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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痞女”放言消费男色 称男人好看才有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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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5:5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报记者 李云灵
来源: 东北网
http://news.163.com/06/0810/03/2O4ROSVK00011229.html   2006-08-10 03:43:45


陈凯歌前妻洪晃放言消费男色   
称男人好看才有好价钱  



洪晃(资料图)

随着各式各样的选秀活动的崛起,越来越多男性介入其中并崭露头角,男色时代,真的到来了?怎样看待“男色经济”的盛行?是否支持消费男色?“男色”的盛行是否意味女性消费的到来?昨日,“名门痞女”洪晃带着挑战男权与消费男色意味的话语,做客沪上谈话类节目《头脑风暴》。

男人好看总能占便宜

对于“男色消费”,洪晃大胆表示:“现在新出来的男人想成名,无论做什么,都要够帅,够好看价钱就高。”她举例说:“歌星,影星自不待言,长得对不起观众,自然不行。布拉德、阿汤、还有偶像组合F4,为什么价钱高,就是他们长得好看。就连搞体育的也要看外貌。就拿刚结束的世界杯说话,无数女球迷狂爱意大利、英格兰、葡萄牙、德国。说实在的,主要还是迷上了球星们的俊朗外表。”如今沪上正在如火如荼举行的“好男儿”选秀,洪晃直言一集也没有看过,但是对于“好男儿”的评判标准则有着自己一番独到的见解:“第一,男孩淘气是关键,不要乖,要有常人想不到的行为;第二,就是长相要英俊,长得好看总能占便宜。第三,既然是男儿,就是还没成形的男人,不需要有成就,但是要聪明。”

博客也被“男色”打败

被称为“80年代后”作家的韩寒、郭敬明,以及博客上最近迅速红起的acosta,一水的花样美男,于是被长得不怎么样的洪晃戏称为“拗造型”的一代。相比之下,洪晃的博客远不及他们的热门,对此洪晃不屑一顾:“我写博客不是为了要与谁来竞争,只是表达我最真实的感受,最近又比较忙,所以也很少有时间写博客。如果天天盯着这些点击率,为了点击率而写,我岂不是很累?!”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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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洪晃博客开涮前夫陈凯歌(图)
http://news.163.com/06/0217/07/2A56ANS40001126C.html

[ 本帖最后由 haha--2 于 2006-8-10 16:24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16: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洪晃!

大气可人!
才气逼人!
直率吓人 !
发表于 2006-8-12 10: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女人都应该好看才是!

比如西方的电影《007》系列,全是美男美女,20多年观众从来没有厌烦!
反观国内的电影电视或节目主持人,丑星当道,污染环境,真是令人生厌!
不知道中国人都是怎么了:以丑为美!
难道中国美男美女都死光光了吗?
发表于 2006-8-12 11: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洪晃——我的非正常生活》

作者:李洁夫  类别:报告文学     出自文集:李洁夫记实文学  
来源:http://writeby.online.cq.cn/article.asp?id=5063  


     ● 声色洪晃

     采访洪晃是一件有趣的事。听她说自己的真心话,也很有意思。对于一份标准化问卷,她的回答算得上非常出彩。比如说她对女朋友的要求是“漂亮、聪明、性生活经验丰富”,她对名利的取舍等等。不少隐私虽已在她自己那本《我的非正常生活》书中披露无余,但让她当着我们的面眉飞色舞地大谈男色女色,还是颇有听头。中间不停做鬼脸,出怪声,就差像接受电视采访时那样下意识地不断打响指。采访中大家常常会意地哄堂大笑,看来那些“非正常生活”其实多多少少都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哪怕只是灵魂深处的“私字一闪念”。

     采访之后我问她为什么会如此坦率地回答,她支吾了半天,找不到原因,半天才回过神来:“让我在每个人面前都要备不同的面孔,累不累啊!”原来是个惯于拈轻怕重的主儿。

      说起洪晃,必然会说到她的出身。“章士钊的外孙女”、“章含之的女儿”。但洪晃明确表示反对出身论。她还是红小兵时就被送到美国,世界观是在那样的环境中养成的。美国人讲究机会平等,给社会底层的人一个向上走的可能性。当然她并不否认优越的家庭环境带给她的巨大优势,“否则就是装孙子”。
   
       再一个必须说到的就是她的“非正常生活”。她的职业经历、恋爱婚姻,无不是峰回路转,曲折有致,皆率性而为。别人一生追求的,她早早地就追到手,还一件件扔掉,直奔新的目标而去。而终极目标——就是在金钱、健康等所有条件全部具备的情况下,居然是做一名“小资”。洪晃自认为是个没有原则的人,没有原则而又没有犯下大的错误就在于她是个小资,用她的朋友潘石屹的话说,没那个胆子。
   
        太率真的人容易受伤,可她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居然至今为止还没有付出过代价,是个幸运儿。或许别人认为是代价的,在她眼里,没什么大不了。
   
        当记者问到:“你对同性和对异性最高的评价是什么”时,
  
       洪晃回答:对女性:首先我喜欢聪明和智慧的女人,与她们交流愉快,有所收获;第二,我比较喜欢和性经验较多的女性打交道,这样共同语言较多一些。我们几个好朋友都是结过好几次婚的,遇到过一个只跟一个男人有过关系并嫁给他的女人,结果跟她在一起,沟通起来很难,对很多东西包括对幽默的理解不在一个层次上;第三个,我喜欢漂亮的女人,尤其是喜欢爱打扮的漂亮女人,特别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人,跟她一起谈性。很多女孩子喜欢我就是因为我所说的话是她们希望男人说的话,我能教会男人怎么讨好女孩子;对男人的要求,第一点要自信,绝对不与没自信的男性做朋友。第二点要有幽默感。还有,我喜欢喜欢女人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喜欢生活,有趣味。有些男人太重视事业,而不重视生活中的细节。这么说吧,我喜欢重视生活细节的男人,这样表达可能比说我喜欢喜欢女人的男人更准确些。
   
       当记者问:在金钱、国籍、健康等没有障碍的前提下你最理想的生活方式是什么样的?
   
      洪晃回答:我这个人必须有事干,写小说,住在乡村的环境里,偶尔进城,然后回家接着瞎编。当然这种作家生活过上三五个月就烦了。干脆就开个小店,把从全世界找来的东西摆在里面卖。今天去尼泊尔,明天去秘鲁什么的。特小资。

 ● 洪晃:从名门到“痞女”

       在洪晃小的时候,母亲曾期望她能女从母业,从事外交工作。但她并未帮母亲实现这个愿望。这得“归罪”于她从小所受的教育。
   
        后来,母亲章含之发现美国的教育把洪晃教育成没组织没纪律、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的那种孩子,于是就放弃了让洪晃做任何与官方有关的事情的念头。
        洪晃中学毕业以后,考入美国久负盛名的七大女校之一Varsser学院,学习国际政治专业,成为罗斯福夫人、凯瑟琳·肯尼迪夫人的校友。洪晃不无得意地说,七大女校各有性格,比如希拉里·克林顿读的那所学校,擅长培养特别专业特别能干的女强人。我们这所学校培养的人大都像我一样沾点艺术气质,比较独立也比较自由散漫。包括我后来回国进入文化圈子办起中文杂志,也是由这个母校所赐。

        洪晃不是目的性特别强的那种人。她说她特别成功和特别失败的地方都取决于做事情比较情绪化。

        25岁时,洪晃已是一家外资企业驻南京代表,年薪高达七万美金。用她的话来说,在80年代中期那会儿,这种薪水都可以买一幢大楼了,但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又是在那样一个年代,拿着这种工资会有一种荒谬的感觉。
   
        现在回忆起那时的生活,洪晃觉得要是发财发得晚一点,也许她对钱会更尊重些。但在那个年龄,在洪晃的心目中,一次轻松愉悦的朋友聚会远比这个在当时可称得上是天文数字的年薪更具吸引力。那时,洪晃每天被FOB啊,信用证啊,谈判啊,合同啊包围住,天天都要和别人喝夜酒啊、应酬啊、催款啊、陪人家去卡拉OK啊,她觉得自己已经快死掉了。

        洪晃于1996年辞去了年薪18万美金的首席代表职位,与朋友一起投资了美国文特出版公司。公司的所有投资人都是留学华人,大家都想为中国的文化做一点事情。

        洪晃说,赚钱当然是基本的生存问题,我也跟钱没仇,但当我老了时,我希望我能告诉我的孙辈我曾经做过点令我自己感到自豪的事,而不是说这辈子就追求个千万亿万富翁。其实谁都对钱感兴趣,但我对赚钱的手段更感兴趣。
   
        就在洪晃成为一名出版人还没几天,劲头十足的时候,一位台湾人对她说,你知道吗?要想让谁破产,就让他拍电影;要想让谁日子不要过,就让他办杂志;要想让谁穷一辈子,就让他搞画廊。
   
        洪晃在被逗乐的同时也意识到自己正面对着一个大的挑战。但她认为国内必须得有一本本土杂志,她愿意努力去做,而且也有这个信心。最重要的是,她正在做的是从心底里喜欢的事。
   
         洪晃觉得虽然生长在一个有大背景的家庭,但她的生活已经多多少少摆脱了“继承”的框框。比如,她毅然地辞去那个风光体面、高高在上的外企驻中国首席代表的职位。再比如,她义无反顾地和陈凯歌离婚。洪晃说,我自己也给了自己很多压力,但是后来我意识到,如果事实证明我活得没有我家人那么成功并不说明我活得不好。因此到现在为止,我活得还是比较自由自在的,我一直在按自由的个性活,过我自己想要的生活。洪晃自嘲地称自己这种自由不羁的个性为“痞女”。
   
         走过40岁的交叉口,洪晃担任了《世界都市》杂志的出品人,担任了中国互动媒体集团的首席执行官(CEO),从商人到文人,洪晃认为现在的她才算找准了最合适自己去走的一条路。
   
        但是确实如洪晃自己所说“到现在为止,我没有什么惊人的成功和事迹”,如果真的要炒作她自己,恐怕惟一的卖点就是“章士钊的外孙女、章含之的女儿、陈凯歌的前妻……”洪晃不无嘲讽地表示,如果真的豁出去,将这样的卖点炒作成功,以后说不定就能得到诸如“著名出版人洪晃”之类的头衔了。“然而,我这一辈子的信念就是走出一条自己的路,不靠家庭背景吃饭。”于是,虽然违背信念的手段就是达到信念的捷径,让洪晃徘徊在手段和信念之间,但最终她还是没有这样去做,洪晃认为这就是对她的教育给了她最深的信仰。
   
        其实长期以来,洪晃都是一个热爱码字儿的人,在新书出炉以前她就在《三联生活周刊》撰写自己的专栏,不过出版这本书却完全是机缘巧合。洪晃对记者介绍说,去年自己的一位好友准备出书,便拉她一起,当时的她总认为写书没什么了不起,便一口答应。不过应承之后便东奔西走忙着自己的杂志出版,直到还有三个月就要到交稿日期时,赫然发现自己一个字儿也没动。“当时我心里掐算了一下,10万字?每天1000字,这容易!”于是这一宽慰又给拖了一个月,直到还差两个月时,洪晃才真正拿起笔来。在第一个动笔的晚上,洪晃对着稿纸六个小时居然才写了二百来字,这下她慌神了。第二天来到办公室,洪晃忽然醒悟,自己身边做杂志编辑的这么多会码字儿的人,何必着急呢?于是,当天每个走进她办公室的合适人选,都领到了一样“艰苦”工作:“交5000字写我!”

       ● 洪晃:讲座谈“女人与性”

??4月6日下午两点,洪晃在海淀购书中心讲座厅大讲“女人和性”,引得容纳300人的讲座厅座无虚席。
??演讲一开始,洪晃就发问:“今天谁是冲着‘性’这个话题来的?……谁是冲着‘女人’这个话题来的?……谁是冲着‘陈凯歌前妻’来听演讲的?请举手……”然后笑言:“对不起,你们可以出去了,今天我不讲他。”独特的开场白即凸显洪晃嬉笑怒骂、我行我素的风格,充满了一个经历过“非正常生活”的40岁女人的个性魅力。

??洪晃从介绍自己12岁时与几个同龄的“红小兵”被国家派遣到美国开始留学生活在东西方性观念等方面感受的巨大差异为序幕,拉开了以或亲历、或目睹的故事为组合的演讲内容。

        在谈到“女人与性”时谈到了“女强人"这个概念,洪晃表示对这个词非常反感,她认为一个不是女人的女人才是"女强人”,缺乏女性和人情味的女人才是“女强人”。

??关于女人“性”的种种,听众提的问题直白、尖锐,令人瞠目,让不少自视前卫的年轻人也张口结舌。一位女孩子问:“我以非常健康的心态问您,太过自立、自强、自信的女孩会不会让男人阳痿?”洪晃回答:“我觉得如果一个男人要看到这样的女孩会阳痿的话,他应该去看大夫。”引得听众的一片笑声。当一位女孩问洪晃“你的第一次性经验的感觉如何?”洪晃答:“那时候很小,很不懂,糟透了……我曾经问过身边许多女友的‘第一次’,大家都说不好、要死了”,并进一步谈到女孩子不要把自己的第一次性行为作为一个包袱,不要因为周围的女朋友都与男友发生婚前性行为而感到压力,重要的是自己的感受,要将感情和"自己"交给一个信得过的男人。
   
        当被问到:“如何在情人与丈夫间选择?”她的答案很机智:“我觉得你在疯狂的时候不要做任何决定……我要是法国人我就劝你都留着。我真的没有什么道德上的判断,我觉得这种情况下你只能跟着感觉走。我不觉得一个人真的能够放弃自己的感情,但也不能抛弃自己的责任,到最后你总会有一个决定的,当然这个决定可能会非常突然。”

      ● 洪晃:我的非正常情感

         你可以从洪晃的口气中听得出来,她对自己的选择从不后悔,爱过就是爱过,吵过就是吵过,分开也就是分开了。婚姻在她身上是个越来越模糊的概念,也许是因为她对婚姻越来越不刻意了。

        记者:你对感情这件事是不是本来就大大咧咧的?
   
        洪晃:我觉得可能,我必须承认这是我的一个毛病,因为我不太愿意在感情上下太大功夫。好多人觉得感情是一种付出,你爱他,就应该付出。我觉得感情应该是一种享受。你爱他,因为你特别想爱他,他也特别爱你,而且这个给你带来莫大的愉快,而不应该是一种牺牲。我特别怕人家说这是对爱情的考验。我觉得爱情是一个很好的东西,一考验不就给烤糊了吗?烤糊了,就不好玩了,你为什么要考验它呢?你非要把很好的一件事情放在一个很艰难的环境里,它肯定会崩溃的。

         记者:所以你离了三次婚。

       洪晃:对,当然这也不能成为我离三次婚的借口。因为我觉得可能我对婚姻的看法有问题。我看见别的人,对结婚不结婚都看成特别大的一件事情,在结婚前结婚后,你的的确确能看见一个女人的变化。但我没这个概念,我对结婚不结婚、结婚的前一天和第二天的感觉一模一样。
   
         记者:一定是12岁到美国把你脑子搞乱了,你说中国的女孩子哪有对婚姻没有幻想的?

        洪晃:是。我觉得,第一,我爸我妈的离婚就让我觉得家庭不是一个永恒的东西;第二,就是在美国的那几年,对家庭真是没概念。

        洪晃是在1986年和陈凯歌走到一起的。陈凯歌是洪晃的第二任丈夫。洪晃的第一个丈夫是美国律师。当时洪晃正处于乏味的外企首席代表的生活模式中。认识到陈凯歌等一批搞艺术的人,洪晃有一种被解放被解脱的感觉,因此经常在一起玩。两个人结婚时,陈凯歌正拍《孩子王》的后期阶段,他们离婚是在《霸王别姬》康城得奖之后。
   
        洪晃说,其实离婚之前,他们已经分开了。之所以分开,是因为他看着我难受,我看着他也难受。既然这样那就别在一块儿过了。说起陈凯歌,洪晃说:“这是一大误会。我们的性格根本水火不容,恋爱归恋爱,其实当个情人挺好,一不小心当了夫妻。”“嫁了陈凯歌对我来说是个锻炼,他是性格极强的男人,他锻炼我怎么保持我的性格。 有一个朋友说,‘洪晃,和陈凯歌在一起的时候,你们夫唱妇随,我不觉得你有性格。现在我才发现,你居然是一个有性格的女人’。我特诧异,他妈的,我没相貌,没身材,这点性格总有吧!和有名的人在一起,永远是特锻炼的事情。”

        1993年,洪晃再一次结婚,丈夫是法国驻上海领事馆文化官员彭赛。第三次结婚,洪晃办了个婚礼,所有人都说她终于知道了婚姻的重要性了。但没想到,他们最后还是以离婚收场。洪晃说:“所以我现在决定既不结婚,也不办婚礼,不干这种劳命伤财的事了。”现在,她和男友杨小平生活在一起。

       记者问洪晃,:一般女性都希望自己是对方心目中最后一个可爱的女人,按照你的这种性格,你总期望会有一个更好的人在等待你,这是不是因为你和我们内地女性所接受的不同的文化背景有关?

       洪晃:“我没有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意思,你既然有一个婚姻存在,你就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把它做好。但是当它已经结束的时候,你不能完全对未来失去信心。”

       “我是一个喜欢男人的女人,我喜欢调情的神秘感,喜欢爱情带来的心跳。我只是希望和我在一起的男人给我愉快、幸福,如果这个包裹里还有爱情那当然再好不过。”

       这就是洪晃,除了她自己任何一个人也不能说清楚的女人。她整天叼着烟卷,满嘴粗话;她风趣率真,在专栏里面大谈“上半截,下半截”。对朋友,“我给他们吃给他们玩”;对爱情,她说她永远保持着情窦初开时的温度;生活像孩子一样充满热情。
发表于 2006-8-12 22: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实话
发表于 2006-8-12 22: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4242
敢想敢说:)
发表于 2006-8-22 21: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胡大教授呢?
这个人是富婆
发表于 2006-9-9 19: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胡吉成 于 2006-8-12 10:45 发表
比如西方的电影《007》系列,全是美男美女,20多年观众从来没有厌烦!
反观国内的电影电视或节目主持人,丑星当道,污染环境,真是令人生厌!
不知道中国人都是怎么了:以丑为美!
难道中国美男美女都死光光了 ...


同意!看着满屏幕一个个丑星呲牙咧嘴,感觉良好的摸样,我只有一个感觉:"丑人多作怪!".我就纳闷怎么屏幕上就这么多丑星?中国人的审美观都怎么了?我看他们的节目真的满身起鸡皮疙瘩,长的丑也就算了,您那粗俗外加硬咯吱人的表演实在让人不舒服.:sick::sick::nin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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