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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语用原则——语用原则的文化特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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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01: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化语用原则——语用原则的文化特性研

作者:何刚 张春
来源:http://www.cpra.com.cn/Article/ArticleShow.asp?ArticleID=641


[摘要] 语用原则是交际者在言语交际过程中遵循的、言语共同体共享的、指导言语行为建构和话语理解的、具有相当强的心理认同度的信念总和。普遍的原则旨在建立对语境化的特殊话语进行推理的、适应于最一般意义上的‘正常人’(有理性的、无社会信息差异、文化背景差异的)的、具有普遍认知价值的参照系。显然,这不必、不应该、也不可能排除其他原则在范围不同、情境各异、交际任务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形中起作用。实际的情形是,每一个言语交际者(话语建构与理解者)都不仅仅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人,而是一个兼有多种社会角色和文化身份(cultural identity)生动活泼的、与其他个体存在多种联系的人,因此,普遍意义的语用原则、社会情境的语用原则、文化特定的语用原则永远是相辅相成的。本文将具体探讨文化语用原则的基本意义、渊源、结构、功能特征。

在话语建构、理解和解释过程中,真实情景中的人们是否遵循的是一套普遍的语用原则,还是遵循不同的语用原则?主流的语用学者们更多的关心哲学语用学的‘合作原则’(H.P.Grice 1975)、‘礼貌原则’、‘新格莱斯主义的三原则’、以及认知主义‘关联原则’和泛交际主义的‘交际原则’等同一脉络激发的原则,而不太关心真实互动中的情况。那么,究竟是一种普遍的语用原则在引导着交际中的说-听双方的推理活动,还是多种原则在同时或分别起作用呢?

跨文化语用学者Kesckes (2005) 举了一个例子:一个日本学生到教授(Kesckes) 办公室,进去以后,教授自己坐下了,学生却一直站着,教授感到很奇怪,按西方人的想法,学生可以自己找个位子坐下来,可是在东亚文化圈内,‘师道尊严’‘尊师重道’,老师不让学生坐,学生是不敢坐的,所以,不仅仅是个学生懂不懂间接言语行为的问题,而是一个文化设定的原则是否在起作用的问题。无独有偶,G.N. Leech (2005)举了一个汉语例子,说的是:邀请—婉拒—再次邀请—再次婉拒—三请---最后接受。这是汉语文化的典型互动方式,其中第一回合的邀请和婉拒于双方都具有试探性,在特定情境中,请人吃饭为情境所至,而非一定是真诚的;对方收到邀请,自然也明白,如果一口答应,显然违反了‘谨言慎行’的原则,给人以‘随便’、‘沙土里的萝卜—一带就来’的负面印象。‘谨慎’原则是一个做人的普遍原则,中国人相信‘少说多做’,‘口’是一个危险的通道(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只有谨慎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这里显然和西方人讲的‘礼貌原则’、甚至是‘面子’理论(Goffman, Brown & Levinson,1978, 顾曰国,1992;LuMing, Mao,1995)并不完全吻合。因此,正如,许多学者(J.Mey 1995,2001; Marmaridou 2001)所指出的那样,语用原则的文化限制---文化特定的语用原则作为普遍原则的来源和对立体, 是需要研究、却又没有得到很好研究的课题。

一、文化语用原则及其渊源

1.0  谈到语用,就不能不想到语境,因为语境是理解、解释、建构话语信息的必要参照。文化语用即是发生在或必须借助文化语境才能进行理解、解释、建构的话语信息推理活动。在特定的文化语境中进行类似活动,必须依赖该文化特有的解释原则—文化语用原则,才能做出‘关联’的(与话语意向信息相吻合的)推导和解释,才能达成语用信息‘复原’。因此,文化语用原则一定是和普遍语用原则不尽相同的、带有特殊的文化语境适应能力和指派的原则,它是具体文化语境中的人对一般的‘正常的理性人’的进一步定义和诠释。

1.1 文化语用原则来源于特定的文化共同体。

首先,它是共同体长久共享的一套信念、价值观、态度等的衍生物。长期生活在同一共同体的人们,共享着一套关于周围世界、彼此关系、个体行为等的信念。比如,太阳是什么?月亮是什么?地球是什么?中国人认为,太阳是男性的(太阳公公、阳刚),月亮是女性的(月亮婆婆、阴柔);雷是雄性的(雷公),闪电是雌性的(电母),这种信念显然和中国人对自然世界的朴素的观念有关,因为,太阳、雷击被认为是主动的、原发的、进攻性的;而月亮和闪电则分别是被动反映的、引发的、接受和包容性的。因此,在汉语对联文化中,太阳必须对月亮(日—月)、雷公对电母,才算工对。文化信念是一个文化共同体在共同生活经历中逐步形成的关于周围世界、社会活动、人际交往、彼此行为、个人行为等的设定(cultural assumptions), 这自然包括言语行为的设定:该说什么,不该说说什么(quality and content); 该怎么说,不该怎么说(manner –how); 怎样理解他人话语、哪些话语是文化优选的,哪些是避选的,以及说话和行动的关系等等。比如,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其文化带有及其鲜明的彼此矛盾、冲突、容忍、竞争等特点,为了在一起生活、相安无事、社会积极进步和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必须强调平等、个性、规则与合作。没有平等就会出现歧视、持强凌弱;没有个性就不会有特色、创新力和竞争力;没有规则就会各行其是,社会就会无序;没有给予规则的合作,就没有文化凝聚力的产生。因此,‘合作’既是一种文化信念,也是个人的一种文化理性,更是人际交往的原则和言语行为的原则。‘合作’的基本设定可以使人们把彼此交往中那些‘看似不合作’的话语当作特殊的‘合作’行为,来推导其特殊意向。这或许就是‘合作原则’的文化心理基础。

1.2  文化语用原则是主流文化核心价值观念、信念、态度的高度浓缩和体现,但并非一一对应。

谈到文化,人们常常把它与民族/种族(ethnicity ) 联系在一起。虽然这样做不无道理,但文化、尤其是基于语言类型的文化和种族是不一样的。一种文化可能是一个种族的,也可能为多民族/多种族的人民所共享,比如汉语文化/中国文化,美国文化/英语文化等,因此,当人们谈到某一文化的特征时,总是想当然地以该文化的主流信念系统、价值观、态度等为参照系,而并不去顾及该文化的那些微观的构成成分。这是一个基本出发点。因此,凡是建构一种文化的语用原则,离开了主流文化所优选的核心信念、价值体系和典型态度,是不可能产生可操作的一套基本原则和推导规则的。至于文化系统内部可能存在的亚文化差异(地域、阶层、行业、族裔、性别等),大可以概括为情境特定的、与总的文化原则基本一致、或至少不相冲突语用原则,这也是我们在研究中的发现,下文详论。比如说,‘和’是汉语文化的一条基本原则,因为‘和’是中国人‘多民族’大融合、大一统、大团结的表现,是文化‘亲和力’的重要体现方式。‘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等重要文化信念的浓缩。因此,许多具体的情景原则都可以与‘和’的原则联系起来,或为‘和’做出贡献。换言之,文化语用原则是文化大系统的核心范畴的体现和维持者,是介乎所有子系统之上的原则系统。

1.3  文化语用原则是主流文化观念(设定)的语用化或语境化。

这是什么意思? 文化语用原则的根本使命:对于具体语境中的互动者而言,它是要指引或调节话语建构中的意向信息表面化/符号化的形式,使之不仅要合理(情境理性)、合适(可以接受),而且更要有效地传递意向;对于话语接受者,它要提供有效的参照,使话语在最相关的情境中获得最相关的解释,即使说话者所表达的言语行为(直接的或是间接的)以最省力的推导方式就能得到所期望的识别和领会(经济地、关联地解释)。通俗地说,它要能指引说话者说出最能影响听话者的话语,同时,它也要能指引听话者在接受话语的一瞬间就能深刻地感悟、把握话语作为特定文化情境中的特定行为(而不是别的行为)的信息,并做出最大相关度的反应。因此,这里必然涉及到文化的一般原则以何种形式实现与具体情境的信息对接的问题,也就是文化原则适应语用或语境需要的问题。因此,它也就要涉及到我们要讨论的文化语用原则的系统与结构问题。例如:

1] 李敖在门口徘徊着,小姐问李敖:“先生您贵姓?我好通知周先生。”
   李敖说:“没有贵。李敖。”(大陆人常说“免贵姓……”或“鄙性……”)
也许人们会以为这是一个‘公式化’、礼节性打招呼和回应,其实,这只是其一,而且是表面的认识。想想,礼节是形式还是目的?礼节背后更为深层的原因是‘和’的原则。‘和’—人际和谐的交际气氛---是有利于共同体存在、繁荣兴旺的。因此,‘尊人’有利于‘人和’、‘贬己’(李敖)同样有利于‘人和’。因此,文化语用原则是为语境需要的或情境话语解释力的原则。

二、文化语用原则的结构

2.0 语用原则的结构 文化语用原则是一个以文化核心设定为纲、以情景设定为目的三重结构:文化共同体核心设定(关于本共同体内部人际交往的普遍原则)、体现核心社交原则的准则、情景特定的文化语用原则(体现核心设定的精神、聚焦特定情境的互动—指导与规范交往行为及其解释)。

2.1 文化语用原则的核心命题及推导

每一种文化语用原则都是以一定的核心命题而出现或展开的。核心命题是该文化的精神在言语交际中的体现,同时也是该文化对于其成员进行言语互动、实施言语行为、理解和解释话语时的总的指导原则。比如,汉语文化以‘和’为其主要的指导原则(礼之用,和为贵—孔子)。‘和’涉及多种文化侧面及需要:1] 家庭的兴旺来源于成员之间的‘和谐’与‘和睦’;2] 夫妻之间的‘和睦’带来全家的幸福;3] 邻里之间的‘和睦’带来社区的繁荣和稳定;4] 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对整个世界的进步和发展都是很重要的。 5] 心态平和、和颜悦色;6] 性情‘温和’;7] ‘中和’、不走极端、中庸、适可而止、不钻牛角尖。8] 前后一致、形神一致(押韵合拍)、高低错落有致;9] 天地之间的关系、阴阳之间的调和;10] 不相冲(男女在八字上的‘和’)等等。汉民族的思维方式(顺序)是‘自上而下’、‘从大到小’,因此,‘和’从宇宙、到天地、到社会人伦、到国家、到团体、家庭、个人都是‘弥合’差异、消除分歧、整合力量、寻求整体进步和发展的关键机制。尽管汉民族也主张‘厚德载物’,即把物质利益的追求建筑在高尚的道德修养和品行之上,但是,这条原则的适用范围远不及‘和’所涉及的‘广度’和‘深度’。作为汉语文化的‘核心’信念和价值观、人际交往的核心文化态度,‘和’的核心命题是:和、勿争。这个命题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对立和统一,即两条下位‘准则’:1] 要‘和’;2] 不要‘争’(纷争、冲突、争议、争辩)。也就是说,一切有利于‘和’事情、话语、行为都是为汉语文化语境所倡导和鼓励的、允许的; 一切可能导向‘纷争’、损害‘和’的事物、倾向性、话语、行为都是要力图避免的、不受鼓励的、需要制止的。就言语行为而言,分寸准则是对和的保证。分寸即‘度’,是话语影响力的可接受范围,这个范围是由典型的汉语文化信念所确定的人际关系框架(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君子[温、良、恭、俭、让]、男女社会分工、角色、交际规范等)和个人行为规范[规矩]来决定的。同时,‘分寸’也是‘防止’或‘杜绝’纷争的机制。如果个人行为和言语处于文化允许的范围之内,那么,他是守规矩的;也是有分寸的。如果他既能不超越文化确定的界限,又能有效地利用其微观的尺度/规矩/规则来建构积极地互动情境、使之有利于个人目的的实现,那么他算是‘很好地把握了分寸’。例如:

2] 胡梦茵近乎呻吟地问:“刘会云怎么办?”
   李敖说:“我会对她说的。”
   “你怎么对她说呀?”
   “我会告诉她:我爱你还是百分之一百,但现在来了一个千分之一千的,所以请你暂时避一避吧?”   (章晓明《李敖和他的女人们》151)

李敖虽为狂人,放荡不羁,却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人,因此,当他面对两难时,显然懂得如何把握分寸:既不得罪在场的人,且让她更开心;也不得罪不在场的人,其实,百分之一百,千分之一千,表面上不一样,本质上是一样的。因此,善于把握说话的分寸,是一种境界,它能使人左右逢源,使人际关系朝着亲文化的方向发展,使文化的亲
和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勿争,是从另一端来对‘和’进行维护。勿争,不是否认纷争的存在,而是指面对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纷争的态度。1] 尽量避免纷争的出现(比如,说话要和气、讨论问题要多以商量的口吻,措辞不要尖刻,遇到利益冲突要善于避让,不要固持己见,要善于倾听他人意见等);2] 一旦出现纷争,要尽量忍让,不要使矛盾升级,第三者要站出来劝解,使矛盾双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能破镜重圆,言归于好。因为,争执必然导致分裂,使文化共同体内部离心力增大,造成‘不和’,给敌人以‘可乘之机’。因此,在汉文化语境中,如有二人发生争吵,互不相让,冲突就要升级为肢体争斗时,就会有第三方站出来,要双方‘都别说了,冷静冷静’,或‘每个人都少说一句。’笔者前不久在虹桥机场去登机的大巴上就经历了这样一幕;如遇某人说出可能会引起矛盾的话,就会有人阻止他‘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2.2  情景特定的文化语用原则
      
核心的文化语用原则既是文化共同体成员日常交际活动的一般性指导原则,又是建构和解释具体会话情景中的、以需要为理据的特殊原则的最终原则。换言之,文化核心语用原则投射到情景需要之上,就会派生出‘情景化的文化语用原则’。比如,汉民族的‘尊老爱幼’就是‘和’的原则对‘长-幼关系’的投射。在处理长幼关系时,1] 尊长:要以‘尊敬’的方式来和年龄长于自己的所有人说话;2] 不能顶撞长辈[与自己父母年龄相近、高于自己父辈年龄或辈分、年龄或辈分高于说话者自己];3] 关心和爱护在年龄和辈分上低于说话者自己的人(爱幼);4] 不欺负年龄或辈分低于自己的人。从语序上看,汉语文化‘先长后幼’,不可颠倒。从个人而言,长幼各有自己的典型化形象(样子):不能为老不尊(长者);更不能目无尊长(幼者)。因此,年轻人在长者面前总是毕恭毕敬,很少直接反驳、批评、顶撞他们,即便是后者有什么不是(这也是间接言语行为的文化心理根源),顶撞行为也不受鼓励,因为它会导致顶撞者吃亏;当然,长者是文化价值的代表,必须使自己的行为和言语产生模范的作用,使之体现文化的价值,因此,出自长者的言行是不容怀疑的,长者的关爱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我们观察到,在汉文化语境中,长幼之间的对话,长者的提问,无论问得多么直接、触及对方面子/隐私,幼者总会予以回答。违反原则,就会招致‘不敬’、‘不孝’的恶名,影响到日后的人际交往。例如:

3] 君若母亲:……你是才子也好,英雄也好,我们家的小庙容不得你这个大菩萨,你还是放过君若吧!
   李   敖 :伯母…… 我想澄清一下:第一,我没有气死我父亲,…… 第二,我和君若是真心相爱的…… (澄清---不敢顶撞)
   君若母亲:君若是个不懂事的女孩,…… 等你们真正过上日子,后悔就来不及了。
   君若对母亲:妈,我是爱他的!(顶撞)
   君若父亲:(吼起来)说话不害羞,爱爱爱,你让这小子拿什么爱?(指责女儿的行为)
         (章晓明,《李敖和他的女人们》p28)

为了自己的爱情,女儿竟敢顶撞母亲(间接--软顶撞),这显然是不‘顺’的行为,不‘顺’就是‘不孝’,子女‘不孝’会带来家庭‘不和’,万事乃不能‘兴’,所以,父亲才赶紧站出来制止女儿进一步的叛逆行为。

求稳表面上看与‘和’关系不大。其实,其间有很大的关系。作为一个情景特定的文化原则,‘稳’不仅对即刻情境的事态和结果产生影响,而且也影响整个‘和’局面或交际氛围。汉语文化特别偏好‘稳’,说话要‘稳重’、而不可‘冒失’,做事更不能‘激进’而要循序渐进、‘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个脚印。‘稳重’的表现就是‘矜持’、‘谨言慎行’,不说自己没有把握的话、有时即便有把握也要等待‘成熟的’时机,不当‘冲头’、避重就轻、不露锋芒。中国人大多相信‘来日方长’,因此,不会以一时的‘成败’来论‘长短’。所谓‘细水长流’、‘稳中求进’、‘稳坐钓鱼台’、‘稳中求胜’,是强化‘稳’的文化价值。从某种角度看,‘稳’是自信的表现,稳重的言行是以内在的‘和谐’来构建社会人际的‘和谐’。‘轻狂’的言行则是无法把握内部平衡、不自信、且具有很强的破坏社会人际‘和谐’的因素。比如:

4] 朱骏(上海联城老板)还给俱乐部管理层提出三点要求:…… 从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尽快协商解决好这一问题。 …… 朱骏还给予了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谢亚龙很高的评价:
“他是一个既沉稳、又锐意进取的人,思路很开阔……”
  ([新民晚报]2006/2/24 体育新闻 3  A2)

除‘稳’,外,还有许多使用范围相对较特殊的‘情景化原则’。热情周到,是指导待人接物、迎来送往时要遵循的;谦虚谨慎,指导人们在受到他人褒奖或自我评价时的说话或回应;容忍、忍让,指导个人在受到不公正对待和非原则性误解、损伤时的言行(小不忍则乱大谋、退一步海阔天空);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与‘和’的文化精神联系在一起,成为指导、监控、建构话语建构和理解、解释的情境原则。

三、文化语用原则的功能特征

对于言语交际中的会话互动而言,文化语用原则是一个强大、活性的功能认知网络。它具有十分鲜明的情境特性,有必要认真加以讨论。具体地说,文化语用原则因为涉及到会话互动者个人的文化身份和意识(系统安全感),所以在整个会话过程中都处于工作状态。这不仅是对直接参与互动的双方,对作为旁观者的第三方也是如此。那么,文化语用原则到底有哪些功能特征呢?根据目前的研究,笔者拟解释:监控性、干预建构性、分层性和排他性。

3.1 监控性 (Controlling/Monitoring)正如G. 里奇(1983) 所指出的,语用是受原则控制的。

原则在理解和解释过程中起着很强的作用。对于一般认知语境尚且如此,对文化语境而言更不能例外,相反,这种作用更强。由于文化语用原则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体的文化身份,且文化身份是个体在社交活动中受到合适对待、感到‘安全’的最后屏障,因此,在特定情境中,互动者个体的行为随时受到文化语用原则的监控。一旦出现偏离或危机,它就会适时地输出相应的行为指令。比如:
5] 君若的母亲说:“你说你是孝子,你老子死的时候,你连纸都不烧,头也不磕,泪没一滴,你是正常的人吗?全台湾找不到第二个……” (章晓明《李敖和他的女人们》p28)

当李敖试图为自己辩解时,君若的母亲根据中国文化的‘孝道’来判定李敖先前的行为(父亲过世,他一没烧纸、二没磕头、三没流泪。显然这不符合汉文化在此特定场合对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因此,作为旁观者,君若母亲面对的是她所判定的‘不孝子’、‘伪君子’,她真能置之不理呢?真能将女儿的终身托付于他? 因此,我们说,在此情境中,特殊语用原则(孝道—关于面对长辈的说话做事原则)始终对参与者的言行进行适时监控。

3.2  建构性(constructive)文化语用原则不仅对互动参与者的言行适时监控,而且还对参与者的话语建构进行直接干预或指导。在路上,带着小孩遇到自己熟悉的左邻右舍时,或对方已经暗示或启发小孩时,父/母亲就会让小孩: “叫叔叔/爷爷/奶奶/阿姨!”、“傻孩子,怎么不叫人呢?”、“宝宝,快叫爷爷!”一旦小孩遵从,他就会受到褒奖(哎,宝宝乖!真是好孩子!)这些行为直接建构互动的话语,同时,在更高的文化意义上,它建构的是一种代代相传的、具有高度亲和力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必然有利于文化共同体内人际的良性互动。因此,与一般语用原则不同的是,文化语用原则不仅仅适用于话语特定隐含信息的理解和解读,它更加直接的参与到文化情境互动之中。

3.3 自下而上、分层作用  文化语用原则的作用顺序是自下而上、特殊到一般的。

首先,特殊原则是直接控制和建构特定情境的,它是对情境需要的直接服务、对情境中的行为的直接反应。‘没大没小!’、‘怎么说话呢?没有分寸。’、‘孩子,不能目无尊长。’像这样的直接干预可视为‘语用原则的前景化’,其目的是凸现遵守原则对维护文化共同体的和谐和正常运作的重要性,同时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匡正、起到教育作用。由于特殊原则的维护或坚持不仅关系到情境中会话互动的顺利进行和互动目的的达成,也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一般原则的作用。因此,我们说,文化语用原则的系统功能是自下而上的,具有深刻意义的。有的情境中,特殊的行为和话语也许对具体原则并不带来影响,却对普遍的产生影响,此时,文化意识强的参与者或第三方就会站出来进行维护,因为,普遍的原则涉及到个体的文化认同感、身份和安全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化语用原则的情境作用又是分层的。

3.4 排他性  作为文化核心价值系统对行为及互动的设定,文化语用原则的排他性表现在对异文化行为及价值的排斥上。

大凡受到外来文化影响而产生的模仿、拿来就用的言语行为和其他行为在与母语文化接触时,都会引起与文化语用原则的冲突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抵制。比如,‘和’的原则是排斥竞争的‘争’,因为‘争’(纷争)就会带来动荡、打破心灵的平静,导致人际的‘不和谐’。笔者最近参加一个咨询会,话题是谈汉语国际推广的。其中一位发言人提出高校之间‘要错位竞争’,也就是各自发挥自己长处,不去搞和其他学校相同的东西,另一位发言人后来加了四个字‘友好相处’什么的,意思是说,有的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对别的单位进行负面宣传。当时在会上,大家似乎对这八个字颇为赞赏,可是,到了餐桌上,就有人表现出大不以为然之态,说:“什么‘友好’,蛋糕就这么大,不是你的,就是我的,竞争就是竞争,还谈何‘友好’”? 这说明在人们的内心深处,‘争’与‘和’是相排斥的,而不是相容的,即便在高度开化的人群中亦如此。

四、文化语用原则的普遍性与文化特定性

文化语用原则的普遍性,指的是每个文化共同体都有的一整套指导交际行为(言语的、非言语的)与互动,理解和解释特定情境中的行动、话语的原则、规则与规范系统。这套系统对系统内部的成员是可以学习、习得和共享的、普遍有效的。作为文化的系统设定(systematic assumptions), 它是主流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反应,因此,它超越种族或族裔的、区域的、阶层的差异,成为共同体文化身份的验证和保障。与此同时,对于别的文化共同体而言,文化语用原则总是在特定方面与别的共同体相关原则相区别的,而不可能是完全重合的。正是这些相互区别的文化语用原则信息才构成了人类语用信息的多元性和丰富性,也正是这些信息使话语的文化理解成为必然、可能和有价值。

参考文献:
何刚,2004,文化设定与言语行为,《外语研究》,2004/5
何刚,2004,话语、行为、文化,《修辞学习》,2004/5
顾曰国,1994,‘礼貌、语用与文化’胡文仲主编《文化与交际》,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496-511
Brown,P. & Levinson,S.C.(1978). Politeness: Some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volume 4 of Studies in Interactional Sociolinguistics, Cambridge Univ. Press.
Coppock, Liz (2005), Politeness strategies in conversation closings, Internet
Goffman,E.(1967). Interactional ritual: essays on face to face behavior. Anchor Books .New York.
Leech, G.N.(1983),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 London, Longman.
Marmaridou, S.(2000), Pragmatic Meaning and Cognition, 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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