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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语言学在侦查中的运用----谈笔迹鉴定中的言语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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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1 22: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李苏鸣
来源:作者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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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形势下,智能犯罪明显增多。从当代刑事案件中的物证文书看,犯罪分子对言语及其书写符号的伪装方法呈现出多样化、综合化和技术化的趋向。比如,故意改变书写速度、改变字体字形、使用非正常的书写工具书写、改变左右手使用习惯书写、多人混合书写、摹仿书写、剪贴印刷物文字拼接等等。尤其是现代化打印工具的使用,使“笔迹伪装”成为“笔迹隐藏”,给鉴定工作带来一些新的困难。本文仅就伪装笔迹鉴定中言语特征识别的若干问题略述浅见。
      一、言语特征与笔迹特征的联系和区别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以词汇为建筑材料,以语法为结构规律而构成体系;言语是对语言体系的具体运用,它既可以表现为口语形式,又可以表现为书面语形式;而文字则是记录言语的符号体系。言语特征与笔迹特征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书面言语特征与笔迹特征同属于书写习惯的范畴。书写动作、书写形式反映在手写文字上就是笔迹特征;个人使用语言的习惯反映在文字上就是书面言语特征。
      其二,书面言语特征与笔迹特征有时可表现为同一对象。书面言语特征与笔迹特征有时难以截然分开,例如,受地域、方言、职业等因素影响而形成的错别字,以及受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影响而形成的繁、简体字使用习惯等等,都既可视为言语特征的表现,也可视为笔迹特征的表现。
      其三,书面言语特征与笔迹特征同属于书面语的“表层结构”。不少人认为,书面言语特征与笔迹特征分属于书面内容与形式两个不同的层面,笔者不以为然。笔迹特征属于书面语的形式层面——“表层结构”,这是无大异议的公论,问题在于如何认识书面言语特征的归属。言语体现思维,通过言语表达的思想才是内容,因此,相对于书面语表达的思想来说,言语特征也应该属于书面语的“表层结构”。
       当然,言语特征与笔迹特征是两个泾渭分明的概念。二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二者赖以形成的“习惯”,有着截然不同的内涵和外延。言语特征是由使用语言的习惯而形成的,而使用语言的习惯主要是指语言诸要素(语音、词汇和语法)的使用中形成的一贯习得。笔迹特征则是在使用言语的符号体系——文字中形成的书写习惯。
      其次,言语特征既可以表现为口语特征.也可以表现为书面语特征,而笔迹特征只能存现于言语的书面形式之中。
      再次,言语特征和笔迹特征虽然在书面语中同属于“表层结构”,但二者与“深层结构”——书面语的内容并不是等距离的。言语体现思维,与内容的关系是直接的,笔者称之为第二表层:文字是言语的载体,与内容的关系是间接的。笔者称之为第一表层(下文所指称的第一表层、第二表层均在上述意义上使用)。
      言语特征与笔迹特征的联系,决定了言语特征识别和笔迹特征鉴定这两门侦查技术的“亲缘”关系;而二者的区别,又形成了两门技术的相对独立性。
      二、在笔迹鉴定中结合使用言语特征识别技术的意义及原理
      较之正常笔迹,对伪装笔迹的鉴定显然要困难得多,但是,由于人的心理活动的固有规律.又给鉴定伪装笔迹带来了可能。这种可能首先表现在书面语的第一表层——文字上。人的书写习惯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决定了笔迹特征具有自动重复的特性,而且这种特性难以因生理机能的变化引起笔迹特征的重大改变;人的意志对书写活动控制的有限性,往往使伪装笔迹不能达到意欲达到的效果,而流露出种种蛛丝马迹;人的注意的多种矛盾规律,决定了伪装笔迹的规律性,为科学鉴定伪装笔迹提供了前提条件。这些,都是被无数文检实践所证明过的结论。
      笔者在此要着重阐述的是鉴定伪装笔迹可能性的另一表现,这种可能表现在书面语的第二层面——以文字符号为载体的言语中。这也正是伪装笔迹鉴定中结合使用言语特识别技术的意义之所在。
      心理学研究证明,如果一个人的某种或某些有关的心理活动,在某一时间内指向而且集中于某一事物,那么,他有关的心理活动在同一时间内就必然要离开其他的事物;任何人的任何心理活动一般难以在同一时间内指向而且较长时间集中于两种以上的不同事物。当作案人的心理活动指向而且集中于笔迹伪装时,他的大脑两半球内相应部位当时所形成的最优越的兴奋中心,就必然要对周围的其他部位发生负诱导作用。也就是说,当作案人注意于控制和改变自己书写习惯时,往往容易忽略对其言语习惯的掩饰.而一个人的书面言语特征又非通过文字表现不可,这就为我们拨开书面语第一层面的“迷雾”,从第二层中对检材进行分析鉴定提供了可能条件。比如,以书面语表达年、月、日的言语习惯有许多种:一九九零年十月一日,199 0年10月1日,01\10\90,90-10-1,1990·10·1等等。这些表达特征在往容易被欲掩饰其笔迹特征的作案者所忽略。尽管作案者在伪装笔迹时费尽心机,但却可能在这类固有的言语特征上露出马脚。有这样一个案例,从检材看,字迹伪装十分细致,所有文字均以精心书写的尺划字伪装,甚至连标点符号的写法都进行了伪装。但由于作案者的注意力高度集中于书面语表层结构的第一层面(文字),而对第二层面(言语)的注意力分配却大大地减弱了。于是,作案者在落款时不由自主地使用了:“ 8 7-6-9”的时间表达法;而这种表达时间的言语特征又往往是某一行业工作者所普遍具有的,就这为笔迹鉴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总的来说,书面语表层结构中言语特征和笔迹特征这两个层面是通过同一载体——文字或其它符号表现出来的,书写文字或其它符号时,要想既掩饰言语特征,又掩饰笔迹特征是相当困难的。大量的文检实践证明,作案者对其书写的文字进行伪装时,多注意于笔迹的伪装,而其言语特征则常常显露于伪装了的笔迹之中。
      三、言语特征的主要表现
      广义的书写习惯总和一般包括文字手稿中所反映出来的书写动作特征和书面言语特征,因此,一些笔迹学论著也将书面言语特征列入笔迹特征范围。本文第一个问题已阐述了言语特征与笔迹特征的联系和区别,这里再谈谈表现于书面符号中的言语特征。
      言语习惯也是动力定型的一种表现,是通过神经活动中枢的语言运动分析器、语言听觉分析器、语言视觉分析器的协调活动在大脑皮层逐步建立起字音、字形、字义的一种联系,形成一定的言语习惯,并通过书写运动器的活动,使其从手书文字符号中表现出来。社会语言学原理告诉我们,同一种语言因在不同语境中的运用,会产生各种变体,如地域变体、职业变体、年龄变体、性别变体等等,这些变体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言语系列特征。言语特征具有一定的稳固性,即使在伪装了的笔迹中.仍可能表现出以下特征:
      1、语音特征。书面语中的语音特征主要指语音的地域变体(方言)在文字中留下的痕迹。检材中常有一些别字、地区习俗字,它们的出现往往不是由于字体形态相近造成笔误,而常常是由于在方言中音同或音近而导致误写。例如,有些东北人把“然而”写成“言而”,有些上海人书写时“黄、王”不分,“迚”字流行于山西,“木六”字流行于武汉等等。
      2、词语特征。书面语中的词语特征主要指词汇的地域特征、职业特征、文化程度特征等在文字中留下的痕迹。例如,福州方言中称“太阳”为“日头”,称“热水”为“汤”,称“吃早饭”为“吃早”;各行各业的人使用本行业的术语往往比较得心应手,有时表达非专业的内容也习惯用本行业的术语,例如,军人一般不将制服领勾称为“领扣”,而习惯称之为“风纪扣”;各地的违法犯罪分子也流行着相对稳固的隐语、黑话;对古语词、生僻词和成语的运用等情况,也常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书写人的文化程度和所处的年龄段。
      3、语法特征。语法是语言最稳定的要素之一。尽管汉语各方言的语法结构大同小异,但差别毕竟客观地存在。比如,福州方言中有大量重叠使用副词的现象:如“正正好”(正好),“刚刚走”(刚走)等。这些语法特征往往比词语特征和笔迹特征等更难掩盖、更难伪装。一个人要刻意改变自己的语言结构习惯,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必须具备相当的语言学知识,并且对自己言语中的语法特征要有理性的认识。
      以上简单地从三个方面分析了言语特征的表现形式。这些特征的出现一般不是单一的,而往往是同时出现于检材中的。除了从语言要素上来认识言语特征以外,与笔迹特征关系更为密切的是文字形体特征。这主要表现在方言字、地域性错别字、职业性错别字等方面。北京话中的“甭”、吴方言中的“呒”等就是方言字的典型。笔者曾经收集了流行于福州地区的一些地域性、职业性错别字。比如。福州郊区祥谦乡的居民在书写本乡地名时常常用到笔划较多的“谦”字,甚感不便,于是,这个乡许多人便将“谦”字简化为“讠千 ”。这些特征在笔迹鉴定中都是值得重视的。
发表于 2004-3-13 15: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否介绍一两个案例?
 楼主| 发表于 2004-3-13 20: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运用言语识别技术侦破案例介绍

近期《人民公安报》发表了一篇运用言语识别技术的侦破案例,现摘要介绍如下:
    2003年4月3日,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苏东村村东的洗府河内发现一具无名女尸。根据案发现场情况可以确定死者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被他人致死后移尸于河内,年龄23岁左右,身高156厘米左右,生前左下第二磨牙曾修补。办案人员通过张贴协查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寻找尸源,不少群众举报了与死者年龄、衣着、相貌相近的失踪者,但经进一步调查后,这些失踪者均被排除。
    4月22日,某单位女青年杨某反映说:她的好友刘某,女,24岁,家住济宁市高新区黄庄村,相貌、发型与电视台通报的很相似。办案人来到刘某家,刘的父母说她到菏泽打工去了,前几天还收到她寄的信件和汇款;办案人员找到刘某的男友黄某,黄说刘从菏泽给他寄来绝交信,一个多月没见面了。
    两封书信、汇款单原件和刘某的笔迹很快被送到了文检技术人员面前。文检技术人员经过深人细致地检验后,作出鉴定结论:两封书信上的信封笔迹、内容笔迹以及汇款单上的笔迹均不是刘某书写。
    经进一步辨认,办案人员认定洗府河内无名女尸就是刘某。
    显而易见,作案人杀死刘某后,以刘某的名义给其父母写信、汇款,给其男朋友写信.目的是制造刘某没有死亡的假象。作案人欲盖弥彰,文检技术人员根据上述文件材料,运用社会语言学理论,结合作案人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手段等情况,作出如下判断:
    (1)犯罪嫌疑人的性别。两封信都是以刘某的名义书写的,但仔细分析不难发现,书信中结构复杂的长句式比较多,具有一些态度粗暴、强硬的词语和句式,再结合杀人、抛尸手段,犯罪嫌疑人系男性的可能性较大。
    (2)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根据两封书信中“真正能给我幸福和快乐的人”、“挺挣钱的”、“不和你们联系了”等青年人常用的语句,以及“股金”、“下岗”等具有上世纪90年代特点的词语,可以分析出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为30岁以下。
    (3)犯罪嫌疑人的职业。两封书信中对农业、饮食、建设、公司等方面的内容均有涉及,可以分析出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农民,在城市不固定打工。
    (4)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两封书信语句通顺流利,逻辑性较强,用词准确、丰富,由此可分析出犯罪嫌疑人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犯罪嫌疑人的居住范围。经调查,两封书信所用稿纸的印刷厂家均距刘某家不远,另外两封书信中涉及刘某家内外许多人、事、物,由此可分析出犯罪嫌疑人是刘某的本村人或邻村人。
    (6)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根据两封书信重点涉及男女感情、经济关系方面的内容,可以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与刘某有一定的感情关系,可能侵吞了刘某的财产,因惧怕罪迹败露而杀人灭口。
    (7)书信、汇款单的制作。两封书信的内容笔迹、汇款单上的笔迹均无伪装,系正常笔迹;两封书信的信封笔迹运笔不自然,系一个人的伪装笔迹。由此可分析出两封信的信封笔迹是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的笔迹,其他笔迹是其让人代替书写的笔迹。
    根据文检技术人员描绘出的作案人的特征,办案人员按图索骥,几个嫌疑人的笔迹很快送交文检技术人员。经过反复比较检验后,文检技术人员大胆排除了其他几名嫌疑人,当场认定了两封书信的信封笔迹是死者刘某生前同学常某书写。
    经讯问,常某供认了犯罪事实。原来,常某与刘某早有感情纠葛。2002年10月,常将刘在某工厂的股金挪作他用,2003年2月28日晚8时许,常将刘杀死并抛尸于洗府河内。为转移视线,常以刘的名义草拟了书信内容,花钱让人代笔书写,自己书写了信封,分别给刘某父母、男友从菏泽发了一封信,又再度到菏泽让人代笔书写汇款单,给刘某父母汇了300元现金。
 楼主| 发表于 2004-4-26 18: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裴雷的文检案例

她用一双眼睛揪出千名案犯
      2003年5月8日,SARS病毒正肆虐南京。
      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科文检办公室里的电话响个不停。裴雷一边接着电话,一边用抱歉的眼神对来访的客人示意。一个来访者刚走,又来了一个……
      短短的头发、白晰的脸庞、和煦的笑容,还有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看起来,裴雷是个温婉的女人。她的岗位是文检,就是对与各类刑事、民事、政治等案件相关的文字材料进行鉴定,辨别真伪,给案件提供有力证据。工作多年,她前后经手各类文检案件5000多起,从中识别出数千名案犯,靠的就是她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
      抽丝剥茧查出匿名人
      离春节还有8天时间,晚上快10点了,“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裴雷,赶快来局里一趟,有急事。”
      局长把一封信推到裴雷面前:“你来看看这个。”
      “……我是汤山中毒事件受害人的家属,眼看就要过年了,你们家家有亲人团聚,就我没有,我也不会让你们好过的,马上就会有一起更恐怖的事件……”
      汤山镇隶属南京江宁区,2002年9月14日,这里曾发生过一起震惊全国的投毒案,有200余人中毒,40多人丧生。没想到才平静几个月,又发生这件事!
      裴雷拿起信,眯起眼睛,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研究。“此人很狡猾,故意放慢写字速度,把原来的写字习惯伪装起来。不过从写信的语法上看,他文化程度不高,大概只有初高中文化。从措辞上看,是个男性,年龄在20至30岁之间。”
      “嗯。”局长点点头,显然对她的推断很满意,“明天一早,我们就到江宁公安局去。”
      由于事先通过电话,江宁区公安局早就作好准备。他们拿出了曾经收到过的一些恐吓信,裴雷一封封仔细阅读,和手中的这封信作比较,可是没发现任何一封和它有相似之处。
      几天很快就过去了,案情没有一丝眉目。
      “对了,信中不是提到他对汤山镇的一个领导有意见吗?我们找这个领导谈谈,说不定会有新的线索呢。”裴雷眼前灵光一闪。
      那位镇领导找来了。他想了一整天,找出了十几个可能和此事相关的人,裴雷把这些人的笔迹和匿名信上的一一比对,还是没有一个对得上号。
      裴雷在一旁提示:“再想想看,你家里是不是曾收到过比较特殊的信件?”
      镇领导绞尽脑汁:“我前一段时间收到过一个署名周某的来信,说让我提升他的哥哥。有些奇怪……”
      “赶快把那封信拿来。”裴雷仿佛看到了曙光。
      信很快拿来了,大家屏住呼吸,等待着裴雷的鉴定。一分钟、两分钟……“就是他!”裴雷终于下了结论。
      匿名信正是这位姓周的人写的,他根本不是“汤山事件”受害人的家属,而是一个无业游民,他先写了封信给镇领导,想让镇领导提升自己在镇上工作的哥哥,如果哥哥提升了,那么他的工作也就有了着落。荒唐要求被拒绝后他怀恨在心,便写了这封匿名恐吓信。
      这件事终于赶在除夕夜之前圆满解决了。带着一身的劳累,裴雷回到了家。推门一看,一阵冷气迎面扑来。家里空荡荡的,由于等不及她,丈夫已带着女儿去了山西老家。
      这个春节她倍感失落……
      层层推理缉拿罪犯
      好多人觉得奇怪,笔迹鉴定是凭仪器还是凭眼睛?
      “主要就是凭眼睛,仪器一般只用到显微镜。”裴雷对自己的工作很是自信,她的脸上荡起了微笑,“当然,也就是凭经验;先从来信中发观线索,然后顺藤摸瓜,层层推断,就好比那起‘苏果’特大投毒敲诈案。”
      “苏果”是南京市规模最大的超市,下辖一百多家连锁店。2000年4月21日,“苏果”超市总公司接到一封署名“惟我独尊者”的敲诈信,信中称他已在该公司下属三家地处繁华地段的连锁店食品中投了毒。“你们必须在4月24日前向招商银行一卡通30558549账号及07452641账号王强名下存入20万元,否则,我将在其他各个连锁超市投毒。”
      公安机关赶紧对这三家连锁店进行检查,果然找出贴有“有毒勿食”标志的食品。经化验,食品中确实有毒。做文检工作的裴雷一开始便介入此案,她先对敲诈信、标贴及“王强”在银行办卡的申请表进行笔迹认定,断定字迹同属一人。裴雷从银行卡申请表上还发现,此人填写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均在市郊,但投毒地点却全在闹市区,且比较分散,可见他对南京地形比较熟悉。她还注意到,“王强”第一次办卡的时间是在4月12日,比他作案时间早10天,由此推断出案犯在南京停留的时间较长,再根据敲诈信的书写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一些方言别字,分析此人应是苏北人,年龄在25岁左右,极大可能是在宁打工或寄住时间较长人员,其活动范围估计不会超出南京市区范围。
      裴雷的推断对案情的侦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南京市公安局决定“投款钓鱼”,由超市向“王强”的两个帐号各存5万元。4月30日凌晨5时,当“王强”在招行湖南路分行自动取款机取款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查,这个王强原名叫周二亚,苏北睢宁人,25岁。主要特征与裴雷当时的分析完全吻合。这是她工作以来接手的影响较大、干得很漂亮的案件!
      心细如发海里捞针
      作文检工作,最重要的就是细心和耐心。笔迹一般分为正常笔迹、伪装笔迹、摹仿笔迹、条件变化笔迹和绘画笔迹等等,每一种都有若干个特征,没有细心观察,就难以找出其中的规律性。
      1995年南京气象学院发生一起冒领汇款案,先后有六名学生家中寄来的汇款被人冒领,全校师生惶惶不安。汇款单上的字迹很少,只有几个身份证的号码,还有冒领人伪装的签名。从笔迹鉴定上来说,字迹越少,难度就越大。学校拿出了几十个嫌疑人的字迹,可均不是冒领人的。裴雷和她的一名同事把所有在校学生的档案及试卷全部拿来,逐个进行字迹比对。从早到晚看了整整一天,眼睛都快看直了,最终发现有个名叫徐传桥的学生笔迹与汇款单上的笔迹相同。经工作,徐对冒领汇款一事供认不讳。
      俗话说“字如其人”,字写得很漂亮、连笔适中,则说明该人毅力较强。裴雷的字写得就很漂亮。“刚工作那会儿,我还有时间练练毛笔字。现在呀……唉,连看一部小说还要好几个月。”她有些无奈地摇摇头。
      生活就是这样,有失必有得。裴雷工作上的兢兢业业,换来了相应的回报,就在去年,她被评为“南京市十佳女民警”!谈起这个称号,她轻轻一笑:“都已经过去了,工作还在继续。”
 楼主| 发表于 2004-4-26 18: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段菊芳的文检案例

2000年元旦前夕,重庆市公安局物证中心高级工程师段菊芳接到一起疑案。该案由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来,系该市市民刘华、刘名兄弟二人合资建房结算纠纷诉讼案,要求鉴定署名“收款人刘华”的四张收条笔迹的真伪。
    在呈送重庆市公安局物证中心鉴定之前,南充市中级法院曾将此案委托另一省级物证部门鉴定,其结论是:四张收条上的字迹均系他人摹仿刘华书写。结论出来后,当事人一方刘名大呼冤枉,赌咒发誓曾与刘华一手交钱,一手交收条。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为诉讼双方负责的态度,决定将案件再次委托重庆市公安局物证中心鉴定。
    段菊芳从事文检工作已有35年,与她打过交道的人都佩服她那一双明察秋毫的“火眼金睛”。面对四张不同时间书写的收条,段菊芳审视良久。她发现,四张收条上的字迹乍看上去,的确存在重描修饰,直观上给人一种摹仿印象。但那字体整体上却书写得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又非刻意摹仿者所能为。段菊芳在显微镜下认真观察,细致入微地比对字样,熬红了双眼,冻僵了手脚,足不出户地在办公室呆了一周时间,终于得出与另一省级物证部门完全相反的结论:四张收条均系刘华所写,那字迹上的重描修饰痕迹,不过是他玩的一招小把戏而已。
    在权威专家的鉴定面前,刘华低头服输。一起离奇的经济纠纷案就此告破。
    年已55岁的段菊芳出生在四川省资中县。在钟灵毓秀的巴山蜀水哺育下,从小,这位四川妹子就显得聪慧不凡。1965年高考,她从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考入了令同龄人羡慕不已的四川省公安校(今四川省公安干部管理学院的前身)。
四川省公安校有“高级警官摇篮”的美誉,以校风严正,人才辈出而著称。进入公安校学习的段菊芳如久旱的禾苗遇见了甘霖,如饥似渴地吮吸着知识的营养。可惜,8个月后,“文化大革命”爆发,段芳菊和她的同学们不得不提前毕业,走上了工作岗位。
    “虽然只有短短的8个月,却使我与公安事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那以后,我就立下了将自己的全部精力和智慧献给公安事业的誓言。35年公安生涯中,尽管历尽坎坷和磨难,我至今无怨无悔。”段菊芳对笔者讲述今天的感受时,目光里蕴藏着一个老公安战士的无限深情。
    毕业后的段菊芳分配到四川省公安厅三处技术科从事文检工作。文检是刑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通过文检可以刻画犯罪嫌疑人的轮廊形象,分析犯罪条件,指明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作为一门边缘交叉学科,它涉及语言、心理、生理和数理化等多门学科知识,对鉴别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在四川省公安厅,段菊芳遇到了她的第一个恩师——国内知名文检专家周世昌。在周老师的手下,段菊芳边工作边学习,从笔迹检验,语言分析,到纸张、人像、印章的技术检验,她孜孜不倦地钻研着。那时,她吃住都在办公室,象着了魔似的迷上了文检这一行,在她眼里,枯燥的文检符号变得象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冗繁的笔迹考证就如一幅幅美丽的风景画……凭着这股拼劲,她的理论素养迅速提高,实践经验日益丰富,成了周世昌老师工作上的得力助手。可惜,两年后,“文革”升级了,在“砸烂公检法”的喧嚣声中,周老师和一大批教授专家一道被勒令进入“学习班”改造思想。留下学生出身、背景单纯的段菊芳独自一人从事全省的文检工作。这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来讲,压力之大可想而知。然而,段菊芳边干边学,硬是以瘦弱的肩膀挑起了全省文检工作的重担。两年时间里,她独立成功完成了两百多件文检任务,成为在圈内小有名气的女才子。
    动荡的岁月里,人的命运也像风中芦苇般飘浮不定。这之后,段菊芳被“发配”到人交公司从事篷垫工,一干就是三年。直到973年,她作为专业人才调进重庆市公安局,才算是定了“窝”。
    在重庆市公安局,段菊芳遇到了她的第二个恩师——与周世昌齐名的文检专家杨明。杨明治学严谨,知识渊博,他将自己的学识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段菊芳,使她的文检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并逐渐成长为重庆市公安局文检领域的“台柱子”。
    30多年来,段菊芳参与了许多重大疑难案件的检验,将一个个深藏幕后的犯罪分子的狐狸尾巴揪出,成为名震巴渝乃至西南地区的传奇人物。
    某年初,重庆市渝中区发生了一起影响极坏的反动信件案。行为人以化名的形式,在打铜街邮局向某报社等单位投寄反动信件四封,大肆攻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领导人。发案后,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尽快破案。
    段菊芳自始至终参与了此案的侦破。她对信件的内容、书写水平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作出了如下推断:作案者具有中学文化程度,尤以高中可能性较大;工人身份;年龄在37岁左右。其潜藏地点在某公司及打铜街邮区附近。
    根据段菊芳刻画的条件,办案民警以某公司为重点开展侦破工作,终于揪出了犯罪嫌疑人魏某的狐狸尾巴。经审查,魏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的条件与段菊芳在破案前的刻画惊人地一致:39岁,高中文化,某公司工人。一起“无头”案件,在段菊芳和她同事们的“神机妙算”下胜利告破。
    1986年12月至1988年4月,重庆某研究所内先后6次出现了张贴在办公大楼内的小字报8张,这些小字报对该所多名女职工的生活作风进行大肆攻击,一时间研究所内满城风雨,被点名攻击者茶饭不思,愁闷欲死,严重地影响了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安机关介入此事后,办案民警仔细研究了那8张小字报,发现作案者手段十分高明,其字迹经过了严密的伪装——字体各异,书写速度时快时慢,有的甚至摹仿了小学生的生硬写法……民警经过调查分析后,形成了多种意见,案侦一时陷入了僵局。为了尽快破案,段菊芳深入实地勘查,反复比对嫌疑人的字迹,不断深化检验报告,最后,将目标锁定在被其他办案人员忽略的该所女职工小C身上,经审讯,小C供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原来,有夫之妇小C与同事小B关系暖昧,小C是个独占欲极强的女人,在她眼里,小B与该所其他女同志正常的工作交往也变了味。为了防止有人“抢”走她的情人,小C便采用小字报的形式,对与小B有过交往的女性大肆污蔑,一时酿出了该所建所以来最轰动的事件。
    1986年1月26日,四川省武胜县高石乡发生了一起重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高石乡十村村民米某的名义,持盖有武胜县高石乡人民政府公章的“申请书”,在该乡信用社骗取了7500元贷款。经初步调查,发现米某已于两年前去世。信用社领导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在武胜县公安局的要求下,重庆市公安局物证科介入案件的侦查。通过检查“申请书”的笔迹,段菊芳发现正文存在书写者故意伪装痕迹,右上角的“领导批示”则是另一人刻意摹仿信用社领导字迹书写的,可见,这份“申请书”是犯罪嫌疑人伪造的。随后,经验丰富的段菊芳依据案情和已掌握的线索,刻画出行为人的条件:作案者2至3人,他们之间关系密切,书写“申请书”者为35岁以下中青年,男性,具有初中或小学文化,熟悉金融业务;摹仿领导批示者则是单位圈内人士,熟悉高石乡信用社的内部情况,尤其对该信用社领导书写习惯了如指掌。
    案件侦破,物证引路。沿着段菊芳为一线民警指明的侦察方向,该县赛马乡信用社会计杨成华落入了公安机关的视线。经提取杨的手写资料,段菊芳仔细比对后认定:“申请书右上角的“领导批示”,正是杨摹仿信用社领导字迹所书写的。
    此次鉴定,为案侦找到了突破口。杨成华落网后,交待了与其弟杨成勇、弟媳冯小燕勾结作案,骗取贷款的犯罪事实,一起轰动武胜县的重大诈骗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1994年4月,全国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犯罪活动拉开序幕,已提升为物证科科长的段菊芳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斗争,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物证工作的民警通报了信息,并要求他们深入辖区印刷厂检查,注意发现有关情况和线索。4月26日,渝中区公安分局一科民警向市局物证科报告,称他们在该区曙光印刷厂检查时,发现了一名叫“丁德苏”的人曾印制了大量有价证券和票据。赓即,段菊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将“丁德苏”留在该厂的“重庆汽车运输总公司介绍信”和“重庆市税务局证明”等带回单位。经鉴定,段菊芳发现介绍信和证明上的公章均是伪造的,所印刷的发票均是非法印制,此案在国内尚属首次。案情重大,段菊芳迅速将此情况向市公安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市局成立的专案组迅速出动,将以丁德苏为首的特大伪造、倒卖假发票团伙一网打尽,并追回票据7550本,其中有价票据5740本,面值38990元,追回各种发票1810本,共计90550份,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980本,49000份。
    在这次全国打击伪造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中,段菊芳因成绩显著,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联合嘉奖。
    从警35年来来,段菊芳检验各类案件1600余起,其中疑难案件300余起,几乎无一失误。对段菊芳的非凡成绩,她的同事们总结了两点原因:一靠她高度的敬业精神,从事文检工作就意味着成天看材料,做笔迹比对表,工作极为枯燥,没有对工作的热爱和清贫自守的奉献精神,绝对不成。二靠过硬的业务素质,段菊芳为了在业务上求“精”求“深”,“沉”得下来,“钻”得进去,不断积累,不断探索,不断总结,最终达到前人所未能达到的高度。
    随着司法制度逐渐完善,谁主张谁举证,物证在司法实践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将市公安局物证中心的鉴定水平提升到一个新台阶,从1990年开始,段菊芳率领物证技术人员开始了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纸印品微机检索系统的研制,历经三年刻苦攻关,大获成功,通过了部级鉴定,填补了我国纸印品自动检测的空白,先后荣获公安部及重庆市科学技术进步二、三等奖。从此以后,市公安局物证中心凭一张小小的纸片,就可以快速、高效、准确地鉴定其产地、生产时间等,成为全国纸张鉴定的权威机构。
    艰辛而出色的工作为段菊芳赢得了巨大的荣誉。她是我市公检法系统文检专业唯一的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文件检验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重庆市司法鉴定委员会物证技术专家鉴定组副组长,重庆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物证科科长期间,她带领全科同志,夯实物证技术基础工作,使重庆物证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996年被公安部批准建立首批“公安物证中心”(同一级别的物证中心目前国内仅两家),作为一家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物证进行鉴定复核的权威机构,该中心立足重庆,服务西南、西北乃至全国,他们采用先进的无损检验手段,进行一系列高难度的理化分析和技术测试,出具权威性的司法鉴定书和意见书。在繁忙的业务工作之余,段菊芳笔耕不辍,先后在《四川公安》、《重庆公安科技》、《中国文件检验专业建设40年学术讨论论文集》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其代表作《浅议怎样加强纸印品的收集管理》、《纸印品微机检索系统的应用》被收入《中国警官文集》,近期,她还应邀为《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大全》撰写文件检验分册的有关章节。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已到退休年龄的段菊芳至今壮心不已。她说:“我的整个生命都已融入公安文检工作。在有生之年,我还将继续在这一领域矢志探索,为公安文检工作的发展再立新功!
发表于 2004-7-5 10: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迹鉴定已经是很成熟的技术,国外还有电脑程序鉴定,准确率非常高。目前刑侦/司法语言学中,薄弱环节是语音鉴定。
发表于 2005-10-14 08: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检专家的事迹令人敬佩

向文检专家致敬
国外的文检是没法和我国的文检比较的,我们手写体汉字要比字母的识别困难的很多。

[ 本贴由 junil 于 2005-10-14  08:53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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