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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改的病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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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19: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201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代汉语》试题第44题是“改正下列病句”,所谓“病句”是:“难道能否认《红楼梦》不是一部很好的古典文学作品吗?”
出题人的意思,无非是说“能否认”跟“不”要去掉其中一个。因为人们都说《红楼梦》是一部很好的古典文学作品,“难道”、“否认”跟“不”三者迭用的结果,却是说《红楼梦》不是很好的古典文学作品。如果是哪个学生在文学欣赏课程的试卷里说“难道能否认《红楼梦》不是一部很好的古典文学作品吗?”那么我会给这个学生打零分,因为他完全不懂得《红楼梦》,这门课程算他白读了。可是在《现代汉语》这门课程里,这个句子实在不能算病句。因为这话并没有语病。
出题人心里一定有个前提,那就是:“《红楼梦》是一部很好的古典文学作品”是不容否认的真理。但是,这话并不是客观真理,而是人们的主观认识。虽然我也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很好的古典文学作品”,甚至认为它是古典小说的顶峰,可我毕竟不能用自己的主观认识代替客观真理。比如,“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顶峰”,当年这话就是不容置疑的“革命真理”,也是包括我在内的七亿革命人民的共同认识,可是自从林副统帅折戟沉沙以后,尤其是三中全会以后,觉醒了的人民就可以大胆质问:“难道能否认毛泽东思想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顶峰吗?”
同样,虽然鲁迅俞平伯毛泽东都认为《红楼梦》伟大,还有很多人也认为它伟大,可也有不少古人今人认为《红楼梦》很糟糕。像已经作古了的陈云,他就觉得只有苏州评弹才是最优秀的作品,他恨恨不已地责备毛泽东号召人们读《红楼梦》是“教坏了一代人”。假如《陈云文选》中有一句“难道能否认《红楼梦》不是一部很好的古典文学作品吗?”那可万万不是病句——虽然我认为他的眼光出了点毛病。

《红楼梦》里,还真有些句子说不太通。可是有时候那说不通的里面真还有讲究,倒像香菱论诗的那番话:“有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这样的例子,《俞平伯论红楼梦》里就有好几个。
随园主人袁枚(有人说《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就是随园)的《续子不语》里有一则《沙弥思老虎》(人们有时用它跟《十日谈》里的故事比较):
“五台山某禅师收一沙弥,年甫三岁。五台山最高,师徒在山顶修行,从不一下山。后十余年,神师同弟子下山,沙弥见牛马鸡犬,皆不识也,师因指而告之曰:‘此牛也,可以耕田;此马也,可以骑;此鸡、犬也,可以报晓,可以守门。’沙弥唯唯。少顷,一少年女子走过,沙弥惊问:‘此又是何物?’师虑其动心,正色告之曰:‘此名老虎,人近之者,必遭咬死,尸骨无存。’沙弥唯唯。晚间上山,师问:‘汝今日在山下所见之物,可有心上思想他的否?’曰:‘一切物都不想,只想那吃人的老虎,心上总觉舍他不得。’”
“师因指而告之曰:‘此牛也,可以耕田;此马也,可以骑;此鸡、犬也,可以报晓,可以守门。’”这话在《阅微草堂笔记》里,大概只需说成“师一一指而告之”,因为纪晓岚的文笔简洁,袁枚的写法生动;几句话,表现出了老和尚的慈祥,小和尚的单纯。但是“此鸡、犬也,可以报晓,可以守门”,这里有点问题:鸡能报晓却不能守门,犬可以守门却不会报晓。要说得合理,只该是“此鸡也,可以报晓,此犬也,可以守门。”可是,如果写成“此牛也,可以耕田;此马也,可以骑;此鸡也,可以报晓,此犬也,可以守门。”用脂砚斋的话说,这就太“板”了。所以必须有所变化,于是乎把“鸡犬”合在一起,说成“此鸡、犬也,可以报晓,可以守门。”语法倒没问题,情理上可就有点毛病,仿佛“鸡犬”又会报晓又会看门似地。可是读者不是五台山上的小沙弥,这点生活常识是有的,决不至于误会“鸡犬”一身充二役。所以,这个句子看似有毛病,其实改不得。
还有篇明清小说,忘了是什么书里的,是说一位才子想寻找一个理想的佳人,在绍兴受到嘲弄后,又到了在扬州并迷恋上一位名妓。他的一位富有的朋友,为了让他集中精力参加高考,出资替名妓赎了身,打算暂时保管在自己家。花轿抬新人时,书童“两条腿正跑得高兴”,被才子一把拉住了。后来的故事自然是大团圆,不必说它。只说这“书童两条腿跑得正高兴”,也有点古怪。书童又不是猪马牛羊,自然是“两条腿”,这三个字岂不多余?再说“两条腿”又没有脑筋,怎么跑也不会“高兴”啊!把“两条腿跑得正高兴”改为“两条腿跑得正欢”,听起来就顺耳了。可是,“欢”不正是“高兴”的意思吗?看来“跑得正欢”是因我们用滥了,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正如帕默尔《语言学概论》所说,一些来自比喻的词语被人用得烂熟之后,人们就意识不到其中的比喻了。“书童两条腿正跑得高兴”这句话想想是不合理,可是我没有办法改。改不了。
三毛《塑料儿童》:“‘荷西,窗外一大群麻雀飞过。’我这话一说出口,手中锅铲一软,便知自己无意间触动了那个人的话匣子,要关已经来不及了。”
“手中锅铲一软”显然不对。锅铲怎么会软?要改的话,要么是“握着锅铲的手一软”,要么是“手一软,锅铲几乎掉下”,这样才能既合乎语法和情理又兼顾“锅铲”、“手”、“软”这三个要素。可是“握着锅铲的手”像是欧化的句子,太累赘,太别扭;“手一软,锅铲几乎掉下”,太老套。想来想去,好像还是“手中锅铲一软”简捷有味。
阿城有篇作品,里面有一句是:“是胆固醇的年纪了”。这话也不合理。胆固醇是一种化学物质,怎么能说“是胆固醇的年纪了”呢?能说“是胆固醇的年纪了”,岂不是也能说“是氨基酸的年纪了”、“是维生素的年纪了”?无论如何该说“是注意胆固醇的年纪了”,这才对啊。——可是,真要这么说,尤其是再把“是”改成“到了”,那可就成了中学生的作文腔了。阿城怎么肯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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