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里妹子学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045|回复: 0

《标点符号用法》等四项规范标准征求修订意见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9 09: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地语委积极组织开展对《标点符号用法》等四项规范标准的征求意见工作
作者:语信司 来源: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index.htm

为了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工作,确保语言文字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于年初组织各地语委,就《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标点符号用法》、《数字用法》、《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四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各地语委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书面发函形式向当地有关专家学者和应用领域代表征求意见。其中,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语委已完成了征求意见工作,其他地方语委正在加紧进行。四项标准的研制组将根据有关意见对标准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湘里妹子学术网 ( 粤ICP备2022147245号 )

GMT++8, 2024-5-3 08:25 , Processed in 0.06711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