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问题好像还没解决啊,依我看来,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呢:因为第一个“喋”是上声,和益阳话那个声调一样,其实应该是一个来源;第二个才和“喋”同音,是入声。这两种用法,应该不能写作一个字,因为本来音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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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余少平 于 2007-9-3 21:03 发表 哦?多谢指教!多谢指教! 还要再请教! 您说的第一个“喋”是不是我提问的帖子里的: “人们向别人交付东西时,说一个‘喋!’”这个用法的“喋”? 您说的第二个“喋”是不是就是: “喋!在那里,你 ...
原帖由 余少平 于 2007-9-10 11:41 发表 汉字是个外壳,所以如何写是不重要的。抛开汉字的外形,我们首先只要区分开这两个词就行了。因就声调而言,一个是42,一个是24,如果实际用法上两个调子不能任意换用,那么语法上就应当认为它们不是同一个词。
原帖由 虫鱼鸟兽 于 2007-9-3 20:36 发表 看了一下,问题好像还没解决啊,依我看来,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呢:因为第一个“喋”是上声,和益阳话那个声调一样,其实应该是一个来源;第二个才和“喋”同音,是入声。这两种用法,应该不能写作一个字,因为本来音就不同。
原帖由 虫鱼鸟兽 于 2007-9-8 12:39 发表 的确就是这样。第一个上声,第二个入声,多听听就知道了。 我不认为第一个可以写”喋喋不休“的”喋“,理由是判断不出来源的方言字顶多写同音字表示,但”喋“是入声,和方言中的上声不同。 第二个用”喋“表示,也只能看成同音代替(其实不同音)而已,这个书面语中出现的字"喋”方言应该是送气音,所以这个“喋”字完全可以退出了,不如用框框表示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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