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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的语文工作(1949年----1985年)(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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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 13: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陈乃华 许长安 宋柏尧 王凡  
来源:http://fhpi.yingkou.net.cn/bbs/1951/uangwliangwchenw11.htm
                              
                     

                                 新中国成立以来文字改革的发展历程

        文字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社会改革,需要一定的社会政治条件。在战争年代,文字改革没有正常开展的可能。在解放战争时期,军事和政治斗争压倒了一切,文字改革运动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新的人民政权的建立,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开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文字改革也随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第一节 文字改革的序幕
                                           (1949―1955年)

      1949年至1955年,新中国成立后头六年,是新中国文字改革的研究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机构,确定方针,制定实施方案。

                    一、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文改革组织——中国文字改革协会诞生

        1949年初,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在全国取得最后胜利。中国共产党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全国各界爱国、进步人士到北平,共商新中国建国大事。在这一新形势下,全国各地的语文专家、文字改革工作者纷纷写文章、出书刊,互相联络,呼吁团结合作,希望在新的政治环境下恢复一度沉寂的文字改革事业。
        1949年初,国语罗马字的创始人之一黎锦熙给吴玉章写信并当面交换对文字改革的见解。
        1949年8月28日,吴玉章等在华北大学举行了文字改革协会第三次发起人会议,新增胡乔木、聂真为发起人。
        1949年9月1日,毛泽东主席指定吴玉章、成仿吾、范文澜、马叙伦、郭沫若、沈雁冰等共同组织中国文字改革协会。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
        10月20日,协会举行了第一次理事会议,决定把研究拼音文字作为主要任务。
        12月 4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召开了第一次常务理事会,推选吴玉章为常务理事会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主任;推选黎锦熙、胡乔木为副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从1949年10月到1952年2月,主要工作是组织对拉丁化汉语拼音文字方案的研究;“协会”成立不到半年,就收到了几百种汉语新文字方案。

                    二、新中国第一个主管文字改革工作的国家研究机构——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
        1950年7月,教育部邀请在京的语文研究工作者30多人座谈,提出了组织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的建议。
        1951年12月26日,周恩来总理指示,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立一个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由马叙伦主持。
        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制定民族形式的汉语拼音文字方案的指示,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从1952年 3月开始了以制定汉字笔画式拼音方案为主的研究工作。
        1952年 8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
        10月,拼音方案组召开会议,通过一个汉语拼音字母表,其中声母24个,韵母37个。
        1953年初,毛泽东对拼音方案组拟出的中国拼音文字字母草稿提出意见。拼音方案组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决定分人拟出几套草案。拼音方法以双拼为主。
         6月,拼音方案组拟出5种草案,后议定以吴玉章的方案为基础,深入探讨。
        1954年7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对拼音方案组提出的5种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进行讨论,但始终无法从中确立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案。
        在试制民族形式的汉语拼音方案前后,1950年到1955年,全国各地工农兵、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和海外华侨共 633人寄来了 655个汉语拼音文字方案。

                    三、设立中共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指导文改工作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了加强对文字改革工作的指导,于1953年10月 1日在党中央成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3年11月21日,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研究了整理和简化汉字问题;根据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一年多来研究所得的材料,向中央写了请示报告,提出了可以首先实行的 4项初步改革办法。即:1.推行简体字。2.统一异体字。3.确定常用字,并对非常用字加注音。4.极少数汉字改用拼音字母。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建立

        1954年10月,周恩来总理提议设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并指示:拼音方案可以采用拉丁化,但是要能标出四声。10月 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54年11月20日,国务院任命吴玉章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胡愈之为副主任;吴玉章、胡愈之、韦悫、丁西林、叶恭绰为常务委员,并进行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1954年12月2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最后通过了修正后的《汉字简化方案(初稿)》和《一九五五年工作计划大纲(草案)》。
        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提出了1955年的工作任务,这就是做好三项准备工作:
            1.制定《汉字简化方案》;
            2.制定《汉语拼音方案》;
            3.研究和推行标准音(普通话)的教学。

                    五、召开全国文字改革会议

        为了总结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文字改革工作,研究文字改革的方针,促进文字改革工作的全面发展,教育部和文改会于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联合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央一级有关机关、人民团体和部队的代表 207人。
        会议代表讨论并一致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
        这次会议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地讨论文字改革问题的会议。它标志着新中国文字改革工作研究准备阶段的完成而进入了全面实施的阶段。

                    六、召开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

        从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开始,1955年10月25日至31日,中国科学院在北京召开了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罗常培、副所长吕叔湘作的报告《现代汉语规范化问题》。会议于10月31日下午闭幕。

                              第二节 文字改革的高潮
                                        (1956―1965年)

        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以后,文字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开展阶段。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又可大致分为以下四个时期。
                    一、确定方针,公布方案(1956―1958年)

        新中国的文字改革工作经过六年多的摸索和努力,到1956年各方面准备已经基本就绪,各种工作已经逐步展开。这个时期主要是批准和确定文字改革的方针、任务,发布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和《汉语拼音方案》等。

                    (一)中共中央批准文字改革的方针。

        1956年 1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文字改革工作问题的指示》,批转了1955年11月2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党组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的情况和目前文字改革工作的请示报告》。《指示》所批准的文字改革方针是:“汉字必须改革,汉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在实现拼音化以前,必须简化汉字,以利目前的应用,同时积极进行拼音化的各项工作。”
        这个方针是按照毛主席的指示规定的,包括文字改革的目标和步骤,目标是拼音化方向,步骤是首先简化汉字,同时进行拼音化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主要有两项,一是推广普通话,一是制定汉语拼音方案。

                    (二)公布《汉字简化方案》。

        《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通过以后,1956年 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国务院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这个简化方案最突出的特点是采用社会上长期广泛流行的、约定俗成的简化汉字,所以推行起来比较顺利。

                    (三)全国报刊实行横排。

        这个时期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是从1956年1月1日起,全国报刊实行了横排横写。

                    (四)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1956年 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
        1956年 2月 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 1月31日,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成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开始审订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
        1956年 3月20日,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汉语方言普查的联合指示》,各省、市开始进行方言普查。

                    (五)公布《汉语拼音方案》。

        1956年 1月20日,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在会上作了关于文字改革的发言。接着毛泽东主席讲话,在讲话中,表明了他放弃汉语拼音采用民族形式自创字母的主张,而转回到了他曾经赞成过的采用拉丁字母的态度。
        1956年 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和《关于拟订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
        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文改会拼音方案委员会于1956年 4月到1957年10月召开了10次会议,对《汉语拼音方案(草案)》进行修订。
        制定汉语拼音方案是关系到全国人民的大事,为了把方案审核修订好,1956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任命郭沫若为主任,张奚若、胡乔木为副主任,有委员16人。
        经过反复讨论和磋商,审订委员会于1957年10月提出《汉语拼音方案修正草案》,接着,10月25日,政协全国常委会扩大会议同意《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即修正草案);11月 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60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布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决议》。
        在12月的国务院全体会议上,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宣传工作计划要点》,拟定从1957年12月11日至1958年 1月11日为汉语拼音方案宣传月。
        1958年 1月10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报告会。
        1958年 1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始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 2月 3日,吴玉章在第一届第五次会议上作《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工作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经过讨论后, 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
        酝酿已久的《汉语拼音方案》终于诞生了!

                    (六)周恩来总理作《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

        1958年 1月10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报告会,周恩来总理在会上作了《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重要报告,他在报告中对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做了明确透彻阐述。

                    (七)文字改革宣传工作逐步加强。

        在文字改革的黄金时期,文字改革的宣传工作也逐渐得到加强。1956年 6月,文字改革出版社成立,这是专门出版文字改革和语言文字书刊的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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