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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北京话口语中“一”直接修饰名词(也就是省略了物量词)的现象很普遍。
翻了一些书,看了一些文章,只找到两处有涉及这个问题。
第一处是黄汉生主编的《现代汉语(语法修辞)》书目文献出版社1981年版:
在北京话口语中,“一”可直接加在名词前头,如“吃一馒头”“买一电视机”“家里来一客人”“一汽车从东边开过来了”“背一书包上学去”“削一苹果”“找一座位”等等……
第二处是《学汉语》1995年第8期中的《北京口语中量词的脱落》一文。
文中举了“一杯子 一书 一桌子 一井 一房子 一被卧(被子) 一老虎 一馒头 一帽子 一钟 一电视 一楼 一农场 一蛇 一老头儿”这些例子,并进一步指出,只有表示可数事物的名词,前面的物量词才可省略,而表示不可数事物的名词,前面的物量词不代表自然单位,只代表说话人采用的单位,不能省略。如“一把土 一土× 一口唾沫 一唾沫× 一碗粥 一粥× 一桶水 一水× 一袋面粉 一面粉×”。除此之外,此文还指出,省略了物量词的“一+名词”,“一”都念阳平调,象“一桌子”、“一井”、“一帽子”、“一被卧”,其中的“一”不念去声而念阳平。
我是江浙人,到现在为止也没去过北京,不过平时看一些带有浓厚京味的电影、电视,听一些同样带有浓厚惊味的相声、小品,总觉得北京话中“一”直接修饰名词的情况很普遍,不同于我们从小学的标准普通话和本人家乡的方言。
感觉归感觉,我很希望能得到许多相关的材料为佐证以解除心中的疑惑。希望北京的朋友(或对此比较了解的朋友)能回复一下,可以提供一些实例(最好有出处的,譬如来源文学作品中的对话),也可以提供一些涉及这个问题的文章著作,如果上面两个材料中有错误或不当之处,也希望朋友们能指出。
小生不胜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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