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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女人坏男人笨” 切勿带老婆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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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7 01: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重庆晚报  
2003-12-22 11: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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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冯小刚大作《手机》将在我市影院全线“接通”,前日本报影视沙龙的发烧影迷已经在观摩场里提前欣赏了《手机》。尽管对影片本身有种种评价,但大家最一致的意见是:切勿带老婆(或女友)看《手机》!且理由“言之凿凿”。
  
  理由一:曝光男人阴暗
  
  影迷“东东包”等非常尖锐地指出,《手机》不是一部喜剧片,而是一部令所有男人感到恐惧的影片。继《一声叹息》之后,冯小刚再次细腻地刻画了男人心底里的欲望和表面的虚伪是如何得龌龊不堪,细数男人在面对妻子、情人时,为了踩稳两只船而采用的种种说谎的手段。冯小刚用“手机”这根拐杖,狠狠鞭挞了守不住房门的男人们,原本中性色彩的手机也赋予了偷窥视窗的屏幕,这样的片子,心理脆弱的女人看了会对男人感到绝望。
  
  理由二:教会女人绝招
  
  影迷“郁闷的海”等更为“担心”的是,《手机》会把种种侦察手段教给女人。说谎的人总是恐惧自身秘密被发现,无时无刻不担负着圆谎的沉重压力。而在《手机》里女人们也不是傻的,比如用身份证去查老公手机的通话清单等,整个就是一本女人如何防范老公外遇和侦察技巧的教科书。这样的影片如果把自己的女人教会了,男人不等于给自己挖了个坟墓?
  
  理由三:放大“女人坏男人笨”
  
  “默默的影子”则提出相反的意见,一部手机引发两个家庭的破裂,显然冯小刚夸大了手机的作用。同时在人物塑造上的缺陷,也放大了“女人坏男人笨”的观点。比如影片前半部分,把范冰冰写成性虐待狂,后半部份作为情人的她却窥视着情夫的工作岗位,偏要把情人写得彻骨的坏才能让天下老婆获得心理平衡?而主人公严守一,因情人而失去发妻、后代、工作,全是栽水在手机泄密上,并且连说谎都没跟兄弟伙先达成同盟,笨!把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写得言不由衷、假话连篇、自欺欺人,生活荒诞而灰溜溜,还是让大奶“平衡”:出轨的男人都笨! 记者 刘春燕
  
  

[ 本贴由 柴禾妞 于 2004-1-27  06:01 最后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01: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坏女人是坏男人的好学校 《手机》给人的启示

来源:邱 晴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http://ent.tom.com 2004年01月18日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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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机》后的反响———一个36岁的离婚了又很有爱情生活的女朋友说:“就跟我前夫一模一样……”;一个结了婚N年的男性朋友说:很深刻!男人都应该看;一个尚未婚配但已搏击情海多年的MM看得笑到肚子疼,但她心里对婚姻和中年男人产生了害怕。

出国留学重大变化 聋哑耳鸣,头痛新疗法  


  其实我不赞同某篇影评中说到严守一在这部电影里属于强势人物。其实严守一是这个欲望城市里一个很普通的欲望男人的代表,他的强势只在于他的性别,仍然是男权的性别强势,以及在于他的欲望,一个漠视女性感情、女性尊严和女性性别权利的欲望男人。用MM的话来说,这种男人很普通,但很常见,也很犯贱。


  突然发现冯小刚其实是个挺女权主义者,至少在《手机》里。《手机》里严守一有3个女性,严守一的前妻文娟,以离婚和独自抚养儿子的代价维护了妻子的尊严;严守一后来的女朋友沈雪,在发现他不忠后以分手维护了女性的尊严;以第三者形象出现的武月,可能是最令观众讨厌的角色了。但其实武月是女性中最具自觉性的一位,她敢爱敢恨、有理性、有判断力、有追求,和严守一这种始乱终弃的男人相比,武月的行为只属于“正当防卫”。而发人深省的是,在文娟和沈雪这两个好女人学校中,严守一没有得到机会成长,只有武月这种看似坏透了的女人,才是坏男人的好学校。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01: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质检<手机> 冯导:电影没有小说好看

作者: 赵李红  
来源:北京晚报?
http://ent.tom.com 2004年01月07日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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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left]]http://ent.tom.com/img/assets/200401/jyw6476.jpg[/img]???

从2003年的图书市场来看,有影响的本土原创,反映当代生活的长篇小说不少,其中,《手机》则是一部影响广泛的作品,被新浪网投票选为2003年“年度文学大奖”。从去年12月9日上市到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总发行量达到了22万册。这一图书发行成绩,引起有关专家学者的关注。


  昨天,长江文艺出版社举办刘震云新作《手机》研讨会。著名作家、评论家王蒙、雷达、李敬泽、陈晓明、白烨及导演冯小刚为《手机》“质检”。同日到来的还有电影《手机》的票房刷新冯小刚历年纪录,突破4500万元的消息。对此,喜在心头的冯导却说:“电影没小说好看”。此话亦代表了不少与会者的观点。


  《手机》小说比电影高在第三部分


  著名作家王蒙称赞《手机》是一部非常有趣的小说,写得非常生活化。“一部手机就能够写一部小说,很多人看了以后觉得很有他的见地,因为手机给人带来很多的方便,但是人们在享受方便和现代的科学技术的时候,他的人性不会同时和现代技术一并提高。人性里面所具有的狡诈、欺骗、软弱都会在现代科技里表现出来。”王蒙称赞刘震云是非常有特色、爱琢磨事的作家,用广东话说就是“鬼马”作家。他解释,鬼马的意思是,机智、灵巧、狡猾、折腾等。“我看完《手机》以后,把刘震云归之为富有创意、生活气息浓郁的鬼马作家,我觉得他是独一无二的,无可替代的。有刘震云这一鬼马作家,又碰上冯小刚这种鬼马导演,再有一个鬼马老板金丽红,所以,他的书一定能够发挥很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冯小刚谈起二人的合作体会,对刘震云的评价是“刘老师是一大阴谋家,对他所有的话我都表示怀疑。他的小说绕了特大一圈,实际上他对手机并不感兴趣,”“真正让他感兴趣的是小说的第三部分,是刘老师的核心。而电影只在前两部分兜了一大圈,第三部分连影儿都没有,所以说,电影和小说是两码事。”“这个是我欲速则不达导致的结果,一开始刘老师说,‘小刚,如果有足够的耐心,我建议你等我写完小说再给你写剧本,当然,如果你希望今年电影出来,我可以先写剧本,再写小说。’我是一个急脾气的人,去年一年没有拍电影,今年再等一年,两年过去之后,我怕我的观众就跑到别人那去了。所以,我说刘老师先写剧本,这就导致了目前电影不如小说的结果。”


  《手机》对文学的贡献是人物为状态服务


  著名评论家雷达认为:《手机》不是一个结构宏大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刘震云对文学的贡献是把状态置于人物之上,人物为状态服务。所以,这个问题显示出先锋的精神。“我感觉刘震云思索了现在人的生存状态。手机不仅是使人丧失自由的问题,隐私受到侵犯的问题,也涉及到人今天生活质量的问题,《手机》触及了我们每个人在网络文化中的处境,是很好的开端,包括我们的文学怎么打破我们思维的硬壳,向现实迈出很大的一步,这是《手机》的突破性。《手机》关注现实生活,比较敏锐地抓住了卖点。”


  王蒙不赞成刘震云这么年轻现在返璞归真的说法。李敬泽则认为觉得对作家的话实在不能认真,对刘震云这样的作家,向人们表达的创作意图尤其不能认真。“我们的大作家,某种程度上都是建筑师,他们都是对自己的写作有一个或者清晰或者模糊的勾画,这样的作家,我们在欧洲,在西方文学中看到的很多。像巴尔扎克、雨果很多大作家,像布鲁斯特就规划好了毕生要做什么东西。某种程度上,我觉得刘震云是当代作家中比较少见的有规划意识的作家。而有规划意识的作家令人好奇的是他的下一步走到哪里。”


  白烨说,《手机》的现实性之强是和刘震云以前的作品不能比的,也是现在很多的现实作家不能比的。《手机》切入现实生活的力度非常之大,可以说介入性很强,甚至揭秘性很强,对某些人的生活状态和情感生活是极具挑衅性的。我觉得一部作品对人的心理达到这样的介入程度,是值得称道的。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02: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里时间概念错乱 穿帮无法弥补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http://ent.tom.com 2004年01月07日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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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观众指出《手机》里的时间概念错乱

  信报讯(记者宗珊)电影《手机》的热放,让《手机》成为当今茶余饭后最热门的谈资。上周本报戏剧电影周刊刊登了一篇名为“《手机》里的时间错得离谱”的评论文章,引起强烈关注,文章里指出了影片《手机》里的时间概念非常错乱。昨天本报记者用手机采访到了冯小刚导演,对影片其中的穿帮,他做出如下的解释。

  首先,冯导非常感谢能有观众这么认真地关注电影《手机》,他非常钦佩这位观众的眼力,冯导说能看出《手机》里这样破绽的观众顶多也就是千分之一,不过这已经不是看电影了,确实认真得可以。

  对于该观众挑出的电影里的时间错位,冯导说其实拍电影的时候我们就发现这个问题了,但试了各种方法就是解决不了,因为短信在拍摄前必须先发好,下午发的再怎么也显示的是当时的时间和日期,晚上进棚拍时时间根本不可能退回到1999年。冯导表示:“我们当时也绞尽脑汁,请教了不少电脑高手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最后就只能依靠后期的电脑制作给抹去,但是这就要花相当多的一笔钱,我们当时预算经费根本没有把这笔钱计算进去,而且我觉得花这么多钱在这上面可能也不太值得,毕竟观众看的还是电影的故事,没有太多人会关注短信上的一个日期,后来就只好这样了。”不过冯导还是非常遗憾地说:“如果我们的经费充足,我想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我们会在后期用电脑修改过来。”


  在采访中冯导还告诉记者这样一件有趣的事情,足以显示出观众对电影的高度认真和关注。“这两天剧组人员的手机几乎被打爆,总会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上来就问:是葛优吗?这是冯小刚的电话吗?真的被骚扰得苦不堪言,后来才知道就因为电影里显示出了武月或是别人给葛优打来的电话号码,而这个号码是剧组里别人的手机,观众看过电影后就把这几个号码深深地记在脑子里,然后就拨打过来询问葛优和我的情况。”


  最后,冯导对记者表示,自己正在忙着创作《天下无贼》的剧本,《手机》至今已4500万元的票房真的让他非常兴奋,这一成绩已经超过以往他所有的电影,他希望《手机》的最终票房能超过5000万元大关。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02: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贺岁片大战<手机>胜出 全国票房4200万

作者: 姜 薇
来源:北京青年报??
http://ent.tom.com 2004年01月06日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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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岁电影《手机》全国票房目前已达到4200万元,超过全国票房3300万元的《无间道3》,而《玉观音》在北京新影联院线上映一周后,也取得了90多万的票房,同期上映的《地下铁》有60多万的票房。

出国留学重大变化 聋哑耳鸣,头痛新疗法  


  谈到造成《手机》和《无间道3》票房差异的原因时,北京新影联宣传负责人高军说:“除了冯小刚和葛优的号召力外,《手机》制胜的原因是它保证了一周之内没有任何音像产品上市,而《无间道3》第3天音像产品就上市了。”


  而对于《玉观音》90多万的票房,高军说:“贺岁片竞争激烈,《玉观音》的明星阵容比《手机》和《无间道3》差些。另外,因为《玉观音》的放映档期,它没有搭上年终的电影观众的消费期。举个例子,2003年12月28日一天,北京有1700人次观看《手机》,其中有1600名观众是持电影消费卡观看的。而1月1日正式全面上映的《玉观音》,是在观众新旧消费卡交替的时候上映。”高军还说:“票房的成败与媒体的评价没有直接关系。当时《英雄》上映时,很多人也提出各种各样的批评,但它还是创造了中国票房奇迹。票房的好坏是影片本身决定的。”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02: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专题讨论

来源:http://ent.tom.com/1002/1318/2003122-61719.html

[iframe]http://ent.tom.com/1002/1318/2003122-61719.html[/iframe]
发表于 2004-3-28 23: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崔永元“怒打《手机》”的法律责任

作者:林 晓
来源:传媒学术网
(200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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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何东、崔永元所受专业教育中,应当不缺少对“文艺批评”的正确注解,它应当不包括对他人人格尊严的贬损、名誉损害和人身攻击等内容。因此,迄今为止,看过和没有看过电影《手机》和电视节目《实话实说》的人们,只要不经意间看到由何东炮制的“崔永元怒打《手机》:冯小刚创作初衷可疑” 一文,都会为他们的胆大妄为而心跳不已。“怒打《手机》”一文,不仅在曲解滥用文艺批评而使它继续下贱外,也在试图让冯小刚无地自容的同时,试探着法律的边缘。

生命、身体、健康、自由、名誉、姓名、肖像、著作物、表演等是人格价值的各个侧面,现代各国无不通过各种专门立法对上述人格权加以保护,我国也不例外。不过,尽管法律对包括名誉权在内的人格价值的保护有着严格规定,但在媒介形式多样化的现代社会,由印刷纸面、放送、网络等向私人领域渗透而给个体造成伤害的事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媒体、新闻工作者在分不清是代表公众发言还是自言自语的时候,已将尊重他人人格的基本原则抛在脑后;他们在“文艺批评”的幌子下,利用把持的媒体优势,将对他人的私怨、贬损的言辞夹杂在重整山河的激扬文词中一起抛向读者或受众。不过,他们忘记了在肆无忌惮地摧毁他人尊严的同时,也向法律发出了挑战。

如果冯小刚面对突如其来的“怒打”只能忍气吞声“无所谓”,那么,当他细细品味并确知自己拥有受法律保护的名誉权的内涵时,他还能容忍何、崔二人的调戏吗?

本文无意激化崔永远与冯小刚间的矛盾,而是要籍此使那些昏然的媒体、新闻工作者们清醒,谨记自己的社会责任。也许在狂言之后,崔永元已略有醒悟,慌忙解释“怒打”只“是文艺批评,不是人身攻击”。但是,无论“怒打《手机》”一文居心为何,它给冯小刚造成的名誉损害已成事实。

所谓名誉,是有关人的品性、德行、声誉、信用等人格价值等来自社会的客观评价,而所谓名誉损害则是指使特定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的行为。“有使特定人社会评价降低的行为”是构成名誉侵权的事实要件,而由于该行为是否实际上已经造成了对该人的社会评价的降低,则没有必要;只要产生了招致社会评价降低的危险性即已充足。

检点“怒打《手机》”一文,无需在此大段摘抄,尚能分清“的、地、得”用法的读者们不难看到,它在不时地抒发完对中国电影的愤懑之后,总要概括地加上对冯小刚个人的评价,它竭力让人相信冯小刚是一个愚蠢、不诚实、算计他人的“鸡贼”,也是一个“蘸着口水数钱”、“的、地、得”不分、毫无社会责任的人;该文通篇所要完成的就是要用揶揄的手法奚落、贬损冯小刚。也难怪有打抱不平者在网上郑重留言,建议“崔永元改称姚文元”。

任何人都可以对电影《手机》和电视节目《实话实说》不屑一顾,你也可以在内心中讨厌冯小刚或是厌恶崔永元;你可以公开发表言论对《手机》、《实话实说》作品本身指手画脚、说三道四,但是,你不可以公开发表言论以侮辱性的言辞贬损作品的主创者冯小刚或是崔永元,更不可以捏造事实对他人的人格进行诬蔑,即便他们是公众人物,这就是表现自由与名誉损害的分界。

假如崔永元感到冤屈被电影《手机》影射、精神和名誉受到伤害,他完全可以采取更为理智的手段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将是小说《手机》是不是“原型小说”、电影《手机》能否视为“原型作品”、是否构成对崔永元名誉权侵害的另一问题;那时,法庭将要解决是现实人物与作品中人物同一性认定的难题。如果崔永元选择的是这条道路的话,他肯定能够赢得人们的同情,而不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但是,遗憾的是崔永元太过骄傲、何东捉刀代笔别有用心、北京青年周刊更是不知深浅。

事已至此,崔永元被电影《手机》影射的冤屈恐怕只能在与冯小刚对簿公堂时方能作为招术使用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崔永元肯定是“胜少败多”,而冯小刚则是“胜多败少”,因为,如今何东、崔永元、北京青年周刊对冯小刚的名誉损害是有目共睹的,他们无疑要承担“怒打《手机》”的法律责任,只要冯小刚愿意。

文末提请“崔永元怒打《手机》:冯小刚创作初衷可疑”一文的炮制者们注意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尚需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的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作者单位:北京市博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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