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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大学生娶“富姐”合法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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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0 10: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商 江 (大庆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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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在法制国家里,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其他人的合法婚姻。别人的婚姻,不需要征求我的意见,也不需要第三者同意或批准,更不需要集体讨论同意或否决。立法考虑了道德因素。法律与道德具有统一性。道德的底线是法律许可范围。合法的行为就是道德的底线。对于公民来说,法律未明确禁止的,就是可以作为的。婚姻没有固定的模式。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可以依法结婚。贫困不是婚姻的障碍,学历不是婚姻的唯一标准。已婚者离婚后可以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规范中国公民婚姻行为的依据,大家评论婚姻现象时应当以法律为准绳。


      关键词:大学生 富姐 婚姻 法律

      最近,在媒体上看到一篇文章:《离异少妇抛绣球:穷大学生为留学“傍富姐”?》说的是:家住广东省顺德容桂、现就读于北京某高校的26岁穷大学生陈成(化名),为了留学俄罗斯,欲向富姐征婚以求得学费资助。

      2003年10月14日[千龙网记者宋晓俐报道]成都大学生王军(化名)公开征“富姐”的事这几天又成了各家媒体报道的焦点。

      2004年4月26日<<现代快报>>(记者许小红)消息: 24岁的河南焦作小伙子薛寅来到南京幸福人生婚介中心征婚,希望找一位最少比自己大10岁以上的女士结婚。不是要贪图安逸想找富婆款姐。只求母亲般的呵护。

      2004年5月23日新京报  <<男大学生为留学征婚找富姐 多数人表示不认同>>.记者就“男大学生征富姐”这一现象,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婚姻家庭研究室副主任王震宇,他从婚姻和青少年心理两方面分析了陈成的这种行为,认为陈成这种做法完全不可取。甚至有人断言:男大学生为留学征婚找富姐,婚姻不会幸福,前景也不美妙。


      到这几条消息,人们的第一反应是:“前有女大学生征‘富翁’,现在又出现男大学生征‘富婆’。”大款和富婆什么时候开始和被称作“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们联系如此紧密? 穷大学生究竟该娶谁?富姐究竟该嫁谁?他们的婚姻究竟该谁说了算?

       读了这几篇报道,我问我自己: 穷大学生“傍富姐”有错吗?一个未出校门的穷大学生,做出找富姐的决定,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通过媒体公开“征富姐”,需要多么大的胆量啊。有人对娶富姐的男士讽刺挖苦甚至羞辱,穷大学生需要多么宽广的胸怀啊。穷大学生最需要的是社会的支持和帮助!


      在某些人眼里,婚姻应当是门当户对的。从年龄、容貌、知识到财产,似乎一切都应当格式化。但是,社会是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全世界的鲜花只有一个品种,只有一种颜色,只有一种形状。人出生时,没有人固定他与谁婚配。人在成年后,也没有任何组织强行摊派婚配。婚姻没有天平,学历和财富不可能成为平衡的砝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规范婚姻行为的依据了,大家应当依法婚姻。

       从年龄上看, 穷大学生“傍富姐”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现就读于北京某高校的穷大学生陈成(化名)26岁,他傍的富姐比他年龄大.男女双方的年龄符合婚姻法规定. 他们不是重婚,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符合法律规定.有的地方民俗讲:女大三,抱金砖。民间也没有规定,一定要年龄大的男人娶年龄小的女人为妻。

         从文化程度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未对男女双方的文化程度加以限制。今后,我国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大学生已经不稀奇了。大学生比高中生多念几年书呀,没啥高傲的。“在国外,清华的博士、硕士都能去刷盘子、送比萨、做搬运工,国内的大学生有高傲的资格吗?”穷大学生“傍富姐”,没有说富姐的文化程度,即使富姐是文盲,她也有嫁给大学生的权利。何况,富姐之所以成为富姐,即使没有学历文凭,其社会知识可能不比大学生少。兴许, 富姐是大学生,可能参加MBA培训,有学位证书呢。也许, 穷大学生只能给富姐当助手或秘书呢。2004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及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和女童受教育权的保障。2002年,普通中等学校女生占在校生比例达到 47.23%以上;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生比例达到44%。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披露, 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21万人,在校生903万人;按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生比例达到44%计算, 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男生505.68万人,女生397.32万人,男生比女生多108.36万人。不能保证每个男大学生娶一个女大学生。有男大学生娶其他女性为妻是正常的。每个男大学生娶一个女大学生,不一定就是幸福婚姻。况且,一个贫困大学生又有资格娶到一位什么质量的媳妇呢??根据中国政府于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2,即在出生的婴儿中,男女比率达到119.2:100,比正常值103至107高出很多。全国男女比例失调最严重的四个省:广西(112.73) 海南(112.54)云南(110.06) 贵州省 (110.02);有人担忧,未来,有一些男子汉娶不到妻子,别说是富姐,穷姐也成为稀有的了。贫困男人娶的媳妇多是别人筛选挑剩下或淘汰的女人。最后,打光棍的男子多是贫困户。

  从婚姻目的看,人们都憧憬未来美好的生活,都为幸福策划自己最佳的人生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和手段。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合。美满的婚姻是男女双方平等的,也是男女双方互补的。穷大学生缺钱,富姐能给他钱,使他达到留学俄罗斯的目的。富姐缺丈夫,穷大学生能胜任此职务。各取所需,各得其所。穷大学生和富姐可以组成家庭,可以共同到俄罗斯留学或定居。完美的家庭可以使穷大学生和富姐双方都感到幸福。

      从共同生活时间上看,学历与寿命不成正比。穷大学生未必就长寿, 富姐未必就短命。反过来说, 穷大学生未必就早衰, 富姐未必就长生不老。 即使男女双方都长命百岁,不等于婚龄就长久.巴西人的婚姻平均寿命10.5年。中国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已达到73.2岁。比男 性高出4. 5岁,香港人平均预期寿命上升 男78.4岁, 女84.6岁, 俄罗斯联邦的男、女预期寿命差异最大,女性的寿命平均比男性长13.4年;  据《北京日报》报道,目前,北京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约有188万。北京市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老年人丧偶的比例为23.4%,未婚和离婚人口比例均为1%左右。在过着独身生活的老年人群中,女性老年人多于男性。在丧偶的44万名老年人中,丧偶女性是丧偶男性的2.6倍。富姐比穷大学生大几岁,也是般配的。

      从财产上看, 国家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目前,很少有专门找穷人为伴侣的。富裕说明事业成功。富有的人值得信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未对男女双方的财产作出规定.穷大学生估计没啥财产, 富姐估计不会贫穷。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双方的财产多少是家庭内部事务,如何支配使用(包括用做留学俄罗斯),与别人无关.

      从婚姻状态看,初婚与再婚没有本质差别。是否处男或处女对婚姻来说已经无关紧要。夫妻双方希望白头偕老,但是,生活中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离婚或丧偶者有再婚的必要,也有再婚的权利。2003-10-31大连晚报(唐榕)中国社会科学院婚姻家庭问题研究员陈一筠教授介绍,1979年全国的平均离婚率仅为4%,而到2000年,离婚率已上升至12.7%。

      民政部发布200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披露:2002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786万对,结婚率为12.2‰。离婚117.7万对, 离婚率为1.8‰。 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近日公布的2003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指出,我国结婚和离婚率都有所增加。2003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811.4万对,比上年增加25.4万对,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803.6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7.8万对,比上年增加0.5万对;结婚率为12.6‰,比上年上升0.4个千分点。离婚133.1万对,比上年增加15.4万对。韩国保健福利部2003年12月28日发表的一项统计报告显示,韩国2003年离婚率高达47.4%。初婚者并非都是金童玉女。有的妙龄女子在结婚前已经把童贞丢失了。有的妙龄女子在结婚前把爱出租了,把情出售了。2004/5/12 《青春派》《SEX不是年轻时的玩具 美国大学生性报告》披露,据2003年全美“青年风险行为监察报告”统计,46%的高中生经历过性行为,87%的大学生经历过性行为。美国有大量调查表明,大学生同居的比例从10%到33%不等。

      另据统计,同居者的离异率超过50%。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潘绥铭教授曾经在1991年、1995年、1997年和2001年四次随机抽样调查全国大学生的婚前性行为,前三次大学生中婚前性行为都没有显著差异,都在9.4%到10.7%之间,2001年出现激增,男生当中达到20.0%,女生达12.8%,总计16.9%。有资料称:在一项相关调查中发现,目前某些高校中的大学生恋爱比例竟达到60%以上。在一项相关调查中发现,目前某些高校中的大学生恋爱比例竟达到60%以上。在上海音乐学院,校外租房的学生已经占到应住校学生总数的17.17%。一些调查显示,大学生中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比例已经高达百分之八十。不管这个数字的可信度有多高,大学生非婚同居现象日益增多已是不争的事实。据上海某大学的调查,大学生中有亲吻、抚爱异性体验者,男生达38.2%,女生达40.3%;已有性生活体验者,男生达22.9%,女生达11.7%。

      据上海某女劳改队抽样调查,犯罪的未婚女青年中有淫乱行为的占78.1%。对本市205名性罪错女性的调查,第一次失身的高峰年龄在17至19岁占46.9%,20岁以上占22.4%。

      目前还没有一个机构专门检验处男处女。任何人没有必要检验配偶处男处女。由于独生子女比例很高,生活方式与长辈不尽相同,很多人不会“过日子”。初婚的未必生活都幸福。再婚的生活也可能甜如蜜。你的博客网(YOURBLOG.ORG)文章说:中国人民大学有个性社会学研究所,最近出了一个调查数据。国际上每个人一生当中的性伴侣数,美国大概是13个,法国最高,是16个,我们中国人的性伴侣数,平均一个人一生是2.7个;初婚者与再婚者结婚也是不足为怪的。

       既然穷大学生“傍富姐”是合法行为,为什么成为新闻呢?问题在于人们的观念。有些人认为,大男子汉就该娶小媳妇,尤其是男大学生就更该娶处女。有些人认为,大男子就应该比女人能挣钱,就该娶一个比自己穷的女人。男人可以多妻多妾,女人只能从一而终。有人认为,穷大学生娶富姐看重的是富姐的钱财,婚姻基础不牢靠。有人认为富姐嫁穷大学生毁了大学生的前途。这多个意念条件叠加在一起,就会认为穷大学生“傍富姐”不合情理,不合时宜。


      2004年5月3日  新京报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最好的婚姻搭配是久经世故的“大哥哥”娶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为二三岁。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1987年丈夫大于妻子两岁的比例最高,达46.1%。进入20世纪90年代,男大女5岁的比例最高,达48.44%。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似乎很难接受男人找个比自己大10岁、甚至20多岁的女人做老婆。偶有这样的“惊天”恋情见于报端,总会吸引不少人们好奇的目光。而平时在众人面前介绍起自己的老妻时,小男人也或多或少有些许的不自在。

      社会进步了,时代发展了。择偶观也不再像以前那样一成不变。大学生可以和初中生结婚,富有的人可以与一无所有的人结婚。年龄不是婚姻的鸿沟。婚姻还可以没有国界限制。记者在北京市的一些婚姻介绍所了解到,不少英俊少男主动要找比自己大的女人做老婆。论过日子,富姐比刚走上社会的大学生不知道好多少 。 许多男人在结婚后都发现,找个“姐姐太太”实在是男人的一大福分呢。

      穷大学生与富姐并非对等充分必要婚姻条件。不是所有的穷大学生都与富姐有缘分的,也不是所有的富姐都与穷大学生有缘分的。


      有文章“大学生不懂爱?”说:改革开放二十年使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得风气之先的大学生们的观念就更加前卫。和中国社会传统的道德观相比,大学生们对爱情、婚姻都有自己独立的见解。他们在谈恋爱时,一般信奉一位外国哲学家的“拾麦穗”原则。这位哲学家把谈恋爱的过程比喻为拾麦穗。他说,有一个人在走进一块麦地后,看见第一株麦穗就迫不及待地摘下来。以后他又继续向前走时,看见的每一株麦穗都比手里的那一株要大、要好,他只能留下无尽的懊悔。另一个人在走进麦地后,看见株株麦穗都很大很饱满,他东瞧西望,留恋往返,不知不觉快走出麦地了,赶紧随便摘了一株很小的麦穗。第三个人在麦地走了快一半时,选择了一株相对较大的麦穗摘下来,以后也许还有更大的麦穗。也许没有,对他来说,手里的麦穗就是最好的。在选择对象的过程中,大学生希望摘到最好的麦穗。

      世界上少有十全十美的婚姻,家家都有难唱得曲。人人都有终生的遗憾。实际上,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只要他们过得好,就是美满姻缘。人们曾经用文艺方式歌颂七仙女与董永的爱情,歌颂许仙与白娘子的悲欢,同样,可以歌颂穷大学生与富姐的浪漫故事。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不是检验爱情的标尺。贫穷使爱情黯淡无光,贫穷使婚姻打折。贫穷没有幸福可言。“贾府的焦大不敢爱林黛玉”,穷大学生更了解贫穷的滋味。光着屁股坐花轿能道貌岸然吗??在社会上,金钱不是万能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金钱简直是寸步难行。穷大学生啥年月能挖掉穷根??穷大学生“傍富姐”,是成功的尝试选择。说明大学没白念。有人说:与女人傍大款相比,男人想傍富姐更能说明女性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真的提高了。

      按俗话说,穷大学生娶谁,咱都可以喝喜酒。富姐嫁给谁,咱都可以喝喜酒。咱不是媒人嘛。不指望挣中介费。愿穷大学生不再贫穷。 愿富姐幸福快乐。愿天下有情人珍惜美好生活。

       以上,为个人粗浅认识,或许是许多人的共识。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参阅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 \  <<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及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3\  <<民政部发布200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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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江  男  51岁  经济师 虚拟研究员 研究方向:教育经济
单位名称:大庆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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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459-6376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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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0 14: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

老调重弹
发表于 2004-5-30 17: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世人的行为无不以经济效益为衡量准则,婚姻是一种个人行为,穷人选择富人也是必然规律,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每个人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是经济学的基础,也是社会进步的动力。爱情和婚姻也是一种利益交换行为,其中包括精神利益。精神利益可以物化为物质利益,这也是市场经济使然。
      社会制度必须保证交易符合公平原则,因而必须有各种法律约束人的行为,以免有人捞过界,侵犯他人的权利或利益。
      道德适用于管束法律管不到的危及他人或社会利益的行为。道德约束因为不涉及物质惩罚,常常显得苍白无力,但仍然不可或缺,毕竟道德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穷大学生找富婆,富翁征婚找处女都不涉及法律和道德层面,新闻记者要炒,那是饭碗需要,大可不必响应。
发表于 2004-5-30 17: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xychy版主所言极是!
如今这社会,结不结婚,想跟谁结婚,纯属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
过分干涉个人行为者,反倒是不道德的了!
发表于 2004-6-4 18: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婚姻自由吗?
不管是穷娶富
还是穷嫁富
他们本身没意见就行了!
外人始终没有权利介入的!
正如四楼所言:
那样更显不道德!
做着道德的事说着不道德的话
此不是空壳一副!
喜欢就一起,
不喜欢也不能勉强在一起!
他们比谁都懂!
也许这真的是老调重弹!
发表于 2004-6-7 08: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这是有外加条件的……
金钱婚姻~
两夫妇只为“金”而存在!
不值得提倡!
发表于 2004-6-7 08: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进步了,时代发展了
不是所有的穷大学生都与富姐有缘分的,也不是所有的富姐都与穷大学生有缘分的。
世界上少有十全十美的婚姻,家家都有难唱得曲。人人都有终生的遗憾。
怎样的婚姻才是提倡的婚姻呢?
如果这有个标准的话,
也许就不叫婚姻!
也不会有家庭的出现了吧!
发表于 2004-6-9 15: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上有很多东西虽然都不值提倡,但还是存在D~
发表于 2004-6-10 16: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倒是
既然存在
那就做好防护措施
以免和不好的东东“同流合污”了
不要让自己肤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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