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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5 18: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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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说自己的一点看法吧。
现在在文字学界,有些人研究“俗字”,最出名的恐怕就是张涌泉先生了.而有些人研究“异体字”,在研究的过程中不提“俗字”之名.但我觉得他们所研究的对象似乎又与“俗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有较大一部分是重合的。可是,很少有人将二者相提并论进行比较,明确地进行区分。人们似乎不大愿意拿“俗字”和“异体字”进行比较,到底是因为二者没有比较的价值,还是二者的关系过于复杂从而避而不谈呢?较显见的,就是章琼进行的比较,正是站长姐姐所引文章。在他的比较中,似乎俗字与异体字是互相包含的关系:“俗字不都是异体字”,意思是有一部分是,而“异体字也不都是俗字”,也有这个意思。可是我根据自己看到的材料觉得,很多人都认为,异体字包含俗字,而俗字是不能包含异体字的。二者是种概念和属概念的关系.
根据张涌泉的研究,“俗字”一词之早见者是《颜氏家训》。后来颜师古注《汉书》、著《匡谬正俗》经常使用正、俗的观点区别不同字形。而颜元孙的《干禄字书》则被学术界的许多人认为是最早对“俗字”下定义的书,此书共整理异体字707组,分别用“俗、通、正”对具有相同记词功能而写法不同的字进行分别。从他的分类中我们看到,"俗"体是"异体"的一种,是个有特定所指的,较小的一类.
而“异体字”在使用中则常常是对更大范围一类字的通称。如上面所举《干禄字书》例,“异体字”包含了与“正体”相对的“俗体”和“通体”,很显然,“俗体”只是“异体字”中的一种,二者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再向前追溯,《说文》序曾说春秋战国时“田畴异亩,车途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异形”就是指的各国文字的形体是不一样的。后来,秦国进行“书同文”的统一时就将六国文字中与秦不一致之异体字一律废除。李建国在《汉语规范史略》对这种规范工作是这样总结的,“由国家制定规范标准,在众多异体字规定何者为正,何者为通、为俗”,可见,他也是认为,“异体字”这一大类中包含了“俗体”这一小类。
对于这个观点,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些例子来。如《说文》,此书以小篆为字头,将小篆或体、古文、籀文等作为“重文”列于其下。一般人认为"重文"就是对众多写法不同的字的通称,跟多数人认为的"异体字'是同一等级的.而“重文”中就有一类是明确标明为“俗”的,有15条,可见“俗体”是“异体”的一小类。还有《康熙字典》,也是在本字之下列古体,并将别体、俗体、讹字附于注后,许多人认为这部字典也是对异体字的整理。
而有时,人们根据自己立论的需要有时又用“异体俗字”或"俗字异体"指称所有的同音同义不同形的字,似乎是不对二者进行区分.张涌泉的书中就有这样的例子.而通常,人们是用"异体字"这一名称指称所以的形体不同的字.
而在当代学者中,甚至有人对"俗字"这个名称也颇有异议,如王立军在其博士论文<宋代雕版楷书构形系统研究>一书中,就说"我们认为,传统所谓'俗字'是一个历史的正字法概念,而不是一个纯文字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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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由 深涧聆鼓 于 2006-4-5 18:51 最后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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