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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序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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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9 15: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文出处】中国语文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506
【原刊页号】429-436
【分 类 号】H1
【分 类 名】语言文字学
【作    者】吴为章
【复印期号】199604
【标    题】语序重要




【正    文】
    0.1  语序是普遍现象之一,是语言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语序有广狭二义。狭义语序一般指语素、词的排列次序;广义语序通常指各个层面、各种长度的语言单
位和成分的排列次序。狭义语序是包含在广义语序之内的。本文讨论的语序是广义的。广义语序包括语言单
位排列顺序,简称“单位序”,如语素序、词序、词组序、句子序、句群序等;也包括结构成分出现顺序,
简称“成分序”,如构词成分(词干、词缀)序、句子成分(主语、谓语)序、句法成分(述语、宾语、补
语、中心语、状语、定语)序、分句序、句群序等。
    0.2  广义语序无所不在,作用巨大,语言学的各家各派都十分重视它。在传统语言学中,通常认为
“语序是属于句法的”,[①]是一种重要的语法手段,在语言结构中,发挥着区别意义和功能的作用。本
世纪70年代以来,国内外不少学者对语序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发表了许多富于启迪的见解,语序研究得
到深入和发展,越发成为各国语言学家瞩目的热点。例如,1991年美国语言学会主办的暑期语言学讲习
班首次增设的汉语语言讲习班,这个讲习班的课程之一:现代汉语句法中的理论问题,所列第一个问题,即
“语序问题”。[②]
    0.3  胡附、文炼倡导“三个平面语法观”,明确提出“语序所表达的有的属于语义,有的属于语法
,有的属于语用”。[③]这一认识,奠定了语序在语言学中的重要地位,推动了语序研究的深入发展。
    近期的研究显示出:语序不仅与句法结构描写密切联系,而且和语言的表达与理解、语言的特点与类型
以及某些语言理论的问世,也都息息相关。“所以研究汉语语序可以从更广泛的范围去考察。”[④]
    本文旨在提出一些问题以供讨论。并且,限于篇幅,大都只能略说要点,丰富的内容将在一组系列论文
中详述。
            一
    1.0  在语法平面,语序的功用得到最大的利用和较好的揭示。
    1.1  在现代汉语中呈现相对固定的语素序、词序,历来都是作为区别语义关系和句法关系、确认语
言单位及其同一性的重要手段之一来加以运用的。例如,利用语素序构成不同的词:牛奶—奶牛,青年—年
青;利用词序构成不同的词组:传统语法—语法传统,计划经济—经济计划。这类单位序,是最典型的句法
语序。
    1.2某些相对固定的成分序,实际上起着形式标志的作用。例如,在现代汉语中词缀有前、中、后三
种位置,仅就位置在后面的“子、儿、头”类和“化”类而言,它们分别成为一类词的标志,具有程度不一
的“类化”作用。这类成分序是一种重要的构词手段。又如,在动词之前,“位置固定、一般不能移后”,
[⑤]是主语的形式标志之一,因此“客人来了”、“鸡不吃了”都是“主语—谓语”句,而“来客人了”
、“不吃鸡了”则是“动词—宾语”结构。这种成分序,是一种重要的造句手段。史有为(1986)关于
“位置义”的探讨、[⑥]马庆株(1991)关于“顺序义”的研究,[⑦]从意义和形式不可分割的立
场看,可以说两位学者的论文也是讨论这类成分序的功用的。
    某些词语在句子中有相对固定的出现位置,因而可以成为检验同一句子中另一词语的功用的形式标准。
例如,陆俭明(1986)曾用连词和“是不是”位置在前来鉴定“周遍性主语”;[⑧]曹逢甫(198
7)也提出“又”或“也”在句中的位置是检验一个名词性成分是不是主题的可靠标准。[⑨]
    1.3  在动·名结构中,名词性成分的位置有的相对固定,有的比较灵活,这是动词和名词相互间选
择性的体现。这种成分序是动词再分类的重要形式标准之一,因此,“逐个地研究动词,加以归类,找出语
序安排的规律来,这大概是大有可为的”。[⑩]国内外不少有识之士已经这样做了。
    1976年,李英哲曾论及汉语语义单位的“表面顺序”(相对于“概念顺序”)与动词的小类之间的
关系,并据以划分出现代汉语动词的若干次类。[①①]李英哲的“表面顺序”,与本文的句子成分序和某
些句法成分序相当。
    80年代以来,语法学界在涉及“无意志动词”和“有意志动词”的形式区分时,有的学者以同现的名
词性成分的语序为参照,认为“王冕死了父亲——父亲死了”和“李四杀了人——人杀了”之间的不同在于
:“死”是“无意志动词”,与之同现的名词性成分位置可前可后,语序灵活;“杀”是“有意志动词”,
与之同现的名词性成分位置相对固定,语序受一定条件制约。最近有人撰文认为:动结式中第二个动词的类
,也可以根据句中同现的名词性成分能否自由变更语序来判断,[①②]例如,“张三打死了蚊子——蚊子
死了”、“张三哭湿了手绢——手绢湿了”。该文作者从中推论出:动结式中第二个动词通常由“无意志动
词”充当。
    1982年,我们关于单向动词的分类一文[①③]已证明成分序与动词小类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前不
久,张国宪的论文从另一个方面证实了我们的观点。该文在谈及“配价”进入句法结构的语序选择时认为:
“语义强制性可以确定补足语的数目,但这些概念的强制性要素是无序的,而当这些成分一旦进入句法结构
则是定位的,这种语序安排不是任意的,而是由载体所决定的”。[①④]这里着重讲的是名词的小类,据
此可以说:成分序与名词的小类也同样有密切的关系。
    1.4  句法语序是决定句型的重要因素。“来客人了——客人来了”,由于语序不同而分属于不同的
句型,这是大家认同的。另有一些句子其句型如何确定,语言学界有分歧。例如,有些句子,动词性成分之
前有不止一个名词性成分,这些名词性成分的来源不一,其中有些一般认为是语序变更的结果,例如:
    谁肯干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事情谁肯干。
    学生们做完了功课。——学生们功课做完了。
    我不认识这个字。——这个字我不认识。
    对上述句子的句型归属,语法学界的看法较为一致。
    另有一些句子,动词性成分之前也有不止一个名词性成分,它们是否与语序变更有关,则不很清楚,例
如:
    (他)什么都会。——?(他)都会什么。
    他哪儿都不去。——?他都不去哪儿。
    他平时一分钱也不乱花。——?他平时也不乱花一分钱。
    我上海也到过,天津也到过。——?我也到过上海,也到过天津。对上述句子的句型归属,分歧就比较
大。我们认为,上述句子的句型如何确定,是与如何看待它们的语序相关的。
    1.5  制约语序的条件,是研究的中心热点。
    制约语序的条件,一般人最容易注意到的是意义限制。心理学家还注意长度限制。语法学家则着眼于句
法及其相关因素。已经涉及的有:名词的位置与动词的性质有关;语序的安排与虚词的使用、音节结构的情
况、数量结构的有无有关;[①⑤]有多项名词性词语的句子,其中的名词性词语的线性序列与语义类型有
关;[①⑥]等等。
    近来认知语言学有了新发展。戴浩一、谢信一等主张“从人类对时空的一些基本认知能力出发,结合一
般的交际原则,来了解汉语的结构原则”,倡导建立“以认知为基础的汉语功能语法”。[①⑦]在这一新
的汉语语法体系中,语序具有显赫地位。1985年,戴浩一提出“时间顺序”原则,即“两个句法单位的
相对语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观念里的状态或事件的时间顺序”,并且认为:汉语中有一大批句法现象一贯
地支持时间顺序原则,例如并列句,各种副词的位置限制,以及名词相对于动词的位置限制,等等。[①⑧
]因而,掌握了时间顺序原则,也就“抓住了汉语语序的最一般的趋势”。[①⑨]戴浩一等还提出“完整
的汉语语序理论”应当包括:“时间顺序”原则;“凸显”原则;“已知前于新知”原则,包含“信息中心
”原则和“话题—述题”结构;“整体前于部分”原则;“修饰成分前于中心名词”原则;“从句前于主句
”原则;等等。这里谈的都是制约汉语语序的条件。与戴浩一等同时,Bybee,Joan L.(1985)则提出“
一条根本的语序临摹(icon)原则,即语义关系比较近的成分在线性序列中也趋于靠得比较近”。[②⑩]
            二
    2.0  在语言的表达和理解方面,语序具有交际功能和修辞功能。这个领域里的语序变更,多数属于
语义的和语用的。
    2.10  语序的交际功能指运用语序表达事件在时间或空间上的先后性,事件的相对重要性或因果关
系和信息出现的先后性。
    一般说来,接受“时间顺序”原则制约的语序,是常规语序,也叫自然语序;一旦背离,就会出现“凸
显语序”,也即超常语序,这时,“凸显”原则就发挥主要作用了。例如:
    我病了,没去开会。(自然语序)
    我没去开会,因为病了。(凸显语序)
    “凸显”原则是运用“焦点”(focus)的观念来定义的。通常认为“焦点”是交际活动中参与者感兴趣
的中心,因而是语用的。
    1980年,Osgood注意到语言有两种语序:自然语序和凸显语序(或叫“特异语序”),前者立足于
时间顺序(或叫“概念顺序”),后者则立足于焦点,负载着说话人的兴趣、心绪、态度等等。[②①]受
“凸显”原则制约的凸显语序,即超常语序,决定于说话人的主观选择,涉及信息重心转移等等,是典型的
语用语序。
    2.11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第四篇《消极修辞》中提到的“分清宾主“伦次通顺”等,涉及语序
在语言表达中的作用。对“黄犬奔马”的解释,脱尽“句法工拙论”的窠臼,立足于探讨语序变化的条件制
约和表达作用,实在是极有见地的。书中总结的“依顺序、相衔接、有照应”这些“伦次通顺”的原则,实
际上也是制约语序的因素,其中既有句法的,也有语义、语用的,值得学习和借鉴。
    2.12  口语句法中常见的“易位现象”,如果从交际功能、表达效果方面来考察,这种“成分序”
的选择,与交际环境、对象、目的诸因素有关,是受“凸显原则”制约的。易位现象的具体实现,一般是出
现超常语序。与自然语序相比较,超常语序在语义表达、风格色彩、感情态度、修辞效果诸方面都存在着细
微然而重要的差别。
    对成分序的交际功能的研究,已有一些富于启迪性的成果。例如吕叔湘《“谁是张老三?”和“张老三
是谁?”》,着重分析了语义和用法的不同,引发了不少同类型的文章。又如,陆俭明(1980)《汉语
口语句法里的易位现象》,[②②]涉及主语和谓语、状语和中心语、述语和宾语、复谓结构组成成分之间
的次序,从中总结出一些带规律性的理论观点。再如,金立鑫(1988)《成分的定位和状语的顺序》、
[②③]方梅(1994)《汉语的结构焦点、对比焦点与语序选择》[②④]等。
    从理论上看,易位现象的探索与“空位现象”的研究密不可分。这方面在北京大学中文系沈阳的博士学
位论文《现代汉语空语类研究》(1993)中已有较好的论述。
    2.13  在话语分析中,语序是表达和理解的重要手段,语序不同,语义语气也就大不一样。例如,
大家熟悉的“事出有因,查无实据——查无实据,事出有因”和“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就是典型的实
例。
    有些句子、分句,处于起始,还是充当后续,次序不同,意义也不同:
    这本书你读了几天?
    (这本书)我读了三天。(后续,只有一种意思:书读完了。)
    这本书我读了三天,还没有读完/总算读完了。(起始,可以有两种意思,是多义结构。)
    可以说,汉语的话语单位(句子、句群、段落、篇章),其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都离不开语序的选择
,因此,恰当的次序排列,是组织好话语单位的保证。从这一点出发,语序是话语单位组合的一个重要手段
。我们还认为,在组织各种语言单位时,某些被看作“意合”的语言现象,实际上运用的是语序手段。因此
,如果赞同语序也是一种形式手段或标志,那么,就该承认纯粹的“意合”是没有的。因为一切属于内容的
意义关系、逻辑联系,都必然要通过单位的成分序这一形式手段或其他形式手段,才能够通顺连贯、合乎语
法地体现出来。
    2.14  不同种类的信息在语句中的分布是有一定规律的。通常是主语、主题体现已知信息,谓语、
述题体现新知(未知)信息,语意重心或信息中心往往在句子的后半部。这些都是通过相对固定的语序来实
现的。这种与一定位次相对应的信息分布,可以看作常规分布。一旦背离了常规,例如主语体现了新知信息
,这时,通常会伴随有语序变更或其他条件。由此可以说,语序手段的运用,对不同种类信息的分布也有一
定的影响,值得深入探究。
    Rainer Dietrich和Carl F. Graumann(1989)指出:“当前语言的功能研究观点中的一个中心论题
是信息的新(mewness)相对于旧(givenness)以及它们与语句中的线性顺序的关系。”“信息分布的现象
可能是第一个激起对语序的变异,语调曲线和决定指称词语的语境条件的系统考察的现象。”[②⑤]这说
明,在国外语言学界,把信息分布同语序选择联系在一起研究,是一个新动向、好开端。
    2.15  从广义上看,在凸显原则制约下的超常语序和成分易位所体现出来的语用目的、修辞效果,
也是语序修辞功能的内涵。这一节,我们仅从语序和某些修辞手段(这里主要指“辞格”)的构成角度谈它
的修辞功能,可以说是狭义的。
    语序变更可以构成各种辞格,它的这种修辞功能,不少学者早已论及。
    2.16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讨论到的“回文”(也叫“回环”)以及属于“章句上的辞格”,如
“层递”、“错综”中的“交蹉语次”、“顶真”、“倒装”等的大部分内容,都涉及语序手段的运用。王
希杰《汉语修辞学》则明确提到“词序也是一种重要的修辞手段”,[②⑥]不过,他所涉及的不限于辞格
。这部专著是区分“词序”和“语序”的,后者指“语句的顺序”,认为“语序是表意的重要手段之一”。
[②⑦]王希杰的“语句顺序”包括复句中各个分句的次序,句群中各个句子的次序,整个讲话或文章中段
落的次序,相当于我们的“成分序”。如前所说,“成分序”不但有语义的,也有句法的、语用的。
    2.17  目前,修辞学界对语序变化构成的辞格的类型,描写比较充分、细致。例如对“回环”的研
究,成果颇多,无意中促成了当前现实语言生活里“回环”的“走俏”。例如文学作品中,“柯亭是厂里没
有职称也还称职的技术员。”(刘富道《南湖月》)新闻报道中,批评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时说:“权中有
钱,钱中有权”;谈到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的扫黄工作要深入持久地进行时指出:“要正确处理好反复抓
和抓反复的问题。”广告宣传中,关于友谊商店的广告词:“友谊心中有顾客,顾客心中有友谊”;推销感
冒新药“康必得”的广告词:“康必得,得必康”。真是比比皆是。
    我们认为,就理论研究而言,日后的工作似乎应以揭示不同语序在表达和理解方面的细微差别为重点。
我们赞同王希杰的看法,“修辞学研究词序,着重在两个方面:一是并存着的多种词序,表义方面和风格色
彩方面的细微差别;二是变动正常词序的可能性及其所造成的修辞效果”,[②⑧]以期从中概括出选用的
规律来。
            三
    3.0  不同语言的语序对比,有助于语言共性和个性的研究,也是某些新兴理论建立的重要依据之一

    3.1  Bernard Comrie(1981)认为,现代语言学关于语言共性的研究,就方法而言,可以划分
出两大派,分别以Greenberg和Chomsky为代表。这里只谈前者。
    Greenberg(1966)在研究语序(着重句子,也包括“子句”即主谓词组和分句的“成分序”)共性
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类型学”(new typology)学说。这一学说认为,在组合句子时,主语(S)、动词
(V)和宾语(O)这三个成分有六种可能的次序:SOV、SVO、VSO、VOS、OVS和OSV,
因而可以依据S、V、O的相对序位来给语言分类,构建语言的语序类型体系。Greenberg以四个语序标度作
为标准,列举了二十四种可能的语言类型。四个语序标度是:
    1)子句的语序:VSO/SVO/SOV;
    2)位置词的前置和后置:pr/po;
    3)所有者与中心名词的语序:NG/GN;
    4)形容词与中心名词的语序:NA/AN。
    通过大量语言材料的验证,Greenberg发现二十四种可能的语言类型中,实际存在的只有十五种,其中有
四种所包含的语言最多,它们是:
    1)VSO/pr/NG/NA;
    2)SVO/pr/NG/NA;
    3)SOV/po/GN/AN;
    4)SOV/po/GN/NA。
    而如果认为主语(S)与语序类型的划分无关,那么,上述四个类型还可以归并为两个类型:
    5)VO/pr/NG/NA;
    6)OV/po/GN/AN或NA。
    如果也不考虑6)中NA语序,那么5)和6)的语序正好相反。[②⑨]
    Greenberg的“语序类型学”理论在美国汉学界影响颇大,不少著名学者联系汉语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发
表了种种意见:
    一种认为汉语是SOV语言,以戴浩一(1973)、李纳和S.A.Thompson(1974)为代表。
    另一种认为汉语是SVO语言,以Timothy Light(1979)为代表。
    第三种看法认为,在类型学上,汉语是一种非始终如一的语言,不仅具有SOV的趋向,也具有SVO
的趋向。以邓守信(1975)为代表。[③⑩]
    对上述分歧,应当怎样看待?中国语言学界不宜旁观。问题不在于评判孰是孰非,而在于:不同语言(
也包括方言)之间的确存在语序运用上的差异,这些差异对于划分语言类型、鉴别语言异同、显示语言个性
特点,究竟有多大作用?努力用汉语的事实去帮助解决这个问题、丰富理论体系,我们似乎责无旁贷。
    3.2  一些新兴的语法理论,十分重视顺序问题,无论是深层的还是表层的,本体的还是方法程序上
的。
    以Chomsky为代表的转换生成语法,在它的“短语结构”阶段时追求的目标是,“需要有一种理论,它不
仅允许我们用另一个或另几个别的成分来替换某个成分,而且允许我们把句子全部重新安排”,[③①]这
也就是说,它追求的是一种有序的语言结构间的转换规则。转换生成语法发展到“管辖与约束”阶段时,它
的转换规则只有一条:“移位α”(move α)。希腊字母“α”代表任何成分,但并非任何成分都可以随意
移位,而必须有一系列原则来保证移位的合法性。在“管辖与约束”理论中作为核心的七个原则子系统就应
运而生了,它们正是围绕“移位α”提出的,是实现这条惟一规则的制约条件或成功保证。由此可见,转换
生成语法的建立,离不开语序研究,这一点,从“空语类”(包括移位产生的和在基础就有的)理论贯串在
它的七个原则子系统之中,也能得到证明。可以说,“空语类”理论的实质,就是探寻语言成分从深层到表
层的位序规律。
    又如,由David perlmutter和P.Postal提出的“关系语法”,有人认为“是标准转换语法的一种变体。
它是以线性次序为基础的模式。例如,‘被动’的语法特征在英语里是主语和宾语颠倒,汉语里是宾语移至
动词前,日语是宾语移至主语前,等等。”[③②]可以说,“关系语法”也是建立在语序变化上的语法理
论。
    3.3  新兴的认知语言学试图从人类的基本认知程序出发,结合一般的交际原则来解释语言的结构原
则。它的方法主要是通过人类认知程序和语句线性顺序的对比,从中发现异同并据以概括出普遍现象和个别
特点。可以这样说,认知语言学着重探讨的是认知程序如何投射为语句顺序,或者反过来说,语句顺序是如
何临摹认知程序的。
    心理学家指出,感知和语言都决定于生理构造。因此,既然人类具有同样的生理构造,那么,我们似乎
也就有理由认为,人类的感知和语言也大致相同。然而,事实并不全都如此。例如,各种空间关系,儿童在
学会运用语言来表述它们之前,实际上已经感知到了。或许可以说,这是一些先验知识,对不同民族的儿童
甚至成人来说都并没有太大的差异。但是,一旦运用语言来表述,情况却可以大不相同。谢信一(1989
)曾提出:“英语和汉语操纵着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来表达空间关系。英语采取一步法,使用at、on、in这
些前置词,它们表面上均一,实际上分别代表一个、两个、三个向度。反之,汉语采用两步法:先用‘在’
指明关系的一般性质,亦即这是空间关系,然后再指出此物是位于某物的旁边、上头、还是里头。第二步的
达成是利用汉语里把感知上的容器和内容处理成领有者和所有物的一套办法”。[③③]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在不同程度上遵守临摹性(iconicity)原则。例如,对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汉
语是恪守“整体先于部分”的原则的,因而只有“Y[,1](整体)的Y[,2](部分)”这样相对固
定的语序,语句顺序同认知顺序是一致的;而英语则允许“Y[,1]’sY[,2]”(table’s top)和
Y[,2]ofY[,1]”(top of the table)这样两种语序,也就是既允许“整体先于部分”,也允许
“部分先于整体”。相比之下,汉语的语句顺序,临摹性是比较强的。
    认知语言学目前的研究重点是:集中注意英汉两种语言在表示时空现实上的成套差别。在这种对比研究
中,为了不把“概念顺序”当作“表面顺序”,不把“认知”等同于“语言”,那么,十分重视作为形式手
段之一的语序是非常自然而且极为必要的。
    附注
    ①、③①   Frank Palmer(1971),Grammar,P.12,P.149;Penguin Books Ltd.
    ②  参看《国外语言学》1992年第1期第47页。
    ③  胡附、文炼(1982)《句子分析漫谈》,《中国语文》第3期。
    ④、⑩  胡附、文炼(1984)《汉语语序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国语文》第3期。
    ⑤  胡裕树(1982)《试论汉语句首的名词性成分》,《语言教学与研究》第4期。
    ⑥  史有为(1986)《位置义试探》,《语法研究和探索》(四),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

    ⑦  马庆株(1991)《顺序义对体词语法功能的影响》,《中国语言学报》第4期,商务印书馆。
    ⑧  陆俭明(1986)《周遍性主语句及其他》,《中国语文》第3期。
    ⑨  参看许余龙(1989)《“把”字句新析——〈从主题——评论的观点上看“把”字句〉一文评
介》,《国外语言学》第1期。
    ①①  李英哲(1976)《汉语语义单位的排列次序》,陆俭明译,载《国外语言学》1983年第
3期。
    ①②  沈力(1993)《关于汉语结果复合动词中参项结构问题》,《语文研究》第3期。
    ①③  吴为章(1982)《单向动词及其句型》,《中国语文》第5期。
    ①④  张国宪(1994)《有关汉语配价的几个理论问题》,《汉语学习》第4期。
    ①⑤  参看胡附、文炼(1984),《中国语文》第3期;马庆株(1984)《动词后面时量成分
与名词的先后次序》,《语言学论丛》第十三辑,商务印书馆;胡裕树、陆丙甫(1987)《关于制约汉
语语序的一些因素》,收入《第二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论文选》,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88年;方
梅(1993)《宾语与动量词语的次序问题》,《中国语文》第1期;陆俭明(1994)《同类词连用
规则刍议——从方位词“东、南、西、北”两两组合规则谈起》,《中国语文》第5期。
    ①⑥  范继淹(1984)《多项NP句》,《中国语文》第1期。
    ①⑦、①⑨、②⑩、②①、③③  参看戴浩一(1989)《以认知为基础的汉语功能语法刍议》(上
)(下),叶蜚声译,载《国外语言学》1990年第4期,1991年第1期。
    ①⑧  参看谢信一(1989)《汉语中的时间和意象》(上),叶蜚声译,载《国外语言学》199
1年第4期。
    ②②  陆俭明(1980)《中国语文》第1期。
    ②③  金立鑫(1988)《汉语学习》第1期。
    ②④  方梅(1994)第八届现代汉语语法学术讨论会论文。见《中国语文》1995年第4期,文
题作《汉语对比焦点的句法表现手段》。
    ②⑤  参看Rainer Dietrieh 和Carl F.Graumann《社会语境中的语言处理——一个跨学科的描述》,廖
秋忠译,载《国外语言学》1991年第3期。
    ②⑥、②⑦、②⑧  王希杰(1983)《汉语修辞学》第112页、118页,北京出版社。
    ②⑨  参看廖秋忠(1984)《‘语言的共性与类型’述评》,《国外语言学》第4期。
    ③⑩  参看Timothy Light(1979)《汉语词序和词序变化》,张旭译,载《国外语言学》1981
年第4期。
    ③②  参看赵世开(1983)《纽迈耶的〈美国的语言学理论〉》,《国外语言学》第2期。
                        (吴为章  北京广播学院语文部  1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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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1 14: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汉语语序研究要略

【原文出处】江苏社会科学
【原刊地名】南京
【原刊期号】199603
【原刊页号】109-112
【分 类 号】H1
【分 类 名】语言文字学
【作    者】张宜生/张爱民
【复印期号】199609
【标    题】汉语语序研究要略
【正    文】


   众所周知,由于汉语是一种非形态语言,汉语的语序比一些印欧语的语序更为重要。有关语序的一系列
问题,早在五十年代有关主客语的讨论中已经有过争论和研究。八十年代以来,有关语序问题的研究日益得
到重视。
    1.汉语语序的性质。“语序”,有的书上叫“词序”,早在三十年代,张世禄就提出了“凭语序建立范
畴,集范畴而构成体系”的观点。随着研究的深入,各家对语序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了。申小龙认为,句子成
分次序的安排变化总是以句中一个相对稳定的支点来观察的,这一支点一般是句子的主要动词。动词作为句
子结构的语义核心,它所联系的第一层次是句子的主语和宾语。它们对于确立一个句子的逻辑结构是必不可
少的项,可以称之为论元,而状语、定语则是句子结构的非论元成分。所以对汉语语序的研究应该从论元和
非论元两个层次上考察。同时他又认为,从汉语句子组织的特点来看,所谓语序的概念要扩大。汉语是一种
注重内容的语言,汉语语法的语序概念应扩大到词组的铺排律上,研究语序可以从广义的角度研究。申氏的
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成分,这是同他一贯提倡的文化语言学的一系列观点一脉相承的。
    赵振才认为,对汉语句子的语序调动单靠结构分析是难以阐释清楚的,必须进行高层次的分析,才能了
解语序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动。比如,当汉语句子的宾语是表达未知信息时,一般出现于句末,当汉语句子
的宾语是表达已知信息时,常常出现于句首(《汉语简单句的语序与强调》,《语言教学与研究》1985年3期
)。 赵氏的分析实际上是从语用的角度着眼的,尽管分析不够深入,但提出的问题还是很有启发性。美国的
李纳和汤姆逊也有类似的看法,他们认为在汉语中,用SVO 语序表达的事情,是中性的,而用SOV语序表达的
是跟预期相反的情况。 比如“他已经做完功课了”是中性的,一般的陈述。而“他功课已经做完了”则是用
于特定的目的,也许是父亲在向母亲解释为什么孩子在看电视而不是做功课(台湾文鹤语言研究丛刊1982年
(3),黄宣范译, 译名为《汉语语法》)。李纳和汤姆逊在分析汉语语序变化原因时,把句子放到一定的
语言环境中分析,无疑是很有见地的。
    陆丙甫在他的硕士论文中已提出了应该把语序这一形式因素分化抽象出来加以深入分析。在与胡裕树先
生合写的《关于制约汉语语序的一些因素》(《烟台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中对语序的性质, 提出了自
己的看法。该文认为,语序应该是功能类别的序列,或者说是“功能块”的序列,通常分析一个语言结构体
中的语序时,其中直接处理的基本单位最多是七个左右,因此用“块”作为语序分析的基本单位是比较合适
的。
    在所有有关语序性质的研究中,最富于开创性和指导意义的就是文炼、胡附的《汉语语序研究中的几个
问题》(《中国语文》1984年3 期)。两位先生认为,语言单位的排列要受许多条件的限制,人们最容易注
意到的是意义上的限制,心理学家则注意长度的限制。如果从语法角度看,也有许多值得重视的问题。他们
主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1.名词的位置与动词的性质有关。比如“我们”“讨论”“问题”有三种语序
可以选择,而“我们”“讨论”“怎么样”却只有两种语序可供选择。所以,逐个地研究动词,加以归类,
找出语序安排的规律来,是大有可为的。2.语序的安排与虚词的使用有关。在这方面,过去的一些语法著作
已注意到了,可是,有关实词的次序安排与虚词使用的关系,现在似乎反而不如《马氏文通》那样重视。看
来,过去的语法著作中,还有许多值得继承的内容。3.语序包括语法的、语义的和语用的。这三者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比如在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增订本,1987年版)中,是这样阐释的:“你看我”和“我
看你”的含义不同,是由于在“A看B”的格式中代入了不同的词,句法关系并没有变。这里的语序改变是语
义上的。“你哥哥来了吗”和“来了吗,你哥哥?”有不同的色彩,后者是因为说话人的情绪紧张,行为本
身最先浮现在意识里,所以先说出来。这种语序的类别是语用上的,是为了在交际过程中适应具体环境的需
要而产生的。只有像“客来了”和“来客了”。“雨下了”和“下雨了”的差别,才属于句法上的。文炼、
胡附的有关语序研究的观点和理论对汉语语序的深入研究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句子是以句法结构
为基础的,但句子并不等于句法结构,句子往往在句法结构的基础上有所增添,有所变化。这种变动有的跟
语义有关,有的跟语用有关。如果仅仅把语序限制在句法结构范围之内,许多现象自然是不可能解释清楚的
。总之,语序不是一种自足的手段,必须联系许多方面加以综合考察,才能得出切合实际的结论。
    2.宾语和定语。在有关汉语语序的研究和讨论中,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注意。首先,就是如
何看待动词前面的“object”。传统的观点认为,外动词既然是以带宾语作为广义的形态的,那么,它的宾
语跑到任何地方去,都应该抓住,仍然应该把它当作宾语。比如像“钱花完了”这样的句子,仍然应该认为
是主谓宾的句子,只是已经宾居句首了。这种观点后来已经没有多少支持者了。
    朱德熙在《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中认为,主语不一定是施事,宾语也不一定是受事,
不能把主语和宾语区分理解为施事和受事的对立。“玻璃擦了”是主谓结构,不能因为“玻璃”是受事,就
说它是宾语提前了,“来客人了”是述宾结构,不能因为“客人”是施事,就说它主语挪后。主语、谓语是
句法概念,施事、受事、与事等是语义概念,这两方面虽然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不能混同。他认为只有
“他出国了,听说”这样的句子才可以认为是宾语前置了。陆俭明指出(《汉语口语句法里的易位现象》《
中国语文》1980年2期), 所谓宾语前置的倒装句,并不是根据结构关系而是受了传统的意义分析、施受关
系的影响。事实上相同的语法结构可以表示不同的语义关系,不同的语法结构关系也可以表示相同的语义关
系。总的说来,朱、陆两位的看法是正确的。但是像“我们班上的学生名字我一个也叫不出来”这样的句子
,陆俭明认为是主谓套主谓,连套四层(《汉语句法成分特有的套叠现象》,《中国语文》1990年第2期)。
对此, 至今仍然存有不同的看法。吕叔相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曾经提出,“这事儿我现在脑子里一点
印象也没有了”,“这事儿”“我”“现在”“脑子里”“一点印象”挨个儿当主语,会不会把一些有用的
分别弄模糊了?
    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认为,受事宾语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位于动词之前的,并不是所有位于动词
之前的名词性成分都是主语。其条件是:1.宾语是个疑问代词,常同副词“都”“也”等配合;2.宾语前边
有“一”,后边有表示否定的副词“不”或“没,没有”;3.有些宾语不是疑问词,但全句是列举的形式,
分句中的宾语也能用在动词之前。以上三种,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遍指的意味,同时宾语是被强调
的。对此,文炼、胡附两位先生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宾语用到动词前面,只是改变了宾语的位置,没有改
变动词和宾语之间的结构关系。关于这个问题,李子云(《主谓谓语句》, 《语言教学与研究》1982年第3
期)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主语和谓语是句子结构第一层级中的两大部分。宾语则是谓语内部的结
构成分。因此宾语位置的变更,只能限于谓语范围内,不能超越谓语领域。因此,他们都认为,谓语动词后
面的受事,为了表达的需要有些可以移到动词前面,尽管位置改变了,但相互之间的结构关系仍然可以不变

    申小龙则认为(《〈左传〉主题句研究》,《中国语文》1986年第2期), 汉语句子的一些主脑成分在
意念上可以看作是从谓语中的一个位置上移到句首作话题的。但叫“移位”只是一说明语义关系的一种方便
说法。因为一旦移位,它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句子成分,而是根本改变了句子的类型。句子也不再是叙述
性的,而是评论性的了。他认为,宾语的“移位”实质上反映了汉族人语言思维反映现实所取的不同角度。
它是决定句型的一个根本的因素,“移位”必然导致句型的转化。
    其次就是如何看待定语的后置和前行。老一辈语言学家,如王力、黎锦熙、陈望道、史存直等人都认为
汉语的定语是可以后置的,只有张志公认为,修饰语在前,被修饰语在后,不能颠倒,一颠倒就成了别的关
系了。张静主编的《现代汉语》认为,定语的正常位置是在中心语之前,为了表达的需要,有时也可以移到
中心语之后,或者移到动词谓语之前。定语后置或提前仍然是定语。张先生的所谓定语移到动词谓语之前,
就是指“墙壁上,红的、绿的、黄的,贴满了标语。”潘晓东在《浅谈定语的易位现象》(《中国语文》198
1年第4 期)和《从定语易位看语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一致性》(《浙江语言学年刊》1984年)中也持相同的
观点。他认为,“红的”“绿的”“黄的”之所以是定语是因为它们是体词性的,不可能修饰后面的动词,
而且,这些成分回到宾语名词前作定语时,全句意思不变,反而更加显豁明白。他认为,定语之所以要前行
是因为动词对宾语要求尽量靠拢一些。当宾语前有几个定语时,与中心语结合较松的那些定语就有可能被挤
到前面去。而且,当说话者着意强调某个定语时,也会把它调到动词前面。
    陆俭明在《关于定语易位问题》(《中国语文》1982年第3 期)中指出,虽然像“红的”“绿的”“黄
的”这类结构的组成成分是体词性的,但这些结构本身却是非体词性的,跟一般所说的名词性联合成分不同
,这些结构经常作状语。陆氏还指出:定语前行是以语义关系上来看“前行定语”与名词宾语有修饰关系,
但是从语法结构关系上看,它们并不是宾语的定语成分。其实,早在1980年,陆俭明已总结出汉语定语和中
心语之间的易位情况,并指出了易位句应具备的四个条件:1.易位句的语句重音一定在前置部分上,后移部
分一定轻读;2.易位句的意义重心始终在前置成分上,后移部分永远不能成为强调的对象;3.易位句中被倒
置的两个成分都可以复位,复位后句子意思不变;4.句末语气词决不在后移部分之后出现,一定紧跟在前置
部分之后。陆氏的上述归纳同语言实际基本相符,对于确定语用交际中的易位句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邵敬敏的《从语序的三个平面看定语的移位》(《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4期)认为严格区分语法
、语义、 语用三个平面的语序变化是确定“定语”移位的前提,然而依靠移动位置这一语法成分的功能,采
用“语法功能排他性的”鉴定法,来确定该成分移位后到底仍是定语还是已经改变了身份,从而证明只有很
少一部分具有“排谓性”典型名词性结构在后置后仍然是定语,而所谓前置定语是不存在的,有的是状语,
有的是主语。
    3.多角度的探索。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研究比较集中以外,有关语序问题探讨的范围是很广的。首先,
同语序有关的有关汉语语言类型的问题引起了海内外学者的兴趣。李纳和汤姆逊在《Mandarin Chinese》一
书及其他一些文章中根据Greenlerg的观点,结合自己的分析, 认为国语是一种既具有SVO特征也具有SOV特
征的语言。 国语正在逐渐从SVO语言转变为SOV语言。有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文炼、 胡附在《汉语
语序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指出,有些学者显然是把Greenlerg 的理论绝对化了,而且在方法上也违背了他
的原意。并且从修饰语的位置、后置词的使用和句末语气词表疑问等三个方面作了古今比较,从而无可辩驳
地否定了戴浩一、李纳、汤姆逊的这一有关汉语语言类型学的论点。
    其次,一些学者对汉语语序中的一些具体的问题,从微观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较具代表性的有,
张伯江的《关于动趋式带宾语的几种语序》(《中国语文》1991年第3期)、 廖秋忠的《现代汉语并列名词
性成分的顺序》(《中国语文》1992年第3期)、 方梅的《宾语与动量词语的次序问题》(《中国语文》199
5年第1期)。 张文分析了动趋式带宾语的四种语序,并从历史发展的角度以及语用、交际的角度对这些不同
的语序的表达差异进行了考察;还讨论了与此有关的“了”的隐现及其原因,引入新信息和旧信息同语序的
关系,并对各种语序格式在使用中的强制性和倾向性规律作出了解释。廖文在对前人研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
,提出了影响汉语并列性成分排列次序的十一条原则,即:重要性原则、时间先后原则、熟悉程度原则、显
著性原则、积极态度原则、立足点原则、单一方向原则、同类原则、对应原则、礼貌原则、由简至繁原则。
廖文认为,排序原则是多方面的,有心理——认知的,有社会——文化的,有语用——语境的,要想充分解
释所有这些原则,必须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考察。廖文的研究无疑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语序排列制约因素的
认识。方文考察制约语素的因素主要从“N ”的指称性质入手,引入了与指称有关的两对概念,即有指与无
指,定指与不定指。此外还从新信息与旧信息,已然与未然,名词性成分的长度等角度进行了研究。最后还
作了历时的动态比较分析。作者认为,“动、动量、名”与“动、名、动量”有着不同的表意功用,前者的
使用频率有增高的趋势,适用面越来越广。
    再次,结合逻辑和语音研究语序。胡裕树、陆丙甫《关于制约汉语语序的一些因素》一文首先提出了“
语序应是功能类别的序列”,认为讲汉语语序主要是讲句法方面的语序现象。该文认为,逻辑中的“全称量
项、特称量项、存在量项”对汉语的语序也是有影响的,量项的顺序对句子的是否合格,有时起着决定性的
主导作用。在更多的情况下,在一定的条件下,量项顺序同深层格的顺序共同决定句子是否合格。该文又认
为,节奏对汉语语序也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双音节动词一般不大能带单音节的后置宾语,像“打扫街”“编
写戏”之类都是不合格的。虽然2·1节奏极少用于动宾结构,却广泛用于偏正结构,如“长毛兔”“工作台
”等等。再比如“复印文件”“出租汽车”是歧义的,而“复印件”和“出租车”则是单义的。总之,节奏
问题也是一种广义的语序现象,它们主要反映了句法语序对节奏的限制、选择。当然,反过来节奏形式对语
序也有一定的限制、选择作用。
    综上所述,汉语语序的研究正在多层次多角度地深入开展,并且已经取得一系列成绩。但是由于语序这
一现象涉及的问题很多,许多问题至今尚未被真正揭示清楚,还有待于今后的进一步努力。

(张谊生,上海师大现代汉语博士生;张爱民,徐州师院中文系教授)
〔责任编辑: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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