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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霜叶红

纵览媒体关注汉语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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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0 00: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语委:执行公务等该说普通话场合须说普通话

新华网(来源中国网) 2008-01-25

25日,教育部举行2008年第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纪念活动有关内容及汉语拼音推行情况。

    2008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3时,教育部举行2008年第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纪念活动有关内容及汉语拼音推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王登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推广通用普通话是国策,是国家利益、国家意志。但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且在该说普通话的场合必须说普通话。

    王登封表示,随着普通话进一步普及,随着交通通讯的发达,很多方言使用的人越来越少,这在国际上都是有先例的。可能方言区将来会变成更加宽泛的方言地带,这时方言的进一步差距会缩小。从文化、民俗的角度讲,要去研究、关注,这是没有问题的。或许,由于目前社会对传统文化和本地区文化更多的关注,本身是一种积极表现。

    他继续指出,近几年方言的广播和电视节目越来越多,虽然广电总局在不断规范,但是有些地方并没有严格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约束。比如在地方台使用方言播音制作节目严格要求新闻节目不可以使用方言,但是有些地方可能还在用方言播新闻。另外,方言节目占的播出时间的比例和方言类节目的总数都是有严格要求的。

    王登封指出,从国家的政策来讲,国家语委希望在应该讲普通话的地方都要讲普通话。把方言作为文化现象进行保护,这是没有问题的,跟我们的语言文字政策也没有冲突。

他说,国家语委要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它包括正确处理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关系。比如政府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讲普通话,新闻媒体要用普通话传递信息,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要用普通话,教育领域要讲普通话等等。他表示,除了这几个国家法律规定的领域之外,私下的交流使用什么样的语言都是公民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8-2-10 00: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语委:希望通过活动纠正汉语拼音不规范现象

新华网(来源中国网) 2008-01-25

    25日,教育部举行2008年第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纪念活动有关内容及汉语拼音推行情况。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王登峰谈到本次50周年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时强调,希望通过这次几年活动,纠正纠正汉语拼音韵母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进一步促进《汉语拼音方案》的使用。

    王登封介绍,2008年是《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宣传主题是集中在三个方面。具体是:

    第一,要认真宣传汉语拼音的历史功绩。汉语拼音的适用性、科学性和预见性,以及汉语拼音的制订和推行是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是要宣传的第一个主题。

    第二,希望通过主流媒体,进行普及性的宣传,扩大汉语拼音使用的范围。特别是在扩大使用范围的同时,进一步宣传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的现实意义。《汉语拼音方案》在现代科技、文化交流、中文输入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甚至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希望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报道活动,包括组织一些晚会和竞赛性的节目来促进公众对汉语拼音的规范使用和认识。特别要认识到,汉语拼音在现实中和在将来的发展过程中所要扮演的非常重要的角色。

第三,希望通过这次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纠正汉语拼音韵母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进一步促进《汉语拼音方案》的使用。
 楼主| 发表于 2008-2-10 00: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员称:奥运前排查不规范拼音标识 进行纠正

京华时报  2008-01-26

昨天,教育部在今年第一次例行发布会上宣布,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出台50周年,将举办一系列活动,并将对目前广泛存在的不规范拼音标识进行排查规范。

规范汉字表拟上报国务院

今年的2月11日是《汉语拼音方案》出台50周年纪念日,昨天,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王登峰指出,中国的人名、地名拼写必须使用汉语拼音。

王登峰指出,很多运动员衣服背后的拼音名字,姓在后名在前,这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另外很多地方的地名都将英语和拼音混用,比如把“朝阳门桥”说成“Chaoyangmen Bridge”是不正确的,标准应该是“Chaoyangmen Qiao”。

为了照顾外国人的习惯,是可以在提示标语等地方使用英语单词,但是作为地名的正式标识,应该符合国家标准。王登峰指出,北京目前有很多地方的拼音标识都不规范,教育部准备和相关部门联合,在奥运前对不规范标识进行排查,进行纠正。

他还透露,规范汉字表经过6年多近7年的研制,听取了几千人的意见,70多次修改定稿,现在正准备上报国务院。
 楼主| 发表于 2008-2-10 0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年探索 《汉语拼音方案》诞生始末

新华网(来源中国网) 2008-01-25

    1949年8月25日,吴玉章写信给毛泽东主席,请示当前文字改革工作指导原则:根据文字应当力求科学化、国际化、大众化的原则,中国文字应改成拼音文字,并以改成罗马字的,也就是拉丁化的拼音为好,不要注音字母式拼音与日本假名式拼音。

    1949年10月10日,经毛泽东主席批准,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正式成立,立即着手进行汉语拼音方案的研究。

    1950年到1955年,全国各地工农兵、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和海外华侨共633人寄来了655个汉语拼音文字方案,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从中选择了264种,编印成《各地人士寄来汉语拼音文字方案汇编》两册,作为制定汉语拼音方案的重要参考资料。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制定拼音方案的工作正式排上日程。

    1952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下设的拼音方案组召开会议,通过一个汉语拼音字母表,其中声母24个,韵母37个。

    1953年初,毛泽东主席审阅了拼音方案组拟定的汉语拼音字母表。他认为这套拼音字母在拼音的方法上虽然简单了,但笔画还是太繁,有些比注音字母更难写。
    1954年7月1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拼音方案提出了五个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

    1954年10月,周恩来提议设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并指示:拼音方案可以采用拉丁化,但是要能标出四声。

    1954年12月23日,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吴玉章提出工作任务,这就是做好三项准备工作:1.制定《汉字简化方案》2.制定《汉语拼音方案》3.研究和推行标准音(普通话)的教学。

    1955年2月,文改会成立拼音方案委员会。

    1955年5月6日,刘少奇听取汇报后,提出三点意见:1.为了减少社会震动,简化字要分期分批进行,原来的繁体字要保留一个时期,不要马上废除。2.汉民族要有统一的语言,学校要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可以考虑做出这样的规定:老师在一定时期内学会普通话,今后凡是不会讲普通话的,不能当教师。3.拼音方案制定后,要用来作试验,可以试译《毛泽东选集》。

    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提出用“普通话”代替“国语”这个名称,并确定了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语音标准,从而解决了《汉语拼音方案》的语音标准问题。中国文改会秘书长叶籁士汇报了几年来研制汉语拼音方案的工作情况,同时提出六种汉语拼音方案的初稿,征求到会代表的意见。

    1956年一、二月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即《汉语拼音方案》的第一个草案(后来人们把这个草案称为“原草案”);同时还发表了《关于拟订〈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

    1956年1月20日,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在会上作了关于文字改革的发言。然后毛泽东主席发表讲话,他指出:“我很赞成在将来采用拉丁字母。……因为这种字母很少,只有二十几个,向一面写,简单明了。……拉丁字母出在罗马那个地方,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我们用一下,是否就大有卖国嫌疑呢?我看不见得。凡是外国的好东西,对我们有用的东西,我们就是要学,就是要统统拿过来,并且加以消化,变成自己的东西”。在会议总结发言时周恩来总理说:“中央政治局决定:‘首先简化汉字,推行书报横排,拼音方案采用拉丁字母,公布后用在小学课本上,代替注音字母’。”

    1956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和《关于拟订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 1956年3月,吴玉章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报告。吴玉章的这个报告,阐述了一九五五年以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拼音方案委员会研制的汉语拼音方案的性质和作用。

    1956年3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扩大)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当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发出《关于组织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通知》。

    1956年9月26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关于中国文字改革问题》的发言。发言指出,汉语拼音方案,采用罗马字母,这是确定了的。因为拉丁字母是现代大多数的民族语言中所公用的字母,并且是为我国知识界所已经熟悉的一种字母。……拼音方案,在目前主要的用途,是为了给汉字注音和用作教学普通话的工具。

    1956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任命郭沫若为主任,张奚若、胡乔木为副主任,委员有16人。审订委员会成立以后,召开五次会议,多次商讨,并邀请在京的语言、教育、文艺、新闻、出版、科技、翻译各界以及部队和人民团体的代表178人举行座谈,同时向京外39个城市的100位语文工作者书面征求意见。

    1957年10月,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提出《汉语拼音方案修正草案》,10月25日,政协全国常委会扩大会议同意这一《修正草案》。

    1957年11月1日,国务院全国会议第六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布〈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决议》。决议指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后,两年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政协委员会组织了广泛的讨论,并且由国务院组织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加以审核修改,最后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加以审议,现在由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准备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讨论和批准,并且决定登报公布,让全国人民事先知道。

    1957年11月29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讨论壮文方案和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的报告》上报国务院。报告中说:这个壮文方案(草案)在字母的用法上跟汉语拼音方案基本上一致,而且能表达壮语的语音特点,在试用推行过程中受到壮族群众的普遍欢迎。同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讨论壮文方案和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的报告》,并作了批复:……同意关于少数民族文字中设计字母的五项原则,今后少数民族设计文字方案的时候,都应该按照这些原则办理。

    1957年12月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十四次会议批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宣传工作计划要点》,拟定从1957年12月11日至1958年1月11日为汉语拼音方案宣传月。

    1957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和汉语拼音方案》。

    1958年1月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举行报告会,周恩来总理作了《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重要报告。报告规定了我国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是: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并指出:汉语拼音方案是用来为汉字注音和推广普通话的,它并不是用来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胡乔木同志也作了《关于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的报告。会后,政协全国委员会派出六个宣传组,分别到华东、西北、中南、西南、东北、京津的15个大城市宣传《汉语拼音方案》。

    1958年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决定:一、批准汉语拼音方案。二、……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帮助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应该首先在师范、中、小学校进行教学,积累教学经验,同时在出版等方面逐步推行,并且在实践过程中继续求得方案的进一步完善。

    至此,经过十年的探索,《汉语拼音方案》最终得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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