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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字母词侵蚀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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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0: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人民日报 2013-01-10 10:03

  近年来,英语缩略词(字母词)呈迅速扩张之势。以《现代汉语词典》收录的字母词为例,第四版收录字母词39个,第六版猛增到239个。特别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的不该使用英语的地方,字母词也屡见不鲜。我们中国人生产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产品,流行“洋名”或汉英混合的名称。高耸在大都市的一些公共建筑、楼盘,经常见到英文标识,而不见汉语踪迹,让人恍若到了英语国家。

  字母词在汉语通用领域扩张,向社会发出了汉语英语可以混杂的错误信号。早在2010年,政府有关部门就明确规定:“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可是,至今仍没有限制字母词的具体办法。

  英语入侵汉语,危及汉字汉语的安全。近二三十年来,英语正在改变中国年轻人的语言习惯、思维习惯,改变他们对汉字汉语的感情。汉字是中华文化的基因、基石,如果任由字母词扩张、泛滥,将危害汉语的纯洁性,冲击中国文化的基础。

  在文化全球化的时代,字母词也出现全球化的趋势。我们不能把字母词拦在中华文化的大门之外,可是也不能任由字母词泛滥成灾。因此,应该对字母词的使用加以规范和限制。能不能仿效机动车的出行规定,让字母词的“出行”更规范?

  语言文字的使用可分为三个领域。公民个人生活领域,类似“人行道”,字母词可以自由通行。专业领域,也就是专业人员和部分人群才经常使用的专业用语用词,比如X光、B超、A股、B股等。在专业领域内,有些字母词用汉语代替很不方便。专业字母词只在专业范围内、专业书报内交流使用,不需要大众都看得懂,又因为它不进入通用领域,对汉字汉语的影响甚微。因此,专业领域类好似“慢车道”,少量字母词可以通行。

  面向公众的通用领域,就像“快车道”,字母词应该禁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文规定,国家机关、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五个方面,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字母词是外语,外语显然不符合我国通用语言的规范和标准。

  现在,有些人主张取消通用领域对字母词的限制,理由有两条:一是“吸收外来语丰富汉语”,二是字母词比汉语简单好用。其实,没有人反对吸收外来语,只是要求翻译成汉语再吸收。我们完全可以找到对应的中文简称代替字母词,同样简单好用。现在通用领域正在使用的字母词,有一些的确没有相应的汉语简称代替。这就需要政府语言文字主管部门组织权威的翻译委员会定期翻译公布,比如:“CPI”用“消指”代替,“PM2.5”用“微尘2.5”代替,等等。

  面向公众的通用领域,是给最广大的人民看的,可是,在我们身边有很多人不懂英语,更不明白这些字母词的含义。通用领域限制字母词,不仅是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尊重,也是对不懂外语者的理解和尊重。(傅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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