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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整理于文章理解——审校《康熙字典》清样体会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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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4 15: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果娜、李军、李吉东、秦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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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下半年,我们参加了山东大学中文信息处理研究所与北京索福德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项目——《康熙字典》电子版标点本清样的审校工作。这对我们研究生来说,是一次实践锻炼,也是一次挑战。在盛玉麒、唐子恒、孙剑艺三位老师的带领和具体指导下,我们按照老师们商定的体例和要求,认真阅读,仔细审核,有困难就请教诸位老师或查阅资料。通过这项工作,我们感觉收获颇丰,学到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古书都是没有标点的,古人读书皆以意会,也不必标点,有的至多加上圈(句)点(读)而已。由于年代久远和语言的发展变化,现代人一般无法再用意会法读懂古书了,所以才用新式标点予以点校整理。因此整理古籍的目的是古为今用,即便于今人理解文义,从而更好的利用它。那么校点整理古籍的中心问题也就是个“文意理解”问题。对读者来说,当然是通过标点来更方便地理解古文意思;但对标点整理者来说,则首先要弄懂弄通古代文献的本意,这就要求在这方面必备某些基本素养。《三字经》云:“为学者,必有初,详训诂,明句读。”这是说古人一上学就把读书断句作为一项基本功。即使是成年人、学问家,读书断句也是衡量其理解力与学识的重要标准。正如唐人李济翁《资暇集》云:“学识何如观点书。”《康熙字典》的标点整理,正是这样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在这方面,原清样的标点者,已经付出了大量艰辛的努力,从而为我们的校改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和依据。但毕竟由于人手众多,水平不一,或者由于一时疏忽,还留下不少标点和断句方面的错误;同时由于体例的变动,需要添加大量符号,看似机械,但判断起来却颇费斟酌。下面就着重从文意理解的角度,说说我们对某些问题的处理和体会。?
    一、书篇名的理解与文意理解?
   《康熙字典》无标点,唯对所引书篇名予以标记,如“周礼春官巾车”,是用一长条方框的
形式予以标明,原清样则只在两端加书名号。而诸位老师所设体例则是在书名与篇名之间再加间隔号作《周礼·春官·巾车》。我们体会这正是为现代读者着想,便于读者区分和理解。这看似简单,实不尽然。比如同是“周礼”,其中的“冬官考工记”,起初试改时,有些同学以之为两项,在中间加间隔号,经请教老师方知“冬官”与“考工记”所指相同,不能点开。
于是下例应点作“《周礼·冬官考工记·画缋》”。如果这些都要让读者来一一判断,就会
增添不必要的麻烦,而去掉间隔号,读者更会不知所云了。《康熙字典》还把书名跟作者框
在一起,这一点原样稿标点者倒是作到了把作者名划到书名之外,但也有较复杂的情况,比
如《木华海赋》,就是将作者名“木华”误为书名;《老子》《孟子》《荀子》则既为书名
又为作者名;《老子》又称《道德经》,当二者连用时,原清样标作《老子道德经》,我们
则依前所释将“老子”视为作者名,置于书名号外;其他如《扬子方言》《扬子太玄(元)
经》中的“扬子”,更应以作者对待。这样一来,既有统一处理,又有灵活对待,从而便于
读者阅读理解。?
    《康熙字典》中如引注文内容,是把书名号、正文以及“注”等均框在一起,如果照搬,予以一个书名号了事,书名就成为混杂不清的长长一串。如:?
?   鍖 《前汉项籍传身伏斧质注》质谓?也。?
     锻 《左传哀十一年腶脯释文》腶,丁乱反。亦作锻。?
按照我们的体例,应把正文跟书篇名一律分开,标作:?
?   鍖   《前汉·项籍传》身伏质斧[注]质谓?也。?
     锻  《左传·哀十一年》腶脯[释文]腶,丁乱反。亦作锻。?
    我们觉得这样处理才眉目清晰,利于读者理解文意。(“注”“释文”的处理在后文交代)。有个别地方看似相同,但出于保持文意完整的考虑,我们做了不同的处理,例如:?
  于《周礼·冬官考工记》凫氏为鍾,两乐谓之铣,两铣谓之于。……?
  侈 《周礼·冬官考工记·凫氏》侈?之所由兴。……?
    以上两例引文出处相同,《周礼》书篇名可以出三挡,如强求一律,即处理成第二例亦无不可。但第一例“凫氏”与正文意思联系紧密,我们还是把它放在书名号外,读者若去检索《周礼》目录及原文,好在有“凫氏”二字,也并非无迹可寻。?
    《康熙字典》引书虽有书名标志,但引文中再引书,就不再加标志,这就需要详加辨别。有的较为简单,比如“左传”“谷梁传”等,可以毫不犹豫地加上书名号。要是换换形式呢?下面就是原样稿漏标书名号的一个错误:?
    郭 《春秋传》攻虢则虞救之,《公羊》作郭左谷,《孟子》作虢,异字,转音相近也。?
    这段话令人费解,“《公羊》作郭左谷”莫名其妙。这是原标点者自己首先没弄清原文意思,将“郭左谷”看作一个人名。实际上“左谷”在这里分别是《左传》和《谷梁传》的省称,应改为:?
    郭  《春秋传》攻虢则虞救之,《公羊》作郭,《左》《谷》《孟子》作虢,异字,转音相近也。?  这样才能正确表达文意,传达给读者一个正确的信息。可见,这种特殊的书名号,标与不标,对文意理解关系重大。?
    王引之的《考证》部分,原书就一律没加书篇名标志,所以标点时更应细心识别。下一例就
是因为没辨别出篇名而出现错误的:?
    于  文王世子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
   “文王世子”本是《礼记》中的一篇,标点者不知,把它看成一个人与周公并列起来。应改为“《文王世子》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
    二、传注笺疏等的标志与文意理解?
    大家知道,《十三经》正文后有传、注、笺、疏、释文,《史记》正文后有索隐、正义、集解,还有其他书中的注,这都是表示注释的字样,今天整理古籍,就要加以区别,予以标志。《汉语大词典》于传、注、笺、疏等字样一律不加符号标志,因为该书体例,无论正文还是注文,后面一律用冒号引号,传、注、笺、疏之类字样夹在中间,没标志也等于有了标志。《康熙字典》原样稿引文不加引号,我们的体例为尽量使符号简单化,保留了这一点。这样一来,为使文意表达明确,正文和注文中间的传、注、笺、疏之类字样,就以有符号标志为宜。原样稿也是有标点的,即“注”字一律加鱼尾弧“【】”,其他形式则一律加书名号;并且同样是注,如《礼记》的“郑注”,《尔雅》的“郭注”,仅因为多了个姓氏,就又变成了书名号。体例不一致且不讲,还不利于读者的理解和把握。所以老师为我们修订了体例,即对此类表示注释的字样,一律加方括号“[]”,如:?
    摧  《诗·大雅》先祖于摧。[传]至也。[疏]先祖之神于何所至。?
    梏   又《孟子》梏亡之矣。赵歧[注]乱也。?
    忿  《大学》身有所忿嚏,则不得其正。[释文]忿,弗粉反。?
    控  《诗·墉风》控于大邦。毛[传]控,引也。朱[传]控,持而告之。?
    锻   《左传·哀十一年》腶脯[释文]腶,丁乱反。亦作锻。?
    辨   《礼·王制》[注]京陵之地,九夫为辨,九辨而当一井。?
    我们觉得这样标点,正文注文区分清楚,利于读者的辨别和对文意的理解。?
    但情况是纷繁复杂的,好多问题难以强求划一,又需区别对待,灵活处理。比如“注”字,就不能见“注”就加方括号。《水经注》《古今注》等本身已是书名且不说,另外有的“注”字也需要灵活处理。例如《康熙字典》引《说文》,有时不直接引用,而说成“《说文》某字注”,此“注”就不同于一般的注释,而是许慎的说解本文,因而不宜加方括号而采用后加冒号的形式。且看下面两例的区别处理:?
    《说文》主字注:镫中火主也。?
    《说文》(赞)见也。从见从铣。[注]徐铉曰……进也。?
    上两例,前一例“注”后是许慎说解,后一例“注”后是徐铉的注,另外还有徐锴的注,这才是对正文的注释。跟“《说文》某字注”类似的还有其他字书、韵书对某字的理解,如“《广
韵》某字注”之类,也照此办理,“注”字后不加方括号,而加冒号。再就是《康熙字典》解
释另一个相关字时,常有“详其字注”或“注详某字”等说法,此“注”系《康熙字典》本身
对某字的解释,也不能加方括号。如:?
    婚    经史通作昏。详昏字注。?
    摔   《玉篇》古文帅字。注详巾部六画。?
    总之此类的“注”如果一律加上方括号,就容易造成读者的误会和混淆,从而妨碍文意理解。这样的复杂情况很多,比如“释文”,原样稿一律加书名号,我们虽然把照引注释内容的“释文”标作方括号(如“《易》[释文]……”),但特殊情况仍特殊对待,如:?
    掛  陆德明《易释文》有二音。?
    此系《康熙字典》编者的叙述语言,并非引用注释内容,故宜保留原样稿的书名号不变,而不宜该成“《易》[释文]……”的形式。这也是从内容和文意角度考虑的。再比如按语的“按”字,我们规定后面加冒号,就是防止它与其后的文字造成意义上的牵连,而当后面是书名号时,则省掉冒号即可。?
    三、王引之《考证》校改部分的标点与文意理解?
    由于此标点本一般不用引号,王引之的《康熙字典考证》当然也不例外。但于其校改部分,即将某字、词、句改为某字、词、句,为明确起见,我们还是使用了引号。如:?
    均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钧齐天下之政。谨按原文,“钧”改“均”。?
    守  《左传·昭二十年》晏子云:山林之木,衡麓守之。谨照原文,“衡麓”改“衡鹿”。
?  宗   谨照原文,“诸侯朝于天子”改为“以宾礼亲邦国”。?
    室  《考工记》夏后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谨照原文,“夏后”下增“氏”字。?
    搂   ……谨将“又牵也”至“搂其处子”改为“《尔雅》搂,聚也。[注]犹今言拘搂,聚
也。又牵也。《孟子》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又: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也”。?
    将这些改校之处加引号,利于读者辨别,同样是文意表达和理解的需要。?
    校改部分如果是书篇名,就要分别不同的情况。如校改部分的书篇名只是正文书篇名的一部分,则使用引号。如:?
  介  《左传·僖二十九年》介葛卢来朝……“左传”二字谨改作“春秋”。?
  偷  《尔雅·释诂》佻也。谨照原文,“释诂”改“释言”。?
  妙  《易·系辞》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系辞”改“说卦”。?
  减   又姓,《前汉·酷吏传》减宣。……“前汉”改“史记”。?
    以上诸例在改正部分,书名或篇章名均用双引号而非书名号,因前文提及时,书名与篇章名的处理方式为放入同一书名号中,用间隔号隔开,按标点的前后一致性原则,校改部分仅为前文书名号中的一部分,所以不宜再用书名号。另一种情况,如果校改部分的书名或篇章名与前文完全相同,则同样按照一致性原则,在后文也宜用书名号。虽与正文不一致,但书篇名只要独立,不涉及其他文字,就只用书名号而不加引号。如:?
    倬  《小雅》有倬其道。,谨照原书,《小雅》改《大雅》。?
    瑄   《说文》通作宣。……谨将《说文》改为《集韵》。?
    匿   ……谨将《周礼·秋官》改《书·周官篇》。?
?  揜……今据改“司马相如《子虚赋》”为《汉书·司马相如传》。?
    上面最后一例,被修改的篇名《子虚赋》因连作者名,仍再加引号,修改后的书名号不牵连其他文字,如再加引号,即显多余。修改后的部分是一大段文字,往往是改后的正文,除了前后加引号这一点区别,无论单引书名还是篇名,一律加书名号,其他处理当然也同于全书体例,参上“搂”字例。?
    四、标点断句与文意理解?
    标点古书要从古书的实际出发,把原文的意思包括结构、停顿、语气等,准确而清晰地表达
出来,便于现代读者阅读理解,作到开卷了然。《康熙字典》原清样的标点断句,绝大部分都正确的,但也有个别地方出现违背文意的错误。下面几个例子,有的是我们发现的,有的则是老师审查出来的。?
(1)遷  又贬秩曰左迁。《史记·韩王信传》项王王诸将近地而王,独远居是左迁也。?
     这段话中有三个“王”字,标点者误解了后一个“王”字的词性而造成误点。依这种点法,“项王”是名词自不必说,而“王诸将近地而王”中的二“王”字就都成了动词(“而”是承接连词),只是前一个做使动,为“封王”之义,后一个做不及物动词,为“称王”之义,要是读旧音,都该读去声的。实际上后一“王”字是名词,是下句的主语,“而”是转折连词,“而王”本应属后而误属前。另一个错误,“独远居是左迁也”之所连为一体,也是因为标点者误解了“是”字的词性,把它当成现代汉语的判断动词,实际上,它在这里是指示代词。“独远居”后加逗号点开,与前面“而王”为一句,“是”指代前面所有情况。正确的标点为:“项王王诸将近地,而王独远居,是左迁也。”?
(2)  《一统志》南郑,古褒国附庸之地。桓公殁其民,南奔居此,因曰南郑。?
    这里“桓公殁其民”有误,系误解“殁”的词性和意义所致。“殁”音mo,是死亡的另一种说法,并无“致死义及使动用法,而只能做不及物动词。再说,这样点,“南奔居此”的主语就成了“桓公”,这是大违文意和情理的。应该为”桓公殁,其民南奔居此,因曰南郑。”?
(3)平  又平原、太平、平陆,并地名。《尔雅·释地》广平曰原高,平曰陆。?
此例误认“原高”为一词。而将本应相连的“高平”割裂开来,从而违背原意。实际上是“
广平曰原,高平曰陆。”?
(4)邾《舆地广记》淄州邹平县,古邹国。兖州邹县,邾文公所迁邑。有孟轲冢,楚灭之迁之江夏,故江县亦有邾城,今为黄州,黄岗县。?
    这样标点,“楚灭之迁之江夏”中二“之”字指代不明,似乎成了指孟轲冢,实际是指邾文
公邑。问题就在于:“所迁邑”后的句号不应加,如觉太长可在“孟轲冢”后加句号。此外
,“楚灭之”后应加逗号点开,方更显清楚。“黄州”后的逗号依例也应去掉。?
(5)性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杜子春,读生为性。[释
文]性,亦训生。?
    古书无顿点,正文注文连在一起,须区别开来。此例即是将正文与注文相混淆。首先,标点不知“物生”为一词,误将它割裂开来,使“生”误属后,而杜子春恰为人名,于是闹出“生杜子春”的笑话。实际上杜子春是古代一位注释家,他把“生”读为“性”,所谓“物生”实为“物性”。应依例改为:“性《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杜子春,读生为性。[释文]性,亦训生。”?
(6)械《周礼·天官》三岁大计群吏之治,以知民器械之数。[注]器,礼乐之器械,谓弓矢戈殳矛戟是也。?
    此例注文中标点有误,是受正文“器械”的影响,误将本来应分属前后两句的“器”“械”二字合为一体。实际上注文是分别从两个方面解释“器”指什么,“械”指什么。按照错误断句的文意,就成了只解释“器”一个方面。所以应改为:“器,礼乐之器;械,谓矛矢殳戈戟是也。”影响文意理解的因素非一,还有误识字形,间繁体转化不当等方面,这些就不一一罗列了。总之,通过这次审校,提高了我们对这类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我们学好古代语言文献的信心、兴趣、和积极性。无论我们研究的方向是现代汉语还是古代汉语,“根底之学”是永远重要的,正所谓根深才能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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