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里妹子学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422|回复: 1

沈家煊: “分析”和“综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2-10 20: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来源:www.china-language.gov.cn
2005-11-29


     “整体可以大于部分相加的总和”,现在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一事实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了,但是它曾经令物理学家们感到非常窘困。物理学家们曾一直热中于研究线性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整体总是等于所有部分的相加(“线性”是指将方程式在图表纸上画出来呈现的是一条直线)。大自然中许多事情确实是线性运作的,例如声音就是一个线性系统,双簧管和弦乐器合奏,你可以将两种声音单独地分辨出来,因为音波虽然互相混合但却仍然保持各自的特点。然而大自然中又有许多事情确实不是线性的,正是这些事情才使得这个世界充满趣味。我们的大脑肯定不是线性的系统:虽然双簧管的声音和弦乐的声音独立地进入你的耳朵,但是这两种乐器的和声在你情感上产生的影响却远远大于这两种乐器单独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有交响乐团的原因)。用数学来表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个特征,那就是一个非线性的方程式,画出来的图线是弯曲的。
    科学家在花了三百年时间把所有的东西拆解成分子、原子、核子和夸克后,他们现在像是在把这个过程重新颠倒过来,开始研究这些东西是如何综合在一起而形成一个复杂的整体的,而不再去把它们继续分析、拆解、还原为尽可能简单的东西。这种情形正发生在生物学、进化科学、神经网络、生态平衡、人工智能、经济学等许多领域,甚至还发生在物理学领域:非线性物理学家正在努力建立混沌的数学理论,来解释许多复杂现象,如无数碎片形成的整体美感和固体液体内部的怪诞运动。三联书店翻译出版的《复杂》一书对这种情形有全面通俗的描述。
    就事物的整体和部分而言,分析的前提是“整体等于部分之和”。但是还有“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情形,所以不能没有综合。语言中有许多“整体等于部分之和”的情形,例如“大树 = 大 + 树”,也有许多“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情形,例如“大车 > 大 + 车”。研究语言,分析和综合两种方法不可或缺。
    通过句型句式来说明虚词的用法,可以说是《马氏文通》之前中国语法研究的传统。跟西方的语法研究注重分析的传统相比,这是一种偏重综合的研究方法。如果说在《马氏文通》问世之前中国没有自己的语法学,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指我们缺乏对语句的分析。《马氏文通》在汉语语法研究史上的最大意义是引进了西方精细严格的分析方法,从而改变了整个汉语语法研究的格局。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语法学基本上是沿着《马氏文通》的路子,不断借鉴西方的分析法,“语法分析”几乎成了“语法研究”的同义词。回想一些大的语法争论都是围绕着能不能分和如何分的问题:先是单位的划分,词和语素、词和短语如何划分?单句和复句如何划分?其次是给划分出的单位分类,汉语的实词能不能分类?如何分法?句法成分分几类合适?主语和宾语如何划分?还有层次分析法,“同形异构”的分析法,转换分析法,语义成分分析法,三个平面分析法,等等。大类下面分小类,一个“的”字可以分出三个。一言以蔽之,一百年来我们的研究是“分析,分析,再分析”。可以说,一百年汉语语法研究的进步基本上就是分析的广度、深度的拓展和分析方法的改进。
    然而要把握和理解整体,仅仅分析出各组成部分及其差异是不够的。这种观点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创立的“格式塔”心理学中得到明确的表述和验证。觉察到的运动并不存在于孤立的刺激之中,知觉不是部分的刺激相加的总和。推而广之,思维也不是概念的简单联结。无论是知觉、思维和理解,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整体可以有这样一些属性,它们不是从对孤立部分的分析中推断出来的,因此不能通过对各部分的分析来认识整体的全部性质。
    最近我们正在从综合的角度对汉语语法里的一些重大问题或“老大难”问题重新加以审视,这些问题包括:1)兼语式的IC分析问题,2)“这本出的出版”中“出版”的词性问题,3)“他扔我一个球”中“扔”的配价问题,4)分裂句的“三身代词化”问题,5)假设句中的代词指称问题,6)多项形容词定语的语序问题,7)动结式“追累”的使动义问题,8)“嫁娶难题”:汉语里的“主语”,9)“雨伞厂”和“小雨伞”的韵律句法问题:汉语里的“词”。
    我们现在讲综合不是简单地回归传统,回到《马氏文通》以前的老路子上去,而是“否定的否定”,“螺旋形的上升”。具体说,我们坚持以下做法:
    ⒈ 要弄清楚究竟哪些语法现象是光靠分析解决不了的,明白一味地分析会引起什么后果。同时也应该知道综合法的局限,不要一味地综合。分析法的局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只能解决“整体等于部分之和”的情形,解决不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情形。二是一味地分析而不讲综合,结果会削弱语法的解释力,最终丧失语法的概括性。
    ⒉ 不能否定过去在分析方面的成绩,要在分析的基础上讲综合;反过来,讲究综合法要有利于分析法的改进。先说要在分析的基础上讲综合,例如我们用“有界”和“无界”这对概念来统摄三大实词类,那是在将名词、动词、形容词分别分析出两个小类的基础上再加以归纳、整合的结果,没有以前的分析就没有现在的综合。再说综合要有利于分析法的改进。我们在讲动词的配价要服从整个句式的配价要求时,在强调句式意义的重要性时,同时也改进了对动词特性的分析,例如不仅分析出跟动作相关的参与者,还分析这些参与者不同的“凸显”情况,例如动词“偷”和“抢”都有三个参与者,都凸显施事,差别在于“偷”凸显受事而“抢”凸显夺事。
    ⒊ 讲综合不能泛泛而谈,不能蜻蜓点水、隔靴搔痒,不能“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到底怎么个综合法要讲出一些道道来。比如,讲汉语注重“意合”,究竟怎么个意合法,我们自己并没有说出什么道道来。西方的语法研究虽然长期注重分析,但是一些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综合的重要性,对“意合”的研究也已取得不少成果,这一点值得我们反思。心理上“完形”结构的形成是有一定规律的,大致有“邻近原则”“相似原则”“好形状原则”等几条。我们曾说明这些原则在组词造句的过程中同样起作用。目前我们正在用“理想认知模型”“回溯推理”“概念转喻”这样一些概念来说明语法中综合的过程和机制。
    ⒋ 说“汉语重综合而印欧语言重分析”,在全面摸清语言事实之前最好先不要下这样的结论。先把每种语言哪些方面重分析哪些方面重综合弄弄清楚。例如,描述“出版”这个动作英语用publish,指称“出版”这个事情英语用publishing,而汉语两者都用出版一个形式。从这个方面讲英语重分析而汉语重综合。然而,击中在汉语中分别用两个语素表达“击”和“中”两个概念,英语只用hit一个语素表达。从这个方面讲汉语重分析而英语重综合。英语倒是跟古汉语相像,古汉语的“污”现在要说成“弄脏”,“杀”要说成“杀死/弄死”。实际情形似乎是,一种语言在某个时期在某些方面注重分析,必定在另一些方面注重综合,这样才能取得一种均衡。
    总之,我们当前和今后的语法研究还是应该采取“继承传统,借鉴西方,开拓创新”的立场,也唯有采取这样的立场,我们的语法研究才会真正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

原载《语言文字应用》2005年第3期
发表于 2005-12-11 14: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我很多启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湘里妹子学术网 ( 粤ICP备2022147245号 )

GMT++8, 2024-5-7 15:04 , Processed in 0.09900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