---E---E---E---Es----t
            得  得  得
    (62) ---Es---E---E---E----t
                     得  得        

  2.1.4  绍兴话中能用“得”的祈使句有两种情况:一类表示请求,句末有相当于“吧”和“算了”这样的语气词。例如:
  (63) 饶得伊罪(饶了他吧)或(饶了他算了)
  (64) 本书拨得我罪(这本书给我吧)或(这本书给我算了)
第二类是表示邀请或答应,句末有时也有相当于“吧”的语气词。例如:
  (65) 伢里来呆得歇头(到我家来站会儿)
  (66) 好,我走得埭出去罪(好,我出去走一趟吧)
    “罪”的完整形式是“害罪”,义为“好了”或“算了”。是一个动词短语。所以,这些祈使句实际上都是连动句,完全符合“得”的使用要求。
  相反,有些祈使句中,普通话一般要用“了”,而在绍兴话中却不能用“得”。如:
  (67) 苹果吃伊过(把苹果吃了)
  (68) 东西摆好(把东西放好了)
  (69) 衣裳脱还(把衣服脱了)
因为这些句子无论在句法上还是语义上,都不符合“得”的使用条件。
   2.2  哉。如果句子的动词后没有其他的实义成分,句子必须换用时间标记“哉”[&#61540;&#61562;&#61541;]。例如:
    (70) 人客去哉
    (71) 水滚哉
    (72) 天家热起来哉
    (73) 人走得吃力哉
   “哉”的意义与“得”相同,但它只能用在句末,后面除了语气词自之外不能出现别的成分。可以说在分布上两者互补。我们倾向于把“得”和“哉”看作一个词的两个不同的变体。
     2.3 含有“得”或“哉”的陈述句,在绍兴话中可以用“弗”(不)或者“唔有”(没有)来否定。例如,“我吃得一碗饭。”或“花开哉。”在绍兴话中相应的否定句为:“我饭弗吃。”和“花弗开。”又如,“上外我到学堂里去得一埭。”(昨天我到学校里去了一趟。)的否定形式在绍兴话中为:“我上外学堂里弗去。”或“我上外学堂里唔有去。”其中,用“弗”否定是绍兴话原有的方法,用“唔有”则是受普通话影响的结果。
   带“得”和“哉”的陈述句,其相应的反复问句形式是“动词(+弗)+动词”。如:
    (74) 偌上外学堂里去(弗)去(过)
    (75) 花开(弗)开
    (76) 饭吃(弗)吃过
    不过,确切地说,这些句子与其说是对“得”或“哉”的否定和提问,不如说是对事件存在的否定和提问。对(74)-(76)的回答一般是:
    (77) 我上外学堂里去(过)个/弗去(过)
    (78) 花开个/弗开
    (79) 饭吃过个/弗吃过
    这三个回答的句子都不带“得”或“哉”。这说明,我们所谓的相应的否定句和反复问句与肯定句不是在一个平面上的。肯定句除了说明事情存在之外,还表述了事件的变化相,而否定和提问都只涉及事件的存在。

3   进行
    3.1  绍兴话进行体的标记有三个,这儿记作:来埭le22da55、来动le22do&#61518;55、来亨le22。作实义动词用时,意思都是“在”或“呆”。为了行文简洁,在不论及其区别时,一律记作“在”。“在”一般只能用在动态事件句中,表述事件的持续相。“在”的句法位置也是固定的,只能放在动词之前,紧挨着动词。
  “在”的三种形式之间的区别在于:“来埭”表示近指的进行,相当于“在这儿”;“来亨”是远指的进行,相当于“在那儿”;“来动”的指示义不明确。与前两个标记相比,它带有较重的主观判断色彩,有肯定、推测等语气。
  尽管这三个标记有远近指之分,但它们的中心意义都是动作的持续而不是方位的远近,所以我们还是把它们看成虚化的体标记而不是时间副词。当然,在句中,它们与指示代词之间的同现关系是很严格的。如不能有“亨里+来埭”和“革里+来亨”这样的搭配。这样的同现关系可以看作是它们的下位语义特征。
  3.2  带“在”的句式可归纳为下列三种:
  A.在+动词+(宾语)。例如:
  (80) 渠来亨讨相骂(他在(那儿)吵架)
    (81) 渠来埭哭,吃也弗肯吃(他在(这儿)哭,吃也不肯吃)
  (82) 偌来动捻啥西?(你在干什么?)
    (83) 外头来亨落雨,要带雨伞个[35]
  (84) 我来埭吃饭,渠来亨<洗>手[32]
  (85) 渠来动看书,偌弗可吵(他在看书,你别吵)
(80)、(81)为“在+动词”,(82)-(85)为“在+动词+宾语”。
  B.处所+在+动词+(宾语)。在带处所短语的句子中,绍兴话一般把“在”放在处所短语和动词之间。例如:
  (86) 姆妈门口头来亨补衣裳,姊姊灶头来亨煮饭[36]
  (87) 小明伢里来埭讲白话(小明在我家闲聊)
  (88) 渠上海来亨读书(他在上海念书)
  (89) 我革里来埭忙(我在这儿忙)
  绍兴话也可以将“在”放在处所短语之前。如例(86)-(89)又可以说:
  (90) 姆妈来亨门口头补衣裳,姊姊来亨灶头煮饭
  (91) 小明来埭伢里讲白话
  (92) 渠上海来亨读书
  (93) 我来埭革里忙
但这种说法相对要少一些,而且,两者的意义也不相同。“在”放在处所短语之后强调动作的持续,放在处所短语之前则强调方位,是在这个地方而不是别处。如例(88)的意思是,他在上海是在读书而不是干别的。例(92)的意思是,他读书是在上海而不是别的地方。例(89)和(93)的区别亦然,前者强调我在忙,后者强调我在这儿。有意思的是,绍兴话的“在”作实义动词时,其句法位置也是两可的。如,“我来埭革里。”(我在这儿。)也可以说成“我革里来埭。”选用哪一句,有时根据上下文,有时根据表达的意思,“在”放在处所前强调方位,放在后面常有“呆着”的意思。
  C.处所+动词+得+在+动词+(宾语)。在连谓结构中,“在”似乎只能放在后一动词之前,不能象普通话那样放在前一动词和处所之间,构成“动词+在+处所+动词+(宾语)”的句式。例如:
  (94) 渠门口头坐得来亨挑毛线衫(她坐在门口织毛衣)
  (95) 偌捺个河沿头呆得来埭看野钓鱼呐?(你怎么站在河边看他们钓鱼呢?)
这一句式中的前一动词一般是状态-变化动词,表示后一动作的伴随状态。句中的“得”也可以换成“着”的形式,但是意义有所不同,语音形式也略有差异。详见下文4.2。
  如果前一动词也是动态动词,绍兴话中不太使用“在”表示动作的进行。一般都采用“对……对……”(一边……一边……)的句式。如,“渠对唱歌,对跳舞。”(他唱着歌,跳着舞。)
  3.3  “在”的否定形式是在“在”之前加上否定副词“弗”(不),不能加“唔有”(没有)。如:
  (96) 我弗来埭写字。(我不/没在写字。)
  (97) 渠弗来亨跑。(他不/没在跑。)
  带“在”的反复问句在绍兴话中有三种形式:A.在弗在+动词;B.是弗是+在+动词;C.在+动词+弗+动词。A、B两种句式与普通话相同,C则是绍兴话特有的。需要说明的是,一、“在弗在”的具体形式是“来弗来埭\动\亨”;二、句式C中,如果动词带有宾语,则必须放到“在”之前;三、在实际语言中,“弗”常常没有语音形式。三种句式的例句分别是:
  (98) 渠来勿来亨煮饭?(他在不在煮饭?)
  (99) 渠是勿是来亨煮饭?(他是不是在煮饭?)
  (100) 渠饭来亨煮勿煮?(他在煮饭不煮?)
三种句式在使用上有些差异,句式A用得相对比较少;句式C蕴含着这样是种意思,说话者认为,“他”这个时候应该煮饭了,尽管说话者并不知道“他”在不在煮。
  “在”的三种形式中,“来埭”只用于近指,因此反复问句中一般不用“来埭”。其他的问句(除反问句外)中也比较少用。
  3.4  “来动”是“在”的三种形式中比较特殊的一个,说话者一般看不见动作的对象,或者不明白动作的意图。如:
  (101) 偌是个来动则啥?(你这样在干什么?)--说话者可看到“你”的动作,但不明白意图。
试比较:
  (102) &#61551;&#61481;偌是个来埭则啥?(句子也通,但意思不同。)
  (103) 偌来亨则啥?(你在(那儿)干什么?)
  “来动”和“来亨”在句子中还可与带有推测的意味的副词合用,但两者有区别。“来动”有比较浓的推测意味,不表示远指或近指;“来亨”一般是客观的叙述,只能是远指,推测义由副词承担。如:
  (104) 渠奥毛上海来动做生活(他大概在上海干活)
  (105) 渠奥毛上海来亨做生活(他大概在上海干活)
  3.5  “在”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与状态-变化动词合用。“在+状态-变化动词”强调该动作是动作主体能够控制的动作,但主体“故意”做出这一动作,从而导致了不良的后果,句子含有不该干而干的责备语气。能用于这种形式的动词不多,最常见的是“坐”、“呆”、“困”等表身体动作的动词。如:
  (106) 渠来亨坐亨只破凳极,夹以跌得交(他坐在那只破凳子上,所以摔了一交)
  (107) 别人家忙都忙杀,偌是个来埭困哉(人家都忙死了,你倒躺着)
上述两个例句中“在”也可换成“着”,但用“在”更强调主体的可控制性,同时,责备意味也更强烈。鉴于这一点,我们认为绍兴话的“在”除了动态性这一语义特征外,还有自主性的特征。

4   延续
    4.1  绍兴话的延续体标记是“埭”da、“动”do&#61518;、和“亨”ha&#61518;55。在不作区分时,我们用“着”来指代任意一个。“着”与“在”在形式上有明显的联系,“在”似乎可以看作是动词“来”(不一定是“来去”的“来”)加上“着”。但两者的意义、句法功能截然不同。
  “着”只能用于状态-变化句或瞬间句中表示状态或动作结果的持续。三个形式也存在着远近指之分,其区别请参看3.1的论述,此处不赘。
  4.2  “着”必须放在句子的末尾,其后允许有语气词出现,但不允许有实义成分。其句式有:
  A.动词+着。如:
  (108) 渠眠床高头困亨(他在床上躺着)
  (109) 渠头毛廊下头坐动个(他刚才在屋檐下坐着)
  (110) 门开埭,里头人唔有[44]
  (111) 东西渠<藏>好动(东西他藏着)
  (112) 我走阵头开,行李好端端个看牢埭[47]
  (113) 渠肉斩好亨哉(他把肉切好了)
“着”用在状态-变化句里表示状态的持续,如(108)-(110);用在瞬间句中,“着”表示动作造成的结果或状态的持续,如(111)-(113)。  B.动词+着+动词。绍兴话的“着”可以用在连谓结构的前一动词后,但有一些限制。如不能说:
  (114) &#61551;&#61481;坐亨看书
得说:
  (115) 坐得看书
  (116) 坐亨,来亨看书
因为这儿的“坐”表示“看”的一种伴随状态。具体讨论见下文,这儿先举几个例子。
  (117) 渠墙壁高头<靠>亨,来亨吃香烟[52]
  (118) 屋里头躲埭,来埭做作业(躲在家里做作业)
这儿的“着”虽然可以换成“得”,但是两者的意义并不相等。其区别主要有四个方面:
  <1> “着”后必须有停顿,“得”后不能有停顿。
  <2> “着”要求前一动词有相对的独立性,它表示状态的持续;“得”取消前一动词的独立性,使它表示后一动词的一种伴随状态。试比较例(115)和(116)。
  <3> 带“得”的句子的可加“再”,表示两个动作时间上有先后;带“着”的句子则不能。如:“先坐得再看。”但&#61551;&#61481;“先坐亨再看。”不成立。
  <4> 带“得”的句子可作祈使句,如:“坐得看,弗可呆得看。”带“着”的句子不可以。
  C. 有+宾语+动词+着。存在句除2.1.2所说的“处所+得+宾语”外,还可采用这种句式。语义上没有什么差别。如(32)、(33)又可以说:
  (119) 车里有个人坐亨
  (120) 墙壁高头有张图画挂埭
如果句子的重音在宾语上,一般只表示存在,持续的意味不强。如果重音在动词上,则强调存在的方式,有较强的持续意味。
  4.3  “动”有两种特殊的用法是其它两个所不具备的。<1>、表示推测,同“来动”,此处不赘。<2>、表示祈使。如:
  (121) 偌话动(你再说呀)
  (122) 快<些>做动(快点儿做呀)
  (123) 革里坐动,勿可动(在这儿坐着,别动)
  (124) 随渠亨里挂动(让它挂在那儿)
表示祈使的“动”可与动态动词和静态动词合用。这是它与其它两种形式的不同之处。另外,它不带方位色彩,而其他两个标记在祈使句中仍有方位限制。如:
  (125) 偌拨我革里坐埭(你给我在这里坐着)
这个句子中既不能把“革里”换成“亨里”,也不能把“坐”换成其它动态动词。又如:
  (126) 偌拨我亨里去呆亨(你给我到那儿去站着)
不能把句中的“亨里”换成“革里”,也不能把“呆”换成动态动词。
  4.4  “埭”可以和“着”叠用,构成“埭埭”、“埭动”、“埭亨”三种形式。其功能是用在连谓结构的前一动作后,表示后一动作的伴随状态,相当于“得”,但语气较强。如上文(36)-(38)分别又可说成:
  (127) 坐埭动吃,勿可呆埭动吃
  (128) 奈儿子伢里坐埭亨来亨看书
  (129) 革呆子,马骑埭亨还来亨寻马来
又如:
  (130) 渠革里坐埭埭生活也勿做(他坐在这里,活儿也不干)
与“得”不同的是,叠用形式要处于动宾短语之后,如(129)中必须把“马”放到动词之前。叠用形式有时与单用时没有太大的差别,只带有一种不满的语气,如(130)。上文3.5中的形式也有相似的功能,但一方面“在”须和“哉”连用,叠用形式不必;另一方面,“在”更强调动作的可控性,叠用形式一般只表状态。

5   经历
    绍兴话表示经历的标记是“过”k&#61681;33,与普通话相同。其意义也与普通话一样,用法基本相同。如:
  (131) 渠从前做过生意[60]
  (132) 革枚凳我坐过个(这张凳子我坐过的)
  (133) 到2000年,读过大学个人拨个毛要多一半也勿止来(到2000年,上过大学的人要比现在多一半以上)
这三个例子说明:<1>、“过”表示某个事件前有过一次以上某种行为。<2>、带"过"的事件一般都已终结。试比较:
  (134) 花红哉
    (135) 花红过哉
前一句表示花由不红到红,陈述一个变化;后一句表示花已不再红。两句话的差别可图示如下:
       红  红
  (136) ----──────t
              哉           
         红
    (137) ----─────---t
            过 
  “过”一般紧附在动词之后,但也可以放在动宾短语之后。这种情况下,动词后通常有变化体标记“得”或经历体标记“过”。如:
  (138) 我寻得渠好两埭过(我找过他好几次)
  (139) 伊从前做(过)生意过[60]
“得”+“过”使用比较普遍。这也说明“得”与“过”的意义不矛盾,“得”也表示终结。
  (140) 革床棉被野[只有]盖过一毛(这条被子他们只盖过一次)
    (141) 革床棉被野[只有]盖得一毛(这条被子他们只盖了一次)
  (142) 革床棉被野[只有]盖得一毛过(这条被子他们只盖了一次)
这三句话的意思基本相同。
    “过”+“过”这种形式似乎有些叠床架屋,两个“过”可以省去一个,但一般省略句末的“过”。如:
  (143) 我北京去过三埭(我北京去过三次)
  (144) 我北京去过三埭过
如果宾语是定指宾语,它常常要放到动词之前,那么两个“过”就合并成一个。如,“我北京去过个。”
  我们猜想,绍兴话的“过”原先可能是在动宾短语之后的,后受普通话(或其它方言)的影响,产生了“动词+过+宾语”的句式,并产生了这样一种混合句式。虽然今绍兴话没有&#61551;&#61481;“我去北京过。”或&#61551;&#61481;“我北京去三埭过”这样的句式,但“我从前做生意过个”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过”表示的意义是不是属于体范畴,尚有疑问。

6   已然
  6.1  绍兴话已然位标记是“哉”dze。与表变化的“哉”语音形式相同。
它的主要功能是表示事件发生在某个参照时间之前。请看下面两个例句:
  (145) 看电影介光,我吃得一只面包(看电影的时侯,我吃了一个面包)
  (146) 看电影介光,我已经吃得一只面包过哉(看电影的时候,我已经吃了一个面包了)
  前一个例句句末不带“哉”,表示“吃面包”是在“看电影”的时侯。后一例句带“哉”,它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是看电影的时侯吃的面包,但含有现在肚子尚饱的意思,即把“吃面包”与说话时间相联系;另一意思是看电影之前吃的面包,言外之义是看电的时侯肚子不饿。这三种不同的意思用图示就是:

  (147) ------E,R-----Es------t
                看电影时
    (148) ------E-----Es,R------t
                看电影时
    (149) ------E----R----Es----t
                     看电影时
  从图中可以看出,例(145)中,事件发生时间与参照时间同时,而例(146)不管是哪一种理解,事件发生时间与参照时间都不同时。按前一种理解,说话时间是参照时间,按后一种理解,“看电影时”为参照时间。参照时间是叙述的一个基点,使事件的发生与之相联系。
  从这里可以看出,“哉”的这种意义构成了一个特殊的语义范畴。它的意义可归结为两条:
  <1> 事件发生在参照时间之前,在下面的例句中,这一点可以看得很清楚:
  (150) 上外革桩事体我已经有数哉
    (151) 只袋袋扯破埭哉
    (152) 渠来亨穿鞋哉
    (154) 等得半日哉,人还弗齐埭来
    (155) 话得七八毛过哉,还弗晓得
例(150)表示“我知道这件事”是在昨天之前;(151)表示“撕破口袋”是在说之前的某个时侯,说话者看到时口袋已处于破的状态,这个句子如单用“哉”(表变化),那么它的意思就成了口袋撕破发生在说话的当时。同样(152)表示“穿鞋”开始于说话前的某一个时侯,现在正在进行,如果没有“哉”,就没有前半截意思。
  <2> 表示事件在参照时间时所处的状态。例如,(150)表示昨天我处于“知道这件事”的状态,例(151)说明说话时口袋处于破的状态。
  对这种意义有两种不同的看法。Comrie(1976)把它看作体的一种,即“完成体”(perfect),理由是它强调了“完成”和“状态”。事实上,“完成”义并不存在,如上文的例(152)“穿鞋”正在进行之中。Hornstein(1990)则是从时的角度来理解的。他认为意义的中心是事件发生在参照时间之前,而这种时关系属于时的范畴。
  他们两人都抓住了“已然”的意义,尤其是后者。但是这里所表示的时间关系与“时”有较大的差别。比较下面两个句子:
  (156) 上外我得知得一桩事体
    (157) 上外我桩事体已经得知埭哉
前一句中“知道一件事”是在昨天,而后一句里“知道这件事”是在昨天之前。我们认为“得”有过去的含义,但“哉”显然不同。其次,英语中的时一般表示说话时与参照时间之间的关系,而已然则表示事件发生时间与参照时间的关系,与时也不同质。所以,我们认为有必要设立一个新的时间范畴:位。
  6.2 作为已然位标记的“哉”在语义上与句末表变化的“哉”有所不同,后者只表示事件的变化。在句法上,两者也有不小的差别。首先,它们的否定形式不同:表变化的“哉”(以及“得”)的否定形式是“弗”。而对已然的否定则是“还弗/唔有 来”。如:
  (158) A花红哉
          B花弗红
    (159) A袋袋破还哉
          B袋袋弗破还
    (160) A花红埭哉
          B花弗红动来
    (161) A袋袋破还埭哉
          B袋袋弗破还动来
  对变化的否定是对事实的否定,对已然的否定则是对时间关系的否定。如(160)中的否定形式否定的不是“花红”的事实,而是认为“花红”的事实在说话时间尚未发生,同时含有“花红”早晚会发生的意思。
  上文我们说过,表变化的“哉”和“得”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否定形式,但表已然的“哉”的否定形式则是与它在语义上完全对应的。
  反复问句的情况也是如此。如:
  (162) A我学堂里去得一埭
          B偌学堂里去弗去(过)?
    (163) A我学堂里去得一埭过哉
          B偌学堂里去弗去过来?
    (164) A花红哉
          B花红弗红?
    (165) A花红埭哉
          B花红弗红动来?
(162)、(164)中的反复问句是对事实存在的提问,(163)、(165)则是对说话时事件是否已经发生的提问,焦点在于时序。事件的发生是整个问句的预设。
  另外,在南部吴语的不少方言里,句末表变化的标记与表已然的标记形式不同。如龙泉话表变化的标记是“落”,句中和句末的形式相同;表已然的标记是“罢”。
   6.3  表已然的“哉”在不同的句式中形式有所不同。在句子中不存在其他的时间标记,动词后也没有结果补语时,“哉”通常要与延续体标记“埭、动、亨”合用,组成“着哉”的形式。如:
  (166) 水滚埭哉
    (167) 渠去亨哉,偌[弗用]去哉
  (168) 医生来埭哉,[弗用]去讴哉
如果没有延续体标记,“哉”只能理解为表示变化。换句话说,状态-变化动词和瞬间动词之后必须带延续体标记,其他类型的动词如不带时间标记的话,必须带上补语,转换成瞬间义的动词短语。
  除了这一种用法外,“着哉”还能与除“在”和“着”之外的其它时间标记合用,与“哉”形成对立。如:
  (169) A我已经走得好两日哉
          B我已经走得好两日埭哉
    (170) A上海渠有五埭去过哉
          B上海渠有五埭去过动哉
    (171) A革道题目做过哉个
          B革道题目做过埭哉个
“哉”只表示在参照时间前,事件已经发生。“着哉”除这个意思外,更强调事件在参照时间时所处的状态。不过在多数情况下,“哉”和“着哉”之间的区别相当细微。
  6.4  句子里有其他的时间标记时,句末一般用“哉”。下面分别讨论:
  <1>.“得”+“哉”。表示事件的变化在参照时间之前已经发生。“得”和“哉”之间必须有数量短语,不论它是表示动作的时量、次量,还是涉及的对象的数量。第二,宾语在多数情况下要放到动词之前。如:
  (172) 我革本书已经看得三遍哉(我这本书已经看了三遍了)
  (173) 渠去得好两日哉(他去了好几天了)
    (174) 苹果吃得五个哉(吃了五个苹果了)
    (175) 我已经吃得三碗饭埭哉(我已经吃了三碗饭了)
  <2>.“过”+“哉”。表示已经经历某一事件。其句式与“得”+“哉”的句式相同。如:
  (176) 上海我去过哉(上海我去过了)
  (177) 苹果我吃得好两毛过哉(苹果我吃过好几次了)
  <3>.“在”+“哉”。“在”后只能用“哉”,因为“在”的动态义与“着”的静态义相矛盾。这个句式限于表述动态事件,表示事件已经起始并正在进行。如:
  (178) 弗可催,我已经来埭吃饭哉(别催,我已经在吃饭了)
  (179) 渠来亨走起哉(他在起床了)
    6.5  “着哉”有时还可以和“要”一起合用。例如:
  (180) 渠要去快埭哉(他快走了)
    (181) 水要滚快亨哉(水快开了)
    (182) 作业要做好快埭哉(作业快做好了)
    这些句子中的“要+动词+快”应该理解为一种状态。说话者在使用这些形式时,往往已经看到了事情发生的某些迹象,如收拾行李、水冒气泡、作业只剩下最后几个字,等等。“要+动词+快”事实上是对这些迹象的表达。
  6.6  “哉”还有其他许多用法,如可以和“要”、“快”等合用,表示事件将要发生。这些“哉”的意义我们尚不甚明了,故在此略而不论。

7   时间标记表
  时间标记    时间意义    搭配范围
  得       变化       非状态动词
            A变化        瞬间动词
             B终结      动态动词
                      C起始           状态-变化动词
    哉              变化            瞬间动词、状态-变化动词
  在(来埭\动\亨) 进行      动态动词
  着(埭、动、亨) 延续      瞬间动词、状态-变化动词
  过       经历      非状态动词
  哉       已然           动词

                                    1993年9月24日于复旦
                                    1996年3月22日改定

主要参考文献:

  陈平1988     论现代汉语时间系统的三元结构  中国语                  文1988年.6
   戴耀晶1990  论现代汉语的体  复旦大学博士论文
    郭锐1993      动词的过程结构    中国语文第6期
  刘丹青1993  苏州活中的“好”─附论“着、脱、                  牢”   本集刊 
  吕叔湘1984  现代汉语八百词  商务印书馆
  陶寰1992   泗泾话中的“哉”和“啊哉”    未刊 
        1995      论吴语的时间标记  复旦大学博士论文
  汪平1984   苏州话的“仔”“哉”“勒”    语言研究                  总第十期
  朱德熙1982  语法讲义  商务印书馆
 Comrie1976 Aspec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ornstein1990 Tense the MIT Press
    Rohsenow 1978 Perfect LE, Aspect and ?Relative Tense in  Mandarin Chinese    中国语言学参议论集台湾
发表于 2005-1-28 00: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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