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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文化与畲瑶文化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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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9 08: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吴永章 谢开容  来源:
《“赣州与客家世界”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06年12月8日
http://www.fass.net.cn/index.asp


客家人南来后,居于武夷山脉和南岭山脉的闽粤赣边地;但是,客家人却是当地居民的后来者。闽粤赣边区的土著居民属百越系统,一般而言,江西为扬越,广东为南越,福建为闽越。直至汉初,这一地区仍主要居住着不同支系的越人即百越族群。正如《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引臣瓒曰:
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
其后,瑶畲先民“长沙‘武陵蛮”不断迁入。其南徙的原因有二:从外因而言,系受楚人和汉民族的压迫所致;从内因而言,系因“吃尽一山复徙一山”的刀耕火种的游动生产方式使然。从汉晋至唐宋,闽粤赣地区,己为畲瑶重要居地。对此,史籍多有记载,如:
瑶本盘瓠种,地界湖蜀溪峒间,即长沙黔中五溪蛮。后滋蔓亘数千里,南粤在在有之。至宋始称蛮。瑶在其邑者,俱来自别境。……粤人以山林中结竹木障复居息为畲故称。家有画象,犬首人服,岁时祝祭。(1)唐时初置汀州,徙内地民居之,而本土之苗,仍杂处其间,今汀人呼曰畲客。漳平县有百家畲祠,踞龙岩、安溪、南靖、龙溪、漳平五县之交,是闽地之蛮,皆称畲也。(2)当五岭最东,为交广襟喉,地多瘴,与畲人杂居。(3)由此可证,客家人未来之前,“来自别境”的畲瑶之人已居于闽粤赣边区。再后,因中州动乱频繁,客家先人才在不同时期逐步从黄河流域经淮水、长江分段进入。一般认为,客家人至宋代才正式形成民系或族群。
概言之,从纵向而言,历史上闽粤赣边地存在着重叠的三层文化,底层为土著百越文化、次为源于五溪地区的畲瑶文化,上为来自中原客家文化。无疑,这三种文化相交,必然产生互动互融关系,客家文化受他族他民系文化的影响是顺理成章之事。这里需加指出的是,许多客家研究者在论及南方民族对客家文化影响时,往往都把古越族及其后裔与畲瑶民族等同起来,或者说百越就是畲瑶,畲瑶就是百越。事实上,这二者是属于不同族系,它们对客家文化的影响也是截然不同的。为此,作者在《嘉应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发表了《百越与畲、瑶混同说辨正》一文,加以澄清。
本文撇开百越文化,专论畲瑶文化对客家文化的影响。本文的“畲瑶文化”一词,需加说明。畲瑶本同源,同属“盘瓠蛮”系统;但其后产生分流,由湘南向南跨五岭者主要为瑶,由湘南入赣闽粤者主要为畲。(4)故本文的“畲瑶文化”,主要系指畲文化。但因畲瑶很难截然分开,故史籍在言及畲时,往往又以“瑶”称之。这就是本文采用“畲瑶文化”一词的原因。

山区经济
畲瑶民族,历来是山区民族,其经济是典型的山区经济。客家人世居于平原地带的北方,面临经济转型的严重挑战,为此,必须向“杂居”一起的畲瑶学会经营山区经济。
种旱稻与旱作物。粤东客家人的旱稻品种之一“菱禾”,早年从畲瑶族人中传入,是有明文记载的。据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广南东路·梅州》载:菱禾,不知种之所自出,自植于旱山,不假耒耜,不事灌溉,逮秋自熟,粒立粗粝,间有糯,亦可酿,但风味差不醇。此本山客畲所种,今居民往往取其种而莳之。
可见,早在宋代,梅州客家人己效法“山客畲”人种植旱稻菱禾。又,客家人栽种旱作物,名曰“种山畲”(5)“种畲”(6)。按:“畲”,本系指原始刀耕火种法,人们在砍伐和焚烧草木后,辟土以种植旱作物。畲族则因种“畲”而得名。可证客家人“种畲”之俗源于畲人。
石灰肥田。闽粤赣边区,山阴水冷,稻谷产量偏低。为提高产量,广东畲民用“石粪”改良土壤。“石粪”,客家人名石灰,系将石灰岩石料烧成灰,将富有热力的石灰肥田,可起提高水温、增强地力之效。据传,此法首先来自山区畲民“畲客”,清·屈大均《畲民诗》“畲客石为田,田肥宜石粪;英州石大多,燔石无人问”。(7)即是例证。
“种菁”。蓝靛,俗名青,是旧时主要家用染料。历史上畲民有高超的种菁技术,故史有福建汀州“菁民”即“畲民”,“刀耕火耨,艺蓝为生”(8)之载。其后畲民的“种菁”技术,传入客家地区,造成汀州府属上抗、永定以及粤东梅州、兴宁等地“靛青业”的发达。故史称:嘉庆、道光以前,“邑人出外经商,以靛青业为最着”(9)
种茶业。粤东客、畲居住区,因畲人较客家人所居住山岭更为高深,更宜茶树生长,故畲茶久负盛名。在清代,粤东著名产茶区,均在畲地。如:永安(今紫金)畲人所种“洪畲茶”,罗浮山畲区所产“芳香勃发”的“罗浮茶”,潮州凤凰山畲区出产的“清膈清暑”的“凤山茶”。可证,清代粤东畲人种茶、制茶技艺均较当地客家人高出一畴;客家人当从畲人中吸收了高超的培茶与焙茶的技术与方法。
伐木与烧炭业。畲瑶地区,森林资源丰富,尤以松、杉积蓄量最多,故史称瑶人以“山伐”(10)“伐木”(11)为业。畲瑶除以木材直接输出外,还以木材制成木制品或烧成炭赴市圩交易,成为其重要收入。山居贫苦客家人,也颇多以伐木和烧木炭为业。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参与者,不少即系客家烧炭人。客家人伐木与烧炭之法,当与畲瑶存在渊源因袭关系。
养蜂酿蜜。畲族,早在宋代,蜜蜡已为统治者所掠取的重要土物。(12)清代,蜂蜜是畲民出售的重要山货,故史有“所收酿有蜂蜜”(13)之载。蜂蜜也是广东瑶区的主要副业收入,明嘉庆间,己立项抽取“瑶山出产蜂糖”(14)之税。客家人南来后,当系从富有发达养蜂酿蜜业中的畲瑶人中学会此“土物”的生产经营之道。
狩猎业。历史上,狩猎业在闽粤赣畲民的生产活动中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在广东,山畲“常挟弩矢,以射猎为生。”(15)在江西,畲民“多射猎为食。”(16)在福建,畲民则将猎获物呼之为“野菜”。客家人居山后,也从畲民中学会了一套狩猎技能,使耕猎结合成为早期客家山区的基本经济形态,这从清代诗人杨登璐咏连城风俗“海螺声满西风里,知是前山打猎回”(17)的诗句中得到佐证。
服饰
客家人南来后,为适应当地自然、地理、气候、人文环境的需要,并不完全固守中原服饰,接受畲、瑶等南方民族的影响。其中有:
“椎髻”。指将发盘于头顶或脑后成“椎”形发式。这是南方诸族最为流行的一种发式。瑶人此俗,最早见于宋人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椎髻跣足”的记载;畲人,则有“女不笄饰,裹髻以布”(18)之说。
旧时客家妇女己婚后,均梳髻。如,光绪《嘉应州志·礼俗》:“女嫁前一日髻,谓之上头。”其法是:先将长发向后梳齐,次将头发卷好束起,盘于头顶偏后之处,成“椎”形发装,蒙以发罩。富者则加上金钗、银簪之物。显然,客家妇女盘发之俗,与畲瑶南方诸族的习俗是一致的。
“跣足”。人类最初是不穿鞋子的,即赤足而行。畲瑶南方诸族长期遍行此风,人们往往把“椎发跣足”相提并论,并将其作为“蛮”族服饰的主要标志,称之为“不冠不履”。
客俗,称跣足为“打赤脚”。旧时,一般人平常多赤脚而行。客家人接受此“蛮风”的内在因素有三:一是天气炎热;一是便于山间与水田劳作;一是山区生活艰难。“跣足”之风,显然与中原冠履之制相违。客家人为适应当地的生活环境,从南方少数民族“俗皆跣足”。
“不裹脚”。“裹脚”,又称“缠足”。旧时汉族妇女以布帛缠足,使其变形为弓状。但客家人长期以来已革除此陋习,故清·黄钊《石窟一征》称:“俗妇女不裹脚”。
客妇俗不缠足,显系受畲瑶南方诸族影响所致。以畲族为例,史称:女子“素无缠足之习”(19)。客俗接受不缠足影响的内因在于:客家妇女不论贫富均需承担家内外种种繁重劳动负荷。
头帕。客俗称“东头帕”,即包头巾之意。方巾,前方折成三角尖锐形,用布质宽带系紧即可遮阳挡光,又可作装饰物,起女性帽子之用,与畲族妇女头帕相类。
女服重饰。客家女装的特点在于:讲究装饰,如领口、边脚均加滚饰,袖口、裤口缀花边。畲瑶女服有相似之处。据朱洪等《广东畲族研究》第121页叙述:“在衫襟边和袖口、裤脚管边缀以数条不同颜色的花边,作为装饰。”可见,畲女服饰对客妇服饰有着采借作用。
色重蓝。客家妇女服饰,重鲜艳蓝色。这与当地出产“靛青”有关。笔者记得民国时期客服重蓝的突出事象有二:一是喜以“漳州花”制衣服。此为蓝底白花的纺织品,系蜡染制品,而蜡染以苗瑶诸族所产最富盛名。一是青年妇女喜穿阴丹士林蓝的洋布,反映了客妇对传统蓝色布料的独钟遗风。
畲民所制蓝靛染料与蓝布,量多质隹。明代以来,“福建菁”己为国人所重。故弘治《八闽通志》称:福建蓝靛染色“为天下最”,同治《兴化府志》卷十二载:兴化畲汉之人“擅蓝靛之利”。
无疑,客俗重蓝与畲地产蓝靛、畲民重蓝布、瑶苗语族重蓝底白花蜡染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喜饰物。旧时,客家妇女的首饰,颇为讲究。有簪子、簪花、毛锸、耳环、颈环等饰物,镂花错采。除头饰外,也有手饰。手镯有纽丝手镯、龙头手镯、蒜弓手镯。饰物多以银为之,间有金玉者。
畲与瑶苗均重装饰之美,甚至以多为时尚,带有炫耀财富性质。畲族妇女则喜在髻上插银簪,戴上各式头帕,配带银制耳环、手镯。时至今日,广东龙川、潮州等地畲族老妇人仍保存此类装饰。富有者还带有银冠。总体而言,畲族妇女装饰与客家妇女装饰极为接近。
绣花船形鞋。在鞋面上绣图案或花草虫鱼,或用五光十色的小珠子编织而成。鞋形,端部稍往上翘如船。这是旧时客家妇女喜爱和较为精致的鞋样,只有在年节或回娘家时才穿。此鞋,当系袭自畲族妇女的船形绣花鞋。
饮食
竹筒饭。随熟食而来的,则是炊具的诞生。人类早期的炊具是极其简单的,瑶族用“竹釜”烧制食物便是例证。据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器》“竹釜”条载:
瑶人所用。截大竹筒以为铛鼎,食物熟而不熠,盖物理自尔,非异也。
此俗,至清代仍盛行,据清·毛奇龄《蛮司合志·两广一》载:瑶人,种芋菽为粮,截筒而炊。
此乃今日所谓“竹筒饭”的由来。其制,将竹筒当炊具,将粮食与水加入筒中,使之在火中烧熟,再破竹取食。因烧煮时食物处于封闭状态,再加上竹筒本身具有纯天然风味,故其味“甚香美”。
旧时客家人也有“竹筒饭”。在今日广州饭馆的客家传统食物中,也将此物列入菜单中。客俗,还有一种由竹筒饭演变而来的“蒲包饭”。其法是:将米装入蒲草编成的饭包中,将蒲包口用带系紧,然后将其装入清水锅中煮熟。蒲包与竹筒的作用一样,将烹饪工具与餐具合二为一。其优奌是:将米饭的有效成份保留在包内,故其味与竹筒饭可比美,十分清香。可证,客家人的“竹筒饭”、“蒲包饭”与瑶人的“竹釜”有渊源因袭关系。
“老鼠干”客家人喜食鼠肉,,其食用特奌有二:一是食田鼠而不食家鼠;一是食鼠干而不食鲜鼠,福建汀化“老鼠干”是著名的客家传统食品“汀州八干之一”。瑶畲及其先民也嗜鼠。据《五溪记》载:唐代五溪蛮,噉蛇鼠。唐代诗人刘禹锡《蛮子歌》记载莫瑶,熏狸掘沙鼠.
瑶畲喜食鼠之俗至今不衰。作者曾多次入瑶山访问,每次瑶人家庭盛宴都以老鼠干作为待客的必不可少的住肴,其食鼠法与客家人几乎完全相同。故我们判定:客家人的食鼠习惯与方法,系直接从畲瑶传入。
“擂茶”。擂茶尤产于赣南客家地区。据同治《兴国县志·风俗》载:平日宾客偶至;把盏之后,继以擂茶,捣茶叶为末,加芝麻、油、盐及姜,瀹而羹之。
擂茶的具体做法是:先将花生、大豆、芝麻炒熟,将茶叶、蒜、芝麻擂成茶泥,将猪油炸豆腐、香菇丁、豇豆、黄糍酥等佐料煮成香料,再将开水冲入茶泥兑成茶汤。食用时,先将香料放入碗内,注入茶汤再将花生仁片、豆片、爆米花撒在上面即可。(20)
瑶苗诸族则保存传统的“打油茶”俗。这是款待客人的特殊食品。其制作方法是:茶叶、生姜、蒜头拌匀,茶油和盐炒熟冲水煮开。待客时则加上菇、炒花生、炒黄豆、炒米花等物,其味香、脆、辣、甜兼备,极为爽口,既可解渴又可充饥。处于高寒山区的瑶、苗诸族,油茶更有驱寒、祛湿、消食功效。故长期流行不衰。
客家人的“擂茶”与南方瑶苗诸族的“打油茶”,其原料与制作方法大体相同而微有变异。其源应相同。当系客家人南来后,受瑶苗等民族影响致。
地名与人名
以畲、瑶名地。在客家地区,存在着许多以“畲”、“瑶”二字作为地名者。如:广东梅县,以“畲”、“瑶”名镇者就有“畲坑”、“瑶上”二处。据平远县方志统计,在全县516个乡村地名中,以畲名者有26处之多。在福建,据王增能《客家与畲瑶的关系》(21)一文说:仅据武平、连城、长汀、上杭、永定六县《地名录》的记载,带“畲”字或“斜”的地名竟达138处之多。
以上材料说明:畲、瑶祖先曾寓居此地;畲、瑶与客民的和睦共处,畲、瑶居民在此地消失了,客家人并未废去其名不用,在名前也无侮称字样,倒是作为历史的印记保留下来,可见彼此关系之融洽与密切;是畲、瑶文化与客家文化交融的印证;畲、瑶成了客家人地名与客家文化的组成部份。
人名。畲人,死后有讳名。讳名按排行而定。
排行。畲族内部为了统一辈分,辨别是否本族或本姓人及血统亲疏,以祠堂为单位,每二十年排行一次。排行时,先将这一时期出生的男女的年、月、日、时登记,然后按辈分及出生前后分别进行排行。排行的目的在于序辈分长幼,死后载入族谱。男的排行称郎,女称娘。蓝姓以“大、小、百、千、万、念”六个字排辈分,但有雷姓无“念”、钟姓无“千”的说法,即只按五亇字排行。在排行时,如本祠堂同辈的男子有九十人,则从一郎排至九十郎,如祖父为蓝大二十二郎,父则为蓝小某某郎,本人则为蓝百某某郎。
排行,需保守秘密。因此,畲人生前并不知道自己的行次。
从畲族的排行,人们不能不叹服其对区别辈分与长幼的严格与精确程度。
历史上闽粤赣各地各宗姓客家人也曾广泛流行讳名制。据作者翻检的广东梅县五十种族谱中,明文载有讳名制的达三十二姓之多。即:李、张、陈、刘、钟、温、林、吴、罗、王、廖、丘、赖、何、邓、余、、侯、朱、邹、郭、萧、卢、徐、沈、巫、管、蓝、江、范、许诸姓。
我认为客家人的讳名制是从畲族中传入的。主要理中如下:
一、是汉族并无此制。无论是中原汉人,抑或与客家人相邻的广府人、闽南人等汉族其它民纟均无此俗。唯独客家人有此与畲族相类之俗。畲族男子排行称郎虽与唐人行第有关,但唐代男人的行第,是生前使用的,而畲人的郎名则是死后才给予的,显然有着本质的不同与演变。
二,从讳名制的发展过程而言,客家人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大多于明中叶后己失传此俗,而畲族则千万年来绵延至今末断。倘无畲族保留此俗,则客家族谱上的讳名至今仍是不解之谜。在内容上,客家人的讳名制较零乱而无序,且使用也往往时断讨续,不似畲族那样系统而规范。
讳名制传入途径有两种:客、畲长期相处在一起,两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极为密切,讳名制之传入是顺理成章之事;特别是在宋末元初和元末明初之际战乱时期,客家人不断深入畲区,受畲文化的影响更频繁也更直接,这也是这一时期客家人讳名制特别流行的原因。另方面,由于畲、客互动的结果,大批畲人融合为客家人,这部分畲民自然会将自己先人的讳名制掺入在客家人族谱中
丧葬
客家人的丧葬之制,受畲瑶的主要影响有三:
一是“火葬”。客家人遵守“入土为安”的祖训,实行中原汉族的土葬之法。但早期,不免入乡随俗,也局部实行火葬法。如,民国《上杭县志·礼俗志》:明代以上,间有火葬者。民国《增城县志·礼俗》:昔时风俗,每用火化。
可见,旧时特别是明代以前,闽粤客家地区,均曾有过火葬之习。此俗,与汉族论理观点相悖、当是客家人南来后,受当地畲瑶葬俗影响所致。瑶畲曾长期盛行火葬俗。直至民国时期,此俗仍未断。如民国《昭平县志·瑶僮》:广西昭平瑶“则用火化”。
畲族。明代,盛行“焚木”浮葬之习(22)。至清代,此俗已有所改变,如乾隆年间,福建永春畲族已“改其焚尸浮葬之习”(23)。但有晚至清末而未改者,如江西贵溪畲“遭亲丧,舁棺至山麓火化之”(24)。
结论是:与客家人并居的畲、瑶族人长期行火葬俗而此俗又有省事、节俭之利,故客家人曾接受此影响,是不足为其的。
一是以骨色辨吉凶。客家人行二次葬,但若在迁葬过程中发现骨色黑则以为不吉,需改变埋葬地点,以利子孙。据清·张心泰《粤游小志》载:嘉应州与惠州,行拾骨葬,骨黄者瘗原穴,黑者则觅佳城,置山谷间,暴露累叶,甚至罐破骨残,抛弃榛莽。
又,清·黄钊《石窟一征·礼俗》、光绪《丰顺县志·风俗》,也有相类记载。因黑骨而改葬,甚至“有一迁再迁至屡迁者”(25)。本来行二次葬,在儒家的伦理观念里,“挖祖坟”,己属大逆不道;更可异的是客家人竟有自挖祖坟至一挖再挖者,那简直是罪不容诛了。但来自中原的客家人,偏有此癖,显系染自“蛮风”。据作者研究,南方苗瑶诸族正有此俗。据清·李宗昉《黔记》载:大定、威宁之六额子,亲死时殓之,葬亦用棺。岁暮,卜之吉,则延亲族至墓前,以牲酒致祭,发墓开棺,取枯骨刷洗,以白为度,用布裏骨,复埋。过一二年,仍取骨而洗之,七次为止。遇家人有病,则曰祖先骨不洁,仍取骨再洗。所谓“洗骨苗”是也。
总之,客俗与“洗骨苗”俗相类之处有三:一是以骨色辨吉凶,以深色即黑色为凶,以浅色即黄、白色为吉。其实,这是由所葬地的土质及干湿程度所决定的。一是凡黑色者,客家人采取迁葬办法,洗骨苗则采取冼骨办法,以致形成一迁再迁或一洗再洗的局面。一是都系怕祖先作“祟”,将子孙祸福与先人骸骨联系在一起。从中可见,客家人此俗来龙去脉之一斑。
一是“吊丧用鼓乐”。客俗,在祭奠、做斋、送葬时,多用乐。奏乐的喧闹场面,与哀痛悼念的情绪形成强烈反差。故苏东坡对惠州民俗有“钟鼓不分哀乐事”之讥。如,乾隆《归善县志》卷十五载:
在宋多用鼓乐,或作佛事。故苏子有“钟鼓不分哀乐事”之句,婚丧皆用乐也。归善之俗,沿革不变。(归善,今惠州,为客家聚居区。)
对此,受儒家思想熏陶较深的客家士大夫,也自觉脸上无光,抨击为“不经”、“失礼”之举。
从宋代以来,闽粤赣客家民间,一直延袭在整个办丧事过程中流行奏鼓乐之俗。延至今日而未改,甚有愈演愈烈之势,在梅州城里、送葬时,顾请乐队吹吹打打,沿街游行,谁家乐队规模大,谁家就越有光彩。
此俗,显系受南方民族风俗影响所致。如,瑶族有“暖丧”之习,据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下》记明代瑶俗:丧葬,则作乐歌唱,谓之暖丧。苗人有“闹尸”、“斗尸”之俗,畲族则有歌舞焚尸之俗。
其实,把丧仪当作喜事加以作乐示庆,也并非顾炎武斥为“其情乖戾”所致;而是人死后是进入另一个极乐世界的原始观念形成的。客俗把婚丧并称为“红白好亊”,表明客家人也有把丧亊当好事的传统。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接受“暖丧”、“闹尸”之风的影响,是顺理成章之事。
民间信仰
客家民间信仰,同样受苗瑶语族影响,其中较为突出表现有二:一是奉行盘古崇拜。据光绪《嘉应州志·祠祀》载:
盘古圣王宫在(梅县西阳)樟坑口。
又,江西则有“盘古庙”、“盘古山”等等。可见,客家地区有设宫、庙祀盘古和名山的崇拜盘古之俗。汉族“盘古”传说是从“南蛮”及其传人畲瑶的图腾崇拜—盘瓠演化而来。对此,学术界己取得共识。
客家地区,本为畲瑶聚居区,因此,在当地广为流传盘瓠崇拜,随着畲瑶与客家人的日益融合,“盘古庙”也就应运而生了。可以说,客家地区盘古庙的存在,是我国南方诸族文化互动的一种表征。
一是流行“珓卜”占卜法。如,清·黄钊《石窟一征·礼俗》载:
俗神坊社庙,皆有珓。按:珓图,阳珓俱仰,阴珓俱俯,胜珓一仰一俯。
客家地区流行的“珓卜”法是:将竹木分为阴阳两块,外名阳、内名阴。卜者将其合拢置于胸前,在神位前诉说求卜的事实与愿望,请神明示。其后,将其抛掷于地。两片为阴,名“怒珓”;两片为阳,名“笑珓”;一阴一阳为“圣〈胜〉珓”,即“吉珓”。通常经三次投掷而定吉凶行止。
竹卜之法,源于楚人。屈原《离骚》中的“莛”,即竹卜。源于故楚地的苗瑶语族,也承袭此法。据清·严如煜《苗防备览·风俗上》载:
苗中其水旱疾疫,亦知卜筮,曰抛木卦,剖木为二,掷之于地,视其仰伏向背。
上古时,中原地区流行的为“龟卜”法。可见,客俗“珓卜” 系受南方苗瑶诸族甚至上溯楚风影响的结果。
总之,从山区经济、服饰、饮食、地名与人名、丧葬、民间伩仰诸方面,畲瑶文化都对客家文化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从中,可得出如下结论:
在中华民族关系史中,不仅汉族对少数民族发生过重要影响,同样少数民族也对汉族产生过不可忽视的反作用。换言之、历史上我国各民族的文化总是互相影响的,互相渗透的,即存在一种互动关系。从而,形成中华民族文化多元一体的格局,客家文化就是一种例证、一个缩影。
客家文化融入了畲瑶文化,畲瑶文化成了客家文化的有机组成部份。客家文化的多元性,使其文化具有多采性,客家文化的包容性、使其文化具有丰厚性。客家民系之所以能发展壮大并从山区走向世界,正是由于他对包括畲瑶在内的其它族群的文化取开放和兼收并蓄态度的结果。

注释:
(1)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
(2)清·杨澜《临汀汇考·风俗考》。
(3)光绪《江西通志·舆地略》南安府风俗条。
(4)见吴永章《瑶族历史研究中若干重要问题新说》,载《民族研究》1999年第2期。
(5)道光《长汀县志·风俗》。
(6)光绪《丰顺县志·风俗
(7)清·屈大均《广东新语·石语》。
(8)明·熊人霖《南荣集》卷十二,“防菁议上”。
(9)民国《上杭县志卷十》。
(10)明·田汝成《炎徼纪闻·蛮夷》。)
(11)明·区大相《入罗旁水诗》,载《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三。
(12)宋·刘克庄《漳州谕畲》,载《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三。
(13)引自清·杨澜《临汀汇考·风俗考》。
(14)康熙《广东通志》卷二九。
(15)道光《广东通志》卷三三O。
(16)光绪《江西通志·舆地略》。
(17)引自民国《连城县志·礼俗》。
(18)同《治汀州府志·丛谈附》。
(19)民国《龙游县志·地理考》记畲俗。
(20)参见赖咸庭《赣南客家饮食小叙》,载《赣南客家研究》1992年。
(21)载吴泽主编《客家史与客家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22)万历《永春县志·风俗》。
(23)乾隆《永春县志·风土志》。
(24)同治《贵溪县志·杂类轶事》。
(25)民国《上杭县志·礼俗》。
(吴永章:嘉应学院客家研究所;谢开容:中科院武汉研究所)
(转录自《“赣州与客家世界”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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