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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错就错”的修辞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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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3 20: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李苏鸣

    李白有诗云:“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把酒问月》)显然,“月随人行”是诗人在一定客观环境和主观因素的影响下产生的错觉。所谓错觉,是指人们对外界事物的不正确的知觉。例如,人们往往习惯把相对静止的较小的对象,看成在运动着的较大背景中移动。因此,夜间观月,容易把飘动的大片白云看成是静止的,误认为是月亮在云间游动。既然错觉是一种不正确的知觉,为什么许多文学作品常常要“将错就错”,准确地去描述错觉呢?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对产生错觉原因的分析得出答案。
    从客观上看,有些错觉的产生是在知觉对象所处的客观环境有某种变化的情况下发生的。例如:
    (1)一站站灯火扑来,象流萤飞走,一重重山岭闪过,似浪涛奔流……
                         (贺敬之《西去歹车由窗口》)
    (2)汽车在望不到边际的高原上奔驰,扑入你视野的,是黄绿错综的一条大毡子。
                            (茅盾《白杨礼赞》)
    (3)大舸中流下,青山两崖移。
(揭奚斯《归舟》)
    (4)不疑行船动,难看远树来。
                            (梁元帝《早发龙巢》)
以上几例都是由于知觉对象(灯火、山岭、草原、树木)的“参照物”(火车、汽车、船只)发生了位移变化而产生的运动错觉。语言艺术的创作不等于科学事实的论证,它要求作者必须把从客观事实中所得到的形象感不折不扣地传达给读者,以唤起读者的表象联想,造成特殊的修辞效果。以上几例写知觉对象“扑来”、“闪过”、“扑入”、“移”、“来”,形象地再现了作者当时的感受,这些语言信息又唤起了读者的经验,使人读来有置身其时其景的感觉。客观错觉的描写,着意于语言的形象性,因此,以视觉错觉的描写居多。有人将这类例子分析为“比拟格”,这种认识恐怕牵强了些。
从主观上看,有些错觉的产生与经验、情绪、态度等因素有关。例如:
    (5)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越走越大,须仰视才见。”
                                (鲁迅《一件小事》)
    (6)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诗经《采葛》)
    (7)两岸狼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仞山。
                               (李白《早发白帝城》)
例(5)是由于思想、态度的变化,所引起的视觉对象的形态大小错觉;例(6)是由于情绪变化,所产生的时差错觉;例(7)是由于听觉表象深刻所产生的听觉错觉。
主客错觉描写与客观错觉不同。如前所述,客观错觉着意于语言的形象性不同;主观错觉的描写则是着意于语言的情感性。语言艺术的创造要求作者必须把自己的情感活动通过语言信息传递给读者,主观错觉的描写,就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之一。
    当然,我们将错觉描写分为客观错觉和主观错觉两方面来谈,仅是相对的区分,在实际生活中,错觉的产生也常是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相互交融所致。在修辞过程中则表现为语言形象性和情感性的交融。例如:
    (8)满眼风波多闪灼,看山恰似走来迎。仔细看山山不动,是船行。
                                (无名氏《浪淘沙》)
    船行水上,风波闪灼,由于视觉对象“参照物”运动的客观原因,更由于心旷神怡的主观原因,使作者产生了“看山恰似走来迎”的错觉。而当主观因素消失时,却又是“仔细看山山不动,是船行。”这种错觉描写的运用,产生了形象逼真,意趣盎然的修辞效果。
    由此可见,“作者描写错觉,不是为了歪曲客观事物,而是有意识地利用错觉之富于感性,来启发读者的形象感,从根本上说,其结果还是突出了事物的特征。”(金开诚《文艺心理学论稿》)错觉描写的确是一种不容忽视的修辞现象。
发表于 2004-1-15 08: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耳目一新。
发表于 2004-1-15 16: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很好!

“作者描写错觉,不是为了歪曲客观事物,而是有意识地利用错觉之富于感性,来启发读者的形象感,从根本上说,其结果还是突出了事物的特征。”(金开诚《文艺心理学论稿》)
发表于 2004-2-18 17: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过曾经的树林
又见昨天的
风儿
轻快地掠过
林梢”

这是不是“将错就错”的修辞?
 楼主| 发表于 2004-2-23 21: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了解这首诗的写作情境,但从辞面看,应该是一种“比方于物”或“托事于物”的表达方法。所谓错觉,是指人们对外界事物的不正确的知觉。这里描写的“树林”和“风儿”都没有出现与客观现实不符的状态。依我管窥蠡测,“曾经的树林”和“昨天的风儿”一样,都是暗喻意象。正如刘勰所言“盖写物以附意,飏言以切事者也。”不知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
发表于 2004-2-25 22: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出现与客观现实不符的状态“吗?

"走过曾经的树林"怎么可能“又见昨天的风儿“?这与”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一样,都是通过”错觉“来表达内心特殊的感受。
    ”风儿“是诗里的意象,情感的载体。”载体“未必是喻体。4楼的诗当跟”暗喻“一点关系也没有,也不存在什么”比方于物“。
 楼主| 发表于 2004-2-27 22: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试析

从心理学上讲,错觉、幻觉、回忆和想象是完全不同的心理现象。 “昨天的风儿”作为诗里的意象,是基于错觉,还是基于还是幻觉?是基于回忆,还是基于想象?
     如果昨天无风且此时无风,那么,“又见昨天的风儿”可以视为幻觉;
     如果昨天有风且此时有风,那么,“又见昨天的风儿”可以视为回忆;
     如果昨天无风且此时有风,那么,“又见昨天的风儿”可以视为想象;
     如果昨天有风且此时无风,那么,“又见昨天的风儿”可以视为错觉。
     其实,事情本身并没有那么复杂。作者就是运用一系列意象,抒发着对“再现的曾经、曾经的再现”的一种感受。从整体看,说是“比方于物”和“托事于物”应该是有理由的。此外,“将错就错”是一种主动的错觉描写,是服从于表达目的修辞艺术,而非写实地记录错觉。
发表于 2004-3-12 16: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我观物,万物皆着我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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