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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方言分區的幾個問題──兼論晉語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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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3 00: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2003-12-13 08: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方言分区的几个问题──兼论晋语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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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金荣、高然、钟奇 撰(暨南大学中文系)
《广东社会科学》,1997/01,132─137页 



    自现代方言调查的发韧之作──赵元任先生的《现代吴
语研究》1928年发表以来,汉语方言的调查与研究走过了漫
长的半个多世纪。经过几代学者几十年来尤其是近十几年来
的努力,汉语方言的宝藏不断得到开采与发掘,汉语方言的
面貌日渐明晰。最能反映这一事实的莫过于汉语方言分区的
历史发展,从早期章太炎的十类划分。黎锦熙的十二系分类
,三十年代赵元任先生的九区说,李方桂先生的八区说,王
力先生的五大支系理论;到五十年代丁声树、李荣先生八大
方言提法,八十年代初詹伯慧先生等的七大方言区主张,直
至最近李荣先生的十大分区构架[1]。集中反映了对汉语方言
的认识由粗略到细致,由模糊到精确,由概括到具体的过程


  语言事实丰富而复杂,对语言事实的认识只能随着调查
研究的深入,随着材料的不断占有而逐渐由表层到深层,由
局部到整体,由个别到一般,这是科学研究中相当普遍,也
是相当正常的现象,汉语方言分区不同范式的更迭便是这一
现象的反映。但是,方言分区毕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
,分合的着眼点该在怎样的角度定位,划分的结果该在怎样
的序列上安排,分合的标准该从怎样的视点上把握,都是值
得审慎考虑的问题。有感于此,我们在此提出一些浅见,期
望抛砖引玉,得到方家指正。

一、局部与全局──方言分区的均衡问题

  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这是客观存在的语言现象。立足
于同,可以看到语言间的内在联系;着眼于异,则可以看到
语言间的相互差别。同是汉语这一大系统,毫无疑问,各地
方言在语音、词汇、语法诸方面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在与
外族语言对比时,尤能感受到这一点。但由于历史、地理和
其他人文因素的影响,各地方言也有一些与其他方言迥异的
特色,进而形成大大小小的不同方言系统。这种客观存在的
语言事实和语言现象并不因为分区的多少而有所变更。方言
的分区,说到底,也无非是把这种客观存在的不同类型的方
言系统如实地揭示出来,为调查和研究提供便利。一般说来
,共同性的多少与分区系统的大小是成反比关系的。共同性
多、具体特征明显,彼此间必属于比较小的系统。反之,共
同性少,抽象特征突出,具体特征不明显,彼此间必属于比
较大的系统。从逻辑上讲,大小系统之间大体上呈宝塔形态
势。具体说来,大的系统,数量不宜过多,否则分类便失去
了意义。就方言分区而言,早年一分为九,五十年代的一分
为八,后来的一分为七,乃至近来的一分为十,从大区一级
角度考虑,似乎都有再分层级的可能(关于这一点后面还要
讨论)。因此,罗杰瑞先生[2]一分为三的提法虽然从人文、
历史的角度上看,不容易叫人接受,但从逻辑角度着眼,还
是有相当道理的。

  问题在于:分区本身怎样在全局上保持均衡。

  从局部着眼,每一地区的方言都有自身的一些特点,有
的特点可能还为别的方言所不曾具有。比如:古入声清声母
字在现代北京话中派入四声;古精组字在广西玉林、广东台
山一带读为t─th─;海南文昌话有吸气音声母;福州、建瓯
一带有双韵尾现象……如果把着眼点放在这些差异上,那么
,许多方言便可以从中分离出来。早年的官话一分为三,也
就是着眼于各具特点的结果。

  从全局着眼,许多有差异的方言其实仍有不少共通之处
,比如:广西桂林话n、l不分,尖团音相混,柳州话n、l不
混,尖团音能分,彼此区别甚明,但由于声调系统以及其他
方面的特点有着惊人的一致,因此,并不妨碍将它们归入西
南官话系统中。官话后来的合三为一,大概也是基于从全局
出发彼此间有较多一致性的缘故。

  因此,分区本身如果缺乏总体的协调,此方立足于一致
性,能合者尽量合,而彼方却侧重于差异性,能分者尽量分
,这势必打破全局的均衡,造成彼此间的失调。我们的浅见
是:只要方言间有比较多的共通之处,结合人文地理的角度
考虑,能合者就宜乎合,除非有强有力的理由支持,最好不
要轻易“升格”。其实,强调分并不就等于重视语言间的差
异,而强调合也不等于忽略其间的差别。只不过我们更倾向
于在分大方言区的前提下再分出小区、方言片、次方言等来
显示其差异,不一定要靠“升格”来显示对它的重视。在这
一认识上,闽语跟官话恰好走了相反的路子。

  早年讨论闽语的文章,虽然也有合为一体的提法(比如
李方桂先生,王力先生的分法)但着眼于差异的看法基本占
了上风。从1937年赵元任先生分出的闽方言与潮汕方言两大
独立系统,到1940年分出的厦门──汕头方言与福州方言两
大系统,到五十年代袁家骅、丁声树、李荣先生分出的闽南
、闽北两区,走的都是从分的路子。这种处理方式后来受到
闽方言研究者的广泛批评。理由很简单,闽南、闽北之分既
不能概括闽方言内部的分歧情况,也不完全符合方言分区的
原则。如果强调语言的差异,何止闽南、闽北不能通话,闽
东、闽中、莆仙也大有交际的困难。再说,通常把闽方言分
出闽南、闽北两区的人总以为福州话代表闽北方言,殊不知
福州话只能代表闽东、真正的闽北话代表应该是建瓯话。据
此,福建闽方言研究者认为与其分成闽南闽北而不能概括闽
方言的实际面目,还不如从大处着眼,从闽方言的共同基础
,共同历史背景出发,来一个先合后分,从异中求同入手,
把闽方言合成一个大区,然后再视语言的异同,适当考虑社
会、历史、地理的因素,再在下面分出闽南、莆仙、闽东、
闽北、闽中五个次方言区[3]。

  上述处理方式,基本上成为语言界的共识。

  与闽方言的路子相反,官话后来大体上走的是由合而分
的路子。从早年湘语、赣语的分离,到近年来晋语、徽语的
易帜独立便是明证。诚然,早年分区将湘语,赣语纳入官话
中是相当勉强而粗疏的。湘语的保留古全浊声母(或古全浊
声母今读塞音、塞擦者时,平声读不送气浊音,仄声读不送
气清音;或古全浊声母今读塞音;塞擦音时一律读为不送气
气清音)[4],赣语的古全浊声母今读塞音、塞擦音时一律读
为送气清音以及遇摄三等,流摄一等,臻摄开口一等和梗摄
开口二等字许多地方主要元音是【ε】(或相近的【e】)[5]
这不仅与官话其他地区方言不同,与周边方言也有明显的差
别,结合人文地理等因素将它们从官话中分离出来是顺理成
章的,长期以来海内外学者在讨论汉语方言分区时也都接受
了这一事实。但是,晋语、徽语的易帜是否也有如此充足的
理由呢?(关于晋语、下文再讨论)

  总而言之,我们认为:方言分区,最好全局上保持均衡
,以免顾此失彼。

二、平行与非平行──方言分区的层级问题

  “大区”、“小区”、“方言片”、“方言小片”、“
方言点”,这是现行讨论方言分区,描写方言系统时常用的
术语。

  如前所述,系统的大小与特性的多少成反比关系。大系
统(如“大区”一级)表现出更多的概括性,而小系统(如
“方言片”“方言小片”一级)则表现出更多的具体性。因
此,和同系统其它方言相比,如果某一方言没有表现出同样
的具体性特征,彼此间是否处于同一平面就值得怀疑,归入
同一类型的系统就显得方枘圆凿,“升格”“降格”也有了
可以成立的理由。因为这里包含着一个彼此心照不宣的大前
提:处于同一类系统的方言彼此间大致上应该是平等的、对
等的。

  然而,逻辑上的理解与事实上的划分之间是有距离的。
拿上述标准衡量,且不说现行方言分区某些具体区域的确定
仍可斟酌(比如湖南方言分区),即令分类不成问题,内部
间也还存在怎样分层级更合理的问题。如前所述,在大区平
面上,一分为九也好,一分为八也好,一分为七,或者一分
为十也好,内部都还有再作排列再分层级的可能。以传统的
七大分区而论,吴方言与湘方言的关系,客家方言与赣方言
的关系比起其它方言来,彼此更密切,这是许多学者所持的
看法。而官话、恐怕也不完全与吴、湘、客、赣、以及闽、
粤处于同一平面上。

  罗杰瑞先生[6]的看法与此不同,他认为“客家话和赣语
的相似是表面现象”并认为“客家话和闽语很接近”。他根
据自身确定的十条标准,将汉语方言分作三大区,即:北方
话区(即通常说的官话区)南方方言区(包括客家话、粤语
和闽语)和处于过渡地带的中部方言区(含吴语、赣语和湘
语)。分法虽不同,但大方言区内部仍有层级差别的看法与
我们却是一致的。在这个意义上,丁邦新先生[7]提出的:“
以汉语语音史为根据,用早期历史性的条件区别大方言;用
晚期历史性的条件区别次方言;用现在平面性的条件区别小
方言”处理原则确有其独到之处。

  大系统的划分是这样。小系统的划分同样也存在再分层
级的问题,比如官话内部,照李荣先生[8]的分析可以分出八
区,但按刘勋宁[9]的处理,还可以分出“北方官话、中原官
话和南方官话”的层面。

  造成这种事实上的划分与逻辑上的分析出入,当然有其
复杂的原因(比如:是先有“类”的认识,再找标准加以印
证,还是先提出标准再以此定“类”就大有讲究;其次,用
什么标准定类也大有文章可做)。其结果,造成认识上的偏
差:明明处于不同平面上的方言、因为迁就常识,迁就语感
,划分时归于同类系统(比如,同为一大区或同为一小区)
,一旦随着深入研究发现一些独特之处,便呼唤“升格”呼
唤“独立”。其实,它们不见得到了与另一大类系统的方言
平行的地步。说到底,这种“独特”不过是同一系统内部下
一个层级性不同的“独特”,而不一定是不同系统相互区别
的“独特”。因此,我们认为,对现行方言区分的大小系统
内部的层级性作出一番梳理,是当务之急。

三、“合取”与“析取”──方言分区的标准及其他问题。

  方言区,实质上就是方言亲缘关系在地理上的分布。因
此划分方言区时应选择能够反映亲缘关系的语言特征作为分
类依据或者分类标准[10]。最理想的莫过于对内具有普遍性
、对外具有排它性的单一、明确的标准。比如“厝”“鼎”
等词之于闽方言;明微合而为m─之于粤方言,次浊平上和
全浊上声读如阴平之于客家话:“帮滂并,端透定,见溪群
”三分之于吴语便大体上称得上是这类标准。

  语言系统本身是一个模糊集,处于中心地带的方言点之
间或许区别特征还比较明显,越往四周扩散,区别特征便越
模糊。在这种情况下,试图用单一标准来划分不同的方言有
时是相当困难的。更何况单一标准的选用也有很大的随意性
,而不同标准之间划出的同言线也不一定能完全重合,如此
一来,划分的结果也就难免见仁见智了。

  为解决单一标准分区上的困难,有人认为可以采用多标
准的划分方法。但多标准的使用本身也存在一些技术问题,
比方说,多标准在划分中是需要满足所有条件方可(合取关
系conjunction)?还是满足其中一项条件即可(析取关系
disjunction)?就前者而言,如果多标准的各项标准之间是
等值的尚能贯彻始终,假如彼此间非等值,或者说有主从之
别,又怎样处理?就后者而论,每一析取项确定出来的范围
是否都能一致,或者说划分出来的同言线是否都能重合。假
如相一致(或者彼此重合),多标准与单标准之间岂不成了
一回事?反之,又怎能避免析取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怎能
鉴别析取项的科学性?上述问题不解决,就很难减少划分中
的盲目性,多标准也势必变成无标准。

  为解决方言分区中明确与模糊的矛盾,为减少多标准使
用中的盲目性与随意性,近年来又有人引进了计量分析的方
法,代表作是周振鹤、游汝杰《湖南方言区画及其历史背景
)一文。其操作方式和后来郑锦全先生等的操作方式既相近
又略有不同。这种完全立足于方言共时平面上的比较分析,
与方言的亲缘关系并不一定有密切的关联,相似者未必同源
,而同源者未必完全相似,对此朱德熙先生已有过相当精当
的分析[11]。撇开这一切不谈,用计量方法划分方言区域,
其结果科学与否,与代表点的甄别,方言特征的遴选,以及
语言材料的处理都有很大的关系,而这一切仍然离不开传统
的定性分析工作。

  能否可以这样设想:如果纯粹从历史比较语言学
(historicalcomparative linguistics)角度划分方言区,借以反
映其亲缘关系,不妨:(1)借助汉语史各方面(合语音史
、词汇史、语法史)的研究成果,将不同时期的语言特点作
出一番梳理,以此作为方言不同层级区分的参照(在分析中
尽量排除偶然因素的影响)。(2)对于“强势方言”和“
弱势方言”,分别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处理
方式。具体说来,前者由于内部有强大的疑聚力,有公认的
标准语(比如广州话之于粤方言)可以以标准音为参照根据
通话程度层层划分,确定不同的系统;而后者缺乏凝聚力,
没有公认的标准音(比如平话),只能通过点与点的比较,
确定其系属,明确其关系。(3)划分的结果尽量不要与传
统的认识产生太大的距离。(4)充分考虑方言事实本身的
复杂性,允许过渡区或中介方言的成立。但在处理上要有严
格限制的弹性度。如果纯粹从共时角度作对比分析
(synchronical contrastive analysis)而完全不考虑亲缘关系,
就必须严格注意材料的甄别。在这一前提下,类型学上的研
究是值得重视的方向。比如,李如龙、詹伯慧等先生[12]所
作的闽粤琼三地闽方言特征词的研究就是很好的尝试。而郑
锦全先生的方言沟通度研究也同样给人新的感受。目前,这
方面的研究刚刚起步。许多问题仍需要相当的努力。

  现在谈谈晋语的归属。

  在1985年《方言》第1期《官话方言的分区》中,李荣
先生正式把晋语从官话中分离出来。照李荣先生的解释,晋
语是指“山西及其毗邻地区有入声的方言”。换句话说,李
荣先生是按古入声在今方言中的演变而重新对官话进行离析
的。比起传统的北方话“建立在语言印象加地理概念的基础
上”[13]的分类法,这无疑大大推进了一步,体现了李先生
敏锐的洞察力。但令我们困惑的是,同样保留有入声的江淮
官话仍纳入官话的系列而晋语却升格独立,这在逻辑上多少
有点难以自圆其说。

  或许是意识到单一标准顾此失彼的问题。以后,晋语研
究者对晋语的特征又作了全面的概括[14]。如此,晋语的特
征也就更加明显而突出,晋语的升格独立也就有了更充分的
理由。

  诚然,同官话其它片方言相比。晋语有不少独特之处。
但它是否到了非要与官话分庭抗礼的地步,我们认为是可以
讨论的。从划分的标准来看,多标准的使用(无论是侯精一
先生早先提到的五条标准,还是后来提到的十条标准)存在
是“合取”还是“析取”的问题。从合取的角度看,侯先生
提到的五条或十条标准不见得都有普遍性。因此,条目的取
舍颇需斟酌;从析取的角度看,以入声作为标准倒可以同其
他官话分得一清二楚。但又与江淮官话相冲突。从分区的均
衡意识出发。闽方言内部差异很大,但闽语研究者仍着眼于
全局,将之合为一体,而晋方言与其他官话相比有差异便将
之分离,如此处理,恐怕连没有多少异议的吴方言、粤方言
内部也存在一分为几的问题,这样一来,方言分区的总体均
衡格局势必被打乱。

  其实,“晋语”一说,佛里斯特(Forrest)早在近半个
世纪前就提到。晋语的特点在佛里斯特和在他之前的高本汉
(B Karlgren)的《中国音韵学研究》中也早就注意到,
他们并没有因为它的不独立成区而感到不便,这正如江淮方
言有入声仍放在官话体系中并没有什么不便一样。特性与升
格其实并无必然的联系,更何况晋语中还有不少与官话一致
而与南方别的方言有别的地方。从语音特征来看,ts─t的类
型区分与北方官话一致已为有的学者所证明[15]。除此之外
,还有许多特征也与官话大体一致。比如在太原、太谷、祁
县、文水、寿阳、陵川、襄垣、忻州、怀仁、晋城等地。
(A)古全浊声母今读塞音、塞擦音时,逢平声读为送气清
音、逢仄声读为不送气清音;(B)假蟹效咸山江诸摄开口
二等见系字颚化。(C)止开三日母字读为卷舌元音(祁县
、文水、襄垣例外);有丰富的儿化(或儿尾)现象。(D
)“班”──“搬”,“扮”──“半”,“攀”──
“潘”,“蛮”──“瞒”普遍读音相同(祁县,古谷,文
水例外)。从词汇特征上看,上述地区也有不少特征与北方
官话一致而与南方诸方言有别之处,比如:(A)动物性别
表示法:都是区别词置于动物之前。(B)一些名词普遍带
“子”尾而非用单音节词表示,比较:房子(屋)/麦子
(麦)/稻子(禾)/蚊子(蚊)/裙子(裙)/绳子(索
)(加“()”者表示南方方言通行的说法,下同)。或者
用语根本不同,比较:脸(面)/媳妇(新妇)等。(C)
一些动作表达也有区别。比较:下雨(落雨)/走(行)/
跑(走)/站(企)/喝茶(吃茶、食茶)。(D)人称代
词普遍用“们”表示复数。(E)普遍说“一辆车”或“一
挂车”而非南方常用的“一架车”。(《汉语方言字汇》
1989,《汉语方言词汇》1995,《山西方言志丛刊》1983,
1984),如果立足于一致性,未尝不可以归入官话体系之中


  刘勋宁先生最近发表的《再论汉语北方话的分区》[16]
很值得重视。在该文中,作者一方面批评了传统的北方话分
类的不合理性,一方面对李荣先生的官话分区说作了进一步
的阐发,此外,还用不少语言材料进一步强调了晋语(刘文
称之为“秦晋方言”)独立的可能性。令我们感兴趣的是他
最后对整个汉语方言层级系统的总体描述:

  在这一表述中,秦晋方言(即前面讨论的“晋语”)并
没有纳入与东南诸方言平行的系统中,而放在基础方言(北
方话)之下的层面上,按照这种描述、恰恰证明晋语与官话
关系密切而与东南诸方言关系疏远(用刘氏的话“晋语是北
方话里的山里话”)。其实,上面的表述系统中的“基础汉
语方言”一说,不过是为了显示晋语的独特而变换使用的名
目,事实上,它和通常提到的“北方方言”“官话方言”并
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刘勋宁先生的上述格局未尝不可以
作如下调整:即将“基础汉语方言”改为“官话方言”,将
“秦晋方言”纳入与“北方官话,中原官话,南方官话”平
行的系列,称之为“秦晋官话”。一句话,晋语的独特只是
同一系统内部层级关系的不同,而非不同系统间的差别。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方言分区,事关全局,总体格局
的均衡,内部层次的梳理,以及标准本身的确立与使用都是
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占有较充分的材料。缺乏详细而周密
的论证,结论就值得再讨论,晋语研究有这样的情形、平话
、徽语等恐怕也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
---------------------

注释:

[1]
参见詹伯慧主编《汉语方言及方言调查》,湖北教育出版社
,1991版。
[2]
罗杰瑞《汉语概况》(张惠英译),语文出版社1995版。
[3]
参见潘茂鼎、李如龙等《福建汉语方言分区略说》载于《中
国语文》,1963年第6期。陈辛太、李如龙《论闽语的一致
性》,载于《中国语言学报》1983年第1期。詹伯慧《汉语方
言与分区问题驳议》,见《语言文学学术论文集》知识出版
社1989年版。
[4]
颜森《江西方言的分区》,载于《方言》,1986年第1期。
[5]
鲍厚星、颜森《湖南方言的分区》载于《方言》1986年第4期

[6]
罗杰瑞《汉语概况》(张惠英译),语文出版社1995版。
[7]
丁邦新《汉语方言分区的条件》,载于(台湾)《清华学报
》1982年第1─2合期。
[8]
李荣《官话方言的分区》,载于《方言》1985年第1期。
[9]
刘勋宁《再论北方话的分区》,载于《中国语文》1995年第
6期。
[10]
朱德熙《在中国语言和方言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载于《
中国语文》1986年第4期。
[11]
朱德熙《在中国语言和方言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载于
[12]
李如龙、詹伯慧等《闽粤琼闽语词汇比较研究》,载于《第
四届国际闽方言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
年版。
[13]
刘勋宁《再论北方话的分区》,载于《中国语文》
[14]
侯精一《晋语的分区》,载于《方言》1986年第4期。
文熙《首届晋方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综述》,载于《语言
研究》1995年第4期。
[15]
熊正辉《山西晋语分tst的类型》,载于《首届晋方言国际研
讨会论文》1995年版。
[16]
刘勋宁《再论北方话的分区》,载于《中国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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