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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5 16: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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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言符号能指与所指关系的相对任意性
作者: 张艳双 来源:http://ch.shvoong.com/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1857年-1913年)提出:语言符号联结的不是事物的名称,而是概念 和音响形象。他认为语言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
索绪尔提出了能指与所指这 套符号概念,用以说明抽象概念或具体事物和用来表示抽象概念、具体事物的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 。在其《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索绪尔提出了语言符号任意性原则,用索绪尔自己的话来说,是“用 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
索绪尔曾经把语言符号比作一张纸:思想是正面,声音是 反面。我们不能切开正面而不同时切开反面,同样在语言里,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 思想离开声音。任意性是符号的共性,符号和它所代表的事物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但语言符号所具 有的任意性有自己的含义。任意性原则实质指的是语言现象的社会规约性、惯例性。
本文主要从 语音形式和语义、能指与所指符号结构、能指与所指联系三方面论述了能指与所指关系的相对任意 性。所谓相对任意性就是指一定程度的非任意性即可论证性。选择什么符号表示什么概念并不是完 全任意的,人们对符号系统的选择过程也非任意,要受各种条件的制约。概括地说,构成语言符号 的两方面即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的任意性是相对的,即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论证的。本文主要就索 绪尔的符号的任意性特点来阐述能指与所指关系的相对任意性。
一、索绪尔的能指与所指任意性原 则语言符号是一种两面的心理实体。
索绪尔把“概念”称为“所指”,把“音响形象”称为“能指 ”。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是任意的。他认为: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因为我们所说的符号 是指能指和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我们可以更简单地说语言符号是任意的。而所谓任意性,是 指能指和所指之间的联系“是不可论证的,即对现实中跟它没有任何自然联系的所指来说是任意的 ”。任意性是针对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而言的。能指和所指,对一个语言符号来说,是两个要素 缺一不可。本文就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阐述能指和所指关系的相对任意性。
二、从语音形式和语义角 度论述能指与所指关系的相对任意性语言的音和义的结合是任意的,他们之间没有本质的、必然的 联系。
我们知道,能指(signifier,即音响形象),是指词的语音形式;所指(sig nified,即概念),是指词的语义内容;所谓能指和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是指词的语 言形式,也就是语言的实体。索绪尔指出:语言符号的形式和它的意义之间没有自然的联系。例如:我们无法解释为什么“房间”叫做room,“杯子”叫做cup,这两者之间的组合完全是任意的,也可以用其他的语音序列如moor,puc来表达。但是,其组合必须符合英语拼写和语音系统,即按英语26个字母拼写。由 此可见语言符号的组合不是杂乱无章的,任何语言都存在着某些可论证性,正如索绪尔自己所说: “一切都是不能论证的语言是不存在的;一切都可以论证的语言,在定义上也是不能设想的。”因 此,当符号系统形成并为某个民族共同体所接受和使用,就对全体社会成员有了强制性,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因此,如果用“moor”,“puc”这样的组合来表达“房间”和“杯子”就让人产生误解。
虽然音义本身的结合 是任意的不是必然的,但其任意性,不可误解为个人使用语言的随意性。实际上,一旦符号在某个 社会形成,个人是没有权力改变语言符号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相对任意性是指给事物命名有一定的 根据,反映在名称上是事物的名称具有可理解性。如果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被定义之后,不能被 社会的广大成员所理解、接受,那么语言符号就失去了其意义。由此可见,一旦音义结合的关系确 定,符号进入交际,表示某一特定的客观事物以后,就对使用它的社会成员有了强制性,任何人不 能随意改变音义之间的结合关系。因此,从语言符号的音义结合角度来说,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 关系的任意性是相对的。
三、能指与所指符号结构的相对任意性能指与所指的构成不是单一的,必 须构成符号结构。
符号结构由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的两个成分构成:一个是符号本身,另一个是符 号所代表的事物。符号是代表者,称为能指;符号所代表的事物是被代表者,称为所指。所谓能指 与所指符号结构的相对任意性,是指一个被代表的事物或内容,究竟用什么去做它的能指,用什么 符号去代表它,这是相对任意的。比如,我们用“√”表示正确、用“×”表示错误,最初使用时 不是必然的,也可以颠倒过来使用。但是,人们接受了这样的表达之后,渐渐成为了一种习惯、一 种人们所认可的使用方法,就不能随意改变,否则就会造成混淆。再比如交通信号,红灯表示禁止 通行,绿灯表示可以通行,并非完全任意,因为“红色”与车祸引起的交通事故等危险信号密切相 关。“绿色”从某种程度是“安全”的标志。另外符号结构的相对任意性还表现在,同一能指在不 同的符号结构中可以代表不同的所指。比如,红灯还可以表示喜庆,历史上农民起义举事时也经常 以红灯为信号,红色还让人联想起血腥、镇压等。由一种符号形式表示不同的内容,构成不同的符 号结构,这也证明了符号结构中能指与所指的关系的任意性是相对的。
总之,在符号结构的双方结 合之前,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任意的。但是,一旦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就成了约定俗成,虽没有什 么道理,但是符号结构不能被随意改变。
四、能指与所指联系的相对任意性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是 任意的,任意性是指能指与所指之间没有任何自然的联系,即对现实中跟它没有任何自然联系的所 指来说是任意的。但是,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联系,可以理解为任何一种有理据可言的联系,主要指 意义上的联系。为什么英语单词sister表示“姐姐,妹妹”,用brother表示“哥哥 ,弟弟”,那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说的。
索绪尔用相反的例证来说明:“象征的特点是:它永远不是 完全任意的;它不是空洞的;它在能指和所指之间有一种自然联系的根基。”这也说明能指和所指 的联系不是完全任意的,这种任意性是建立在一种自然联系的基础之上的。例如:五星红旗象征中 华人民共和国,我们不能用其他的标志来代替,其意思所指当然不是任意的,是老一辈革命者经过 浴血奋战,革命取得胜利之后,深思熟虑决定的,是当时历史条件的产物。能指和所指联系的相对 任意性实质内涵可用一个简单例子说明:在英语中,可用“dog这个能指来指具体的一种动物, 但这个声音序列决不比另一个声音序列更适合表达“狗这个概念。如果说语言社区成员同意,“p ape,“toge也能起同样的作用。但是,能指不是可以任意取定,所指也不是可以任意划定 ,这种规定要得到社会成员的一致认同,否则就无法成为沟通工具。因此,能指和所指的联系的任 意性也是相对的。
五、结论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原则是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首先提出的。
参考文献:
<1>王铭玉.语言符号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齐沪扬.传播语言学.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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