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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中的兵戈铁马--四谈汉语言文字中的军事文化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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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4 12: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李苏鸣

    汉字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并沿用至今的表意体系文字。殷商时期的甲骨文,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了,甲骨文的成熟性充分说明,汉字产生的时间远在殷商之前。古老的汉字以其强盛的生命力,承担着记载、传承历史文化重要载体的功能。汉字的表意性,尤其是汉字的形体特征和独特的构造法,为我们从中探寻历史文化的生动印记提供了可能。军事现象作为人类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可避免地在汉字中留下了明显的痕迹。据统计,甲骨文中与战争有关的字,如兵器的戈矛、方国的夷羌、战时的射卫、俘虏的囚杀等,占总字数的8%,大大超过了有关衣(占1.7%)、住(占6%)、行(占3.6%)方面的字数。
    一、反映的古代兵器状况的汉字
    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决定了当时的木石兵器的原始和简陋。夏代铜石并用,武器的制作工艺落后,数量不多。商代青铜冶炼业技术比较发达,戈、矛、刀等兵器开始使用青铜铸造。西周兵器多为青铜质地,出现了兼备戈、矛功能的戟和可刺可斩、便于近战的短剑。春秋战国时期治铁业兴起,武器的形制得以改进,出现了铁铸的剑、戟、刀、矛、匕首等兵器,强弓劲弩也开始装备军队。先秦时期的兵器状况,在汉字中得以充分体现。甲骨文中不少字形描绘了当时所用的兵器。例如:“兵”字像两手持斤;“戊”字像一柄有月牙的大斧;“殳”字像一种长柄;“戈”字像侧视的戈形,有援有胡有柄有镦;“弓”字像一张弓的侧面;“矢”字像箭形,锋镝、箭杆、尾羽俱全;“函”字象一只箭袋,里面插着箭;“侯”字象射箭的靶子;“甲”字象士兵穿着护具时的俯视图,框形表示前护胸,框中的十形表示所开套头处;“胄”字以头盔的图形和“日”会意,表示头上所戴之胄;“介”字在人形两旁画标记表示人披甲;“盾”字是一面盾牌的,中间画有把手。正如汉字学家苏新春先生所指出的:“分析汉语中兵器类基本词的构成与发育情况,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幅古代社会兵戎相见的全景图。它是整个社会的物质水平、认识水平、社会矛盾、国家关系、征服自然、驾驭众生的真实写照。”(苏新春《汉字文化引论》,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8月第一版第40页)
二、反映古代军事行动的汉字
   甲骨文中还有一些字形描写了当时使用武器的方式。例如,“武”字以脚(止)表示士兵,字形像士兵持戈;“戍”字像士兵肩扛武器;“戒”字呈双手执戈形;“伐”字像一把戈砍断人头;“射”字像一只手张弓引箭;“取”字像一只手提着耳朵。古代战争以割取被杀者的耳朵计功,《说文》释之曰:“周礼,获者取其耳。”段玉裁注:“军战则不服者杀而献其左耳曰耳或,《周礼》田猎取禽左耳以效功曰珥。”古代战争中对战俘的限制在汉字中也得以体现,如,“束,缚也,从囗木”。“囗”表示拘禁,如囚、圄、囹、圈、囿、固等都是用它来作表义的象征。又如,战争的目的与财产的占取和掠夺有关,因而,战败的“败”字就是失在“贝”上。《说文》:“败、毁也,从攴贝,贼败皆从贝。”在古代战争中,对战俘的交换或赎回也要用“贝”,《说文》:“质,以物相质”,“贸,易财也”,“赎,贸也。”甲骨文中还有一些尚未释出的字,其结构或像士兵持刀肃立,或像士兵一手斧,一手押着战俘,或像士兵一手执戈一手持盾。其它如“戎”字,以“甲”和“戈”字会意,前者是防卫的器具,后者是进攻的武器,合起来表示与战争有关的事情。
    三、反映武器装备进步的汉字
    军队的武器装备是随着人类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而不断进步的。在汉字中,我们也可以寻觅到武器装备不断衍进的足迹。在汉字的初始阶段,尚看不到“火”与“铁”与战争联系的迹象。据专家考证,127个以“火”为义符的字中,没有专为战争和武器而造的;210个以“金”为义符的字中,只有少数几个表示杀戮义的动词,或与武器有关的名词,如“锥”、“锐”、“镖”等,而绝大多数是与战争和武器没有关系的表示金铜器物的名词。这一现象说明,囿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科技能力,金属在战争中运用还未受到充分的重视,只限于锻造一些小型兵器。古代战争对金属的高度重视和大规模运用,是在火药、爆炸、原始机械发明并广泛使用以后的事。例如:“炮”字是从“石包”字演变而来的,而“石包”字又是从“石马交”字演变而来的。这一演变过程,反映了原始火炮的发展脉络。“石马交”字从石从马从交,可想而知这是一种安装在战车上的抛石机械,即古代的炮。据历史文献记载,这种炮“飞石重十二斤为机发行二百步”,“以机发石为攻城具”。《后汉书·袁绍传》云:“曹操发石车击袁绍军中,呼霹雳车”,这种车就是抛车,即石马交车 。“石马交”这个字生动地反映出“驾车以机发石”的古炮操作原理和古代攻城作战方式。“石马交”字后来演变为“石包”字,从石包声。这一演变反映出“以机发石”已不仅仅在战车上进行,因此,象征战车的“马”和“交”(连接之义)被省去了。“石包”字后来又被“炮”字取代。“炮”原是古代一种烹饪方法。《说文》曰:“炮,毛灸肉也。从火包声”。段玉裁注:“灸肉者,贯之于火。毛灸肉,谓肉不去毛灸之也。······周礼封人:毛炮之豚。郑注:毛炮豚者,焰去其毛而炮之。内则注曰:炮者,以涂烧之为名也。礼运注曰:炮,裹烧之也。按裹烧之即内则之涂烧。郑意诗札言毛炮者,毛谓燎毛,炮谓裹烧。毛公则谓连毛烧之曰炮。······毛与炮二事,郑说长矣。”古人用“炮”字兼表“石包”意,显然是由于炮的制作原理和操作技术发生了变化,炮从石从火,说明它不再是发石机,而是以火药为发射燃料、以爆炸为推进方式的真正的火炮了。
    四、反映军事社团生活的汉字
    上述几个方面都反映了军事社团生活对汉字的影响,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远古时期汉字的形成和发展中。由于汉字具有很强的稳固性,而因此,我们很难在汉字中找到反映近、现代军事社团生活特征的痕迹。不过,有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可以看到军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集团,其生活特点对文字所产生的影响。汉字中有一个现在不常使用的“饻”字,读xī。《现代汉语词典》对这个字的解释是:“饻xī,老解放区曾用过的一种计算货币的单位,一饣衣等于若干种实物价格的总和。”(《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第1344页)《新华字典》、《现代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也收入了“饻”字。“饻”字产生于抗日战争时期的解放区。1941年春季,日军出动飞机对太行根据地和华北地区狂轰滥炸,并派出5万兵力进行残酷扫荡,我根据地经济遭受严重损失,许多生活必需品价格逐日上涨。解放区实行半供给半工资制的军工工人的生活遇到严重困难。为保障军工工人基本生活需求,经过前方总司令部批准,我军后勤部将以货币为单位计算工资的办法改为以实物为单位计算。为适应这一需要,八路军前总副参谋长兼后勤部长杨立三将“食”和“衣”相合,创造了一个新的会意汉字——“饻”,以此字作为新的工资计算单位。当时规定,一“饻”所含的实物有:中等小米2斤、中等小麦1斤、油盐各5钱、中等白土布1方尺、中等家用煤1.5斤。以“饻”为单位计算工资,军工工人的收入可以免受物价波动的影响,很受工人欢迎。以“饻”计工资的具体做法是,发工资时,先按军工厂驻地各种实物每月15日中午的市场价格计算“饣衣”值,然后据此计算每个人应得的工资,再将折合的货币发给个人。工资每半个月发一次。实物价格由党政工会组成的三人小组调查确定。当年,工程师的工资是195.8饻到321.2;饻技术工人的工资是46.2饻到132饻。从厂长到学徒,工资等级共分20个左右。这种以“饻”为单位计算工资的做法,后来也用于计算军费。财政部原顾问、当年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戎子和在他所著的《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简史》一书曾记载:“1943年后,由于物价上涨了三倍多,为了稳定军事供应,军费改按菜金和公杂费所需几种主要实物折合一种‘实物分’,也叫‘饻’(音西,是八路军前方后勤部部长杨立三同志创造的一个字),按月领发军费,按当月之‘实物分’中所包含的几种实物市价加起来综合计算。这种‘实物分’制一直实行到建国后1950年物价稳定后才取消。”“全国解放后,有一位著名民主人士看到我们所定的供给标准和供给制度,极口称赞说‘这是一门极其具体复杂的科学,共产党真了不起啊!’”当然,这仅仅是军事生活影响文字发展的一个特殊事例,尽管这种事例极少,但它毕竟载入汉字发展演变的历史,并将永远成为浓缩了我军后勤保障史实片断的“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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