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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行简体汉字并不是要消灭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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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9 12: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新华社 2006年3月31日,转自www.china-language.gov.cn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郭丽琨)在31日召开的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表示,中国推行简体字并不是要消灭繁体字,只是限制它的使用场合。

  他说,我们坚持在大陆地区的一般印刷物、影视屏幕、商标广告、街头招牌等社会用字中使用规范字、简化字,但并不干涉大陆以外地区繁体字的使用。在大陆也不限制古迹、书法艺术中繁体字的使用。

  许嘉璐指出,2001年开始实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在引导”。我们一方面要坚持主体化方向,积极推广普通话,包括推广简体汉字,另一方面要保护生活多样性和复杂性,妥善处理民族语言文字和地方方言以及繁体字的使用问题。

  从195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以来,中国一直致力于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

  截至20世纪末,中国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已达中国总人口的一半,在非文盲人口中习惯写简体字的人口占95.25%。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石峰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作为承载中华文化的简化字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强。”

  据石峰介绍,过去东南亚一带,特别是台湾地区在引进大陆图书时要改成繁体字版才能卖出去,而现在这些地区大量从大陆直接买简体字版的出版物,销往其他有华人居住的地区。新加坡大众控股有限公司去年一年就在大陆采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图书,销往东南亚地区。

  中国教育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国际上有3000多万人学习中文,2500所大学和若干中学开设中文课程,普通话、简体字和汉语拼音在教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对普通话的推广很重视,但在文字使用方面还没有考虑制订明确的政策。现在香港推行普通话的学校很多,这些学校很多都在使用简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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