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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同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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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6 18: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书同文研究
冯寿忠

朋友盛情邀约,又多次督促,一定要我写一篇回忆书同文研究活动的文章,但因工作忙碌,一直未能动笔,深感歉疚。现在终于放年假了,那就回忆一下吧。大概想来,我在书同文研究方面所做的事情,值得一提的大体有以下几件:

一、关于“书同文”的目标与任务的探讨;

二、关于“书同文”的标准与范围的探讨;

三、关于“书同文”的原则与策略的探讨;

四、关于“书同文”的阻力与障碍的探讨;

五、关于“书同文”丛书编写原则的探讨。

以下分别叙述。

一、关于“书同文”的目标与任务的探讨

这是个宏观的战略问题,研究书同文的同仁们在这方面是存在不同见解的,我认为有必要认真分析探讨,以便形成共识。于是我撰写了“汉字书同文的目标与任务”一文,首先作为学术报告讲给学生听,后来被收入《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五辑。在这篇文章中,我主要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⑴什么是汉字书同文?⑵为什么一定要实现汉字书同文?⑶目前汉字书同文的现状如何?⑷实现汉字书同文还面临哪些主要任务?⑸今后的路应该如何走下去?下面择要叙述。

㈠“书同文”的古今含义

“书同文”原语有两个较早的出处,都与秦始皇有关:

(1)《中庸》里有一段话:“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做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意思是说:不是天子就不要议订礼仪,不要制订法度,不要考订文字规范。现在天下车子的轮距一致,文字的字体统一,伦理道德相同。虽有相应的地位,如果没有相应的德行,是不敢制作礼乐制度的;虽然有相应的德行,如果没有相应的地位,也是不敢制作礼乐制度的。

(2)《史记·秦始皇本纪》:“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

秦始皇的“书同文”,是以小篆文字取代了当时其他六国的古文,在汉字发展史上是有重大意义的,当然也有某些负面作用,譬如废除了六国古文及其文化,以及为了压制各国儒生、贵族们的不满而进行“焚书坑儒”等。

我们今天的汉字“书同文”,其含义已与秦始皇时的“书同文”大不相同。首先,我们的最终目标不仅是要求用统一的汉字来书写汉语,而且还要让汉字能够书写世界上的其他语言,即让全世界都能方便地借用我们的汉字。其次,我们的“书同文”不再具备那样浓重的政治色彩,并没有借助推广汉字来推行某种政治主张的意图,也不想跟秦始皇一样,通过采取消灭其他文字文化和“焚书坑儒”的极端方式,强制推行某种汉字体系,而是要在以自愿为原则,以顺其自然为基础,依靠整个语言文字社会的自觉行动,逐步将汉字建设成为一种可以方便而准确地书写汉语、日语、韩语以及世界其他各种语言的通用性、标准化的文字体系。

㈡实现汉字书同文的意义

实现汉字书同文,是人们提高语文生活质量的本质需要。

首先,是提高汉语人语文生活质量的本质需要。目前汉字书不同文的现状,给汉语人学习和使用书面汉语造成了许多不便。最典型的例子是大陆使用简化字,而港、澳、台和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的大多数则使用繁体字。大陆在简化汉字时,由于执行压缩字数的原则,利用同音代替、相近归并等方式,取消了不少常用汉字的使用资格,而用另外的写法比较简单的字来代替它们。这样做的结果是:字数虽然减少了,但字与义的传统的对应关系被打破了。譬如:“老闆”现在写作“老板”,“闆”字被取消了使用资格,它的意义都让“木板”的“板”来承担了。这样一来,简化字中的“板”实际上就对应着繁体字中的“闆”和“板”两个字,而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了。40岁以后的大陆人从小就接受简化字的教育,因此不大容易发现其中的问题,对于“老板”是不是“老板子”也不那么在乎,但让港澳台人士和华人华侨看来,则十分别扭,心理上难以接受:“老闆”怎么能成了“老板子”呢?这不是骂人吗?

其次,也是全人类提高语文生活质量的本质需要。世界上的文字很多,为什么一定要让汉字书同其他语言呢?是否是出于中华民族的一己之私呢?表面上看好像是,其实不然。主要是因为,汉字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字体系,它具有其他文字体系不具备的许多优点。三百多年前,德国人莱布尼兹就已经通过对西方文字与汉字的比较得出结论,认为汉字较西方文字更易成为世界通用文字。西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刘又辛认为,汉字的最大优点,是它的超方言性。中国是地域广阔、方言复杂的国家,但汉字却是全国通行的书面语言交际工具。汉字的好处,就是不管各地方言如何不同,它都可以记载。汉字的这一特点,完全可以推广到世界各种语言中去,因为各类语言正是各类方言继续分化的结果,汉字能记录各种方言,当然也能记录各种语言。汉字还具有超时间性。拼音文字书写的五百年前的著作,非专家无法读懂;而一二千年前的诗文,如“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连小孩子都能理解。汉字的另一优点是它的有理性。它除了表示词的读音,还是事物形类的标志。如“水”字,是从象形文字水的形状演变而来的,它有表形和表音两个作用,如“汪”、“洋”两字,用“水”表示类属,用“王”、“羊”表示读音。(刘又辛、方有国《汉字发展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01/01.)。汉字的有理性决定了它可以用单个的汉字来构成很多的合体字以及很多的双字词和多字词。即使是第一次见到这些字、词,也可以凭构成它的字根或单字猜到其意义。而英语一般来说是做不到的。英语称牛是ox,这是通称,也称阉过的公牛,如果是没有阉过的就叫bull;母牛是cow,小牛是calf,而牛肉叫beef。这些相关字无论从字形还是发音来说,都不相干,必须硬记。中文就容易得多。一个“肉”字,适用于一切肉;而不管是什么动物,是雄的就在名字前加“公”字或“雄”字,是母的就加“母”字或“雌”字,是小的就加“小”字,不必另造新字。

从另一个方面说,拼音文字记录汉语非常困难,但汉字记录其他语言则相对比较容易,而且已经有先例,越语、日语、韩语等,都曾经或正在使用着汉字。相比之下,用汉语拼音书写的汉语则很难让人接受,近年来大量吸收的字母词,从长远看,也只不过是一种临时性的过渡现象而已,就像“五四”时期曾经吸收过来的一些字母词一样,没有几个能逃脱被汉语词同化的命运。

总之,实现汉字书同文,对于汉语人和全人类来说,都是十分有益的。

㈢汉字书同文的目标与任务

我们今天讲的汉字书同文,终极目标就是让汉字走上世界,成为一种贯通古今中外,能够书写各种语言的文字体系。但这个总目标的实现,并非指日可待和轻而易举的事情,而将是一个长期的困难重重的过程,必须通过坚持不懈的艰苦探索和循序渐进的引导、推动,才能逐步完成的。大体说来,至少需要逐步完成以下几个阶段性目标:

⒈逐步实现汉语用字的书同文的阶段。

★达成目标:(1)简化字或繁体字各自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在彼此沟通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繁简一一对应;(3)在一一对应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书同文,具体结果有四种选择:第一,简化字取代繁体字成为标准字体;第二,繁体字取代简化字成为标准字体;第三,将两种字形体系按新的标准融合为一种全新的汉字字形体系;第四,经过局部调整将两种字形体系都保留下来,作为两种不同的印刷体看待。

★主要任务:(1)大陆人做好简化字的规范化整理工作,港澳台人做好繁体字的规范化整理工作,为相互沟通打好基础。(2)消除影响繁简转换的两大障碍:非对称繁简字和非对等异体字,让简化字严格限定在能与繁体字一一对应的范围内。(3)在顺乎民情,合乎民意的前提下,研究制定一套科学的汉语用汉字书同文方案。

⒉逐步实现汉语与非汉语用字的书同文的阶段。

★达成目标:(1)同一汉字,字形相同,意义相近,读音自由;(2)同一汉字,形义相同,读音自由。

★主要任务:我们目前亟待做好的是与汉语用汉字书同文有关的事情,至于与非汉语用字搞书同文的问题,是属于将来的事情。如果也规划一下的话,则应该先解决与日文、韩文、朝文、越文里用过的汉字的书不同文问题,然后再考虑如何把汉字推向其他华人、华侨较多的国家以及整个世界的问题。

二、关于“书同文”的标准与范围的探讨

在第二次书同文研讨会上,我提交了论文:“书同文”的标准刍议”,对“书同文”的标准与范围进行了探讨。

㈠关于“书同文”的标准

我在文章中指出,实现两岸乃至华语圈的书同文,首先必须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起码是大家基本认同的标准,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谓“同”,就没有着落。仅就汉字的书“同”标准而言,大体应分为:⑴字量标准;⑵字体标准;⑶字形标准;⑷字序标准;⑸字音标准;⑹字义标准等方面。

⒈关于字量标准

我认为应分别研究“常用字量、通用字量、汉字总量和专用字量“等不同使用领域的字量。“目前急需解决的是两岸统一的常用字表和通用字表,然后再考虑与韩国和日本的统一用字问题。”

⒉关于字形标准

我认为,汉字的繁体字形和简体字形,都是汉字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性字形,并没有你死我活的利害冲突。要论优缺点,哪种字形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或一无是处的。在历史上,秦代曾出现过官方以小篆为正体字形,民间则大多使用隶书字形的情形,我们今天为什么不可以允许官方和民间在用字上有一定差别呢?譬如,内地官方可以简化字为正体,民间则繁简由之;台湾官方可以繁体字为正体,民间也繁简由之。实现“书同文”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即现阶段,先要求书同“字”,而不要求书同“形”;第二步,待条件成熟后,再讨论书同“形”乃至完全实现“书同文”的问题。也就是说,目前“书同文”的字形标准应该有繁、简两套,以供各方各取所需。

⒊关于字体标准

字体是汉字体系在某一范畴中所具有的共同的字形体式。从历时范畴上看,汉字曾发展出甲骨文、金文、大篆、六国古文、小篆、隶书、楷书等多种字体;从共时范畴上看,在某种历时性字体中,往往还包括正规体、草写体,以及欧、柳、颜、赵等个人风格性字体等;印刷术出现以后,还出现了手写体和印刷体等。某个汉字字形,在什么情况下应使用什么字体,而不应该使用什么字体,就属于字体标准的规范问题。我们要确定“书同文”的印刷体标准,就必然要考虑使用新字体还是旧字体的问题。另外,宋体、楷体等各种印刷体之间,也存在字形差异问题,如宋体的“心”和楷体的“心”等。我们在确定印刷体的标准时,不能只考虑宋体的字形标准,而应将各种字体的字形标准都考虑在内,要制定一整套变形规则,如笔画变形规则、部件变形规则等,以使构形规则化,让人们觉得有章可循,否则,即使搞出了标准印刷体,也难以推行。

⒋关于字序标准

字序问题包括两个方面:⑴个体汉字内部的笔画和部位顺序;⑵汉字系统内部个体汉字间的排列顺序。相对来说,前者比较容易统一,而后者则仍未找到理想的标准。汉语的字典、词典,查检起来特别麻烦,就是因为我们尚未找到理想的字序标准。“书同文”标准字的排序,可以在继续沿用传统排序法的基础上,适当推出部分新排序法,如与计算机输入码一致的编码排序法等。

⒌关于字音标准

从表面上看,字音标准问题似乎与“书同文”关系不大,实际上并非如此。首先,“语同语”是“书同文”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不实现“语同语”,也就无法实现“书同文”。就拼音文字而言,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发音不同写法自然也就不同。汉字似乎特殊一些,因为它具有超方言的特点,但实际上其“超方言性”也是以各方言间的有对应的方面为基础和前提的,在各方言间非对应的方面,其“超方言性”就不存在了。其次,作为“书同文”标准的个体汉字,都需要注上标准的读音,语音标准不确定,就无法给标准字注音。不管是内地的“普通话”还是台湾的“国语”,都选取北京语音作为标准音,在大的方面为“语同语”和“书同文”奠定了基础,但就个体汉字的具体读音看,仍然存在很大差异,如两岸的“审音表”就不完全相同。

⒍关于字义标准

我认为,字义问题也是确立标准字时必须认真考虑的重要因素。两岸虽然都有各自的几部权威性字典,但用作“书同文”的标准恐怕都不太理想。若要编一部“书同文”字典,势必牵扯到更多的问题,需要做很多事情。关于字义标准我在另一篇文章中从规范化的角度叫做“字义规范”。所谓字义规范有两种含义:⑴是指某个语言社会中关于文字与语义对应关系的共同约定;⑵是指用该共同约定去规范人们的用字行为的活动。作为一种共同约定,汉字的字义规范是指汉语社会中关于汉字与汉语语义的对应关系的共同约定,可以从文字和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

第一,从文字角度看,汉字的字义规范是指汉语社会中关于某个个体汉字字形所应承载的语义量的社会约定,其目标标准是“字有定义”。譬如某个字只能承载某几项意义,不能承载其它意义等。例如在现代汉语中,“粲”,能承载两条义项:①“鲜明、美好”,②“露齿而笑”,适用于“粲花”、“云轻星粲”,“粲然可见”,“粲然一笑”等词语。“璨”,也能承载两条义项:①“美玉”,②同“粲”①。“灿(燦)”,只能承载一条义项:“鲜明耀眼”,可适用于“灿然”、“灿烂”、“金光灿灿”等词语。(《现代汉语规范字典》,1994)正是承载语义任务的分工不同,奠定了每个汉字在整个汉字系统中的特有地位。

第二,从语义角度看,汉字的字义规范是指汉语社会中关于某一语义(词义)或语义范畴所对应的汉字量的社会约定,即什么意义由什么字来承载的问题,其目标标准是“义有定字”。这种约定的不同可以通过历时比较观察出来,如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有不同的语义系统,因此与之对应的汉字体系也就不同。从甲骨文到现代语文常用汉字量都是三四千字,但汉字的累计数量却越来越多,目前已经达到八九万(《中华字海》收85568字),这说明为了与当时的语义系统相配合,每个时期都要更新自己的常用字系统及其字义规范。譬如建立现行汉字体系的过程中,在淘汰异体字、简化繁体字的同时,也用新的字义规范代替了原有的字义规范。例如“徵”与“征”的处理,正是简化中有意分化的例子;又如“麯”字归并为“曲”,“麯”的意义便都托付给了“曲”,而在旧书刊中“麯”与“曲”是本不相涉的。

统一的国家需要统一的文字,过去两岸在制定用字规范标准时,都没有充分考虑对方以及港澳的用字习惯,在汉字的整理上出现了不同步:内地对部分异体字进行了整理,对部分繁体字进行了简化,同时也大幅度调整了有关字与义的对应关系;台湾的《标准行书范本》等字表也采用了部分简体字,但字与义对应关系的调整幅度较小;而港澳则因“繁简由之”而没有统一的标准。例如表示同样的意义,内地只用“舍”,而港澳台“舍”、“捨”并用,内地只用“斗”,而港澳台“斗”、“鬥”并用等等。这种差异的存在,不仅造成了各地间交流的不便,而且大大影响了汉字在国际上的声望。要消灭这种差异,就应在调查研究这种差异的基础上,制定一种各地域通用的字义标准,以便作为统一用字的标准性规范。

利用字典来推行标准化的字义规范,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办法。但问题是:⑴目前的现代汉语字典大多是以拼音为序的,无法体现“以字统音、以音统义”的编排构想,因此不利于“字有定义”的直观化;⑵有的附有以形为序的检字法,但由于手续烦琐,不易激发人们勤查字典的兴趣;⑶没有一种“以义统字、以字统音”的字典,无法将“义有定字”的规范标准直观地展现给读者;⑷两岸及港澳之间没有统一的字典以展示统一的字义规范标准。

㈡关于“书同文”的范围

我在1999年的第二次研讨上不仅探讨了书同文的“同”,而且还探讨了“书同文”的“文”,即书同文的范围问题。我认为,“书同文”的“文”是不能专指汉字的。书写汉语的符号体系并不仅仅是汉字一种,汉语拼音字母、数字、标点符号等,也都是书写汉语的符号体系,并且同样存在能否“书同文”的问题。就是说,在强调汉字“书同文”非常重要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了汉语拼音、数字和标点符号等的“书同文”问题。汉字的“书同”问题要研究,汉语拼音等其他符号体系的“书同”问题也要研究。

三、关于“书同文”的原则与策略的探讨

(该文被收入《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三辑和《汉字规范问题研究系列丛书》))中首次提出了“新式汉字”与“老式汉字”的概念,以便取代虽然流行但并不合适的其他称谓,并指出:实现汉字书同文,需要有一个“各安现状,彼此沟通,逐步统一”的过程。“各安现状”是基础,“彼此沟通”是手段,“逐步统一”是目标。“彼此沟通”既包括“人际”和“机际”沟通,也包括“同代”和“异代”沟通。在新式汉字的建设中,应注意“规范标准”与“规范字表”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㈠“新式汉字”与“老式汉字”

我们把以《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和《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等为基础的,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代表的,在简化整理过程中被确定为简体、正体和新式印刷体字形的,作为近半个世纪大陆新文化主要载体的汉字,称为新式汉字,而把与新式汉字相对的,即在简化整理过程中未被确定为简体、正体和新印刷体字形的,但现今仍在港澳台等地通行或读古书时还需要使用的汉字,称为老式汉字。简而言之,大陆的现行汉字就是新式汉字,港澳台的现行汉字就是老式汉字。
有很多人习惯于用“简化字”和“繁体字”来分别海峡两岸的用字,但这实际上是一种很粗略的、并不十分准确的说法。因为“简化”只是大陆现行汉字的一种特征,除此之外,它还有其他特征,如消除了部分异体字、印刷体比较接近手写体等。换句话说,新式汉字不仅仅只是简化字,同时也是正体字和新形(体)字。
另外,还有某些港台学者,习惯把老式汉字叫做标准字,把新式汉字叫做简化字,这种说法显然有贬低简化字、认为简化字不标准之嫌,自然也难为大陆学者所接受。
就目前而言,大陆学者一般习惯用“规范汉字”来称呼新式汉字。如果着眼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汉字书同文,则不如用“新式汉字”来称呼更为合适些。因为“规范”是个动态概念,几乎各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汉字规范,如秦代的汉字规范、汉代的汉字规范等。在现代汉语阶段,新式汉字有新式汉字的规范,老式汉字也有老式汉字的规范。尽管两种规范的相通成分较多,差异成分较少,但毕竟是两种规范。如果只承认新式汉字为规范汉字,忽视甚至排斥老式汉字的规范,就很容易走向片面和极端,而且对老式汉字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即使从楷书算起,老式汉字毕竟也规范地存在了一千多年了,否则,它怎么能承担得起记载数千年文化遗产的重任呢?
就新式汉字来说,只有建设得能够很方便地进入计算机,能够很方便地转写古代文化遗产,能够内服地而不是压服地为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等大陆以外的炎黄子孙们所接受,而且具有结构的开放性和广泛的适应性之时,取代老式汉字之事,才会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在这些问题远未解决之前,就宣布用新式汉字完全取代老式汉字,是不可能成功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新式汉字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历史使命已经完结,已经到了彻底恢复老式汉字的时候了,因此,新式汉字也就用不着建设了。如果这个观点是正确的,那也要等十三亿大陆人内服地而不是被迫地接受了老式汉字之后,才有可能实现。
实现汉字书同文,不管是用新式汉字取代老式汉字,还是用老式汉字取代新式汉字,都需要有一个“各安现状,彼此沟通,逐步统一”的过程。
“各安现状”是以彼此承认、相互尊重对方的名分为前提的。要相互承认,就需要打破冷战时期的思维模式,特别是“你死我活”、“势不两立”、“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之类带有政治色彩的思维定势。否则,又何谈“彼此沟通”乃至“逐步统一”呢?从名分上说,如果各方只承认自己的一套汉字是正宗的、规范的,都否定对方的合理存在,自然也就用不着分别命名。然而要“各安现状”,就应该各有名分。只有确定了各自的名分,各自的建设和整理,才能够顺理成章,才能够理顺与对方的各种关系。
总之,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终究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按我们的思路,将两套现行汉字分别称作“新式汉字”和“老式汉字”,既可以照顾到两套汉字体系之间的继承性,又可以准确地将二者区别开来,而且又较容易为双方所接受。这就为“各安现状,彼此沟通,逐步统一”的书同文大业,创造了名正言顺的有利条件。

㈡“各安现状”与“彼此沟通”

在能够“各安现状”的基础上,还应该“彼此沟通”。就两套汉字之间的关系来说,本来就藕断丝连,千丝万缕,现在更是频繁交往,沟通不断。唯令人遗憾的是,尚有不少障碍亟待清除。具体说来,影响彼此沟通的障碍主要有两个:⑴不能一一对应的非对称繁简字;⑵整理不同步的非等同异体字。清除这两个彼此沟通的拦路虎,已成为新式汉字建设的迫切任务。
建立一个既没有非等同异体字,也无所谓繁或简的统一的汉字体系,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汉字书同文,无疑是十分理想的美好目标。然而,在当前两岸还使用不同汉字体系的情况下,清除那些严重影响彼此沟通的障碍字——非对称繁简字和非等同异体字,首先实现两套汉字的顺利沟通,为两岸人民相互交流铺好路、架好桥,才是最为现实的上策。假如连相互沟通都实现不了,书同文的呼声再高,也将是无济于事的。


㈢“彼此沟通”与“逐步实现”

秦始皇为了书同文而不惜“焚书坑儒”的做法,在当今社会中是行不通的。从长远看,只有在充分了解、逐步学习的过程中,才能培养出感情,才能达到自觉认同的境界。等到新式汉字为广大港澳台同胞高度认同之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书同文,也就不在话下了。
有人认为,有些简化字简化得不合理,需要纠正,这话的确不错,但相对于清除障碍字来说,这个问题可以缓一步进行。目前最迫切、最要紧的是首先清除那些严重影响彼此沟通的障碍字,使彼此沟通的道路畅通起来,其他的事,譬如个别简化不太合理、字形改造不太合理的字等等,都可以在彼此沟通的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保障彼此沟通的顺畅无阻,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

㈣“人际沟通”与“机际沟通”

随着信息化步伐的加快,电脑等各种数字化机器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因此,我们在做好“人际沟通”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做好“机际沟通”的工作。由于不能彼此沟通、相互转换,给字库的编制带来了很多麻烦。有人说,繁简转换问题只存在于“人际”之间,不存在于“人机”方面,这实在是井底之见。
现在内地通行的字符集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收录6763字的《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231280),一个是收录20902字的《汉字内码扩展规范》(GBK)。前一个字符集只能输入简体字,与之配套的还有一个专收繁体字的《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辅助集》(GB/T1234590)。原则上后者是将GB231280中的简化字用相应的繁体字替换而成,这些替代的繁体字具有与被替代的简化字相同的编码。GB/T12345对于只简化了其字义的某一个或几个义项的,处理得比较混乱,例如“伙”置于27-79,“夥”置于66-23,与GB2312编码相同,即以“伙”对应“伙”,以“夥”对应“夥”。另外,GB/T12345将“後”置于26-83,对应GB2312的“后”,将“后”置于65-65,对应GB2312的“後”;将“徵”置于53-87,对应GB2312的“征”,将“征”置于65-71,对应GB2312的“徵”,显然都不甚恰当。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与新老汉字不能一一对应密切相关的,并非计算机专家们的水平差。如果妥善解决了一一对应的问题,一切问题都将好办得多。
第二个字符集(GBK)是一个向下与GB2312编码兼容,向上支持ISO10646-1国际标准的承上启下的标准。在GBK规范中有大量的应该类推简化的汉字并没有配上相应的简化字,例如“騇”、“騲”、“騬”等字,就没有与之对应的“马”字旁。当用电脑写作时,如果遇到这类字,只得另外造字。然而手工造字,不仅费时费力、效果不佳,而且不能与他人共享和网上交流,这无疑给汉字的信息处理和交流带来了不便。问题更大的是,由于简化字和繁体字不能一一对应,在简化字文本和繁体字文本相互转换的时候,无法实现完全自动化,有时不得不亲自动手,逐个判断处理,大大影响了汉字信息处理的效率。计算机虽然号称“无所不能”,实际上它只适合于有规则的东西,面对毫无规则的繁简关系,任何软件都难以做到尽善尽美。譬如Microsoft Office2000等软件,虽然有智能化的繁简字转换功能,能根据上下文作出相应的用字选择,但其转换是以预先设定的词语搭配为前提的,凡设定之外的搭配就无能为力。如果实现了有规律的繁简一一对应,所有与繁简转换相关的问题,都将变得易如反掌。
就非等同异体字来说,由于数量更大,造成的危害自然也更大。一般情况是,在新式汉字中只使用一个字形就可表示的语素和意义,在老式汉字中则通常要由两个或更多的字形来分别承担。这样在由新式文本转换成老式文本时,电脑就显得力不从心,甚至无能为力。譬如“背”在新式汉字中有两种读音:⑴bei1,表示“用脊背驮,负担”等意义;⑵bei4,表示其他意义。而在老式汉字中,第一种读音及意义是由“揹”来负担的,“背”只负责第二种读音及意义。这样在让电脑将“背包”和“背地里”转换成老式文本时,就无能为力。
总之,只有妥善解决了障碍字问题,两岸的汉字字库才能实现没有障碍的相互转换,才能让软件专家们从文本转换的烦恼中解脱出来,从而可以腾出更多时间去做他们更应该做的事情。


㈤“同代沟通”与“异代沟通”

如果说今天大陆与港澳台之间的文字沟通属于同时代的沟通,那么,现代人与古代人的文字沟通,则属于异时代的沟通。
传统的文化典籍都是用老式汉字印刷的,要继承文化遗产,就必然要面对古书,就必须要学习老式汉字。有人主张把古代文献典籍都翻译成现代文本,大家就不用再学习老式汉字了。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宏伟蓝图”,并非轻而易举,譬如两套汉字之间的非等同异体字的存在,就给历史文化著作的现代化转写,造成了许多不便。历史上一个人名,譬如西凉王,是“李皓”,“李暠”,还是“李皜”?这在现今的历史著作中书写是非常混乱的,让现代读者无所适从。退一步说,即便这种翻译能够实现,翻译成现代文后,也必然会丢失许多历史文化信息,譬如语言文化信息等。譬如,我们要查证一个汉字是从何时开始出现和使用的,由于受到非对称繁简字、非等同异体字的烦扰,根本无法如愿以偿。在旧文献中明明是意思不同的两个字的“穀”与“谷”、“後”与“后”、“鬥”与“斗”等,在新式汉字的文本中却都变成了一个字的“谷”、“后”、“斗”等,因此,要想查找“穀”、“後”、“鬥”等字的来历,若依靠现代文本,根本没有可能。据说有位专家写了一篇题为“男尊女卑在汉语和德语中的对比”的稿子,其立论是:汉字中从“女”、从“母”的字多含贬义。这立意当然是很好的,但他却举了“毒”字为例,并说:“从‘母’,贬义”。实际上老式汉字的“毒”字下边并不是个“母”,而是个“毋”。汉字简化后,把这两个部首合一,都写作“母”,因此造成了这样奇怪的“研究结果”。这些都说明,通过现代文本来了解古代文化,若作粗略的了解还是可以的,若要仔细研究的话,还是真正的古善本、真迹才靠得住。要想做一个古代文化通,不学会老式汉字,恐怕不大可能。而要想使现代人能够很方便的学会老式汉字,首先将新老汉字一一对应、相互打通,无疑是最佳选择。

㈥“规范标准”与“规范字表”

任何字表,包括各种字典,都只能是个相对封闭的字样表,无法将所有符合新式汉字规范的汉字列入其中。而新式汉字规范的原则标准条文,则完全可以将所有的处在不断变化状态之中的汉字都划在圈内,从而确保新式汉字的开放性和广泛适应性。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在确定每个规范汉字的身份时,没有一套明确的、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标准作依据,那自然是无法进行的。
从指导用字实践的角度说,我们应该用规范标准的条文来规范人们的用字实践,而不是用规范字表来规范人们的用字实践。掌握了规范标准条文的人民大众,可以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既可以简化或起用历史悠久的罕用繁体字,也可以自己创造适合需要的新生字。汉语在发展,汉字也不可能停滞不前。我们应该允许人民群众根据规范标准,不断地创造适合生活需要的前所未有的汉字。一开始也许很俗,但只要合乎规范原则和规范标准,我们就应该予以支持和鼓励,甚至可以成立有关组织,专门负责搜集和整理不断涌现的新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汉字体系能够不断地吐故纳新,才能确保其永远的鲜活性。
从字表制订的角度说,各种字表应该与社会应用的各个层面相适应。譬如,常用字表应与中小学教育用字的实际相适应,通用字表应该与大众的一般用字实际相适应,专用字表则应该与各个行业或领域的用字特点相适应等。

四、关于“书同文”的阻力与障碍的探讨


关于实现汉字书同文的“阻力”,我认为主要不是来自学术层面,而是来自政治和心理层面。政治层面的问题或可随着两岸的统一得到解决,而心理层面的问题,即人们的用字习惯问题,则只有通过时间的推移来慢慢调整,若急于求成,势必欲速则不达。因此,那种认为两岸书同文的实现将“指日可待”的想法,显然是太过乐观了。大陆当年推行简化字方案时,曾经历了十年时间的磨合期,如果再算上“二简字”的冒进与纠正,则共花费了二十年的时间,如果下决心再推出一种新的(假定其为所有华人一致认同毫无疑义的)汉字书写体系的话,至少也需要十年左右的适应期。当然,如果在推出新体系之前,先有一个彼此认同、相互沟通的过程的话,则另当别论。
从学术层面讲,影响目前“彼此沟通”以及未来“统一”的主要是“非对称繁简字”和“非等同异体字”两种障碍。

㈠对“非对称繁简字”的探讨

事情要从1992年说起,当时在原潍坊华光集团印刷厂做车间主任的内子说开封一位老先生,要印刷一批繁体字的东西,全国各地跑遍了,找不到能录入繁体字的印刷厂,于是慕名来到他们厂,没料到他们的机器虽然能把录入的某些简化字转换成繁体字,但却经常出错,该繁的没有繁对,而不该繁的却繁了。让老先生和录入员大伤脑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怀疑也许并非都是电脑的原因,于是就让内子把稿子拿回来看看。一看才知道,原来是那些非一一对应的繁简字惹的祸。譬如“发展”成了“髮展”,“复杂”成了“復雜”,“反复”成了“反複”,“皇后”成了“皇後”等。当时我就想,能不能想个办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首先找来《简化字总表》,大体把握了这些非一一对应简化字的基本情况,并从简化方式的角度,把它们叫做“非对称繁简字”,以与那些一一对应简化的繁简对称的字区别开来。我针对此事曾请教过我的一位老师,问能不能写一篇“非对称繁简字应当取消”的文章,他也认为,文章即便写出来也没有地方发表。当时的情况确实如此。
事情一拖就是数年,到1997年,香港就要回归了,促使我有了到香港发表想法。于是便开始着手全面彻底的汇整工作。为避免有遗漏,我对照着《现代汉语规范字典》(李志江等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1986年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以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等,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把所有的“非对称繁简字”都找了出来,并登记到电脑里,汇制了一个在当时来说最为详细的对照表。由于正值香港即将回归之时,大陆与港台之间的书面交流越来越频繁,繁简字已成为当时不得不面对的实际问题,因此我就以帮助港台人士熟悉简化字,大陆人士熟悉繁体字为立论的切入点,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由于还不敢触及对这些字的整理问题,就以《非对称繁简字对照表》为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寄给了香港的《语文建设通讯》。令人高兴的是,编辑部对此非常感兴趣,很快就通知我仔细校正后发表。当时我记得《语文建设通讯》一般是要求繁体字文稿的,简化字文稿需要由作者个人排好版,然后照相拼版,那时我已经比较熟悉电脑排版操作了,因此就按照编辑部给的尺寸,排好了版面,邮寄了过去。就这样一来二去,到文章发表时(《语文建设通讯》19979月总第53期),香港已经回归了。
19971998学年,我到复旦大学做访问学者,主要研究修辞学,但也时常考虑“非对称繁简字”问题,因为这些字给印刷厂的录入员和校对员们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甚至产生了望而生畏的感觉。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我认为有义务解决这个问题,以便减轻他们的工作负担。在复旦大学的图书馆里,我看到了《BYTE中文信息》杂志,看到里面有讨论汉字输入的文章,我就写了一篇《汉字繁简转换与非对称繁简字》的文章,试图解决繁简转换中因非对称繁简字引发的各种错误。我的办法是,把容易导致转换错误的非对称繁简字编号,编一个小程序,让程序执行搜索任务,订正任务则由人来完成。文章发表在《BYTE中文信息》1998年第7期上。当时也曾考虑过让程序自动识别更正的办法,但需要设定词语环境或句子环境等的条件,工作量太大,我一个人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只好呼吁由电脑专家来完成。
自从在香港《语文建设通讯》发表文章后,与编辑部建立了联系,在研究方面也逐渐由繁简字的对应转到了两岸汉字的对应以及两岸书同文等方面。事情是这样的:在我密切关注电脑中的繁简字转换问题的同时,上海周胜鸿先生等则对两岸书同文非常热心,而且成立了史料馆,并召集了第一次汉字书同文研讨会。当我在《语文建设通讯》上看到他们的消息后,非常兴奋,立即给周先生写了信,表示愿意参加他们的集会,以便求教,由此开始了同周先生的书信交往。周先生一介书生,家境又相当困难,但多年来却一直为书同文事业奔走呼号,倾力研究,其精神令我非常感动。尽管我有很多其他任务,但在周先生的感召下,决心一定抽出时间,参加1999年的第二次书同文聚会。
在第二次书同文研讨会上,我提供了《关于“书同文”标准》的论文(后收入《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二辑),并有幸拜会了上海高校的许多老先生,如李公宜、颜逸明等。大家讨论的问题很多,例如如何发展队伍、扩大影响,如何通过申报国家课题把我们的研究与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协调起来,如何出版论文集,如何找到挂靠的组织等。从第一次会议到第二次会议,周先生一直在搜集有关的论文,已经颇有成果,因此我建议周先生考虑出版论文集的问题,最好能每年编一本。这次会议我收获很大,带回了一大堆周先生赠予的资料,其中包括他辛苦搞成的两岸统一汉字字形表(由于周先生没有电脑,许多字都是复印后拼贴的)和一本台湾的楷书字表(这个字表后来又还给了周先生)。回家后我一有空就阅读并录入周先生搜集的论文,并草拟了一个大致的编辑纲目,寄给了周先生。但当时面临两个问题尚未解决:一是文章多是曾经发表过的,有版权问题;二是出版经费问题。因此一直到第三次会议开会前也未能定下来。
在这期间,在周先生的鼓动下,我继续研究非对称繁简字,并撰写了《谈“非对称繁简字”的调整》的文章,准备在第三次会议上宣读。由于第三次会议(2000年)正好与在广州召开的修辞学年会在时间上比较接近,我参加完广州会议就赶到了上海,帮助周先生筹办第三次会议。但因正巧单位有事,没等会议开幕我就回潍了。在这次会议上,沈克成先生毛遂自荐担纲《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一辑的主编工作,并承诺解决出版经费问题,周先生打电话跟我商量,我欣然同意,并随后把经手的有关资料也转交给了沈先生。另外,还商定由台湾学者戚桐欣先生担纲《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二辑的主编工作。
我的《谈“非对称繁简字”的调整》一文,从有利于繁简转换的角度入手,简要论述了调整非对称繁简字的必要性,提出了调整方案的原则和方法,并全面展示了调整的内容和结果,为安全实现繁简转换,提供了一条可靠的途径。并声明:本文旨在提出一个可以解决繁简转换问题的可靠办法,着眼点在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至于办法的“可行性”等问题将另行讨论。这篇文章后来发表在《语文建设通讯》2000年第10期上,并收入《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一辑。

为什么要“调整”?

古代的文化遗产需要传承,大陆与港澳台需要交往,都迫使我们不得不使用繁体字,而要使用繁体字,就必须面对繁简两种文本的对应转换问题,就必须消除各种不利于相互转换的各种因素,而非对称繁简字正是这种不利于相互转换的重要因素之一。
非对称繁简字,就是简体和繁体不能一一对应的繁简字。由于不能一一对应,经常造成繁简转换的混乱,历来为人们所诟病。其弊端大略有三:首先,它的存在,给古代文化遗产的整理和继承造成了不便。其次,它的存在,给大陆与港澳台之间的汉语文信息交流造成了不便。第三,它的存在,给港澳台同胞学习和接受简化字造成了心理负担。
总之,非对称繁简字的存在,是简化字的美中不足,有损简化字的良好声望,彻底整理,很有必要。另外,由于非对称繁简字在整个简化字系统(2000多组)中比重不算太大,只有100多组,因此,只要方法妥当,措施合理,彻底整理后不会带来多大负面影响,而其正面影响则是非常深远的。

按什么原则“调整”?

第一,对于非对称繁简字所引发的对应转换问题,我们要有未雨绸缪的积极意识,不要老是消极的亡羊补牢。我们不能奢望计算机能解决我们的所有问题,而应从根本上解决汉字本身的问题。汉字本身的问题解决了,既有利于消除“人际”转换中的障碍,又可以减少计算机软件人员的不少麻烦。
第二,要充分尊重汉字的字理,在进行字形的简化和调整时,不能以牺牲汉字的字理为代价。1950年代简化汉字时,曾使许多汉字的理据性丢失,例如“当、儿、发、汇、获、历、团”等,我们现在没有必要再将失去的理据性一一恢复,但起码不要再重复这种错误。
第三,要把调整非对称繁简字与实现华人圈子的“书同文”紧密联系起来,既要充分考虑大陆同胞的用字习惯,也要适当照顾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用字习惯。文字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符号系统,在长期的使用中,人们已经形成了比较固定的用字习惯,一旦打破这种用字习惯,人们就会失去心理平衡,产生抵触心理。因此,在制定调整非对称繁简字的方案时,必须同时考虑大陆和港澳台以及其他使用汉字的地方的不同用字习惯,要尽可能地让所有的华人都能够接受和乐意接受。

“调整”的方法

非对称繁简字可分为:⑴一个简体对应几个繁体的,⑵一个简体对应一个繁体的,⑶一个繁体作部分或分头简化的三大类。不管哪一类,都需要综合运用以下几种方法:
⑴废除不能对应转换的繁简关系,保留能够对应转换的繁简关系;
⑵废除繁简关系后,必须与简体并存的繁体,原样恢复为正规字;
⑶繁体字恢复为正规字后,能类推简化的继续进行简化,目的是尽量不让写法太繁;
⑷废除繁简关系后,能找到新的对应简体的,重新组建繁简关系,目的也是尽量不让写法太繁;
⑸废除繁简关系后,不能与简体并存,又找不到新的对应简体的,把繁体作为异体字取消。
我们讨论繁简字,根据是《简化字总表》,是以异体字的整理为前提的,繁简字与异体字是两码事,港澳台等地往往把二者混而为一,这是出发点的差异。当时,周先生曾建议我连同某些异体字如“游、”等一并考虑,但考虑到异体字的数量更大,而且已经超出《简化字总表》的范围,没有采纳。

㈡对“非等同异体字”的探讨


在深入研究非对称繁简字的过程中,我逐渐发现,仅仅清除了非对称繁简字,并不能彻底解决繁简对应转换的所有问题,譬如台湾的“著”对应于大陆的“着、著”两个字,大陆的“游”对应着台湾的“游、”等,但是这些都不在《简化字总表》的范围内,而是属于《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范围。我把这一类异体字叫做“非等同异体字”。意思是指这些异体字在新老两种汉字体系中是作了非等同处理的。
⒈非等同异体字的类型
从正体和异体的关系上看,非等同异体字有三大来源:⑴绝对异体字;⑵包孕异体字;⑶交叉包孕异体字。

⑴非等同的绝对异体字

所谓绝对异体字,是指音同、义同而写法不同的异体字。按说,只要两套汉字对绝对异体字都采用取舍法,而且选择了相同的正体字形的话,就不会出现影响“彼此沟通”非等同异体字。然而,如果只有一套汉字采用取舍法,而另一套采用分化法或未加整理,或者都采用取舍法而选择了不同的正体字形,就都会造成非等同异体字。前者如“够—夠”,新式汉字只取“够”,而老式汉字两字都取,故造成了“非等同”的问题。后者如“墻—牆”,新式汉字选“牆”为正体,简化为“墙”,而老式汉字则选“墻”,没有简化。
与之相关的问题是:有些在新式汉字中被确定为绝对异体字的,在老式汉字中也许不是,如“皓—皜”,在新式汉字中被确定为绝对异体字,采用了取舍法,只取“皓”,而老式汉字则没有整理(相当于采用了分化法)。这说明,如何确定绝对异体字的范围的问题,也是需要值得关注和继续讨论的。我们的意见是,在“音同、义同”两个条件之外,再加一个条件“域同”,尽量把绝对异体字的范围缩小。所谓“域同”即适用领域相同,如适用于同类语体、同类风格,都常用作人名、地名用字,都适用于同一种字体,都可跟某些字(词)一起用,等等。缩小绝对异体字的范围,既有利于使书面语言更加精密化,又有利于与古书面语彼此沟通。

⑵非等同交叉包孕异体字

交叉包孕异体字,虽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毕竟各有侧重点,因此只要两套汉字都采用分化法,两字都收,就不会有非等同问题。然而,如果只有一方采用了分化法,而另一方没有采用的话,也会造成非等同异体字。例如:膀:bǎng、bàng、pāng、páng;髈bǎng、pǎng。二者只在读bǎng时同义,在其他读音上则大相径庭,因此,老式汉字采用分化法,让二者并存并用,是合情合理的,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却采用了取舍法,取消了“髈”的正体字资格。这种应该采用分化法却采用了取舍法整理的异体字,也有一大批,要想顺利地彼此沟通,就应当尽快扫清这些障碍。

⑶非等同包孕异体字

对于包孕异体字,如果都采用分化法整理,让每个字分工表义,各司其职,其结果跟交叉包孕异体字一样,也无所谓非等同问题。如果都采用取舍法,又选择了相同的正体字形的话,也无所谓非等同问题。但如果只一方采用了取舍法,另一方没有的话,就必然造成非等同问题。例如“菢、抱”,在意义上“抱”包孕“菢”,属于意义包孕异体字。在新式汉字中,“菢”被取消正体资格,而在老式汉字中“菢”被保留了下来,与“抱”共存共用。于是在两套汉字体系中,“抱、菢”就成了一对非等同异体字。

⒉非等同异体字的整理

解决非对称繁简字问题,实质上就是取消个别不合理的简化现象,将几十个被打倒的繁体字扶起来,恢复其原来职位,从而实现“繁简对等、一一对应”的目标;解决非等同异体字问题,实质上就是将所有非等同异体字梳理一遍,纠正个别不符合整理原则的现象,重新确认某些字的正体地位,从而实现两套汉字“记同语,用同字”的目标。二者的不同在于,前者的整理目标是使两套汉字各自保留或繁或简一种变体字形,后者的整理目标是尽可能消除两套汉字在使用异体字上的非等同现象,力求达成统一。
一般说来,绝对异体字(如果都采用取舍法)和交叉包孕异体字(如果都采用分化法),一般都不会造成非等同异体字。需要重点关注的主要是:⑴只有一方采取了取舍法整理的绝对异体字;⑵只有一方采取了分化法整理的交叉包孕异体字;⑶各方分别选取了不同的正体字形的包孕异体字。对这些重点问题,最好应在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作出抉择。
当然,我们所提出的各种解决办法,基本上是从新式汉字建设的角度立论的,如果着眼于老式汉字的整理,也许会另有见解,因此,诚心希望港澳台学者也积极参与到此项研究中来。


五、关于“书同文”研究活动和丛书编写原则的探讨


㈠关于研究活动的原则


先生把书同文研究活动定性为“民间的”、“学术性”研究,在是否成立一个研究会的问题上,由于挂靠问题不好解决,我的建议是:⑴不成立固定的组织,不限定参加者的身份;⑵每年一次的会议以“沙龙”方式组织,每次集中讨论一两个问题;⑶成立一个丛书编审委员会,把每次会议的论文编辑出版;⑷以三大网站和两本杂志为基地,多方位开辟宣传渠道,加强书同文活动的宣传力度。
在接受香港电视台记者罗文惠小姐的采访时我指出:“我们只是书同文的研究者,而非书同文的决策者。我们所能研究的主要是为什么要书同文,怎样书同文等学术层面和理论层面的问题,至于是否采纳这些研究成果以及如何采纳等问题,则就是社会学家和政治家们的事情了。”(照片为接受香港翡翠电视台采访时,我与周胜鸿先生、罗文惠小姐的合影)





㈡关于丛书编写的原则


从第二次书同文研讨会开始,我们就着手考虑编辑书同文研究论文集的问题,但直到2001年9月我们才出版了《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一辑。2002年可算得上一个丰收年,一年中便连续出版了两本论文集。由于第五次研讨会采用事先提交论文的方式,在会议上便确定了第三辑的篇目,第三辑的编辑出版工作比较顺利,从此终于赶上了一次会议一本文集的良性循环。
根据周先生的建议,经过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我们决定从第三辑开始,成立以周先生为首的丛书的编审委员会。为体现民间特色,我们称“主委”而不称“主任”。为体现“沙龙式”的平等讨论原则,副主委和委员的排名都不分先后。有些朋友说:你们的排序非常奇怪,不知道按什么序列?这是因为,不管是按姓氏笔画或姓氏拼音排列,我这个主编的姓氏用字都排在最前面,已经是主编了,还排在最前面,不管巧合与否,总是不太好,更何况我是从第二次会议才开始加入书同文的,又算不上元老级人物,应该往后排,因此也没有跟周先生商量,就自作主张特意安排了现在的顺序——姓氏拼音的倒序。
丛书编审委员会只负责论文稿件的初步审定,编辑出版等事宜,则另聘主编担纲。作为第三辑的主编和编审副主委,我建议按以下几条作为论文选编的基本原则,并写在了前言里:
无论是海内作者还是海外作者,其论文内容必须以纯学术讨论为限,不能涉及政治等敏感性内容;
与他人辩驳的文章,要以理服人,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有辱骂、讽刺等不礼貌的言辞;
文章要有自己独到的新颖见解,力避人云亦云或抄袭他人等现象。
不根据自己的观点选文章,所选文章的观点并不代表主编者观点,甚至可能与主编者观点大相径庭。
这些原则,后来一直得到大家的广泛认同。
作为主编,我负责设计了本辑的总体结构布局,将全书分为“书同文综论”、“繁简字研究”、“异体字研究”、“新旧字形研究”、“汉字应用研究”、“拼音汉字研究”和“书同文信息链”七大板块,力图将本次会议的所有好文章都纳入其中。但终因受本书篇幅和印刷条件所限,有少数文章不得不割爱。
就第三辑所选论文的观点而言,有的文章认为,书同文要有全球化和民族化观念,当以汉字为讨论的基点;有的文章则认为,汉字要改革成拼音文字,走世界共同的拼音化道路。有的文章认为,汉字书同文可以一步到位,只要制订一个为各方面基本认同的统一的标准汉字表,就可以解决问题;有的文章则认为,汉字书同文必然要走一个“各安现状、彼此沟通、逐步统一”的漫长过程,目前的任务应该是扫清影响彼此沟通的各种障碍,以便为最终实现书同文打好基础。有的文章认为,简化字的历史使命已经完结,完全可以彻底恢复繁体字了;有的文章则认为,简化字取代繁体字是历史的必然,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当然,也有不少讨论热烈的议题在本书中还没有来得及全面反映出来,譬如关于异体字的整理、新旧字形的整理、汉字的信息化处理等方面的文章等。


六、结语


以上从五个方面大体叙述了我十几年来在书同文研讨方面所走过的心理路程和一些心得。这些心得是在与同仁们的不断切磋中获得的,浸润着同仁们的智慧和心血。尤其是周胜鸿先生,从非对称繁简字的整理、非等同异体字的整理、到书同文的目标和任务、标准和范围、原则和策略等,几乎每一篇文章,都受到了他的启发和影响。我衷心感谢周先生,他就像一面镜子,使我能时刻反观自己在书同文研究方面的每一个举动。
实事求是地讲,上述只是我过去的一些心得,随着书同文研究的不断深入,通过对书同文研究的认真反思,我目前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我目前的想法是,对于大陆来说,适时地恢复繁体字的正统地位,限制简化字的使用空间,只允许在非正式的场合中使用,或许是实现书同文的最佳选择。当然,在这之前应当有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中,在教育层面,应当从小学教育开始,逐步加强识别繁体字的教育;在社会层面,应当打破繁体字的使用限制,让繁体字与简化字有同等的使用资格。
或许有人认为,我与戚桐欣先生主编的《中文季刊》,也应算作书同文研究的一个重要成果,我们认为,《中文季刊》实际上是书同文研究的一个试验田,属于书同文的实践环节。通过编辑出版《中文季刊》,不仅可以“弘扬中文文化,传播中文知识,辅助中文教学”,而且可以通过提前进行书同文的实验,发现问题,继续研究,直到获得最终成功。那么,通过《中文季刊》的实践,我们发现了哪些问题,获得了哪些成果呢?关于这个问题,我将以“我的书同文实践”为题专门叙述,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 本帖最后由 秋原 于 2007-2-6 18:39 编辑 ]
发表于 2007-2-7 14: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两岸四地的确需要书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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