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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峡口区的称谓语词述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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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22: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王作新 来源: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摘 要:“称谓”具有稳固与流变的双重特性,能够体现时代的脉动,具有很强的社会观照价值。汉语称谓以亲属称谓为基点,包括宗亲亲属称谓、姻亲亲属称谓、亚亲与仿亲亲属称谓,此外也有名号、职阶等非亲属称谓。汉语称谓体现有浓郁的亲情色彩、厚重的宗族意识、执着的等级观念、流变的时代色彩。

关键词:称谓; 语词; 三峡

中图分类号: H 1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6219(2005)05-0011-06

“称谓”,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因依某种关系而获得的名称。如:哥哥、弟弟,先生、小姐,厂长、经理、同事等等。

称谓与称呼相关而有所不同。首先,它们所涉及的范围不同。称呼是全可用于当面打招呼的名称,而称谓则还包括只适宜介绍时使用的词语,例如:“同事”是因依职事的关系而形成的称谓,但它一般只用于介绍,而不用于当面称呼。其次,称呼与称谓这两个语词的语法类属也有一定区别。“称谓”只有名词用法,而“称呼”既可是名词,又可用为动词。

以下的讨论,即以亲属称谓为基点,来分类叙述三峡峡口区域,主要是宜昌地区上世纪50年代至今的称谓语词。所谓亲属称谓,是人与人之间因依血缘及婚姻关系而形成的名称。它以自我为轴心,向上下左右,从纵横不同的方向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人际网络。

一、宗亲亲属称谓

宗亲以“我”为轴心向上和向下,可分别延及四代,即形成包括“我”辈在内的九代,这也就是传统里所说的“九族”。

1.由“我”向上

此有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四代。父辈首先是“爹”、“妈”。五十年代末期开始出现有称“爸爸”的,但那时称父亲为爸爸的可说属凤毛麟角,微乎其微。80年代以后,情况正好相反,即大多是称爸爸了。

其次是父之兄弟姐妹。父亲的兄弟,一律为“排行+爹”。如:大爹、二爹、幺爹。父亲兄弟的配偶,则相应地称为大妈、二妈、幺妈。可注意的是,本区里关于父亲姊妹的称呼,存有几种不同的形式——姑妈、姑儿、爹以及姑姑儿、幺幺儿。如果有几个,则是称呼之前加上排行。“姑妈”,已婚的父之姊妹。往往比父亲年岁为大。“姑儿”,未婚的父之姊妹。①“幺幺儿”,父之小妹。

无论如何,姑妈、姑姑,终究是显明为女性的,可是,偏偏就有把姑妈也男性化地称为“爹”的,这大抵有突出同宗女性地位的意图吧。[1] (P34)至于姑姑儿、幺幺儿,采用叠音的形式,则是本区常用的表达方式,带有亲切的情感色彩。

祖父辈的首先是爷爷、婆婆;其次,是爷爷的兄弟姊妹。爷爷的兄弟,依排行可有大爷爷、二爷爷、幺爷爷等,其配偶则分别为大婆婆、二婆婆、幺婆婆。爷爷的姊妹则为姑婆婆,如果有几个,则前加排行,如:大姑婆婆、幺姑婆婆。

曾祖父辈的即有太公、太太。“太公”,爷爷的父亲,即曾祖父。有时,也可在其后出现爷爷二字,即称作太公爷爷。“太太”,爷爷的母亲,即曾祖母。可见这“太太”与如今社交称谓中对别人妻子的尊称是大相径庭的。太公的兄弟姊妹,一如爷爷的兄弟姊妹,前加排行,不过须有一个“太”字,如:大太公,大太太。

高祖父辈的则有祖宗。“祖宗”,作为太公的父亲之称,在我们所调查的区域里,从上世纪的50年代以来,便只是一个虚拟的称谓,也就是说并未真正见有五代同堂的事实,至多,我们在70年代时尚可见到稀如珍宝般的几个四世同堂的家庭,所以到太公一辈还是具体可识的,至于太公的父辈便来了个笼而统之的祖宗,而且是不分男女,一“祖宗”以蔽之了。

2.“我”的同辈

哥、姐弟妹等。无甚特别。可以注意的有以下几个:媳妇子、新姑娘儿、弟媳妇儿、老伯子、小叔子、妯娌。

“媳妇子”,年轻的妻子或未婚妻。此与“媳妇儿”——儿媳——指称有别。“新姑娘儿”,新娶来的妻子。可泛指新娘。如:娶来的新姑娘儿蛮标致(漂亮)。“弟媳妇儿”,弟弟的妻子。(称呼时,其格式则应为:弟弟的排行+“妹儿”。)“老伯子”,丈夫的哥哥。(称呼时用“排行+‘哥’”)“小叔子”,丈夫的弟弟。(称呼是用“排行+‘弟’”)“妯娌”,丈夫兄弟的妻子之间的关系为妯娌。(不用于称呼)

3.由“我”向下

由“我”向下,也有四代,即子、孙、曾孙、重孙。子女,其称谓可有——儿子、姑娘。“儿子”、“姑娘”,虽然是称谓语,但一般不用作称呼。通常的情况下,父母呼唤名字,而且子女结婚前,常唤其小名,结婚后则呼其学名。可以注意的是,大儿、媳妇儿。

“大儿”,女儿。从使用情况看,“大儿”一般只用于小女儿,即所谓“幺大儿”。(韩语中的女儿也称“大儿”,而韩语的汉字词基本上是中古的面貌。本区方言中的大儿,或许是中古汉语语词的残留)“媳妇儿”,儿媳。在本区方言里,名词后缀“儿”与“子”往往可以替换而不改变意义所指,但是,“媳妇”之后,接“儿”是儿媳,接“子”却是指妻子。子女之下,有孙、有曾孙、有重孙。本方言里,“孙”的后面,通常要带上“伢子”,即称做“孙伢子”、“曾孙伢子”、“重孙伢子”。对这些孙子的称呼,其爷爷、太太们,一般也是称其名,即与父母称子女一样,而极少用“孙伢子”、“曾孙伢子”来直接呼唤。

二、姻亲亲属称谓

姻亲,即因本宗族的婚姻而建立起来的亲缘关系,是宗族之外的亲戚。姻亲涉及的亲缘关系,是因女性而建立起来的。概括地说则有二系:嫁出女性连接起来的亲戚,娶来女性建立起来的亲戚。如果进一步划分则有三系,即通常所说的姑、舅、姨。下分两系简要介绍。

1.嫁出女性联接起来的亲戚

以“我”为轴心,大抵有“我”上两代,“我”下两代,计五代人。其称谓约略如下:

“姑爷爷”,姑丈,姑婆婆的丈夫。与此相对的“我”是内孙子或内孙女。“姑爹”,姑父,姑妈或姑姑的丈夫。与此相对的“我”是内侄儿子或内侄姑娘。“姐夫哥”,姐姐的丈夫。与此相对的“我”是舅子,彼此的关系称郎舅关系。“妹夫”,妹妹的丈夫。或称“妹夫子”。与此相对的“我”为舅子,彼此关系也为郎舅。“女婿”,女儿的丈夫。“孙女婿”,孙女儿的丈夫。

以上“姐夫哥”、“妹夫”、“舅子”,通常只用为介绍或背后称说,当面称呼,即直称哥哥、弟弟,或根据姐妹在本家中的排行而在哥、弟前加排行,称作大哥、二哥、三弟等。“女婿”、“孙女婿”,则呼其名,如果姓名是三个音节,则通常省姓氏。

2.娶来女性建立起来的亲戚

以“我”为轴心,主要涉及的是母、妻、媳三代。

(1)由母亲建立起来的亲属称谓。主要涉及的是母亲的父辈、母亲以及母亲的同辈和晚辈。对母亲父母的称呼有家公爷爷、家公和家家、家家婆婆。

“家(ga阴55)公爷爷”,外公。或又称“家公”。“家公爷爷”更常用。若外公有兄弟几个,则于“家公爷爷”前加排行,即为:“大家公爷爷”、“二家公爷爷”等。“家(ga阴55)家”,外婆。或称“家家婆婆”。“家家”比“家家婆婆”更为口语化。“姑家家”,外公的姐妹。外公倘有父辈尚在,便在“家公爷爷”前加“太”字,即称“太家公爷爷”、“太家家”。

对母亲同辈的称谓主要有舅、姨。“舅爷”,舅父,母亲的兄弟。其口语化或带亲昵色彩的说法则是重叠形式“舅舅”,同时还可“儿化”,即称“舅舅儿”。其配偶为“舅妈”。“姨妈”,母亲的姐姐。“姨儿”,母亲的妹妹。母亲的姐妹称呼有两种区别方式:一是以母亲为标准,年长的称姨妈,年小的称姨儿;二是根据排行,若母亲有5姐妹,母亲排行第三,则有大姨妈、二姨妈、四姨儿、幺姨儿。“姨爹”,姨妈和姨儿的丈夫。姨爹排行的次第以姨妈、姨儿的次第为准。母亲的晚辈,涉及的基本只有其兄弟姐妹——舅、姨的子女一代。“我”与舅爷、姨妈和姨儿的子女之间的关系一律称老表关系,细别之,与舅爷的子女为姑舅老表,与姨妈和姨儿的子女为姨妈老表。

(2)由妻子建立起来的亲属称谓。从结婚到子女成人前,夫妻彼此一般直呼对方名号(通常用两个音节,以示亲切)。到子女已届结婚年龄,夫妻间便多改用与子女相同的称呼,或者前加子女名字。如:子女有叫大成的,夫叫妻为大成妈,妻唤夫则说大成爹。(5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现一般不再有这种名称的更换,即使子女已婚,相互间也还往往还是直呼对方名字)而到了有孙子以后,又大多改为以孙子的口吻来称呼,即称“婆婆”、“爷爷”。

如果不是直接的当面称呼,而是自己向人介绍,或者是他人称说,便又有另外的称谓语——大爷家、姑娘婆婆、屋里。“大爷家”,丈夫。例如:我大爷家不在屋里。“姑娘婆婆”,妻子。例如:我姑娘婆婆在屋里烧火(做饭)。“屋里”,妻子。“屋里”,实际上是借代方式构成的称谓语,完整的说法是“屋里人”。由妻子联结起来的亲属称谓,主要涉及的只有妻子的父辈、同辈和妻子嫡亲的下一辈。妻子的父辈称谓约略如下:“丈人”,岳父。若丈人有兄弟几人,则前加排行,称大丈人、二丈人、幺丈人等。“丈母”,妻子的母亲。“姑丈人”,妻子的姑父。其配偶则称姑丈母。“舅丈人”,妻子的舅父。其配偶是舅丈母。“姨丈人”,妻子的姨父。其配偶是姨丈母。

以上称谓只是背后指称或介绍时使用,当面的称呼,则一律采用妻子所用的称呼,如妻子称爹便是爹,妻子称爸爸的便跟着妻子叫爸爸。妻子的同辈,即妻子的兄弟姐妹,包括叔伯兄弟姐妹(堂亲)。其称谓有:“舅子”,妻子的兄弟。如果有几人,则前加排行。“舅母子”,妻子兄弟的配偶。“姨姐子”,妻子的姐姐。“姨妹子”,妻子的妹妹。“姨佬儿”,妻子姐妹的丈夫。

上述称谓,与丈人之类的使用相同,即只作为介绍和背后指称时使用,当面称呼则采用与妻子相同的说法,如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妻子的下辈,只涉及嫡亲兄弟姊妹的下一代,“我”与妻子堂亲兄弟姐妹的子女则基本没有什么联系。其称谓主要有:“内侄儿子”,妻子兄弟的儿子。(妻子对其称谓一致,下同)“内侄姑娘”,妻子兄弟的女儿。“姨侄儿子”,妻子姐妹的儿子。“姨侄姑娘”,妻子姐妹的女儿。称呼时,上述人等,直呼其名。

(3)由儿媳建立起来的亲属称谓。由儿媳建立起来的亲属关系,涉及的对象也不过多至三代,即儿媳的父辈、平辈和儿媳嫡系兄弟姐妹的子女。在由儿媳建立起来的亲属关系中,以“我”为坐标而形成的称谓主要有两个——亲家、亲家母。

“亲家”,对儿子的岳父、岳母(或对女儿的公爹、公婆)的称呼。“亲家”,既可以用来称男人,也可用来称女人;既可适用于女婿的父母,也适用于儿媳的父母,可见,它是一个男女兼适的称呼。同时,“亲家”,又可作为专门的男性称谓,即专指儿媳的父亲或女婿的父亲。这时,亲家便成了下一级的概念,其相对的是“亲家母”。“亲家母”,对儿子的岳母或对女儿的公婆的称呼。

此外,还有几个相关的称谓——亲爷、亲妈、公佬、婆佬。“亲爷”,对嫂子、弟媳的父亲的称呼,或者对姐夫、妹夫的父亲的称呼。“亲妈”,对嫂、弟媳的母亲的称呼,或者对姐夫、妹夫的母亲的称呼。“公佬”,丈夫的父亲。“婆佬”,丈夫的母亲。(此外,婆佬还可指与娘家相对的夫家)公佬、婆佬,不可作为当面的称呼,通常只是他人在介绍时采用。

三、亚亲与仿亲亲属称谓

亲属是由血缘或实际的婚姻关系系联起来的社会组织结构。有些称谓语形式上具有亲属称谓语的成分,但实质上却不含血缘或婚姻关系,对此,我们称做亚亲和仿亲亲属称谓。

1.亚亲亲属称谓

通过某种仪式,将本不具有血缘或姻亲联系的人联接起来,从而建立起相对稳固的关系,形成与宗亲称谓相当的称谓,对此我们即称之为亚亲亲属称谓。亚亲亲属称谓可分两类。

(1)干亲或义亲称谓

亚亲亲属的典型是干亲或义亲。由此而形成的称谓可叫做干亲称谓或义亲称谓。义亲称谓的诞生,历时已颇为久远。在南北朝时代的文献资料中即可找到有关“义父”、“义子”的记载,北魏杨衔之《洛阳伽蓝记》里便有“拜为义父”的说法。[1](P31)

本区方言中,义亲称谓主要有四个:“干爹”——义父、“干妈”——义母、“干儿子”——义子、“干姑娘”——义女。当面称呼时,通常与亲生父(母)子(女)一样,即往往去掉“干”字。结拜而成的亲属称谓,除了上述四个外, 60年代中期前,同辈男女结拜兄弟姐妹也颇为流行,不过多是男人与男人结拜成兄弟,女人与女人结成的姐妹。至于在男女之间通过某种仪式而形成的“干哥哥”、“干妹妹”,或者“干姐姐”、“干弟弟”,是罕见的。

(2)师门称谓

由师徒与同一师门的兄弟姐妹而形成的亚亲亲属称谓可叫做师门称谓。师门称谓主要涉及的有两辈:师父与徒弟。其称谓名称有:“师父”、“师母”、“师伯”(师父的师兄、师姐)、“师叔”(师父的师弟、师妹)、“徒弟”、“师兄”、“师弟”、“师姐”、“师妹”。

从称谓的使用以及来往关系的近密来说,师门亚亲属称谓一般只涉及师父与徒弟两代,但是,在有必要的时候,如面对师父的师父时,便有“师爷”(没有师公之说)。若是师父的师伯、师叔,则以师门排行为依据,称大师爷、二师爷等。

干亲或义亲称谓、师门称谓,都不只是停留在嘴巴上说说即可,而是要举行一定的结拜仪式,并获得社会的认可。因此,由此建立起来的关系,虽不属亲生,但也比较亲密,逢年过节,往往应有拜贺走动,彼此间联系具有一定的稳固性。

2.仿亲亲属称谓

与亚亲亲属称谓不同,仿亲亲属称谓既无血缘、姻亲可言,也从不举行什么仪式来确定,它仅仅是对亲属称谓的一种转借使用,属于一般性的社交称谓。仿亲亲属称谓,包括“我”辈在内,一般只涉及三代,即上两代加“我”辈。至于毫无瓜葛的晚辈,就语言应用的层面来观察,其称呼一般不使用仿亲属称谓,而是直呼其名。

辈分的确定,除了本乡本土里可以牵扯出某种细若游丝的亲缘关系之外,主要的是以年龄为依据。即:与爷爷、奶奶年龄相仿者为祖辈,与父母年龄相当者是父辈,与己相似者为同辈,与子女相类的是晚辈。

仿亲亲属称谓的构成,或直接借用亲属称谓,或以亲属称谓作为主要词干,加上相应的修饰限定成分——姓氏、排行。

(1)祖辈

第一,直接借用亲属称谓:爷爷、婆婆。依排行,则有大爷爷、大婆婆等称呼。

第二,限定语+亲属称谓:如:赵家大爷爷、李家幺爷爷、赵家大婆婆、李家幺婆婆……

(2)父辈

第一、直接借用亲属称谓:如:大爹、幺爹、大姑儿、幺姑儿、大妈、幺妈……

第二、限定语+亲属称谓:如:赵家大爹、张家三妈、易家幺姑儿、炳凤姨……

第一类使用较少,一般是紧邻且关系亲密者方得用上这类直接借用的亲属称谓。第二类在男性中区分长幼,即较父亲年长的称“XX爹”;较父亲年轻的,可称“XX爹”,也可称“XX叔”。对于女性,区分有妈、姑、姨几系。称“妈”的前加该女人的姓氏(非丈夫姓氏),称“姑”者,一般是“姓氏+‘家’+排行+‘姑儿’”,如:易家幺姑儿,与称“XX妈”者相同;称“姨”者,其女子或与母亲同姓且辈分相同,或与母亲关系亲密(如结为为姊妹者),其称呼的使用通常是“名字+‘姨’”,如“炳凤姨”,炳凤,即为人名。

(3)平辈

格式为约有两种:姓氏+“家”+排行+亲属称谓(哥、姐、弟、妹),如:张家三哥、赵家二妹;名字+亲属称谓(哥、姐、弟、妹),如:大牛哥、小花妹、成珍姐。

两者比较,第二类称呼,更具亲切性和亲密感,特别是只取名字中的一字(最后的一字)加上叠音的亲属称谓,其感情色彩就更为强烈突出了。如:新哥哥、情妹妹。

四、非亲属性称谓

在语言形式上不具有亲属称谓成分的称谓语,我们称之为非亲属性称谓。从称谓形成的依据来看,大致有姓氏名号、性别年龄、职事阶层等几个类别。

1.姓氏名号称谓

名号的构成,往往打有时代、地域的烙印。以下简要谈谈本区小名、学名及其称谓习惯。

本区的人名,通常可有小名和学名两个。

“小名”,小时候(初出生时)由长辈或有德望者所取的名字。旧时的小名,多有趋贱的取向,大抵寄托着贱可易养的心理诉求吧,但同时也包含有贱而致贵的辨证喜好。因此50、60年代的男孩有很多以动物为名者,如狗伢子、猫伢子、牛伢子、马伢子、骡子;有依资质之低而取名者,如大憨子、二莽(不聪明)子。

小名相对的是学名,即儿童发蒙入学时命取的名字。学名或是宗族中长辈所取,或是本方有德望的人所命,或是启蒙的先生(老师)赐予。学名中通常有“派”。“派”,同宗同辈分的人所共有的字眼(代码)。派有正、倒之分。“正派”,表示辈分的字眼紧接姓氏之后为正派。如笔者姓王,名作新,其中的“作”即为派,称为“‘作’字派”,此属通常情况下的“正派”。“倒派”,表示辈分的字眼放在名字的最后即称“倒派”。例如姓张的有张衡修、张福修,“修”是其派,此为“倒派”。

名的命取,往往寄予有一些美好的祁愿,大体说来,男子则表现威武德福,如彪、龙、忠、信;女性则寄托贤善美丽,如珍、秀、兰、芳。如果是兄弟几人,其名字的语义则往往相关,如我们所接触到的一李姓人家,有兄弟四个,其姓名依次即为:李吉福、李吉禄、李吉寿、李吉喜,表达的是“福禄寿喜”的语义。

姓氏名号的称谓,在使用上受辈分和年龄的制约影响。长辈称晚辈,对未成年者,一般称小名;对成年者一般称学名,且通常省略姓氏。晚辈不得以长辈名号来称呼长辈。同辈(即年龄相当者)可称呼姓名。

此外,“‘老’+姓氏”、“‘小’+姓氏”的称呼也有使用。不过,实际的应用中,“‘小’+姓氏”的说法是比较后起的称谓,而且迄今在乡村里也还极少使用。“‘老’+姓氏”的使用,虽然在50年代的农村即已比较常见,但是它也要受到一定的环境限制,即须是年龄已过40的同辈人(通常是男人)方用此称,如:老李、老张、老王等。

2.性别年龄称谓

性别年龄称谓,指非亲属称谓中根据性别和年龄而创制的称谓。

对老年人区别男女则有:男性老人:姓氏+“老儿”。如:李老儿、谭老儿;老年女人:姓氏+“家”+“婆婆儿”或“婆婆”。如:易家婆婆儿、金家婆婆。

对中年男女的称谓,也主要是两个:大爷家——中年或壮年的男人;“姑娘婆婆”——中年或壮年的女人。

对青少年男女的称谓,比较典型的成分是“伢子”。主要有如下几个:“年青伢子”——小伙子;“儿伢子”——年青男孩子;“女伢子”——年青女孩子;“姑娘伢子”——年青女孩子;“姑娘儿”——年青女孩子(其感情色彩较姑娘伢子更具亲切意味);“儿子家”——小男孩;“女儿家”——小姑娘。

3.职事阶层称谓

职事阶层称谓,就涉及面而言,主要是因依人所从事的职业行当而形成的称谓。

第一,职事行业称谓。职事行业称谓,首先有老师、医生之等,一直沿袭不变。老师的称谓,在50年代多有称“先生”者。医生之中, 70年代有一个特殊的称谓——“赤脚医生”。“赤脚医生”,乡村里的农民医生,或称卫生员。一般设置在生产大队一级。因为没有固定的薪水,属于农民的身份,经常背着药箱,出入于田间地头,所以名之为赤脚医生。到80年代农村实行年产承包责任制,赤脚医生随之不再存在。职事行业称谓,比较典型的是见于各种手工艺人。

从词语的构成看,对手工艺人,最主要的是称“匠”,其次是“佬”。首先,称“匠”的,其格式是“职事+‘匠’”。如:“石匠”、“木匠”、“雕匠”、“瓦匠”、“漆匠”、“车匠”、“篾匠”、“窑匠”、“铁匠”、“榨匠”、“染匠”、“剃头匠”、“打花匠”。其次,称“佬”的,其格式是“职事+‘佬’”。如:“补锅佬”、“杀猪佬”、“脚猪佬”、“犍(音同”尖“)猪佬”、“打鱼佬”、“戳拨佬”。再次,其他格式,相对较少。如:“裁缝”、“吹鼓手”、“戏子”。

上述关于手工艺人的职事称谓,就其应用情况而言,它们通常只施用于背后称说,如果是当面称呼,则一般是采用“姓氏+‘师傅’”的格式。

第二,官名称谓。官名称谓,即以官职相称而形成的称谓。就本区域而言,虽然也会涉及国家、省部级别的官员名称,但涉及的基本是县级及以下的干部。

近50余年来,书记、县长、部长(组织部、宣传部)、局长、科长以及学校的校长、主任之等一直沿用不变,但县级以下和县级机关以外,其官员名称则因时期不同而有一些差异。

50~80年代:“区长”,县的下一级行政长官。至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合区并社”,区级行政单位取消,区长之称不再使用。“社长”,区的下一级行政长官。50年代人民公社成立时开始有此名称,至80年代,改革开放,人民公社之名废除,社长之称也随之消逝。公社及以上属于国家的干部之列,他们按月领取工资薪水。公社以下是大队和小队。大队委员会一般由八人构成:“党支部书记”,大队委员会中党的领导人,实为“一把手”。“大队长”,公社下一级行政组织的负责人。“民兵连长”,主要负责民兵的军事训练、水利工程等建设的组织领导等。“治保主任”,主要负责治安保卫,对“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进行监管。“妇联主任”,负责妇女工作,包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会计”,负责帐目财务。通常设立两人,一人管理各类帐目,一人管钱。“团支部书记”,负责青年工作,主要是共青团工作,包括团的建设、政治宣传、青年突击队组织等。小队委员会一般由七人组成:“队长”,生产队负责人,主要负责具体的生产计划、实施和其他建设、管理等工作。“会计”,掌管帐目和生产队有关计算、核算工作。“出纳”,掌管财务。“保管员”,负责生产队包括生产生活用具、生产的各种物品等在内的资产保管。“民兵排长”,负责民兵的训练、水利工程等建设以及治安工作。“妇女队长”,负责妇女方面的工作。“记工员”,负责记录生产队员的出勤、工效,并登记计算工分。(记工员可由会计兼任)

大队是当时的社会基层单位。在全民皆兵的特定时代,大队采用军队的编制来衡量,即相当于“连”,所以其干部设置有“民兵连长”一职。同时按照部队的惯制,支部建在连上,因此,大队设立的是党支部,有支部书记一职。大队以上的是党委,大队以下的是党小组。小队是具体的生产单位,所以,小队通常称“生产队”。对其主要负责人的称呼,便不必像“大队长”一样要带个“大”字,而是直接称“队长”。

80年代至今:“市长”,县级市的行政负责人。90年代,在县级建“市”,于是有了市长的官名称谓。“股长”,县级机关如工业局、农业局、卫生局、教育局等局级单位内的二级部门负责人。一度称科长, 80年代后期,一度改称称股长。“乡长”,县的下一级行政单位的负责人。一乡所辖,大致与以前的“公社”相当。“镇长”,与乡长平级同等的行政单位负责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县级建市,县下的镇长也较此前有所增多。“村长”,乡镇的下一级单位的负责人。一村所辖的范围,大致与以前的“大队”相同。“组长”,村以下社群单位的负责人。组与原生产队相当。村、组,就范围而言,分别与先前的大队、小队相当,但是,其职能却已大有不同。村、组是改革开放,农村实行年产承包责任制环境下的产物,它们实际上已不具有负责组织实施生产,进行分配的职能,更多的是作为社区的公益单位而存在。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的时风吹拂乡村,老板、经理,以及先生、小姐等称谓语也在乡间的小路上不胫而走。由于它们不属官名的称谓,而且或是旧名的重新起用,或是具有广泛认识度的新词,众所熟知,便无须赘言了。

“称谓”,是一个较称呼更为范围宽广的概念,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因依某种关系而获得的名称,既有稳固性,又有流变性,是一种开放的系统,能够体现时代的脉动。因此,称谓具有很强的社会观照价值。

过去的50余年里,本区的称谓,随着年代的变动而有所变动,但是有一些根本性的因素却始终没有改变。综括起来,约有如下特点:

第一,浓郁的亲情色彩。在本区的称谓系统中,除了可用以称呼的姓名之外,就数量而言,显然数亲属称谓,包括宗亲、姻亲、亚亲、仿亲,最为丰富了。而且就应用而言,亲属性的称谓使用广泛、频率极高,在实际的交往中,人们往往将亲属称谓作为首选,其次才考虑使用其他社交性称谓。

第二,厚重的宗族意识。在亲属称谓中,明显地突出了宗族亲属,而对姻亲则相对表现疏淡。究其原因,无疑与传统宗法制及其孳生的男权意识有着深刻的联系。

亚亲属称谓,基本上是宗亲的移植。如师门称谓,即一律是使用爷、父、伯、叔和兄、弟、姐、妹之等,而且长辈中没有师姑之说。此即在师门中强化了宗亲的意识,印证着“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传统观念。

第三,执着的等级观念。等级的体现,一是在亲属辈分上的突出强化,体现出尊老敬长的传统。名字的呼唤,如子女讳称父母姓名,即反映有对长辈的尊崇恭敬。二是官名的称呼,便直接显示出一种“父母官”的身份等级,而且体现出一种官本位的传统。

第四,流变的时代色彩。职事,包括手工艺人、官职名称的称谓,随着时代的演进而有所变化,亲属称谓系统,也在使用中缓缓发生着变动。亲属间保持密切的往来关系的现基本上只是涉及三代,这除了随着结婚年龄的推迟四世同堂的情形客观上已极少外,实在还由于更广泛的社会交往消减了一些亲属间的能量和需求。再如师门称谓中,现师姐、师妹之称,在所涉及的职事范围上趋于扩大,使用的频率也自然增高, (如理发行业的师姐、师妹即大增)这即显示了社会状况以及社会观念的某些变化。


注 释:

①“姑儿”,又可用以指称女孩子,意义与“姑娘”相当。如:你看那个姑儿啊,嘴牙子几会说哟。但这一意义上的“姑儿”,在使用上只能是叙说时的指称,而不可用作称呼,因此与父之姊妹的“姑儿”用作当面称呼有所不同。

参考文献:

[1]王作新.语言民俗[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 2000.

作者简介:王作新(1957-),男,湖北枝江人,三峡大学文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汉语言文字学和文化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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