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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兰荃 :交际语言的雅俗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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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9 14: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孙兰荃 (西北师范大学 兰州  730070 )
原载1996年10月16日《人民之声报》
来源:http://219.239.238.42/lb5000/top ... ic=804&show=175

   
       交际语言的雅与俗是一种最能体人的气质这一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的文化现象,它与交际语言的规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共处于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为用的体系中。科学地认识交际语言雅俗之间以及与语言规范的关系,对于提高语言交际水平、促进交际语言规范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交际语言的雅和俗的界定及二者的关系

       在日常交际中,人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何者为雅,何者为俗?即使从感觉上也能分辨出一些来。邢福义先生主编的《文化语言学》中举了这样的例子:在庾信《马射赋》中有“落花与芝盖同飞,杨柳共春旗一色”一联,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化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于是成为千古名句。到现代,金庸的《天龙八部》第三十二回有这样的描述:“不知此人请了哪一个腐儒撰此歌功颂德之辞,但听得高帽与马屁齐飞,法螺共锣鼓同响。”读到这里,人们很自然地产生强烈的对比,为那是何等淡雅清丽而这又是多么粗鄙庸俗而不禁失笑。在现实交际中,象以上那样的雅俗对比强烈的言语现象比比皆是。我们仅以亲属称谓为例(普通话):
   甲组:父亲、家父、妻子、内子、家属(军内)、先生、丈夫、外子
   乙组:老爷子、我老子、老头子、掌柜的、老婆子、娃他妈、老婆(军内)
   以上两组交际用语的雅俗对比强烈,突出表现了个体的气质。
   交际语言的雅与俗可何界定?我们试从汉语辞书对“雅”、“俗”二词的释义入手作一探讨。
   先看对“雅”的释义:
   《古汉语常用词词典》:雅,(1)正、正确的。(2)规范的。(3)高尚、不俗。《现代汉语词典》:雅,(1)合乎规范的。(2)高尚的、不粗俗的。
   再看对“俗”的释义:
《说文解字注》:俗,(1)习也,凡相效谓之习,系水土之风气。(2)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谓之俗。
   《现代汉语词典》:
      俗,(1)大众的、普遍流行的。(2)庸俗。
        综合以上释义,所谓“雅”的交际语言指:
        1.规范的。例如《尔雅》之“雅”。
        2.文化层次较高的,即文雅的。
        3.高尚的、不低俗的。
        有学者认为,就文学作品而言,在历史上“经过精心创造的思想信仰理论体系和文学作品是雅的,普及的但是比较质朴粗放的东西是俗的”。

       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也可类比交际言语的雅俗。从交际言语表达的思想内容上说,古人认为“雅”为“正”或“正确”,主要指“君子之言”(与“小人之言相对立”)。这与具体的政治态度和道德伦理价值取向相关联,因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群而异。宋人郑樵说:“朝廷之音曰雅”,这反映出古代雅文化的贵族化倾向。在现代社会,从话语内容来说,雅的言语既要体现古今认同的传统美德,又要体现新的时代的优良思想和公认的道德、伦理和礼貌准则等。

         所谓“俗”的言语交际指:
       1.普遍流行的、通俗的,即大众化的。
       2.粗俗、庸俗的,即不文明的。首先,就交际言语是否规范看,雅的用语必须首先符合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而俗的用语中大众化、通俗化的如符合这一规范也可以称之为“雅”。这时,雅和俗并不完全对立,而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包容的。反之则不然,极端的例子,如说“其实我可巴——”意思实为“其实我可巴不得留在这儿不走。”再如,鲁迅先生在《作文秘诀》中谈到,《绿野仙踪》记某塾师咏花有句云:“媳钗俏矣儿书废,哥罐闻焉嫂棒伤。”自说意思,上句是儿媳折花为钗,虽然俏丽,但恐儿子因此废读。下句是说,他的哥哥折了花来,没有花瓶,就插在瓦罐里,以嗅花香,她嫂嫂为防微杜渐起见,竟用棒子连花和罐一起打坏了。这虽是一个古代笑话,但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古文言里已失去生命力的词语或句子,别人不知所云,皆属此类。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只能说其俗,根本谈不到“雅”。

        其次,就言语交际是否做到了文明礼貌看,雅的用语是尚的、不低俗的;俗的用语是不文明的、粗俗的。这时,雅和俗是不相容的、对立的。例如,以下言语都是公认的“雅语”:
   
      初次见面语“久仰”,
      好久不见说“久违”,
      请人批评说“指教”,
      求人原谅说“包涵”,
      央人帮忙说“劳驾”,
      麻烦别人说“打扰”,
   …………
   
        反之,象“国骂”一类的“三字经”以及1995年北京市、上海市、铁道部、邮电部、中国民航总局与《光明日报》社提出的窗口行业50句“服务忌语”及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的《交通民警“服务、纠错忌语50句”》都属于“俗”的言语。
   
       再次,就交际言语所显露出来的文化修养层次看,有文雅的,有不文雅的。这里,不用多举例,只听听一位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人与一位只有小学学历或是文盲的人对话便明白了(这里指一般情况而言)。这里,雅和俗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立的,但不绝对排斥。但过分文雅,例如在一般人的口语交际中,故意把“第二天”说成“翌日”等等,或说话半文不白,动不动引经据典,就不算“雅”。再如,说“吾妻速燃银灯,蚊虫咥我甚急!”不如一句“娃他妈,快点灯,蚊子咬死我了!”更雅。
   
    二、雅俗现象对交际语言规范的作用和影响
   
       首先,“规范”是“雅”的含义的核心。规范化是言语交际的基础。各种语言或方言本身都有两种方式的规范:一是全体社会成员已约定俗成的规范,起初带有任意性,而一旦为全社会所接受,固定以后,个人或少数人就不能违反;二是针对语言运用在社会交际中产生的不规范现象依靠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通过树立并推广全社会共同语明确一致的标准而形成。
   
        以上语言规范对全社会内的每一位交际者都带有强制性,如果违反,则不可能进行有效交际。这样,根本就谈不到“雅”。这正是交际语言不雅的要害所在。从这一角度看,即使表达内容高尚、不低俗,但用语不合规范,就仍为“俗”,而通俗的、大众化的交际用语如果遵行了公认的语言规范,又是“雅”的表现。
   
        其次,体现文化层次不高甚至太低的不文雅语言交际违反公认的语言规范的概率比文雅语言交际要高得多。交际语言雅还是不雅,反映了交际个体的文化素养的高低(指交际个体的总体情况而言,不指个只是话语),并可将交际者划分为不同文化层次的交际群体或交际阶层。这些群体或阶层在交际活动中有一定的言语标志。例如,对说汉语者可借助测定、统计其运用成语频率的高低的方法来判定其文化修养的大致层次。社会交际的总趋势是交际用语向交际个体言语文雅化即体现较高、更高甚至最高文化修养的方向发展(至少大多数人都有这种愿望),换句话说,是朝减少用语不规范概率的方向发展。处于这个总趋势中的交际个体的文化修养层次制约着其交际的完善与否、规范与否。另外,说话太不文雅也容易造成现代社会尤其是城镇地区的语言歧视。
   
        再次,除了语言本身的规范外,还有语境规范也制约着交际个体的雅俗程度。所谓“语境规范”有两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言语交际要切合对象与与场合。如果在一般交际中不分对象、不分场合地太“文雅”,太专门术语化虽然可能没有违反语言规范,却违反了语境规范。第二个含义是交际中要有礼貌,用语要体现出对交际对方的尊重。文明、高尚、有礼貌的交际用语既符合语境规范,也促进了人际关系的融洽、和谐,大大提高了交际质量;反之,粗俗、鲁莽、低下不礼貌的交际用语既不符合语境规范,还可能造成交际的失败,甚至进而造成交际个体之间的伤害。因此,提倡交际用语的文明礼貌是一个正常的现代文明社会起码的要求,是语言规范化的前提条件,也是一个国家文明高度发达的标志。因此,清除脏话、粗话、废话的污染(必要时以立法的形式来进行),是任何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实施的一项巨大的语言工程。
   
        探讨语言交际的雅俗现象与语言规范的关系,对于认识言语交际的本质和规律,更好地进行语言规范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借此抛砖引玉,以期引起同行的注意。让我们重提45年前《人民日报》“6·6社论”的标题作为结束语:“正确地使用祖国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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