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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的语文工作(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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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 13: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宋柏尧  
来源:http://fhpi.yingkou.net.cn/bbs/1951/messages/10562.html
            

           
           (三)民国初年的注音字母运动

            1.注意字母运动产生的历史背景。

        民国初年的注音字母运动是清末切音字运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

        1910年,清政府查禁了官话字母,封闭了“拼音官话书报社”,堵塞了切音字运动的主流。同年年底,王照邀合同志,纷纷上书请愿于资政院,得到切音字运动支持者的响应,当时筹备立宪的资政院接连收到六个抗议说帖,一致要求“颁行”官话简字。资政院的议员江谦以及保定、江宁、四川各地学界和京官等三百余人也向资政院请愿推行官话简字。资政院的专门小组研究以后认为:“简字足以补汉字之缺,为范正音读、拼合国语之用,亦复无疑。”并决定:(1)简字改名“音标”;(2)规定试用时期;(3)由学部审议修订一种方案,奏请钦定颁行;(4)规定用法:范正汉文读音,拼合国语。这个决议通过了,但只是一纸空文,不能实施。辛亥革命以后,民国的教育部决定召开“读音统一会”,才把切音字运动的原班人马召集在一起,实现了清末资政院的“决议”精神,制定出一个注音字母方案。

        注音字母运动是切音字运动的继续。所不同的是,注音字母已经不是个人方案,而是在政府领导下制定的集体方案;虽然也是汉字笔画式的,但已经不是双拼制而是三拼制了。

            2.注音字母产生的经过。

            (1)读音统一会的召开。

        1912年 7月10日,教育部总长蔡元培在北京召开中央临时教育会议。 8月 7日,通过“采用注音字母案”。12月,教育部依此决议案,制定“读音统一会章程”,聘吴敬恒为主任。章程规定的会议任务是
( 1)“审定一切字音为法定国音”;
( 2)“将所有国音均析为至单至纯之音素,核定所有音素总数”;
( 3)采定字母,“每一音素均以一字母表之”。

        1913年2月15日,“读音统一会”在北京召开。会员代表80人,到会者44人。选吴敬恒为议长,王照为副议长。会议的第一步是审定国音。为了进行审音工作,会议决定把章太炎的纽韵文加以修改,作为会上的记音字母,审音的办法是依照清朝李光地的《音韵阐微》中的常用同音字作为“备审字类”,印发给会员,由会员审定读音,用会上规定的记音字母注音。开审音会时,每省为一表决权,各省交注音单,由记音员逐一比较,以最多数为会上审定的读音。经过一个多月,共审定了6500多字。

        审音之后,就是核定音素,采定字母,制定方案。提出的字母方案各种各样,主要有三派:(1)偏旁派。仿日本片假名,用音近之汉字,取其偏旁笔画为字母。如王照、汪荣宝、汪怡安、蔡璋等的方案。(2)符号派。自定符号为字母。如卢戆章、马体乾、李良材、吴敬恒、邢岛、王崔、胡雨人、杨麴、高鲲南、陈遂意、郑藻裳等的方案。(3)罗马字母派。如杨曾浩、刘继善等的方案。各种方案的设计者互相竞争,各执己见,争论不休。争论了两个月而无结果,最后通过了鲁迅及浙江会员许寿裳等的提议,采取审音用的“记音字母”,定名为“注音字母”并议决《国音推行方法七条》。会议于5月22日闭幕。

            (2)注音字母的公布。

        注音字母方案通过后,并未立即公布。原因是教育部领导换人,同时也有人反对,所以方案被束之高阁。虽然王璞等于1915年两次呈请教育部“即将公制之注音字母推行全国”,皆无结果。1917年“全国教育联合会”呼吁“请教育部速定国语标准,并设法将注音字母推行各省区”,但仍无结果。直到1918年,五四运动前夕,文学革命兴起,汉字改革呼声高涨起来,教育部才召开“全国高等师范校长会议”,议决高等师范设“专教注音字母和国语”的“国语讲习科”,将26个省区的学员培训任务分配于7个高师。在这种以下促上的形势下,教育部才于同年11月23日正式公布“注音字母”。从此,注音字母以法定形式正式成为我国人民拼切汉字的工具。

        注音字母公布后,陆续进行了若干项重要的修改,包括:
( 1)注音字母音类的重新排定;
( 2)增加“ㄜ”母;
( 3)“儿”母兼作的声母;
( 4)“万、广、兀”实际不用;
( 5)标调法的改变;
( 6)“币”的补充;
( 7)名称改为“注音符号”等。

            3.注音字母的特点。

           (1)字母形体是汉字笔画式,符号选自古代简单的汉字。注音字母是在章太炎的汉字笔画式方案“纽韵文”的基础上吸取当时各种方案的精华修改而成的。它包括:①从章氏方案中选定15个字母:声母,介母,韵母;②依据“原字”,采作声母的只用它“发声”,采作韵母的只用它的“收音”的原则,改造了23个字母。

        注音字母与章氏方案的区别是:章氏方案全部用篆文,注音字母则是用篆文楷写;篆文字母楷写后,有些字母容易和汉字形体相混,注音字母则另换古字,如“b”母,章氏用“八”,注音字母用“ㄅ”(古包字);“t”母,章氏用“土”,注音字母用ㄊ(古突字);章氏的浊音字母,注音字母一概不用而改用符号;章氏方案的韵母22个,注音字母把它并为15个。

           (2)虽然注音字母不是纯音素字母,但它的表音功效比直音法和反切法强多了。注音字母规定不作拼音文字用,只作汉字注音用。

           (3)注音字母的拼音法为声、介、韵三拼法,如“标”字拼作ㄅㄧㄠ。这比清末双拼制的切音字进了一步。

            4.注音字母的推广。

        1913年读音统一会制订注音字母,同时议决“国音推行方法七条”,包括:请教育部通知各省设立“国音传习所”,各县派人学习,回去传播推广;请教育部从速公布注音字母;制国音唱片,以便教学;请将初等小学国文科改为国语科;中小学语文教员,必须用国语讲课;小学课本和通告、公告等文件,一律于汉字旁添注国音。这个推行计划由于政局多变,一直未能认真执行。1915年,王璞等人一方面呈请教育部“即将公制之注音字母推行全国”,同时又呈请在北京成立注音字母传习所,并亲任所长。1920年,全国各地继续开办“国语传习所”和“暑期国语讲习所”,推广注音字母,推行国语。同年,全国小学国文(文言文)一律正式改为国语(白话文),小学教科书都在汉字的生字上注音。此外,北京注音字母传习所附设了注音字母书报社,印发了一些用注音字母注音的普及读物,还办了《注音字母报》。
        1919年,东北四洮铁路局开始用注音字母代替四码翻检汉字电报。1920年,注音字母发声唱片灌制成功。在盲字、哑语、旗语等方面,人们也用注音字母作了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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