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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20: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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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梦的轻波 于 2009-7-5 20:48 编辑
演讲与朗诵技巧上的三个区别
演讲从时间上分为准备环节和实现环节。在后一环节,许多演讲者使用朗诵式的有声语言来演讲,这种现象引起了普遍的批评,不自然,有朗诵味儿,并且人为地与听众阻断了自然交流的机会。这确是演讲的大忌。
演讲与朗诵是两种特点突出、形态各异的口语形式。它们的区别在哪里?我们不妨从三个方面作一些比较。
一、特定场合中,突出的形象不同
朗诵是表演艺术的一个门类,要求朗诵者在忠实于书面文本的基础上进行艺术的再创造,用丰富多彩的语音手段创造出美的意境和形象。要达到感人的艺术效果,朗诵者必须通过欣赏“进入”作品,成为作者笔下所渲染的角色,达到一种“忘我”的境界。
在朗诵的实现环节上,朗诵者对作品的把握、再创造必须以文字为根本,这就要求朗诵者必须对作品的主题、时代背景、作者的创作意图了如指掌。一次成功的朗诵是以服从原作品的风格、情感为大局,通过体验与再创造,成为原作者笔下丰富鲜活的“那一个”。他或是寒冷雪夜中瑟瑟发抖,又被向往的天国温暖着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或是狂风席卷乌云,波涛汹涌的海面上振翼疾飞的海燕……所以,朗诵者是用丰富多彩的语音手段实现对艺术的再创造。
演讲是在特定的环境场合中,借助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的艺术手段,面对广大听众发表意见、抒发感情,从而实现艺术的感召力。一次成功演讲的全部魅力,要显示出鲜明的个性,强调自己的喜怒哀乐,强调自己独特的观点与感受,而重要的一点是做到“我”就是“我”,要有勇气亮出一个活生生的“我”来。
一般演讲辞都是由演讲者自己来写,为什么?动人心者莫先乎情,强调一个“情”字。
演讲者自己动情,才能打动听众。因为每一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心理特征、行为方式,每一个都是独特的,举世无双的“这一个”。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是位杰出的演讲家,他从政28年,作过无数次成功的演讲,他成功的秘诀之一是每次演讲都做充分的准备,认真写演讲稿。1954年,为了欢迎英国首相丘吉尔,他花费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准备了一份只讲一分钟的欢迎词。演讲者面对公众发表演讲,其目的在于发表自己的意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所以演讲者必须有“自我”思想的闪光,以影响和感染他人。如获“做文与做人”演讲赛特等奖的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白岩松,采访季羡林先生时听来的故事深深震撼了他,他感受到了老人积极向上的人格魅力,发出了“渴望年老”的独特心声,这种“自我”心声的独特魅力,深深地打动了在场在每一位听众,散发出思想的光芒。
二、在语言及语音造型手段的运用上有差别
语音造型手段包括音色、音量、语速、节律等方面,无论从语言的内容、还是语音造型手段上,朗诵璨灿夺目。在实现环节、朗诵的语音造型上应该有适当的艺术夸张。朗诵者的语流起伏明显、节奏感很强,讲究旋律、节拍、发声法,追求韵味,允许各方面都比演讲语言夸张,语气语势的变化都有明显的表演痕迹。演讲的语言是生活化了舞台语言和舞台化了的生活语言,也就是说,它是介乎舞台表演语言和日常生活语言之间的一种独特的语言。如果只用舞台表演语言演讲,演讲就失去了真实性,失掉了面对面口语交流的感染力;完全采用生活语言,演讲则缺少严肃性,缺乏吸引力。所以富有感染力的演讲语言,是经过艺术加工的口语,正如宋代戴复古在《读〈放翁先生剑南诗稿〉诗》中的名句:“入妙文章本平淡,等闲言语变瑰奇”。
在语音造型手段上,演讲以对本色语言适当修饰和变形的自然风格的语言为主,兼以朗诵的各种手法。
自然风格的演讲语言指在保持人们在交际中的本色语言的基础上适当的修饰和变形。修饰指去掉本色语言中的炸头飘尾、吞字、倒定、赘字等,变形指对音量和语速的调整,因为演讲不是悄悄话,而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讲话,必须加大音量,即使有扩音器,也要加大音量,否则听众很可能不知所云,演讲的地点通常都比较宽敞,有回声干扰,演讲速度一般来说,应该较慢,甚至比正常语速慢得多。
在演讲的实际操作中,应根据演讲内容形式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风格的语言表达方式。说理、叙事等非抒情的部分应使用自然风格的语言,赞美、哀悼等抒情色彩浓厚的演讲片断,应使用朗诵调。如文稿中的某些段落和句群,就是按散文诗的形式和风格来写的,不管演讲人是否是作者,他都会自然地从中获得美的享受。如果演讲人使用自然语言来处理抒情味很浓的内容,听众反倒不容易接受,反倒感到不满足。我们批评某个人的演讲不自然,有朗诵味儿时,通常指在不该使用朗诵语调的场合使用了朗诵诗歌或抒情散文时所用的调子。
三、现场的交流方式不同
朗诵是把文字变为声音的艺术,追求的是用声音创造原作品的意境。听众可以是直接面对朗诵者,也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享受语音的魅力。从这种意义上说,朗诵更偏重于朗诵者对作品的把握、主观再创造的感受,它是一种单向交流。
演讲是双向交流的活动,演讲之所以在众多的传播方式中具有特殊价值,就因为演讲者和听众是面对面的,演讲者可以及时地根据现场听众反应的反馈,调整说话的内容和方式,达到最佳效果。正如黑格尔在《美学》一书中所指出的:“演讲者首先要充分考虑到演讲的场合以及听众的理解力和一般的性格……”所以演讲者在实现环节上要学会察颜观色,具有驾驭会场的能力。一是充分发挥眼睛的作用,演讲者的眼光除炯炯有神地正视听众外,还可采用扫视法与直视局部法,用诸多方法使观众觉得仿佛在聆听一个知心朋友的倾诉,增强现场的演讲效果。如果在演讲中观众没有专心听,叽叽喳喳,你的演讲可以暂时停下来,给予一点制止性的眼神,说话者自会领悟并知趣地停止讲话。二是根据彼时彼地听众的心理要求,适当增出演讲内容,变被动为主动。如在同一场演讲赛中,前面已有选手以吟唱作为开场白,那么后面的选手无论准备得多充分,歌声多甜美,也应从即定演讲稿雷同的格式中跳出,删掉雷同的开头,否则,会引起听众的厌烦,演讲也绝不会成功。
当然,演讲与朗诵在选题、态势等诸多方面都有区别,在演讲的实践上,大家只有细心体会两者的差异,把握好演讲的尺度,才能充分地展示自己的演讲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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