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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青:语法化中的更新、强化与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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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00: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liudanqing_yufahua.doc” 语法化中的更新、强化与叠加,刘丹青,原载《语言研究》2001年2期

语法化中的更新、强化与叠加*

作者:刘丹青    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
来源:http://ling.ccnu.edu.cn/message/yyxlwx/liudanqing_yufahua.doc


零. 小引

更新、强化、叠加,都是在语法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组相关现象。通过几年来的介绍、研究(如孙朝奋1994,刘坚等1995),汉语历史语法学界对语法化中的语义虚化、语音弱化、重新分析等现象已经比较熟悉。而本文讨论的上述现象,虽然还讨论得不多,但却同样是语法化过程中必然伴随的现象,而且体现了语法化进程中更加复杂的一面。对更新、强化、叠加等现象的了解与认识,有利于建立更全面的历时语法化理论。本文将借鉴国外语法化理论中的有关论述,结合汉语实际,对这组现象作一点初步分析。

一、更新现象

1.1 何为更新
    更新(Hopper与Traugott 1993:10, 121称为renewal,Lehmann 1995:21, 95称为renovation)指用较自主的单位取代更虚化的单位起同样或类似的语法作用。这是语言里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如汉语中用当时还比较实在的“在、对、向、被、比”等取代上古很虚化的介词“于/於”,就可归入此类:
  (1) a. 季氏旅於泰山。《论语•学而》於 → 在
     b. 与其媚於奥,宁媚於灶,何谓也?《论语•学而》於 → 对,向
     c. 季氏富於周公,《论语•先进》於 → 似,比,过,
     d. 谷阳竖献饮於子反,《左传•成公16年》於 → 与,给
     e. 昔吾畜於赵氏,孟姬之谗,吾能违兵。《左传•成公17年》於 → 被
在《左传》、《论语》成书的年代,对应于“於”的左边这些词基本上都只有实词(动词)用法,但后来它们或早或迟都语法化为介词,分别表达原来由“於”表示的某种功能,这便属于更新现象。到现代汉语中,这些词项都已成为典型的前置介词。当然“于/於”被更新不仅是虚词词项的更新,还涉及语序演变:有些介词短语的位置由动词后变成动词前。
更新现象本身比较简单,不过,更新现象的前因和后果却很值得探讨。既然语言中已经有一定的虚词用于相关的语法范畴,为什么说话人还要更新,用新要素取代旧要素?更新现象会给语言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和影响?下面试略作分析。

1.2 更新现象的新奇性动因
    从说话人角度讲,有些更新可能源于人类语言交际的一种重要倾向:用新颖的说法取代陈旧的说法以取得更强的语用力量(Lehmann, 转引自Haspelmath1998:319)。所谓“语不惊人誓不休”,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只是诗歌对新奇性的追求更甚于普通语言而已。追求新奇也是实词词义发展演变或实词词项新旧交替的常见原因,例如有“日”不用而改说“太阳”、舍“行路”而起用“走路”等。因此,实词的更新和虚词的更新本质上是相通的。
最能体现这种更新的是程度副词,因为程度副词有较强的语用功能,用“旧”了的词
难以发挥这种功能,需要用新词来唤起听话人的注意(参阅Hopper与Traugott 1993:1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曾在第九届近代汉语学术研讨会(温州,2000.10)宣读,另蒙吴福祥先生多所指正,谨致谢忱。
(2)中各例仅是对汉语常用程度副词更新链的一个极其粗线条的勾勒:
(2) a. 王占曰:大吉。《甲骨文合集》35855(张玉金1994:75)
    b. 我朱孔阳。《诗经•豳风•七月》
    c. 臣之罪甚多矣,臣犹知之,而况君乎?《左传•僖公24》
    d. 忽见一人,形状甚伟,被甲持刀。《搜神后记》卷五,51。
    e. 逊遣人牵船,过一渡,施力殊不便,《搜神后记》卷五,51。
    f. 水澳多船数有相触,惊怕殊多。《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4月1日条
    g. 玉馔珍奇,非常厚重,《游仙窟》
    h. 唐太宗是唐家很好底皇帝,《吴文正集•经筵讲义》“一、帝范君德”
    i. 他操的心还怪多的!张贤亮《绿化树》
    j. 这是真正的‘约克崽’,优良品种,特通人性,特讲卫生,莫言《师傅越来越幽默》
    k. 对象是昌平某村的,穿着毛蓝褂子,脸蛋儿倍儿红。(网上散文)
据张玉金(1994),甲骨文中程度副词只有“大”一个。周代以后开始出现其他程度副词,如“孔”,但并没有广泛使用。至迟从春秋起,程度程度副词“甚”出现,但当时其形容词用法仍多于副词用法,如《论语•卫灵公》“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甚”逐渐成为后世文言的基本程度副词,算比较长寿,但在口语中其实早已式微。今天汉语各大方言区似不见以“甚”为区内主要程度副词的,是否有个别小方言残存“甚”则有待考察。中古时候,“殊”作为程度副词相当常见,如今也只偶见于文言语体。至晚到唐代,“非常”出现了,但数百年间“非常”的形容词用法仍比副词用法常见。直到现代汉语中才成为最常用的程度副词之一。近代汉语中“很”又作“狠”,曾有强调色彩,后来色彩淡化成为基本程度副词,沿用至今,字也只用色彩淡化的“很”了。程度副词的更新仍然没有停止,后来出现的“怪”,当代北方口语中“特”、“倍儿”等只是更新例子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以上副词大多经历“强调-常用-淡化-淡出”的兴衰过程。较晚起的“很、非常”等虽然还没有走完此路,但确实已经开始受到更新形式的挤压了,除了北方话本身的新生程度副词,目前还受到南方话“好”的强力竞争,比如把“很高兴”说成“好开心”。

1.3 更新现象与语法化损耗
    虚词更新的动因不仅在于对新奇性的追求。我们知道,语法化重要特性之一是单向性,即由实到虚,而不会由虚到实。而且,语法化在单向的道路上是永不休止的。一个实词一旦开始语法化,那么它就踏上了语义虚化、句法泛化、语用淡化、语音弱化的不归路,由不足语法化(保留部分实义的半虚化)、到充分语法化,到过度语法化[1],直到表义功能趋向于零、句法功能似有似无、语音形式走向消失。江蓝生(1999)就通过历史和方言比较揭示了“着”由实到虚到零的历程。这类现象可称为语法化损耗。这一性质决定了虚词语法化到一定程度总会因损耗而失去作用。更新现象,正是一种抵消语法化损耗的有效机制。
比如,据郭锡良(1997),“于”在商代文献中兼属动词和介词,介词用法仅限于时、地、对象数端,其他用法都要到周代后才逐渐发展出来。到春秋时,“于”就开始呈现过度语法化的迹象,表现为功能负荷过分多样。通过更新,一批动词先后虚化为前置词,原来“于/於”所负载的处所、源点、终点、对象、比较基准、原因、与事、施事等等题元意义分别由“在、从、予/给、对、比”等不同的新生虚词表示,保证了口头和书面交际的效率。
再来看温州方言的“里”。“里”在温州话中是一个高度语法化的后置词。它完全没有单用能力,而且其语义和句法搭配面已经泛化到普通话需用“上”等表示的场合,如:
  (3) 黑板里 | (把事情推到)会计头里 | (带钱在)身里身上、身边
正因为“里”已经充分甚至过度语法化了,所以当需要明确表示“里面”的意义时,温州话倾向于采用更新形式“底转”来代替原来的“里”,如:
(4) a. 房间底转点一只灯。
    b. 逮渠把他关拉在屋宕底转家里。
    c. 鸡汤底转你再加倈儿点儿盐。
如果不需要突出“里边”的意义,上述句子中的“底转”也可以换用“里”,如“房间里、鸡汤里”等。但是,“里”用于泛指处所的场合,就不宜换用“底转”,因为这些场合排斥“底转”所含的更加明确的“里边、内部”之义,如:
(5) a. 老师宿在黑板里写字眼。
    b. 覅别代把俫些鏖灶物事脏东西掼扔河里。
    c. 你着要带俫儿些钞票囥放身里。
    由以上“于”和“里”的例子可以看出,更新可以弥补过度语法化带来的语义损耗,在需要时表达更加确切的语义。当然,具体到特定的单位,某些更新可能源于追求新颖性的动因,不一定等到虚词极度虚泛时才发生。但是,弥补语法化损耗的功能确实使更新现象容易得到语言的认可而获得成功,因为言语中也有很多更新现象不被语言接受。例如,“日、月”曾分别在某些场合被“太阳、太阴”代替,但只有“太阳”对“日”的更新被汉语接受,而“太阴”从未真正在汉语里取代“月”或后来的“月亮”。个人或群体言语中的虚词更新也会有不少是未被语言接受而昙花一现的,具有弥补损耗作用的更新则是语言优先“录用”的对象。

二、强化现象

2.1 强化的性质与类别
语法化中的强化(reinforcement)指在已有的虚词虚语素上再加上同类或相关的虚化要素,使原有虚化单位的句法语义作用得到加强。Lehmann (1995:22)指出当虚化成分过分弱化时,更新和强化是保存语法力量的两种选择。换言之,强化也是抵消语法化损耗的有用机制。
先从西方语法化理论著作常举的英语on top of谈起(见Lehmann1995:75, Haspelmath 1998:316),这是一个典型的强化例子。现代英语的on是个高度语法化的前置词,语义上相当于汉语中的后置词“上”或框式介词“在…上”,其原型义是“在物体的上方表面”,但引申出的语义域极其宽泛,例如on the wall (在墙上)指表面而不指上方,on Monday (在星期一)表日期,on grammaticalization (论/关于语法化)表示论题、on sale (减价中)和on leave (休假中) 指时间上的进行状态,on that condition (在此条件下/以此为条件)表示抽象的相关性,等等。因此,当说话人真想强调在某物上方表面时,会觉得on的意义太宽泛,所以会选用on top of这样在on的基础上增加词汇性成分组成的复合介词(字面上是“在…顶上”)。比较Lehmann所举的一对例子:
(6) a. Peter is standing on the table. ‘彼得站在桌子上’
    b. Peter is standing on top of the table. ‘彼得站在桌子的上面’
(6a)是一般的表述,而(6b)的意义更加明确,明示所站位置是桌子的上方而不是常规的桌子的边上。人们把on top of看作复合介词,而不是按字面把top (顶)看作受on支配的介词宾语,因为这一组合中的top已经开始虚化。意义上它比“顶”的词义宽泛,例如on top of the table无法译成“在桌子顶上”。语法上,top不带定冠词,已经偏离了真正的名词性,而真正表示“顶”的名词在受到of短语修饰时必须带定冠词,比较on top of the house (在房子的上面)和on the top of the house (在房子的(最高处)顶上)[2]。
更新是新旧相替,而强化涉及新旧并存,而且新旧形式的表义作用及句法性质都可能相差较大,因此其表现形式更加复杂。本文参考已有的论述,通过对汉语事实的观察,把强化现象大致分为四类。on top of一例代表了其中一类,不妨称之为具体强化,即用更加具体的词项来强化较抽象的语法化程度更高的单位。汉语的例子如表物疑问代词“何”后再加“物”构成“何物”,意义未变但指物的意义更加明确。第二类是同义强化。其中有的是同义并列强化,即将几个同义的虚词加在一起构成一个同义的新虚词。如并列几个假设连词构成的“倘若、藉弟令”,由两个补语标记并列而成的“得来”(见刘坚等1992:146)等。并列强化既符合虚词强化的普遍趋势,又符合汉语词汇双音化及多音化的趋势,两流相汇其势益盛,因而在汉语史上特别多见,尤其突出地表现在副词、连词等词类上。另一类是同义框式强化,如“似…似的”由一前一后两个比拟性虚词强化成框式介词、“假如…的话”由前后两个假设虚词强化成框式连词。第三类是连接强化,即在表达句法关系的虚词上再加上起连接作用的虚词,如元曲中经常在一些前置词短语后用带有连接词作用的“来”,帮助前置词把有关的题元介引给动词,如(转引自何乐士1992b:46):
(7) a. 我也曾把一个邓天王来旗下斩,《关汉卿戏曲集》2.738
    b. 望得无人拾,将这草科儿遮,将汝食来喂些。(同上1.296)
这类强化的存在主要是因为汉语介词短语主要在动词前,同时使用前置词为主,使介词不在中介位置,不符合人类语言的常规。连接性成分是为了弥补中介位置的空缺。连接强化虽然也表现为框式虚词结构,如“把…来”(比较现代汉语“用…来”),与“同义框式强化”有共同点,但其后一个虚词只有结构连接作用,没有语义标记作用。而同义框式虚词的前后两个虚词属同类语义的不同标记,如“假如…的话”中的两个虚词都表示假设条件。最后,第四类是焦点强化,即在有关虚词上加上焦点标记以示强调,并发展为固定的强调形式。如“何物”前加上焦点标记“是”构成“是何物”,成为“是物”(=什么)的前身(详2.3节)。
    限于篇幅,本文只能讨论强化中的第一类即具体强化和第四类即焦点强化。第二类同义强化中的并列强化,已有不少论著涉及(如王海棻1991)。同义强化中的框式强化情况复杂,需专文讨论。第三类连接强化要结合语序发展的大背景来详细研究,容另文讨论。

2.2 具体强化
西方语法化著作中讨论的强化现象,大多属于具体强化。因为语法化的趋向是虚词的意义越来越抽象空灵,使虚词的信息量逐渐降低,因此到一定阶段便会促使虚词带上更具体实在的成分以使意义更为明确显豁。
在中古到近代的发展中,疑问代词“何物”的出现就是一个具体强化的例子。“何”是一个老资格的表物疑问代词,区别于表人的“谁/孰”,表处所的“安、焉”等。在疑问代词中,“何”是最基本最无标记的,它除表物外还表方式、程度、原因等。通过与各种语素的组合,它又可以进入其他代词的语义域,例如,“何人=谁”,“何处/何地=安/焉”;此外还有“何时、何等、何如/如何、何为/为何、何以、何故”等。而其他语义域的代词不能反过来进入它的语义域。随着一些上古疑问代词逐渐淡出,“何”的作用愈益广泛,语法化程度也逐渐深化,表物的本义随之损耗。在这样的条件下,通过“物”字的添加强化其表物功能是自然不过之事。“何物”一词便在中古时期(据柳士镇1992:180,约汉末至魏晋间)应运而生。这就是具体强化。
“何物”成为新的表物疑问代词。但它一旦开始从名词到代词的语法化历程,自身也无法避免进一步语法化。语法化的表现之一是人们逐渐不再感觉到它和名词“物”的联系,所以出现了“何勿”等书写变体[3]。表现之二是可以充当定语,被修饰者不限于人以外的“物”,例如著名的“何物老妪”一语。不过,柳士镇(同上180)强调,“‘何物’在充任定语时,与被修饰的名词一起,常常含有蔑视、鄙夷或训斥的意味”。严格地说,这种贬义并不一定同定语位置有关,而同被修饰者为指人名词有关,因为“何物”修饰指物名词时并无贬义,如吕叔湘(1985:129)举的《北齐书》例“何处龙见?作何物颜色”。可见,一方面,“何物”已经虚化为一个疑问代词而不复为一个疑问名词短语,另一方面,“何物”仍保留一些表物的意味,所以在用于人时有贬义产生。
介词发展中也有具体强化现象。上文说到上古汉语的多功能前置词“于/於”逐渐被多个后起前置词更新。实际上,“于”也可能以被强化的形式出现。例如,在表示处所题元时,“在”不但可以取代“于”,也可以加在“于”上组成复合介词“在于”,尽管它不如单用“在”常见(动词性的“在于”更常见)。“在”的处所意义比“于”具体明确,所以这也属于具体强化现象。比较:
(8) a. 椰树,……实如瓠,系在于巅,《齐民要术》卷十“椰三二”
    b. 吴为三军以系于后,《左传•昭公23》
(9) 时有库司典座僧,在于众前读申岁内种(种)用途帐,令众闻知。《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十二月〕廿九日
例(8a)“在于巅”作动词“系”的处所补语,而在《左传》时代中“系”的处所补语单由“于”介引,如(8b)。(9)是唐代文献中“在于”在动词前介引处所题元的例子。跟“在于”类似的有“到于”,是用明确表终点义的“到”强化本来也能表终点的“于”,比较:
(10) a. 他人也把那不顺理的言语加到于我。《鲁斋遗书•大学直解》
     b. 如不欲前面的人以不善待我,便以我的心度量后面的人,也不敢以此不善先加于他;《鲁斋遗书•大学直解》
     c. 山木如市,弗加於山;鱼、盐、蜃、蛤,弗加於海。《左传•昭公3》
(11) 次日到于果园扎营,有管园官员将果品等物来见。《正统临戎录》
(10a)的动补结构是“加到于我”,同一文献中也有单用“于”的例子如(10b)的“加于他”,可见“到于”由“到”加在“于”上而来。在先秦时只有单用“于”的形式,如(10c)。(11)是元代文献中用“到于”在动词前介引终点题元的例子。
当然,动词性的“在于”早在先秦汉语中就存在,这跟“在于”整个作前置词有很不相同的结构。试作结构分析如下:
(12) a. 不度於善,而皆在於凶德,是以去之。《左传•文公18》
     b. [VP在[PP于[NP凶德]]] (VP, NP, PP分别表示动词短语、名词短语和介词短语)
(13) a. 椰树,……实如瓠,系在于巅,(=9)
     b. [VP系[PP在[PP于[NP[巅]]]]]
     c. [VP系[PP在于[NP[巅]]]]
(12)是由“在”做动词短语VP的核心(“在”与上句“度”对应),“于”是介词短语PP的核心。(13)是由“系”作动词短语的核心,“在”介引处所题元充当介词短语的核心。但请注意,此式的特殊之处在于前置词“在”所支配的不是一个名词短语NP,而是另一个前置词短语PP即“于巅”,如(13b)所示。从共时语法状态来说,这似乎是难以置信的,汉语语法著作中似未见过这种介词支配介词短语的分析。然而,从语法化的角度看,这是强化现象的正常结果。只是因为共时分析很少顾及语法的动态性,所以忽略或回避了这种现象。不过,(13b)这种结构毕竟不是常规现象,只能作为强化后的过渡现象而存在。经过一定的阶段,(13a)就会出现重新分析,“在于”成为一个复合前置词,于是整个结构就应分析为(13c)。
“在”是作为强化成分加在原有前置词“于”上的。但“在”类词一旦成为前置词,本身也面临进一步的语法化,从而诱发新的强化,出现“虚化-强化-再虚化-再强化”的交替过程。请看吴语中的例子。
    苏州话中与“在”相当的词是“勒”,早期有“拉、来”等舒声形式。“勒”跟普通话“在”一样为动词兼处所介词,但作为前置词,其语法化程度显然比“在”高一些。看例:
(14) 小张勒在图书馆里。
(15) 小张勒本子浪在本子上写字。
(16) 小张勒学堂里从学校里转来回来。
(17) 田鸡跳勒到戥盘里——自称自赞。(当地歇后语)
(18) 从前有人送活鱼勒给郑国子产。(郊区话或旧时市区话)
“勒”在(14)中作存在动词,在后面各句中作前置词,其中在(15)中为静态处所标记,在(16)中为起点/源点标记,在(17)中为终点标记,在(18)中为与事(接受者)标记。用处所标记兼表与事也正是上古汉语“于”的特色,比较:
(19) 昔者有馈生鱼於郑子产,《孟子•万章上》
以上诸句中,(16)(18)的用法为普通话“在”所无。(17)的用法普通话也能用“在”,但更常用“到”;而苏州话用“勒”更自然,所以熟语选择“勒”而非“到”。“勒”的使用范围已经接近古汉语“于”,而超出了普通话的“在”。正因为“勒”的语法化程度较高,所以也诱发了强化现象。下面分处所和与事两路来讨论。
表示处所的“勒”,不管作动词还是前置词,在当代苏州话中都常常被加上“蹲”说成“蹲勒”。上述(14)(15)两句都能换用“蹲勒”,如:
(14’) 小张蹲勒在图书馆里。
(15’) 小张蹲勒本子浪在本子上写字。
苏州话“蹲”作为动词除了下蹲义外,本来已有接近普通话“呆”(呆在那儿)的义项,由此虚化出表示处所的“蹲”。(14’)可有两种译法,一为“小张呆在图书馆”,二即“小张在图书馆”。这个“蹲”是介于普通话“呆”和“在”之间的动词。(15’)句意义完全等同于(15),其中的“蹲”已不能译成普通话“呆”(*他呆在本子上写字)。“蹲”也不能单独译成“在”,否则成了“小张在在本子上写字”。只能是“蹲勒”合起来译成“在”,即“小张在本子上写字”,“蹲勒”因而成为像中古近代汉语中“在于”一样的复合前置词。另一方面,“勒”的其他用途,如用作起点标记、终点标记、与事标记等,都不能用“蹲”来强化,显示“蹲”作为强化成分意义上比被强化的“勒”具体,符合具体强化的常规。有趣的是,虚化为复合介词的“蹲勒”本身又进一步语法化,形式上缩减为一个“蹲”,“蹲”字本身成了一个独立的前置词。例如(16’)可说成(16’’):
(16’’) 小张蹲本子浪在本子上写字。
    “蹲”的虚化是相当后起的新现象,在晚清长篇苏白小说《海上花列传》的全部苏州话对白中连一个“蹲”字都没用,上海话早期书面语料中也基本上不见“蹲”字。当代的较正式的上海口语如独脚戏中,还只有“蹲”的存在动词用法而未见真正的介词用法,但在随意谈话的上海话口语录音语料中已出现不少“蹲辣”的介词用法,如:
(20) a. 伊拉他们,就是讲, 蹲辣业务浪向在业务上是经常有联系个的。
     b. 中间公司, 卖出去又买回来, 就蹲辣国内销售。
汉语史上的“于>在”更新和苏沪吴语中的“勒>蹲”更新都经历了虚化/弱化和强化之间的反复拉锯。试图示如下:
(21) a. 于/於(处所) 虚化 于(多功能) 强化 在于(处所) 弱化/虚化 在

     b. 拉/来(处所) 虚化 勒(多功能) 强化 蹲勒(处所) 弱化/虚化 蹲

学者们对“勒/辣”(<来/拉)的语源有“着”、“来”、“在”几种推测。假如真是“在”,那么(21)两式还可以串起来,形成更多次拉锯的局面,如(22)所示:
(22) 于(处所) 虚化 于(多功能) 强化 在于(处所) 弱化 在/来 虚化 勒(多功能)

    强化 蹲勒(处所) 弱化/虚化 蹲(处所)

下面再看与事一路。如上所述,用处所介词兼表与事的(18)这样的句子目前基本上只在苏州郊区使用,几十年前则还可以在市区话中听到。后来的市区话要用“拨勒”代替“勒”表达(18)的意思,如:
(23)  从前有人送活鱼拨勒给郑国子产。
(24) 学堂学校里奖一支钢笔拨勒小张。
“拨”是北部吴语中表示给予的动词,相当于普通话“给“,如“拨给小张一支钢笔”。在虚化程度高的“勒”上加上意义更实在的“拨”,属典型的具体强化。“拨勒”不但用于给予类句子,而且用于被动结构,如:
(25) 小张拨勒老师批评哉。‘小张被老师批评了’
可见“拨勒”确实已合成一个复合介词。不过,“拨勒”这种强化形式,似乎跟“在于”和苏州话的“蹲勒”等复合介词一样,也只是过渡形式,它很快又被缩减为“拨”。据石汝杰先生告知,(23)-(25)听起来也偏老了。更常见的说法是省去“勒”的(23’)-(25’):
(23’) 从前有人送活鱼拨给郑国子产。
(24’) 学堂学校里奖一支钢笔拨小张。
(25’) 小张拨老师批评哉。
    “在于、蹲勒、拨勒”三个词的平行发展过程如(26)所示,(26d)是对三者的概括:
(26) a. 于 强化  在于 虚化/弱化  在

b. 勒 强化  蹲勒 虚化/弱化 蹲

c. 勒 强化  拨勒 虚化/弱化 拨
   
     d. A  强化 AB 虚化/弱化 B

2.3 焦点强化
焦点强化是本文新提出的概念。它指在虚词上加上标注焦点的虚词或语素,造成虚词的强调形式,倒最符合“强化”的字面意义。人类语言最常使用系词作焦点标记,如英语表示焦点的分裂句所用的be。自从汉语指示词“是”变成系词后,“是”也就逐渐成为汉语的焦点标记。以“是”字开头的虚词往往是焦点强化的产物。
疑问代词“什么”,学界都同意系来自“是物”;但对于“是物”之所由来,学界尚无定见。吕叔湘(1985:131)认为来自“是何物”的省略,“是何物”则是“何物”的强调形式(即本文所说的焦点强化形式)。这一解释的不足之处是文献中缺少“是何物”作疑问代词的例子。从强化理论和方言材料来看,这一解释是很合理的。下面我们先从方言材料说起。
    吴语区许多方言存在人称代词的强调形式,就是在三身代词(一般限于单数)前加上一个“是”,而其历史源头可上溯至敦煌变文、《祖堂集》等近代文献(详见陈忠敏、潘悟云1999,近代用例参阅吕叔湘1985:179)。其中有些方言保持与系词“是”同音,读[z&#61583;]类音,如湖州“是我[z&#61583; &#61518;]、是尔[z&#61583; n]、是其[z&#61583; d&#61692;i]”;有些方言促化为[z&#61611;&#61487;][ze&#61487;]一类入声韵,按音可写作“实”。如南汇惠南“实我[ze&#61487; &#61506;]、实侬[ze&#61487; no&#61518;]、实伊[ze&#61487; &#61690;i]”。汉语中处于主语位置的人称代词前都能带上“是”变成焦点,如“是他叫了我”。吴语的特点在于这些强调形式中的“是”已高度语法化。它在有些方言中可以用在并无焦点作用的代词前,语用上的强调功能已经淡化。句法上则能用在包括宾语在内的一切适合人称代词的位置,与非强调形式并无区别,如“小张叫是伊去”。而普通话不能说“小张叫是他去”。这些强调形式有时甚至取代不带“是”的普通人称代词,“是”虚化成一个无意义的代词前缀。人们往往已不知道其“是”的来源,因此有些上海话文献写作同音的“自”,即“自我、自侬、自伊”。在某些方言中,“是X”式代词又发生弱化,缩减成一个音节。上海郊县很多乡村的方言第二人称单数为[zu],即[z&#61583; nu]的合音。
以上情况显示:第一,焦点标记“是”可以在代词前虚化成失去强调意义的词缀。第二,“是+代词”合成复合代词后可以因进一步语法化而产生脱落、合音等缩减现象。依此来推测,“何物”先构成强调式“是何物”、凝固后再缩减为“是物”是完全可能的。
实际上,吴语中由强调形式产生新词形的现象不限于人称代词。某些方言的方式/程度指示词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比较“这么好”在几种相邻方言中的说法:
(27) a. 上海:介[ka]好 a. 吴江平望:实介[z&#61611;&#61487; &#61543;a]好 c. 苏州:实梗[z&#61611;&#61487; &#61543;a&#61518;]好  
显然,吴江话的“实介”是上海话“介”的强调形式,来自“是介”;而苏州话的“实梗”音韵上与吴江的“实介”“阴阳对转”,大概是儿化形式(比较“一些”在苏州话中说“一星”,“星”也当为“些”的儿化形式)。这是代词前带焦点标记并虚化为代词词缀的又一好例。
“实梗”在《海上花列传》一类晚清小说中是方式/程度副词的基本形式,但近百年来由焦点强化形式来的“实梗”在语法化过程中又引发了一系列变化,再次展现“强化-虚化”的拉锯战。首先,“实梗”[z&#61611;&#61487; &#61543;a&#61518;]弱化成合音形式“丈”[za&#61518;],所以“这么好”的意思后来可以说“丈好”。后来弱化的“丈”上又可以用指示语素“埃[&#61603;](这。近指)、搿[&#61543;&#61611;&#61487;](这,那。定指)、威[u&#61603;](那。远指)”加以具体强化,于是当代苏州话又有了“埃丈好(这么好)、搿丈好(这么好/那么好)、威丈好(那么好)”的说法(参阅石汝杰1999:94)。另一种变化形式是在代词后加上“样子”,如“实梗样子>丈样子>埃丈样子”等,这也属具体强化。不考虑加“样子”的情况,方式/程度指示代词在苏州话已经历了下列曲折过程:
(28) (介/梗) 焦点强化 实梗 合音弱化 丈 具体强化 埃丈、搿丈、威丈。

比较(28)和(22)。(28)的强化包括了焦点强化和具体强化两种类型,而(22) 处所前置词的多次强化都是具体强化。“强化-虚化/弱化”的交替则是两者共同的。
吕著所设想的“什么”的来历,其实就跟上述强化-弱化交替过程相当接近。
“物”族疑问代词的语法化并不到“是物(=什么)”为止。在东北话、吴语等方言中,“是物”可以合音为“啥”。“什么”的意义在某些方言中又说成单音节的“物”,如天津说“吗”[ma],北京也说“吗”(限于“干吗”一语)、南京说“么”[m&#61611;&#61487;5](限于“干麼事”一语)、广州话作“乜”[m&#61635;t55](为“物”[m&#61635;t22]的变调形式)。“物”的疑问代词用法由来已久,曾作“没”,据志村(1995:196-197)始见于唐代。但“物”字本身发展不出疑问代词义,其疑问用法当是“何物”、“底物”或“是物”的弱化省略形式,志村氏相信是来自“是没”(是物)。再进一步,方言中的“啥”、“吗”、“乜”等又可以用表示“物”的“东西、物事、嘢[j&#61509;]”等加以具体强化。广州话的“乜嘢”[m&#61635;t j&#61509;]又可以再次弱化而合音为“咩”[m&#61509;55]。可见,“物”族代词发展过程之曲折不亚于苏州话的方式-程度代词。图示如(29):
(29) a. 何:具体强化 何物 焦点强化 是何物 脱落弱化 是物(什么) 具体强化 什么东西

     b. 苏州话:(是物) 合音弱化 啥 具体强化 啥物事

     c. 广州话:(是物?) 脱落弱化 物(乜) 具体强化 乜嘢 合音弱化 咩

由此可见,研究语法的历史演变,不能只注意语法化,还要注意语法化的反作用力“强化”。人类语言的语法就是在强化与虚化/弱化的交替中不断发展,永不停息。强化现象还启示我们语言的一个重要性质:表达上的叠床架屋是语言的一个正常现象。“何”已有“物”义,又可以用“物”强化。“什么”即“是(何)物”,又可以用与“物”同义的“东西”强化。苏州话“实梗”本是指示语素,但合音为“丈”后又可以加上“埃”等指示语素强化。不但同义语素、而且同一语素也可能在在强化中反复出现。如“啥”是“什么”(=是物)的合音,已含有“物”语素,但在苏州话还可以再说成“啥物事”,含有两个“物”在内。了解了语言的这个特性,我们也就不必把实词中的叠床架屋现象如“凯旋归来”、“悬殊很大”之类批评为表达不当了,因为“凯旋”、“悬殊”在口语中语义已经弱化,加上同义的强化成分是很正常的。

三、 叠加现象

3.1 叠加现象的性质
叠加(superposition)现象在西方的语法化著作乃至一般的句法论著中都未见到正面阐述,但我们发现它与语法化进程密切相关,所以在本文中一并讨论。本文所说的叠加,说全了是“同词异类叠加”,即同一词汇成分以不同的词性在一个句法结构体中同现。比如宁夏中宁方言可以说“我给给了他一本书”前一个“给”是动词,后一个“给”有介词性质,与“我送给了他一本书”的“给”平行。所谓同现,是指发生结构关系,可以像“给给”那样连用,也可以不直接连用。如南京话“走小门走”,前一个“走”是前置词,表示“从、经过”,后一个“走”是动词。两个“走”结构上有关,但不直接相连,仍属于叠加现象。
叠加不同于重叠。重叠是形态现象,而叠加是句法现象。不过某些叠加也可能发展成重叠,因为从句法到形态是语法化的正常轨迹(见Lehmann1993:13)。比如汉语动词重叠式VV如“走走”来自V一V结构如“走一走”(参阅范方莲1964),换言之,VV起源于动词和临时动量词的叠加,但我们无须像范文那样把现代的VV仍一律看作动量结构,因为现代的VV已有重叠形态的性质,它已经历了重新分析。语法结构可以在历时演变中改变其性质,这一认识正是语法化理论为语言学作出的主要贡献之一。
叠加要求同词异类,不同于同一词语以相同的词类性在句法中同现。比如,“狗咬狗”、 “敌人的敌人”等结构中也都有同一词语分别充当不同句法成分的现象,但两处“狗”,两处“敌人”都是名词,词性和词汇意义完全相同。这种现象不属于叠加。
跟重叠的顺口感不同,同词异类的叠加特别是相连叠加是让人觉得拗口的,所以理论上能出现的叠加在事实上不一定能出现。例如普通话可以说“送他书-送给他书”、“奖他书-奖给他书”,那么“给他书”照理也能说“给给他书”,实际上普通话不这么说。再如,上古汉语“在”为存在动词,“于”为处所介词。可以说“孔子在鲁国”,也可以说“孔子在于鲁国”。到现代汉语,存在动词和处所介词都用“在”。可以说“孔子在鲁国”,照理也能说“孔子在在鲁国”,事实上不行,而得换说“孔子呆在鲁国”之类。再看普通话的“V死”结构,如“打死、斩死、药死”等,在中古近代汉语中多说“V杀”,如:
(30) a. 乃放犬咋杀之。《搜神后记》卷9,107则
     b. 京兆府捉新裹头僧,于府中打杀三百馀人。《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9月13日条
     c. 然不忍见大王失此,名节扫地,为众人唾骂杀去也。马扩《茅斋自叙》
在(30c)中,“杀”不但做补语,而且意义更加虚化,只夸饰程度而不表死亡。“杀”的补语用法被吴语全面继承并发展。但是,在近代汉语和当代吴语中都看不到与“杀死”对应的“杀杀”的例子。以上例子都显示,语言中有一种排斥叠加的力量。不过,汉语中还是能见到不少叠加现象。下面将探讨语言中为什么会允许出现这种拗口的叠加现象。

3.2 叠加现象与语法化等级
叠加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是虚化链的多阶段并存。语法化现象经常导致虚实并存,即虚化为虚词的单位同时仍保留着它的实词用法。英语中have一方面虚化为助动词,同时仍继续用作表“有”动词。汉语中“给”既是表示与事或受益者的前置词,又是给予动词。它们意义相关,但处在语法化链的不同阶段,有时就会以不同的语法身份同现,如英语中I have had some (我已经有了一些)和中宁方言中的“他给给了我”。反过来,正因为叠加现象是因语法化等级造成的,因此,叠加现象可以用作判断语法化程度的一杆标尺:叠加结构的出现意味着双方的语法化等级已显著不同,这就为语法化这种渐进的连续统插入了一个难得的观察得到的离散点。例如“给给他”的存在证明后一个“给”确实不再是典型的给予动词,也证明“送给他”中的“给”无法再分析为动词。
叠加现象常常表现在动介兼类词上。无锡方言与“在”相当的动词是“来”[l&#61509;]或其促化形式“勒”[l&#61611;&#61487;]。与“在”相当的前置词也是“勒”,它不读成舒声的“来”。表达“小张在上海”,无锡话至少可以有下列说法:
(31) a. 小张来上海 b.小张勒上海 c.小张来勒上海 d.小张勒勒上海
往宽里说,c句和d句都有叠加,前一个“来/勒”是动词,后一个“勒”是前置词。当然,单凭(31)还难以断定后一个“勒”一定是前置词。下面的(32)可以显示它们跟(31c,d)句结构相同,“勒”在其中都是作前置词:
(32) 小张住勒上海。‘小张住在上海’
往严里说,则“来”和“勒”已在语音上分化为不同词项,只有(31d)中的“勒勒”属典型的叠加。(31d)的存在也说明普通话理论上可以有“小张在在上海”这样的结构,只是因为避免拗口而没有实现。再如中宁话的“给给他”也属于由动词虚化为前置词引起的叠加。此外,普通话虽不说“给给他”,但“给一本书给他”还是可以接受的,这时后一个“给”也是前置词,属于“动…介”不连用的叠加。在南京话中,此式是表达给予义的常用形式(见刘丹青1995:27)。再如湖南邵阳话,可以问“你去哪里去”,两个“去”分别是前置词和动词(储泽祥1998:179),这是“介…动”不连用的叠加。前举南京话“走小门走”也属此类。它们都是由动词虚化为介词引起的叠加。
下面看一个动词虚化为语助词引起叠加的例子。动词“看”在魏晋六朝时引申出测试义,并进而虚化成尝试貌助词,到现代汉语中,形成“VV看”尝试貌格式,只是它在北京话中不如在一些南方方言中常用(参阅陆俭明1959,蔡镜浩1990,张伯江、方梅1996十章)。普通话可以说“听听看、想想看、唱唱看、吃吃看”等,但基本上不说“看看看”。在南京话里,“听听看”等说法很常见,但遇到动词“看”则说成“看看瞧”。上海话情况与南京类似,遇到动词“看”说成“看看叫”(“叫”疑为“瞧”的变体),其他动词后只用“看”不用“叫”。看来这些方言都避免出现“看看看”的叠加现象。不过苏州话此格式只用“看”作语助词,遇到动词“看”也照样说“看”,如:
(33) a. 我去看看看,啥人敲门。‘我去看看,谁敲门’
     b. 让我看看看,啥个好物事。‘让我看一下,什么好东西’
“看看看”是典型的叠加:前面的“看看”是动词,后面的“看”是语助词[4]。苏州话允许这种叠加出现,显示其语助词“看”比北京、南京、上海等方言的“看”虚化得更充分,句法类推性更强。
叠加只要求两者的语法化程度不同,并不要求虚化的一方一定是彻底的虚词。比如,在动趋式、动结式和可能式中作补语的单位说不上真正的虚词,但确实比它们用作谓语动词时要虚一些。在这些格式产生的早期,其补语的动词性还比较强,见不到它们与其同源动词叠加的现象。到现代汉语中,这种叠加出现了,显示这些补语的语法化程度更深了。如儿歌“小兔儿乖乖,把门儿开开”,后一个“开”是趋向补语,它还可以转化为可能补语说成“开得开、开不开”。在吴语中,可能补语与同源动词的叠加比普通话常见。例如苏州话:
(34) a. 车子里勿曾满勒没满呢,还上得上勒上得去呢。
     b. 门勿开,进勿进进去不了。
     c. 水管坏脱哉坏了,水出勿出出不了。
叠加现象一般表现为一个单位的两次出现,但三次出现的情况也有发现,可称为三重叠加。据公望(1986),兰州话的一个给予句可以出现三个“给”,如:
(35) a. 你把书给1尕王给2给3了没有?
     b. 我给1给2给3了。
按公望的分析,“给1”是介词(例(40b)中“给1”的宾语省略),“给2”是动词,“给3”公望文没有定性。从他的分析看,“给3”的使用主要跟与事的人称、主语的主观态度和结果趋向等有关,带有情貌助词的性质。这样,三个“给”的虚化等级各不相同,按由实到虚的排列是“给2(动词)、给1(前置词)、给3(助词)”,所以能够相互叠加,各司其职。公望指出,“給2”读高平调而另两者读轻声。这也显示“给1、给3”是虚词。

四、结语:更新、强化、叠加三者的比较

更新、强化和叠加都可以归入人类语言语法化的伴随现象。
更新和强化都属于语法化的逆向产物,因为它们具有抵消和弥补语法化损耗的功能。语法化过程既创造语法也消蚀语法。它为语法提供了所需的虚词和形态成分,最终又驱使它们走向消亡。为了维持语言的交际功能,语言常在语法化的一定阶段对语法手段加以更新或强化。当然,更新和强化的产物本身也会因语法化而走向弱化,促使更后起的虚化成分来取代或强化,形成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永恒动态。
更新和强化的区别在于新旧交替还是新老并存(新老要素在同一句法位置一起出现)。实际上,更新和强化有时会发生在同一个虚词项目上的。比如,“在”作为新生的处所前置词,既可以取代“于”,直接出现在原来用“于”之处,也可以对“于”强化,组成复合前置词“在于”。不过,强化结构大多不能长期维持,老虚词往往会从复合虚词中脱落,最终还是变成以新代旧的单纯更新现象,例如“在于”作为复合处所介词早已从汉语中消失了,口语中剩下了“在”。再如前述苏州话处所前置词的例子,“蹲”强化原有的“勒”成为“蹲勒”,“蹲勒”又脱落“勒”剩下“蹲”,结果还是出现了“蹲”取代“勒”的结构。
叠加是语法化的顺向产物,是语法化程度达到一定高度的表征,因为同源的词项已经在同一句法结构中各司其职。更新和强化是多形一义——不同的材料发挥同样的句法功能;叠加则是一形多义——同样的材料发挥不同的作用。理论上,只要虚化成分的实词用法仍然存在,就会出现虚实叠加的结构。不过,实际的叠加现象比理论上允许的要少很多,因为叠加会造成拗口,很多理论上允许的叠加实际上被避免了,如动结式“杀杀”。

附注
[1] 不足语法化(under-grammaticalization), 充分(full-)语法化和过度(over-)语法化的概念是笔者在与张伯江先生讨论尝试范畴语法化的通信中提出来的,详细解释见张伯江、方梅(1996:153)脚注4。
[2] 事实上与on top of结构类似的in front of (在…前面),因为语法化程度更高,教学语法教材也早把它收为复合介词。不过in front of的意义跟in相差很大,实际上是作为补偿before (在…之前)而不是in的新形式出现的,所以in front of 无法看作强化的例子。
[3] 吕叔湘(1985:128)认为“何物”之“物”不是“万物”之“物”,而应解作“等类、色样”,“何物”即“何等、何种”,以此解释“何物”作定语的情况。我们觉得此“物”就是“万物”之“物”。“何物”因虚化而“物”义淡化作定语是很正常的,因为语法化的特点就是语义虚化。虚化以后可以再被强化,于是有“何物”后再加名词的情况。参阅2.3的进一步讨论。反过来,作“何等、何样”讲,就很难解释“何物”作名词用的情况,如《世说新语&#8226;言语》“……于坐问张:‘北方何物可贵?’张曰:‘桑椹甘香,……。’”、《世说新语&#8226;雅量》“沈令起彷徨,问:‘牛屋下是何物?’”。说这些“何物”本无“物”义,由“物”的“等、类”义转指“物”义,似嫌迂曲。理论上,由虚变实也不太合理。
[4] 假如考虑到历史来源,重叠式“看看”也来自动词“看”和动量词“看”的叠加,则此式不妨看作三重叠加。不过,由于今天“看看”已是形态性重叠,因此本文还是只分析为二重叠加。假如说成“看一看看”,倒可以分析为三重叠加。苏州话大致可以接受这一说法,但不如“看看看”自然。典型的三重叠加见下文例(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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