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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的修辞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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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23: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高万云  来源:宗廷虎主编《20世纪中国修辞学》下卷

摘  要:王力是语言学家,但对汉语修辞学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语言与修辞的关系,尤其是语法和修辞的关系有着独到的见解;二是对修辞本质的把握也有不少可资借鉴的地方;三是对文学语言的认识也很到位,在语言学界有较大影响。

关键词:王力  修辞学  研究

    王力是著名的语言学家,他的贡献几乎覆盖语言研究的各个层面。无论是共时的语言描写,还是历时的语言史和语言学史追踪;无论是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无论是汉语的基本理论,还是各个分支学科,他都有较深入的研究,都载入汉语言学的史册。遗憾的是,王力在修辞学方面的贡献,只有张炼强等很少的几位学者做过整理和评价。其实,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王力在研究汉语语法的同时就已经对修辞学多有涉及,“发表了许多精辟的见解,并借助修辞学解决了语法研究上的一些问题。”[1]并且,在以后的语言学研究中,对修辞的本体问题和文学语言问题都有较深入的探讨。

一、关于语言层面与修辞层面的关系

    我们知道,1898年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和1924年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都往往结合修辞研究语法,或者说把语法修辞结合起来研究。这一是由于汉语语法的特点决定了必然或必须如此,二是因为汉语研究的综合性传统。自然,王力也继承了这一传统,不过做的更彻底,更深入。而这主要体现在马黎二氏已经倾力研究的词性改变、成分省略和语序倒置三个方面。

    (一)关于词性改变,马建忠认为是“假借”,黎锦熙认为是“活用”,说的都有可取之处。因为无论是“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还是“依句辨品,离句无品”,如从修辞的角度去认识,并非像一些学者说的全无道理。而到了王力,其认识可以说更趋科学。早在1927年,他在梁启超和赵元任的指导下写了《中国古文法》的研究生论文,在这篇论文中,他对这类变性的文法做了动态的探讨,提出了语言使用中语境(上下文)影响词语变性的科学认识。下面摘引几段原文:

    中国有影响变性之文法。何谓影响?词当独立时,本无此性;及其入句也,以上下文之影响,其词性即变。当此之时,但能认为变质,不能认为本质。[2]

      又如士兵之、诸侯之士门焉、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等句,兵门人火庐诸字之本质,非能为动词也,必依某种影响变性之定律,而后能为动词。设今有人仿西洋字典之法,于中国字典每字之下注其词品,以兵门人火庐等字为有名动两性,可谓不通之至!盖其本质,但为名词而已,与本质动词者迥异。试以火其书与焚其书二语相比,火字必赖其字之影响,然后成为动词;苟减去其字,则火书复成何语?焚字不待其字之影响,虽减去其字,焚书之意犹昭然也。火其书,庐其居之类,文法家谓之活用,或谓之假借,然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予尝疑活用假借云者,岂漫无规律者耶?则何以诸侯之士门焉焉字略去,则门字不成其为动词;士兵之之字易以普通名词,则兵字不成其为动词。[3]

     词有本性,有准性,有变性。本性者,不论其来源,但视其不藉他力而能有其作用者皆是也。准性者,显非此性,为析句便利起见,姑准定为此性也。变性者,因位置关系,受他词之影响,遂变其性者也。[4]

      这是说,马建忠和黎锦熙只是看到了某词的活用或者假借,而王力更看到了这个词为什么会“变性”,即词既有“原质”,也有“变质”,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充任不同的“角色”。可以说,这是语法分析,更是修辞分析,是对语法现象的修辞分析。并且这个分析是比较科学的。

    词类之分,往往藉句而显。故严几道曰:“欲指一字部居,徒认定字无益也。譬如唱戏人,此出可为帝王,他出可为走卒;惟字之于文辞言语亦然。欲指所属]之部,必审其字于一句中所居何职。”严氏之言是矣。然吾书惟于析句时以句为本位,而于分词类时犹以词为本位者,非不知活用之道也;诚以词各有其原质,亦各有其变质;知其原不知其变,固不足贵;知其变不知其原,亦岂穷究文法之道哉?吾之分词类也,以严氏之喻譬之,无异使唱戏人——现其真面目,为男为女,为老为幼,为肥为臞,皆无遁形;至于析句也,又若优孟皆已粉墨登场,男者女而女者男,老者幼而幼者老,肥者臞而臞者肥,曲尽变化之能事,吾乃一一摄其影于纸上,并能指以示人曰:“此人今在此出为某职,而实某伶之所扮演演也,”[5]

      王氏关于词的“本性”、“准性”和“变性”的认识,到了1936年的《中国文法学初探》中仍然坚持:“我的意见至今未改。中国语的绝大弹性,形成了词性的变化多端。然而终不至于毫无条理者,实因词的次序已成固定。”并且王氏归纳出“变性的定律”,进而指出其修辞功能:“自唐以后,古文家利用词性变化定律以求文字之简练,决非当时的口语能如此。为什么文字能因此而简练呢?因为这些变性的词在变性之后往往仍兼本性,例如‘帝之’等于‘以之为帝’,‘帝’字虽加上了动词性,然‘皇帝’的本义仍在其中。因此,词性变化的定律竟似成为古文家的秘诀。”[6]到了20世纪40年代,王氏在《中国语法理论》和《中国现代语法》中虽然借鉴了叶斯柏森的“三品”说,但在《中国现代语法·自序》中仍认为《中国古文法》中“死文法和活文法的分别,及词有本性准性变性的说法颇有可取”。而这正是因为他是从修辞的角度去研究语法所取得的成果,直到今天仍有着强大的解释能力。

    (二)关于“特殊形式”,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和《汉语语法纲要》等

    著作中都作了详细分析,而这些分析大都是从修辞学的角度切入的。王氏把语法的特殊形式概括为五类:剩余、不足、凝结、倒置、外附,除了有些是对语法本体问题的分析外,大都是对语法结构做修辞分析。如对“剩余”中的叠字和叠词进行分析时,大都取夸张辞格的角度。他说:“形容词和副词的重叠,是一种夸张或加重语意的说法”,“它们的作用是和拟声法绘景法相通的。”[7]而对名词重叠如“朝朝暮暮,阳台之下”等,王氏也认为“这种重叠,也是一种夸张法”[8]动词重叠也是夸张法,古代表示“重复貌”,如“行行重行行”,“行”的重叠表示连续不断,现代表示“短时貌”,如“说说笑笑,钻钻跳跳,十分亲热”中,“动词重叠……是往少里夸张”。[9]

     在“不足”中王氏主要讲了“省略”,他认为,语法学家谈省略是一种反自然的说法,“只是语法上一种便利的解释而已”[10]于是他从修辞的角度来解释三种省略方式:承说法的省略、替代法的省略和称数法的省略,认为“如果在承说的语言里,仍旧处处依照常态的结构,有时候会弄成繁冗可厌的语言或文章。因此省略法也是属于修辞学的。”[11]当然,后两种省略方式也是在上下文中的修辞运作中完成的。尤其在谈到“欧化的语法”的时候,他对汉语的省略作了较为深刻的分析:“固然,有些句子缺乏主语,会使意义变为隐晦;但是,当主语显然可知的时候,或拘泥于主语的安插,有时候倒反显得累赘,所以主语的用和不用,应该完全由修辞学的眼光来判定,如果认为主语是句子的要素,而说一个句子里没有主语就是不合语法或文法,那么,倒是走入魔道了。”[12]可以说,这种省略与否取决于修辞学的论断,无论对语法研究还是对修辞研究,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为它符合人们遣词造句的动态规律。

    在“倒置”中王氏主要讲了倒装法。他通过汉语与印欧语的比较,得出结论:“中国语的倒装法,多半由于夸张,或由于否定的语气。这样,中国的夸张是偏于修辞的。”[13]尤其是他讲的“自由的倒装”,“并不是非倒装不可”,那为什么要倒装呢?主要是为了“加重语意”。[14]最后,王氏认为,自由的倒装是很难说尽的,“大约当说话人着重在目的语的时候,都可以把安提到叙述语的前面,或句首。”[15]这既说明了倒装的生成机制,又指出了倒装的修辞作用,也是很有见地的。

    (三)关于“句式的语体制约”。这是相对上一个问题而言的。(二)中提及,汉语语法中有不少“特殊形式”,这些特殊形式有着自己特殊的修辞功能。然而,有特殊的修辞功能并不是说可以大用特用,还要掌握其使用的“度”。比如长句可以表示复杂的思想,但并非所有复杂的思想一定要用长句表示。一方面,“长句子能使文气流畅,这是长句子的优点。但是长句子只适用于议论文,不适于记叙文,短句子有明快的优点,这是不可不知的。”[16]另一方面,也和民族风格、时代风格和个人风格有极大的关系。如王氏在谈到西语中的长句有时是在短句中加许多“补充的话”。“补充的话,往往是省去也无损于大意的;加上了它,显得语言和文章更加谨严,令人无懈可击。这种句法是涉及修辞学的。”[17]而这是和思想综合的程度紧密相关的,一般情况下,人们在脑中构成的句子是比较简单的,而在作文或演讲的时候才有意把先前那些简单的话综合起来,成为较大的组织(句子)。“因此,议论文里的句子往往比剧本里会话的句子长。小说里叙事的部分的句子也往往比纪述口语的部分的句子长。如果记述口语也用长句子,就欠自然而不够生动了。”[18]不仅长短句有其语体适应功能,其他结构方式也是如此,如在《汉语语法史》中举了《公羊传》中“卻克眇,季孙行父秃,孙良夫跛,齐使跛者逆跛者,秃者逆秃者,眇者逆眇者。”,唐刘知己批评其繁,在“齐使”下改为“各以其类逆”。对此,王力认为刘氏的修改具有高度概括性,但也同时强调“修辞上的重迭有重迭的妙处” [19]这是说,在不同的语体、不同的作者、不同的时代——即不同的语境中,其选用语言结构的方式和频度是不同的,而这种认识,就是放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另外,王力还对词汇与修辞的关系有所认识,如在《汉语词汇史》中,谈到词义演变与修辞的关系:“词义的演变,和修辞的关系是很密切的。在许多情况下,由于修辞手段的经常运用,引起了词义的变迁。最常见的是隐喻法(metaphor)和譬喻法(allegory)。像上面举的‘穷’的例子,拿走投无路来形容贫困是非常形象化的。久而久之,就引起了词义的变迁。”[20]这一认识对后世有着较大的影响,现在人们大都采用此说。在谈到概念变更名称的原因时,又对避讳、避亵、委婉语等修辞手法与词语概念的不对应性作了论述。而在谈到成语和用典时讲到意在言外,语言精练的作用,也对词汇与修辞的关系有着精辟的阐述。

二、关于修辞的本体认识

    王力没有专门谈修辞的著作和论文,但在不少研究语言学的论文论著中却对修辞有着精到的认识。

    (一)关于修辞本质。早在1937年,王力在上海《文学杂志》第1卷第2期发表《语言的化装》的文章,虽然谈的是文学语言问题,其实所论大多关乎修辞的本质。首先,王氏借鉴结构主义语法的概念,从语言的内容与形式(“能表者”与“所表者”)的关系入手,说明“自然语言缺乏统一性”,“同是一句话,既可以这样说,有时也可以那样说;同是一件物事,既可以这样称呼,有时也可以那样称呼。换句话说,一个所表者有时也用得着许多能表者。在这许多能表者当中,必有一个是族语原有的;拿服装来做譬喻,这可以叫做语言的常装。此外,或不是族语所原有,或虽可算为原有而不是最普遍的说法,都可以叫做语言的化装。至于文字,是所谓‘书写的语言’;所以文字里如果有这种情形,也可称为语言的化装。就普遍说,文字中的化装,比口语更甚;文学作品中的化装,比科学作品更甚。”[21]这段话的意思是,在表达的同义形式中,有一个形式是最基本的,其他都是变通的说法,这些变通的说法,书面语比口语中多见,文学作品比科学作品普遍。化装比常装麻烦,超常表达没有正常表达直接,那么,为什么人们还要化装呢?王氏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为炫耀(这里的炫耀不是贬义词),如写古体字、用古语、用洋语,自创新词新句等。对此,王力认为,“手段虽则不同,目的却是一样的。目的能否达到,要看手段是否高超,又要看对话人或读者的程度如何而定。就一般情形而论,炫耀确有多少效果。一般人总不免喜欢新奇,讨厌平凡,化装也是避免平凡之一道。”[22]这种对手段与目的的正确认识,应该说很具辩证意味。二是为忌讳,“凡能引起恐怖,羞惭,恶心的语言,往往用得着化装。”[23]

    “这是语言上的‘朝三暮四主义’:分明是名异而实同,然而事实上却有若干功效,因为语言既非熟习,就不容易引起恐怖羞惭恶心的潜在回忆。然而等到这化装的语言本身变为常语的时候,又需要另外化装了。”[24]这里说的并不仅仅是文学修辞,而是所有的非常规表达。如称“开刀”为“施手术”,称“死”为“升仙”,称“接吻”为“kiss”等,都是修辞为追求最佳效果的“换一种说法”。关于化装的分类,王氏分为“古装”——写古字,用古语、“洋装”——洋语替代本族语、“杂装异服”——自己创造的新名词新用法。这种划分,包含超常表达的所有方面,值得重视。

    根据以上的分析,王力最后得出了具有区别性的修辞本质的认识:“这一篇议论并未损及修辞学本身的价值。恰恰相反,选择适当的‘思想表现法’,使思想非但可由语言完全表达,而且特别巧妙地表达,这才是文学家运用语言的好手段。然而化装与修辞乃是迥不相同的两件事:化装只是改头换面,修辞却是把‘语像’润饰成为巧妙的结构,然后说出来或写下来。”[25]可以看出,王氏虽然对修辞本质的认识有点模糊,但“巧妙地表达”与“把语像润饰为巧妙的结构”的认识还是非常深刻的。不仅如此,王氏在《汉语词汇史》中更进一步指出:“古人所谓‘不以辞害意’,就是希望对话人或读者能了解所下的判断也容许有些例外。但是,今天我们要求语言的表达具有科学性,就不能再用‘不以辞害意’为自己辩护,而是要辞意相称,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要做到‘说话要有分寸’。因此,在句子里面表示某一判断(或某一叙述、某一描写),限制范围和程度,是加强语言的明确性的必要手段。”[26]这里的“辞意相称”是对中国传统修辞理论的继承,是指内容与形式相结合;“说话要有分寸”,不就是现在所说的“得体”吗?

    不过,王力毕竟不是修辞学家,他对修辞认识的表述往往前后不大统一,如在《汉语语法纲要》中谈到语法和修辞的关系时说:“怎样使话说得漂亮或文章做得好,那是修辞学的事。”[27]这是不错的,但接着他在谈到语法修辞逻辑的关系时却又说:“若拿医学来做譬喻,语法好比解剖学,逻辑好比卫生学,修辞好比美容术。咱们究竟不该把解剖和卫生或美容混为一谈。尤其是修辞学,必须有语法分别清楚。修辞学属于艺术的部门,语法学属于科学的部门。语法学家只把语言当做一种动物来解剖,并不把它当做一瓶花来欣赏。[28]把修辞学比作美容术,派修辞学为艺术部门,可以说这是包括王力在内的不少语言学家的共同缺陷。

    (二)关于修辞手法。王力谈修辞手法,大都夹杂在语法著作中,其中最有价值的有如下几个方面:

    1、拟声法和绘景法。在《中国语法理论》第五章“特殊形式” 中,王力专辟一节谈拟声法和绘景法,认为这两种方法“都是属于修辞学的范围”。[29]

      王氏谈拟声法和绘景法是建立在汉语构词法和造句法的基础之上的。他认为这两种方法“大半是由联绵字构成的。”[30]关于拟声法,王氏说:

    我们把“呦呦”“丁东”之类叫做拟声法,因为说话人的用意在于模仿一种声音。至于模仿得象不象,和语言没有关系。所谓拟声法,只是某一些人听起来觉得是这样,于是在某一族语或某一方言里相沿用这一个词,并没有客观的标准。

    关于绘景法,王氏说:

    我们又把“凄凄”“仓皇”这类叫做绘景法,因为说话人的用意在于很生动地描绘一种情景,令对话人或读者俨然如见。中国的绘景法,虽也利用别的描写手段,但它的主要的而且最普通的办法就是利用联绵字。联绵字是否真的能把情景描绘出来,恰象它们是否真的能把声音模仿得逼真,一般地和语言没有关系。[31]

      如上认识是比较符合汉语修辞拟声绘景的实际的,并且也符合语言的功能特征。与现在修辞学中的“摹状”辞格相比,这种认识别有视角,它更强调语言的象征属性,重视修辞主体的个性体验和联想能力。王氏认识到,这两种方法之所以给人以生动的印象,主要是激活了人们以往的经验。“‘喈喈’虽不很象鸡声,但当人们念到‘鸡鸣喈喈’一句话的时候,自然会回忆到平日所听见的鸡声;同理,‘凄凄’虽不能真的绘出风雨的情景,但当人们念到‘风雨凄凄’一句话的时候,自然会凭着以往的经验去体会大风雨的那种‘寒凉之意’。”[32]这种从心理机制的角度谈拟声绘景,确实非常透彻,比后来好多对“摹状”辞格的描写要深入得多。另外,王氏还提到拟突然或短促声音的“单字拟声法”,如“哇地一声”等,提到了非联绵字绘景法,如骈语法“他娘倒欢天喜地”;赘语法,如“乱七八糟”、“瞎三划四”等。并说:“骈语法和赘语法虽和联绵字不同,然而他们在一点上极端相似,就是用比平常更繁的语言来达到生动有力的目的。在逻辑上说,这是不通;在语法上说,这是修辞学影响而成的一种特殊结构。”[33]另外,王氏还从语言功能的角度分析拟声绘景二法,在《汉语语法纲要》中,他对叠字法是这样分析的:“相同的两个字相叠,往往有夸张的意思;咱们就借这夸张的意思来尽量形容某一情景。……这种叠字,在意义上不添些什么,然而在修辞上却很重要。譬如‘乱烘烘’并不等于‘很乱’,而是把乱的情景描绘出来;‘热腾腾’并不等于‘很热’,而是把热的情景描绘出来。”[34]而“骈语就是象对对子似的,把性质相似的字排成对立的形式。骈语法有时候并不是表达思想之所必需;譬如应该只用一个谓语已经可以把意思说完,说话人偏要用上两个谓语形式。就表面上看来,这是繁赘;然而它有一个目的,就是使语言更生动,更有力。再者,除了表达思想之外,它往往还带着多少情绪。这些特性都不是普通直说的语式所能具备的。”[35]如上分析,直到现在,我们认为也是最到位的分析之一。

    2、词复。“词复”大致相当于后来说的同语辞格,王力的表述是:“词复和叠字叠词都不相同,叠字叠词都是紧相连接的,词复却是有别的词隔开。”[36]在《中国语法理论》中,王氏共讨论了九种词复类型:

    (1)主语和判断语相同。王力指出:“就逻辑的观点而论,主语和判断语相同是没有意义的。‘山是山’‘张三是张三’之类都等于没有说话。但是,既然说‘是’,就把反面的‘不是’排斥在判断范围之外,因此,主语和判断语相同就能表示对于别的判断的排斥。这种说法,是叫人家把问题辨别清楚,别把不相干的事情混为一谈。”[37]这个认识是十分正确的,20世纪末张炼强对同语格的研究仍然持相近看法。

    (2)目的语就是主语加“的”字。如“我死我的,与你何干?”王力认为,这种词复,“在于表示别的事和某人没有关系,或某某和别人没有关系。”[38]

     (3)主语就是谓语加的字。如“他们姊妹们病的病,弱的弱。”对此,王氏的分析尤其精采:“第一,就形式上说,它们必须是两个以上的平行谓语形式;第二,就意义上说,它们所指的往往是不好的事情。”[39]并且,王氏认为,这种句子在字面上“其不通可想而知。但是,现代中国语容许这种说法,因为它在修辞学上有它的地位。”“这种说法可认为积累式的变相。然而它那种夸张的力量却是普通积累式所没有的。”[40]这种认识,直逼其本质,这不仅是在半个世纪前,就是今天来看,也仍然是科学的。

    (4)目的语的修饰品就是主语或主语的修饰品。如“穷也有穷的好处。”王氏说“这种说法总是就价值立论”[41]

      (5)谓语里先提出那将要论及的事情。又分容许式:如“有却有了,只是不好!”;夸张:“听见秦氏有病,连提也不敢提了。”;包括“若论……”的意思:如“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这种用法,王氏认为都是先来一个小题目,再加论断,或表婉转,或表强调,或表假设,都是为了特定的修辞目的。

    (6)及物动词目的位后面复一个及物动词。如“办事办老了”。

    (7)两个句子形式中疑问代词互相照应。如“谁先得了谁先联”。

    (8)两个谓语形式中,末品互相照应。如“死也好,活也好,我非见他一面不可。

    (9)“各”和“自己”的复说。如“各有各的好处”。

    以上九条,王氏在《中国语法理论》中说1、2、3、4、5、7是“属于修辞学的,它的作用在于加强语言的力量,和多数的叠字叠词骈语相似。”[42]在《中国现代语法》中,也说:“上面所论的五种(前五种)复说法,都是修辞学的关系。”[43]可以肯定,这是专从修辞学的角度讨论复说的。并且,王氏所论多有可取之处。

三、关于文学语言的认识

    王力对文学语言也有很深入的研究。他不仅有近百万字的《汉语诗律学》、《诗词格律》和《诗词格律概要》等论著,而且还有十多篇关于文学语言的论文。

    (一)对诗词格律中修辞现象的研究

    研究诗词格律,首先得对 “格律”和 “技巧”的关系有所认识。对此,王力把握得比较准确,他认为,技巧与格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觉得有必要把技巧和格律区别开来。诗人可以在语言形式上,特别是在声音配合上运用种种技巧,而不必告诉读者他已经用了这种技巧,更不必作为一种格律来提倡。”[44]这是说,某种技巧是诗的构建手法,是可用可不用的,但是一当某种技巧发展为作诗者“普遍依照的形式”,那就变成格律了。如“在齐梁时代,平仄的和谐还只是一种技巧,到了盛唐,这种和谐成为固定的格式,也就变成了格律。”[45]在此基础上,王力提出了创作上的修辞策略:“我觉得现代作家在提倡格律诗的时候,不必忙于规定某一种格律;最好是先作为一种技巧,把它应用在自己的作品里。只要这种技巧合于声律的要求,自然会成为风气,经过人民群众的批准而变成为新的格律。”[46]也就是说,格律的形成正是“集合了几辈子的诗人的智慧,经过了几番修改和补充”的产物。可以说,这一认识符合诗词格律的发生机理,更重要的,它揭示了格律与技巧——尤其是修辞技巧的必然联系。

    在对诗词格律的具体论述中,王氏关涉修辞的贡献主要有三个方面,这也就是他在《汉语诗律学·序》中所说的“书中可以算是作者研究成果的,主要是句式和语法。此外,关于韵律方面,也有作者自己的一些意见。” “句式”方面对“对仗”的描写,“语法”方面对组合情况的说明,“韵律”部分对平仄的分析都是如此。

    关于“对仗”,王力在几部诗律著作中都用较多的笔墨来讨论。王氏谈对仗,既谈对仗在各种诗体中的分布情况,如在律诗、排律、绝句、词、曲等诗体中的位置;也谈对仗的各种类型和修辞操作情况。如在律诗中,对仗一般为颔联和颈联,但也有变例,“律诗的对仗可以少到只用一联,多到四联都用。如果只用于一联,就是用于颈联;这时颔联不用对仗。”[47]这就是他所说的“贫的对仗”和“富的对仗”。关于“对仗的种类”,王力从两个角度分析,一个角度是以所对语词的各种属性为标准,共分十一类:

    第一类:(甲)天文门、(乙)时令门;
    第二类:(甲)地理门、(乙)宫室门;
    第三类:(甲)器物门、(乙)衣饰门、(丙)饮食门;
    第四类:(甲)文具门(包括文人用品)、(乙)文学门;
    第五类:(甲)草木花果门、(乙)鸟兽虫鱼门;
    第六类:(甲)形体门、(乙)人事门(一部分由动词转成);
    第七类:(甲)人伦门(人品包括在内)、代名对;
    第八类:(甲)方位对、(乙)数目对、(丙)颜色对、(丁)干支对;
    第九类:(甲)人名对、(乙)地名对;
    第十类:(甲)同义连用字(大致相似之义亦包括在内)、(乙)反义连用
           (丙)连绵字、(丁)重叠字;
    第十一类:(甲)副词(其由形容词转成者不列)、(乙)连介词、(丙)助词。

    另一个角度是以对仗的方式为标准,分为工对(包括借对)、邻对和宽对(另外还谈了错综对、流水对和隔句对)。以上分类是对对仗类聚性的总结,更重要的,王氏更从修辞的角度谈“对仗的的讲究和避忌”。王氏认为,工对字字工整,是对仗的最高境界,但是,“诗人之所以不处处都用工对,自有其修辞上的理由。近体诗受平仄的拘束不小,如果在对仗上也处处求工,那么,思想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再者,求工太过,就往往弄到同义相对……意简言繁,是诗人所忌;所以工对最好是‘妙手偶得之’,其次是在不妨碍意境的情形之下,尽可能求其工。”[48]这里说的是对仗要讲究自然和谐。不仅如此,王氏还认为有时为了表意的需要,或以允许不工的对仗,“工整的对仗和高雅的诗意不能两全的时候,诗人宁愿牺牲对仗来保存诗意。”[49]这里又说的是对仗要以表意为主旨。而在谈“错综对”时,更强调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在错综变化之中,仍然往往用些似对非对的字眼。这似乎是诗人的秘诀,所以不见有人谈过。”[50]由上可知,王力谈对仗,一方面谈其静态的格律,另一方面还谈其修辞利用,不仅对理解近体诗,而且对现代诗歌创作都有指导意义。

    关于“语法”,王力对诗词中的句式和“特殊形态”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句式主要讨论简单句、复杂句和不完全句,对诗词中的句式进行穷尽性描写,如把五言近体诗的句式概括为95个大类,203个小类,340个大目,400个细目。而对五言近体诗中的不完全句的句式也概括出17个大类,54个小类,109个大目,115个细目。进而指出“不完全句可以说是近体诗所特有的句法”。[51]如果说以上对句式的描写是静态的归类,那么,对诗的语法的讨论则是动态的研究。也就是说,王氏对语法的分析其实是在做修辞分析。请看他对“近体诗的语法”的分析:“古诗的语法,本来和散文的语法大致相同;直至近体诗,才渐渐和散文歧异。其所以渐趋歧异的原因,大概有三种:第一,在区区五字或七字之中,要舒展相当丰富的想象,不能不力求简洁,凡可以省去而不至于影响语意的字,往往都从省略;第二,因为有韵脚的拘束,有时候不能不把词的位置移动;第三,因为有对仗的关系,词性互相衬托,极便于运用变性的词,所以有些诗人就借这种关系来制造‘警句’。”[52]接着,王氏对“词的变性”、“倒装法”、“省略法”、“譬喻法”、“关系语”、“判断句和描写句”等几十种“语法形态”及其细类进行了分析,并对诗词中的避忌修辞法——避重韵、辟重字和避题字作了常态与通变的辩证分析,这既是对中国传统诗论修辞的继承,也是对中国诗歌创作规律的总结。

    关于“韵律”,王氏主要讲了诗词曲的用韵、平仄和音节等问题。一方面讲格律要求,另一方面也讲在特定语境条件下的变通方式,可说是全面而周到,因此问题下面还要讲到,故此处从略。

    (二)对文学语言的深刻认识

    王力研究文学语言的论文,最早的是1937年发表于上海《文学杂志》第1卷第2期的《语言的化装》,最晚的是1982年发表于《语文学习》第12期的《语言的真善美》,在这些论文中,有谈文学语言特质的,如《语言的化装》;有论文学与语言关系的,如《漫谈方言文学》、《语言与文学》;有探讨诗词格律的,如《中国格律诗的传统和现代格律诗的问题》、《诗词的平仄》;也有谈文学语言的审美特征的,如《中国古典文论中谈到的语言形式美》、《略论语言形式美》等。而其中贡献最大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方言文学的论述。前面多次谈到,20世纪初不少修辞学家矫枉过正,提出“戒古语”与“戒方言”等口号,对修辞学建设起到了负面作用。与他们大不同的是,王力在1948年发表的《漫谈方言文学》却提倡方言文学。王力对方言与普通话的关系认识得较为准确,他说:“我虽是国语推行委员会委员之一,但是我个人有八个字的口号:‘提倡国语,拥护方言”。所谓国语,它本身也是一种方言;它并不比其它方言更优美,更完善,或更能表达意思。我们之所以提倡它,只因为中国需要一种共同语言。正像我们学习英文并不是要取消中国语言一样。我们学习国语并不是要消灭方言。”[53]王氏从真善美的角度分析方言、普通话与文学的关系,认为非国语区的人用国语写作,至多只能做到善,而不够真和美;反之,方言文学虽不够善,但容易做到真和美。关于使用方言创作,王氏有一个非常精到的比喻:“一个人舍其所长,用其所短,是很吃亏的。还是用我们最有把握的武器罢。‘十八般武艺,件件精通’,那只是一种说法。实际上,关云长最好还是用它的青龙偃月刀,张翼德最好还是用他的丈八蛇矛。当孙悟空无棒可弄的时候,还不甘心借一借猪入戒的钉钯呢!”[54]王力的意思是说要用最纯熟最自然的语言写作,这样才能达到真善美的标准。这里,王氏强调文学创作不要忽视方言是对的,但他主张用方言取代普通话,却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因为事实是,人们学习普通话也是可以与方言一样纯熟自然的。

    二是关于语言形式美的论述。王力从两个方面论述汉语的语言形式美,一方面是总结中国古典文论中的认识。古人认为语言形式美一是对偶,二是声律。对此,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多有论述。而王力进一步认为,“这两件事都跟汉语的特点有关。唯有以单音节为主(即使是双音词,而词素也是单音节)的语言,才能形成整齐的对偶。在西洋语言中,即使有意地排成平行的句子,也很难做到音节相同。那样只能是排比,不是对偶。关于声律,我们的语言也有特点。汉语是元音占优势的语言,而又有声调的区别,这样就使它特别富于音乐性。”[55]正是在这个前提下,王氏提出了著名的语言形式美的论断:“语言形式之所以能是美的,因为它有整齐的美,抑扬的美、回环的美。”[56]整齐的美源于汉语语素和词的单音节特点和音节与汉字的对应,因其语素和词是单音节,所以它可以在构成等音节的句子;因其音节与汉字呈一一对应关系,所以不仅在听觉上而且在视觉上也呈现整齐态势。也正因为如此,对偶才真正是“华文所独”。令人注意的是,王氏既揭示汉语的整齐的美,又指出必须文质彬彬,情采兼备。他说:“如果我们能够做到整齐而不雷同,匀称而不呆板,语言中的对偶和排比,的确可以构成形式的美。在对偶这个修辞手段上,汉语可以说是‘得天独厚’这一艺术经验是值得我们继承的。”[57]抑扬的美源于语音强弱、长短、高低等的交替,那么汉语中的轻声、音步尤其是声调恰恰可以充当此任。王氏主要分析了平仄变化与语言节奏,最后得出结论:“不但诗赋骈体文能有抑扬的美,散文也能有抑扬的美,不过作家们在散文中把平仄的交替运用得稍为灵活一些罢了。”[58]回环的美主要表现在某一语言单位或层面的重复和再现,这在汉语中主要指押韵、双声、叠韵等语音重复形式,对此王氏也做了正反两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里说的整齐的美、抑扬的美和回环的美,其实就是声音的美,就是音乐的美。最后他向语言使用者提出:“我看利用语言形式美来引起普遍的趣味和快感,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不注重词句自然是不对的,但重视语言的音乐性也是非常应该的。我们应该把内容和形式很好地统一起来,让读者既能欣赏诗文的内容,又能欣赏诗文的形式。”[59]这一认识,与陈望道修辞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观点高度一致,在语言学界和修辞学界乃到文学界都有重要影响。

注释:

[1] 张炼强《王力先生的修辞理论及其运用》,《语言教学与研究》1988年第4期。
[2][3][4][5] 王力《中国古文法》,引自《王力文集》第三卷第11、12、76、76-77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
[6] 王力《中国文法学初探》,《王力文集》第三卷第130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
[7][8][9][10][11][12][13][14][15][17][18][29][30][31][32][33][36][37][38][39][40][41][42] 王力《中国语法理论》,《王力文集》第一卷第365、365、366、411、404、447、415、418、419、453、457、384、385、385、386、392、395、396、396-397、397、398、398、402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
[16][19] [26] 王力《汉语语法史》,《王力文集》第十一卷第308、479、483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
[20] 王力《汉语词汇史》,《王力文集》第十一卷第630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
[21][22][23][24][25] 王力《语言的化装》,《王力文集》第十九卷第227-228、228、229、229、234页,
[27][28][34][35] 王力《汉语语法纲要》,《王力文集》第三卷第156、156-157、308、309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
[43] 王力《中国现代语法》第308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
[44][45][46] 王力《中国格律诗的传统和现代格律诗的问题》,《王力文集》第十九卷第257、257-258、258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
[47][48][49][50][51][52] 王力《汉语诗律学》,《王力文集》第十四卷第174、203、216、218、279、308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
[53][54] 王力《漫谈方言文学》,《王力文集》第十九卷第236、236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
[55] 王力《中国古典文论中谈到的语言形式美》,《王力文集》第十九卷第280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
[56][57][58][59] 王力《略论语言形式美》,《王力文集》第十九卷第305、308、316、325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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